數位發展部即將成立,數位廣告監理權責卻仍然不明。
本週交通委員會與司法委員會聯席審查數位發展部成立的相關法案,並且通過委員會初審。若順利三讀通過,這將是近年來政府組織改造的最大變動,台灣將擁有一個專責數位相關事務的部會,為數位時代的台灣擘畫藍圖。
數位發展部除了規劃未來外,也應該要解決現有業務分散造成的各式問題,例如現在5G產業相關業務分屬交通部、經濟部及NCC,未來將統一由數位發展部負責。但在組織改造的過程中,過去我一直關心的網路廣告權責問題卻沒有一併得到解決,而NCC的理由是要等數位發展部成立後才可以送出《數位通訊傳播法》,一拖就是好幾年。
去年全球廣告市場上,數位廣告已經正式超越傳統廣告,投放在網路上的廣告將成為人們接受商品資訊的最大來源,各國也相繼推出法令開始監管,但台灣在這方面的法規卻近乎空白,放任各種令人厭惡的運彩賭博廣告在社群平台上播送,網路彷彿成為法外之地。
現在數位發展部即將成立,NCC也沒有再推卸責任的理由,我要求主委一定要在今年底前將《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送出,發揮監理機關的功能,莫再以一句「業者自律」放任亂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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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590的網紅林俊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週交通委員會與司法委員會聯席審查數位發展部成立的相關法案,並且通過委員會初審。若順利三讀通過,這將是近年來政府組織改造的最大變動,台灣將擁有一個專責數位相關事務的部會,為數位時代的台灣擘畫藍圖。 數位發展部除了規劃未來外,也應該要解決現有業務分散造成的各式問題,例如現在5G產業相關業務分屬交通部...
數位通訊傳播法三讀 在 聯合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年行政院提出數位通傳法草案,當時因為爭議太大,反對意見多,未完成三讀。
其中關鍵,若政府無限制要求提供資料,業者會陷經營困境。另,業者擔心本次閉門會議,外界看不到過程,最後由官方宣布結論,把業者當作背書立法的工具,那就不是溝通,而是鴻門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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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通訊傳播法三讀 在 子迂的蠹酸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這幾天有時間,我就會打開中天新聞直播,觀看台灣首個放棄有線電視平台,全面轉往網路平台的新聞媒體。
不看則已,一看就欲罷不能。
除了那些搞笑的主播跳舞吃漢堡和包頭之外,內容更是一絕。有則在論述高雄駁二特區假日人潮的新聞,本以為是個正常報導的社會文藝類新聞,下一秒主播就開始痛罵駁二人潮不如民進黨政府所承諾的多,再將焦點轉移到民進黨籍市議員和市長陳其邁身上,連續罵了五分鐘。
下一則新聞,似乎是討論街訪路人,詢問他們對於言論自由的看法。雖然得到了很多街訪者和年輕人的看法,但主播最後還是對著境頭說,如果說出政府不喜歡的事實,就會像中天一樣被關閉電視台,剝奪言論自由。
然後蘇貞昌打統編的新聞,主播大概連續罵了半小時XD
不是我要說,中天新聞的娛樂性真是太足夠。畢竟本來因為還在有線電視之列,多少還是有些約束和規範,現在既然不在NCC能管的範疇內了,自然是完全放飛自我。然後這幾天開始有消息指出,NCC計畫要將過往曾討論過的「數位通訊傳播法」再次搬上檯面。
事實上,「數位通訊傳播法」早在2018年便已通過草案,當時政府為了打擊「假新聞」而為,卻因為遭受懷疑打擊言論自由,而遲遲未三讀通過。事實上該草案規範的事務極多,對於網路服務寬頻業者、網路硬碟空間以及社群平台的是否需要針對使用者的言論負責等,有相當之討論。(有興趣者可查詢「數位通訊傳播法」,有2018年的草案及詳細說明)
不過我感到好奇的是,當初就有許多有識之士說明,若將中天趕出有線電視範疇,只會導致中天轉型新媒體,而當今網路生態是沒啥法律能予以規範的。
有點感嘆,當初齋主就有說過,中天轉型新媒體是可能的,與其讓中天失去52台而全面轉型,還不如讓中天繼續播他的新聞。現在當中天真的被關台以後,反而多出來一堆人擔心中天現在無法無天的放飛狀態。
我知道「數位通訊傳播法」遲早會修到能過。
不過有些感慨就是了。最近理解了2077的世界觀,因為網路技術太過發達,導致上頭一堆問題和弊病叢生。因此在該世界觀中的網路,早因為這種個個政權彼此忌憚網路的力量,導致網路再也無法連通世界,只剩下個別區域能相互連結,還設有層層強大的防火牆。
也許,2077的網路世界設定,離我們並不遙遠。
數位通訊傳播法三讀 在 林俊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本週交通委員會與司法委員會聯席審查數位發展部成立的相關法案,並且通過委員會初審。若順利三讀通過,這將是近年來政府組織改造的最大變動,台灣將擁有一個專責數位相關事務的部會,為數位時代的台灣擘畫藍圖。
數位發展部除了規劃未來外,也應該要解決現有業務分散造成的各式問題,例如現在5G產業相關業務分屬交通部、經濟部及NCC,未來將統一由數位發展部負責。但在組織改造的過程中,過去我一直關心的網路廣告權責問題卻沒有一併得到解決,而NCC的理由是要等數位發展部成立後才可以送出《數位通訊傳播法》,一拖就是好幾年。
去年全球廣告市場上,數位廣告已經正式超越傳統廣告,投放在網路上的廣告將成為人們接受商品資訊的最大來源,各國也相繼推出法令開始監管,但台灣在這方面的法規卻近乎空白,放任各種令人厭惡的運彩賭博廣告在社群平台上播送,網路彷彿成為法外之地。
現在數位發展部即將成立,NCC也沒有再推卸責任的理由,我要求主委一定要在今年底前將《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送出,發揮監理機關的功能,莫再以一句「業者自律」放任亂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