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新聞報導 - 台灣仍未光復,河山依舊黨產
基進黨組織部副主任李宗霖率部分黨員於 10 月 25 日下午 13 點 30 分,至台南市中西區國民黨民眾服務社(台南市民權路 3 段 60 號)聲討國民黨爭議黨產;並公佈自製「藍債圖」,標示爭議黨產於台南之所在,以期真正落實「還我河山,光復台灣」。
現場宣稱自己為地主的民眾對基進黨提出的黨產表示質疑,並大聲於街頭咆哮,但李宗霖出示國有財產局於 2014 年公佈之國民黨佔用土地清冊,清楚標示該土地為中國國民黨佔用,在爭執中開啟本次記者會。
中國國民黨雖曾於去年(2015)中常會,聲稱已將「爭議黨產」處理完畢,但其所謂「爭議黨產」是指「看得見」的土地與建築物。 事實上,仍有 85%「看不見」的黨產尚未處理,並被用於內線交易、買票賄選與政治利益交換。難道贓物合法販售,即是合法嗎? 基進黨中常委黃建龍表示,遍及台灣全國各地的不義黨產,唯有透過法律手段,以公義的方式處理過去的不義,轉型正義才能夠真正落實。
基進黨台南黨部呼籲台南市政府,具體落實下列轉型正義作為:
一、台南市政府應行文國有財產署,確定所公告的不當黨產清冊中,金子農場土地轉帳撥用國民黨乃不當取得。同時,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應先推定白河區該34筆土地為非善意第三人購買,並追查交易相對人取得價金,要求國民黨返還。另外,現有土地登記原因為 分割、繼承、贈與者,應視同非善意取得情況之延續。
二、台南市政府應行文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關於國民黨目前持有不動產資料,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九條不當黨產禁止處分,第4項內容之規定,囑託台南市地政局辦理限制登記,禁止國民黨非法持有黨產,並進一步偷龍轉鳳移轉登記第三人。
三、台南市政府地政局,應建立警示機制, 依照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告之不當黨產清單,未來如有疑似交易活動,應主動通知不當黨產委員會。 基進黨中常委黃建龍進一步說明,這套限制登記機制,以及交易警示系統應由不當黨產委員會,主動協助全國各縣市建立。同時,交易警示對象應包含國民黨現持有之不動產,同時也包括原持有之不當黨產,現已處分至第三人之土地建物。 基進黨呼籲,追討不當黨產除了完成立法,市政府要有更積極的行政作為,方能凝聚能量、回應民意,早日向完成轉型正義更靠近一步。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政黨 帳 務 清冊 在 葉慶元律師(葉狀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濫權不義】
即使依據合憲性非常有疑義的黨產處理條例,國民黨的財產,也要被推定為不當黨產,才能禁止處分,而且還不能限制國民黨履行法定義務。
這個部分的現金,為何被推定為不當黨產,而非國民黨黨費、政治獻金、選舉捐款、政黨補助金,或是這四種收入的孳息,則看不到顧大主委以及清算委員會的說明。
當然啦!對很多人來說,國民黨就是邪惡的存在,為了消滅萬惡的國民黨,什麼程序正義、依法行政、假扣押、假處分等法律程序都是不必要的……(攤手)
---
第九條(依第五條第一項推定為不當取得財產禁止處分及例外)
依第五條第一項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自本條例公布之日起禁止處分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履行法定義務或其他正當理由。
二、符合本會所定許可要件,並經本會決議同意。
前項第一款所定情形,應於處分後三個月內,製作清冊報本會備查。
第一項所定其他正當理由及許可要件,由本會另定之。
第一項所定禁止處分之財產,如依法設有登記者,本會得囑託該管登記機關辦理限制登記;如係寄託或保管於金融機構之存款或有價證券,得通知金融機構凍結其帳戶;如係對他人之金錢債權,得通知債務人向清償地之法院提存所辦理清償提存,並應將該提存之事實陳報本會備查。非經本會同意,提存物受取權人不得領取。依本項所為之提存,生清償之效力。
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違反第一項規定之處分行為,不生效力。
關於第一項第一款之範圍認定有爭議,或不服第一項第二款之決議者,利害關係人得於收受通知後三十日內向本會申請復查;對於復查決定不服者,得於收受通知後二個月不變期間內提起行政訴訟。
主委顧立雄表示,委員會已發函送達永豐銀及台銀,要求永豐銀行暫停國民黨相關帳戶內款項的提領及匯出。
#國民黨 #薪資 #不當黨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