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負責說真話就要被懲處?】
阿賢今天下午三點半收到陳情,是關於北港替代役男被公所與縣府相關單位欺壓的事件,事件發生情況如下:
👉從5/19三級警戒命令開始,鎮長、里長持續在北港鎮公所秘書室內(秘書室為玻璃門,任何民眾都可看見鎮長、里長的所作所為)抽煙、泡茶、未戴口罩聚集。
▪️ 6/3當事人拍照並投遞雲林縣民信箱檢舉。後來,雲林縣政府曾來電告知會「勸導」,並寄了一封北港鎮公所非他們所管轄,要當事人再自己向北港鎮公所投訴的「結案」信件。
▪️ 6/15當事人再發信至雲林縣衛生局、雲林縣政府政風處檢舉。
▪️ 6/15當天衛生局回信表示「本局將盡速釐清偵查辦理」。
▪️ 7/6上午 因遲遲未收到衛生局、政風處回應,當事人直接於秘書室內直接勸阻劉厝里里長李建昇、扶朝里里長姚水評不應在公所內抽煙,並於當天晚上八點將此事公開於PTT論壇。
▪️ 7/20當事人收到「懲處案」公文,並要求當事人7/23到雲林縣政府說明。
迄今,政風處依舊沒回應。而衛生局在6/15回了一封信之後,亦未再回覆偵查辦理的進度。
🔶陳情人表示:
今天有向民政課蔡向榮課長詢問,為什麼對他懲戒的三點內容,明明有明顯不合事實之事項還能被陳列上去,科長回覆他說難道「你能說別人,別人不能說你嗎?」對於這樣的回應真的讓他感到失望的,再問課長提報懲戒的適法性、正當性,難道這些資訊不應該謹慎篩選、調查後,再往上提報嗎?役男真的可以因為身份的關係而被隨便對待嗎?然而課長卻像不成熟的大人回覆他這類沒有建設性的情緒性氣話。
#北港鎮公所已違反《菸害防制法》及《傳染病防制法》
#縣府卻毫無作為
《菸害防制法》第15條提到「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菸」,公家機關卻帶頭違法做了最壞示範。而在三級警戒仍未解封之際,公部門違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規定,在公所內不戴口罩抽菸,製造防疫破口。而雲林縣政府卻對上述兩案毫無作為,迄今未給當事人明確的回覆。
#懲處倒是來的很快?
在民政處的懲處公文中提到「蔡員不滿公所抽菸及未戴口罩,應循法定程序檢舉,竟任意至網路散播傷害該所及長官信譽之言論,言行已超過自身職務應負之職責」。
阿賢想請問,當事人寫信到衛生局檢舉,哪個步驟違反了法定程序?而今天北港鎮長、地方里長違法情事確鑿,是可受公評之事,請問哪裡傷害了名譽?更荒謬的是,衛生局至今已經一個月沒有回應當事人偵辦進度,但懲處公文倒是處理得很快速。
#阿賢心內話
任何在雲林縣服役的役男們,是國家派來協助我們公務的,他們也是別人家的寶貝,他們認真做防疫工作與提醒長官,哪裡有錯了?為什麼用這種方式欺壓認真的役男們?換成是你們的親友被這樣對待,你們會舒服嗎?另外,在三級防疫期間,本來就該按政府的規定進行辦公,為什麼鎮長與里長就可以不遵守規範?若疫情爆發,請問如何向民眾交代?管理役男的民政處又向該蔡姓役男說請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然後周五要叫他到民政處做懲處的說明,還有衛生局、政風處至今尚未回覆這位蔡姓役男的調查結果的信?是否有官官相衛,互相包庇之嫌?
阿賢在此呼籲:
🔸這種惡質的官場文化應該要遏止
🔸所有役男的權益不該受損
🔸請莫成為防疫破口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水務局、政風處(10/22)】 #路面下減洪 延續昨天詢問工程局路面下減洪的問題,今天智翔則請教水務局的意見,對於既成道路,例如春日路是否能埋設路面下的水箱,對於設置的適切性,水務局長也表示有其可能性,至於車流與公路總局的管轄問題,智翔在日後總質詢時,會一起提出來討論。 #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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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處管轄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市府不斷在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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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府昨天說「好心肝B稿全文調查報告」限閱30分鐘是「議會規定」,意圖塑造我和邱威傑議員提出白癡問題,不用功、不懂議事規則,要改規則自己去議會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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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台北市議會議事規則」根本 #沒有任何相關調閱時間限時30分鐘的明文規範。「市議員調閱指引」是 #市府自己所訂的內部規則,且此內部規則根本也無任何「限閱30分鐘」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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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昨晚市府亂講被邱議員戳破後,今天市府終於不稱「議會規定」,改口這是「 #議會和市府雙方協商」,說邱議員的質疑是對「議長和 #所有議員 造成蠻大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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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這根本不是經過「#所有議員」正式開會的「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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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議事規則,所謂的「正式協商或議會決議」,有兩種方式通過,一是大會三讀通過,二是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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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是議會大會時間,議程上 #從未存在此議案,遑論「決議」?而6月21到6月23之間,議會 #也沒開過黨團協商,6月23日當天就突然有了這個限閱30分鐘的調閱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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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好心肝B稿限閱30分鐘」,不是議會規則,也非「全體議員」的正式議會決議或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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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明文規範和正式決議之下,到底是誰要求限閱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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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長也是民意代表,不可能閹割議員監督權,市府少推給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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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很多瘋狂網民跳針說,政風處不歸市長管。那之前柯市長卻可以飆罵政風處長和人員?不歸市府那還和議會「協商」什麼?難道是伸縮自如的管轄權?(見新聞,當時發言人說「市長是求好心切」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10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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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我表示以前調閱密件沒有被限制30分鐘是違規,我們兩個議員,沒看議事規則被打臉要道歉,今天已經證明,是誰在散播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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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威傑發言1:https://www.facebook.com/froggychiu/posts/2053788528093835
邱威傑發言2:https://www.facebook.com/froggychiu/posts/2054665748006113
政風處管轄 在 千錯萬錯,柯神不會有錯!爹親娘親,不如小英主席親!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政府單位是隸屬於法務部廉政署,不屬於單位主管的管轄。陳時中不是政風處系統,不應該替政風系統發表結果。
違背行政倫理的人,是陳時中。
政風處管轄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水務局、政風處(10/22)】
#路面下減洪
延續昨天詢問工程局路面下減洪的問題,今天智翔則請教水務局的意見,對於既成道路,例如春日路是否能埋設路面下的水箱,對於設置的適切性,水務局長也表示有其可能性,至於車流與公路總局的管轄問題,智翔在日後總質詢時,會一起提出來討論。
#逕流分擔
去年水利法修法通過,增加「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專章」,規定降雨逕流擴大由水道與土地共同承擔,並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開發案,應送審出流計畫管制書。
且在水利法的子法《逕流分擔實施範圍與計畫之審定公告及執行辦法》第五條,也提到地方政府應擬定「逕流分擔評估報告」,並依循公告實施範圍、擬定計畫、逕流分擔審議、辦理公開展覽及舉行公聽會,並最後公告施行這幾項步驟,來面對未來可能遭遇的水患。
雖然局長回覆道,航空城部分的開發計畫,已有做逕流分擔的計畫送水利署審議,但大型開發案不僅僅發生於航空城,未來希望桃園市、桃園區,都能先從評估報告先做起,才能來評量逕流分擔到底需要多少錢與地,以及其餘的成本,畢竟,氣候的變遷並不等人,必須及早準備。
#小檜溪截流站
小檜溪重劃區截流站用地,位於桃園區三民段,據悉目前正在辦理撥用,因此想詢問目前的進度為何,以及未來將會做規劃作何用途? 今天局長則回覆將會做公園綠地,若有其他局處有用地需求,則會再進行跨局處協調。
#東門溪排水幹道治理
東門溪向來是桃園區水患的主要來源之一,讓大樹林地區的居民苦不堪言,而根據2017年修訂最新一版的《東門溪治理規劃檢討報告》裡頭臚列了幾項待完成的工程,包括如今天水務局表示,最重要的大湳滯洪池、樹仁三街滯洪池,以及需要跟新北市一起合作的鳳鳴地區的幾項工程,都希望水務局能夠盡快辦理,完成治水工程,期待一個不會淹水的東門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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