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2018施政報告】
行政長官剛於今早發表《2018施政報告》,就不同政策範疇提出多項措施,其中,我想就婦女權益、兒童福利和市政服務三方面與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意見。今年《施政報告》建議將法定產假由現時10星期增至14星期,薪酬比率維持在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月入5萬港元或以下的僱員,其新增產假薪酬全數由政府承擔。同时,政府將盡快落實將侍產假由3天加至5天。除此之外,政府亦表示會投放更多資源提升幼兒照顧服務,包括制定服務名額規劃比率、改善幼兒中心的人手比例和提高資助金額等,加強支援家庭照顧幼兒服務。
我支持政府繼續完善現時家庭友善僱傭政策,逐步延長產假和侍產假,並因應社會對增加幼兒照顧服務及提升服務質素的需求,全面檢討現時政府幼兒照顧政策和服務供求比例,為在職父母提供更適切的支援服務,釋放婦女勞動力,確保雙職和有社會需要家庭都能獲得具質素而又可負擔的幼兒照顧服務。
就提升香港市政設施和服務方面,我樂見政府終於接納我們意見,在將軍澳物色合適地點興建公眾街市,為市民提供多元選擇,政府應就街市選址和設計諮詢地區意見,確保設施能配合社區需要。與此同時,我希望政府能全面檢討沙田區的市政服務規劃,考慮興建綜合市政大樓,完善社區配套及規劃,以應付區內人口增長。
作為扶貧委員會的成員,我歡迎《施政報告》預留5億元推出多項加強支援少數族裔人士的新措施,包括對錄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非華語學生的公營普通學校提供分三個層階發放每年10萬至30萬元不等的額外財政授助、為少數族裔大學生提供短期實習計劃、加強招聘及外展的工作,鼓勵少數族裔人士加入紀律部隊、檢視公務員不同職系的中文語文能力要求、推行少數族裔人士的就業試點計劃、優化《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以適用於所有為少數族裔人士提供服務的政策局、部門和有關機構、在地區層面舉辦更多推動少數族裔與本地社群溝通和交流的活動等。
少數族裔人士過往是較常被忽略的一群,期望這些措施能夠為有需要的少數族裔提供適切援助,透過教育和就業,協助他們融入社會。同時,希望政府多聆聽少數族裔人士和社福機構等相關持份者的意見,並定期檢視這些措施的推行和成效,有需要時應增撥資源,為少數族裔人士提供更全面的支援。
爭取成果:
1. 確立中醫藥在香港醫療服務的定位 將中醫藥納入公務員醫療福利
2. 拓展基層醫療服務 加快擴展康健中心至十八區
3. 增加幼兒照顧服務名額 減低輪候時間及提升服務質素
4. 在將軍澳物色地點興建公眾街市
5. 加強升降機安全 資助業主維修舊樓升降機
6. 增加安老和康復服務名額
7. 改善免遣返聲請的審核程序 提升處理效率
8. 制定食水安全監管制度 保障市民安全
9. 加強支援香港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的專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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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政大 財政 在職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新聞稿
新民黨 會見財政司司長
就《財政預算案》提補充建議
財政司司長於2018年2月28日宣讀財政預算案,將部份盈餘撥作投資未來、發展多元經濟、關顧弱勢,包括向申領各項福利金人士「出三糧」,並向清貧學生發放2,000元的額外津貼。同時,預算案推出多項還富於民的措施,例如退稅及寬免差餉 。過往政府忽略中產家庭的需要,是次預算案終於回應了中產人士的訴求。
新民黨最近收到不少市民反映,不滿預算案遺漏了夾心階層,例如收入不高的年青人、65歲以下的剛退休人士、家庭主婦、照顧者及就業不足的人士,他們生活捉襟見肘,預算案卻未有照顧他們的需要 。我們早前已向政府建議,擴闊預算案的覆蓋面。同時,現時的寬減差餉安排以「一刀切」的方式寬免全港所有物業,缺乏針對性,持有數千個物業的業主、以及持有商業樓宇的業主亦在寬免範圍內,做法有欠公道。
就此,新民黨今天(19日)再次會見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先生,主席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女士、副主席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女士、副主席暨沙田區議員潘國山先生,及南區區議員陳家珮女士,向財政司司長提交補充建議。
葉劉淑儀女士表示:「我們今天向財政預算案提出補充建議,我們認為是次的預算案肯定是做得不錯,包括在投資未來,及扶老助弱方面,但在分享經濟成果方面,就有不足。當預算案公布之後,社會對經濟成果分配不均方面,有比較多的反應。政府財政預算案算是頗慷慨,如公共福利金可以出『三糧』;個人入息稅及公司利得稅,最多可寬減30,000元;差餉每戶最多全年可寬減10,000元,但形成嚴重分配不均現象。」
容海恩女士補充:「財政預算案提及預留80億元,改善十八區的地區設施,如果分開十八區,即是每區約有4.4億元的撥款,當然每區對於改善地區設施各有不同訴求。另外,預算案亦提及將改善街市設施,其中以大圍區為例,我們一直爭取興建綜合市政大樓,落實一地多用的政策,期望可方便市民,而興建綜合市政大樓需要20億元撥款,但該80億元的撥款再分配給十八區,明顯對於每一區改善設施是不足夠,希望財政司司長可考慮增加撥款,令每區市民受惠。 」
建議
1. 向合資格人士發放3000元現金津貼
新民黨認為不少中產市民在是次預算案中,已受惠於退稅措施,因此應聚焦協助收入較低的夾心階層。新民黨建議向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人士,發放3000元現金津貼:
18歲以上的香港永久居民;
在本個課稅年度繳納薪俸稅不足3,000元; 及
因沒有擁有物業而無須繳納差餉的人士[1]
理據
涉及公帑數目合理
根據財政預算案的諮詢文件,於2015/16年度,本港有377 萬工作人口,當中約192萬人(工作人口的51%) 無須繳納薪俸稅[2]。至於全租和合租居所的住戶則有約117.9 萬個[3]。預計向所有符合資格人士發放現金津貼,涉及公帑不超過60億元,約為本年度寬減薪俸稅涉及金額的26.5%,開支水平屬合理,仍然符合政府審慎理財,維持穩健的理財原則。
符合公平原則
預算案宣布向有需要的基層學生一次過發放2000元津貼,加上向領取綜援、長者生活津貼、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等人士發放額外兩個月的津貼,預計有需要的基層家庭將得到數千元的額外現金資助,而公屋單位平均差餉寬減,全年合共約3,096元[4]。我們認為將為勞工階層而設的現金津貼金額訂於3000元,較符合公平原則。考慮到收入較低的納稅人,其退稅金額可能只有數百元。為避免造成不公,我們認為可讓退稅金額不足3000元的市民,自由選擇退稅或申領現金津貼。
2. 改善寬免差餉安排
過去十年, 本港樓價持續飆升,為擁有物業的人士帶來財富效應。是次差餉寬免涵蓋所有住宅及工商業單位,即擁有多個物業的人士及企業的受惠程度較大。 新民黨認為「一刀切」 的資源分配方式造成社會不公義,建議政府研究訂立以下條件,收窄寬免差餉的範圍:
只適用於住宅物業;
受惠物業的差餉須以個人身分繳納[5];及
每名繳納人士只可就名下不多於3個物業獲得寬免
理據
避免資源分配不公
雖然中小企亦可能從寬免非住宅物業的安排中受惠,不過政府已透過其他措施,例如推行兩級利得稅制,以達到支援中小企的目的。全面寬免工商單位差餉,變相構成雙重福利。而根據當局提交予立法會的數據顯示,在2015/16年度,可獲最多差餉寬免額的100位繳納人持有物業總數目平均由400個至4000個不等[6]。所獲得寬免金額達2.51億,首10位繳納人平均所獲得的差餉寬免額更達1269萬。令擁有財富的一群可受惠更多,富者越富,是資源分配不公。
符合成本效益
陳偉業議員曾於2012年提出,任何獲得寬免差餉的物業單位數目不得多於3個。當時政府表示,落實相關措施將涉及約六千萬的額外資源以及需時一年籌備,顯示建議在行政上可行。相比之下,推行寬免差餉安排每年涉及數十億,甚至過百億公帑,當局應盡快更新電腦系統,確保往後的寬免差餉安排能夠有效地運用公帑。
新一屆政府多次重申其「理財新哲學」,但市民最關注的仍然時土地房屋問題,而預算案完全未有回應。財政司司長表示將公共開支調升至本地生產總值的21%。為令政府政策更到位,包括加強寬免差餉安排的針對性、向未能受惠的市民發放現金津貼,以及加快填海造地, 研究參考海外趨勢, 長遠發展住宅租務市場,讓市民可以擁有置業以外的選擇。新民黨希望政府能考慮我們的一系列建議回應社會訴求,完善是次預算案提出的措施。
[1] 公屋住戶需由房委會代繳租金,在本年度的預算案中亦得到寬減,但公屋住戶並非業主,因此可考慮被視作符合資格
[2] 2018-19年度,財政預算案諮詢,https://www.budget.gov.hk/…/co…/chi/pdf/Information_Pack.pdf
[3]香港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 - 主要結果, p.223, https://www.statistics.gov.hk/pub/B11200982016XXXXB0100.pdf
[4] 2018-19年度,建議的寬減差餉措施對主要物業類別的影響,https://www.budget.gov.hk/2018/chi/pdf/c_supplement01.pdf
[5] 房委會及房協等公營機構亦應被納入豁免範圍
[6] 以2015/16年度,獲得最多差餉寬免額的首10名繳納人持有40,333個物業以及首11至100名繳納人持有36,637個物業計算
政大 財政 在職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年改 別引例失真 挑起對立
陳聽安/政大名譽教授
陳國樑/政大財政系副教授
台大教授與交大、政大、中央校長聯名投書,指出年改不利大學留才攬才,可依據工程學中的動態系統控制的方法,利用「增加活水」和「增加動機」來解決,仿健保點數計算方式。本報系資料照片
三位國立大學校長與一位台大教授聯名投書民意論壇,關心公教年金改革,是非同小可的不平而鳴。但年改會執行長林萬億教授的回應,除引例失真與觀念錯誤外,也未能展現海納百川的雅量。
首先,林文劍指校長及教授們的前提假設「錯誤」,表示年金財務缺口,「與經濟成長快慢無關,是制度設計不合理使然」。事實是:在隨收即付制的年金體制下,一旦給定費率及所得替代率,年金的財務健全決定於:人口結構的變化趨勢(依賴人口率)與經濟成長情形(年金保險費基與基金投資報酬)。即使費率、所得替代率以及人口結構的變化趨勢不變,年金所面臨的財務壓力,在經濟成長能夠有效帶動保險費基擴大與提高基金投資報酬的情形下,當然有可能自然而解。
其次,即便林文「年金財務缺口與經濟成長快慢無關」的錯誤之說正確,且年金的財務壓力也確實是「超高」的所得替代率與以「最後一個月的最高薪資」核計所致,仍是制度使然。退休公教人員所領取的一分一毫都是依法而為、由政府定期存入退休公教人員所指定之帳戶,何來「多領」之有?
第三、此番年改目的如果確實在於解決「財務缺口」,為何不見缺口更大、影響人數更多與壓力更為急迫的勞保與軍保改革規畫?十八%優存早已於民國八十四年實施退撫新制後,不復適用;而擁有民國八十四年以前的服務年資者,也已越過給付的最高峰期。但這次針對十八%優存、無視信賴保護原則的改革手段,很難不讓人沒有斬盡殺絕的感受。
又,明明法已明訂所得替代率不得超過九十%,但林文仍提出過往年資卅年所得替代率一一四%的歷史數據,與其換算、自行定義的「實質所得替代率」高達一○六%為例證,有失公允;且試問其比例有多少?
第四,林文言及提撥制退休金基金「需要完全準備」,商業年金保險的確如是,但社會保險年金則未必。近來許多國家採用的「名義式確定提撥制」即沒有完全準備。許多國家之提撥制退休金仍然有基本保障,仰賴政府視情況撥補,也沒有完全準備。最讓人費解的是:我國公教年金制度,不論是第一層的公教保險養老給付、或是第二層的新舊退休撫卹制度,皆非提撥制,文中提及完全準備的用意為何?
第五,現今公教年金制度的確有潛藏負債問題,但收支失衡尚未發生,不解林文「嚴重收支失衡」之說何據?目前在職人員退休能領多少視其退休時制度、個人以及政府提撥情形而定,林文露骨的警告目前在職人員退休「一毛錢也領不到」,難道不擔心挑起代際對立?
我們同意林文「這一波年改,沒有徹底解決年金制度問題」,但林文不忘自詡「至少讓制度趨於合理」。試問究竟是合了什麼理?誰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