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平路南北側,各有一批老舊房舍,嚴重影響市容。
南側連棟10戶低矮平房,佔地118坪,原是店鋪商號,現已廢棄,屋體老舊破落,有礙觀瞻,且易生危險。
北側2戶民宅,佔地187坪,屋主遷居本島多年,乏人管理,致屋頂坍塌,雜草叢生,成為流浪犬貓、蚊蟲孳生的髒亂點。
經縣府與20位所有權人溝通,其同意由縣府僱工拆除,進行綠化,目前已拆除完成,即將施作青青草原。
此外,勵志二村稅務局宿舍拆除後闢建公園,以及民族路一品燒烤店前新闢青青草原,皆已施工,我特別交代保留古樸的硓𥑮石牆。
不久後,馬公市水泥叢林間將增加千餘坪綠地,請大家拭目以待。
#青青草園
#改善市區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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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雲林縣虎尾鎮有全台唯二仍製糖的虎尾糖廠,還有布袋戲館、故事館等文化資源。內政部補助虎尾周邊街道系統整合計畫,虎尾市區增設上一千兩百的機車格,希望能改善街道景觀與亂停機車亂象。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18397 - 由台灣...
改善市區景觀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雲林縣虎尾鎮有全台唯二仍製糖的虎尾糖廠,還有布袋戲館、故事館等文化資源。內政部補助虎尾周邊街道系統整合計畫,虎尾市區增設上一千兩百的機車格,希望能改善街道景觀與亂停機車亂象。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18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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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市區景觀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文化局、客家事務局(8/25)】
#客家文化活動經費不均
今天首先問客家事務局,雖然說桃園的客家族群以分佈於南桃園為主,但在核定補助各區辦理客家文化活動時,近三年桃園、中壢、龜山分佈極低,是否有具體方針辦理這些區域? 局長雖回應要回到各區公所與地方社團來申請經費,但智翔認為客家人的活動未必都要以地域性做依據,希望未來各區的客家人都能享有文化活動的資源分配。
#桃林鐵路沿線文物設置
桃林鐵路的文物設置一事,過去跟文化局有做過一些討論,目前大家都希望桃林鐵路的景觀上能重現鐵道運輸文化的意象,也有將台鐵車廂設置做裝置藝術的規劃,但整體仍須文化局來做整體一點的規劃,智翔認為目前正是搜集資料的時機,未來在與都發局討論時,可以一起讓桃林鐵路的空間變得更好。
#蚊子APP下載次數
過去我們都會說利用度低的公共場館是蚊子館,但市民們是否發現政府耗資製作的APP,也有蚊子化的趨勢? 政府規劃活動時,宣傳或資訊的統整時常仰賴APP作為溝通工具,但許多一次性活動的APP,仍上架於手機平台,民眾在使用時容易發生混淆,建議先下架,另外,APP的開發與維護也是一筆經費,但下載次數低落,效率不彰,是否能將經費挪回充實活動本身,也希望文化局在規劃活動時,能思考看看。
#在地劇團排練場地僧多粥少
南昌營區在紙風車劇團大火事件後,再度浮上新聞版面,市府也願意協助紙風車進駐,成立新基地,但智翔認為,桃園自身在地劇團多年來反應排練空間匱乏,今後若規劃為南昌藝術村,使用上也不能排除在地的小劇團,而今天文化局長也反駁,文化局已規劃米穀統制組合倉庫做黑盒子劇場供未來小劇團使用,也有每年補助在地劇團。
智翔僅希望,市府在補助與追求亮點的同時,不要忽視整體友善的環境,足以滋養更多未來的後起之秀的潛力,而既然說到米穀統制組合倉庫,以下就是關於這題的質詢。
#桃園米穀統制組合倉庫進度
位於舊市區的米穀統制組合倉庫,於2017年底登錄為歷史建物,去年公告進行規劃作為黑盒子劇場及展覽空間,至今一年快半過去了,今天詢問進度,文化局則回答還在細部設計,預計下個月可進行工程招標,智翔也希望會後能提供目前的設計進度,方便後續討論。
#桃園市古蹟歷史消防設置
去年智翔曾針對審計報告中,桃園市多處非建築類古蹟資料未通報消防局,不利救災一事,包括20公尺內設置的消防栓不足等問題,今年審計報告指出仍未改善,連兩年消防設備是否支應災害發生都被檢討,去年文化局長有說是審計部不了解古蹟的防災,因屬性特殊故僅能使用灑水系統。
那究竟是審計部真不了解古蹟的消防,還是桃園市文化局對於古蹟的消防措施與審計部存有巨大的認知落差,還請文化局提供資料,讓我們檢視看看,是否為審計部連兩年都不聽我們桃園市文化局的解釋。
改善市區景觀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一日議會第九次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討論容積移轉自治條例(968)
首先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孫貫志議員,各局處首長, 還有議會同仁的參加。
今天是第九次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根據上一次會議的決議,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訂定的需求原因,是為了解決公設保留地徵收,和所有權人權益保障的問題。
目前市政府是用實施要點,行政命令的方式處理。
由於,過去只有3件成功的案例,顯然有改善的空間。
所以,我們請各局處提出,嘉義市公共保留地總面積,和所需要徵收的預算經費,也就是政府長期,對於公共保留地,積欠土地面積和費用的統計。
工務處提出公用保留地 道路用地,共153條,有21萬9478平方公尺,土地徵收預算67億8688萬。
建設處提出公園公共設施保留地,共有16處,面積是12萬9809平方公尺,徵收預算金額 28億1192萬。
交通處統計,有17處公設保留地,共 6萬1200平方公尺,徵收預算金額26億7698萬。
嘉義市政府合計公園、道路 、停車場等公共設施保留地,合計是41萬0487平方公尺,預算徵收經費,也就是政府潛在的欠費,共計122億7578萬。
目前,雖然沒有徵收需求, 但是對於公共保留地地主而言,容積移轉自治條例,或現行的實施要點,在舊市區和其他地區容積接受移入的面積修訂,或降低門檻,將有助於容積移轉自治條例,或現行要點, 除了可以提高適用的可行性,也有助於保障當事人權益,提高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效率,一舉三得,創造三贏的可能性。
本次會議的重點有二。
第一,在嘉義市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草案,第6條本市容積之接受基地,第六款,位於舊市區基地面積未達70平方公尺的修正案(原來的標準是300平方公尺)。
第二個重點,是第六條第七款,位於其他地區基地面積未達100平方公尺(原來的規定需要500平方公尺),均得作為本市容積之接受基地。
因為嘉義市是微型城市,有百年歷史,只有降低容積接受基地面積上限,成立公開透明交易機制的容積銀行,才能活絡一般民眾容積移轉需求,和滿足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賣出容積移轉,取回現金的機會,也能增加政府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所有權和效率,降低污名,讓大法官釋憲文第400號,保障被劃定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人權益,能有一個制度性交換的希望和機制。
根據都市發展處顏處長表示,為保留彈性,可在兩個月內,修改實施要點,降低容積接受基地,讓舊市區和其他地區的面積上限,在建築安全法規,和都市景觀兼顧的情況下,提高容積移轉成功案例,保障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權益。
我們也會在下次會議前,修正嘉義市容積移轉自治條文草案內容,和都市發展處修正的實施要點內容,做競合比較,公開透明,找出一條,可以兼顧可行性和時效性的務實作法。
如果都市發展處,可以透過實施要點內容的更新,只需要兩個月的時間。
如果透過市政府提案修法,公告期,加上法制委員會,和市政會議討論,曠日廢時,可能超過1年,也沒有辦法解決,從1963年起,45年來,被長期延宕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權益。
如果是透過議會專案小組討論,再送大會立法決議,需要半年的時間。
這就是我們嘉義市議會,在議長督導,和市議會議員支持下 ,馬不停蹄,每月召開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每3個月完成一個自治條例草案修正的目的,也是彰顯議會代表人民的立法職權與功能。
讓政治可以透過立法,解決人民的問題。
下一次會議,我們再來衡量,採取何種方法,有助提高容積移轉成功效率,和保障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權益,集思廣益,找出一條,可以解決問題的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