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冰島荷蘭19日行程花費總結,包含機票、食宿、租車、交通費及紀念品等,一個人約花費11萬多台幣,算是達到我們省錢出遊的目的。
分享與租車有關的幾件事:在冰島交通方式是租車自駕,開到冰島北部(約行程一半時),車子常顯示右後輪胎壓不足,每到加油站就急著尋找打氣機充氣,只是每開一段路,胎壓又降,過了一夜,輪胎洩氣嚴重,下方幾乎整個扁掉。由於適逢周末,行車到冰島北部大城阿庫瑞里,用google查了幾家修車行,週六只營業到下午兩點就關門,可惜我們開車到阿庫瑞里已過了這個時間點。擔心行車安全,所以路途太過遙遠的景點我們就不去。
周一開到了冰島西部斯奈山半島,我們早上一出門就找了一家修車廠,老闆發現我們是被一根長釘子刺破輪胎(爆胎),幫我們從外面補胎,花了4,500克朗,車子修好了我們就比較放心了!也還好爆胎這幾天我們到處玩都沒發生什麼意外。
離開冰島前一晚我們先去還車,還車也讓我們有些緊張,因為我們租車沒有保車行的全險(約15,000台幣),只保了第三方保險rentalcover的4WD全險(約3500台幣),擔心還車會被刁難,果然車行員工檢查異常仔細,連車子底盤都檢查再三,最後發現擋風玻璃有個被石頭砸傷的小小凹痕,被求償100,000克朗(折合台幣約27,000),覺得這價錢實在天價,但我們想趕快回民宿整理行李,就沒有跟車行討價還價。
回國後我們將修輪胎與車行求償的金額(共104,500克朗)向第三方保險rentalcover提出索賠,順利在前幾天得到全數理賠;rentalcover的理賠程序很阿莎力,只要文件完整,都會照實理賠。
冰島租車2點心得:
1.取車時,請詳細確認車子狀況:我們取車時間是晚間9點,由於租車的客人很多,所以車行員工交車時很隨便,要我們自行拍照留存紀錄,或是有問題再跟他說,他便進去處理下一組客人。我們的確有環視車子周圍,但忘了注意擋風玻璃,當晚開在機場與首都聯絡公路上,一邊看著天空的極光飛舞,其實就有發現這個小凹痕,這個凹痕只要客人沒注意,車行就能再坑下一組客人;如果車行交車隨便,請租車者一定要做好詳實的記錄。
2.慎選冰島優良租車公司及保險要保足(第三方保險):車行員工載我們回民宿時閒聊,提到只要我們有保車行的全險,那個凹痕就不會收錢,不過通常租車公司的輪胎、擋風玻璃、底盤等都是屬於自付的,有出現損傷就會被求償,所以我們很懷疑車行員工的說法。慎選冰島優良車商,以及保險要保足,一定要保第三方保險:Rentalcover自今年8月起不承保台灣人去冰島的車險,不過11月初已重新開放。(這樣我們的二冰行就有機會了XDDDD!!)
擋風玻璃小凹痕 在 李屏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橫越宇宙,以及羅斯福路|
我淺眠,高中三年尤甚,如果理想的睡眠是深海潛水,我的狀態大概是水母漂。住家外的馬路會有一奇怪名字的公車經過,乘坐的人少,班次也少,司機總是開得又急又猛,清晨的首班公車等同巨獸出巡,夾雜龐大車體的呼氣聲與煞車,經過時路面的震動便可以直接把我喚醒,比鬧鐘還早一個多小時。通常是睡不回去的,通常會殘存一點對夢的記憶,我乾脆出門,差不多也可以搭上空蕩的首班車。
是喜歡上什麼就會瘋狂陷落的十七歲,反覆聽著同一首歌,甚至擔心過CD上是不是會刻出明顯的凹痕。是的,CD,那時候什麼都是實的,實體唱片,紙本書籍,室內電話,紙條信件,需要接線的撥接網路。連心情都是實的,燙手的,什麼都藏不住的十幾歲年紀,一切看來都具體而天真。熱烈地去迷戀一些什麼,熱烈地失落,傷害,痛苦,憂鬱,踏實嵌進手寫的小紙條,每個筆畫都快要劃破紙頁。書桌旁放的是錄音帶、CD、電台多功能合一的手提小音響,手邊甚至還有幾卷卡帶。等到卡帶看似大勢已去,就開始存更多的零用錢來買一張扁扁的唱片。
高二那年,我存錢買到第一台CD隨身聽。吳爾芙說,女性若是想要寫作,一定要有錢和自己的房間。隨身聽就是青少年的房間,戴上耳機,等同關上了房門,你在裡頭再狂歡再自溺都無人侵擾。有了隨身聽,我就是自己的不睡DJ。
而早晨的第一首歌很重要,如果順利坐上五點多的首班公車,會出現兩種選項。一是車上空無一人,我會坐在前車門上來的第一個座位,眼前是大片擋風玻璃,通常不太會出現其他乘客,司機一路踩油門,尖峰時期一個半小時的車程,曾經在二十分鐘就抵達。這時候最適合反覆聽的是Beatles的《across the universe》,在那樣的早晨,我感覺自己能克服眼前的一切困難,大考,人際,未來,都被無重力的泡泡包覆。唯一的煩惱大概是,等下的早餐要點漢堡蛋還是起司蛋餅呢?如果車上有人,幾乎一半的機率,會是另一個不同校的高中女生,她喜歡坐在公車的最後一排。這種狀況很難進入宇宙的狀態,我會聽周杰倫,頭髮還捲捲的JAY,第一張同名專輯,老老實實按順序聽下去,通常聽到《龍捲風》,學校就差不多到了。
那個高中女生的制服比我多一道橫槓,我們同車兩年,聽著各自的專輯,建構起各自的世界觀。每天搭上首班公車,橫渡台北橋抵達台北市的我,真心很想逃離那個名為家鄉的地方,在首班車女生的臉上,我看到自己的表情。當時的她都聽什麼音樂呢?
心嚮往之的地方是公館,為了給自己更多前往的理由,我在那邊預購最新的唱片,週末去那裡的星巴克點一杯飲料坐一整天,一個人餓著肚子讀書,從大片窗戶看過去是亮晃晃的台大校園。忘記是哪個班上同學說的,在考試之前都不能踏進台大一步,否則會考不上。台大校園的面積到底延伸到哪裡呢,紅牆的範圍算不算?總之,配備著這個小小的迷信,我避開校園範圍走路,常常要穿越羅斯福路的地下道,裡頭多半有幾個酣睡的遊民,旁邊是他的整副家當,我會躡手躡腳地走,覺得自己正在經過一整排隔音不良的房間走廊。我喜歡一邊聽音樂一邊走,帶著自己的房間去滑行過他人的房間,覺得獨立而自由。
記得是拿到孫燕姿《風箏》專輯的那天,蹲在唱片行外拆開包裝,急急地開始聽,第一首是《綠光》走進地下道,剛好播至第二首《風箏》,那個拖長音聲嘶力竭唱的「我~不~要~」好像在整個白色長廊上碰撞,我手足無措哭了出來,立刻擦掉眼淚。但為什麼而哭呢,到底不要什麼呢?再走出地下道,迎面撞上的是大考,暑假,放榜,我第一次踏進台大校園。羅斯福路後來加劃了斑馬線,我買了腳踏車,需要走地下道的機會愈來愈少,每次走下那些階梯,無論季節,我都還能感覺森冷的高三時期,孫燕姿的聲音始終迴響在那個長長的走廊。
(原文刊載於《幼獅文藝》2018五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