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拴馬索」——念珠之功德與作用之八 》
了悟禪師是惠空老和尚之高弟,他是我看過所有的修行人中念珠最長的一位,起初也不以為意,但後來隨著時日漸長,來往較頻,難免會注意到這位和尚胸前所掛的數珠為何有別於他人?某次因法務有所晤談,得閒便好奇地問:「和尚胸前這串念珠不知是何材質?從前並不多見。」和尚笑笑地回答:「木槵子,是老件,從我師公傳承下來……」
後來進一步了解,木槵子是何方聖物?恰好居住在新店的方老居士也有一串,不過沒有先前和尚的那麼多,和尚胸前經常佩掛的那串木槵子念珠據說有一千零八十顆,難怪可以在胸前繞圈圈,頗為醒目,再加上有些年代了,原本如黑漆色的珠質,乘以數代人的持唸,早已形成厚厚的一層漿膜,更增添些許的神秘能量。方老居士家中的那串木槵子念珠,說是早年用一位日本畫家竹久夢二的作品與其交換所得,老居士很珍惜這串念珠,據說弘一大師也熟悉這串木槵子念珠。關於豐子愷,是近代推動佛教極有力的一位居士,我也頗為讚嘆!方老居士說早期他和朱光潛和豐子愷都常有機會一起吃素食、聊佛法,據老居士所說,他茹素及信奉菩薩戒,完全也是受到大師德行之感著。我去過老居士在台所居新店碧潭河畔的「報恩小築」,除了整壁的佛經之外,可用家徒四壁來形容,我和居士有來往約是在八〇年代初期,當時他已近中壽之年,但依然朱顏鶴髮,毫無老相。我喜歡聽他訴說著他和民初幾位高僧的行誼往事,老居士一邊手持老念珠,一邊神采飛揚,當講到入勝之處,還會瞪大著他那雙炳若觀火、明亮的雙眼,完全阻擋不了他的話語……。
和老居士洽聊過程中,也提及到我所看過的那串一千零八十顆的老木槵子念珠:「在台灣,我也經常和一些中國來台的和尚有機會碰頭,我倒是沒看過有人佩戴過這種念珠,或許台灣不是產地,據我所知,在中國長江以南還是有這種果樹,據說印度和日本也有這種植物……」現代的唸佛人鮮少提及木槵子,但在過去的中國,在隋唐的年代裡,便經常有提及木槵子念珠,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淨土宗的祖師——道綽大師,他向來也都是使用木槵子做為計算佛數的法器。順便一提的是,這位老居士和我都是善導大師忠實的唸佛弟子,而善導大師便是道綽大師的弟子。中國的淨土宗也是由於善導大師的出現,整個弘揚傳承至今,也因為善導大師的「楷定古今」,從此中國的淨土宗儼然成為眾生往生極樂世界最重要的精神指標。善導大師是阿彌陀佛的再來,從十歲出家開始,便研讀一切大乘經典,尤其精通《法華經》和《維摩詰經》等了義經論。
當他十八歲的時候,他有機緣觀看到淨土的變相圖,此種變相圖有說是因循於北齊直至唐宋,至於最早之源流是否來自於印度,也有說法,但可以知道的是在善導大師的年代,類似如西方變相圖的曼荼羅是當時流傳極廣的一種圖騰,也因為如此,後世許多有關於西方極樂世界相屬的畫像,也都是依據淨土三經中的《觀無量壽佛經》做為藍圖。對於唐代以後所遺留下來敦煌諸窟中的變相圖,近代日本專研淨土真宗之學者絡繹不斷訪視於敦煌莫高窟和變相圖相關的諸種曼荼羅,此類曼荼羅也和後來的金剛乘中觀想部分的本尊曼達拉唐卡有延續之關聯,真言宗、東密諸部中曼荼羅的文化也和唐代所盛行的此種風格有極相似的畫風。
我也曾看見過另一種形態的變相圖,但此變相圖應該是依《無量壽經》中所描述的內容而畫,特別是阿彌陀佛為主,莊嚴地安住於極樂世界中蓮花池的蓮花座上,雙手呈現說法的手印,佛的兩側有常隨西方三聖中之觀世音菩薩和大勢至菩薩。畫中所畫的菩薩身上莊嚴之天衣、嚴飾應屬隋唐時期之服飾,再仔細觀察,便清晰可辨在蓮華池周圍尚有如雲海般大菩薩合掌恭敬圍繞著。如果對《無量壽經》熟稔的讀者,便可以依圖辨識出經中所說的三輩往生的情景,至於如何可以上輩、中輩、下輩往生之條件,經文中各有明述……,就如同佛在經中對阿難尊者所說的,就算是下輩往生,即便他無法在世時行使一切功德利益,但只要生起菩提心,一心至誠地唸誦阿彌陀佛聖號,同時發願投生安樂國,俱足三心,心中信願行俱足,毫無疑惑,哪怕是一念專誠地念誦……也必然在臨命終的時候夢見阿彌陀佛,可以往生……。總之觀看此變相圖時,依圖識經,印象更是無法忘懷……。
善導大師便是在他十八舞象風發之年,他見到了西方極樂世界的變相圖,歡喜莫名,感動之餘,毅然決然地心中立下了此生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的大願,從此之後他便朝著西方志業精進不懈怠地一路追尋。到了二十歲,值遇了《觀無量壽佛經》,更是悲喜讚嘆地說:「我過往所修行的法門中,幾乎都難以相應,唯獨只有此觀經法門決定可以超越生死。」大師沒經幾年的夙夜匪懈誦經唸佛,到了二十三歲那年,發心入終南山的悟真寺修持《觀無量壽佛經》,不斷地入定修持,不多久的時間進入了甚深三昧,在此定中,清楚如明鏡一般,整個極樂世界其中的八寶樓閣、蓮池、黃金寶座……等等勝境、不思議之景,就如同歷歷如繪在眼前呈現……如此成就在中國歷代高僧之中,可說是絕無僅有。
在此後幾年中,善導大師在唐貞觀十五年這一年,他去當時的玄中寺參謁道綽大師,與師見談之後,道綽大師極為欽賞善導大師的根器,歡喜之餘便傳授了《觀無量壽佛經》以及開示淨土宗之要義,此次見面更令善導大師發心弘揚淨土法門。事後布教卓錫於長安城,大力倡導念佛法門,一時之間淨土旗幟縱橫馳驟,大行其道,追隨其念佛之信眾短時間內便如雲屯霧集一般,散布各處,信眾多以阿彌陀佛再來恭敬之,從此道綽大師之衣鉢便傳承至善導大師之身上,大師以三十歲左右風茂之齡,儼然已成一代大師倡導淨土。(未完待續)
王薀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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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取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辯雙方名字。
這宗案件為「HKSAR v. TONG Ying-kit」(香港政府v.唐英傑)。香港法庭文書處理,細緻非常。姓氏TONG全為大階英文字母,名字Ying-kit 中大小字母分野,讓人明瞭這組英文字需要連起來理解,但中間的「-」號又剛好分開了兩個中文字的粵語拼音。
唐英傑是誰?去年夏天之前,他不過是一個廿多歲,讀書成續欠佳,曾於台式茶飲店工作,後來到日本餐廳做侍應的香港年輕人。一夜間,他從藉藉無名的青年,變成了一個全港甚至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只因他於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即2020年7月1日,駕駛了一部電單車,被指衝向警方防線,車上插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成為了港區國安法第一案的被告人。從此命運被改寫。
國安法首案開審後,連日來,歷史學者、政治學家、傳播專家,到庭上解說「光時」口號,是否有分裂國家的意思。然而學歷不高的唐英傑自己想甚麼?他想甚麼和案情有沒有關係?
24歲的唐英傑,身型壯碩,已還押逾一年。在三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押解下,進入犯人欄。連日審訊,他都穿同一套衣服。深藍色的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配襯黑色領呔。同色系的領呔和恤衫融為一體,無聊時,他會用手指把玩領呔。
這天是審訊最後階段,控辯雙方律師「結案陳詞」的日子。唐英傑進入犯人欄後,三位法官未出來之前,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甚麼。
律師們透過金屬欄柵送了文件給唐,而唐又俯身聆聽意見,多達九人的律師團隊有老有嫰有男有女,圍着犯人欄談笑。有些時候,律師們和唐談得輕鬆,抑壓着的「嘻嘻」聲在寧靜的法庭後方傳出來。
此案關於唐英傑的資料,有時是控方披露,有時是辯方提供,但唐自己沒有選擇出庭作供,只有他一名前僱主出庭作證。這位旺角台式飲品店老闆娘,指唐在社會運動期間擔任急救員,在案發當天約了唐到銅鑼灣吃午飯。
警方則從唐手機裡截取了社交媒體紀錄,對話裡,唐與友人於案發當天,收發過海隧道有設置了路障的資訊,而唐亦提時間「沒有遲,銅鑼灣未聚夠人」的說話。但辯方律師解釋,唐是社運的急救員,當天預備替傷者急救,而也約了友人在銅鑼灣區吃飯。
辯方今天翻出了唐英傑的中學成績表。辯方大狀Clive Grossman(郭兆銘)已達八旬,他手震震,口震震地拿着唐的成績表說:「中三那年,他的中史分數,一百分滿分,他只拿了五十分;全班130人,他考第124。」顯然,郭資深大狀想說明,唐英傑沒可能理解深奧的學術知識。
唐的爛成績,在辯方口中是說明他不知道口號的歷史意義;但對於控方來說,唐英傑在香港接受教育,有讀過中史課,而當日是七一香港回歸日,國安法生效第一天,加上關於國安法的報導已沸沸揚揚,控方周天行專員指,唐不可能不知道這支旗的意思。
周天行請法官翻看一個港島彩色地圖,周天行指出,唐英傑當天開着電單車,從東區海底隧道到港島,卻沒有直接去銅鑼灣,而是先到中環、金鐘、再繞回灣仔,先後經過(周指是衝過)四個警方防線。而從社交媒體截圖可見,唐知道自己在幹甚麼。
周續形容,唐四次被警方防線要求截停,但繼續駕駛,其中一次被射胡椒球也沒停下。控方指,唐非但沒停車,甚至加速,最後令三個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現場圍觀人士拍掌歡呼,可見唐的行為嚴重危害警方及道路使用者安全。
相反,代表唐的辯護大狀郭兆銘則指,唐經過首三條警察防線,沒有直接衝向警察,而是繞開了,而第四次發生意外時,煞車燈一度閃亮。
郭資深大狀認為,「這不是恐怖分子的行為。恐怖分子不會按煞車掣,他也不會在社交媒體約人去吃飯,或帶急救用品出去。恐怖分子自毁之前不會說,我要約人去吃飯。」然而法官們卻指出,證據指當時煞車燈有亮起,但有交通意外專家卻指,其後車速是減慢還是加速沒法知道。
郭資深大狀又指,控方形容三個警員嚴重受傷是誇大了。「電單車不是致命武器,它不是機關槍。他在車上掛着那支旗,可以說是在showoff (炫耀)。但控罪說『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實在說不上。現場的圍觀人士,在拍掌喝采,那不是感到危險的人會做的事。怎能說公眾安全受威脅呢?」
郭更說,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也不見得受影響。法官杜麗冰此時指出,有證據指當時附近有一對年紀老邁的男女長者,正想過馬路。但郭堅持,沒有人感到危險。
郭資深大狀續指:「那是示威的時候,很多人在街上,街上很多人不滿政府,不滿警察。但說他這個行為嚴重危害社會,達至恐怖活動?說不上。控方引述的警方調查只證明,有人舉『光時』旗,有其他人喊港獨口號,但不能說所有人都同意其港獨訴求。」
控方周天行專員,今天帶出了要理解口號除了參考專家,也要考慮口號的 “ordinary meaning”, “ordinary understanding” 。周專員並引述案例指,常人理解口號意思如何,已可達至煽動入罪理據。
至於爭拗多天的專家意見,控方的周專員認為,包括辯方專家也同意劉智鵬教授對光時的理解(帶有分裂國家意思)是其中一個可行的理解。
周專員指控,辯方雙李專家指「光時」意義抽象又多樣的報告,不可靠又不可信。周專員指,辯方雙李專家(Eliza及 Francis)並非歷史學者,辯方報告裡的研究,也不是特意為此案進行,又指焦點小組的調查員在調查時發問了「引導性問題」。
但辯方的郭大狀則多次強調,法庭要小心不要隨便否定兩位辯方專家意見。「Eliza及 Francis是其領域上具權威的學者,兩人做的研究、著書、教學,均通過嚴謹的學術標準。控方劉智鵬或許是稱職的歷史學家,但劉智鵬教授不是政治學者,也不是政治傳播學者。Eliza及 Francis是真正的專家 (They are experts in real sense) 。」
今天代表辯方發言的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年屆八十,眉毛稀疏,胖得有雙下巴,鼻子尖尖,耳朵卻特大。他在英國出生,曾於南非讀書,他嗓子陰柔,以英語提醒法庭:「正正是因為Eliza及 Francis的研究,不是特別為此案而做,而是他們老早以學者身份進行,更顯得他們是獨立而且不偏不倚 (independence and impartiality)。學界一直是這樣做研究,他們的方法受國際學術圈子認可。」
郭資深大狀,不時調整頭頂的假髮,或扯一扯身上的大狀袍,或在說英語的時候伸伸舌頭,舐舐自己乾涸的唇:「希望法庭不會說,這些專家的意見,我不用去理會,指控這些專家們是錯的,甚至說專家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兩位學者告訴我們,社會運動的口號是抽象的,供人各自解釋,因為口號不只要帶出實質政治訴求,還要表達情感,團結群眾。」法官杜麗冰深思着,嘴唇緊合,神情嚴肅。
郭大狀也提及,控方證人劉智鵬教授,自己曾陪伴嶺大校長現身2019年7月「光復元朗」活動:「劉教授自己出現在『光復』活動,卻說自己不知道活動主題,也堅持自己不是參與者,只是去關心學生,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suspicious)。」
控方還指辯方專家一個「關鍵性缺失」在「時間脈絡」不足,即「雙李」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年,非案發的2020年。郭資深大狀在自己的總結中幽了對方一默:「吓,時間脈絡的欠缺,好像控方專家犯這個錯誤更嚴重,劉教授指口號意思幾千年不變,他好意思去挑戰辯方專家幾年或幾個月的差距?」
郭資深大狀,肚腩大大,說話帶有老派英式紳士的幽默感。對於控方的指控,例如舉起「光時」旗有煽動成分,是恐怖活動,郭資深大狀攤開他的老人手掌,不住反問: “What? How? Why?”
控方指梁天琦本人支持港獨,故「光時」八字有港獨意思;控方指此八字在中聯辦外被叫喊,故「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郭資深大狀連續用英語輕輕而高音地反問,說話時縮起他那佝僂的肩膀,攤開滿佈手筋的手掌: 「“So What?” 梁天琦怎樣想,被告人怎知道?“So What?”中聯辦外的活動,被告人連去都沒有去,他怎知道?」
郭大狀重申了Eliza及 Francis的意思:「口號意思是多元的,抽象的。」他舉起了右手拳頭,舉向天:「正如我喊:『Let’s go out and fight for our rights!』(我們出去爭取權利。英語fight有『打鬥』和『爭取』雙義),你可以理解為我要去寫信給報紙投稿,或參選議會,或者出去打人。一字歧義,是常見之事。」
「Eliza及 Francis提過,發訊者若想表達清晰的意思,會挑選一個意思更清楚的詞,不會選一個抽象的字去表達。『光時』這口號意思不明白,並不像『我們要去打林鄭月娥 (let’s go and beat up Carrie Lam)』那麼明確。」郭大狀語氣在說笑,但法庭裡卻沒有甚麼笑聲。
國安法首審,條文意思如何詮釋,萬眾觸目。這天,法官也曾和控辯雙方討論條文的法律觀點。
代表政府的周天行專員,提到「恐怖活動」罪行時,指出「光時」旗幟是一支帶有「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的旗幟,會向附近的人宣揚其包含的分裂國家意思,嚴重危害社會。
此時,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提出,根據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相關條文(24條),「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罪。」陳官指,這條文是談活動(activity)而不是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陳官強調「的」這個字。而24條的細項指出,活動包括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干擾水電通訊等。
陳官解釋時,杜麗冰點頭。
周專員呢喃回應:「對,字面是這樣。」
彭寶琴插話:「不只是字面,是條例這樣寫,恐怖_的_活動,不是關於政治議題。(Activities intended to cause grave harm to society, not about political agenda)」杜官再點頭。
周堅持自己在提供事件的背景。彭官再重申。「我恐怕這一條法例不是談口號或談追求政治議題,而是關於破壞社會的活動。周先生,你是否接納這樣的解釋?」
周再說,因為唐的行為是針對警察。
彭官及杜官再重申條文是談「活動」。
周最後同意,恐怖活動罪的焦點是在「活動」一字上。
至於關於「光時」口號的控罪,則是國安法20條「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彭寶琴問辯方,光時口號多義,為何郭大狀說「應當無罪」,兩者關係如何?彭官指出,「煽動」於口號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口號在這個考慮了歷史及處境,合理地造成一個事實,是口號有可能去煽動 (capable to incite)。第二部分,是指被告人當時的理解,有沒有犯罪意圖 (Mens Rea刑事意圖)。
而根據控方劉教授的報告,劉也承認,被告人車上插旗時腦海想甚麼他也不知道。於是大家在爭拗第一部分,即「光時」八個字,可不可能在不考慮唐英傑想甚麼的情況下,造成煽動。
郭資深大狀澄清,辯方認為,尤其考慮要對被告人公允,若有其他可能性,根本不應入罪。郭的話是指,這口號太抽象,根本不可能煽動 (the slogan is too vague to incite)。
最後,代表辯方的郭大狀,呈上了唐英傑之前的刑事紀錄,唐曾收過超速和受限制時間駕駛的告票罰款罪行。彭官指,現時唐被告三項罪,兩項和國安法有關,這些駕駛案底不相關,可以理解唐沒有「犯罪傾向」;然而第三項交替控罪,是和駕駛安全相關,則這些案底則要考慮了。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延續了一整天。下午四時許,大家也不知道,結案陳詞是否可以這天完成。
郭資深大律師未完成發言,他望了望時鐘,顯得有點擔心。結案陳詞的流程是,控方先說,到辯方再說,由於控方先說,辯方可以回應控方的話。
郭大狀不好意思的說,「我擔心之後要讓控方回應我,不夠時間。」此時杜麗冰法官微笑回答:「他 (控方周天行專員) 不可以回應,被告人擁有最後的回應權利。(He can’t reply. The accused has the last word.)」
戴了長方型眼鏡,年紀比郭大狀年輕,黑色短髮以Gel鞏固得竪起來的周天行,望了一眼他身旁的郭大狀,沒說甚麼,低頭做筆記。
這天所有程序完畢,三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7月27日下午三時,將會宣佈判決。
周專員向法官表示,當天他有事缺席,由另一位同事頂上。
而國安法案件,亦會排着隊開庭。
專家證人會不會再次在法庭就示威口號的意思交鋒,還看一周後,第一審結果如何。
(圖為今天替辯方結案陳詞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 Clive Gros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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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me & Redeem](六之一)
一年前的七月一日,港區國安法在香港實施,當日被指開着插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撞向警方防線的唐英傑,被還押一年後,成為第一宗涉及港區國安法開審的案件。
唐被控告三項罪行,包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一年來,大家都疑惑,究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八個字是否違反港區國安法?這天下午,香港的高等法院開展了相關討論,先由代表控方的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供。
審訊以英語進行,律師及法官均以英語交談,唯劉智鵬以廣東話作供,由法庭翻譯來回傳譯。這天擔任翻譯崗位的是一位中年男士,頭髮稀疏,圓臉,戴着黑色框眼鏡,穿着質料較軟的深黑色黑裝。劉智鵬作供時坐下,翻譯全程站立於劉身旁。
翻譯員說話抑揚頓挫,部份句子尾音拉高。談到「光時」口號原創人梁天琦的主張,劉智鵬引述梁5年前的立法會補選參選單張,內裡提及「港人的自治和獨立身份在97後被港共政權催毁」。翻譯先生說到兩個英文字autonomy和independently, 那個 “me”及 “lee”的尾音都拉得特別高音。
法庭審訊,經常涉及刑事案件,或民事追討,但談及國家身份認同,又涉及到文學院、社會科學院的學術概念,在法庭較少出現。一些涉及歷史或社科範疇的英語詞彙和其讀音,都似乎難倒了翻譯先生。
控方專家證人的劉智鵬,頭髮微曲,結上藍色花紋領呔,穿深灰色西裝,腳踏尖頭皮鞋,他以廣東話解釋:「在歷史的語境中,『光復』某種嘢呢,表示從正統政權的角度出發。」
「正統政權」如何翻譯呢?翻譯先生延誤了好一會兒,差不多要吐出一個P字頭的英語,說出口不到一半,劉智鵬就提示應為 “legitimate”, 這個詞彙在社科領域常出現,有「獲授權」「合法性」的意思。
談到梁天琦的政見,劉智鵬指他理解梁認為香港住民是原生族群。翻譯先生懂得用「原住民」的英語 “indigenous”, 但把此字讀為individual 的頭段發音,後段拉高了尾音,變成indi-genius. 翻譯先生讀了幾次,最後審此案的三名法官的唯一男法官陳嘉信出口糾正,讀音應為inD-genous, d的發音應為「啲」,重音放在前段。
劉智鵬亦提到,他認為中國歷史中,自三國時代到現代中國,「光復」一詞意思沒有變,有恢復落入敵人或異族領土的意思。「香港咁既情況底下,等同於畀敵人或外族佔據了。因此光復香港提出時,香港政府是敵人控制的政府,或者不是我地國家底下的政權政府。」
翻譯先生先把「異族、外族」譯為「barbarians」, 在座的記者面面相覷,因為babarian有「荒蠻」意思。不久,翻譯先生自我修正,說他想了想,「異族、外族」應為 “foreign ethnic group".
一個人是否有罪,是否要被長期關柙的命運,涉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八個字的意思上。字眼使用變得很講究,審訊時,法官表示也有聽不清楚的時候。疫情之下,口罩與防飛沫隔板,把文字都化成了不清晰的發音。
劉智鵬提到「光復」有英語之中Restore, Recover, Revive的意思。又指漢語的歷史角度,基本上是關於恢復拿回失去的國土、政權、城市。翻譯到「政權」一字,翻譯先生說了“Regime".
忽然,三名原來在席上平排而坐的法官,忽然同時把其坐着的有輪辦公室座椅向後推,三個戴了假髮的頭黏在一起,低聲討論了十數秒,然後又忽然,三個假髮又彈開回到隔開一米的席上平排着。
陳嘉信法官說,他聽不清楚,究竟是不是有提及“Redeem”一詞? 原來他把“Regime”聽為“Redeem”, 在席的另一名法官也附和,表示自己也聽到“Redeem”.
翻譯先生說不好意思,認為是自己戴的口罩有點厚,說會試找一個較薄的口罩來戴。
另一次,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三位法官,一起聚頭商討另一點,則是陳法官感到有疑問。陳官問到,劉智鵬提及「光復」時有兩個解釋,一,代表政府落入敵人控制;二,代表「不是我們國家底下政權的政府」。
主控追問,不是我們國家,那個我們國家是甚麼?劉智鵬答:「即係中國」;落入敵人手上的國家政府又指係咩呢?劉答:「即係中華人民共和國。」
陳法官除下口罩,其粗黑的眉毛上下跳動着說:「我不太能跟隨討論,特別係第二部分。」然後三個法官的頭部又黏起來,討論了一會。陳法官問,究竟「光復」引伸到的兩個解釋,是兩類不同的概念,還是相同概念的兩種解釋?
劉智鵬說,讓他詳細一點解釋:「光復某種嘢呢,表示正統政權角度去出發。光復香港這句話,提出的人,講說話的人擺咗係一個正統位置,然後去斷定佢面對政府係不正統、不合法既。因此係敵人或者外族控制的政府。」
「而把香港放入去理解呢,就係當時就係畀敵人去控制咗這個政府。講嘢既人覺得,香港政府是一個敵人政府。香港政府主權國中國人民共和國,講嘢既人認為係非法擁有香港這個城市。因此講嘢既人同時認為,香港這個地方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講嘢既人」在審訊後期,由一個抽像概念,變成一個實際存在的人。審訊後段,控方播出幾段梁天琦的錄影片段,那是2016年在沙田舉行的立法會新東補選造勢晚會。
劉智鵬承認,「光時」原創者乃是現在關押於監獄,因為2016年旺角騷亂而被判暴動罪成坐牢六年的梁天琦。
控方以梁天琦立法會的宣傳單張,及其立法會造勢晚會片段去「解釋」光時的意思。片段攝於5年前,在法庭上播放。忽然,原木裝修的法庭,時光倒流到2016年,年輕的梁天琦在站台,他的背景有八隻大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紫色的藝術設計字體,配上白色背景,梁天琦穿着寶藍色的hoodie, 卡奇色西褲,戴着圓型眼鏡發言。
梁天琦提到,「當我地掌握了天下的時候,我哋就是做香港主人,冇人再可以打壓到我地......選票就係子彈,這句是Malcolm X講,我地冇槍冇炮,手上選票就是政治版圖變革改革的一仗。只要用你們手上一票,就可以推動香港變革,要去打敗極權政府,靠你手上一票。過去投票,你會覺得選舉只係選一條友入去(立法會)。今日你投票(給我),你選個痴線佬入去,沒錯,很多記者問我會唔會(在立法會)打人呀,我真係冇底線架,我痴線架。」現場觀眾拍掌、喝采。
劉智鵬說,梁天琦的意思是,把選票等同「武器」,「進入立法會後,終極目的是要改變政權,掌握政權,而梁認為,政權係屬於佢所講『我哋既香港人』,某程度上用選票推翻政權為目的」。
主控官再問劉智鵬,梁天琦有沒有鼓吹香港獨立的意思?劉智鵬回應:「可以咁講。」
這天站在犯人欄的「港區國安法」第一被告唐英傑,還押至今已一年,犯人欄裡共有三名穿着綠色懲教署制服的職員押解着他。廿來歲的唐身型茁壯,穿着藍色西裝外套,黑色上衣,戴黑框眼鏡。他全程戴着耳機,聽着翻譯員的廣東話傳譯,時而低頭寫點甚麼。當播放到梁天琦的片段,唐聽得入神。
這天下午,主控發問時段較多,劉智鵬也有承認,「革命」一詞的定義,不只是使用在政治上的,例如「工業革命」,「科學革命」便不一定和政治有關。但他認為,西方Revolution用字和漢字不同,「革命這個詞在中國有很長歷史,由商周時期到晚清年代,無乜變過,基上都係指推翻現政權及取而代之。」
「而在中國應用上,『革命』一詞主要是政治上的,包括辛亥革命,文化大革命。」劉說,字典解釋「革命」的政治含意排第一,「因此革命在漢字和漢語由古到今是不會被想到政治以外的課題。」
劉智鵬代表控方擔任專家證人,下周一繼續作供;而辯方的專家證人有兩位,分別為港大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兩人今天亦有到法庭,獲安排坐在法庭律師團後的位置。兩人稍後會作供,對「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作出其專業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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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一):[Regime & Redeem]
7月2日控方專家劉智鵬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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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二):[Just Do it]
7月9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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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三):[過去與未來]
7月12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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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四):[知行合一]
7月13日辯方專家李詠怡及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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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五):[沒有誰比誰高貴]
7月14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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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六):[選櫻桃的人]
7月15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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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離開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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