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泡泡 纏足真的絕跡了嗎?
昨天演講的時候,有一位朋友問到纏足的原因,這是因為最近有一個研究認為,纏足是為了讓婦女可以長時間坐著勞動而產生的,與過去常聽到的性或美感無關(不過我自己沒看過原書,到底是怎樣推論出這個結果?或者是轉譯時出了問題?這都還需要確認)
人類真的不會只為了「美」而發明傳統嗎?一定得有法律約束或現實生計的考量才可以讓人類自願地殘害身體嗎?這可未必。
舉例來說,六法全書或者任何一條行政命令有規定女性一定得穿胸罩嗎?有規定女性不穿胸罩就抓去關或者罰錢嗎?顯然是沒有,但全台灣可能有高達九成以上的女性出門都會穿胸罩或內衣,而我們的媒體一拍到藝人激凸馬上就高潮。
而這一切都跟法律或政治制度無關,但它是一種無形卻根深蒂固的舊慣,集中、托高、不外擴、不下垂,成了我們對於胸部的審美標準,為了維護美麗的胸部,有各種拉提緊緻霜、各種剪裁設計,如果仔細想想,這些跟纏足有什麼兩樣?
如果這樣想,纏足婦女們遭受這麼大的痛苦,卻還是每天堅持纏腳,甚至舉辦賽腳會等活動來展示自己的三寸金蓮,這些常被現代人認為是腦子有病的作法,又跟我們用蕾絲來裝飾胸罩、找清麗的女星來代言廣告有何不同?
當然也有一些追求天然的女性會不穿胸罩出門,但即使是她們穿戴整齊,只要看到她們沒穿胸罩,不論性別或年齡都很容易產生出各種murmur,這些狀況好像也跟纏足與天足的爭論很像。
纏足的目的是什麼?說真的,我個人傾向是一種對於「美感」的追求,而這種美感越走越極端,最後形成了集體的俗慣。
人類的很多行為並不是有意義的、也未必都能很理性地判斷,人類總是在自尋莫名其妙的束縛,從古到今,從未斷絕。
※網路上找到的金蓮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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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過內衣廣告女星台灣 在 壹週刊寶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被陪睡風暴掃到 瑞莎爆韓國伴遊
韓國女星張紫妍生前被迫賣淫的新聞,揭露了韓國演藝圈的黑暗面,本刊則接獲讀者爆料,指稱來自烏克蘭的瑞莎10年前曾在韓國當模特兒,當時只有16歲的她,卻被迫陪廠商吃飯應酬,並曾拍攝激凸照。而當瑞莎滿18歲可以陪「過夜」時,她則斷然拒絕,選擇遠離韓國而來到台灣發展。
圖:瑞莎於16歲時,曾至韓國拍攝一組內衣廣告,當時的她頗為青澀、稚嫩,胸部也僅有A罩杯,隱約看見雙峰上的「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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