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號外
踏入《號外》四十年,前輩們都說《號外》離他們生活好遠。
我不以為然。我這種被視為有能力帶領一點思潮的人,都好像對很多事情不以為然。
所謂「帶領潮流」的人,往往都會顧盼自豪。
某天我看黃偉文的面書,他貼了鄭中基的《人若然忘記了愛》的改詞版,說:「現在有人喜歡的事情,他二十年前已經喜歡了!」(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twenty years ago!)這句印在很多T恤上的說話,引證了某種「自豪」感。的確,大概二十年前,我還是會聽著電台,看著收音機傳來什麼。是彭羚唱「其實我想結婚,橫掂有鋪結婚癮」(彭羚唱寄調《讓我跟你走》),還是「帶你老豆入廚房,我餵佢食橡皮糖,原來棚牙爛晒,帶佢放係大會堂。你有你入自由黨,我有我食話梅乾~」(黎明真人演繹《情深說話未曾講》之廚房版《帶你老豆入廚房》)……那時候,收聽的瞬間,還是有一點那一刻共享秘密壞事的快感。那個時代,電台仍是某種「瞬間的快感」的提供者,錯過,就沒有了。那時候的人,交往的時候會一起聽《嘩嘩嘩》,還會打給那時候的男/女朋友,邊聽邊笑。而且,有很多「傳奇瞬間」,過了就沒有了。比方說,以前卡拉OK剛流行,903會找來歌手交換唱歌,那主題叫「星星相惜交叉剔」。而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楊采妮版本翻唱蘇慧倫的《我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903的前輩們還有沒有留著。就算有,也不容易找出來再聽一次吧。
如果《號外》是一個人,不論他願不願意,時代也向前走著了。正如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在做電台,而電台的角色和功能都跟以前不同了。
以前電台是「微妙瞬間見證」的工具。你有聽,就是有聽。沒有聽,你聽同學、朋友覆述,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Radio magic 在這個世代已不復見。你這一秒不看,不聽,不理一件事,如果網路上有人留下了足印,你還是可以下載收聽。現在我的朋友聽《光明頂》,當然有人聽Live的。但有更多人,是加入了一些Line/ Telegram的群組,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四十五分鐘陶傑的發言。做電台節目,由一秒感動,變成傳世的傳奇。你的東西只有時效性,不能傳世,也沒有花時間的必要。網路上搶著要給你娛樂要你笑要的哭要的感動要你驚要你怕要你可憐的人,恆河沙數。你看,最近有一次連中東黎巴嫩有一個家務助理打嬰兒的短片上載了,香港的媽媽群組都群起攻之要尋個真相,找出那個打嬰孩的毒婦。我現在才知道香港人對中東嬰兒,都那麼大愛無疆。愛不愛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變了,生活方式變了。我們很多人在網路活得像一個身份,在現實世界可以是另一種模樣。而這種表裏無一性,造就了無謂的紛擾。當人人都有機會是媒體,人人都有機會做trendsetter(潮流製造者)。
當然,有機會不代表可以做到。《號外》給我的,不是一種「那時候流行什麼」的能力,而是一種「如何令某種東西流行」的力量。《號外》的原型是什麼呢?大抵是在香港經濟發展的時候,一群中產覺得現在香港的本土口味不夠「有品味」,現存的雜誌也不能再給他們滿足。大概創作原點有點像現在的「翻唱歌手」或 YouTuber 一樣,是別人做的雜誌不夠好看,所以自己捋起衫袖做吧?而在前網路時期,雜誌有著「建構社群」的功能。中學會考的時候英文科的老師一定會教我們寫 Letter to the Editor。寫稱謂的時候一定要用上Dear Editor,Editor要有大楷的E。老師說Editor是一個人,是帶尊稱的。原因是,每一本雜誌,也是一個族群的延伸。
某次在香港的大學聽到,建立「個人新聞台 PCHome」的創辦人,現在在台灣寫《國宴與家宴》賣到世界滿堂紅的詹宏志先生曾說:「雜誌是一個族群」。就像新聞群組、聊天留言板沒有出現之前,雜誌就是有著共同趣味的人交換訊息的地方。亦舒的半自傳體式小說《女記者手記》中也有提及,有些讀者,以前會像現在的網路噴子hater一樣,看到不滿的文章,如她寫過一些對某位外國歌手的辛辣批評,都會收到如雪片撒落的投訴信。而Letter to the Editor就是讀者與編者交流的接點。你讀的如果是釣魚雜誌,在某地方,那季節釣著某一條魚,那條魚用那個魚鉤比較好?如果你讀的是摔角雜誌,那個地方什麼時候有大賽,大賽有什麼選手參與,參與過後又有什麼後著,之後的發展若何?這些都是以趣味分割的族群建構,也是市場分割的部份。常聽人說,香港的雜誌以前是Trendsetting的能手。以前讀《yes!》,你真的會相信某個歌手是理應被稱作「毒瘤明」的。而讀《號外》的人又在追求什麼呢?從很多個《號外》留下的身影看來,有一群追求著更好、更潮、更時尚的人,是《號外》的追隨者。錢瑪莉的人生除了穿Kenzo,他們代表著精英族群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中文大學的人,他們會看《明報月刊》,他們會認中關社,他們不知道生活的趣味,穿著打扮也無聊透頂。從錢瑪莉的眼中看來,時尚的女人需要晒很多的太陽,以黑珍珠皮膚代替我們現在深信不疑的白就是美。錢瑪莉更不會明白,為什麼平庸的人只希望自己在「德福花園」供完房子就當自己完成人生的使命(我相信現在很多八、九十後也在想如何供完他們的三百多萬房貸吧?)錢氏代表的,是一種香港欣欣向榮,大家開始有餘裕的生活態度。四十年前,我們應當這樣。三十年前,大抵是《號外》族群的性取向使然吧,他們的生活也有介紹當時仍未「非刑事化」的同志生活指南。在同志作家葉志偉的筆下,《號外》給了他和他的族群朋友的同性戀生活啟蒙。那時候的同志,往往扉徊在即若離之間,究竟自己是不是?這種對同性的性慾是對抑或錯?葉氏筆下的主角,就是在這種賀爾蒙和道德對錯之間,在《號外》中找到救贖,穿著那時候很流行的Dr. Martens 皮鞋,戴著過多的手繩,按圖索驥的在《號外》的同志生活指南中,尋找那個在主流媒體隱形的生活空間。再過一段時間,當《yes》介紹的衣褲鞋衫都在幾百元的價位,潮流雜誌開始滿地開花,《號外》還是那個「生活品味」的重鎮。那時候還是電台節目主持的黃偉文在中學時代,據說也會購讀《號外》。而他曾在《號外》封面那一季,做「猿人襲地球」那一期,曾提及那時候買《號外》,是需要在午飯時間買的。還會有意無意的跟同學說「這雜誌的字很難懂的,你不會讀」。也許,每間學校都有一種這樣的人。那時候我的學校需要在屋村,我的父母雖不算目不識丁但也只是一天到晚擔心錢不夠用那種人。對我出身的那種家庭,所謂品味是遙遠的。讀物也只可以是老師介紹的「讀好書」書單,才會有機會讓我借讀。對,只是借讀,而不是購閱(說過了,家貧是事實)。那時候那種文化窗口,跟今時今日不同。我要讀村上春樹,也得要等圖書館的老師買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放出來給我們讀。對愛情的想像,來來去去都是梁望峰或是張小嫻。這些都不會是母親理解的世界。母親最希望我讀的,只是教科書:「你考試又唔係叻過人讀咩閒書。」對,因為我在班上永遠只是考第二、三的名次。陳浚旌(中學時代永遠考第一那一個人)永遠都比我優秀,而母親也會說「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考第一」。但那時候,在母親不知道的世界和空間中,也有一兩個同學會讀《號外》和他們的周邊人士寫的東西,如那時候的903會談及英倫流行音樂的潮流,Sex Pistol 是什麼?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只會聽陳慧琳的《誰願放手精選十七首》和許美靜的《靜聽精彩十三首》去完成我需要做的十五年會考Past Paper。那時候,卻有一個叫鍾思漢的同學,知道Sex Pistol,會在Past Paper 中掏出林奕華的《太多男人太少時間》,那本講北海道強生故事的那本小說。至於鍾思漢和陳浚旌在做什麼,我已沒有聯絡也不會打探了。只是依稀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看著一群有閒錢讀《號外》,有樣貌空間交女朋友的朋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渺小,很遙遠。
進了大學,好像都沒有那麼認真的想像生活品味是什麼。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會考,一九九九年的時候進了大學。那時候我們好像要進入新時代。我曾經在一家網路電台工作的,叫Radiorepublic。那時候寬頻仍沒有那麼快,網路電台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大概,我們都好像要做一些節目出來,然後要大家去聽。但由於沒有廣告,所謂網路電台也不知道如何生存。我做了大概半年就走了。那時候要做很多東西,要做清談節目,要做音樂節目。生活是什麼也不知道,有什麼態度可言?也像錢瑪莉的所言,我進的是中文大學,那兒的人相對比較簡單,比較直白,比較樸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的:當你身在大學區,從宿舍走到超級市場都需要二十分鐘的腳程,要一排巧克力一個即食麵也需要努力,什麼中環,什麼同志,什麼生活品味,其實都會暫時放下。因為要完成課業生活,已不簡單。
再過一段時間,我去完日本唸書回來,遇上了好幾個奇怪的機會。如《號外》的前總編輯黃源順因為在《信報》讀過我的文章,就找我寫一月一次的人物專訪。那時候還有又一山人拍照,寫的人都是我選,而做的東西都很厲害。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乎的何韻詩、陳淑莊、王貽興,我都好像有寫過。現在這些人,我是有手機,但也不再聯絡了。各種理由吧。是什麼都不再重要,也許我仍維持著某種在錢瑪莉身上感染的直白:看著曾經是朋友的人轉變,我會慢慢挪開身影。而為著寫稿子,我也需要下很多苦勁。其中一個啟蒙我的同代朋友,是大秀。你也許沒有很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在《Milk》的文化欄目這些年,教了我很多事情:他說作家的態度就是吸收和輸出。要讀書才有東西可以寫。這跟也斯教學生的方法有類同的地方:也斯生前也教過學生,說「冇野寫唔好搞人,睇多D書」。直至今天,我也絕少在專欄中論另一個作家。像電影《小親親》中那個應可被現在的人稱作「文青女神」的吳秋月不一樣。寫專欄要讀書,是我一直相信的事。而大秀也教我讀很多台灣中生代的作家。他說黃國峻好看,黃春明的孩子那些傳奇事,都是他告訴我的。為什麼這些以前理應在《號外》中出現的人,卻到了《Milk》呢?黎堅惠在世之時,曾在書展跟梁文道、黃偉文搞講座,談的是「時尚書寫」。梁文道想切入的點子是,如果香港的作家要找下一個市場,《號外》式的、《Ameoba》的時尚書寫,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呢?可惜或可恨的是,那時候去書展趁的人,也許是粉絲,問黎堅惠或黃偉文的問題,大概都是問他們會不會有機會再做《Ameoba》之類啟蒙人心的刊物,我很記得黎氏說:「要搞都搞過了,以前搞的時候就被人家說我們搞小圈子。」的確,以前的《Ameoba》有著「年輕感覺《號外》」的氣味。找來當時得令,在903的舞台上撐一字馬的謝霆鋒做封面。找來 Dry(是雷頌德和馮德倫)起封面叫 Dry Wet Wet,淋濕了不苟言笑的馮德倫先生。那些傳奇,仍是歷歷在目的。只是,這十多年,誰在建構潮流呢?
也許,我玩面書這些年,都是在想像究竟什麼事情會令我生活好過一點。如果你認為《號外》曾做過trendsetter的角色,倒不如看看我這些年試過,有成功有失敗的 KOL 個案。如果你記憶比較好,「#如果你工作累鳥」這幾隻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網路上看奧運,集中看體育運動員胴體這「潮流」,是誰射入網路的呢?當時我在想,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要看誰贏?贏了又如何?跟我有什麼關係?很簡單,體育運動自從加入了商業贊助,那大家就直白一點說,其實運動員也只是在娛樂大家。為什麼歐鎧淳會比李慧詩更多媒體曝光機會?為什麼方力申司徒端祈可以成為藝員?那也不過是「你的樣子如何,你的身材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那網路的出現,只是把人的慾望更輕易的放大,更輕易的射到人類的體外。手機閱讀是私密的。以前看電視,你的家人必會跟你分享電視的內容。你聽收音機,如果被母親知道你偷聽《聖馬田寶貝紀念夜校》,她一定會罵你。但她自己背著丈夫聽顏聯武的《霎時衝動》,她就是對的。那時候唸男校的我有女同學打電話給我,電話由姐姐或父親聽,他們會叫我聽電話,老豆也會有意無意的說一句「阿仔呀,有個女仔搵你呀」,之後母親就會煞有介事的出來說「你求學時期不準談戀愛呀」。但現在你看看小孩的手機?誰知道他們的Tumblr在看什麼人性交的畫面?他們的Snapchat有幾個炮友群交的群組?總之他們看手機,父母很少機會知道他們在看什麼。因此,你不難發現,在網路上,關於性、交往、感情、港女港男糾結的事情,是最多人看的。因為香港人都愛面子,沒傳奇,大氣候要清淡無味。在這個喜愛用性和「交往人數」論斷人是否一個好人的「民族」,網路上對性或 「#又有性暗示」的需求,是「#唔可以原諒」地被需要的。那從2012年起,你應該明白為什麼Tom Daley越來越多人報道,阮馬素無端平白無事會變成某個商場特意要邀請他來為那元旦倒數的嘉賓,而他所得到的名錶及保健食品的廣告合約,也許都是網民在「#如果你工作累鳥」這遊戲下所衍生的副產品。
一次的出現,是偶然。那如果再出現一次,又如何呢? C Allstar 由旺角街頭走到叱吒大頒獎台再成為紅館歌手,那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實力。而我也不相信《摘星天梯》和我時任的上司們看完後對他們四人讚不絕口是其中一個令他們那年獎運亨通的原因。他們要有實力,才可以上到那個位置。那吳業坤呢?2016年我曾經被一個網民恐嚇要淋我鏹水,而那網民已在留言說過她想去買但找不到。警察們聲稱他們會查但直至執筆之時什麼都沒有,也有很多朋友好像很關心我的在Whatsapp Line 和面書Messager中問我需不需要介紹定整容醫生給我一次過把我的樣子弄好。而那時候,我最脆弱的時候,吳業坤就在他要出去做運動之前,特意送我一程。這一點,我永遠都記得。吳氏是不是唱得很好,不知道。見人見智。但至少他在台上,態度清晰地告訴大家他很想也很願意唱歌,聽他唱歌的時候不需要像聽很多流行歌手一樣要提心吊膽。在他年頭一次過得到我最喜愛男歌手、新人獎金獎和我最喜愛歌曲《原來他不夠愛我》的時候,我已知道那是我們在網路上延綿慎密的努力就得到好報。首先,不論你相信或不相信也好,903的頒獎禮,要投票就是來真的。從多個証人給我的証供,他們都說商台的「網路投票」是真的。如果有些歌手覺得他們的歌不能得獎,是因為大傳媒「唔支持、唔播」,我倒真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有一年,有一首歌叫《撐起雨傘》,有一些歌手說大傳媒不播。不播的話,商台又為什麼會讓他變成可投票選取的一隻歌,最後還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一首跟佔領運動關係密切深刻的歌放到大台,變成那個頒獎禮「註腳」?自那次之後,我就知道如果網路是來真的,有些事情就可以做了。大家記得「#食好西」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嗎?是有一次,吳業坤開工過後,說自己「工作累鳥,要食好西」。大概他是想打「好東西」,而我卻截了他Instagram的圖,說:「現在的小孩說話真直接」。當然,「#食好西」是一種性暗示。究竟他吃飯之後會去那兒,他也不知道。但結果這三個字,現在仍跟著他,和很多的「廣告文案」都有挪用。當時 100毛的編輯朋友,仍對娛樂圈的人共事有點興趣,就知道「#食好西」這三字「有得玩」,但電視台的大員做訪問談這些「無聊事」不會有成果,結果 100毛的朋友就用了 Whatsapp短訊訪問的形式再炒大了這件事一次。之後,大家就留意了我和坤氏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以為我們很好朋友。對不起,我真的不會說。究竟一個人要做過什麼才是朋友呢?我想,在現實世界調侃一下大家,是朋友會做的事。但由於我的一點狡猾,令我和坤氏的面書都在互利的狀況下得到更多人關注。他現在做廣告的機會都比我多,收的價碼也比我高。我是高興的。因為,至少他成功了,沒有忘記我。而我再一次證實「#食好西」三隻字的力量,和我加瓊姐這些在網路上被視為廢青廢人的人,在各式各樣的制肘和冷言冷語之中,改變現實世界。
還有很多很多的。如藥妝店的新品介紹,最近是不是多了?關於讓座和世代之間的爭拗是不是長看長有?關於香港遊客在外地的「品格」問題,為什麼好像大家都很在乎?另外,有很多人在我回來時都告訴我:不要只做日本的資訊,現在都是韓流了,為什麼要寫日本。那為什麼各大網媒都在做日本的資訊?《逃避可恥但有用》這支舞,為什麼好像很多人在看?星野源是誰?大抵是以前903《是日本人鄭家輝》講的Luna Sea那種級數的「流行資訊」吧?
所謂KOL Key opinion leader 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覺得我可以脫衣服上載一兩張照片就會很多人讚好。我也不會叫人食屎,或叫自己食屎。更不會自稱XXKOL然後廠商給你難喝得要死的薰衣草茶還要讚好,明明自稱文青的人都要舉高雙手脫腋毛。
意見領袖要帶起潮流,首先要問幾件事:你可以令現實世界有改變嗎?改變了你又會高興嗎?而要令現實世界改變,我要又付出什麼代價?所講意見領袖,首先你要有意見。以前我聽903會聽 Fool’s Garden、會聽Suede,因為他們會說那個好聽那個不好聽。那時候903的音樂節目,會有音樂人,唱片公司,DJ的人討論會將流行曲像《城市論壇》一樣,把《一生最愛就是你》和《濃情化不開》拿上檯面討論,誰比較好聽。當然,觀點角度見人見智,但總有點爭執點:「那有一天不想你的chorus那個hookline 是『是你嗎?是愛嗎?是你出於真心日日夜夜彷彿漆黑中說話~』和『情越濃越會化不開』比較……」現在呢?人人都是評論人了。李蕙敏再出來新歌寫得若何?鄧小巧的《強弱》、《煩可寧》、《荒唐》一次比一次來得精彩,為什麼沒有人留意?盧巧音也回來過,《哲學家》夠厲害了吧?可是卻也沒有了《垃圾》那時候的驚為天人。你去Clockenflap了沒?我覺得Chemical Brothers 不會給 Sekai no owari 來得精彩……人人都好像知道很多事情,而人人都好像想以「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為榮。但問題是,知道又如何呢?
再者,以前的 Trendsetter 大抵比我們幸福。他們製造潮流的時候,不會被問及究竟你是黃絲抑或藍絲,你是撐警察還是屌警察的人。政治不動盪,才有閒心閒情。未來五年,我們會安定嗎?香港不安,世界也不特別寧,那要走到那兒去?
回看這些年,我好像被視為 KOL ,也有很多學生問我如何才可以做到 KOL。感覺就好像以前阿 Bu 看著電台的同事,只是回去做兩小時節目之後就可以去玩去滑水一樣愜意。對期望著 KOL 這份工作的人,大概只會覺得我可以坐在淺水灣畔的餐廳,喝著日本茨城縣運來的手工啤酒,邊寫稿子邊抽一抽水就可以有飯吃有日本可去,倒是一件樂事,right?可惜的是,當我嘗試把我的工作簡化傳達,我的學生都不相信。抽水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
對,一次爆發,是意外。我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發,連續兩年被視為是「最有傳達力的香港面書專頁」,在我上面的是 100毛,在我下面的是富可敵國也可以殺我於無形的「蘋果日報面書專頁」。他們的資源,絕對是我的一百一千倍。我也只是量力而為的想像,究竟這個遊戲可以玩多久。畢竟我清楚知道,世道變,有些事情不變。酸人的事情不變(很多歌手本來以為自己很捍衛言論自由,到他們知道我在做黃昏節目,一個他們以為是很重要的言論自由橋頭堡的時候,已是我做了兩年的時候。他們如果真的很在乎一個電台的電台節目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是不是應該在某些主持離開後,天天聽著那些節目然後告訴大家我是不是在維穩?他們沒有。因為他們只知道用新聞去為自己沾光的重要性),變的只是在媒體民主化(democraization of media)之後,逐臭愛醜的中國人基因性,在香港的網路會發揚光大,我們會見到更多不好看的女孩cosplay 露事業線,又或是有更多人在做自稱「社會實驗」的事情去證實香港人愛「睇人仆街」的根性去收割面書的那些engagement數字。KOL,說到底,只是虛渺的代詞。你看看你的面書,那個 KOL 真的對世道有很多意見?
有意見的人,如我,本早被視為瘋子,孤獨而卑微的一直在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
~~~~~
原文刊於 2016年 《號外》雜誌。大家都在聊報紙,雜誌,閱讀之時,我在podcast 及以前的專欄都說過一丁點這些事。希望大家讀到。
長文?正經的?沒有人看的。都是轉發一條新聞,寫三個字(好似「咁都得?!」),就會有好多反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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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劇,與我家將近十年的無解題。
看完「我們與惡的距離」舞台劇版,這是一個不可思議的改編,在呂蒔媛原著的精神上,創造另一個嶄新敘事,同時又能賦予新的意義。(列在我心中「此生不能錯過的舞台劇」)
舞台劇演員的飆戲,讓人眼神一秒鐘都無法離開。
尹馨飾演女主角「宋喬安」,我覺得光是接下這個角色,她就非常勇敢。電視劇播出在前,賈靜雯也因為「我們與惡的距離」得了金鐘女主,不論尹馨怎麼詮釋,觀眾難免會有賈靜雯的既定印象。更何況,舞台劇沒有NG,對表演的要求更為全面,這麼濃重的情緒,尹馨必須每一場演出都到位,我在台下,看了十分敬佩。
謝瓊煖仍舊飾演李媽媽,在現場會直接被影后的演技震撼,每次她出現,我就開始擦眼淚(話說她在「未來媽媽」裡,也飾演其中一個角色孫立芳的母親)。
另外狄志杰飾演劉昭國,吳定謙飾演王赦,房思瑜飾演應思悅,楊迦恩飾演應思聰,這些演員都棒呆了。特別一提郭耀仁,他飾演News哥,收放自如的喜感,真討人喜歡。
這齣戲首創與台下觀眾互動,當場次觀眾的投票,會影響劇情的走向。第一次投票安排在中場休息前,全場決定李曉明不要死,中場休息後,故事就會朝李曉明沒死的方向走。整場投票下來,演員要同時記憶四種版本的故事,接錯線就完了,演員應該快瘋了吧?
另外,劇中設計新聞擂台政論性節目橋段,真正邀請立法委員、各界專家上台參與,現場觀眾可以真實提問,整個劇場就是一個論壇。酷!
●
「不要把精神疾患污名化」,是本劇很重要的一個精神。
但其實在這個主題上,我更關心的是「政府或醫療團隊如何幫助這些家庭?」劇中微量地傳達了一個概念,其實精神疾患的家人不是專業醫生,他們並不知道該如何面對、陪伴,精神疾患的家人需要支持團體,需要長期的輔導,不是拿了看病拿藥回家這麼單純。
我娘家附近就住了這樣一位太太。時不時對鄰人咆哮,半夜不睡覺開窗潑水罵人,還曾經拿雨傘戳老媽,害老媽跌倒。拿皮包從後面打叔叔。最讓人壓力大的,是我懷孕時,她總拿棍子站在公寓門口對我冷笑揮舞,每每讓我舉步維艱(後來我懷孕六、七個月決定暫時搬走),雖然大家苦不堪言,但是求助里長、警察、社工,都沒有用。
里長跟社工的回覆都是,訪視時按門鈴家人不開門,所以不能進行輔導。
警察的回覆是,除非她是現行犯(就是砍人、殺人或是把我打成流產),不然他們無法管。
我非常非常同情這位太太,因為她的家人漠視她,不讓她接受治療。她的兒子曾經約了我們一群鄰居,對我們表示歉意,然後就再也沒看過他(推測應該也搬走了)。她先生則是完全不理會、不處理、不解決。
她常高喊我媽名字,破口大罵老媽是「殺人魔、小偷」,老媽心生恐懼,長期生活在巨大恐慌下,失眠、暈眩症、帶狀皰疹反覆發作,苦不堪言,我只能不斷帶老媽跑醫院。
我不只一次想幫老媽搬家,但是住了三十年的老家,熟悉的生活習慣跟環境,她根本離不開,任我怎麼說,無用,只有繼續惡性循環的日子。
這真的是無解題。
也許她的家人覺得丟臉,所以漠視。
但她微攻擊行為造成鄰居不安,鄰居也求救無門。
社區單位無法介入,也不能強制家人帶她去看醫生、吃藥、陪伴,於是她病情更惡化,大家又更不安…..(頭幾年她真的沒這麼嚴重)
我非常認同劇中台詞,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置身事外。
整個社會必須善待跟陪伴這些精神疾患者。
但是在充滿理想的口號裡,到底該如何落實?
將近十年的折磨,我得到的理解是:
只要她家人不肯帶她去看醫生,她就無法獲得醫治。(她不可能自己去醫生)
只要她沒有把人砍傷或殺傷,警察也不能強制她去就醫。(但為什麼一定要到這一步啊?)
相關單位無能為力介入輔導,讓家人或社區知道如何應對。
想起多年前派出所員警給我的建議,讓人無言。
員警:她傷害妳了嗎?
我:沒有,可是她每天拿著棍子在我面前揮舞,我會不安,我懷孕大肚子…..
員警:她沒有傷害妳,我們不能怎樣。
我:那她如果傷害我了呢?
員警:那妳要報案,要舉證,像是錄影、錄音。
我:舉證?你是說她打我的時候,我要一邊顧著我七個月大的肚子,還能夠立即拿出手機拍?
員警:妳要告她,就要有證據啊。
我:可是我沒有想告她啊?
員警:那妳打電話來幹嘛?
以上,就是一種無力感。
我實在不懂,提告她有什麼意義?這根本不能解決問題啊!
頭幾年,我希望知道,如果她的家人不理她,身為她的鄰居,我可以為她做什麼?我很樂意提供協助,成為某種社區陪伴者。
但屢屢不得其門而入,漸漸地,我也成了冷漠的人,我在焦頭爛額的生活夾縫中,自身難保。
說實在,很長一段日子,我忿忿不平,因為官腔、推諉,十年來我全經歷過。
有天,我發現老哥竟然播放阿彌陀佛經,希望能夠幫助度化這位太太。
叔叔更佛心,直接抄寫經書回向給她,但願觀世音菩薩可以療癒她的苦厄。
希望「我們與惡的距離」能夠喚起相關單位對這件事情的重視,解救病患、病患家人、跟束手無策的鄰居。
●
再說回來這齣舞台劇吧!
編導黃致凱把故事工廠又往上再推一個境界。
我只能說這是神作。
致凱大哥,我沒見過您,但我崇拜您!
(這裡有劇透,可略)在我看的那場次裡,把女主角的心理層次作了更多的轉折,原本是被害人的宋喬安,變成加害人,她派人跟蹤李大芝,逼她和媽媽走投無路,後來大芝燒炭自殺,急救後成為半植物人。李媽媽的兒子傷害了宋喬安的兒子,但宋喬安也傷害了李媽媽的女兒。自此,宋喬安復仇的心,夾雜了愧咎……呼應了此劇的概念:你自以為的正義,可能把另一個人推向地獄。
應思聰也有一個截然不同的結局,他…..算了,我不要多說,你自己進劇場來看吧!
最後,分享一段重要台詞。
「不管是什麼人,好人、壞人、有錢人、窮人
我們都看著同一片星空,
看到黑暗,也看得到希望。」
所有我的朋友,真心誠懇地希望你們進劇場來看這齣好戲。
你會觀賞到一個無比精湛、誠懇的演出,你會不斷破碎,不斷悸動,不斷大笑,然後有溫暖充滿在心中。
謝幕時看到二十多個演員,我鼓掌到手心發燙。
「我們與惡的距離」舞台劇2021年將會加演,台北、高雄皆有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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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小雨傘有用嗎 在 城市山人 Mountain Urbanit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同溫層外的故事》──玉山的親子驚魂記
因為周圍有少部分親友知道我在經營登山主題的部落格,所以偶爾會傳一些或有趣、或驚悚的網路文章過來。
由於文章在發布後被噓爆了,有些地方已撤下,但還是可以找到原文跟擷圖,真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特別聲明我不是拿出來再鞭一次,而是希望把他當成匿名的個案討論,也請大家不要太在意他們的真實身分,因為最重要的是避免山難,一味落井下石只顯得幼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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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件的主角是帶著3歲女兒爬玉山的雙親,單純從登山口前往排雲山莊這段路,卻意外地險象環生的故事,資訊來源是PTT。
因為父母二人都把登上玉山列為人生必做的事情,也希望帶著3歲幼女一起參與,且認為她已經有能表達自己哪裡不舒服的言語能力。事前一家人走過石門山、七星山、合歡群峰 (想必是不含西峰)等路線,以及國內外數十條國家步道,作為行前訓練。
出發前爸爸興奮得徹夜未眠,凌晨一點從台北開車出發直抵塔塔加就開始行程。天氣型態為雷陣雨、雨伴雪、濃霧,由於爸爸非常堅持前進,沿途眾多山友的鼓勵就收下,勸退則充耳不聞,自認安排了10小時一定足夠。之所以會有這麼多人勸退,主因是一家人的衣著看起來就不合格,而且還帶著幼女同行。
從媽媽的發文中,看得出來她對裝備、路線等一竅不通,衣著連運動品牌都稱不上,背包則是通勤用,也並未向山莊訂睡袋與餐點,只知道山上低溫,甚至沒帶風雨衣。
往排雲山莊的路走到剩3.5K,開始下雨,女兒的鞋子此時意外掉下一座木橋,於是爸爸冒險下橋撿拾,卻在過程中氣力放盡,僥倖地回到橋上。此時大雨落下,他們僅以雨傘遮雨,女兒體力耗盡,必須由爸爸揹著前進。
「我們耗盡身心,若不輕咬舌頭,一秒就能失去意識,坐下就不想再走,只剩意志力支撐著。」九死一生抵達山莊後,爸爸自己肩膀腫痛不堪、雙腳寸步難移。由於現在尚未傳出山難新聞,我猜測他們隔天應該是撤退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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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邊,有點經驗的人都知道他們犯了數量多到不可思議的錯誤,但與其指責家長的愚蠢或拿著火把與稻草叉去獵巫,不如想想為何發生這種事,以及預防的方法。
簡單來說,這只是又一起準備不足就上山的個案,但他們還帶著小孩,讓風險管理上的容錯空間更小。大家都知道網路時代資訊取得容易,應該做點功課就能趨吉避凶?並不是這樣。我們應該把這種「暴衝型」登山者當作一種常態,也就是說,除非回歸到以前強制雇用嚮導的年代,這是無解的現象。
能做的,就只有請政府逐步加重推廣登山安全的力道,降低無頭蒼蠅的孳生機率,但即使做的再徹底,這只可能讓它趨近於零,而永遠不可能等於零。大眾這個群體浩瀚如海,過度自信者大有人在,我們永遠都不知道何時會有人發起神風特攻行動。
所以真的出了事,放輕鬆些,當成必然吧。如果有一天大家都學會從登山者的事前準備程度來看山難,那就是一個山岳國家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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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其他能討論的問題,就是老生常談了,懂得人看了只會覺得無聊,但我這兒永遠都樂於為新手服務。
1. 【攜幼登山的風險分析】
首先我不認為帶小孩登山有什麼錯,只要準備做的足,為何不行呢?但顯然歲數越小,風險就越大,而且何為可承受的風險,實在難以量化。我見過爸爸山友以專業背包(O牌)揹嬰兒爬小百岳,也一樣走過拉繩崩壁路段,只要家長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並無不可。
但由於本案的場景是玉山,一夜未眠直奔登山口(2,610公尺),還要再前往3,402公尺的排雲山莊,明顯缺乏休息和高度曝露的時間,這種情況下可能已經有人會出現輕微狀況了。自識和言語能力都有限的幼童,真的能清楚表達自己的不適嗎?而家長又懂得辨識病徵嗎?有如此剛愎自用的家長,出事也是無可奈何。
再來講家長的部分,孩子自理能力有限,使得家長所背負的責任極大,假如連自保都有問題,不只是失格的登山者,更是失格的雙親。故事之中,光是沒有風雨衣這一項就足以致命,一隻手撐傘也會影響在不平地形上的平衡感 (登山不用手電筒也是同理)。然後我觀察到他們行動速度緩慢,應該也會讓身體發熱也慢,使得失溫的危險更為提升。
再來就是體能上的準備。由於列舉的路線難度偏易,並無太高的鑑別度,而且從家長在行程後段體力耗盡的描述,也看得出來離山難只差一線之隔了。要帶小孩上山沒問題,但請要有能帶他平安下山的實力。
※後來發現有醫師提供專業意見,比我寫的更有參考價值喔:https://www.facebook.com/FMOMdoctor/posts/2736945289869860?hc_location=ufi
2. 【對冒險不切實際的浪漫】
因粉專或部落格的市場需要,許多新世代的自媒體(YouTube、FB、IG、抖音等)經營者,或是自信滿滿的個人,都會刻意強調登山的冒險面與危險面,以吸引觀眾的矚目。獲得讚就像嗑毒品,是吧?我發文讚數少也難免會在意啦,更別說是要以內容賺錢的人們了。
其實從本案的行文中,多少能感受到對「承受風險能力」的自豪感,好像別人都不這麼做,我這麼做卻成功了,就是個值得掌聲的壯舉。假如事主已具有一定經驗,挑戰台灣尚未開拓的高山溪谷或攀岩路線,站在未知的前沿本身就是一種不需言喻的浪漫,即使撤退也是雖敗猶榮,又何須巧言文藻飾之?但假如是過度強調五寮尖、鳶嘴山、劍龍稜等千百人踏遍的「驚險之處」,那麼也只是有心或無心的利用了大眾對山了解有限的情況罷了。
這無奈地反映了台灣山岳媒體匱乏的現狀,我只希望往後傳媒和自媒體上面的知識傳播能做得更好。
所以說,兩位家長假如能潛心從教訓中反省,不要浪漫化撿鞋插曲和自身痛苦經歷,寫成一篇具有教育意義的檢討文,我想就不會遭到這麼大的批評聲浪了。退一百步來說,休閒登山只對主觀有意義而已,客觀上並無任何成就可言,過於浪漫化自己的失誤只會顯得懵懂無知。
話說回來,就連火炎山都能摔死人,又有哪一篇IG上穿運動內衣的照片裡提到要注意地基掏空呢 (不信你去IG搜尋火炎山)?就算提了也沒有用吧,在旁邊立一個「崖邊拍照累積已X死」的牌子才是真的。(離題了)
3. 【體能,從了解自己開始】
計畫想去海拔超過3,000公尺的山峰,又不知道自己體力能否應付的了?首先你需要了解自己的體能大概到哪裡,然後再適當的加強,可以參考以下我的心得 (但為求保險還是先學會登山手機導航,避免迷路吧):
北部建議陽明山東西大縱走,中部谷關七雄,南部雲嘉七連峰(還可以一直接下去)或尾寮山,看一下網路上紀錄的平均完成時間,首先爭取努力達標,然後再試試看能否更快,或是增加負重,並且持之以恆的訓練,切記不能偷懶太久。記住這個快/重不是為了證明自己很強,而是為了在更艱難的行程中游刃有餘。除非你是天縱奇才,不然永遠都有人比你更快更強,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郊山爬夠了,不妨找超過3,000公尺以上的步道試試看自己身體的反應,我最推薦一日來回合歡西峰,如果感到不舒服的話,北峰前撤退就好了,可別硬撐啊。任何登山活動都有其風險,建議沒把握的新手攜伴同行,最好是有登山經驗的親友 ... (如果沒有,推薦從商業團開始,或是去報名上商業登山教育課程,培養自理的能力)。
我不是體能至上論者,因為事實證明有許多手段能夠幫助體能普通的山友完成行程,例如免揹團、神隊友、寬鬆的行程安排、挑天氣等等,而登山也遠遠不只是體能而已。可是!體能強一分,安全就多一分也是事實,所以才強烈建議大家平時要保持運動習慣,尤其是耐久力。不能爬山時,也可用跑步來加強或維持心肺能力喔!
朋友都在三角點擺pose拍了十幾張照,有說有笑,你卻氣喘如牛地卡在半山腰懷疑人生,不覺得體能練好才有享受的餘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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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事件,讓我越來越覺得政府應該從全台各地挑選「郊山體能基準路線」,依照完成時間讓人民認識自己的體能層級,再用這個層級對應到大眾化的高山步道。雖然無法模擬海拔的差別,但起碼能給人一個粗淺的印象,避免越級打怪反噬自身。
想像步道口設置一個基準路線對應熱門百岳的解說牌,就可以讓民眾實際體會那個難度在哪。假如嘗試在X小時內完成基準路線就讓他叫苦連天,或是走完後覺得「哇~來回要四趟才等於雪山喔!」,也許就能降低暴衝的可能性。什麼都不知道就上路,那就太遲了。
拿陽明山東西大縱走舉例,就曾有山友說6小時內完成是神腳、8小時以內是勇腳、10小時以內是健腳、12小時以內是普腳云云 (FYI,越野跑最快紀錄是3小時內),其實這種分級方式不少見,但我的用意是以「循序漸進的自我鍛鍊」來讓登山活動更安全,倒不是鼓勵大家華山論劍、盲目求快,可別本末倒置囉!
回想起最初的自己,如果不是出於好奇心上網看行程紀錄 (然後覺得注意事項好多好麻煩還是跟團好了),搞不好一步走錯也會成為暴衝俠啊~~ 要為新手設身處地著想,登山教育才會順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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