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今天第一天才開團幾小時,果然大家都買起來了,好多朋友們都願意跟著婷婷家一起吃好油好醋呢!(喔耶!超棒!我們要一起更健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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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婷婷看了一下大家訂購的組合排名,哈哈哈哈『天天開伙就選我』『天天開伙,加油也添醋』,這兩款組合完全是遙遙領先呀,連『家庭四入組』也不弱人後呢!
✅✅✅今天一早就累積了好幾個私訊詢問,婷婷想說直接公開統一回覆並提醒大家:
⭐️⭐️⭐️第一:到底要選哪一個組合最好?
好油好醋,跟之前養泉&好魚團不同,真的完全不用考慮冷凍空間啦,都可以常溫保存就好,所以大家盡量買,讓您家裡的好油存量,可以一路用到11月底(最好是可以多準備兩三大罐以防萬一,這樣比較妥當啦),因為團購價真的很划算啦,千萬別買太少,到時候用不夠,婷婷也真的沒有辦法哦,如果你只需要再補貨三四罐,最好要找同事們或是好朋友們一起湊兩組6大1小套組,選平均單價最低的套組,大家湊著買,這樣才是最聰明最划算一起吃好油的方法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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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因為我們這款莊園級的特級初榨橄欖油,是採用未熟成的綠色橄欖果實初榨而成,含有更多的橄欖多酚,嚐起來有很濃郁的果實滋味,聞起來卻是很美好的清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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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老闆(本身就是品油師)曾經特別帶品油杯(在家裡大家可以用小玻璃杯試試看)倒一點點這款橄欖油進去,然後用雙手慢慢搓熱杯子,然後再請靠近杯口大口聞一下味道,天呀那個橄欖油香氣,真的是超讚的,滿滿的果實香氣呀,好多層次,然後如果敢單喝的話,大家可以選擇一早空腹單喝一大匙,慢慢入口喝喝看,真的很不一樣呀!連我家老公不敢直接喝油的,都覺得好順好香好好喝呀!而且這樣直接空腹生飲,是最讚的做法,還可以顧胃養身哦!所以呀,請放心!我們這款真正『特級初榨冷壓的莊園級橄欖油』不僅可以拿來正常煎煮炒(耐高溫至225度),當然也更適合拿來涼拌沙拉或是沾食歐式麵包呀,甚至拿來直接飲用,當作生酮飲食也是非常讚的哦!(老人家吃,還可以預防改善失智與阿茲海默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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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大家若有任何訂購上的問題,或是忘記額外加購,需要修改訂單加購,總之,您若有需要修改或確認訂購上的任何事情,都要請大家直接點入團購連結頁面內(右下方)的藍白閃電按鈕,直接聯繫並詢問廠商直接處理哦。婷婷無法幫大家代為詢問哦,都是為了要保障您個人的資料隱私,所以我完全看不到也處理不到大家的訂單內容哦。當然囉,若您想要直接與廠商聯繫,您也可以撥打廠商客服的聯絡電話:02-29577295,直接問更快哦!(只是請大家要有禮貌留意撥打時間呀,別大清早或晚上太晚打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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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很多人在問陳年好醋怎麼用?
其實呀,最簡單的用法:就是跟好油一起混合成超美味的油醋醬汁,油醋醬汁可以拿來沾食歐式麵包,也可以拿來淋在沙拉上或是前菜上,真的都非常美味哦
喔喔喔,當然也可以拿來做成酸甜開胃的醋溜料理哦(像是大戶屋的醋溜雞肉)我自己還喜歡在煎烤完任何肉類之後,先撒上海鹽或是風味鹽,然後再滴上幾滴陳年好醋提味,真的超美味的啦
喔喔喔,還有,把根莖類蔬菜烤過之後,再淋上我們這款好油好醋調出來的油醋醬汁,吼真的超美味的啦
(這一兩天婷婷都會示範怎樣使用好醋,放心先買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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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這次婷婷依舊會舉辦『 早鳥限定的特別回饋抽獎活動 』,都是為了謝謝大家一路以來對我的信任與支持,#只要您在週二晚上十點舉辦抽獎之前,有參加好油與陳年好醋的團購&並有確認『刷卡付款成功』&『已經確認匯款成功』的朋友們,#請大家第一天中午過後記得到置頂文章的留言區裡貼上截圖並留言參加哦(婷婷接近中午才會開放抽獎專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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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吃好油,就可以跟婷婷一樣一年多內瘦了快20公斤嗎?!#當然不是只是這樣就可以囉,『 吃好油,是根治飲食的最基本原則之一!』還要搭配上:『 吃對比例&吃對食物種類&吃對順序,更要多喝水!』所以大家也想要跟婷婷一起無痛健康瘦身,#請務必要把婷婷分享根治飲食系列文章好好找時間好好看一次哦(粉絲團的相簿內,都有特別的專區分享心得與照片哦),這樣才會有非常明顯的成效哦,也才能一起變健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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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廠商有答應我,#若是選擇匯款的朋友們,#只要您在週二傍晚之前完成匯款並回報廠商後五碼,廠商都會盡快完成對帳,並寄出確認匯款的通知信,#這樣您就來得及拍照截圖一起留言來參加抽獎活動囉! (#最好的付款方式還是選直接刷卡最安全最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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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說真的,婷婷真的非常謝謝大家的信任與支持喜愛我只希望我們一起吃好油吃好醋,一起吃好肉喝好湯,一起吃好魚與北海道超大干貝,當然,也要一起用好的醬料食材囉,#一起變得更健康更美麗,#這真的是我經營粉絲團最開心的事情了,#也是我當初會開始開團購最大的初心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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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來來,還沒跟上的,快從這邊點進去買好油好醋 :
下單連結:https://riojana.1shop.tw/es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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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是:當初婷婷有簡單畫了一個圓形餐盤,與大家分享的根治飲食基本比例哦,只要您每一餐都照著這個大原則走,一定會慢慢看出成效的!💪💪💪我們要一起認真根治,但是請真的不要太急,畢竟也要給您的身體好好恢復的時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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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區還有一些飲食上的小提醒,大家一定要去看哦
愛妥麗用法 在 吳青峰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04年,我創作〈小情歌〉,寫下這句歌詞:「我想我很適合/當一個歌頌者」,2019年,我引申創作了〈歌頌者〉這首歌,「歌頌者」三個字我自引〈小情歌〉歌詞。今天,他卻表達「歌頌者」三個字,是他給的建議,讓我不可置信。
從兩年前這件事發生以來,除了法庭上,我從未公開談過此事。我一直不懂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一直希望是一場誤會,也一直覺得或許不談論,是對心中那位曾視為父親的人,最後的尊重、寬容與一點保護。但事實上,這樣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一次,我終究心死了,也覺得必須好好對關心我的你們交代一次這些事。
【事件經過】
我和林先生在2008年有簽署一份詞曲授權合約,原訂2014年底結束,而因我信任對方,一直自動延續到2018年底。
2018年的9月20日,我跟林先生約在他家開會,我向他表示,覺得自己快40歲了,一直以來感受到人生無常,我擔心自己要是突然死掉,家人什麼都沒有,希望詞曲版權拿回來自己處理,他也同意。
我認為依照我們十多年來互相信賴的關係,當面口頭講是比較尊重的方式。我10月26日寄發存證信函提及此事,怕嚇到他,我也先用LINE知會他,他也表示沒問題。
接著在12月6日,我們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在雙方律師見證下,確認詞曲合作終止,也將10月26日的存證信函寫進終止書,以「全部遂其所願」表示同意。林先生也親自在電話裡跟環球版權總經理確認以後我會自己處理版權,也發訊息給我「12月31日前這些轉移的對象都會知道你即將自己做」。
原先我想讓一切靜靜落幕,而林先生要求我擬稿,必須在12月31日公開聲明,對外表示以後我將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我記得他一直告訴我要「妥善處理、好聚好散」,並且希望我們能「樹立典範」,告訴大家,不是每一個藝人跟經紀公司結束都要撕破臉。後來也公開聲明結束合作,沒有一點點讓我懷疑我們還有存續任何合約的可能。
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證信函,我非常錯愕,何況中間我多次在節目上演唱自己創作,他從未有任何反應。收到存函後我不斷跟他聯絡,好幾天他不接電話、我用各種通訊軟體訊息他也不回,最後用email,他才回覆宣稱詞曲授權還在他身上。
沒多久,林先生開始對我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甚至到刑事,還把我所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我的律師苦笑地說:「他送給你全餐耶」。
10月,在被告後第一次見到林先生,記得檢察官希望能促成和解而問他「如果要和解,你的條件是什麼?」我記得他表示「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我記得檢察官當場回應他「這要求已經超出案件範圍,你告『吳青峰』,現在卻要求『蘇打綠』,連我都覺得強人所難,你怎麼能要求他接受,不要講得很漂亮說是美好的回憶,但其實你是想要某些東西。況且現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後來我嘗試庭外再約他和解,他提出的條件依然是「繼續授權所有蘇打綠發表過的詞曲,要使用不需經我同意」,並告訴我「只有他知道我的歌怎麼用最好」。當時訴訟的開端是〈歌頌者〉這首歌,和解條件卻是「蘇打綠過去和未來的歌」,過去近百首歌曲,甚至未來我還沒寫的歌?難道不令人懷疑這才是目的嗎?
【一次又一次的死心】
經過幾次出庭與報導,很多人漸漸發現這件事,但你們不知道的是,你們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兩年多來,我不斷收到無數書狀,幾週一次,一次動輒數十頁。應該談法律的書狀,卻成為一次比一次荒謬且攻擊性、情緒性的字眼。你們偶然看到報導覺得氣憤的,卻是我的日常心碎。
合意不續約,安分守己唱自己的歌,卻被形容成「無視法紀,不斷膨脹放大自身之權利。」;
為了承接他瞞著我簽的合約,卻被說成「違約在先,企圖霸王硬上弓」;
一個創作者、著作權人反被「被授權人」稱為「不潔之手」;開庭被往事勾動而難過,卻被描述為「其妄尊自大、不可一世的霸道心態與作法,與其前次開庭時的楚楚可憐形象,根本南轅北轍、判若兩人。」;
在高雄演唱會前被觀眾質疑我不能唱自己的歌,卻說我是「利用『創作者不得演唱自己的作品』之悲情訴求,企圖博取大眾之同情,以炒作演唱會熱度之宣傳手法」;
說一個中文系畢業生「曲解電子郵件文字到這種程度」;
連林先生當時委任的律師,都出庭作證所有人都很清楚三份合約皆已結束。對方卻可以寫成是林先生「隱忍退讓,百般之退讓與成全」,說我「令人瞠目結舌」;
當對方提出假處分,要求法院令我四年四個月內不能使用自己作品,他們說凍結我的作品「影響不大」。為了抗辯,我們提出《太空人》的銷售,以及過往歌曲紀錄,這時對方回應「辯稱因為銷售量大所以就應該容忍其侵權云云⋯⋯然還以此沾沾自喜⋯⋯豈非財大氣粗者就可以任意侵權而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小情歌歌曲並非著名,亦未與『吳青峰』有密不可分的連結。小情歌歌曲僅有1619萬次之觀看次數⋯⋯實難謂其非過於膨脹自身之評價」、「無與倫比的美麗僅有1019萬次之觀看次數」等等辯稱凍結我的作品,對一個創作歌手影響不大。
這樣的言語已歷時兩年,在此所提也只是冰山一角,我真的分不清,到底是寫書狀的林佳瑩律師、張志朋律師的言語,還是林先生本人的意思,但無論如何,就算是律師的意思,肯定也經過林先生同意;就算是林先生的意思,也是律師下筆的。
一次又一次,我真的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從一個,我曾視為父親的人口中說出。一直以來盲目相信他、永遠感恩報答的我,為什麼要這樣被對待?就因為不合作,十幾年的情誼都不重要了嗎?那些他曾說是家人、是partner,口口聲聲的好聚好散,都是假的嗎?
網路上看到許多擷取片段發表意見的法律人說「青峰犯的錯是沒有在三個月前以書面表明不續約」,但他們不知道我的經紀合約包含了著作權條文,2018年12月我與林先生新簽署的〈合約終止協議書〉終止了「詞曲版權、經紀、唱片三份合約,終止書的副本公開聲明即是不續約的書面文件,這點民事判決書也說:「以後約修正或取代前約,致無須在該年12月31日前3個月為之」。
上一次開庭,林先生當時的委任律師有一段證言讓我很驚訝,她說2018年終止合約時,她詢問林先生三份合約,林先生回答她:「版權早就談好了,是沒有爭議的部分,其他兩份因為有工作需要交接,所以要特別寫清楚。」林先生給了她經紀合約與唱片合約,並表示「詞曲合約找不到。」我驚訝的是,我知道林先生全部合約都交給會計張小姐保管,他告訴律師找不到合約的同一禮拜,我也曾向會計張小姐要過詞曲合約來看,不可能找不到。這句話讓我不免驚嚇地懷疑,難道一開始就別有用心?
上一次開庭時,我沒有想到我會哭出來,在證人的證詞中,勾起太多我早已不願回想的往事細節,包括「林先生很擔心我不願意承接騰訊這份合約,他會違約」;但連證人都很訝異我「全盤接受林先生要我承接的」;我曾詢問林先生「是否能聘請你當製作人」卻被林先生拒絕「要斷就斷得乾乾淨淨」;協議結束後我甚至「挽著林先生的手,告訴他:『你不願意一起工作沒關係,我們還可以是家人』」⋯⋯這種種,實在讓我一時沒忍住情緒。
我哭,不是因為我想博取同情,是因為我有真感情。我哭,是因為我至此徹徹底底死心,如同第二次經歷「失去父親」的過程。我哭,是因為我一切都為他著想,但最後換來了什麼,而這一切,竟然是由當時的「對方律師」替我見證的,真是諷刺。
【我對每一個創作者想說的話】
事件開始時,我正面臨《歌手2019》決賽演唱〈歌頌者〉的掙扎,我沒有告訴周遭的人發生什麼事,自己每天回到飯店默默流淚。
坦白說,最開始我問律師:「我們能不能乾脆認輸?他要錢,就照他說的賠,當花錢學教訓、認清一個人,也就不用浪費生命在他身上了。」我很心痛,但我實在不想花費心思在這件事上,依照我們對他以往與其他對象諸多訴訟的了解,他總是纏訟到底,而對我一個創作者而言,我一開始希望版權在自己身上,就是有感於人生無常,就是因為珍惜生命、珍惜時間,而現在我卻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訴訟,這些時間如果我能拿來寫歌,該有多好?
但律師說:「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正因如此,我一直在為了未來我不認識,但可能面對一樣事情的創作者,拼命面對著。同時,一旦看清蘇打綠的歌曲是被搶奪的目標,我也必須為了蘇打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奮戰。
我們從小的環境、教育,一直被教導要「尊師重道」、「忍耐是美德」,但就是這些教導,讓過猶不及的我,因為懷著感恩,所以一路以來從不懷疑、盲目相信,最後變成這樣。對於「尊師重道」、對於「感恩」,我自認我一直以來都是做到最好,絲毫無愧於心,於情感、於實際收益,我相信我已報恩百倍萬倍。但遇到錯的事,無止境「忍耐」並不是美德,只會縱容、寵壞他人,最終不但會反過來吞噬自己,更有可能害到他人,甚至親眼看著自己最愛的母親、家人陪你難過。
我希望每一個年輕的創作者,記得一開始就要看清楚合約。常懷感恩、努力回報,這些都是理所當然,但一方面,保護自己更理所當然。如果你合作的「長輩」是正直的,就不會因為你「合理」地詢問自己的權益而惱羞成怒。我希望有所有創作者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要像我一樣遭受這樣的打擊,讓生命如此虛擲。
我從未想過會遭逢如此巨變,也驚覺有時法律保護的,並非對的人或善良的人,而是「懂得怎麼利用法律的人」。我沒想到,創作有時變成一種原罪,為了自己的作品不被奪走,需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花這麼多心力。我也從未想過,其實有時律師會力挺的,不是法律、不是真相,也不是正義,而是付錢給他的客戶,如此而已。
【結論:我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
我相信我今天一番話,一定會再被對方以各種曲解和利用法律刁難,畢竟對方連我私人臉書的發文都要自行對號入座、要求我登報道歉。但我不怕,因為我沒有一句話是謊言。我也知道這件事還有一段很長的路得走,我相信對方會不斷想辦法繼續纏訟,而閉上眼睛寫寫書狀就有錢領的好差事,亦有很多律師趨之若鶩。我也希望每個要興訟的人多想想自己的家人、孩子,你怎麼忍心讓他們查詢自己的家人,都是這些新聞。
面對這件事到後來,不只是我,書狀中的無端攻擊,從針對我,也變成針對六個個別團員,更沒想到,連馨儀也遭受這樣的對待。看著身懷六甲的馨儀接著被告,跟看到吳媽媽要面對一樣令我心痛不已。
我是一個創作者,還在努力創作著,我深知,音樂一旦失去靈魂,就只剩下技巧;而法律一旦忽略人心,產生漏洞,就只是文字罷了。
蘇格拉底曾言:「不只要活著,還要良善地活著。」活在這世界上,我相信我期許自己擁有的,不只是作品、名字,而是良善。我一向問心無愧,沒有一絲虧欠,於情,於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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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0)日是 #美麗島事件 41 週年,你知道美麗島事件對臺灣的意義是什麼嗎?臺灣人為什麼應該牢記美麗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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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社會所兼任研究員、政治學者、吳怡農之父吳乃德去年在美麗島事件的紀念活動中指出,當時實施 #戒嚴 的中國國民黨反射性作出了「威權政體的慣性動作」,也就是鎮壓。但是在美麗島事件後,當時的總統蔣經國面對了在繼續鎮壓和對民主運動讓步兩個方向上必須做出抉擇的難題,最後他選擇了妥協,臺灣也才迎來民主化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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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經國領導的國民黨獨裁政權會願意妥協,吳乃德認為其中有包含國內情勢、國外力量影響等多重因素,但美麗島事件在其中佔有關鍵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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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乃德引用法國思想家托克維爾對法國大革命的一段評論表示,「歷史上,從來沒有任何一個年代曾經見證過這麼多人,以這樣的熱情獻身於公共福祉、真誠地忘記自己,如此不顧私人生活所珍惜的一切,願意克服心中的狹小情感。這是引起法國大革命中偉大行為的熱情、勇氣,跟愛國情操的來源。如此景觀雖然短暫,卻是無可比擬的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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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乃德認為,每個社會在追求民主的過程中,都可能會經歷類似的時刻,而這些時刻都會是重要的民主記憶,對臺灣人而言,這就是美麗島事件為何需要被珍藏且牢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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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也是世界人權日,事實上當時美麗島雜誌社的黨外人士正是選在世界人權日發起遊行。在這個重要的日子,和阿草一起回顧吳乃德的演講報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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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更了解戒嚴時代嗎?
👉你是戒嚴時代的誰呢?
https://musou.watchout.tw/role-play/terror-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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