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 2.0完成立法三讀
因為居住正義的議題,民進黨拿了很多年輕人的選票,但這幾年台灣房價還是持續飆漲,我曾說「蔡英文對不起年輕人」,解決房市問題需要各部會通力合作。央行採取選擇性信用管制,力挽資金狂潮,去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實價登錄2.0,今天房地合一稅2.0,擴大短期炒房的定義,對於台灣過熱的房市,算是打一針退燒劑,但還是需要調整體質。
除了短期炒房問題之外,台灣長期以來的不動產持有稅偏低,才導致了囤房炒作的結構性因素,這也是蔡英文房市三隻箭的承諾。
這就是為甚麼我們需要「囤房稅」,我們提出的版本是「囤房重稅,出租減稅」,若不想被課高稅率的囤房稅,房東就誠實申報出租的房屋,出租減稅,也可以比照單一自住的稅率。另外,囤房稅同時也可以解決租屋黑市問題,房東因為囤房稅誠實申報,那麼政府對於租屋市場的掌握就會更全面,財政部也不會有房東逃漏稅抓不到的問題。
現在台灣房價過高,大部分的人都買不起房子,年輕人也因此轉買為租,所以如果這個政府真的如你們所說的這麼關心年輕世代,那麼就要展現誠意,不要打假球。房地合一稅若欠缺囤房稅支持,將大打折扣,惟有雙管齊下,政府「打炒房」才能真正落實了。
房地合一稅今天三讀完成,希望盡快發布實施。同時,也呼籲財政部,台灣距離居住正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請正視年輕人的世代正義,要給民眾、年輕人一個未來!
惟有雙管齊下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3/25早上我以學者專家身分參加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舉辦的「政府實施房地合一稅及是否推動囤房稅之政策評估」公聽會。
參加完公聽會後,對於業者反對的説法可以理解,官方政治態度也可以理解。但聽到有些學者說法,強調要求理想作為,稅基較稅率重要;或擔心配套措施不完備,會轉嫁租屋族;實施囤房稅未能達到抑制房價效果,完全呼應官方拖延說法,令人感慨!
大家都看到台北市早有囤房稅實施經驗,成效也已經有學術實證研究的成果可供參考。但還是有人說囤房稅定義與實施困難,中央與地方互相推諉,囤房稅實施沒有效果,真的令人無言⋯
房市不合理的稅制改革,今天公聽會的感觸是:「理想只是口號,真正實踐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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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立法院提供的六個討論提綱,我的發言內容大綱如下:
一、居住正義與產業發展如何平衡?
1、落實居住正義台灣整體產業才能正常發展,不會將資源聚集在單一房地產業, 許多產業使用房屋土地成本下降,空餘屋有效利用,其他非房地產業才能正常發展, 增加就業機會,人民所得提高,房價合理下降,人民得以安居樂業!
2、房地產並非火車頭產業,過去學術界已有詳盡的研究成果可供參考。
二、實施房地合一稅、囤房稅之優點、缺點及面臨問題?
1、房地合一稅及囤房稅過去實施成效評估,請詳見「清華安富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報告。實證研究結果簡要說明如附 ppt 檔案。
2、房地合一稅乃短期交易利得稅,優點是抑制短期交易,但缺點是容易轉嫁、傷 及無辜、轉移增加囤房。
3、囤房稅乃長期多屋非自住持有稅,優點是抑制非自住者囤屋炒作、促進房屋有 效利用、房價緩跌、交易量正常穩定、稅賦公平負擔。尤其非自住囤房者人數極少, 但囤房數量相對很多,實施囤房稅對極大多數者沒有影響,其衝擊面很小,並可彌 補房地合一稅移轉囤房的漏洞。
4、不論如何,任何稅制改革都需要配套措施,以避免轉嫁消費者及傷及無辜,但 不能因配套措施未檢討而不進行根本的稅制改革,如此造成房市不公平、無效率、 不合理,因小失大,將得不償失。
三、如何訂定房地合一稅、囤房稅的課稅標準?
1、房地合一稅支持目前財政部的草案。
惟「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落實施行更是關鍵,尤其預售屋不像成屋的產權必須 在政府機關登記,未來如何稽查預售屋的短期交易課稅?這涉及「實價登錄 2.0」 有關預售屋能否落實登錄防止作假行為,相關稽查配套執行,應完備沒有爭議。
另外,不論成屋或預售屋為規避短期交易課稅,假借人頭或持續囤房,是否反助漲 囤房空屋現象?過去實證研究結果顯示,課徵房地合一交易稅「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容易規避轉嫁,導致對房市價量影響逐漸減弱。換言之,房地合一稅若欠缺 囤房稅的支持,將大打折扣,惟有雙管齊下,政府「打炒房」才能真正落實。
2、囤房稅應配合房地合一稅同步實施。其「稅率」應明確且全國一致,明顯區分 「自住」與「非自住」差異,且採累進稅率。「稅基」先透過中央統籌分配款機制, 加強地方政府逐步調高。
囤房稅制的改革涉及非自住房屋「稅率」及「稅基」的訂定,以及非自住「對象」 的認定標準。由於過去稅率授權地方政府訂定的結果,成效不彰,因此本次修法應 明確訂定全國一致非自住房屋的累進稅率,以免造成一國多制,不公平稅制現象; 另外也可抑制囤房者過去在不同各縣市囤房,造成不同稅率的投機漏洞。
至於房地稅基偏離市價過低的問題,涉及地方政府對所有個別房屋及土地的評價認 定,也涉及當前房地分離課稅制度的改革,較為複雜。各地方政府是否有人力、能 力及意願逐步調整稅基,仍待中央與各地方政府的合作。當然,中央政府可以透過 統籌分配款的機制,加強提升地方政府逐步調高稅基的意願。
有關非自住房屋對象的認定標準問題,過去政府規定第四戶以上才被視為非自住囤 房課稅對象,顯然過於寬鬆。從稅賦的負擔能力及促進房屋的有效利用來看,建議 未來應對不同數量房屋的擁屋者採取不同累進稅率,當然營業與非營業用房屋也應 有差別稅率。另外,我們看到法人囤房現象嚴重,法人與自然人的稅率不應有所差 異。特別是建築業者,多已有預售 2~3 年期間,仍宣稱其房屋是存貨而非囤貨, 而給予優惠稅率,造成賣不掉的房子,價格仍不會下跌的不合理現象。
3、摘要朝野各政黨提出囤房稅的版本如下:
財政部初步研擬單一自住稅率維持 1.2%,擁有戶數 1 到 2 戶均值是 2%,3 到 5 戶 均值 3%,而 6 戶以上均值為 4%。時代力量版本將全國單一自住稅率調降為 1%, 第 2 到 9 戶稅率漸增,若是「非住非營非用」的囤房行為,稅率調高至 5%至 8%。 民眾黨版本不區分「自住或非自住」,改採「家戶持有全國戶數」,採累進稅率課徵 囤房稅,稅率依持有戶數最高至 4.8%。國民黨版本,則以「全國家庭總歸戶資料」 來認定持有戶數,將「非自用住宅稅率」上限從 3.6%提高至 5%,4 戶以上稅率不 低於 5%。
4、囤房稅應採較嚴格標準,並簡化稽徵方式及成本
檢視朝野各黨提出囤房稅修法版本,輕重程度並不相同。面對當前社會輿論各界對 囤房稅的壓力與期盼,而且政府公布囤房人數不多,但囤房數量不少情況下,建議 應採取較嚴格的修法版本,如此大多數的人並不會受到影響,也才能獲得社會各界 的認同,達到遏止囤房炒作的目標。
四、韓國打房政策經驗分析‧
1、各國國情,包括房市發展狀況、政府法令制度、社會文化背景均不相同,他國 經驗未必適用台灣。
2、為何只提韓國經驗?新加坡、日本、中國、美國、加拿大、甚至德國、英國等 歐洲國家,都有許多打房政策成功經驗,可供參考借鏡。
3、我們最近研究星、港、韓、台租稅措施對房市影響實證研究結果的結論,房屋 稅在新加坡及台北呈現抑止房價的政策效果。
4、韓國租屋市場非常特別,租金收取方式全球唯一,多採用非常高額押金(高於 房價的五成以上)一次給付,然後房東以押金利息抵扣房租,房客就不用再付租金。 如此租金約等一次付出的房價,房租如同房價,囤房稅容易轉嫁房租。韓國租金轉 嫁經驗完全不適用台灣。
五、實施房地合一稅、囤房稅是否會轉嫁給承租人?
1、根據剛完成的實證研究評估報告,台灣實施房地合一稅及囤房稅均會造成房價 下跌的效果。房價下跌,怎麼會產生轉嫁房租效果?因此,此二稅實施並無法證實 有轉嫁效果。
2、房租不合理上漲,最主要的原因是「房價上漲」,大家買不起,轉買為租;再加 上「租屋黑市」,資訊不透明,市場機制失靈,而非「囤房稅」實施,才導致租金 轉嫁上漲。反之,若實施囤房稅,根據過去實證研究結果,房價會有明顯抑制效果; 同時因為囤房稅的實施,將促使空餘屋的釋出有效利用,如此供給增加,房東想要 轉嫁房客,根本缺乏依據,不易發生。
3、雖然理論上任何增加稅賦都可能發生轉嫁效果,但這還要看市場景氣供需狀況, 市場資訊是否透明可以發揮市場機制,同時也要看政府是否有良好的配套措施。不 論如何,理論仍需實證研究驗證。
4、目前財政部說囤房稅會轉嫁承租戶,完全缺乏嚴謹實證研究報告基礎!政府對 台灣當前嚴重的「租屋黑市」都不敢面對,租屋地點、數量、品質及租金相關資訊 都沒有掌握,卻說囤房稅會轉嫁租金,令人無法信服!
六、日出條款的修法建議‧
支持財政部草案房地合一稅的日出條款自 2016 年開始實施,以為公平,杜絕短期 投資炒作。
七、結語
台灣的房市與房價的長期不合理,造成高房價、高空屋率及高自有率的「三高矛盾」 現象,根本的問題是在房地產「市場失靈」。因此,政府其他相關部會必須各盡其 職責,以避免「政府失靈」,打炒房並健全房市必須是要建立可長可久的法令制度, 讓房屋成為人民的安身立命之所,而非投資炒作的獲利工具,如此政府才能獲得人 民的信任,居住正義也才能落實!
最後,有關「房地合一稅」草案爭議不大,應儘速通過實施。另外,「囤房稅」的 修法,行政部門及執政黨應體察社會各界的期盼,朝野政黨彼此捐棄成見,「不論 甲案還是乙案,拖延案最不好!」。猶記得 2014 年 4 月「雙張會」討論囤房稅,經 過一個月即立法通過,6 月實施。期盼本次囤房稅的修法,很快能成為朝野政黨的 共識,讓台灣不再成為囤房炒房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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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立法院公聽會的現場完整實況影片。個人第一次主要發言在9:59。另外,第二次發言主回應財政部長及內政部次11:55整體回應後發言的二點回應在11:59。供參考。
https://ivod.ly.gov.tw/Play/Full/1346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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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清華安富金融工程研究中心,「總體審慎措施(含金融措施及租稅措施)對房市 之影響(以亞太主要經濟體星、港、韓、台實證分析)」,外匯市場發展基金會委託, 研究期間:2020 年 5 月~10 月
研究成果報告網址:https://ppt.cc/fjt5Zx
2、張金鶚,「從抑制炒房到健全房市」,聯合報,A12 版/2020 年 12 月 13 日
3、張金鶚,「囤房稅是健全房市的關鍵」,蘋果日報,A11 版/2021 年 2 月 18 日
4、張金鶚,「囤房稅,玩真的嗎?」,蘋果日報,A12 版/2021 年 3 月 11 日
5、張金鶚,「打炒房 要落實囤房稅」,聯合報,A13 版/2021 年 3 月 14 日
6、張金鶚,「囤房稅的稅基與稅率孰重?」,蘋果日報,A11 版/2021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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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合理化應該由各部會通力合作!
在房價飆漲的民怨壓力下,去年底時價登錄2.0完成三讀立法;央行也在不久前加重信用管制,而財政部好不容易研擬出了房地合一稅2.0,卻在囤房稅的修法上臨陣脫逃!上個會期休會前我要求財政部長蘇建榮,要實現蔡英文總統房市三隻箭的承諾,最重要的#囤房稅 #租賃市場合理化,但蘇建榮部長這個會期交的寒假作業,還是老調重彈,堅持拒絕實施蔡英文的囤房稅政見。
打炒房要多管齊下,財政部不要只做半套!
房地合一稅若欠缺囤房稅支持,將大打折扣,惟有雙管齊下,政府「打炒房」才能真正落實。
部長這兩天質詢囤房稅,都回答我:「稅基稅率要同時考量」,當然這兩者都是必要條件,所以我要求「中央訂稅率,地方定稅基。」希望財政部不要一昧的將責任推卸給地方政府,由中央帶頭改革,讓人民看見政府打炒房的決心,民意也會向地方政府施加壓力!同時我也主張要修改財政收支劃分法,要把#財政紀律納入統籌分配款公式裡連動,讓地方有動力重新調整稅基(房屋評定現值)!
實施囤房稅,政府源頭管理!
不論是房市或是租屋市場都需要源頭管理,來根本解決台灣居住不正義問題。解方就是囤房稅:「#囤房重稅,#出租減稅」,並研擬分離課稅、房東大赦等配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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