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7號,台北市都發局、建管處,發佈了一篇新聞稿。標題叫做「大巨蛋如欲做演唱會使用,應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檢討或依法送性能審查排除」,現在,這篇新聞稿已經悄悄被台北市政府全面下架,不留一點痕跡。
事實上,如果用Google關鍵字去搜尋,還是能顯示相關結果,但點進去連結均已失效。同樣的,在都發局、建管處的網站,還有台北市大巨蛋公開資訊網上,這篇新聞稿都已經被刪除。
這篇新聞稿到底說了什麼大事?要被北市府這樣偷偷湮滅?
⭐️「本案體育館棟觀眾席主層位於基地地面以下10.5公尺,不符合第127條規定。」
⭐️「該等樓梯並非戶外安全梯且並未設置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區劃,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7條規定安全梯構造不符。」
這篇新聞稿,正是2018年當時都發局直指大巨蛋不符建築技術規則97&127,必須依法檢討或向台建中心申請性能審查的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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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現在刪文,是心裡有鬼嗎?
為什麼要把自己過去的說法從網路上刪除?
柯文哲市長常談到的「城市治理」
都發局、建管處執行的做法就是刪文嗎?
為了包庇遠雄,連自己以前說過的話也趕快消滅嗎?
上次抓到遠雄偷裝吸音棉,柯市長痛罵建管處「整條街都知道賭場在哪,只有管區警察不知道」,現在看來,建管處恐怕根本清楚得很,只是警察已經變圍事的了吧!?
請都發局、建管處給台北市民一個交代吧!
說清楚,為什麼要偷偷把這篇新聞稿下架!
醜話先說在前頭,如果官員瞎扯什麼誤刪這種理由,隨便找一兩個基層出來頂罪,我是不會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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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於2007年3月1日發布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7條、第203條及第242條,及2011年2月25日發布之同編第79條之2修正條文,定有防火設備或門應具有遮煙性能之規定,以延緩火災產生之煙害透過昇降機道、管道間、安全梯間侵入其他樓層,影響人員逃生避難,已於2014年6月18日以內政部命令定自2014年7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