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農民權益 請中央儘速修法】
108年 #地價稅 在11月開徵,許多農民朋友非常疑惑,土地一直從事耕作不曾繳納地價稅,為何在今年突然收到地價稅單?
跟鄉親們報告:這是全國性的法律,不是雲林縣政府個別的稅務規定,必須從中央修法來著手。依據現行《平均地權條例》及《土地稅法》規定,都市計畫內編為住宅區、商業區或工業區之用地,即使仍作農業使用,只要經認定公共設施已完竣就必須課徵地價稅。
持續作農業使用土地,卻突然因為公共設施完竣就要課徵地價稅,不僅鄉親不能接受,麗善也覺得非常不合理。縣府已做了三個修法的努力,建請中央讓都市土地於公共設施完竣後,仍作農業使用者繼續課徵田賦(即免徵地價稅)。
1️⃣商請曾銘宗立委支持修法,說帖參照大法官釋字第779號解釋,同樣自始作農業使用,「非都市土地」可以繼續課徵田賦,而「都市土地」卻要課徵地價稅,有違憲法平等權意旨。
2️⃣正式行文財政部建請修正《土地稅法》相關規定,與前面修法說帖相同,並考量農民困境與租稅公平。
3️⃣正式行文內政部建請修正《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農民收入普遍弱勢,卻要負擔與商業、住宅等經濟活動相同的地價稅,未體恤農民生活減輕經濟負擔,恐有違量能課稅及平均地權立法目的。
若鄉親對今年開徵地價稅稅單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斗六總局0800-556-969、虎尾分局0800-566-969、北港分局0800-786-969)洽詢;對於公共設施完竣土地有任何疑義,也可撥打城鄉發展處專線05-552-2776洽詢,由縣府報中央請示釐清後再決議是否發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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