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綠線南屯、四維國小站場站聯合開發案,在集順生活科技、冠德建設取得最優申請人後,於昨日正式與市府簽訂投資契約,未來兩站以現有捷運站建築量體為基礎,再往上增建至27及22樓,並各分別規劃集合式住宅、商辦共構大樓,後續將進入都審提送、請領建照等作業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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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綠線 #105四維國小站 #113南屯站 #場站聯合開發案 #已簽訂投資契約
台中城ig instagram.com/taichungdiary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打台,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9月24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CCxszmJqioA 請各網友支持, 課金巴打台 (過數後請標明所支持的節目或主持, 把入數收據WhatApps 至 : 94515353 ) - 恒生 348 351289 882 - 中銀 012 885...
已簽訂投資契約 在 新北市議員鄭宇恩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八里區 重大建設進度報告
這星期市長來到八里舉辦 #行動治理座談,也在市府舉辦記者會宣布 #台北港特定區第二種產業專用區 招商案正式啟動!
在行動治理座談中,提到許多攸關八里重要建設的進度,包含
🏗#交通路網:
淡江大橋、台64線台61線匝道,預計2024年完工
🏗#易積淹水地點排水改善:
在公路總局、水利局、工務局、區公所等單位合作下,近年改善8處
🏗#公有場館新建整建工程:
龍形市場BOT已簽訂投資契約,預計2024年完工。
還有宇恩相當重視的:
八里舊公所改造的 #八里市民活動中心,預計今年底完工。
#頂罟活動中心 籃球場風雨頂棚,預計今年底完工。
🏢#台北港特定區第二種產業專區,市府宣布未來將由 #輝達玻璃 與 #新竹物流 啟動投資,預估投資金額達23億元,創造近600個就業機會,預計要將八里打造成為新興產業專區。
不過宇恩要提醒市府,在發展同時要思考更多配套,#尤其是交通衝擊:
台北港現況常見塞車的情形,未來將隨更多產業加入而更加嚴峻,市府應及早提出配套措施;甚至需要透過 #交通管制措施,降低對市區道路的干擾!
我們都樂見地方繁榮,但也希望市府能更全面的思考八里城市發展,讓八里居民真正的安居樂業!
已簽訂投資契約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9月24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CCxszmJqi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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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香港社會撕裂「分黃分藍」,司法界內部有沒有這方面的情况,社會上亦有很多議論,每當裁判法院或區域法院審理政治敏感案件,不同陣營都有人緊盯由誰主審,有時法官在庭上的一些說話,也給公眾留下奇怪的觀感,就是司法機構內部,也有意見形容個別裁決「發人深省」。香港司法制度優良,倘若裁決有偏頗,可按機制上訴或投訴,最近上訴庭便就一宗汽油彈案,糾正原審裁決。昨天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發表長篇聲明,強調外界對法院的評論必須有理有據,同時重申法官不得受任何政治主張的偏見所影響。司法機構不應被政治化,內部亦要避免政治化,法官要避免觀感偏頗,更不能有實質偏頗。
蘋果頭條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罕有地以長篇幅聲明駁斥外界對司法機關的指控。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以個人名義回應事件,認為馬道立發表的聲明並不常見,並指市民因為不滿裁決而歸咎為法官的政治動機,是削弱司法獨立。法律界議員公民黨郭榮鏗相信,馬道立是有感建制派與左報近期有系統性、具名地攻擊法官,因而澄清「好基本的法律原則及常識」。不過民建聯周浩鼎、葛珮帆隨即現身,再度指摘馬的聲明未能令人重拾對司法機關行事公正的信心。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以個人名義回應馬道立的聲明,認為並不常見,他想不到有其他類似的聲明,指馬道立發表聲明,是因為近期社會對法院裁決的批評增加,戴啟思強調,不認為法官的裁決有受到任何政治考慮影響。
東方正論
回歸後亞洲金融風暴襲港,百業蕭條市道插水,當時港府為求「米老鼠」落戶特區打救經濟,不惜與迪士尼簽訂被嘲為「喪權辱港」的割地條款,當中包括迪士尼獲批認購權優先購買位於竹篙灣的二期用地。結果二十年倏忽過去,迪士尼遲遲沒有認購和發展,該幅靚地除了十年前曾有短期活動外一直丟空養蚊,暴殄天物。港府昨日終於宣布不延長迪士尼的認購權,變相收回土地,可謂姍姍來遲。港府遲來的收地,任由這幅面積達六十公頃的二期用地「曬太陽」最少十年,簡直是胡混度日、崇洋媚外的又一明證。本報多年前已力促港府收回該幅土地另謀發展,今年初趁土地認購權有效期即將屆滿,不厭其煩再次呼籲港府收回土地,尤其當時疫情嚴峻,即使不收回建屋,也可暫時闢作臨時隔離中心接收患者。
星島社論
毗鄰香港迪士尼樂園的竹篙灣六十公頃用地,原定預留作迪士尼第二期擴建之用,由政府及華特迪士尼公司合營的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擁有優先認購權,為期二十年,於今日到期,本來延長最多十年。不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日宣布,考慮到現時經濟狀況,不會延長該認購權的有效期,認為應該專注其現正推行的跨年擴建計畫。華特迪士尼公司昨表示極度失望。大律師指出,政府作出相關決定後,意味政府可重新規劃該用地,日後出售時將如同其他政府地般需要招標出售。不過由於該用地現時有高度限制,料政府於短期內興建過渡性房屋,最多可建四千伙。根據二〇〇〇年簽訂的《認購權契約》,由政府及華特迪士尼公司合營的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獲批迪士尼樂園竹篙灣用地的優先認購權,作未來擴建二期之用,有效期二十年至今日到期。
經濟社評
中美科技戰愈演愈烈,中央4大部委昨聯合發布文件,提出培育和打造10個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既為科創發展提供清晰方向,更配以跨部門政策支援,務求揚優勢,克短板,走出科創自主新路向,突破美國圍堵。發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和財政部提出要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包括加快5G產業、關鍵芯片及疫苗等。中央4大部委此時對科技產業發出指示,皆因美國為了打壓中國崛起,在科技戰中祭出全面封殺的大殺着,加上新冠肺炎勢改變疫後產業供應鏈,中國須作出政策調整,應對美國不斷加招逼迫,以及供應鏈有變的新格局。
已簽訂投資契約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41006中天 中視 賣方反悔不賣 房仲索賠服務費敗訴
影片網址→http://youtu.be/ci1qbmCp9AA
感謝記者 林昕潔、羅立芸、陳濡群,的採訪,關於這則新聞。
1.疑點重重,從頭到尾都說屋主反悔,但是買方呢?買方的態度究竟為何?為什麼也不出面簽約呢?顯然買方也反悔,買賣雙方彼此都沒有任何一方與仲介站在同一陣線上,那仲介方敗訴機率當然高啦!
2.大家注意到了嗎?底價5160萬就可含服務費,結果仲介找到了一個買家可以多出10萬元!?意思就是,屋主極有可能覺得賣太便宜了,不然怎麼可能仲介幫我找到一個願意付「超%」價格的買方?而上法院後,買方也知道原來他是可以不用出那個高的價錢的就可以買到的,因此也覺得房仲可能不老實,於是法官自然幫消費者辯護囉!
3.叫「霸王條款」顯然是故意貼標籤,抹黑房仲業,我們帶客人看房子、擺板子宣傳、印製傳單、派報等等,這些都是要花錢、花時間、花人力的!所以,一旦達到屋主要賣的價格,理所當然買賣就已成立!只差「約時間簽約」而已。
4.如果以後價格真的出到屋主的底價,而屋主還是可以反悔沒有任何違約金的話,那就天下大亂了,以後投資客想「試水溫」,先賣1000萬,客戶出到,就反悔不賣,改賣1200萬,然後客戶出價到達,再反悔改賣1500萬,這樣不就瘋掉了?所以這個真實案例,顯然我們都沒有看到全貌,不可以說「反悔需付違約金」條款失效。
以下是新聞報導……↓
【中天晚間-林昕潔】
記者 林昕潔:我心目中真正的房屋底價已經寫在這張我跟房仲秘密簽訂的合約書裡頭,但如果有買方出價已經達到了我的底價,我卻突然不想賣了,我該怎麼辦呢?
就是這份定型化契約,上面寫著「買方出價已達委託價格的話,契約就視為『有效成立』」而如果賣方違約,就要加倍返還買方已付的訂金之外,還要依規定付給房仲4%做為違約金,被稱為房仲界的「霸王條款」。
但這回真實案例就發生在新北市,一名賣家委託房仲銷售房子和停車位,地價是5160萬,房仲業者找到高姓買家願意出5170萬元購買,比底價高出了10萬元,甚至高姓買家已經付給房仲150萬的斡旋金,跟屋主約好要見面簽約,但沒想到屋主反悔不願意賣,交易破局。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那如果今天買方其實也反悔不買了呢?站在法官的立場他當然會覺得說,屋主都反悔不賣了,買方其實也反悔不買了,買賣雙方彼此都沒損失了,那你仲介損失什麼?
一般來說,買方會先出斡旋金來談價格,如過價格符合屋主的期待,雙方交易成功,斡旋金就會自動轉為訂金,但如果屋主反悔,不僅得退回買方的斡旋金,還得加倍償還之外,甚至得多付4%的服務費給房仲,這讓法院覺得不合理,引用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認為房仲業者本來就有價格資訊的優勢,不能用定型化契約來剝奪賣方賣屋的最後決定權。而這項法院的新見解,也為房地產市場,丟下了震撼彈。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
已簽訂投資契約 在 邱莉莉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邱莉莉表示,文化部已成立,所屬文化資產總局掛牌設在台中市,尤其去年台中市在文建會一百年度補助款為五都最高,儼然已成為台灣文化資產保存座標城市。
邱莉莉表示,文化部長龍應台的政策轉變,對於向來地方政府負擔壓力沉重的古蹟修復費用,主張由企業認養,不再如以往文建會奧援,這對現有古蹟全國第一,但卻苦無經費維修活化的文化古都台南來說,是文化發展推廣的新挑戰,南市的文化優勢轉為劣勢,古蹟修復無進度,「文化部成立、文化城落空!」
她以原台南刑務所合宿為例,荒廢已逾五年,包括台南刑務所典獄長宿舍牆壁亦是市定古蹟,也未見修復計畫,經發局五月份已與國有財產局簽訂合作開發契約,將採設定地上權BOT方式公開招標,預定佔地一千七百坪總投資金額將達十億元,但隔鄰就是這些廢墟古蹟,古蹟牆壁又不能打掉,目前僅用圍籬鎖住不對外開放參觀,可能讓有意投資者打退堂鼓,文化局和經發局根本是雙頭馬車!
已簽訂投資契約 在 機關辦理促參已簽約案件之履約管理相關作業規定彙整表 的相關結果
第11 條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簽訂投資契約,應依個案特性,記載. 下列事項:…六、施工或經營不善之處置及關係人介入。 七、稽核及工程控管。八、爭議處理及仲裁條款。 ... <看更多>
已簽訂投資契約 在 法規資訊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的相關結果
一)尚未簽訂投資契約案件(以下簡稱未簽約案件): 1.政府規劃辦理之案件:經核准以民間參與方式辦理之日起七日內。 2.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案件: ... <看更多>
已簽訂投資契約 在 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訪視作業要點」,自111年1 ... 的相關結果
非依本法辦理之民間投資公共建設案件,依各該法令之稽查規定辦理。 三、訪視作業適用範圍,包含尚未簽訂投資契約案件之前置作業階段及已簽訂投資契約案件之履約管理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