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地方服務篇
接續上一篇議會問政篇,地方服務也是我工作的重心,我們多數時間都在處理陳情案、會勘、公聽會和各種地方活動中蒐集大家的意見。
捷辦團隊雖然才六個人,不過陳情案截至8/11止共處理了1055件,感謝市民的信任才讓我們有服務的機會,也感謝支持者常來服務處打氣和餵食,讓捷辦四界走傱時除了持續曬黑也持續在長胖長壯。
這半年的服務歷程如下,除了推動鳳山的人行道、機車路權、公共腳踏車及軌道建設等人本交通議題之外,我也認識了更多心理健康、精神衛生相關領域的夥伴,希望未來能更加著力於此。
當然,各個產業的勞動權益、性平、污染防治及鳳山的發展等也是我始終努力不懈的目標,還有很多正在處理的議題及合作的團體,就不一一列舉。若在服務上有漏掉及不足之處,還請各位多多反映指教!
🚥109年會勘場次→道路交通水利安全相關
01.21 鳳山區八德路與文中街交叉路口,人行道無障礙斜坡石墩改善。
03.17 鳳山區大東藝術中心鳳山溪旁人行道機車嚴重違規騎乘影響人行改善。
03.12 鳳山區五甲二路與錦田路口待轉區旁水溝蓋坑洞造成行車危險,請相關單位移除或與路面齊平改善。
03.25 鳳山區經武路(原維新陸橋)人行道加強標線警示提醒汽機車用路人改善。
04.07 鳳山區裕昌街與中興街口設置減速條或反射鏡等交通改善設施。
04.22 鳳山區中孝、文福、文衡、文英、忠誠、文德里等8處Ubike設置會勘(交通局主辦)
04.22 鳳山區瑞竹、三民、新興、縣衙、文華里等9處Ubike設置會勘(交通局主辦)
05.08 鳳山區建國路一段259號旁道路徵收寬度界線疑義。
05.08 鳳山區新富路399巷10號前設置減速條或其他交通改善設施。
05.15 鳳山區新強、國隆、保安、南和里等6處Ubike設置會勘(交通局主辦)
05.15 鳳山區光遠路與瑞竹路口開放機車直接左轉(待公路總局評估)
05.18 鳳山區興仁、東門、瑞興里共4處Ubike設置會勘(交通局主辦)
05.22 鳳山區生明里黃埔新村Ubike設置會勘(交通局主辦)
06.08 鳳山區經武路與博愛路539巷路口橋墩改善。
06.09 鳳山區鎮北國小後門Ubike設置位置調整。
06.22 鳳山區中崙五路、保南二路道路破損嚴重重新刨鋪改善。
06.22 鳳山區南成里保成一路道路破損嚴重重新刨鋪改善。
06.30 鳳山區國富路21巷5弄排水溝環境髒亂問題。
07.01 鳳山區保成一路鳳山溪旁人行道增設涼亭、變更樹種以及板車路邊停放造成交通危害等改善。
07.07 鳳山區中崙一路與中崙路交叉口時常發生事故,交通號誌調整改善。
07.08 鳳山區光華路左右兩側人行道無障礙設施改善。
07.09、7/23 鳳山區台88下方(過埤路)與過埤路112巷口待轉區與直行車碰撞改善。
07.28 鳳山區凱旋路與鳳頂路開方機車直接左轉(待標線標誌調整完成後開放)
07.28 鳳山區中崙一路與油管路開放機車直接左轉(尚不施行)。
07.30 鳳山區福誠一街與三誠路號誌設置。
07.31 鳳山區立人街9巷(大東公園旁)因汽機車與腳踏車占用道路嚴重,導致出入公園常與車輛爭道造成不便,建請劃設紅線改善。
08.07 鳳山區文衡路與文濱路釐清人行道與退縮地界做為違規停車重點取締拖吊路段。
📣參與各類會議,促進市府與民眾雙向溝通
12.27 鐵路地下化園道開闢工程:自行車道規劃辦法
12.31 居住正義的具體實踐:高雄市社會住宅的擘畫及展望
01.17 委辦與補助民間單位社工薪資說明會
03.14 鳳山區國光里公6公園景觀改善公園第一次說明會
04.14 消防救護車傷病患後送醫院規範研擬公聽會
04.06 橋頭科學園區開發計畫第二階段環評健康風險評估規劃說明會
04.15 鳳山水庫浮動式太陽光電新建工程說明會
04.16 仁武焚化廠修建營運移轉ROT案說明會
05.05 未登工廠納管輔導計畫說明會(大寮場)
05.06 高雄翠華路鐵路園道官方說明會
06.23 精神障礙者家庭救助之道公聽會
06.24 保存中崎有機農場、推動有機農業促進法修法公聽會
06.30 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第二階段環評說明會暨健康風險評估規劃及範疇說明會
07.03 台糖公司土地招商說明會第一場
07.04 鳳山區國光里公6公園景觀改善工程說明會
07.08 鳳山衛武營國際文化特區公聽會
07.09 推動高澎屏城市觀光聯盟公聽會
07.17 軌道系統沿線的聯合開發及TOD運作策略公聽會
07.17 遊說法宣導說明會
07.25 輕軌二階工程美術館路及大順路段里民說明會
07.29 高雄市面對國際化的挑戰公聽會
08.12 高雄青年就業公聽會
👍積極主協辦與參與活動,交流推廣議題不遺餘力
12.10 沒有圍牆的監獄:維吾爾的今天特展(2019.12.10-2020.1.10)
01.07 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碩士班議會參訪團交流
01.08 美國University of St. Thomas at Houston參訪團演講
01.08 香港區議員來訪交流
01.09 《假孔子之名》紀錄片放映暨導演映後座談
01.14 東海大學台灣選後政局展望座談會
01.20 成功大學政治學系國家領導研習營演講
01.30 新加坡駐台辦事處邱俊育副代表來訪交流
02.13 美國在台協會高雄分處處長歐雨修來訪交流
02.22 打狗台語開講會
02.28 228事件73周年追思紀念儀式
03.05 台師大愛洛生活節演講【市議員與你談性平教育】
03.08 228台語歌詩文化節
03.08 拜訪台南芒果遊戲交流
03.18 中正大學酷斯拉社演講
03.18 參訪嘉義Gisneyland諸羅部屋
03.25 樹德科大演講【性別平權的推動】
03.26 拜訪兒童遊戲設備發展協會
03.27 參訪高雄港務公司污染防治設備
03.27 參訪見城館與左營建業新村以住代護
03.31 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演講
04.07 衛生局心衛中心主任交流疫情期間輔導措施
04.24 會考會不會考直播:技職與升學 FT.黃偉翔、林凱衡
05.01 會考會不會考直播:技職教育的多元出路 FT. 高鈺婷
05.08 會考會不會考直播:走自己的路之姐妹談心趴 FT.黃蓉
05.17 第六屆台南粉紅點直播
05.17 戰爭與和平紀念公園主題館春祭臺灣兵
05.20 成功大學都市計畫學系報告評審
05.21 中山大學政經系演講
05.29 東海大學學生議會名人講堂
06.02 中山大學台灣當代政治發展課程演講
06.05 東海政治系高雄座談
06.14 舉辦選後家內衝突團體諮詢
07.02 高雄中學高二課堂分享
07.14 高雄市溪埔國中職業達人講座
07.16 拜訪阮綜合精神科醫師林奕萱
07.17 台大政治營演講
07.20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所長加藤英次來訪交流
07.21 凱旋醫院精神疾病去汙名化活動
07.21 參觀社工展
07.21 參訪大同社會住宅
另外,捷辦也定期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及心理諮詢服務,並和心靈角落辦多場《小柔的最後一天》情境式桌遊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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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促進研習課程高雄 在 同志人夫鄒宗翰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堅決反對《宗教基本法》草案干涉學校教育,影響學生、教師權益】
民間團體聯合聲明 2018年10月23日
本週三10月24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排審「宗教基本法」草案,此議程與草案內容一出,立刻引起社會譁然,許多民眾首先質疑為何宗教團體財務資訊不必公開,我們更發現此草案與教育相關的條文將嚴重侵害學生受教權、教師專業與工作權。我們對此表達強烈反對,反對特立專法大開宗教團體之方便大門,讓法律為宗教服務,使宗教信仰凌駕《憲法》第 21 條國民教育、《教育基本法》第 6 條教育中立原則、《教師法》之教師專業規範、禁止就業歧視等法令之上(詳閱後附之相關條文),宗教勢力得以入侵國民教育與佔用公共媒體資源。此舉非但違反教育中立原則,更加種下學生受教權與教師專業自主權被嚴重干涉,造成社會撕裂爭議、教育倒退逆行之禍根。
憲法第 13 條雖有明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惟我國並無政教合一之背景,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490 號解釋,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亦即,任何一個宗教的活動與信仰宣傳都不該進入公共教育體制及媒體公共資源的範圍內,也不得以宗教自由之名來侵犯他人的權利,或漠視他人自由而強加灌輸宗教宣傳。
此草案一旦通過,不僅將牴觸《憲法》與前揭各相關法令,更將造成諸多傷害:
1. 宗教合法入侵校園
本草案第 7、9、13、15、16 及 19 條之規定,恐會引發教育現場之混亂與無所適從。首先,學校是否將成為「傳播宗教之適當場所」?此已違反我國《教育基本法》第 6 條第 3 項規定「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若學校成為傳播宗教的適當場所,恐將讓部分特定宗教信仰的教育工作者,「依法」灌輸學生自身宗教信仰。一旦這種狀況成真,各種宗教將紛紛進入校園傳教,學校變為具爭議的場所,不但影響學生學習,更會引發社會諸多爭議。
再者,草案第 16 條規定要求「國民基本教育應將宗教知識教育列入課程」,所謂「宗教知識教育」內容竟包含培養「宗教情操」。任何受過國民基本教育的人們都清楚,課程不僅包括認知知識,也包含情意態度與技能行為。現在大部分學生在選填「宗教信仰」時都勾選「無」,若此條文通過,請問學校要在什麼課程列入宗教知識?打算教導什麼樣的宗教知識?難道要在地球科學或生物課程中,要求學生研習生命起源於上帝創始世界之「宗教知識」?何謂宗教情操?難道是類似現在部份學校竟容許宗教人士在晨間早自習時帶領晨禱,讓學生感受「宗教情操」?
又,草案第 16 條第 4 項之規定,甚至容許「宗教知識教育」師資「由學校自行委聘專業人士擔任」,違反《教育基本法》以及《教師法》之教師專業規範,若這些「宗教專業人士」不需具備教師資格,將嚴重影響學生的受教權。
2. 宗教合法佔用媒體公共資源及公益頻道時段
政府已開放台灣許多宗教團體開設自己專屬的宗教頻道;然而,在此草案第 17 條之「保障」下,不僅這些專屬頻道,連有線廣播電視、公共廣播電視稀少的「公益」頻道時段都將被宗教勢力合法佔用,排擠真正的公益資訊使用媒體公共資源之宣傳機會,更迫使全民接受各種宗教節目的輪播!大法官早已闡釋憲法保障人民有信仰及不信仰宗教之自由,因此,政府雖容許宗教有自辦媒體之自由,但媒體公共資源之運用仍應符合公眾利益之目的,此一界線不容逾越。此外,一旦容許宗教佔用公益頻道播放時段,不僅將引發「全民為某特定宗教買單」之疑慮,更將造成各宗教使用公益時段分配不均之爭,造成更多社會混亂紛爭,完全違背「公益」之意義。
3. 就業與就學歧視合法化
本草案第 13、14、16 及 19 條之規定,將允許宗教團體所設立之私立學校可「合法」要求全校教職員須與該宗教團體相同信仰,並可基於信仰理由進行差別對待,對於與其宗教信仰不同、教義不符之教職員進行解聘或不聘僱,對於與其宗教信仰不同、與其教義不符之學生,更可不發予畢業證書與修業證明。所謂「不符教義」,可能將擴充至對於曾有離婚、中止懷孕、同性伴侶、非主流性別樣貌、跨性別的教職員及學生之歧視與差別待遇。台灣目前由宗教團體所設立之數十所學校,如:輔仁大學、道明中學、能仁家商、崇華雙語小學等,未來師生都可能遭受這些歧視問題或潛在威脅。
學校開設之目的應當以「教育」為本,而非宣揚和深化宗教信仰。在其他國家尚有因信仰不容之其他教派為由,而解僱教師之案例。此草案一旦通過,若教職員工與該校宗教信仰有所不同,恐侵害其工作權益,不僅破壞原先教育目的,壓迫無相同信仰之師生的信仰自由,更違反《勞動基準法》與《就業服務法》關於宗教就業歧視之規範。且此條文之範圍不止將適用宗教團體所設立學校的教職員,更包含宗教團體所成立的社會福利機構或社會企業工作人員(如糕點烘焙坊、咖啡廳等),一旦通過恐將造成台灣社會整體的嚴重就業歧視。
綜上,我們想提醒立法委員,歐洲人權法院針對宗教與教育的爭議所指出的方向,相當值得此時的台灣社會參考。2011年針對在教室懸掛基督定十字架像、Lautsi 等控告義大利(Lautsi u.a./Italien)的判決中,歐洲人權法院表示:
「對於不同宗教信仰與信仰確信,國家有義務保持中立以及不偏不倚的態度。這在不同的宗教間以及不同信仰確信間,皆有其適用。國家在履行其教育與課程的任務時,必須確保:相關資訊與知識的傳授,必須保持客觀、批判及多元的方式,使學生可以在安靜的氛圍下、免於遭受無端的傳教熱誠,發展其對於宗教的批判態度。在此,國家不得予以教條化。」
發起團體:
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連署團體: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女性學學會、人本教育基金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公益交流站NPOst、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教育人員產業工會、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綠色21台灣聯盟、台灣基地協會、好民文化行動協會、學權並進聯盟SPAM、全面罷免、中台灣公民行動陣線、臺南市台南新芽協會、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高雄市性別公民行動協會、國會調查兵團、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台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國際醫學聯盟、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歐巴桑聯盟、社團法人屏東縣好好婦女權益發展協會、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中華民國南洋台灣姊妹會、全國中學學生權益研究會、婚姻平權大平台、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鄭南榕基金會、國立清華大學研究生聯合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北區高校學生權益監督會、Re;Verse政附、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媒體改造學社、台灣防暴聯盟、國立臺灣大學工會、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台灣露德協會、國立中山大學學生議會、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青平台基金會、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台灣教授協會、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永社、中央燎原社、東海灰社、臺灣男性協會、臺南市性別平等促進會、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台灣護理產業工會
(持續邀請連署中,目前統計,發起及連署團體共76個)
🔈 最後我們在此呼籲四位提案立委王金平、黃昭順、林岱樺、馬文君,早日撤案,回頭是岸!
🔊 歡迎大家多多跟這四位反應,訴請他們撤回這個不合理的草案!
〖更新資訊〗(如果大家有其他資訊,歡迎提供給我們!)
公開表示有意撤簽的立委(正式行文尚未確認是否通過):蔡易餘、蘇治芬、鍾佳濱、黃秀芳、鍾孔炤、黃國書、劉建國、江永昌、邱泰源、郭正亮、施義芳、鄭寶清、張宏陸、陳亭妃
目前已知完成撤案立委(據傳四位立委已在進行撤案程序):無
就業促進研習課程高雄 在 原住民族委員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激勵「105年度部落3H動力工程專案計畫」執行計畫相關人員對部落的服務熱誠及增強執行計畫所須知能舉開計畫訓練研習會,2月25-26日(星期四、五)於南投縣埔里鎮天水蓮大飯店辦理中北南區期初訓練研習會,由原民會陳張培倫Tunkan Tansikian副主任委員到場勉勵。
陳張培倫Tunkan Tansikian副主任委員表示,為持續推廣健康概念、激發部落居民對健康議題的重視,並結合促進部落在地就業之機會,自100年10月起推動「部落3H動力工程專案計畫」,計畫核心價值為營造原住民部落快樂(Happy)、希望(Hope)與健康(Health) ,結合各級政府及社區發展組織之人力、物力資源,透過環境清潔與綠美化、家戶整潔與衛生、減重、活力健康操及創意少檳方案等在地化行動模式,改善原住民中高齡勞動人口的生活,凝聚部落共識,改善環境衛生及帶動部落健康促進活動,並提供臨時就業機會,廣受各界好評。
為強化部落(社區)執行計畫之能力,並深化健康生活概念,原民會邀集本年度核定補助之22個執行單位參加研習課程,研習會內容包括激勵課程、各分項工作推動原則,並邀請歷年績優單位:高雄市原住民文化藝術發展協會進行經驗分享,期透過本研習建立共同學習平台,共同為凝聚部落共識、改善部落環境與健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