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教育局螺絲繼續鬆!
.
新北市某高中實施「五五酷刑」班規,涉侵害兒少人格權、學習權、財產權。新北市教育局再次被監察院糾正「未依法督導」!
.
新北市某高中導師實施「五五酷刑」班規,以「背誦心經、在講台做蠢事讓同學笑、用臉原地衝破保鮮膜」等方式處罰學生,這麼離譜、誇張的行徑,結果新北市教育局竟然完全沒進到應有的督導責任,最後還是因為家長投訴媒體才被爆出來,並於昨天遭到監察院的調查糾正。
.
#霸凌事件未照規定處理,#校方教育局皆失職
.
依據《教師法》第14條的規定:「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是可依循程序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然而,關鍵就在於#新北市教育局沒善盡責任, 因為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的規定,這類的狀況發生的話應該在五日內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
.
結果,該間高中不但未在時限內召開會議,也沒有依照資遣辦法邀請教育學者、法律專家、兒童及少年福利學者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一人參與會議。更誇張的是,該校#延遲校安通報長達21天, 結果新北市教育局卻回覆「通報無延遲、符合規定」,最後被家長投訴媒體,才讓校方與教育局離譜的行為曝光。而且,校方的處置措施也並未針對問題予以解決,反而是火速將該名教師調離導師職務,這種處置方式讓監委感到並未權衡學生受教權益,也未充分保障教師接受公平審判權利之疑慮。
.
#班規涉不當管教原因恐是教育高層螺絲早就鬆了
.
事實上,從2016年開始,該名導師實施「五五酷刑」之對象已涉及4個班級、129名學生。經過監委調查後發現,總計有24條班規涉及人格權、 5條班規涉及學習權、4條班規涉及體罰、2條班規涉及財產權之侵害,部份條文則有違反「禁止體罰」、「性別平等」原則。當然,現行教育法令的不完備,導致各種「班規亂象」出現,教育部有其責無旁貸的義務要去改善。
.
但是,從這次霸凌事件來看,這些班規都違反《教育基本法》等現行法規,可說是地方教育單位在執行端上出問題。除了已經投訴的家長外,完全無法掌握這幾年下來,受害的同學有多少?也凸顯了校方完全沒掌握到該名導師的教學狀況。儘管該名導師的初衷是針對沒交作業的處罰,但是這些處罰的手段很明顯地都超出管教的範圍。
.
我們擔心,這種不當管教的狀況在新北市會不會只是冰山一角,因為不論從學校還是教育局的反應來觀察,都可以發現怠忽職守的狀況。但是,更令人憂心的是,新北市教育的問題恐怕是高層就「壞了了」,幾周前就曾爆出新北市教育局長張明文涉及教師徵選的關說案,當時時代力量新北黨部就主張,「侯友宜市長不應盲挺、即刻嚴懲。」但是,沒想到市長一反過去以及這幾天面對疫情升級時「該怎麼辦、就怎麼辦」的態度,力挺教育局長張明文,強調張局長認真負責、處事態度嚴謹,對於「關說案」輕輕放下,著實令人匪夷所思。
.
此外,整起不當管教事件到底有多少人受害?即使學生已畢業,是否也應該協助輔導之。我們認為,新北市應該健全通報機制,避免教育界亂象不斷地在新北市重演。這樣不但消磨其他教育人員的熱忱,更對本市的學生在學習上有不好的影響!
.
疫情嚴峻,我們認同防疫優先,但我們同時也認為,針對新北市教育局層出不窮的鬆螺絲事件,相關單位應該負起該有的責任,依據侯友宜市長的標準:「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原則來處理,該檢討就檢討;該改進就改進;該承認錯誤就承認;該下臺的就該下臺負責。
導師聘任辦法 在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學系及電子研究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北大精神」其實是「交大精神」! 前交大校長張懋中對陽明交大合校的新期許
訊息來源
https://srtechmedia.com/news/2df5bec1-0854-4bbc-8873-3efc0946a68a
專欄作家林宏文
2021-02-08 19:50
陽明、交大已於二月一日正式合校,為台灣頂尖大學的合校揭開序幕,也為國內大學整併帶來改革希望。
推動陽明交大合校的前交大校長張懋中說,外界經常讚譽「北大精神」,但就他與許多交大老校友的接觸,北大精神其實是源自「交大精神」,因為當年包括蔡元培、蔣夢麟等北大校長,都是出自交大的前身南洋公學。陽明交大應該承繼這個精神,為台灣高等教育開創出「偉大大學」的範例。以下是張懋中校長的口述內容,整理如下。
中國近代史上最早創辦的大學,是1894年於天津設立的北洋大學堂,當時由推動洋務運動的輪船電線事務大臣盛宣懷所辦,目前北洋大學堂已改名為天津大學。
1896年,盛宣懷從北京到上海,原本想以個人資金辦學,創辦南洋大學堂,但後來改稱南洋公學,是因為當時清政府也想參與,後來就變成政府與私人的資金「公家」合辦,並取名為「南洋公學」,公私合營,南洋公學也是目前上海交大等大陸四所交大和台灣陽明交大的前身。
南洋公學最初設立時,只有法、政相關科系,後來要增加商業、經濟、管理、郵電、工程等,盛宣懷校長想找一位經濟特科班的總教席,大約是現在大學的教務長,於是就請蔡元培來擔任這個職務。
蔡元培出生於1868年,是革命黨人中少數的前清進士、翰林院庶吉士,地位崇高,有如今天的中研院院士。他兩度遊學歐洲,對中國社會及陋俗有透徹觀察,也倡導自由思想、民權與女權等觀念,對中國從封建專制過渡到民主自由時代有很大貢獻。
由於蔡元培在南洋公學辦學績效突出,後來就被延攬至北大擔任校長,也當過中華民國首任教育部長、中研院院長。他把北京大學學術化,奠定中研院的基礎,又聘請胡適、丁文江、陳獨秀等人進北大,當然也有保守的辜鴻銘、嚴復等人,其中丁文江也在南洋公學任教過,辜鴻銘則擔任過南洋公學教務長。
因此,蔡元培在擔任北大校長前,已經先在交大前身的南洋公學任職,而蔡元培之後繼任的北大校長蔣夢麟,更是畢業自南洋公學的學生。兩人前後擔任北大校長時間超過20年,真正奠定北大的學術和教育地位。
蔣夢麟早年於浙江高等學堂(現在的浙江大學)及南洋公學讀書,後來赴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又轉到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取得教育學博士,導師就是為知名的教育家及哲學家約翰·杜威。
蔣夢麟是中國知名教育家,他的自傳作品「西潮」影響許多人,他自己也多次提及,他很驕傲自己在南洋公學求學,並認為是當時中國最好的大學。
蔣夢麟任北大校長達17年,是該校任期最長的校長,任內最大貢獻是將北大從教授治校改成校長治校。因為蔣夢麟很清楚當時教授治校的問題,教授球員兼裁判,學校治理一蹋糊塗,教授在外面兼課、撈錢,教授任用也沒有章法,隨時有人要走路。
後來,蔣夢麟就跟北大教授說,北大不要教授治校,改成校長治校,但可以讓教授的薪水,從幾十元增加十倍到幾百元,這樣你們要不要?結果,教授們都覺得原來制度做不到加薪十倍,於是,就讓蔣夢麟推動校長治校,最後他也推動得很成功,讓北大建立學術界的崇高地位。
因此,大家常在講所謂「北大精神」,我與很多早期從大陸來台的交大校友聊起來,談到北大的治理精神,其實都是延續自交大(南洋公學)的精神,是交大校友將南洋公學的精神帶至北大,執行的人都是交大人,因此老校友才會常說,「北大精神其實就是交大精神。」
談到這裡可以講一個插曲,毛澤東在發起共產革命前擔任北大圖書館館員,當時這個人事案是由校長蔣夢麟批准。毛澤東曾向校長要求加薪,希望從3.5元加到4.5元,結果蔣批了一個no,後來毛澤東決定去革命,改變了中國近代史。如果當初蔣把毛的薪水提高,或許後來的歷史就要重寫了。
不過,蔣夢麟當時把教授薪資大幅提升十倍,的確讓教授的地位大幅提升,例如當時胡適的薪資是350銀元,毛澤東的薪資3.5元,教授的薪資相當於職員的一百倍。
徐志摩剛回中國時,薪水是100元,也相當高。當時我父親在上海讀書,他說一個月的生活費加學費大約只要二元,就可以知道當時教授的薪水有多高。
回到台灣大學教育及改革的議題,過去我就認為,交大要成為偉大大學,要朝A.C.T.三個方向努力,大家若能ACT Together,就能做到同行致遠。
其中,A是代表積極、靈活的Active Education和Active Placement,前者是以ICT科技推動雙向的「翻轉教室」教學方法,後者則需要校友們合作,成為學校和產學界的重要橋樑,讓學生順利在不同的產學業找到能讓自我和群體發揮的最佳位置。
C則代表Cross-Disiplinary Research (跨學科研究),不同領域、範疇的合作最能激發顛覆性的想法,校友在社會上累積的寶貴經驗,多向學弟妹分享自己的眼光和產業工作經驗,了解學術界沒辦法體驗的真實社會需求(Societal unmet needs)。
最後的T則是Trustees for Institution and Endowment) 提倡公立大學公法人化,將大學和辦學基金交付公益信託,由董事會治理,校長的聘任由董事會決定,並向其負責。如此董事會可以受教育部委托辦學,校長可以負責治校,教授可以專心治學,學校自然可以辦得更好。
因此,如今回到陽明交大的合校議題,兩校已於二月一日正式合校,首先應該推動讓大學部學生多交流,例如大一大二應該在同一校園上課,如此才有機會做更好的融合。另外像醫科生先修工程課程,目前只有十個學生,雖然人數少了一點,但也算是一個好的開始。
這裡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精神,就像當年南洋「公學」一樣,如今要推動陽明交大往產學共創的方向發展,因為光靠政府資源已經明顯不足,要由政府加民間一起辦「公學」才有機會創造偉大大學,交大已經努力投入產學共創多年,許多校友企業已投入許多資源,並陸續看到成績,期許陽明交大也繼續朝這個方向努力,讓陽明交大共同的知行合一精神持續發光。
導師聘任辦法 在 應曉薇祝您幸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從源頭防狼師教育部將修法:性騷前科者不得參加師資考。
本人建議,有效防狼,因將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ㄧ併納入規範。
除防狼師,我也想幫負責、敬業的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請命。教育部應研擬如何輔導「兼任老師轉為專任老師,並適用教師法。」如此才能有效管理校園,並讓良幣驅逐劣幣。
以下資料供參,大家就可發現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享有的權利與義務有多衝突。所以好老師不受保障,要驅逐狼師出校園也成不容易的事。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 7 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意見。
二、享有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依法令規定之權益。
三、參與教學有關之研習或活動。
四、對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待遇及解聘之措施,認為
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準用教師法之申訴程序,請求救濟。
五、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得拒絕參與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第 8 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
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三、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
四、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
五、參加經指派與教學、行政有關之研習或活動。
六、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
七、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
八、其他法令規定應盡之義務。
第 9 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待遇規定如下:
一、兼任及代課教師待遇以鐘點費支給。
二、代理教師待遇分本薪、加給及獎金三種。
前項各款待遇支給基準,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第 10 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不得擔任中小學導師或各處(室)行政職務。但情
況特殊,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代理教師得擔任之。
第 11 條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在聘約有效期間內,有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至第七款、第十款至第十二款及第十四款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其聘期
未滿三個月者,由校長予以解聘之;其聘期在三個月以上,或有本法第十
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情形者,應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依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七條規定審議;其有第十三款規定之情事,
除情節重大者外,教師評審委員會應併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
得聘任為教師,並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在聘約存續中,有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八款或第
九款情形者,其調查不因聘約屆滿而終止;其停聘、解聘,準用本法第十
四條第四項規定辦理。
前項經停聘之教師,於停聘期間不得支領任何待遇;其經調查無性侵害及
性騷擾事實者,得申請補發該停聘期間應領之鐘點費或本薪。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有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二款及第二項
後段情形之一者,學校除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外,各級學校應辦理
通報、資訊之蒐集及查詢;其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及其他相關事項,
準用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之規定。
導師聘任辦法 在 全教總- 擔任導師辦法應經各校校務會議通過... - Facebook 的必吃
擔任導師辦法應經各校校務會議通過日前教育部以101年8月9日臺國(四)字第1010134056號函頒布「國民中小學聘任班級導師注意事項」,提供各校在訂定擔任導師辦法時的 ... ... <看更多>
導師聘任辦法 在 [新聞] 代理教師暑假要上班南市教局挺校長協會- 看板Teacher 的必吃
代理教師暑假要上班 南市教局挺校長協會:真理可辯絕不能扭曲抹黑
2023-06-07 14:01
聯合報/ 記者鄭惠仁/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市代理教師聘期延長為1年,提早從今年暑假實施,多所國中小通知代理教師暑假要
上班,遭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指違法,還網路肉搜,南市中小學校長協會發聲明
譴責,要求撤文澄清,南市教育局長鄭新輝力挺校長協會,強調真理可辯,絕不能扭曲、
抹黑。
鄭新輝說,教育人要事事求是,但這種抹黑、扭曲資訊傷害學校、校長的行為,應要檢討
,支持南市中小學校長協會的行動;他強調,爭取權益也要講道理,若不講道理會適得其
反,代理教師是核實給薪,若不到學校卻給薪,每天到校上班的行政人員、市民、納稅義
務人會怎麼想?
鄭新輝表示,工作有不同職位與角色,制度上不同,福利也不同,硬要強求比照是否合理
?不能說不聽你的或不接受就否定,這樣作為能禁得起考驗?「真理可辯,但不能扭曲、
抹黑」。
台南市中小學校長協會表示。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帶頭對校長網路霸凌,南市已有9
所學校校長被指要求代理教師暑假到校上班違法。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218912?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獨/被指違法要代理教師暑假上班 台南這群校長遭網路公審喊告
2023-06-07 12:34
聯合報/ 記者鄭惠仁/台南即時報導
今年8月1日起,國中小代理教師聘期延長為1年,各縣市都提前從暑假開始,許多學校陸
續通知代理教師暑假要到校,引起反彈,要求比照正式老師,寒暑假不用到校上課,代理
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社群貼出這些學校及校長姓名,並指違法。台南的校長認為遭網路霸
凌喊告,要告該公會妨害名譽及加重誹謗。
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社群今天貼文說,將協助代理教師向學校及校長提起訴願,也不
排除後續行政訴訟,直至憲法法庭申請釋憲。台南市中小學校長協會也發聲明「代理教師
聘任辦法修正至今尚未通過」,目前仍屬草案階段,既無法源依據,學校校長何來違法,
要求撤文及澄清。
台南市中小學校長協會表示,全國校長協會今與教育部聯繫,教育部表示,代理教師延長
聘期是從112學年度開始。但為了照顧代理教師,各縣市提前從111學年度的暑假起算,也
因此,今年的暑假剛好在不同學年度的交接點,才會出現此狀況。111學年度(7/1-7/31
)依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相關規定辦理,112學年度(8/1-8/29)依教育部將公告的代理
教師聘用辦法(正彙整意見修法中)
之前絕大多數縣市的代理教師聘期多為10個多月,僅有少數是11月或1年,為了照顧代理
教師權益,教育部從下學年度今年8月1日起,代理教師聘期延長為1年,各縣市也釋善意
,提前從今年暑假實施,聘期延長到7月31日,不過,也引發代理教師今年暑假是否到校
上班的爭議。
代理教師要求比照正式老師,但正式老師是公保,代理老師是勞保,規定不同,因此教育
部正修訂代理教師聘用辦法,而這段過度期間,許多縣市都要求代理老師到校上班。有部
分代理教師最近向工會投訴,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社群從6月5日起陸續貼出學校、校
長名單,並指違法,認為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正尚未通過,無任何法源依據可要求代理教
師寒暑假到校上班。由於學校是依照教育局規定通知代理老師,引起校長不滿,已有校長
喊告。
台南市中小學校長協會也在群組聲明,該工會在網路社團以「 111 學年度 違法要求 代
理教師寒暑 假到校上班學校校長名單」為標題,公布校長全名,並以「 違法校長 」在
網路公審, 身為教師帶頭網路霸凌,如何為人師,為學生表率率。此行為已涉及加重毀
謗與妨礙名譽,要求該工立即撤文及另發澄清文,以正視聽,及維護校長聲譽。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218638?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cat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190.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686120482.A.13B.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