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小鱷回家了,大家可以安心了』
這兩天大家討論度最高的就是竹北有一隻眼鏡凱門鱷魚「小鱷」離家出走,當地里長與多名巡守隊員、動保志工等人都加入協尋,沿著鱷魚曾出沒的光明十四街周邊,將水孔蓋一個個打開翻找,終於昨天晚上在巡守隊門口的水溝發現小鱷的蹤跡,讓牠順利返家。
這隻鱷魚是由網路知名的馴鱷師「沙西米」飼養,已經24歲,新竹市動物園也曾經邀請「沙西米」一起開箱「昆蟲館」。
開箱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fbclid=IwAR2rkOvmxa0dTj9HmbpVaqLYYM3q98F-sLb5GX7M2ZgbF6UraSlefv3KGsM&v=FAH8xjdnytE&feature=youtu.be&ab_channel=%E9%B1%B7%E9%84%B0%E5%B1%85%26%E6%B2%99%E8%A5%BF%E7%B1%B3CrocoSashimi
一、台灣特殊寵物族群
這次小鱷離家記,讓我們更認識「特殊寵物」族群,不管是鱷魚還是蜥蜴、蛇,獲釋甲蟲、蠍子等等,比起貓狗、雞鴨牛等馴化動物以外的寵物,有些人更追求飼養國內外各式各樣的野生動物,甚至不惜走私進口。目前在台灣,特殊寵物的類型已經累計超過5,000種,常見的有200至300種。
大部分特殊寵物買家是在水族寵物大賣場初步接觸而入門,這些店家的貨源多數來自外地,包含美國與東南亞。台灣本地也有合法與非法的繁殖場,甚至玩家個人利用住家空間即可打造出稍具規模的私人養殖單位。
我們不該以歧視以及特殊心態去看待這些飼養特殊寵物的飼主,但相對的,一切購買過程要合法。以這次鱷魚事件,我也學到目前臺灣可飼養的鱷魚只有 眼鏡凱門鱷,個性很膽小,除非人類一直迫近,令牠覺得無路可逃嚇死了,才有可能攻擊人類,危險性相當低。
二、飼養、繁殖保育類及一般類野生動物規範:
有些人會追求獨特性,去飼養一些非家畜動物或是保育類動物,目前台灣針對「飼養、繁殖保育類及一般類野生動物」的規範是:
保育類動物: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6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本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騷擾、捕獵、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
這些包括野外捕捉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及經人工繁殖、飼養符合該法第55條公告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之種類。除此之外,其他經人工飼養繁殖出的保育類動物,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規範。
一般類動物:
一般類野生動物飼養,基於野生動物保育法立法精神,並不鼓勵飼養、繁殖。以上可飼養、繁殖野生動物,同時受到其他法規規範管理(如檢疫、營業登記、繁殖場設立及動物飼養環境等),請先向當地縣市政府農業單位洽詢及提出申請。
三、外來物種侵略臺灣
台灣位在亞熱帶,特殊地理位置造就生物多樣性,但因為人為因素,導致外來種近年來肆虐臺灣,包括農業引種、貿易行為、娛樂觀賞或是生態防治,進口外來物種卻沒有有效控制,導致台灣生態浩劫。
以台南綠鬣蜥為例子,綠鬣蜥外型具特色,吸引飼養,但近幾年棄養、野放問題不斷發生,造成生態隱憂,又因為綠鬣蜥生命力強悍,壓迫許多本土動物生存空間,針對綠鬣蜥的快速繁殖,希望藉由全民參與,減少入侵物種對台灣生態衝擊。相關連結:https://www.storm.mg/article/3412175
大家追求獨特性以及新奇、好奇的心態去飼養非家畜動物時,也要想想,飼養環境是否適合他們,用柵欄、籠子囚禁他們讓祂們天性盡失,我們的快樂建構在他們的不舒服,這樣真的好嗎?不要因為一時的興起,而飼養,若是真的飼養,也要好好照顧他們,這值得大家好好省思。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8萬的網紅冏冏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訂閱頻道 ▶ https://goo.gl/ZZNqvj 臉書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shintaroReview 0:03 成熟大人的條件 1:11 粉絲可以一起工作嗎? 3:26 囧星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是什麼? 3:50 對台灣文化的發展看法? 4:40 想...
對台26條規定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在昨日由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所召開「紅色資本入侵科學城物流」的記者會中,針對台糖為何放棄華航釋股的優先承購權,台糖代表表示是因為預算不足,所以無法於30日內由華航要求回覆是否優先承購的期限內,加上為避免產生另一家國營事業,因此決定維持原有26%持股即可,而放棄優先承購權。
對此說詞,時代力量表達遺憾,因為對照台糖的相關資料,可發現台糖說法並不足以採信。
一、台糖持股曾高達44%
根據科學城物流2003年第四季財報,台糖持股高達44%,在經過歷次增資前,科學城物流從泛公股事業成為國營事業距離並不遙遠。
二、台糖所謂預算不足,為推託說法
追查台糖2017年預算書,以及當年度決算書,可發現
➡️預算書中「營運資金餘額」為62.55億元,決算書「營運資金餘額」為227.99億元,亦即當年度決算數比預算數高出165.44億元。
➡️預算書估計淨利有33億元,決算書甚至有55億元的淨利,比法定預算的淨利多出21億元。
無論是營運資金或淨利這些台糖可運用的資金,都遠高出行使優先承購所需金額,台糖竟可推託說,沒有3億元能優先承購華航所釋出的科學城物流股份,令人匪夷所思。
三、時任董事長黃育徵於收到華航公文前,早已知悉華航要出脫科學城物流股權
事實上台糖早在2017年6月23日收到華航公文前,時任董事長黃育徵早已知悉華航要出脫科學城物流股權。即使以收到華航公文時日起算,台糖如評估有優先承購必要,30日內依預算法第88條規定,完成報經行政院核准程序,先行辦理優先承購,綽綽有餘。
另外,從台糖的兩份內部文件及沒有會議記錄的情況可合理推論,時任董事長黃育徵避免留下任何簽核的公文紀錄:
➡️2017年7月4日,應陳核至「董事長」的簽稿,僅簽到單位主管(企劃處處長)後,就未再進行後續副總經理、總經理及董事長的批示,而人力資源處處長有保留不予承購理由的斟酌空間的註記意見。
➡️台糖表示,因直接向董事長口頭報告,前述簽稿就未完成後續批示。但此口頭報告並無會議記錄。
➡️2017年7月18日,才有另外一紙台糖「以稿代簽」的函稿,也僅簽署到總經理(註記權責劃分陳核至總經理)。
不行使優先承購,竟然不需要有時任董事長黃育徵的任何正式批核,究竟在閃躲什麼責任?
科學城物流遭紅色資本入侵一案,時代力量再次呼籲台糖切莫再混淆視聽,也呼籲台糖前董事長黃育徵應公開對外界說明,以昭公信。
對台26條規定 在 鄭品娟-為台灣好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開告了(4):
太讚了👍。感謝這些替台灣人民打抱不平的正義之士。台灣是有救的(仍然需要台灣人民自己站出來,天救自救!不要只讓別人做事,自己享受成果)。
告訴狀略長,但是值得大家讀完。內容對台灣的整體形勢有較完整的説明。台灣人民,大家加油,替自己爭權益,當政府不替我們著想的時候。
⁃ C. C. -
2021/07/05
為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等涉嫌外患罪刑事告訴狀:
稱謂
告訴(告發)人 王為仁 A100783247
籍貫 浙江寧海 生日 37年8月8日生於台北市
住址 40767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90之4號
電話 0923-101305
告訴(告發)人 黃汝鈺
聯絡地址、電話同上
被 告 蔡英文
地址 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電話 02-23113731
被 告 蘇貞昌
地址 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號
電話 02-33566500
被 告 陳時中
地址 115204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電話 02-85906000
為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等涉嫌外患罪,謹提起告訴(告發)事:
刑法第二編第二章外患罪第 114 條
受政府之委任,處理對於外國政府之事務,而違背其委任,致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蔡英文是欺騙中華民國政府與全體人民,一再非法取得總統職位的騙子。其宣誓就職時之誓詞為「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
被告蘇貞昌是竊國騙子被告蔡英文非法任命之行政院長。其宣誓就職時之誓詞為「余誓以至誠,恪遵國家法令,盡忠職守,報效國家,不妄費公帑,不濫用人員,不營私舞弊,不受授賄賂,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處罰。」。
被告陳時中是被告蘇貞昌非法任命之衛福部長。由於新冠病毒肆虐,蘇貞昌再任命其兼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他也經常直接接受蔡英文的指示。
108年12月間,大陸武漢突然爆發不明原因肺炎,為了因應新冠疫情的危機,109年1月20日行政院同意正式成立三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由疾病管制署署長周志浩擔任指揮官;1月23日等級提升到第二級,由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擔任指揮官。至於紓困預算,則從初編的4200億元,經過兩度追加後,目前總數為8400億元,平均台灣每人可以分配到35,745元。
新冠肺炎109年1月21日首起境外移入案例發生;1月28日出現本土感染案例;2月16日發生首例死亡個案;3月19日加強邊境管制措施;由於堅拒普篩,確診數經常掛零,6月7日開始大規模解封。110年1月部桃群聚感染發生,4月15日豪無警覺的指揮中心宣佈國籍航空機組人員的檢疫措施由「居家檢疫5天採檢陰性,自主健康管理9天」的「5+9」,鬆綁調整為「3+11」。4月20日華航機師發生確診案例,接著華航諾富特防疫旅館發生群聚感染,自此以後確診與死亡案例驟增,5月19日全國進入第三級防疫警戒。迄至6月27日止,新冠肺炎累計確診14,634人,累計死亡632人,死亡率4.31%高居世界之最。新冠疫苗國家隊採購為2981萬劑,美日捐贈為374萬劑,總數量為3355萬劑。實際到貨國家隊採購為111.66萬劑,美日捐贈為374萬劑,總到貨量為485.66萬劑。迄至6月26日止累計接種人次 :190萬5,474人;接種人口涵蓋率:7.95%落居世界榜尾;嚴重不良反應數:504人;迄至6月24日接種疫苗後死亡193案例。無論國人多少確診或死亡,沒有人為此負責。
台灣的防疫措施號稱超前佈署,實則漏洞百出,還涉及違反專業的政治考量。108年12月31日即針對大陸邊境管制,3月19日全球大流行後才擴及外籍旅客;始終拒絕普篩以查出國內帶原者,對入境者也不願意全面徹底篩檢;如果地方或企業想要自行篩檢,會被警告將嚴厲處份;如果擔心染疫想要篩檢,價格貴得叫你退避三舍;醫護能量不足,醫療設備不足,指揮中心沒有就輕重症患者做適當分流,使得許多病人無法得到良好的照護;檢驗能量不足,以致鬧出校正回歸的世界級笑話;防疫旅館兼收一般旅客,不出事就沒有人管;指揮中心每天報告確診與死亡人數,可是不做普篩,不徹底追蹤患者足跡,不去了解無症狀與輕症感染者在哪裡,因此數字只是冰山一角;指揮中心不告訴你在台灣流行的病毒到底有哪些,好像基因定序極為困難;如果質疑指揮中心的處置失當,就有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警察可能登門拜訪,或者封鎖你發言管道,讓你嚇得不敢再批判;當然,再告訴你健康的人不必戴口罩,口罩經電鍋燻蒸後可重複使用等幾乎可以與川普利用口服消毒液殺菌等量齊觀的國際級笑話,讓人懷疑台灣的醫療技術真的有傳說中的那麼好嗎?似乎所有的防疫措施都只是為新冠病毒開綠燈!如果不是台灣人民的體質、生活習慣與自覺自律的防疫,恐怕新冠病毒不需要等到放鬆機組人員的防疫措施,早就連環爆了!
足夠的防疫經費不知道花到哪裡去了。限制購買口罩的地方,限制購買口罩的數量,統一販售的價格超過以往,還讓你必須經常在烈日炎陽下或淒風苦雨中排隊,冒著感染的風險去買那區區幾個口罩;世界奇聞的三倍券,要你先出一千元;疫情爆發後,人民只有少數的疫苗可以打。如果沒有日本及時贈送124萬劑他們自己不用來公費施打的AZ疫苗,如果沒有美國及時贈送250萬劑莫德那疫苗,國家隊零星到貨的111.66萬劑疫苗,惶惶不安的國人要怎麼在疫情肆虐下生存呢?難道只有迫切等待被告等早就屬意的高端與聯亞兩家所謂國產疫苗通過一期、二期臨床試驗,再通過量身訂作的緊急授權辦法上市一途嗎?
不要日本多贈送疫苗,拖延佛光山與鴻海贈送國家隊疫苗,慈濟贈送疫苗也受到刁難,優質疫苗不是應該多多益善嗎?怎麼想要作好事,贈送優質疫苗給國家隊搶救國人,還要看被告等的臉色,不是太奇怪了嗎?本來以為吃相難看的被告等,只是準備藉著疫情發災難財。但是需要國家隊特別培養的高端與聯亞兩家號稱國產疫苗,這種蛋白質次單位疫苗,它實際是美國提供技術,台灣只是代工生產。它售價不但特別貴,品質更是問題重重。這兩家缺少資金技術的藥廠,都沒有經過歐盟GMP認證為疫苗生產公司。生產的這種有可能擾亂人類基因序列疫苗的安全性、對抗病毒的有效性與接種後可能產生的副作用,WHO與世界各國都還沒有接受;依照二期臨床試驗結果免疫橋接申請緊急授權,這種便宜行事的作法,也同樣還沒有獲得WHO與世界各國的認可。但是被告等馬上就準備霸王硬上弓的讓國人當白老鼠,發災難財有需要謀財兼害命嗎?
高端疫苗二期試驗執行總主持人、台大醫院感染科醫師謝思民在臉書上統整民眾的問題,澄清莫德納、輝瑞、AZ疫苗都有做三期人體試驗,並含蓄的建議政府若今年要達成群體免疫,還是要多多進口歐美疫苗。他表示不理解這是什麼樣的條件式採購合約,怎麼會在連11個臨床試驗主持人都還不知道解盲是否成功的情況下,政府就先下單於7月開始供應500萬劑。中央研究院院士及世界科學院院士陳培哲,是台灣生化方面的權威。他認為高端與聯亞同時發展蛋白質次單位疫苗,不但是選錯技術,也缺乏分散風險的觀念。他反對單純以免疫橋接結果作為試驗終點,也反對在第二期臨床試驗結束後就給予緊急使用授權。他並因為蔡英文公開表示7月要供應第一波國產疫苗,覺得審查無法維持獨立性,因此於5月底請辭食藥薯疫苗療效評估審查委員。
不管WHO與世界各國以及國內的專家學者對高端與聯亞準備生產的疫苗是否安全有效存疑,不管WHO與世界各國以及國內的專家學者對高端與聯亞生產的疫苗準備透過免疫橋接取得緊急授權是否合適存疑,也不管國人注射高端與聯亞疫苗後是否被國際認可。高端與聯亞已經按照被告等的指示備料並生產,只等取得緊急授權就開始交貨。而據媒體報導,審查委員中持反對立場的委員都已經被撤換。有必要這麼急嗎?難道按部就班就會錯失上市機會嗎?
台灣不缺公衛專家,蔡英文的前後兩任副手,都是公衛學者。陳建仁是公衛博士,賴清德是公衛碩士。但是台灣卻由公衛外行的牙醫師陳時中全權負責新冠疫情的防疫、抗疫工作,這非常的不合理。不管出多少問題,一句我會負責就了事,陳時中的地位照樣穩如泰山,這也非常不合理。唯一可以解釋的,就是公衛學者為了愛惜羽毛,防疫、抗疫措施不能太離譜。政治任命的牙醫師就沒有這個顧慮,只要符合上級的旨意,防疫措施怎麼荒腔走板都沒有關係。
曾經分析緊抱美日大腿的台獨份子蔡英文心中究竟有何打算。李登輝以日本人自命,蔡英文繼承衣缽,為了協助美國掌握台灣,協助日本取得台灣,規劃有窮台、毀台、滅台三部曲以一步一步消滅在台灣的中國人。窮台是假借各種名目掏空國庫並強取民財,使得外匯存底豐厚的台灣債務纏身;毀台是大量成立黑機關,大量進用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黑人,以破壞原有的典章制度,進而集大權於一身;滅台是以順應歐美先進思潮為藉口,廢死、開放同婚、吸毒無罪、通姦除罪,並極力反中、去中,以摧毀優良的中華傳統文化。當時覺得窮台、毀台接近成功,可是滅台措施曠日持久,恐怕未必能夠順利。但是禁止進口的日本核災區食品早就透過寬鬆的海關冒名進口,蔡英文連任後即下令開放美國問題豬牛肉進口,現在又強推有多次發動生化戰前科的美國問題疫苗給國人施打,在台灣的中國人還能活得下去嗎?
台灣檯面上的政治人物,充分被美國老大哥掌握,台灣經濟命脈的大型企業,後面則有濃厚日本殖民主的影子。美日兩國想要牢牢掌握台灣的唯一變數,是仍然懷有中華民族意識,對兩岸統一抱有期待的中國人,佔台灣23,500,000人口的大多數。這對美國與日本聯手對抗大陸的戰略規劃,可以說是必須排除的嚴重威脅。但是等到國人被強迫施打有問題的高端與聯亞疫苗以後,這個問題就不再是問題,在台灣的中國人被亡國滅種了!
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等三人,就疫情爆發與疫苗問世,其中關鍵時間節點,可說完全嚴絲合縫的環環相扣。就國際法來說,這是涉嫌大規模滅絕種族的危害人類罪,這部份已有華僑向海牙國際法庭提告;就國內來說,則是涉嫌勾結美日政府企圖消滅中華民國與居住在台灣中國人的外患罪。凡是有正義感的中國人,知道之後都無法袖手旁觀。因此特具狀提起被告等三人涉嫌外患罪之訴,以破解他們的賣國陰謀。期待早日接到承辦本案檢察官的開庭通知!
謹狀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公鑒
中華民國110年6月29日
具狀人 王為仁 黃汝鈺
對台26條規定 在 冏冏子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訂閱頻道 ▶ https://goo.gl/ZZNqvj
臉書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shintaroReview
0:03 成熟大人的條件
1:11 粉絲可以一起工作嗎?
3:26 囧星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是什麼?
3:50 對台灣文化的發展看法?
4:40 想和哪個youtuber合作?
5:15 如何對付講話白目的人?
7:08 對林奕含事件的看法?(摸哥出現)
12:50 如何讓長輩不要再推相親?
14:09 爆紅後生活跟以前有什麼不一樣?
14:20 如何面對與你敵對又要合作的同事?
16:06 跟摸哥在一起最爆笑的事?
囧星人是一個真性情(X) 任性(O)的獨立節目製作人
YouTube 頻道作品大部分為興趣之作
囧星人官網 ▶ http://kyontw.com
支持囧說書 ▶ http://kyontw.com/pressplay.html
__
看更多的囧星人影片
囧說書 ▶ 播放清單 → https://goo.gl/d0jP02
電影點評 ▶ 播放清單 → https://goo.gl/IyJAsz
喜歡看輕鬆逗趣的東西,可訂閱頻道 2 號 ▼
『囧星人今天沒吃藥』▶ https://goo.gl/KuTUok
__
本頻道只有簡單的聊天規範,犯以下行為者直接封鎖:
1. 打廣告的 2. 來吵架的 3. 侮辱其他觀眾的
4. ……我覺得以你的智商不適合待在這裡。
為免你被其他人霸凌,我要保護你,所以你不要再說話了。
就這樣啦
__
關於著作權『合理使用』的法條聲明
All videos on my channel are only used for commentary.
【美國法律】
Copyright Disclaimer Under Section 107 of the Copyright Act 1976, allowance is made for "fair use" for purposes such as criticism, comment, news reporting, teaching, scholarship, and research. Fair use is a use permitted by copyright statute that might otherwise be infringing. Non-profit, educational or personal use tips the balance in favor of fair use.
【中華民國法律】
民國十七年(1928年)首次制訂。現行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規定了著作財產權的限制,除了第六十五條規定合理使用的判斷標準外,第六十五條前各條規定需在合理範圍內得使用,而著作財產權人之權利受限制的各種狀況,是屬於廣義範圍中的合理使用概念。
第52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對台26條規定 在 繼31條後中國再推出對台26條| 兩岸| 重點新聞| 中央社CNA 的相關結果
根據內容,這26條措施包括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中國重大技術裝備、5G、循環經濟(資源回收)、民航、主題公園、新型金融組織等投資建設,同等享受融資、貿易 ... ... <看更多>
對台26條規定 在 中國大陸推出惠台26條同享國民待遇| 政治 - CTWANT 的相關結果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11月4日說明對台26條內容。 ... 第24條:台灣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大陸高校同等申請享受各類資助政策。 ... <看更多>
對台26條規定 在 國台辦再提對台26條「與中國民眾同等待遇」 - 關鍵評論網 的相關結果
根據內容,這26條措施包括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中國重大技術裝備、5G、循環經濟(資源回收)、民航、主題公園、新型金融組織等投資建設,同等享受融資、貿易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