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興上週五受邀參加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的勞動調查結果公開記者會,公佈基層托育工作者的勞動條件。
數據顯示,目前還是有一半的準公幼私幼初任職者薪資未達規定的29,000,私立幼兒園教保員的薪資則大多只有基本工資,處於雇主單方認定、極為低薪的狀態,並且平均工時為9.3小時;在休假方面,仍有超過兩成的教保員沒有法定特休假、有超過三成的教保員無法在中午休息。
進入國會後,托育政策一直是我非常關心的範疇,其中,教保員的勞動權益也是必須被關注的。因此,工會能進行這樣的調查非常必要、且急迫,以往質詢也有賴全國教保產業工會2017年的勞動調查,能夠具體呈現教保員「薪資低、福利低、保障低、高勞動、高情緒、高流動」的勞動環境。
現在教保員的工作環境實在太差了,光想就讓人感到辛苦。身為母親的我理解,照顧小孩的壓力從來就不小,更何況,還要同時面對許多小孩。
因此,先前我已跟勞動部成功爭取,提升幼兒園專案勞檢的場次,同時,也要引入產業、職業工會的陪檢;另外,去年我也在教文委員會的質詢提到,將 勞權課程 加入教保員職場研習的課程中,這部分教育部已在去年12月修訂了《幼兒園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辦法》,加入了「勞動權益知能」。
而針對準公共化當初承諾規劃的調薪機制,我在去年曾要求教育部,必須進行勞動部 勞保投保薪資資料勾稽,確保準公共化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薪資,能確實達到當初所承諾,每月至少 29,000 元以上,且不能包含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加班費等。
但看到工會的數據顯示,發現還是有接近一半的初任職工作者沒有達到29,000元的基準。對此,我將持續追蹤,既然《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有明確的薪資規範,主管機關就應該落實執行,準公共幼兒園若有違反薪資規範的情形,教育部應予說明。
另外,上述《作業要點》第,是否真能為教保品質把關讓人存疑。我認為,教育部應明確化準公共幼兒園在違規下的退場機制,並公布三年來的違規裁罰情形與解約的狀況。
長遠看來,最終全民投注的資源還是必須要以提升真公共化幼兒園的比例,因此,我之前在前瞻預算中,爭取補助納入公辦民營托嬰中心;針對公幼,也積極關心國小空餘教室改建公幼的落實情況,應持續呼籲國家應往公共化托育的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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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競賽 #文化部臺灣漫畫研究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目的
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加速推動並鼓勵民間從事臺灣漫畫相關研究,拓增臺灣漫畫研究能量,以作為未來國家漫畫博物館史料研究、文物典藏之參考,特訂定本要點。
👩🏻🎨申請者資格
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公私立學校、民間團體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
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助理教授以上人員。
⭐️副研究員或相當副研究員資格以上人員。
⭐️擔任講師職務滿三年,並有著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
⭐️具博士學位且受聘為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人員。
👩🏻🎨專案補助
申請案之計畫具特殊原創性、對漫畫產業及國家漫畫博物館發展有重大正面效益及時效性,且有助於本部業務之推展者,本部得依實際需要,由業務單位簽請專案核定,專案補助之補助對象、額度、申請時間及評審作業不受第二點、第五點、第六點及第八點規定之限制。
👩🏻🎨補助主題
臺灣漫畫相關研究文獻不足,為鼓勵民間積極投入研究,研究範疇可包含整體歷史脈絡到發展現況,創作者到出版機制,國內外作品,跨領域研究,乃至漫畫之文化社會研究等,凡與臺灣漫畫相關之研究計畫,皆可申請補助,列舉如下:
臺灣漫畫史相關研究
臺灣漫畫作者、出版社相關研究
臺灣漫畫與國際漫畫相關研究
臺灣漫畫跨領域研究
臺灣漫畫展覽、表演活動相關研究
臺灣漫畫人文社會相關研究
其他有關臺灣漫畫之主題研究
👩🏻🎨補助原則及額度
⭐️補助原則
🌟未公開發表或出版之臺灣漫畫史或文物相關研究計畫。
🌟研究計畫確有跨年度執行實際需求者,得研提跨年度計畫,並以二年為限。超過一年之計畫應接受期中審查。
補助額度: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五十萬元。
本要點之補助款為經常門之研究發展費用,不補助常態性行政管理及人事費等基本營運費,以及資本門之硬體建築、機械設備、投資及器材等費用。
基於避免重複補助原則,申請者如以同一或類似申請案件之計畫書申請,並獲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本部及所屬機關(構)補助者,本部不再重複補助。經本部核定補助後查知同一提案計畫有重複補助、隱匿不實或造假之情事,本部將取消補助並撤銷或廢止受補助者之受領補助金資格,受補助者應於本部指定期限內繳回補助款。
👩🏻🎨申請時間與方式
🕐申請時間:由本部另行公告之,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
📝申請方式:申請者應於公告申請期間內,完成線上申請作業(本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申請者應檢備申請表(線上報名完成後下載列印申請表並加蓋單位戳章)、申請書、計畫書及符合第二點規定之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於本部公告收件期間內,以掛號郵寄本部(以郵戳為憑),並請於外信封註明「申請OOO年度文化部臺灣漫畫研究計畫-OOO類」。親送者應於本部上班時間(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送達,並以本部收文單位所載之收件日期為準。所有申請資料及附件,恕不退還,申請者亦不得要求退還。
👩🏻🎨申請應具備文件如下
申請案應檢送下列實體文件一份,並以A4紙張直式橫書,雙面印刷或黏貼,標明頁碼。所有文件應依下列各款規定依序於頁面左側裝訂,集結成冊:
✅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一,請以A4規格繕打,團體單位申請並加蓋單位戳章)
✅申請者證明文件
🌟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團體單位:立案證書影本。
✅計畫書(頁數至多二十五頁,包括參考文獻及附件,格式如附件二),內容應包括:
⭐️申請者簡介:
🌟個人─簡歷 (含研究論著目錄,無者免)
🌟團體─基本資料、研究成員簡介(含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及過往研究論著實績(無者免)
🌟計畫摘要
🌟計畫研究動機與主題
🌟相關文獻探討
🌟計畫研究方法
🌟預計完成工作項目及成果
🌟參考文獻
🌟經費預算表,應明列經費項目及預估金額,並註明向本部申請補助之金額;並編列之經費應參考「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行政及政策類委託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原則及基準」。
⚠️申請者檢附之文件或資料如以簡體字、外國文字表示者,應附加正體字中文譯本⚠️
詳細資料請點網址 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0_102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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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範疇基準 在 M觀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媒體的概念,在這年代已經變得非常複雜
會有衝撞,幾乎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這篇文章很值得一讀
【會不會,我們都搞錯重點了?】(完整版)#文末補記更新
可能因為在「傳統媒體」工作,可是這兩年多來做的好像又是「新媒體」的事情,同時幾乎每天都在跟「自媒體」朋友們打交道,最近不少朋友紛紛詢問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也跟幾位我相當崇拜的大大們,私下討論了一陣子。
想一想,有些事情不乾脆點講清楚,搞得自己心情反而越來越差,也不是辦法。所以還是試著整理一下近期的一些想法,也方便檢視一下(當然也很歡迎認識不認識的朋友幫忙批判指教),自己的思考是否有盲點:
「會不會,我們都搞錯重點了?」的意思,是包括這一次的所謂「世代和解」與其衍生出的許多討論,不論爭議的「焦點」、「風向」怎麼轉,好像都變得跟主題越來越沒關係;此外,它當然也只是一個「個案」——背後更重要的問題是,為什麼如今關於公共議題的討論(公共議題的意思是,它通常會直接影響你我過著什麼樣的日子),到最後總是各說各話、彼此打臉來打臉去,但之後一切繼續「沒共識」,甚至討論核心直接飄到九霄雲外去?
一、關於「世代對立」與「世代和解」
首先,這次爭議的起源,是一個以「世代和解」為名的專案,結果事情發展至今,反而儼然演變成世代間的另一次對立,包括「老派」媒體人跟「新派」媒體人對「新聞價值」的定義戰爭;當然也包括陳年的,雙方動輒互貼「世代標籤」,以及「這個社會到底公不公平」的爭論⋯⋯
我想,既然說要「世代和解」,那麼其前提很明顯地,已經預設了「(台灣)目前的世代之間是存有衝突的」,所以釐清「那麼衝突的點到底在哪裡」,便顯得格外重要。
就不談現在討論的重點已經偏離到哪裡去了。光就討論「衝突的點在哪裡」來講:在此之前,恐怕還必須先釐清的,是「指的是哪個世代和哪個世代間的衝突」(比方說, 20 歲 30 歲的差異常常也極大,這算是泛稱「年輕人」的世代嗎?40 歲上下和 60 歲以上的「戰後嬰兒潮」世代,很多狀況更是天淵之別,他們都是泛稱「長輩」的世代嗎?)
沒有這一層釐清,並且聚焦在特定的議題上討論,那麼其實也就是各說各話,各路網紅名人公知大老紛紛表態,有仇報仇沒仇練拳頭的熱鬧大亂鬥而已。
接著,「世代之間的對立衝突」,其面向(或原因)是「社會福利制度傾斜」?是「資本流入創新不足」?(也就是某網紅說的所謂:「老年人都在炒房炒股」)是「刻板印象造成彼此誤解」?還是討論「青年就業」、「青年低薪」等議題?要討論其中之一或全部當然都可以。
但這一塊真的必須非常仔細地先透過事前準備,研究判讀統計數據,才能框住「討論範疇」,才能避免前述討論過度發散的問題。
以這次的專題來說,感覺都有嘗試觸及上述的議題,也看得出整理上的用心,但很可惜到最後沒辦法變成更有意義的公眾討論,其原因很有可能部分出在「議題設定」時,便已經相對不夠周延仔細。
但如果媒體的主要考量只是要「先吸引大家眼光關注」、「重視這個議題」哪怕就是很直白的「拼流量」,那就沒有上述這個問題了,但這就帶出下一個問題:「該找誰來進行公共討論」?
二、誰能代表「年輕人」、「長輩們」?
很明顯地,這次專題中找來「參與討論」(AKA參戰)的人,彼此之間最大的共通點,就是他們都是「名人」。
這在任何媒體的操作上,都是非常簡單明瞭也合乎邏輯的策略:自古至今「名人」(不管叫網紅、公知、戰神、大企業家、大老闆、嘴砲王、刷存在感之王都可以)就是四個字「自帶流量」——這是媒體吸引觀眾注目,最快最簡單的方式。這也當然沒有什麼不對,畢竟如果連看都根本沒有人看,後面想達到的「討論」、「影響力」之類的效果,也自然都不用提了。
但是,就舉討論的例子來說,找「誰」來談上述的「世代和解」議題時,其實就將近 80% 以上(完全主觀無科學根據)地,決定了相關討論的結果了。
隨便舉例,會有人找陳偉殷先生來談足球,找林志玲小姐來談量子力學嗎?得到的效(笑)果會是什麼?
同樣的,如果找插畫家談土地改革議題,找出版人談科技新創環境,找youtuber談薪資結構問題,其得出來的結果,必然也就是那個樣子而已。
偏偏,重點來了,這些人通常還真的很會說、很敢說欸!
這不是在批評或嘲諷當事人(謎之音:根本就是),言論自由當然大家愛講啥就講啥,反正文責自負個人造業個人擔,而如今台灣的(部分、或許多)「名人」們最喜歡也最擅長的,就是所有事情我都要來嘴一下——這不單單是個人選擇的問題,有時候儘管名人們只是想私下聊聊、或是發表發表個人心得,都有媒體會追著他 / 她繼續問,更低級的還有截圖阿、複製啊,然後直接拿出來做一條:「李遠哲說女神卡卡絕對是全美最棒女歌手!」之類的「新聞」。(純粹亂寫比喻的,沒有這條新聞)
幾乎可以很武斷地說,在這樣的循環下,「跨界評論」如今已經是各媒體(不論新舊大小)的常態,而這樣的情況,其實基本上就算靠「媒體開始自我節制」或「網紅開始低調發言」,也已經根本性的無法逆轉了。
為什麼?
因為傳播環境本身,已經出現了本質性的改變。
(這一段要感謝一位臉友在私版上的貼文,重新思考了一下,覺得單從「專業」來決定「能不能討論這個議題」若過度上綱,也會造成「以人廢言」、「無法容納同溫層外不同聲音」的盲點,所以它應該更像是一個「需要抓平衡點」的工作,不是不能「跨界評論」,而是按照評論者(不論是誰)的「影響力」(權力),可能要有相應的檢視標準,而非「紅」人說的都對、「黑掉」的人說的都是錯)
三、當「社交平台」成為「公共評論」的場域
各國情況有所不同,但至少在台灣,很顯然地臉書極大程度地改變、也主宰了所謂「閱聽人」接受資訊、傳遞資訊的習慣。
臉書的特性,包括所謂「同溫層效應」、「去中心化特性」、「高互動性」⋯⋯等等,都有非常多討論了,在此就不多做贅述。但是相對來說比較少人提到的可能是:臉書這個平台,基本上是以「社交平台」為目的而設立的。
「社交平台」和「公共討論」之間,有一個本質性的扞格:用最簡單的方法來說,前者是「我用來相挺、關心、聯絡我的朋友我的麻吉我的閨蜜我的偶像用的」,基本上我最在乎的是我自己和我朋友的「奇檬子」;後者,卻必須要「大家來不分親疏、唯理是問,怎麼樣也要先來分個是非黑白公正曲直。而且還要盡量彼此凝聚出最大共識,」才能有效。
但這兩件事情混在一起之後,會變成怎麼樣?
很顯然地,觀察這幾年台灣網路言論的情況,每遇到公共事務上的爭議,就是各有意識形態的「公知」、「網紅」甚至政治人物政黨側翼出來「帶風向」先!「鐵粉」、「親友團」出來「選邊站」先!開玩笑,我兄弟我馬子我家男神我家老闆出來嗆話了,當然挺到底啊!什麼?我小弟我麻吉我最愛的女王殿下我佛如來被人欺負了,當然出去「討回來」啊!
這是人性,沒有什麼好批評責怪的,但是公私就這樣混在一起,自然也很難做到大家好好平心靜氣地談。也很容易造成「朋友多」、「粉絲多」的人就是正義的情況——哪怕他 / 她 / 帶著面具或根本只是個漫畫圖像的牠 / 它,只要鐵粉夠多,隨隨便便信口說一句:「我覺得XXX都在欺負我,應該要他去死!」⋯⋯然後他就死掉了。
簡單來說,當公私領域的意見或評論再也難以一刀切開,再加上前面所講的所有特性加乘之下,就自然變成了現在的傳播環境:越是情緒性、越是強烈的聲音,越容易被注意、被放大。到後來所有公眾討論就是自然而然地失焦,怎麼救都救不回來。
我短暫擔任過PTT的小站長,PTT也是一個社交性、匿名性極強的平台,但是它在各版有一個非常關鍵的機制——「版主」到「群組組長」到「站長」的「逐級遞選制」(《黃禍》看太多):
版主由選舉方式產生,但是擁有非常高的、近乎算是獨裁的「行政權」,可以「刪人文章」、可以「浸人水桶」。但版主的制衡是「板規站規」(相當於司法權)還有「版友罷免」(相當於部分立法權),這個東西看似好像無足輕重可有可無,其實卻是非常重要的,確保討論「品質」的關鍵。
「品質」好壞是主觀的,但是至少「有管理」的機制,會讓這個版「相對符合該版版友的需求」:要嚴肅公共討論的版有,要純場外嘴砲的版有,要講些臉紅紅男女性事的版當然也有。這也是為什麼,PTT從剛竄紅時總被罵「都是些腦殘鄉民出沒地」,到現在反而會兼顧其開放性,同時還能是許多「超優專業中肯討論」的誕生地。
反過來說——臉書除了那些怪裏怪氣的審核標準,和一夕數變的演算法之外,有任何「管理機制」嗎?
偏偏大家都在用它,因為它自由、它好用方便、我的朋友都在上面——那也就只能承受必然隨之而來的結果:「公私全部混在一起談」、「越辣的言論越多人看」。
以前(一定要強調以前),「傳統媒體」、「主流媒體」為什麼感覺上「好像比較專業、好像討論品質比較好、好像比較能夠影響政策」?原因除了競爭比起現在少了無限多之外(等下第四點馬上講),其實就是因為他相對來說是「封閉體系」,「管理嚴謹」。(也就是「老長官」們最愛說的「守門人」機制——但守門,可能守掉了劣質情緒言論、也可能守掉了創新,這講下去沒完沒了還是先別講了)
「管理嚴謹」是需要很多時間,需要很多成本的。但如今在臉書平台上的訊息傳遞(和發散、失焦)速度,是前所未有的快速——當好不容易一個嚴謹的有範疇有結構的討論模式建立之後,其實大家早就跑去討論(戰)另一個議題了。
四、當人人都是「媒體」時,也就沒有所謂的「媒體」了
這也帶出另一個傳播環境的本質性改變:隨社群媒體主導言論市場而來,另一個重大的衝擊或改變,是「媒體」角色的重新洗牌——最簡單來說,現在管你是中時聯合天下遠見今周商周關鍵評論網報導者風傳媒或 換日線 Crossing(此處為置入),所有老媒體新媒體,都是「臉書」底下的「個版」。
「版內」你當然還是可以管理得很漂亮,但是對臉書來說,你跟任何一個網紅粉專、電商帳號、甚至個人單一用戶的地位,是完全一樣的——按照最近的臉書演算法來說,甚至地位更低一級。
「喔?你是《紐約時報》要談中美貿易戰?So What?排隊去吧!我這邊(演算法)還有阿苗在帶風向囧星人在哭哭跟館長嗆聲要準備把人打到殘廢哩!」(還是一樣純粹想到啥就亂舉例,鐵粉請勿戰)
意思是,所有的所謂「主流媒體」,儘管還是有著相對更多的資源(人、錢、品牌、或與廣告主的關係)、相對「嚴謹」(或傳統)的訓練,但是你不再是跟「同業」競爭,而是說得極端一點,跟所有的臉書使用者競爭。
今天你花了整整一年,300萬預算,去深入泰緬邊境寫了個30萬字的深度報導。然後呢?有一個不知道哪裡來的人在臉書直播:「來來來!我跟你說為什麼緬甸人都很討厭翁山蘇姬唷!」
然後就是你的專題300個人看,30個人按讚,另一邊直播是即時在線1300人順便直播結束後再賣個緬甸香精油,直接獲利30萬。
這種吃力不討好甚至可能賠本的事情,還有誰要幹?
於是一些「聰明」的主流媒體當然就開始「轉型」,好啊那我陪你玩,你「小小」網紅要錢要名是吧!來我分給你點錢給你名給你「舞台」,我們來策展議題公共討論你有名聲我有流量大家皆大歡喜。
(有「策展」、「公共討論」都還算是好的了,更多時候就是直接:「大大安安!你的臉書貼文可否借轉放在我們平台?」甚至有問也都至少有個基本尊重,前面提到那種直接把「公開貼文」變「新聞」的狀況更是屢見不鮮。)
總之,媒體們藉此維持影響力不墜(得太快),網路紅人們則多個曝光管道外加可能多個傳統媒體的背書更像個「咖」。本來應該是win win的局面。
但主流媒體卻常常完全搞錯了重點——如今你眼中的「小小網紅」,本質上完全是跟你競爭的「同業」。人家給你面子跟你合作,就算不感激涕零,至少也要以禮相待。
偏偏,還在那邊「給你資源、給你舞台」。
這樣上對下的心態,加上前述所有的因素交互影響,就很容易導致合作以失敗收場。
其實,「主流媒體」、「新媒體」和「新銳網紅」都一樣——對於想要塑造真正有意義的討論環境,彼此截長補短地17活下去,如今各位真正的「敵人」早就已經不是彼此,而是那個藍藍的東西,好嗎?
五、所以,魔王難道是「臉書」嗎?
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本質上來說,臉書就是一個工具而已,它既沒有辦法真正決定你我要看什麼不看什麼,也沒辦法真正決定你我要說什麼不說什麼。一個不高興,直接刪掉當然也可以。
而且,它也因去中心化的特性,有著所謂「不讓傳統 / 主流媒體」過度掌握話語權、詮釋權的,所謂「權力的傲慢」的功能。(看看現在各大主流媒體被罵得多慘就知道,別說傲慢了,不跪下來就超不容易了)
說到這裡抱歉必須很直白地說:所謂「第四權」、「無冕王」的名聲,是要靠勇敢對抗「比你更大的霸權」而得來的——新聞界的前輩在對抗言論審查、對抗政府黑箱作業、對抗資訊鴻溝的時候,不要說「不給看稿」了,我直接把你寫死都可以。
但是傳統媒體 / 主流媒體千萬別忘了,你可以這樣做的原因,是因為你的讀者們信任你,賦予你這樣的權力。
如今臉書造就的傳播環境,其實某種程度上來說,非常的「公平」(很公平地虐待所有人)——當傳統媒體的「光環」直接受到演算法一視同仁的對待,跟一個鄉民等級完全一樣,其實你面對的是另一個「霸權」,不管你要叫它市場壓力、社會現實、甚至民粹反智什麼的都可以。
如果傳統媒體自己在這個龐大的壓力下,放棄了本來的所謂專業、所謂堅持、所謂你之所以得到尊敬的關鍵元素,甚至因為一再地妥協終究導致和「其他的網紅」沒有什麼顯著的差異,那麼當然你就算要採訪別人「給他舞台」,別人自然也可以客客氣氣地回你:「不好意思喔!我要先看稿先審稿,不然謝謝再聯絡喔!」
因為在網紅們的眼裡,你不過就是另外一個網紅(而且比他還不紅),要合作啊?要有誠意啊!什麼新聞界的天條我看不懂啦!我有我的粉絲(大約是數十萬人到數百萬人)要跟他們交代欸!你這樣我很難做喔~
非常簡單來說,台灣所謂的「傳統 / 主流媒體」如今面對的雖然不再是「老大哥」的言論審查,但當人人都可以是媒體的時候,你怎麼彰顯自己「與眾不同」的價值活下去,那現實的挑戰一點都沒有比較輕鬆。
這是一個全新的世界、全新的戰場,光靠說著「我們以前如何如何」、「我們品質多高多上」,是完全沒有用的。
六、所以,罵完之後還能去哪裡?
看起來,這篇系列地圖炮,我應該把所有人都得罪光光了。
既然這樣,那也沒在怕的,就繼續來講一下「又愛罵又愛看又不付錢」的廣大鄉民們(包括我自己在內)。
既然當今的傳播環境,已經無限接近將所有街傳巷議和專業人士大儒鉅子的言論放在同一個基準點上估算其「傳播效果」,那麼其實說得直白點,決定公眾討論品質的關鍵因素,只剩下了一個——
所有既是閱聽人也是媒體的,你我每一個人。
不必再去說什麼人家重工阿綠霉阿腦殘妓者智障主播了,拜託先照照鏡子,你看看你自己貼的寫的講的那些,是個什麼東西?
對,既然所謂主流媒體跌下神壇變成跟你我一樣平起平坐,那麼你我也沒什麼好整天批判人家的了——反正老實說吧!人家真正認真在做的東西,你按個讚之後真的有看嗎?你打算付錢支持嗎?你知道那背後要花多少錢多少人多少時間才能產生嗎?
你真的想要進行所謂「有意義的公共討論」,你真的想知道所謂「專業深度的優質資訊」嗎?
是的話,就自己挑一個認同的、喜歡的、還在堅持的主流媒體也好新媒體也好網紅公知名人都很好,真的少打點無意義的嘴砲,就真的花點錢支持人家,讓她 / 他 / 它能繼續產出你喜歡的內容吧!
不是的話,例如「老子 / 老娘爽就好,你管我愛講什麼愛掰什麼愛相挺誰愛打臉誰?」這樣當然也可以,但也就別再怪人家什麼腦殘媒體智障網紅愛帶風向又不專業整天報些五四三了,因為反正世代和不和解、台灣怎麼變得更好、社會公不公平那些,你也不是真正在乎。直到所有討論都只是塑造對立,輿論功能完全失效完全無實際影響力,直到可能一時三刻沒啥影響但最後必然出現的「共業」來臨,拜託你也就別再抱怨東抱怨西。
還有,動輒要求別人「善盡社會責任」的同時,別忘了在臉書這個「滿滿的大平台」上,你我也都分別是一個「個版」、一個「自媒體」——只要任何文章一開了地球,基本上你就變成一個公共媒體,隨時有可能幾千讚湧進來,幾萬人看到你發布的資訊。
我很喜歡一句話,「媒體的本質就是權力。」這也終於帶出了我最後真正最想要講的重點:
當你擁有了(前所未有的)權力,請想想,你要拿它來做什麼?
(全文完)
文末補記:昨晚只是想到什麼就寫什麼,一路下來莫名寫了五千多字,可能真的太過輕率,也真的太久沒有嘗試自己整理想法寫一篇公開的文章了。如今意外地看到許多朋友的轉發,現在馬上也等於給自己上了一課。
回頭看看,很多語氣可能太過強烈或看似針對特定人士與不周到之處,也請大家海涵。如今再怎麼一一去修改大概也沒用了,就誠懇接受朋友們的指教與批評。
希望透過這短短補記,再強調的幾點如下:
1.這篇文章嘗試透過個案,看自己觀察到的一些傳播環境變化,每一個觀點都只能算是「個人感想」,也沒有要針對個人或特定媒體「開罵」或「各打五十大板」的意思,當中也有很多不成熟不周到之處,如果冒犯到特定人士或企業,先說聲不好意思。但如果能引發更專業更有意義的討論——不論批評或贊同——都很榮幸。
2.自己也是所謂媒體業的小小從業員,在「流量」和「理想」之間苦苦掙扎、多所妥協,所以其實深知理想狀況的達成有多不容易,因此本文絕非想要「自命清高」站在某個高點去批判別人或是「覺得自己很會」——事實上,不論是我自己的私下言行或目前經營的小小頻道,基本上都絕對有非常多的缺失需要不斷改進。也希望同業或朋友們盡量不需要「以人廢言」,很歡迎直接就事論事提出指教與批評。
3.因為整篇文章極為冗長,粗淺地點了一些業界現狀,但現在看起來,若化約成唯一一段希望表達的重點,個人會覺得是:「在臉書平台主宰的傳播環境下,權力與義務(責任、或檢視標準)永遠應該相對應,才能促成更有意義的公眾討論」——這點對主流媒體或個人媒體、老媒體、新媒體、自媒體來說,應該都是一樣的。就像「蜘蛛人」(?)裡面說的一樣:「權力越大,責任越大。」
4.我很喜歡一位大大說過的「相互漏氣求進步」這句話。在「解決問題而非私人恩怨」的前提下,希望我們都能盡量做到「傳說中的」「友直友諒友多聞」,盡可能就事論事地討論與大家都相關的議題,不至親疏有別或被情緒影響。「跨越同溫層」的事情非常不容易,但包括我自己在內,可能每個人都稍稍把自己(在網路上的)ego放低一些,多先試著聽聽別人想表達什麼,會比較能夠避免所有公眾議題的討論,到最後常淪為各說各話和日趨極端的現象。
5.本文尚不夠成熟,我個人希望定義它是一個「公開接受各方指教,但維持不斷思考、調整空間」的「過程」而非「結果」,因此謝絕所有媒體平台的轉載刊登,若不嫌棄,歡迎一起交流討論即可。
張翔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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