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於2020年8月28日凌晨,震驚台灣社會的 飆捍 館長遭槍擊案件,日前終於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作成一審判決。從新聞得知,開槍殺人未遂的劉丞浩被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其他同案被告則各被判處不同刑度。
但為什麼館長還會在直播裡表示不能接受,要請求檢察官上訴討公道呢?
基於好奇調閱判決來看,才發現劉丞浩分別觸犯:(針對其他被害人)共同犯擄人勒贖罪,處有期徒刑9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針對館長)犯非法持有手槍罪,處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新臺幣8萬元。又共同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5年。
簡單來說,就是針對不同被害人總共觸犯3個罪名,法院才從最長刑期9年至合併刑期18年間,定出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其中殺人未遂部分,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卻因為劉丞浩沒致人於死,且案發後馬上自首,而大幅減刑為5年,難怪館長無法接受,感嘆臺灣人命真不值錢。
更值得大家關注的是,判決內提到本案已有證人證稱:109年1、2月間,地點是在臺北市敦化南路的公司,在場的人有寶哥(即邵伯傑)等人,「寶哥」接到案件在找槍手去開槍,…我是於108年8、9月間加入寶和會,名義會長是「伯哥」林修伯,實際管事的會長是邵伯傑。案發翌日,邵伯傑召集幫眾到場後還下達封口令,命幫眾不得向外聲稱本案係由寶和會指使。
由以上證詞可見,邵柏傑才是竹聯幫和堂寶和會真正主持犯罪組織之人,幫眾已經一審判決,他的部分至今仍在另案偵辦之中,尚未經起訴追究刑責。
其實犯罪組織橫行、魚肉鄉里,甚至公然非法持槍殺人,每天仍持續威脅臺灣民眾;而且,若不是緊急送醫搶救得宜,一條人命很可能就此消逝,如此嚴重殺人行為,刑度只要5年,實在令人難以接受。因此,依法追訴審判黑道份子刑責,是司法機關刻不容緩的責任,建請檢察官依被害人請求上訴,並儘速起訴追究寶和會幕後首腦責任,以確保被害人權益,才能讓臺灣人民享有更自由、安全的生活環境。
寶和會 強 哥 在 ETtoday新聞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抓到大哥了!(#豬頭皮 培育殺手,還會發安家費5百萬 ...)
飆捍
寶和會 強 哥 在 館長槍擊案後再掃蕩寶和會幕後老大「小寶」落網-民視新聞 的必吃
【民視即時新聞】今年8月,網紅「館長」陳之漢遭到槍擊,槍手隨即投案,但警方持續追查,10月逮捕竹聯幫 寶和會 成員,接著又發現, 寶和會 涉及雙北多起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