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個廚房還叫餐廳嗎?
大安區豪宅共享廚房業者入駐 31個廚房設在地下室 未來24小時營業 居民抗議猶如地雷
新興產業日新月異,近年來除了外送平台ubereats、foodpanda、共享計程車uber等共享經濟蓬勃發展,最近更出現了「共享外送廚房」此種商業模式,「共享外送廚房」的經營方式十分多元,可以提供朋友聚餐做飯、網美創作者拍攝場地,甚至是創業者租賃場地製作餐食再透過外送平台外送,非常新穎的做法也能夠節省業者成本,但這樣子的營業模式可能會有公安相關的疑慮。
近日我接獲居民陳情,一間外商公司準備在大安區一棟21層樓的住商混合大樓地下室設立KitchenNow的「共享外送廚房」,而且目前已經在進行室裝工程。
但在建管處核准此案的室裝圖說,該公司竟然準備在地下一樓設置31個廚房隔間,預計會有130多個爐火設備,其中座位區的規劃僅有兩處,不到總申請面積的十分之一,但都發局、建管處、消防局竟然認定為餐廳使用,這可能導致相關公安、消防規格上的落差。
設有30個廚房、上百爐火廚房是餐廳?還是工廠?還是中央廚房
台北市政府曾經於2018年6月針對有民眾原本開設咖啡廳簡餐店,但經營成效不彰,為維持生計增加販售炸雞便當,卻被檢舉這樣的營業方式涉及從事餐盒食品製造外送之行業。後經過產發局認定,此行業為土地使用分區第五十一組:公害最輕微之工業(五)的即食餐食業,該案因違反土管遭裁罰六萬元罰鍰。
光是一個簡餐廳販售炸雞便當都被認定為餐食製造業(中央廚房)了,為甚麼設有31個廚房、上百爐火的「共享外送廚房」卻僅只被認定為一般的餐廳?
共享經濟的便利,大家都樂觀其成,但是這麼多的廚房、爐火設置在住商混合的地下室對於當地居民是多麼地提心吊膽,因此我要求都發局、建管處明天立即現勘,針對建築物公安、消防安檢、營業樣態認定,在未確認之前要求廠商立即停止裝修,並且邀請中央討論確認共享廚房此一行業類別,在還沒確認之前,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消防安全檢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餐飲衛生管理評核等相關許可都先暫緩核發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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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注意!未申辦室內裝修許可,
除了會被管委會或鄰居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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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大家午安。
今天想聊聊關於「合法套房」。
有在關注我們的朋友,應該都知道,我們一直強調「合法套房的重要性」。
我想大家應該對「新北市的合法隔套」相關規定,比較清楚。
那「台中市」也差不多嗎?-這是最近學員以及一些朋友們私訊,詢問的問題。
答案是:👉👉「YES⭕️」👈👈
那到底何謂「合法套房」?
簡單來說就是需要兩樣東西:「建照:室內裝修許可」、
「使照:竣工」。
這兩張執照非常重要!不但給租客一個安全的居住空間之,還提升自己套房的競爭力。而且也不用擔心被檢舉!
所以強烈建議大家,一定要為自己的套房申請「建照」&「使照」喔!想瞭解申請的條件:https://goo.gl/forms/XzjIYgldn85TXHFS2
最後附上「台中市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及查驗作業事項規範」給大家參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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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持有板橋一間住宅就曾遇到這個問題
只是 簡單木工 ,玻璃換裝及外牆粉刷。
誰知裝潢工人施工不當
把停在騎樓的數台機車,弄得全部粉沫,得罪鄰居
於是,我就接到新北市公文
內部裝修的管理對象, 除了一般消費場所外, 按照內政部函頒
(內政部64.8.20台內字第642915號函)「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範圍」的規定,
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內, 凡六層以上的集合住宅 ,即屬於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
凡在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內六層樓以上的集合住宅,
其室內裝修就必須依照建築法規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工務局會寄函到房屋坐落地址給該筆房屋登記人,
這個函的內容為 "因有人檢舉未經核准擅自室內裝修",
故將派員到房屋現場勘查並拍照存證。
工務局承辦人到現場
他會帶"峻工圖"
如果這間房屋是中古屋 ,若格局和原先峻工圖不同
房屋內分間牆拆除或是陽台外推 和原核準圖說不符(違反建築法第77條之2規定)
工務局會再發函要屋主限期改善 改善什麼? > 恢復原狀
同時副本會送到拆除大隊 不用懷疑就是這樣
分間牆拆掉 ,陽台外推, 都是之前屋主做的 和現在屋主有關嗎
政府只認現在持有者不管過去
限期改善會有到期日 ,這期間有書面陳述機會。
但書面陳述機會只是陳述 ,在到期日前還是要恢復原狀。
有轉圜餘地……
改善到期日前向工務局建照科補辦完成室內裝修審查核可
花錢請建築師
建築師會先核對峻工圖 ,把該改善的部份 ,製作室內裝修平面簡圖。
為何要做這些, 因為要先針對分間牆拆除或是陽台外推, 評估是否安全的報告。
這份報告再由工務局審查 針對結構安全部份進行審查。
同時建築師要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9條之1規定 評估安全
工務局通過後 ,就會給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這才平息一連串的風波。
所以室內裝潢一旦被人檢舉, 吃力不討好, 有人認為找議員可解決,如果對方一直告也
是沒用
公務員還是得依法辦理。
請建築師製作室內裝修平面簡圖+ 因為分間牆拆除或是陽台外推要找營造商證明
+某費用 ,這樣下來幾萬元跑不掉,如果難度高 ,費用更貴。
所以除了敦親睦鄰, 裝潢工人謹慎也很重要 。
※ 引述《chijen99 (Y小琪Y)》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各位
: 最近我們台北市的老華廈在裝修已經接近尾聲
: 剩下油漆和系統櫃廚具就可以結束了
: 我們當初有拜訪鄰居說會裝潢但沒有申請裝修證照
: 這兩天工班說我們被檢舉了
: 有人進來拍照了
: 由於我們的廚房很小 後陽台很長
: 所以我們把一些後陽台的部分納入變成廚房
: 大約有四個地板瓷磚的範圍
: 請問我們這樣的確就是違建(這棟華廈 其他樓層都是外推 只有我們沒有)
: 但我們窗戶都裝好了 木板也都釘好了
: 只剩下廚具進來就結束了...
: 這樣是否還是要恢復原狀 重新再來呢...
: 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 非常緊張..
: 當然我們會趕快去補辦裝修證照的...
: 好憂鬱 拜託大家的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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