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多數均設置完成,宜蘭縣自107年8月1日起已開放領取停車識別證,民眾可多加利用!】
政府為營造育兒之安心與安全之友善環境,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明定提供民眾申辦業務之政府機關、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1萬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設有兒(產)科病房之區域級以上醫院、觀光遊樂業園區及其他經交通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應設置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
依交通部提供各縣市最新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統計資料,全國應設置2,014處、7,114格,已設置1,980處、8,528格,已設置完成之停車場處數佔應設置停車場總數之98%,停車格位之設置比率佔應設置車位總數之120%;應設置處數最多者為新北市;應設置車位數最多為臺北市;多數縣市設置比率高於法令規定。至於部分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尚未設置,交通部強調,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0條之2規定,若107年12月16日以後仍未設置,經限期改善後仍未改善者,將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請尚未設置之停車場儘速設置完成,提供育兒友善之停車空間。
宜蘭縣政府配合交通部107年6月29日發布施行「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考量孕婦須定期產檢、幼兒須定期預防注射,於就醫時領取對民眾較為便利,針對已領取孕婦(預產期前)及兒童(年滿6歲前)健康手冊之民眾,即日起可持孕婦手冊至本縣4家分娩之醫療院所: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天主教靈醫會羅東聖母醫院、羅東博愛醫院或東興婦產科,領取孕婦版停車識別證,持兒童健康手冊至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領取兒童版停車識別證;或持上述手冊至本府交通處號誌及停車管理科領取。
宜蘭縣政府交通處表示,每本手冊限領1張,領取後將由發放人員於手冊上加蓋領訖章;107年8月1日起新發之孕婦手冊或兒童手冊將隨冊夾發停車位識別證,民眾無須特前往申請。提醒民眾,「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具有專用性質,停放車輛應搭載孕婦或6歲以下兒童,並於車輛擋風玻璃明顯處置放停車位識別證,若未領取識別證者,亦可放置孕婦手冊、兒童手冊或其他足資證明孕婦或兒童身分事證等之證件。
資料來源:
交通部
https://www.motc.gov.tw/ch/home.jsp…
宜蘭縣政府
https://www.e-land.gov.tw/News_Conten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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