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鄉規劃接地氣 政府部落齊努力💪
🤔:目前部落族人使用土地面臨建地、耕地及墓地不足等地用問題,怎麼辦⁉
⭕:在本會積極與內政部溝通🗣協調下,未來可以透過#國土計畫來檢討及調查部落現況土地使用情形及需求,規劃為 #原民專屬的國土功能分區,將來族人土地就可以作住宅、耕作及殯葬使用,解決🤝部落長年的土地使用受限問題。
📣本會10月5日至11月4日將到#苗栗縣、#宜蘭縣、#新竹縣及#高雄市等原鄉召開座談會與族人說明與分享國土計畫與族人土地使用有關的內容,誠摯🙏邀請族人到現場與我們一起討論和反應部落土地使用的議題,作為將來本會與內政部共同訂定 ✍️ #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的參據。
現場備有小禮物🎁贈送給大家喔~歡迎大家踴躍參與😁
ℹ「國土計畫部落意見蒐集及說明」座談各場次: https://reurl.cc/5qdKAG
宜蘭縣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在 郭稟翰 Kuo Lin-Ha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09 年度【內政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五十二甲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第一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公民團體聯合聲明
◼️保育利用計畫(草案)之質疑
1.功能分區嚴重悖離濕地保育法之精神及內涵(略去惟二可阻卻開發,為濕地把關的核心 保育區及生態復育區)
2.土地使用管理規則中農牧用地允許農舍興建、休閒農業設施、戶外廣告設施、公共事業設施、再生能源相關設施及農村再生設施等使用項目,一旦通過執行將造成五十二甲重要濕地不可回復的生態浩劫,與草案所列應優先保護之區域(成興大小池與五股排水 圳)相互矛盾。若破壞已造成,草案之緊急應變及恢復措施則形同具文。
3.濕地一旦允許上述開發,填土整地將衝擊五十二甲濕地所具備之排洪滯洪、微氣候調節、地下水補注及多樣生物棲地之重要環境保育功能,其中排洪滯洪功能降低將可能以 鄰為壑,提高鄰近的五結、冬山在極端氣候下淹水的機率。
4. 五十二甲濕地優質的有機農田地景與珍貴的文化遺址為蘭陽平原重要的文化資產, 也是地方創生與產業發展的重要契機,然而區內農牧用地開發管制工具卻付之闕如,一 旦遭開發破壞將不可回復。
5.功能分區的劃設依據為何並無說明,諸多不合理處,如目前遊客休憩區(其他一)配置於私人休閒農場及豪宅農舍集中之處,不但引人非議,且將切斷全區保育核心成興大小池與五股排水的連續生態廊道。 而目前最多遊客到訪的三奇伯朗大道,已是台灣知名的旅遊景點,此地入口處的奉尊宮停 車位充足,有足夠廁所空間,離冬山火車站僅 2.5 公里,為最適合提供全區遊憩服務及大眾運輸接駁功能之公共空間,卻未見列入評估。
6. 保育利用計畫(草案)中之發展功能規劃構想,將全區保育核心成興大小池規劃為魚菜共生及水生植物區,卻未評估其對水鳥及水域生物棲地等整體濕地生態可能造成的影響, 亦未進行具體之地主意願調查,提出整合策略,經營管理構想等,可行性極低。
7. 五十二甲濕地為縣內重要之自然及文化資產,歷次說明會及座談會均未邀請縣內公 民團體參與,諮詢對象侷限於地主及少數觀光促進團體,公民意見嚴重不足。
◼️共同訴求
1. 依濕地保育法法第十五條第七款及第十六條之精神與內容,劃設核心保育區及生態復育區來守護濕地生態,並依第二十二條內容,以徵收或租用方式取得用地,回應 地主基本權益。
2. 以濕地生態保育為最高原則,應重擬區內農牧用地之土地使用管理規則,研擬並提出較嚴格之濕地開發管制規則及配套之生態補償或異地補償辦法。
3. 考量全區文化地景、公共遊憩服務區位、大眾運輸接駁動線及集村農舍區位,重新擬訂功能分區配置。
4. 深化縣內公民參與,公私協力推動五十二甲濕地之生態、文化保育及環境友善之濕地標章產業策略。
◼️共同聲明團體
宜蘭惜溪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宜蘭縣野鳥學會、青天 2.0 宜蘭反空污行動平台、友善 生活小舖、社團法人宜蘭縣公民監督聯盟、蘇澳 KPI、時代力量宜蘭黨部、人禾環境倫理發展基金會
宜蘭縣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在 公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部分條文及第六條附表一 的必吃
公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部分條文及第六條附表一、第二十七條附表三修正 ... 宜蘭縣政府地政處 ... 1031231管制規則修正條文(發布版).pdf.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