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孩子教育怎麼上?靠每天點滴養成素養】
雖然 無界塾 實驗學校不以孩子考試升學為目標,但從這兩年的大學學測考題,可以看到未來的大學考試入學,著重的卻是我們現在已經在做的部分:跨領域素養的養成。
這次大學學測考了許多議題,這許多素養考題,對無界的孩子來說都不會難。但卻看到許多體制內的考生哇哇叫。在未來,大考中心會逐年提升這類素養考題的比例,民國 111 年大學考題的重點將都是素養考題。
這類的素養是平常就要點點滴滴慢慢累積養成的,不是考前半年、一年去補習就有用的。如果體制內的高中不能落實素養導向的教學設計,在未來,學生考大學會無從準備。
在無界塾,我們高中的必修課不是強迫大家修物理、化學、數學等學科(變選修),我們的必修課是「研究方法」、「議題討論」等課程。上個學期至今帶了無界塾的高中生每週花好幾個小時深入探討、討論許多議題:全球移民、me too 運動、氣候變遷、環境污染等議題,接下來要談集中式電力到分散式電力供應的議題。
以這次考試談廟宇的對聯為例,這正是無界塾孩子上次在古亭區考察所做的議題。在地廟宇的對聯、當地歷史變革、周遭地理環境,全都整合起來帶著孩子實地去探查。
到頭來,無界塾沒有以考試升學為目標,卻是比體制內要考試升學的學生更完整的培養了無界塾高中孩子的跨領域素養。
念體制內高中的孩子,即使是要以考試升學為目標,除非他唸的學校真能全面做到跨領域、全主題式課程、和深入的議題研究,否則在未來將無法應付這類全素養題的考試。別再以為光靠補習、讀死書、死背題目就有用。未來的教育,只能靠每天點滴養成素養~
不管以後上不上大學,每天點滴養成素養,才是對孩子一輩子有用的!
#學校需要變革 #補習班也要改變才能生存
#無界塾四年前便開始跨領域課程設計
#明天需要的素養 #溫給你傳便便(金句 Credit: 黃國珍 😛 )
即日起開始報名-無界塾第三屆新生招生
(今年九月升小學五、六年級學生,2/11 截止報名,詳見 無界塾 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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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在高雄住了六、七十年,我也想為高雄市來講話,高雄市要變得更好,需要有更多年輕人來監督! 于凱讀中山大學時,就有一股氣勢,要改變很多不合理的事,我當時就跟他說覺得他很有可能會變革命烈士… 他在大學學校裡就辦了很多動物保護的活動,還教很多學生,把好的理念傳達出去,希望從最基層的孩子來慢慢改變社會。 ...
學校需要變革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在高雄住了六、七十年,我也想為高雄市來講話,高雄市要變得更好,需要有更多年輕人來監督!
于凱讀中山大學時,就有一股氣勢,要改變很多不合理的事,我當時就跟他說覺得他很有可能會變革命烈士…
他在大學學校裡就辦了很多動物保護的活動,還教很多學生,把好的理念傳達出去,希望從最基層的孩子來慢慢改變社會。
于凱成為公務員後,也利用下班時間,幫助農民、漁民、原住民朋友改善生活,我看了都很感動。
這個孩子,真的有需要出來為這個社會做些事情。
影片來源:民報之聲
學校需要變革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年初兩名在日本語文學校就讀的台灣女學生林芷瀅、朱立婕,被發現遭殺害於宿舍,因犯罪行為發生於我國境外、不受我《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保障,成了司法保護網的死角。距受害事件即將一周年,今日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審查林佳龍等提「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另外,林佳龍也連署丁守中的提案,犯罪被害人補償金中殯葬費於20萬元以內者,不必檢具憑證,法務部即逕行核准,優先核發給遺屬。
本次犯保法已在司法委員會完成修法,待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有關境外國人被害身亡,只要被害人於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其遺屬得申請扶助金20萬,並將此項修正溯及一百年十二月九日以後死亡者,也將適用於今年初二位日本遇害女學生個案。
犯保法從制定到現在近15年,林佳龍認為,社會大眾普遍認為犯保法保在障人權上是空有其法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多數被害人以自己的生命、身體與健康付出慘痛的代價,以喚起犯保法要不斷的修改,他也了解法務部認為犯保法的修正涉及法律體系很大變革,如果沒有大的翻修無法符合社會的期待。林佳龍當場要求法務部陳明堂次長允諾明年九月將犯保法整體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並做成委員會決議通過。法務部也表達將遵循決議,盡速完成。
行政院所提犯保法修正草案,對於海外因國人故意殺害國人,其家屬才得以申請扶助金20萬。林佳龍表示,認同法務部於現行補償機制外創設「扶助金」制度,但「為德不卒」,需要國人殺害國人才得申請國家奧援,這完全與國家維護國民責任的精神相違背,實在不應以加害人為中華民國國民為限。林佳龍也提出修正動議,修正加害人不以中華民國國民為限,並獲得委員會通過。
本次犯保法已在司法委員會完成修法,待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有關境外國人被害身亡,只要被害人於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其遺屬得申請扶助金20萬,並將此項修正溯及一百年十二月九日以後死亡者,也將適用於今年初二位日本遇害女學生個案。
台中民間社團在2013年1月5日,距離日本女學生遇害事件發生屆滿一年,而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修正案也已經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審查通過,在台中市文英館舉辦「百合條款音樂會」,用音樂傳達此件心痛的事故帶給社會的深入反省與法律制度的檢討。
林佳龍指出,外國人在台灣都列入境內的保護,我國國民在國外受害卻沒有列入保護,除了司法保護網的死角外,也涉及行政作為,政府以公權力不夠或以權限為由互踢皮球,採消極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顯露出行政部門各自為政,無法苦民所苦的官僚氣息。林佳龍在自己的提案增列駐外單位的協力義務,也修正行政院版條文,增列相關機關與相關駐外單位應提供必要之協助,及主動告知其相關權益,促使外交部與相關駐外單位扮演為轄外國人服務角色,主動提供必要協力。
當受害事件發生後,媒體若在毫無根據下錯誤報導,對痛失親人的家屬來說,是一種二度傷害,也無法還給受害者一個清白。林佳龍提出修正草案課與媒體責任維護被害人隱私權,審查會也通過對行政院版修正。未來被害人或其親屬如認為媒體報導有錯誤時,得於報導播送或刊登之日起15日內要求更正。媒體應於接到要求後15日內在該報導播送之原節目或同一時段之節目或刊登報導之同一刊物同一版面加以更正。若被害人或其遺屬因媒體報導受有損害,媒體及其負責人員有關人員應依相關法律規定負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
另外,林佳龍也連署丁守中的提案,犯罪被害人補償金中殯葬費於20萬元以內者,不必檢具憑證,法務部即逕行核准,優先核發給遺屬,法務部相關單位也要主動告知遺屬應有的權益。
這一修法林佳龍稱為「百合條款」,即是以二為受害者之一林芷瀅的日文名字來為這次修法定名。林佳龍表示,這是讓這起事件被害人的犧牲能有所代價,同時也讓未來在境外因犯罪而被害的台灣人民都能得到政府應有的體恤與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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