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總質詢】
#卡關的機電包中壢的繁榮不在
#小市民的辛酸誰看的到
📌機捷A21~A23機電系統發包
📌南園二路可否打通連接中豐路?
📌桃園市國中小裝設教室冷氣
📌富台國小學童就學問題
📌中壢火車站地下化後,站體上方是否會蓋多功能商務大樓且成為中壢地標建築?
機電系統發包〝順利〞要在117年才能會正式完工。
(現今機電發包已流標10次)為超 堅持關切替市民發聲。
#孩子的教育刻不容緩
富台國小學童使用密度非常的高,而在國小旁有塊國中預定地,未來請教育局長努力推動完全中學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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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3的網紅桃園市議員謝美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市議員謝美英總質詢提出:「改善高中職特教品質 刻不容緩」。桃園高中職特教生師比,在六都是墊底的,如何維護特教生受教權,同時不讓特教老師過勞,桃園的特教問題是當前非常需要重視、改善的。 20200511 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3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之三 中壢區市議員 謝美英 總質詢:特教師生比「桃園高...
孩子的教育刻不容緩 在 桃園市議員謝美英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市議員謝美英總質詢提出:「改善高中職特教品質 刻不容緩」。桃園高中職特教生師比,在六都是墊底的,如何維護特教生受教權,同時不讓特教老師過勞,桃園的特教問題是當前非常需要重視、改善的。
20200511 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3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之三
中壢區市議員 謝美英 總質詢:特教師生比「桃園高中職 特教生師比 六都墊底」
美英總質詢:改善高中職特教品質 刻不容緩
桃園高中職特教生師比六都墊底,如何同時維護特教生受教權及不讓特教老師過勞是當前亟需研究改善的問題。美英之前質詢已經提過,特教需要更多的關心跟關懷,數據顯示,桃園市生師比是31:1,台南市是9:1。
教育局核定,我們有分散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還有資源教室的輔導人員,桃園市有三所學校設有資源教室。啟英高中兩位輔導員,負責398位學生;成功工商兩位輔導員,負責138位學生;楊梅高中一位輔導員,負責11位學生,這樣的生師比,讓人既心疼孩子,又擔心老師過勞,改善桃園特教品質,刻不容緩。
#特教 #生師比 #高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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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總質詢 #交通 #特教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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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教育刻不容緩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原住民族教育體系是自治的基石
原住民族學校法是最後一塊拼圖
~高金素梅2020.05.29 總質詢
我們來回顧30多年來,幾次重要的原住民族權利主張。
1987年,「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也就是原權會)發表了《台灣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原住民個人教育機會均等,不應因其身分而在升學或就業上遭受不當對待,原住民有權用自己的母語受教育,成立自己的學校。』
現在的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就是1987年的原權會會長劉文雄。
1994年,「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國家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
2003年,第一次執政的民進黨,由行政院提出了《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草䅁中的第六條:『自治區居民享有平等參與自治區政治、經濟、社會、教育及文化生活之權利,並受同等對待。』
而提案當時的行政院長就是我們現在的立法院游錫堃院長。
從這幾次重要的原住民族權利主張來看,尊重和依照原住民族意願來進行自治、給予保障、扶助、生存和發展的權利,就是確立了原住民族的主體性,這應該是大家的共識。
所以,依照這樣的原住民族主體性的原則,在研擬《原住民族學校法》的時候,就應該將原住民族委員會列為主管機關,並會同教育部,協助原民會發展原住民族教育。這樣才符合原住民族的主體性原則。
原住民族學校,原住民族的教育刻不容緩,我們有責任要盡快讓我們的孩子在歷史文化自主自決之中,鍛鍊民族自信,深化民族情感,維護民族利益,在學有所成之後,貢獻智慧和熱情,豐富全人類多樣化的知識體系。 本席期望政府部門、我的立委同事們及社會大眾能夠尊重、理解,並且支持「原住民族學校法」。
總質詢稿圖文連結:https://reurl.cc/0oQKkM
孩子的教育刻不容緩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奠定教育基石 邁向民族自治
關於《原住民族學校法》的提案說明
~高金素梅2020.05.21 教育文化委員會
首先,我先說明:《原住民族學校法》必須要通過、「原住民族學校」一定要成立的原因。
從台灣原住民族血淚抗爭的歷史學習當中,我認識到:要讓台灣原住民族不被滅亡,必須要重建我們民族的思想,而這個重建工程的核心,就是原住民族語言、知識、哲學與情感的教育。這樣的民族思想教育運動,是無法寄生在現有的主流教育體制中去完全實現的。
聯合國大會2007年所通過的《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中提出:「原住民族有權建立和掌管它們的教育體系和機構,用自己的語言和適應其文化的教學方法,提供教育」。
所以,原住民族的下一代必須要用自己的語言、創立自己的學校、培訓自己的老師、編寫自己的教材,制定自己的課綱及課程,透過自主自決的、覺悟的學習,讓原住民的莘莘學子們,建立原住民族的集體思維,讓我們在得到知識的同時,也能促進教育體制的改變。
這是原住民族邁向「自治」的重要基石,也是我多年來,努力建構、推動原住民族自主教育及《原住民族學校法》的中心思想。
星期一,我們召開了《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公聽會,聆聽了各方意見,我想分享陳張培倫教授的看法,他從立法、行政、理想、實務四個層面做了周全的考量,他在制定《原住民族學校法》時所強調的四項原則,很有參考價值:
第一、學校就讀、主導和營運的原住民族主體性原則。
第二、原住民不同族群教育的差異需求原則。
第三、原住民族人才培育以文化傳承與集體創新的「返本開新」原則。
第四、關於原住民族學校校務推展的理想與實務並重原則。
原住民族的教育刻不容緩,我們有責任要整合出既能秉持理想、匯集資源又能切實執行的辦法出來,盡快讓我們的孩子在歷史和文化自主自決的認識、學習和體會之中,鍛鍊民族自信,深化民族情感,維護民族利益,讓我們在學有所成之後,貢獻智慧和熱情,豐富全人類多樣化的知識體系。 吉娃斯期望政府部門及社會大眾能夠尊重、理解,並且支持原住民族學校法。
所有有志於原住民族教育的校長、老師,還有就學的孩子們,讓我們一起努力,以熱誠、耐心和智慧,用《原住民族學校法》打造我們民族自己的教育基石,邁向民族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