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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型 被告 在 曹長青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蔡英文的400頁論文僅錯別字就有444個
【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員嚴震生花了兩星期看了蔡英文送交國家圖書館的所謂論文,發現僅是拼寫錯誤就有444處。他說,這樣質量惡劣的論文,在全世界那裡都不會通過“論文口試”答辯。台灣國家圖書館為什麼不加檢驗、收入這樣劣質論文?諂媚權力者?】
正文:
「蔡英文論文拼錯444個字」!嚴震生:每個錯字貼標籤,我的學生沒被貼到那麼慘的
《風傳媒》潘維庭 2019-11-28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8日上午召開「確立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客觀公正之處理原則」公聽會,討論到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員嚴震生在會中出示蔡英文給國家圖書館的400多頁論文影本表示,他花了2周讀完,找到了444個英文拚字錯誤,還列出10大錯誤。
他表示,蔡英文在論文中間夾了中文說明說是「再度公開」,說這是原來的論文,很難讓大家想到這是她所稱的、是1個半博士學位的論文。
嚴震生:2周讀完找到444個錯字,國圖為何接受、還在每頁加浮水印?
嚴震生表示,自己把蔡英文放在國圖的論文拿出來「聞香」一下,400頁論文前後看過2次,第1次看只看出100多個錯字,第2次是400多個,只是先列出錯字、格式沒有提,就有444個;因為他的標籤不夠用,所以一頁貼一個顏色,「我的學生沒有被我貼到那麼慘的,一本最多2、30個。」
嚴震生說,這本國圖下載的論文中間夾了一個蔡英文9月26日的中文說明,說因為國內造成的很多爭議要把它拿出來,說這本論文是「再度公開」,「如果是說原稿遺失了,現在只能提供草稿,我就不會有那麼多批判,但她說是原來的論文,很難讓大家想到這是1個半博士學位的論文。」
嚴震生列蔡英文論文10大疑點
嚴震生列出論文10點問題:1、事後加入的1頁中文說明,不應在原始論文內;2、拼字錯誤過多,難被博士論文口試委員會接受;3、頁數編排不應跳過標題頁;4、大小寫前後不一致,5、基本標點符號使用出錯;6、論文邊界不一致,靠左對齊和左右對齊交互使用;7、英文單字斷字未按規則處理;8、不合理使用不同字型;9、美式與英式英語交互使用;10、引述和文獻未按規則處理。
嚴提問,若一本中文論文,可以同時裡頭併用簡、繁體字嗎?米其林餐廳的菜單,若把法文的「魚」錯拼成poison(毒藥,法文為 poisson),可以接受嗎?
他也舉例,連今年金馬獎國片《夕霧花園》,因為劇情不符事實(刺青完不能去泡澡),錯失重要獎項;他也問,出版社有可能出版內容吸引人,但經三校後仍錯字連篇的暢銷書嗎?
嚴也問,公務員若是送公文有很多手改部分,可以相信它是真的公文嗎?法院有罪判決若有很多錯字,仍具效力嗎?論文若有很高明的論述,但格式不符或相當混亂,學術期刊會刊登嗎?他也指,「碩博士生論文格式要求原為基本,但有了蔡博士的論文後,將很難再有要求。」
嚴也表示,英國博士學位,特別是倫敦政經學院(LSE)的學位因這事件受到質疑,對其他的學位擁有者不公平。最後嚴也問,國家圖書館為何能夠接受一本問題很多的論文,還在每頁加上浮水印?
公聽會上還邀請到因論文事件被告的媒體人彭文正、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以及教育部、科技部、政大等公務單位負責人,中州科技大學講座教授歐崇敬也出席。
對於民進黨批評這場公聽會是私設刑堂,主持公聽會的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表示,這樣說對召委是污辱,公聽會也絕對是公開直播,陳學聖也表示,民進黨應該要勇於參加,不要作缺席的懦夫,包含先前為蔡英文辯護的像管碧玲、李俊俋、林靜儀等立委,若他們願意在公聽會結束前來,他都願意優先讓他們發言。
字型 被告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威鋒真的可以因為youtuber使用標楷體、新細明體收費嗎?】
這是這兩天沸沸揚揚的一個話題
不少youtuber因為在影片中使用到華康的字型製作特效或字幕
收到威鋒數位科技公司的來函 說要跟他們索取授權費
否則就要提告
看到這個消息真的是嚇到我尿出來
因為我自己也有在做影片啊
(雖然我沒有開營利不是商用)
感覺跟我自身很相關啊
這問題分成兩部份
一個是使用「電腦沒有內建的特殊字體」
譬如什麼華康棒棒體 華康抖抖體 華康童童體
這些本來就應該是付費才能取得的
如果沒有購買就會有這些字體
怎麼來的我們就心照不宣
而且通常你會用幾個字 應該是整套都下載了
這部份就認了乖乖付費吧
但至於微軟內建(蘋果的字型本來就都有授權商用所以沒問題)的標楷體跟新細明體呢
根據威鋒的說法是雖然有授權微軟 但並沒有授權微軟授權使用者商用(好像有點饒舌)
因為youtuber有營利呀 所以使用字型就是商用 並不在微軟授權範圍裡面
聽起來好像很合理
但冷靜下來想想根本就有很大很大很大的問題
所謂商業用途
就是為獲取商業利益或私人金錢報酬的方式而使用
那我律師事務所用標楷體打書狀列印出來送去法院
這樣算不算商用?
私人營利演講用標楷體做PPT這樣算不算商用?
公司往來文件信函用標楷體這樣算不算商用?
便當店自己用電腦打個標楷體廣告單算不算商用?
難道以後每個用標楷體的律師事務所一年都要付兩萬給威鋒?
這樣全台灣到底多少人一年要付費兩萬給威鋒?
冗談じゃないの!
怎麼想都不對
我跟幾位律師想盡辦法要突破這個說法
在討論以及查找文章與見解的結果
認為或許可以主張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
以下聽我娓娓道來(真的很娓娓 想睡覺的可以先去睡起床再來看)
首先電腦字型絕對是美術著作這沒有問題
智財局函示已經有說明
但有一種見解是認為
「字型繪畫」之著作權保護係就一組字群整體性加以保護,而非單獨字體,換言之,「字型繪畫」之著作權保護範圍不及於利用該版「字型繪畫」之個別字體,因此,利用電腦字型輸出個別字體使用,自不構成侵害該版「字型繪畫」著作財產權之行為
(引自蕭雄淋律師之部落格文章「電腦字型的保護(二))
(目前智財局的函示支持這個見解)
也就是說只有在下載或是別的方式以重製等方式侵害到 #一整組字型 的時候(譬如整套盜版字體下載) 否則單獨使用輸出的字體 不會構成侵害字型的著作財產權的問題
另外以著作權法第65條第2項規定:「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二、著作之性質。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如果以youtuber影片的案例
其實字型在整部影片裡面佔的比例非常小
通常就是字幕或是一點特效
而且雖然影片營利
但拿來吸引觀眾及點閱率的是影片本身
並不是這個「字型」本身去吸引觀眾獲得營利
加上電腦字型輸出成個別字體
作為商業之使用實在太多了
就「利用結果對著作權在市場與現在的價值」
其實應該影響不大
就像我上面的舉例
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前有誰會想到原來微軟內建的字體不能拿來商用?
有的人會說欸那第一款呢
不是說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但其實這一條只說要審酌使用目的
並沒有說只要是商業用就不是合理使用
目前我跟幾個律師初步討論結果是覺得應該不違法著作權法
最好的作法就是看有沒有哪位勇者youtuber要犧牲打不要繳錢給他告
一件贏了後面直接反射效全部都會贏XD
當然如果有勇者要犧牲打我們絕對會協助你XD
btw 總之關於這件事我真心覺得有點扯
明天我會用事務所名字發個函去智財局詢問
希望有個有利一般民眾的解答
完畢
(會不會講得很難懂啊.....如果會的話明天來直播好了看用講的會不會比較好懂XD)
順便說一下微軟正黑體的設計者不是微軟,所以怎麼授權的也不知道
大陸就有用電腦內建微軟雅黑體商用結果被告的例子.....
所以微軟正黑其實也不太安全...
補充說明:
現在有網友出來說明說 其實他只是去跟威鋒詢問新細明體跟標楷體的商用授權問題
並不示威鋒主動來跟他收錢
到底是被收費的另有其人呢還是只是九妹搞錯
就靜待威鋒會不會出來說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