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二) 預告
主題 : 一封血淚遺書「我的婆婆殺了我」9月間在網上瘋傳掀起巨大風波,事後有熱心網友在公共政策平台,提出「姻親專法」,希望能立法禁止姻親干涉婚姻雙方當事人,目前提案順利通過附議門檻,何謂[姻親專法] ? 婚姻真的能靠法律面來有效保護嗎 ? 今天分享
現場來賓 : 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賴芳玉
姻親專法通過了嗎 在 羅智強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理律.台灣.50年》摘文
033 金門協議 兩個悲劇觸發的兩岸前進
1990年,是兩岸大槌破冰的一年,發生二件歷史性的大事。
一是,1990年9月12日兩岸紅十字會簽署的金門協議,這是1949年國民政府遷台後40年,兩岸所簽第一份協議。雖由民間組織簽署,卻有實質的正式效力。
二是,同年11月21日,被稱為「兩岸白手套」具半官方色彩、兩岸交流的專責單位「海峽交流基金會」成立,並於隔年3月9日正式掛牌,開啟了兩岸交流的新路徑、新時代。
這二件兩岸歷史大事,理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長文,既是見證者、更是參與者;他代表臺灣方面簽署金門協議,並共同催生海基會並為首任秘書長。
▲金門協議-兩個悲劇觸發的兩岸破冰
「金門協議」的由來,卻是開始於「二個悲劇」。
第一個悲劇是,1990年7月22日發生的「閩獅漁5540號事件」。
「二十二日凌晨,出海的平潭縣澳前鎮光裕村漁民發現一艘擱淺漁船,登船後打開兩個被密封釘死的船艙,赫然發現一堆橫七豎八的屍體,其狀慘不忍睹。平潭縣人民政府得悉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共發現二十五具屍體,艙中唯一的倖存者林里城也已奄奄一息。經法醫鑒定,二十五名死者全係缺氧窒息而死。」
8月3日,新華社發表了駭人的悲劇報導,引發兩岸震憾。這促使兩岸政府檢討大陸偷渡客「原船遣返」的人道問題。為避免悲劇重演,兩岸第一個協議〈金門協議〉,於9月12日分別由兩岸的紅十字會秘書長陳長文與韓長林在金門簽署。
時空再往前拉到1987年,蔣經國總統宣布解嚴、開放大陸探親。
蔣經國總統7月15日宣布解嚴,這是台灣民主政治發展里程碑。但伴隨解嚴而來的其中一個現象,是大陸來台的偷渡客大增。
一來是解嚴後,漁船檢查工作由警備總部轉移給警察機構,警察人手不夠、經驗不足;二來是兩岸當時的經濟生活水準落差極大,解嚴後資訊傳播的阻礙降低,也透過回大陸探親的臺灣民眾口傳,大陸民眾更嚮往台灣,於是偷渡客大增 ,1993年曾達近六千人,遣返問題讓政府極頭痛。
當時兩岸政府仍維持「不接觸」的政策,因此遣返作業採單邊、片面進行;而限於人力、經費與兩岸連繋管道不暢等因素,就採「原船遣返」方式。然而,偷渡客所用漁船大多破舊,安全性堪慮;而且為避免偷渡客在遣返途中鬥毆、熟悉港區地形、跳船上岸,作業人員甚至對偷渡客加綁、蒙眼、在艙口封釘木條。
凡此種種,種下「閩平漁5540號事件」的禍因。
1990年7月14日凌晨1時50分。閩平漁5540號漁船(該船駕駛艙當時噴寫船名為「經燕五五八一號」)在馬崗外海一浬處被我國海軍查獲。
7月21日下午1時46分,警備總部將76名大陸偷渡客集中於原漁船,除13人於駕駛艙操舟外,餘63人分置五船艙,經補給加足油、水,備妥每人兩日份乾糧及飲水,由海軍護送出港,於23時10分抵海峽中線處附近,在海軍目視下由該船自行駛返大陸。
沒想到,8月3日,大陸新華社引述倖存者林里城的話,指控發生25人悶死的慘劇:「將私自渡海入台被陸續抓扣的大陸同胞,用黑布蒙住雙眼強行關進船艙,隨即用六寸長的全新圓釘橫向、豎向地將船艙頂蓋封死,並壓上木頭等重物,並由台灣艦艇押返駛向平潭。每個船艙僅一米來高、三米見方,被關進的人只能擠蹲在一起,缺氧缺水,悶熱異常,很快就感到呼吸不暢。求生的本能驅使被關押者用頭頂、手砸,試圖把封死的艙蓋打開,但直至頭頂破了、手掌擊爛了甚至胳膊撞斷了也未能掀動艙蓋,就這樣,被關者一個個痛苦地死去。」
這一指控引發兩岸爭執,警備總部8月11日公布〈○七二一報告〉,稱遣返作業並無不當。並對中共新華社報導中的疑點進行查證、台灣記者實地採訪,及新近偷渡漁民的陳述,認定偷渡客死因應是械鬥。質疑新華社的報導顯與事實有極大出入 。
新華社則於8月20日再發布〈閩平漁五五四○號調查報告〉,仍堅稱台灣方面「以極不人道的方式遣返」導致缺氧致死。
就在兩岸你來我往爭執不已的同時,第二樁悲劇「閩平漁5202號事件」發生了。
由於前一事件引發兩岸與國際關注,台灣在遣返時格外謹慎,在新華社報導指控一周後的8月11日,警備總部在趙少康等六位立法委員監看下,執行閩平漁5202號漁船的遣返作業。
50名大陸客一一點名證實身分無誤後,被送上這艘15噸級70匹馬力「外觀老舊不堪」的大陸木製漁船「閩平漁5202號事件」 。8人在駕駛艙與甲板上開船,餘42名偷渡客安排進入5個小船艙。作業人員在五個艙口各封釘兩條橫向木條,警備總司令周仲南上將向立委解說,這是不得已措施,用以防止跳海泅水游回岸,而當航行一段後,大陸客都會自行撞開木條爬上甲板。該船在我國海軍巡邏艇及砲艦的護送下,駛離碼頭。
然而,當晚22時,在基隆外海13浬處,該漁船竟撞擊護送的文山軍艦,漁船斷為兩截,經海軍搜救,救起29人,21人失蹤。
不可思議的重大悲劇竟連續發生,輿論大嘩,兩岸氛圍更趨凝重。
▲紅十字會,兩岸第一組中介機構
在第一件慘案發生時,媒體即點名以紅十字會為中介,赴大陸瞭解、善後處理,必須依人道改進遣返技術;並提醒政府設立兩岸中介機構的迫切性。
時任紅十字會秘書長陳長文表達遺憾:「對於非法入境者的遣返事屬當然,但方法要改善,應講求人道,他認為,所謂的人道包括遣返方法和態度兩方面。他並表示,雙方對於如何處理偷渡、從如何接待、限制其行動到送回,並且使他們不再來的方法都要一系列的訂出來。」
8月8日,國防部長陳履安與陳長文交換意見後決定,將交由紅十字會實施遣返,國防部從旁配合。他也希望儘快通過兩岸關係條例,提供處理類似個案的法源基礎。
而紅十字會之所以會被各界點名為處理此次危機事件,其來有自,因為在此之前,紅十字會即承政府之命,處理大陸探親的相關工作,成為兩岸交流的中介團體。
1987年5月大群榮民聚集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辦公大樓前,要求返鄉權利時,和警衛肢體衝撞。蔣經國總統聽聞後感慨:「離開家鄉三、四十年的人,沒有人不想家的,這是人情之常。政府應該開放赴大陸探親,應該樂觀其成。」政府遂開始積極研議、推動開放大陸探親。
10月15日,內政部長吳伯雄宣布臺灣民眾赴大陸探親的具體辦法:同意除現役軍人及公務員外,凡大陸有三親等內血親、姻親或配偶的民眾,均可於11月2日起,向「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登記赴大陸探親。
此一辦法發布後,許多追隨政府遷臺的大陸各省籍人士,老淚縱橫,難以抑制。十一月二日,紅十字會開始受理探親登記及信函轉投。當天原計劃上午九時開始受理登記,孰料凌晨時分,「紅十字會」的辦公室外早就人山人海,幾乎衝破大門,而當天辦妥手續的多達一千三百多人。當時,紅十字會為辦理老兵返鄉手續,準備了十萬份申請表格,半個月內就被索取一空。
「漢賊不兩立」政策漸漸走入歷史,親情的呼喚終於漫過了國共的對峙。而紅十字會,則成為兩岸政府仍不接觸的時代下,處理探親尋人與轉信的民間中介機關。
「經國先生在晚年,以悲天憫人的心,讓兩岸分離數十載的親人,得以重聚,真是歷史一刻。紅十字會能夠為讓這些被時代悲劇、戰爭洪流硬生生拆散的家庭,搭橋鋪路,讓他們再次相會,也深覺責任重大、意義深遠。」陳長文回憶道。
因為有了中介經驗,於是當「閩平漁5540」、「閩平漁5202」事件連續發生,紅十字會與陳長文即成為被點名的救火隊。
「政府希望趕快解決這個問題,紅十字會當時已經在開放探親後,擔任尋人、轉信等工作,我們跟大陸的紅十字會之間已經有了溝通,也就是說,政府和政府沒有任何接觸的狀況之下,紅十字會當時是兩岸唯一的溝通單位。因此對於大陸偷渡客的安全遣返回到大陸,政府也希望紅十字會扮演這個角色。」陳長文説。
在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居間連繋下,大陸方面的紅十字會釋出善意,8月10日表示願參與遣返作業。
雖然11日又發生「閩平漁5202號事件」,兩岸煙硝一度升高,但並未影響兩岸紅十字會共同參遣返作業的意願。事實上,「閩平漁5540」、「閩平漁5202」在不到一個月內悲劇連來,後者更是在萬方矚目、高度透明情況下發生,更顯示如何安全、人道地遣返大陸偷渡客,已不容兩岸意氣相爭,也刻不容緩。
▲金門協議:擱置爭議,求同存異
兩岸紅十字會的溝通管道通暢,煙硝漸緩。終於商定於9月11日在金門會談、簽署協議。
第一個問題是在哪裡談?「那是個週末,我向郝伯村院長報告進度,在那之前我和行政院副院長施啟揚、研考會主委兼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執行秘書的馬英九也談過。我問郝院長,要在哪裡談。郝院長說『為什麼不到金門來?』可是那時我心想,1990年,戡亂時期還沒有終止,金門是戰地,大陸紅十字會的朋友大多是共產黨員,跟共產黨員接觸,還在金門戰地接觸,説不定會被扣叛亂的帽子?在電話中,我就問:『院長,是真的嗎?』他說:『為什麼不可以?』我轉念想,金門是個好地方。」
9月11日在金門會面,隔天由當時雙方的紅十字會秘書長陳長文與韓長林簽訂協議,並獲兩岸當局認可據以執行。
根據「金門協議」的遣返方式,舉凡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區域的居民或刑事嫌疑犯與刑事犯,經一方將查獲的待遣返人士造冊後,經由兩岸紅十字會傳送到另一方主管部門。經查核無誤後,即訂出接收時間,並將偷渡客由基隆載運至馬祖,雙方於約定的時間在馬祖碼頭依冊點交,由兩岸紅十字會代表簽字見證人員的身分與健康情形等,再由對方以掛有白底紅十字旗幟的專用船載回福建馬尾。若因氣候、海象等因素,得改以廈門、金門為交接點。
「用的不再是『原船』的破船,而是安全堅固的船。」陳長文説。
協議簽署大致順利,但仍有小小「技術問題」。一是如何稱呼對方,「當時,對方立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是其一部分,我們當然說是中華民國。另方面,國內雖有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呼聲,但還沒廢止前,中共仍是叛亂團體。這樣搞下去,永遠沒完沒了,什麼也別簽了。然而,兩邊認為人道與安全遣返最優先,便在協議開頭寫了『兩岸紅十字會組織』,就這幾個字,解決了稱謂問題。」陳長文説。
二是,結尾要填上日期。「月日很容易,9月12日,但『年』呢?現在我們習慣用西元,但那時都用『民國』,而對岸習慣寫『西元』,我們一度商量是否用天干地支。後來,我寫79.9.12,對方寫90.9.12。這是『一年各表』,精髓是『擱置爭議、求同存異』。」陳長文笑著説。
金門協議簽署後,不再發生遣返人道悲劇。而隨著大陸經濟快速發展,偷渡來台被遣返的人數,從1993年最高峰的5986人,降到2012年的17人。來台的大陸人士不再是偷渡客,而是來台灣消費的觀光客。
2011年金門協議簽署廿週年,馬英九總統在治國週記中向陳長文說道:「民國38年10月25日,這是古寧頭大捷的發生地點。民國47年8月23日,這是八二三砲戰發生的地區,兩場戰役都有很多人死傷。過去這是一個殺戮戰場,但在《金門協議》之後,開始把它一步一步帶往和平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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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律.台灣.50年》摘文
033 金門協議 兩個悲劇觸發的兩岸前進
1990年,是兩岸大槌破冰的一年,發生二件歷史性的大事。
一是,1990年9月12日兩岸紅十字會簽署的金門協議,這是1949年國民政府遷台後40年,兩岸所簽第一份協議。雖由民間組織簽署,卻有實質的正式效力。
二是,同年11月21日,被稱為「兩岸白手套」具半官方色彩、兩岸交流的專責單位「海峽交流基金會」成立,並於隔年3月9日正式掛牌,開啟了兩岸交流的新路徑、新時代。
這二件兩岸歷史大事,理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長文,既是見證者、更是參與者;他代表臺灣方面簽署金門協議,並共同催生海基會並為首任秘書長。
▲金門協議-兩個悲劇觸發的兩岸破冰
「金門協議」的由來,卻是開始於「二個悲劇」。
第一個悲劇是,1990年7月22日發生的「閩獅漁5540號事件」。
「二十二日凌晨,出海的平潭縣澳前鎮光裕村漁民發現一艘擱淺漁船,登船後打開兩個被密封釘死的船艙,赫然發現一堆橫七豎八的屍體,其狀慘不忍睹。平潭縣人民政府得悉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共發現二十五具屍體,艙中唯一的倖存者林里城也已奄奄一息。經法醫鑒定,二十五名死者全係缺氧窒息而死。」
8月3日,新華社發表了駭人的悲劇報導,引發兩岸震憾。這促使兩岸政府檢討大陸偷渡客「原船遣返」的人道問題。為避免悲劇重演,兩岸第一個協議〈金門協議〉,於9月12日分別由兩岸的紅十字會秘書長陳長文與韓長林在金門簽署。
時空再往前拉到1987年,蔣經國總統宣布解嚴、開放大陸探親。
蔣經國總統7月15日宣布解嚴,這是台灣民主政治發展里程碑。但伴隨解嚴而來的其中一個現象,是大陸來台的偷渡客大增。
一來是解嚴後,漁船檢查工作由警備總部轉移給警察機構,警察人手不夠、經驗不足;二來是兩岸當時的經濟生活水準落差極大,解嚴後資訊傳播的阻礙降低,也透過回大陸探親的臺灣民眾口傳,大陸民眾更嚮往台灣,於是偷渡客大增 ,1993年曾達近六千人,遣返問題讓政府極頭痛。
當時兩岸政府仍維持「不接觸」的政策,因此遣返作業採單邊、片面進行;而限於人力、經費與兩岸連繋管道不暢等因素,就採「原船遣返」方式。然而,偷渡客所用漁船大多破舊,安全性堪慮;而且為避免偷渡客在遣返途中鬥毆、熟悉港區地形、跳船上岸,作業人員甚至對偷渡客加綁、蒙眼、在艙口封釘木條。
凡此種種,種下「閩平漁5540號事件」的禍因。
1990年7月14日凌晨1時50分。閩平漁5540號漁船(該船駕駛艙當時噴寫船名為「經燕五五八一號」)在馬崗外海一浬處被我國海軍查獲。
7月21日下午1時46分,警備總部將76名大陸偷渡客集中於原漁船,除13人於駕駛艙操舟外,餘63人分置五船艙,經補給加足油、水,備妥每人兩日份乾糧及飲水,由海軍護送出港,於23時10分抵海峽中線處附近,在海軍目視下由該船自行駛返大陸。
沒想到,8月3日,大陸新華社引述倖存者林里城的話,指控發生25人悶死的慘劇:「將私自渡海入台被陸續抓扣的大陸同胞,用黑布蒙住雙眼強行關進船艙,隨即用六寸長的全新圓釘橫向、豎向地將船艙頂蓋封死,並壓上木頭等重物,並由台灣艦艇押返駛向平潭。每個船艙僅一米來高、三米見方,被關進的人只能擠蹲在一起,缺氧缺水,悶熱異常,很快就感到呼吸不暢。求生的本能驅使被關押者用頭頂、手砸,試圖把封死的艙蓋打開,但直至頭頂破了、手掌擊爛了甚至胳膊撞斷了也未能掀動艙蓋,就這樣,被關者一個個痛苦地死去。」
這一指控引發兩岸爭執,警備總部8月11日公布〈○七二一報告〉,稱遣返作業並無不當。並對中共新華社報導中的疑點進行查證、台灣記者實地採訪,及新近偷渡漁民的陳述,認定偷渡客死因應是械鬥。質疑新華社的報導顯與事實有極大出入 。
新華社則於8月20日再發布〈閩平漁五五四○號調查報告〉,仍堅稱台灣方面「以極不人道的方式遣返」導致缺氧致死。
就在兩岸你來我往爭執不已的同時,第二樁悲劇「閩平漁5202號事件」發生了。
由於前一事件引發兩岸與國際關注,台灣在遣返時格外謹慎,在新華社報導指控一周後的8月11日,警備總部在趙少康等六位立法委員監看下,執行閩平漁5202號漁船的遣返作業。
50名大陸客一一點名證實身分無誤後,被送上這艘15噸級70匹馬力「外觀老舊不堪」的大陸木製漁船「閩平漁5202號事件」 。8人在駕駛艙與甲板上開船,餘42名偷渡客安排進入5個小船艙。作業人員在五個艙口各封釘兩條橫向木條,警備總司令周仲南上將向立委解說,這是不得已措施,用以防止跳海泅水游回岸,而當航行一段後,大陸客都會自行撞開木條爬上甲板。該船在我國海軍巡邏艇及砲艦的護送下,駛離碼頭。
然而,當晚22時,在基隆外海13浬處,該漁船竟撞擊護送的文山軍艦,漁船斷為兩截,經海軍搜救,救起29人,21人失蹤。
不可思議的重大悲劇竟連續發生,輿論大嘩,兩岸氛圍更趨凝重。
▲紅十字會,兩岸第一組中介機構
在第一件慘案發生時,媒體即點名以紅十字會為中介,赴大陸瞭解、善後處理,必須依人道改進遣返技術;並提醒政府設立兩岸中介機構的迫切性。
時任紅十字會秘書長陳長文表達遺憾:「對於非法入境者的遣返事屬當然,但方法要改善,應講求人道,他認為,所謂的人道包括遣返方法和態度兩方面。他並表示,雙方對於如何處理偷渡、從如何接待、限制其行動到送回,並且使他們不再來的方法都要一系列的訂出來。」
8月8日,國防部長陳履安與陳長文交換意見後決定,將交由紅十字會實施遣返,國防部從旁配合。他也希望儘快通過兩岸關係條例,提供處理類似個案的法源基礎。
而紅十字會之所以會被各界點名為處理此次危機事件,其來有自,因為在此之前,紅十字會即承政府之命,處理大陸探親的相關工作,成為兩岸交流的中介團體。
1987年5月大群榮民聚集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辦公大樓前,要求返鄉權利時,和警衛肢體衝撞。蔣經國總統聽聞後感慨:「離開家鄉三、四十年的人,沒有人不想家的,這是人情之常。政府應該開放赴大陸探親,應該樂觀其成。」政府遂開始積極研議、推動開放大陸探親。
10月15日,內政部長吳伯雄宣布臺灣民眾赴大陸探親的具體辦法:同意除現役軍人及公務員外,凡大陸有三親等內血親、姻親或配偶的民眾,均可於11月2日起,向「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登記赴大陸探親。
此一辦法發布後,許多追隨政府遷臺的大陸各省籍人士,老淚縱橫,難以抑制。十一月二日,紅十字會開始受理探親登記及信函轉投。當天原計劃上午九時開始受理登記,孰料凌晨時分,「紅十字會」的辦公室外早就人山人海,幾乎衝破大門,而當天辦妥手續的多達一千三百多人。當時,紅十字會為辦理老兵返鄉手續,準備了十萬份申請表格,半個月內就被索取一空。
「漢賊不兩立」政策漸漸走入歷史,親情的呼喚終於漫過了國共的對峙。而紅十字會,則成為兩岸政府仍不接觸的時代下,處理探親尋人與轉信的民間中介機關。
「經國先生在晚年,以悲天憫人的心,讓兩岸分離數十載的親人,得以重聚,真是歷史一刻。紅十字會能夠為讓這些被時代悲劇、戰爭洪流硬生生拆散的家庭,搭橋鋪路,讓他們再次相會,也深覺責任重大、意義深遠。」陳長文回憶道。
因為有了中介經驗,於是當「閩平漁5540」、「閩平漁5202」事件連續發生,紅十字會與陳長文即成為被點名的救火隊。
「政府希望趕快解決這個問題,紅十字會當時已經在開放探親後,擔任尋人、轉信等工作,我們跟大陸的紅十字會之間已經有了溝通,也就是說,政府和政府沒有任何接觸的狀況之下,紅十字會當時是兩岸唯一的溝通單位。因此對於大陸偷渡客的安全遣返回到大陸,政府也希望紅十字會扮演這個角色。」陳長文説。
在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居間連繋下,大陸方面的紅十字會釋出善意,8月10日表示願參與遣返作業。
雖然11日又發生「閩平漁5202號事件」,兩岸煙硝一度升高,但並未影響兩岸紅十字會共同參遣返作業的意願。事實上,「閩平漁5540」、「閩平漁5202」在不到一個月內悲劇連來,後者更是在萬方矚目、高度透明情況下發生,更顯示如何安全、人道地遣返大陸偷渡客,已不容兩岸意氣相爭,也刻不容緩。
▲金門協議:擱置爭議,求同存異
兩岸紅十字會的溝通管道通暢,煙硝漸緩。終於商定於9月11日在金門會談、簽署協議。
第一個問題是在哪裡談?「那是個週末,我向郝伯村院長報告進度,在那之前我和行政院副院長施啟揚、研考會主委兼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執行秘書的馬英九也談過。我問郝院長,要在哪裡談。郝院長說『為什麼不到金門來?』可是那時我心想,1990年,戡亂時期還沒有終止,金門是戰地,大陸紅十字會的朋友大多是共產黨員,跟共產黨員接觸,還在金門戰地接觸,説不定會被扣叛亂的帽子?在電話中,我就問:『院長,是真的嗎?』他說:『為什麼不可以?』我轉念想,金門是個好地方。」
9月11日在金門會面,隔天由當時雙方的紅十字會秘書長陳長文與韓長林簽訂協議,並獲兩岸當局認可據以執行。
根據「金門協議」的遣返方式,舉凡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區域的居民或刑事嫌疑犯與刑事犯,經一方將查獲的待遣返人士造冊後,經由兩岸紅十字會傳送到另一方主管部門。經查核無誤後,即訂出接收時間,並將偷渡客由基隆載運至馬祖,雙方於約定的時間在馬祖碼頭依冊點交,由兩岸紅十字會代表簽字見證人員的身分與健康情形等,再由對方以掛有白底紅十字旗幟的專用船載回福建馬尾。若因氣候、海象等因素,得改以廈門、金門為交接點。
「用的不再是『原船』的破船,而是安全堅固的船。」陳長文説。
協議簽署大致順利,但仍有小小「技術問題」。一是如何稱呼對方,「當時,對方立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是其一部分,我們當然說是中華民國。另方面,國內雖有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呼聲,但還沒廢止前,中共仍是叛亂團體。這樣搞下去,永遠沒完沒了,什麼也別簽了。然而,兩邊認為人道與安全遣返最優先,便在協議開頭寫了『兩岸紅十字會組織』,就這幾個字,解決了稱謂問題。」陳長文説。
二是,結尾要填上日期。「月日很容易,9月12日,但『年』呢?現在我們習慣用西元,但那時都用『民國』,而對岸習慣寫『西元』,我們一度商量是否用天干地支。後來,我寫79.9.12,對方寫90.9.12。這是『一年各表』,精髓是『擱置爭議、求同存異』。」陳長文笑著説。
金門協議簽署後,不再發生遣返人道悲劇。而隨著大陸經濟快速發展,偷渡來台被遣返的人數,從1993年最高峰的5986人,降到2012年的17人。來台的大陸人士不再是偷渡客,而是來台灣消費的觀光客。
2011年金門協議簽署廿週年,馬英九總統在治國週記中向陳長文說道:「民國38年10月25日,這是古寧頭大捷的發生地點。民國47年8月23日,這是八二三砲戰發生的地區,兩場戰役都有很多人死傷。過去這是一個殺戮戰場,但在《金門協議》之後,開始把它一步一步帶往和平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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