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子彈、威脅?台中自辦重劃的煉金術
昨天晚上,台中市東勢下新庄重劃案李蓮鳳到中山地政事務所陳情,呼籲台中市政府履行承諾,#召開協調會並將李蓮鳳的土地剃除重劃區。
其實地主被迫加入土地重劃遊戲不是新鮮事。
《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規定,只要地主人數及其所有土地面積比例超過重劃區的十分之三,就可以組成籌備會;重劃區內過半數會員出席就能召開會員大會。不願意參與重劃的地主,#沒有退場機制通通強迫中獎,過程中還會伴隨著 #人頭、#子彈與威脅的多重招待。
但是,辦市地重劃的問題只是因為《獎勵辦法》訂的太粗糙嗎?其實不全然。台中市政府到底有沒有實質審查重劃會提供的資料,監察院早已糾正多次,這次的東勢下新庄案,只要看看會員大會紀錄,#就可以知道台中市政府有多荒唐。
1.一人分飾多角,土地煉金不是夢。
東勢下新庄重劃案,涉及536位土地所有權人的權益,會員總數123人,會員大會簽到有90人,其中本人親自出席37人,委託出席51人。而委託出席的51人中,有22人都是由後來當選重劃會理事的這群人代理出席。
理事長陳詠翔一人就代理3人,他的公司巨鼎土地開發,也占了一席理事;巨鼎土地開發的前負責人張竣淵,雖然不是重劃會幹部,也代理了2人;會議記錄「葉O翰」代理了4人。
先不說《獎勵辦法》第13條規定比起《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委託出席辦法》一位會員只能委託和代理一人,還要寬鬆許多,台中市政府提供給我的資料中,一張委託書都沒有。這是重劃會沒有提供,還是台中市政府資料根本沒有要求備查?
2.一張A4大小的土地也能參與重劃,人頭地主佔會員2成。
《獎勵辦法》第13條規定,土地面積未達該範圍都市計畫規定最小建築基地面積,或地方政府畸零地使用自治法規規定的建築基地最小面積者,應從會員中剃除。東勢下新庄案的會員123人中,竟有28人持有土地面積分別為0.06、0.03、0.02,甚至是0平方公尺(小於0.005平方公尺),簡直是國王的新衣土地版—國王的地主。
台中市從1965年開發「前期發展區」共12期,國民黨胡志強執政時,更在2004年開放後期發展區,新增14個整體開發地區,到現在台中市的自辦重劃案共42個,總面積超過3000公頃,牽扯地主約15000人,有多個自辦重劃案涉及人頭地主遭到起訴,有些已經判決確定,但法院仍然不願判決重劃會的決議無效。
在大規模開發的同時,自辦市地重劃爭議不斷,台中市地政局作為主管機關,面對相關爭議卻置身事外,連重劃會核備的文件都不曾實質審查。就是因為程序如此寬鬆,前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測量科長湯明厚,也透過單元十三和單元十四重劃區大撈一筆。
台中市政府不但消極怠惰,甚至徇私舞弊,面對這樣的情況,內政部地政司應負起督導責任,徹查台中市自辦重劃案的相關文件、要求地方政府實質審查,如果違反法令應依照《獎勵辦法》第18條辦理,解散重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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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在教育委員會質詢文化部部長龍應台,林佳龍表示,政府組織改造後,文化部竟多成立了三個專案辦公室,光是辦公室的費用,就要超過3千萬,根本是疊床架屋,巧編名目,浪費民脂民膏,也證明了組織改造的失敗,文化部做不出令人感動的政績,不搞「文化」,反搞「組織膨脹」,文化部將變成「蚊子辦公室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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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力量 黨章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本黨名稱為安定力量(以下簡稱本黨)。
第 二 條 本黨以成為台灣和平務實的安定力量為宗旨。
第 三 條 本黨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主事務所設於新北市。
第 四 條 本黨之任務如下:
一、藉由公民參與宣達理念,使台灣社會固有倫理道德得以延續至下一代,在安定中進步發展。我們反對任何危害一男一女婚姻家庭及下一代的法令政策或行政舉措,並極力捍衛維持社會安定的文化及制度。
二、國家及社會安定之根源在於家庭,本黨主張在所有民生經濟、社會福利、醫療健康、教育文化等政策內容,將家庭價值置於優先地位。
三、監督各級政府的施政及民代的政見承諾,並提供建言,本黨黨員務必以國家社會人民的福祉為優先。
四、連結愛好和平之團體,以期使共同為國家安定目標努力。
五、參與各級公職人員之選舉,建造跨黨派,維持社會安定力量的政黨。
第二章 黨員
第 五 條 凡年滿16歲,自願服膺本黨黨章之規定,得登記為本黨黨員。黨員入黨由委員會同意後始獲黨員資格。
第 六 條 黨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
第 七 條 黨員有遵守本黨黨章、決議及活動參與之義務。
第 八 條 黨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黨申請退黨。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 九 條 本黨以黨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未召開黨員大會時,以委員會為常務決策機關。當黨員人數超過500人時得選出黨員代表,再召開黨員代表大會,行使黨員大會職權。有關黨員代表名額及選舉辦法,待黨員人數超過500人時,由委員會另訂之。
第 十 條 黨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修訂本黨黨章。
二、選舉委員、評議委員。
三、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四、議決黨員之除名處分。
五、議決財產之處分。
六、議決本黨之解散與合併。
七、議決與黨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
第 十一 條 本黨置委員9至15人、評議委員3至5人,由黨員選舉之。分別成立委員會、評議委員會,任期皆為4年,連選得連任。委員會互推1人為主席,為本黨負責人,主席除第一屆不計入任期外,連選得連任。
第 十二 條 委員會之職權如下:
一、審定黨員之資格。
二、互推1人為主席。
三、受理委員及主席之辭職。
四、聘免工作人員。
五、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六、黨員紀律之處分。
七、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 十三 條 主席對內綜理督導事務,對外代表本黨。
主席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委員1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時,由委員互推1人代理之。
主席出缺時,應於1個月內,由其餘委員互推1人為代理主席,至原主席任期屆滿為止。
第 十四 條 委員會下設中央秘書處,執行委員會之決議。
中央秘書處置執行長1人、副執行長1至2人,由主席提名,經委員會同意後任命之,其任期與主席同。
第 十五 條 評議委員會之職權如下:
一、監察委員會工作之執行。
二、審核年度決算。
三、受理評議委員之辭職。
四、黨章之解釋。
五、黨員對紀律處分之申訴、處理。
六、其他應監察事項。
第 十六 條 委員、評議委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
一、喪失黨員資格者。
二、因故辭職經委員會或評議委員會受理者。
三、受停權處分期間逾任期2分之1者。
工作人員權責及分層負責事項由委員會另定之。
第 十七 條 本黨得設各種委員會、小組或其他內部作業組織,其組織規則經委員會通過後施行,變更時亦同,當有異議時,由主席裁示定奪。
第四章 會議
第 十八 條 黨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主席召集,召集時除緊急事故之臨時會議外應於15日前以書面通知之。
定期會議每年召開1次,臨時會議於委員會認為必要,或經黨員5分之1以上之請求召開之。
本黨辦理法人登記後,臨時會議於委員會認為必要,由主席召集,或經黨員10分之1以上之請求召開之。
第 十九 條 黨員不能親自出席黨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黨員全權代理,每1黨員以代理1人為限,黨員親自出席人數不得低於總數4分之1。
第 二十 條 黨員大會之決議,以黨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下列事項之決議以出席人數3分之2以上同意行之。
一、黨章之訂定與變更。
二、黨員之除名。
三、財產之處分。
四、本黨之解散與合併。
五、其他與黨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
第 二十一 條 委員會及評議委員會定期會議每6個月召開1次,委員會臨時會議於主席認為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評議委員會臨時會議於三位評議委員商討後認為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前項會議召集時除臨時會議外,應於7日前以書面通知,會議之決議,需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第 二十二 條 委員及評議委員應出席會議,委員會及評議委員會不得委託出席。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 二十三 條 本黨經費來源如下:
一、黨費:新台幣1000元,於黨員入黨時繳納。第二年起之每年黨費,每位黨員1000元,以年度計算之,黨費得採現金或匯款之方式繳納。
二、政治獻金。
三、政黨補助金。
第 二十四 條 本黨會計年度以曆年為準,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 二十五 條 本黨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編造下列決算書表,經評議委員會審議後,提黨員大會通過:(一)決算報告書。(二)收支決算表。(三)資產負債表。(四)財產目錄(黨員大會因故未能如期召開者,先提交委員會及評議委員會聯席通過,日後補提追認)。並於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向受理申報機關函報上一會計年度之決算書表。
第六章 附則
第 二十六 條 本黨章未規定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 二十七 條 本黨章經黨員大會通過,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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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股股東人數排行榜(超過7萬人-資料日期 2018-03-09)
#新聞剪報
中鋼條款!零股股東今年起未必能拿股東會紀念品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2018/03/13 18:280
為解決股東會紀念品太夯,引發股東爭搶甚至爆發衝突亂象,金管會今 (13) 日宣布,從今年股東會起,零股股東若親自出席股東會,公司必須發放紀念品,但是,委託出席的零股股東就未必拿得到紀念品了,而是由公司自行訂定發放原則,此條文被市場視為「中鋼條款」。
2017 年最夯的股東會紀念品就是中鋼的黑熊傘,當時造成夜排領取風潮,很多零股股東也去領,黑熊傘被搶破頭,讓部分擁有超過 1 張的股東反而領不到紀念品因此大喊不公平,甚至有小股東為此打架。
金管會指出,中鋼去年低於千股的零股股東人數高達 35 萬 1999 人,占中鋼總股東人數的 32.6%。依照中鋼當時規定,零股股東也可以領紀念品,讓擁有超過一張的股東質疑「若把 1000 股的股票,都變成零股,是不是等於可以拿 1000 個紀念品?」引發不公平的爭議。
金管會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其中將現行「公司對股東會紀念品之發放,應以公平原則辦理」的字眼刪除,即避免上市櫃公司將此字眼解讀為零股股東也應全數發放紀念品,新修訂後,對零股股東委託出席的部分,由各公司自行決定是否發放紀念品。
值得一提的是,這項修正條文在預告期間,共有 300 多項意見,大都是反對零股股東不能領紀念品,但證期局查證這 300 多項意見,內容大同小異,且發表的網址與 IP 都相同,因此決議維持原預告修正案。
金管會強調,今年上市櫃公司應該在股東會開會通知書載明股東領取紀念品發放原則,對於親自出席股東會的股東 (含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不論持股多寡均應發放紀念品;至於委託出席的零股股東,紀念品發放原則由公司自行訂定。
https://news.cnyes.com/news/id/406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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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在教育委員會質詢文化部部長龍應台,林佳龍表示,政府組織改造後,文化部竟多成立了三個專案辦公室,光是辦公室的費用,就要超過3千萬,根本是疊床架屋,巧編名目,浪費民脂民膏,也證明了組織改造的失敗,文化部做不出令人感動的政績,不搞「文化」,反搞「組織膨脹」,文化部將變成「蚊子辦公室的部」,巧編名目之預算應全數刪除!
林佳龍表示,從102年度文化部的預算書可見,組織改造是「改假的」,政府減肥越減越肥,他舉例,為了102年度的新增計畫「黃金文化志工種子計畫」,文化部竟成立「黃金志工專案辦公室」,整個計畫的總經費也才600萬元,但單辦公室就要花250萬元,佔了總經費的42%,不符合比例。其次,「文化創意產業專案辦公室」屬於委辦費,101年度得標廠商改為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決標金額也才1,410萬元,102年度文化部竟編列2,500萬元,顯然浪費。另外,「文化全球佈點專案辦公室」屬任務編組性質,一年1,000萬元,實屬浪費,且對照過去「文化創意產業專案辦公室」1,400萬承辦100億元業務,全球佈局行動方案僅6.5億元,專案辦公室就要1,000萬元,非常不合理。
林佳龍也說,今年9月25日教育委員會做出決議,要求龍部長在1個月內提出公視董事名單,至今已經1個月又一週,在龍應台未提出足額的董監事名單前,將提案凍結公視所有預算;龍應台表示目前仍在徵詢名單當中,也當場承諾,會預計在12月中,召開審查委員會。
林佳龍:公聽會不要變成護航大會 大故宮將成為大災難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在教育委員會質詢故宮院長馮明珠,林佳龍表示,針對即將於11月15日舉行的大故宮公聽會 ,由邀請名單可見是故宮精心設計的護航大會,而且背後有可能就是由前館長周功鑫在主導 ,令人不解的是,邀請名單排在第一位竟然是的陳文茜,令人匪夷所思,林佳龍擔心,大故宮將成為大災難。
林佳龍說,故宮去年委託台大水工實驗所所長同時也是國內土石流研究的專家劉格非,針對大故宮計畫位址研究,而後劉格非也提出,極端氣候下故宮災害潛勢分析報告書,當中顯示,故宮所處位置不理想,在極端氣候發生時 ,大故宮的後側山坡有可能發生土石流 ,土石流將沖毀故宮正館與連結後山的廊橋, 並沖毀庫房與正館後側展覽廳 ,甚至也會發生山崩邊坡整體滑動 ,淹水將高達兩層樓,林佳龍質疑,如此惡劣的地理環境 ,為何還堅持要蓋文創園區呢 ?
林佳龍當場要求,公聽會除了須將劉格非納入名單外,他也將親自出席,監督大故宮計畫,馮明珠也當場允諾,會廣邀專家學者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