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則新聞,一對姐妹出錢供了政府組屋的房貸,房子給了父母,父親過世後,母親在遺屬中註明把房子留給唯一兒子。結果姐妹入禀,但因為姐妹本身嫁人後也擁有自己的政府組屋,法律不允許一個人擁有多過一間政府組屋,所以敗訴。
這讓我想起我已故母親跟自己家的兄弟沒有甚麼聯繫的其中一個原因。
她六七十年前和她妹妹做割橡膠的勞力,所賺的錢給外婆保管,之後外婆用那些錢買地。
三十年前外婆過世的時候,那些地全部是留給男丁。兩個女兒嫁了出去,甚麼地都沒有。(老人家也沒有入禀法院)
那些地到了現在,當然非常的值錢,而且當中一些地給了其中一位男丁後,被發現可以提供建築用的沙,更值錢。估計賣沙可能也能成為一方富豪。這位男丁當年來吉隆坡唸書的時候,就是住在我們家的。
可以理解這是很傳統的華人思想,女兒嫁了出去就是潑了出去的水,妳們是有丈夫照顧的,但自己的男丁以後要照顧自己的媳婦,所以就算女兒們有給房貸地貸車貸,反正妳們都是給了我,我覺得哪個男丁更需要,我就給誰。
這是華人文化的不公平嗎?
不完全是。
古代英國的法律,一個家庭的財產是給大兒子繼承,其中原因就是不要讓上一代的財富分得很稀,特別是那年代都是生很多孩子的。
中國古代的皇帝更不用說了,你不能說把自己的王朝平分給所有的男丁,所以一些立太子的事情要很小心處理。
除了怕立錯,因為太子的權力很大,如果皇帝好像郭鶴年那麼長命,太子登位之日遙遙無期,所以古代有不少太子是會殺父的。就算太子不做這種事情,其他戀權的人,可能也會暗中湧過去未來皇帝那,嘗試影響他。又或者有一些可能會要幹掉所立的太子。
就算現代的富豪,可能也面對這問題。
你是千萬富翁,如果只有一個孩子,他繼承你的遺產後,他也就突然間成為千萬富翁。突然間繼承很大的財富,有時候會衝昏一個人的腦袋。
如果有兩三個孩子,大家就只能成為百萬富翁。
所以我看到一些馬來西亞小富,有百萬身家,他有三個孩子的話,其實所分到的遺產也不會太多。
我們用回這則新聞的故事為原型,如果一個皇帝有兩個女兒當年有幫他打仗,打回了一些土地給皇帝,但皇帝用『不調稀資源』的理由,把兩位公主出生入死的功績無條件奉獻了太子,難道兩位公主要『為了大局』而不要生氣嗎?
那關鍵是『無條件』這三個字。
不要以為親情和資源集中的『大局』可以凌駕人類的競爭本性和公義本性。
資源分配者不可以笨到認為自己是一家之主的身份就可以壓得住孩子的競爭和公義本性,也不要期待人是可以無條件的。
在親情、資源、競爭和公義之間,『條件』是一個最靈活的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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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照顧父母沒有分到遺產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父母對子女的愛是平等的,但難免會有偏心的時候,偷偷寵大哥、大姊或小弟、小妹。當這樣的偏心跟財產扯上關係時,就會變得很複雜。
台灣有個常見的情況:
兒子和女兒在父母晚年時都細心照料他們,輪流看護、煮飯,生病時也都會到醫院去照顧。
爾後,父母安享天年,在兒女處理後事時,發現父母並沒有留下太多遺產。仔細一查,才得知早在父母在世時,就已經先把大部分的不動產、現金都移轉給了其中一個兄弟姊妹,而剩下的遺產都只是零頭。這時候進行分割,由於遺產所剩無幾,其他子女能分配到的遺產就少之又少。
上禮拜的繼承新聞,就是這種經典狀況,母親在生前就把財產贈與給女兒,兒子能分到的財產幾乎等於零,才氣得一狀告上法院。
(前情回顧:https://goo.gl/kPUWDs)
有些繼承人會來找吉律告狀,哭訴父母親太薄情,明明付出一樣的孝心與努力在侍奉,得到的卻只是差別待遇,詢問有沒有辦法能夠幫忙。
民法是有一條規定用來處理這種狀況,不過只有特定幾種狀況能用。
依照民法第1173條規定,若是因為【結婚】、【分居】或【營業】,從被繼承人那邊受贈財產,就要把這筆財產當作是遺產的一部份,而不是由受贈人獨享。
例如,父母親在過世前,為了讓小兒子新婚能夠順利,贈與小兒子100萬現金當作禮物。若父母過世時留有500萬遺產,在最後計算會把這100萬當作是遺產的一部分,來讓所有子女一起分,所以總共就有600萬給所有子女分。
反過來說,如果不是因為結婚、分居或營業的理由而贈與,那麼就會由受贈的小兒子獨吞這100萬,而所有子女最後能分的遺產總額,就只有500萬。
面對這種情況,吉律也覺得很無奈,尤其是傳統觀念重男輕女,這種事情最常發生在女兒身上。然而,法律尊重所有權人,父母想把財產給誰就給誰,並不容任何人置喙,就算你很孝順,也並無法要求法律多分配遺產給你。
這時,頂多也只能試著向受贈的子女請求分擔扶養費,如果父母生前的照顧、醫療支出都是由你負擔,而其他子女都撒手不管的話,這倒是一條可行的途徑。
有些民眾來諮詢時有先自己做功課,提到遺產與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贈與之財產,視為遺產」。不過,這條規定的意思是讓國稅局在計算稅額的時候把贈與出去的財產放進來算,稅額就會比較高,不是讓其他繼承人可以一起分的意思。從這一條來看,反而是讓繼承人能拿到的遺產又更少了。
法律並不是萬靈丹,尤其是碰到親情、倫理道德的時候,在法律看來公平的東西,對人民來說卻是冷酷又無情。生硬的法律,往往觸碰不到最需要溫暖的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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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玲語錄137
驚喜的力量。真正的愛,是陪伴。
人生苦短,愛要及時,遇到對的人,一定要好好把握。
生命中最大的收穫,就是能擁有一直陪伴你的家人朋友或伴侶。
老師有一位12年的忠實客戶,是一位慈祥的老太太,今年75歲。三個月前,他要我替他找律師,要分配遺產。
他說:他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一直都沒有住在一起,一年也沒有見幾次面,除了逢年過節聚一聚。20年來陪伴在他身旁,照顧他的人,是他的乾女兒。
他說:他想把二分之一的財產給乾女兒,另外二分之一再分4份,除給3個小孩,另一份自己生活的費用,當他生命結束走了,剩下的錢就捐出去…..
我好奇地問她,你為什麼堅持這麼做?
他說:(漫漫人生路,我為了孩子拼搏過,當他們大了,就離開了我,越離越遠,我失落過,我哭過,我一個人孤單寂寞時,還好乾女兒的照顧與陪伴,讓我能今天還能這麼健康,所以我覺得,有付出,有努力的人,我更應該好好疼愛她,照顧她,因為,他也付出了時間,金錢,心力。)
律師告訴老太太,你乾女兒一個人,可以分到兩億,你連3個子女,一人才可分5000萬,你不會心疼嗎?
他說:生命無常,錢夠用就好。陪伴對老人家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漫長的歲月,他乾女兒給他的愛及照顧,已經遠遠超過他的子女,太多太多……所以,有付出的人,就應該要有收穫,這也是他乾女兒應該得到的。
老太太自己本身修養很好,很慈悲,很付出,對錢也不會重視,但他重視公平與人品。
當他如釋重負的把遺囑交代完,最近,財神爺又讓她中頭彩。他告訴我(有捨就有得)。當天在場的學員志工,共13位。他又給我們每人10萬元分享她的喜悅。他說:(感謝大家給他機會付出)
一滴水珠,蘊藏著浩瀚的大海。
一個真實故事,孕育著博大的智慧。
我們每個人怦然心動過,我們也黯然神傷過?
我們的人生得到了什麼? 又正在失去什麼?
從旁觀者的角度看,乾女兒為了照顧老太太,犧牲放棄許多自己的時間,但他卻從付出中獲得更多,因為(老太太覺得他是真心付出與陪伴) 每個人的人生都不相同,我們的感悟也各不相同。
人生的真諦在經歷中探尋,人生的價值在經歷中實現。
短暫的生命歷程中,處處留心皆學問,點點滴滴見真知。
生活在這個紛繁的世界,面對緊張的工作,面對微妙的人際關係,我們除了太累以外,更多的感慨就是,這社會、這生活、這人與人之間實在是過於複雜。
有時候,會感覺活在這個世界上,就像走在沙漠中迷失方向一樣迷茫,孤單無助。
讓自己於萬千紅塵中、不停的奔波,勞碌著,疲憊著,為的是一種理想的生活,一種活著的生命質量。真是快樂而痛苦地活著。
大多數的煩惱都是我們自己給的,所以,讓我們要練習讓自己別太複雜!
只要我們的心,簡單得如一泓清水,我們就會沒有很多的煩惱,沒有很多的戒備;我們就不會再勾心鬥角、爾虞我詐;我們就會開心簡單的生活。
心靈的彈性,惟有靠感悟去保持,多點感悟,多點感動,多點感動,多點成功。
簡單的事情,可以讓我們人生懂得許多,讓我們學會用坦誠而簡單的心靈去面對世界。
幸福,不需要任何東西來修飾。
人生是一段精彩的旅程,當我們年輕時,父母養育照顧我們;而到了父母年紀大了,則換成子女們悉心陪伴。
現代人生活忙碌,忙著工作,忙著賺錢,但有的時候,只是為了忙碌而忙碌,你是否曾經想過,自己每天早出晚歸為的是什麼?
把自己累的半死,忙到抽不出一點點時間,為的又是什麼?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會這麼回答:『為了賺錢養家。』
這是個很完美的答案,但卻不一定是個正確答案。
為了給家人過更好的生活,為了讓你們有大房子住,可以享受生活。
人總是不斷地、不斷地追求更好的生活,但,很多人忘了賺錢是為了生活,當賺錢與生活無法取得平衡的時候,犧牲生活往往成了賺錢的唯一途徑。
我曾經聽過很多年長的人對我說過,很後悔自己年輕的時候沒有好好享受人生,很後悔父母在世的時候,沒有好好陪伴他們;
但很矛盾的是,我聽過更多年長的人對年輕人說,
你要努力賺錢,趁年輕好好拼一下,多賺點錢,將來才有好日子過;很諷刺的,人們總是要到來不及的時候,才懂得後悔,
正所謂,不見棺材不掉淚。
漸漸的,我們也忘了能與父母相處的時間,越來越少。
當我們老了以後,我想,你一定也會後悔,
自己在年輕的時候,為什麼不能多花一點時間陪伴在父母身邊,
當我們老了以後,我想,你才會懂得,陪伴,永遠大過於物質的享受;
當我們老了以後,我想,你一定會回想起父母來電時總會提到的那一句話:『什麼時候要回家阿?』
當我們老了以後,我想,你一定會後悔你曾經說過的那一句話:
『最近工作很忙,改天有空再回去。』
我希望當你們在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你們還來得及去關心你的父母與你身邊最重要的人,
當你年老的時候,你會很驕傲的說,自己在年輕的時候,給了父母與深重要最的人,最多的陪伴。
女兒照顧父母沒有分到遺產 在 康健雜誌- 【娘家怕妳回去分財產?應先釐清這段「三角關係 ... 的必吃
這是為舅媽家的例子,小女兒會讀書,讀到大學畢業當老師,父母生病不見人,也沒有照顧,等父母死後要出來分財產,搞得兄妹感情分裂,哥哥們為她出錢出力讓她讀書,以前 ... ... <看更多>
女兒照顧父母沒有分到遺產 在 嫁出去的女兒可以分財產嗎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星星公主 的必吃
父母 親病了,女兒會因沒分到財產,就置身事外?能夠繼承財產的兒子與媳婦真能如父母親想像的照顧 ...立法院-民法繼承篇修正-父母遺產在2000萬元以下,出嫁的女兒無法. ... <看更多>
女兒照顧父母沒有分到遺產 在 Re: [閒聊] 基於傳統分配遺產給男性較多到底錯在哪? 的必吃
回應標題
我認為最錯的,就是原PO先預設了全臺灣的男人都好有責任心
有能力,也願意一肩扛起全部照顧父母、手足的重任
沒錯,我完全同意權利和義務是相對的
所以法律規定不分性別,都有扶養直系血親尊親屬的義務
相對的,不分性別,也都有繼承遺產的權利
如果覺得讓女性也能繼承遺產的法律不公平
那請一併支持免除女性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的扶養義務
(我個人是反對啦,畢竟我從不覺得照顧父母是我兄弟一個人的責任)
若要談合理性
確實,誰出力最多,就該拿大頭是對的
如果說今天女兒長大後,不用負擔任何照顧父母的義務
不需要為家庭有任何付出,家裡兄弟快餓死了她不管也不違法
並且全臺灣的男人都像原PO所說的那樣有能力、有責任感
讓姊妹們完全不需付出任何時間金錢,去照顧父母、資助原生家庭
那我100%支持修法遺產可以全部由男性繼承
只是如果這個論點再更極端一點
可能要探討一下,既然傳統上大部分媳婦才是那個照顧父母、幫夫家傳宗接代的人
(不然兒子是要怎樣自己生?)
那麼媳婦也該有繼承權才是,不是嗎?
總之,我的想法是要嘛就全部傳統,要嘛就全部現代
不管哪個性別,都別只挑對自己有利的
談奉養父母時各種裝死、推卸責任,分財產時又全部都冒出來
我工作上經常會接觸到無生活自理能力但又小有積蓄的老人
有那種生七個女兒一個兒子,卻只有兒子願意付出時間精力金錢照顧老人家
女兒平時不聞不問,偏偏等老人家死後,才跳出來說也要分遺產(當然這是後來才知道的)
也看過老人家生活明明全靠女兒女婿照顧
卻一心仍想著要把遺產留給活到60歲,一輩子都沒好好工作過也沒成家的廢物兒子
另外還有一個比較特殊,是父母想把錢留給願意照顧智障手足的子女
結果長子和長女在那爭該由誰照顧智障弟弟
我就不說性別了
反正一個從十幾年前就默默照顧弟弟,甚至為此拖到四五十歲仍沒結婚(不想拖累另一半)
一個只會用嘴巴說自己年紀最大,有責任照顧弟弟,實際上並無作為
況且,不是只有不同性別之間會有爭議
之前同樣看過六個子女分成兩派在那爭遺產的
我對其中五個沒什麼太大意見
但最後一個先前失蹤超過20年,老人家臨死前心心念念,就想見他最後一面
他依然死不出現,出殯時也不見人影
等其他五人開始打遺產官司時,這人才忽然冒出來也要分一杯羹,不要臉至極
總之,拿個案來當作支持或反對遺產可以全部都留給兒子,並沒有任何意義
因為社會上的人百百種,家庭境況各有不同,根本不是可以粗暴的用性別去區分的
我支持以對父母的扶養及對家庭貢獻,來分配遺產
今天如果男性確實負擔更多責任義務,那大部分,甚至全部分給男性,我認為很合理
但那是因為他付出的多,而不是因為「他是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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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218.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1893466.A.0D3.html
呃,養大兒子難道就沒有成本嗎?
就因為養大兒女都有成本,所以就姑且當立足點一樣,暫不予討論
不然這就得要繼續探討父母給兒女的成長資源是否一致的問題了
至少我父母當年給我兄弟的資源比給我的多了不少
不過那也沒什麼,我也希望我兄弟未來能過得好一點
我最近正好遇到一個,那位太太一直碎念丈夫姊妹怎麼可以去幫掃墓?
既然已經出嫁都是夫家的人了,跟原生家庭沒有半毛錢關係
她認為這些菇類不該分遺產也不能去拜父母
不過據我所知,父母還在世時,其實女兒女婿也有幫忙照顧
不知她那時有沒有跳出來說那是她丈夫的責任,菇類不用插手....
付出的勞力確實難以量化,但金錢的支出可以
此部分請洽專業人士處理
因為現在是在討論性別對扶養父母的差異性,不想開花所以暫且不論
況且在原PO設定的傳統框架下,女兒對父母是沒有扶養義務的
她該扶養的對象是公婆,該照顧的是婆家的家族
甚至太常拿東西回娘家,還會被婆家瞧不起
要是能夠奉養父母,得要跪謝夫家開明
※ 編輯: snowtoya (114.32.218.174), 04/11/2017 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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