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好發的冬季來臨,千萬別輕忽!】
老人家如果突然「嗜睡」,千萬別以為反正是老人家,就讓他們多休息、一直睡下去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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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 智 老人 一直睡 在 黃浩銘 Raphael Wong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說得很詳盡很好!
簡單來說,抗辯的人們,主要就是爭議「民事藐視法庭」和「刑事藐視法庭」的分別,以目前法官所訂的「刑事藐視法庭」門檻實在太低,並不妥當(舉例說,目前控方只要證明你有逗留在禁制令現場即可定罪,但我方則認為要有阻礙執達吏或其他代理人執法的毫無合理疑點證據才足以定罪)。
雖然我已經在上訴庭敗訴,陳慶偉法官的判辭獲得確認,但我尚可上訴至終審法院,因此一切還未定案,拭目以待。
但如果不清楚案情,法律的爭議又不清楚,就隨便說人家抗辯是「敢做唔敢認」,不是「無畏無懼」,只顯得智力低下,膚淺非常。很簡單來說,認罪的結果就是緩刑,不認罪的結果可能也是緩刑,但也可能是監禁,正如我被監禁四個半月一樣。因此,指摘別人「敢做不認」的時候,先搞清楚所有事實。
加油,蕭雲 及一眾刑藐案戰友!
【關於朝雲案中的「抗爭者」之辯】
見到有人話係「政治逼害」,但同時又有人話係「敢做唔敢認」,Er,點樣樣呢。簡單補充我自旁聽案件所知的一些細節,供大家參考再判斷。有點複雜,我知自己1999,我盡量有條理地講。
首先我們知道朝雲不是一個記者、也不是一個公民記者(至少在這一單案裏,沒有採用這樣的辯護立場) ─ 而在旺角暴動案件中,是有自稱「公民記者」身份的被告成功脫罪的。
因為朝雲沒有採取「公民記者」的辯護,在這件案中,他不認罪的理由是:民事的「藐視法庭」與刑事藐視法庭在法律上有分別,而違反禁制令只屬前者,其行為的嚴重程度不足以構成刑事藐視法庭;案發當日蕭僅是有自制地履行拍照職責,沒有參與示威及任何與「紀實攝影師」(documentary photographer)不符的行為,不構成妨礙執行禁制令,不構成刑視藐視法庭。
(BTW, 控方話朝雲被捕有掙扎,單一證據是一名警員的供詞,但雖然該警員繪形繪聲話朝雲被捕前又捹又撥咁掙扎,但啲片就影到佢根本冇份拉朝雲,而朝雲被差佬一嘢扯落地、拖行同抬起期間,一直雙手舉住部相機……法官老爺們成日都話差佬口供好可信架 <3 )
但裁定「刑事藐視法庭」此罪的罪成與否,毋須考慮被告的動機 ── 也就是說,在執達吏執行禁制令之時,不論你是基於甚麼原因,只要你實際上是不顧執達吏呼籲長時間留在原地,你就是阻礙執達吏清場、就是違反法庭頒佈的禁制令,就是犯法。(*判辭原文見註)
我這樣演繹:不論你是去抗議、去影相、路過畀人塞住走唔到都好,只要聽到陳曼琪叫你走而你冇走,就是刑事藐視法庭。「聽到陳曼琪叫你走但你冇走」這件事是一個事實,根本就無可抗辯;唯一可能的抗辯是,你不是故意留在那裏,或你聽不到陳曼琪的警告。
(辯方指民事與刑事藐視法庭有別、蕭的行為嚴重性不構成刑藐、執達吏權限僅為清除「障礙物」等,陳官一概不同意。)
但其實,否認自己干犯「刑事藐視法庭」有很多正當的理由。譬如你認為當初高院接納潮聯的申請頒出禁制令,本身就是不義;譬如你認為律政司不敢告人非法集結,梗係要借「刑事藐視法庭」的刀,塑造示威者與法庭的假對立;譬如你當日的確係唔撚想聽陳曼琪話離開現場,但你內心從來沒有一秒鐘不尊重過法庭;譬如你覺得這份「禁制令」本身就是要去抗議、去反對的東西……下刪三百個正當理由。
但在「刑事藐視法庭」控罪下,這一切都沒有關係,因此也不構成不認罪的理由;這件案要爭拗的,是被告有沒有阻礙執達吏執行法庭頒布的禁制令,而不是禁制令本身的正當性或陳曼琪的正當性。而旁聽過庭審的都知道,只要一講與「案情」或「本案」無關的事,哪怕只是一個字,法官都會九秒九秒勒令你收嗲(余若海除外,好似係)。
我不知道朝雲究竟為甚麼不願意認罪(這一點等他自己說吧),但在此案中唯一的不會被法官打斷並視為「與本案無關」的可能理由,好像就是你不是故意留在那裏,其他講咩都冇用。
這樣的重點錯置何其可怖。難道當日在場的人,連「我沒有藐視法庭但我不會走」這點自由都沒有嗎?沒有,法庭會直接判你藐視法庭。
法庭劇看太多,公民黨的口號聽過太多遍,我們總想像法庭是伸張公義之地,幻想義人即使難逃牢獄,仍然可以在庭上磊落朗朗地陳詞,述說心中所相信的公義;但我懷疑,這是只有戴耀廷教授那種級數的法律人,才有 privilege 做得到的事。
其實朝雲真心不是這單案裏最慘的人。案件的另一被告是一位十幾歲起一直在街頭露宿(你沒看錯,是「一直」),小學都未讀完,嘢都聽唔清楚的阿伯。他說自己作為露宿者,佔旺時一直睡在匯豐對出;案發當日,亞皆老街人頭湧湧,警察又封晒路,佢想返自己個竇但啲人逼住晒佢行唔到返去,然後就畀差佬拉咗。
而控方拿出的影像證據是,他曾經長時間企在警察的防線前食包,他曾經幫手搬走(係搬走!)卡板,以及,他曾經有幾十分鐘,一直扶著一支「我要真普選」的大旗。
究竟這位露宿阿伯是不是真的只是想返自己個竇瞓覺,還是在示威抗議刻意違反禁制令,我唔識判斷,我諗控方與法官其實也唔care。我只記得,當日控方律師與陳慶偉法官青天大老爺,在高院莊嚴的法庭之內,用戲謔的口吻盤一個穿著露宿用殘破大褸的弱聽老人;阿伯的代表律師嘗試向阿伯釐清案情,阿伯話自己聽唔清楚,陳官立即打斷律師,笑著訓斥「你使乜問佢同唔同意唧?你幫佢講咪得囉」。
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原來法官可以因為被告講嘢慢少少,就唔畀被告講嘢。原來法治就是用公我贏字你輸的艱澀言詞去欺凌弱勢,連律師想幫都唔撚畀。
我覺得,只要旁聽過佔領/旺角相關的庭審一次,哪怕只是一次,你都很難再相信法治、相信法律不是壓迫, or worse, 玩笑。法庭不要聽你的信念,它只在乎你識唔識得玩貴族式的文字遊戲來甩身,而大部份時候,它其實會直接唔畀你講嘢 / 令你講唔到嘢。
回到朝雲的 Case: 我們對惡法的想像也許很直觀,既是惡法,那就直面之,憑良心抗辯 —— 而原來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在一場不問因由,只問「你有冇聽陳曼琪話離場」這點客觀事情的審判中,認罪的人不會被給予說話的機會(除了向法官求情),不認罪的人,也無法在抗辯中,直述自己為甚麼抗命。
* * *
其實「記錄者」這條line未必是冇得打,但這條line放在朝雲身上,就幾乎完全冇撚得打。
控方其中一項最有力的證據,是朝雲在11月25日在亞皆老街被捕關入臭格,兩日後獲釋的一段FACEBOOK 發言,當中一句:「對不起,我總是判斷錯誤:要麼力免被捕,盡記錄者的責任拍到最後;既已被捕,就應該盡抗爭者的責任坐到最後……」
以及同一個POST的留言:「我不是記者,是一個負責影相的抗爭者.我從來都是這樣向警察說的.當日被捕前,我亦先向他們清楚交代身份.我一直婉拒各媒體贈記者證,就是避免以記者的身份保身。」
控方與法庭的意思就是,你說自己在場只是記錄,那你怎麼解釋這段文字,怎麼解釋這個以「抗爭者」自居的自己?
究竟「一個負責影相的抗爭者」這句朝雲自己寫的statement可以點兜?
朝雲沒有作供(結巴、1999、講唔到完整句子、一嬲起上嚟就鳩駁、每三句推翻自己一次的口才,怎麼會有人敢放佢出去作供,三秒就畀控方隊死),辯方傳召過一個證人,就是Jimmy Lam ── 他特登翻箱倒櫃找到了四年前11月25日穿過的Tee同帽,即使其實件衫已經唔太著得落。這是一種在法庭上其實沒有意義的表態:我就是差佬啲證據片入面拍到的那個人,跟朝雲一樣拿著相機的人。
Jimmy 的供詞大意是:很多攝影師都會到現場紀錄公民運動,這是攝影師作為攝影師的抗爭方式;抗爭不一定是去衝擊、去抗議,電影、音樂都可以是抗爭 ── 而以真實的記錄抗衡主流傳媒記述的扭曲,就是攝影師的抗爭。
辯方陳詞則花了好些篇幅討論「紀錄者」同「記者」有咩異同,「抗爭者」應該譯做defender定activist定protester定demonstrator又講咗一大輪:透過照片去揭示佔領實際情況來對抗不公義,也是抗爭者的一種,不等於有參與示威行為(藍註:not that I agree with this, just quoting)。
對此,陳官完全不信納,判辭基本上在說,朝雲 fb comment裏那句「要麼力免被捕,盡記錄者的責任拍到最後;既已被捕,就應該盡抗爭者的責任坐到最後」,這樣的立場也太容易吹了吧(an assertion too convenient to make)。
庭上,當潘大狀就「抗爭」一詞陳述時,陳官打斷了他,以一種饒有興味食硬你的笑容說,仲有咩好講?你當事人都唔出嚟作供,要人哋(望了望Jimmy)幫佢講啊!
我心諗,你覺得自視既為紀錄者亦為抗爭者是一句借口?這樣叫做推Jimmy出來頂?seriously? how pathetic. 那一長串「究竟朝雲係咪公民記者」的永續辯論,佢哋兩個之間的肝膽相照,你怎麼可能懂。然而我又理解:除了本身認識朝雲的人,這些講法真的很難講得通。
大概在陳慶偉的視角,這是一個沒有任何邏輯漏洞的合理判斷。那些說「敢做唔敢認」的指控,我也明白。
在法律的遊戲面前,我們認識的朝雲/蕭雲/蕭雲龍是一個甚麼樣的人,一個多麼有integrity的人,根本無關宏旨;信念、勇氣、品格、尊嚴、所為、一切一切,在「刑事藐視法庭」這條罪面前,「朝雲」與任何人都沒有分別,因為動機根本毫不重要。
我並沒有為定罪而惱怒,經過1126佔旺案,我們都知道那是必然;但我無法接受,因為法律框限,一個抗爭者無法直陳自己的信念(官:「收嗲啦,與本案無關啊」)。
這樣對一個個體存在的消解,簡直違反人性,卻是以我們所奉仰的「法治」之名。
打了這麼多千字,到頭來還是發現除了鳩叫「撐朝雲」,我根本沒有任何有理有節的話可說。法律是如此無可辯駁,一思考就陷入無可逃脫的絕對的無論點都係佢贏的政治正確陷阱 ── 去脈絡的一句「撐朝雲」,何嘗不是因為無法抗衡這份絕望的一種失語?
庭審完結之後我去謝謝潘大狀,我說,辯方的打法真聰明;不是耍小聰明的聰明,而是在一個nearly impossible 的情況下,仍能derive出一套理直氣壯的argument,真不容易。
潘大狀好像不明白我在說甚麼,這樣的辯法於他似乎只是理所當然。箇中意味,大家自行體會。
* * *
也許很多人都已經不記得控方如獲至寶的那篇文章,但我一直記得,因為文中朝雲記述:被關在長沙灣臭格裏的佔旺抗爭者們,跨格大合唱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我心諗,屌,有冇咁撚浮誇。當年的《破折號》用那篇文做了金句圖,圖是劉仁顯做的,圖上的金句是我揀的(我一直很擅長這種煽情的勾當),有成800幾個SHARE,無數人share caption話自己睇完爆喊。
因為其實,2014年末那幾個月,我們全部人都真係咁撚浮誇。四年了,如果「爆喊」過的人都還記得當日自己看著這篇「關鍵罪證」為何會爆喊,都還關心那個寫字人的命運,你說該有多好。
其實陳慶偉未審完就有判決,佢喺庭上寸辯方寸得咁得意洋洋,一早落晒判斷。六月的庭審,幾千字判詞都要拖撚足兩個月,拖撚到我學都開埋都未判刑,法官是咪攞正牌逗糧hea做的?如此慵懶,如此傲慢。我永遠記得佢恥笑潘大狀「你個當事人都唔自己作供,要人哋幫佢講啊!」嗰個樣。
而我只想問一句,在一個沒有任何可能憑真實信念、只能憑法律技巧取勝的制度之下,請問高高在上的尊貴官老爺陳慶偉,有甚麼資格去judge朝雲這個人?
* * *
註:判辭相關段落
陳官判詞第19段援引上訴庭對黃浩銘1126佔旺案的判決:...for such a criminal contempt, it was sufficient to prove as mens reas that the party intended to do the acts which constituted the actus reus of the contempt; no specific intent to interfere with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was required.
第27段援引高院法院周家明on 1126佔旺案:the presence of individual protestor also lent support to other fellow protestors and as is common in mass protests, fellow protestors banded together to fight for their beliefs. The presence of Mr Siew with a large crowd in clear defiance of the Injunction Order made the job of the Plaintiff’s agents, the bailiffs and the police officers in clearing all the barricades and obstructions substantially more difficult.
第28段:After the police’s warning, Mr Siew’s continued presence in the Area was a clear intention of him flouting the Injunction Order. His presence was not only inherently likely to, but factually calculated to, delay if not to frustrate, the bailiffs and the Plaintiff’s agents’ efforts. In my view, his conducts amounted to a serious interference with the du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Having considered all the circumstances, I am satisfied beyond doubt that Mr Siew is guilty of criminal contempt.
失 智 老人 一直睡 在 Amykaku 愛咪碎碎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文長,可是六七年級的你都該看看
https://www.facebook.com/whatevenyou/posts/10201758233701950
【我是七年級,我是公民】
到第五波的鎮暴驅離,我終於按下遙控器的電源鍵
天已經微微亮了,我正要蓋起棉被,躺進黑暗中好好地睡一覺
側著一邊,把自己縮起來,就像我們這幾年一樣
不看不聽不說,一直睡得很安穩,
只要不看不聽不說。
我們差不多是在解除戒嚴前後那四五年出生
小學時的班級座號可以排到55號
老師拿著木條,每天八點檢查手帕衛生紙
我們差不多是在蔣中正生日可以放假的年代出生
那是一個寫作文有SOP結尾的年代
只要寫到「勿忘對岸」「解救同胞」等關鍵字就有不錯的作文分數
我們差不多是有鄉音的老師們的最後一屆學生
老師上課的時候會談金門砲兵,講到南京大屠殺會哭
我們也就跟著哭
我們差不多是在舊思維崩解,新思想尚未完備的年代出生
經濟已經起飛,鉛筆盒按一個鍵就會發射
所有的社會都瀰漫著開始奔跑的氛圍
我們差不多在民主正在發芽的時候出生
小學老師以自己也說不熟練的口條告訴我們怎麼民主的開班會
要有人提議、有人附議、有人反對請提出理由
最後同班同學投票決議
我們的小腦袋搖搖晃晃,嘻笑著提著自己當時偷偷愛上的女生號碼
因為這樣就可以在每堂課老師進教室前看到她,站在講台上
我們故意調皮搗蛋,看她手足無措
等老師進來,再被狠狠的海K一頓
國中時候民進黨是一個正火熱的詞
那時候的政治明星留著一頭像大雄班導師的旁分油頭髮
我們看他在立法院質詢,簡直帥斃了
他經常用幾句話把國民黨扁到說不出話,現在知道打臉的始祖是他
所以他爸爸有先見之明,將他取名叫陳水扁
什麼黨外運動、美麗島事件都已經是你高中以後才真正明白的事了
那時候你只以身為扁迷自豪
身邊許多人都有一頂綠色的扁帽
我們看著他在參選台北市長的時候
有拉門的霧霧電視不時還有雜訊,但我們聽得很清楚
他怎麼用幾句話就堵住黃大洲跟趙少康,我們覺得他帥斃了
因為陳水扁參加了學校沒有人要參加的辯論社
因為陳水扁下定決心要考上法律系
我們上了高中
常常被說很幸福,因為是廢除體罰的一代,是廢除聯考的一代
我們已經沒有聯考,但我們是學測和指考剛開始的白老鼠
我們已經沒有體罰,開始有人說我們抗壓性不足像草莓族
我們已經擁有手機,那時候拿OKWAP是一件好嘻哈的事
我們已經敲打鍵盤,
在DOS系統瘋狂按著上下左右鍵和春麗玩著快打旋風
我們懂了一些歷史,知道國民黨和共產黨是怎麼一回事
我們聽南京大屠殺的故事不再會哭
高三讀三民主義的時候,會想到一些黨外的人物
陳水扁還是最夯的政治明星
他不負眾望選上台北市長
你看著他掃黃,盪黑,你看著他降低公家機關櫃台高度
他的支持率好高,你以為他連任台北市長是肯定的了
但是他沒有
就像我們終究沒有考上法律系一樣
他落選的那一夜好多人哭了:
「對於進步團隊的無情,是偉大城市的象徵」
我們終於上了大學
我們玩社團,我們課翹很兇,我們活在有史以來最自由的時代
我們有了投票權,那年國民黨內部分裂,陳水扁當上了總統
我們在生命中用自己的選票權參與了政黨輪替
驕傲極了
那天晚上凱達格蘭大道第一次開了夜市
電視出現了藍綠兩種顏色
從今以後所有願意關心時事的人開始被分為兩個對立的方向
還曾經為了這件事,在宿舍後門跟大學時期的男女朋友大吵一架
陳水扁開雪隧,建高鐵,被稱為拿人民的納稅錢好大喜功
他在國會被國民黨多數綁架
他要拚總統的第二個任期了
我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319槍擊案的真相是什麼
些微票數的差距讓凱達格蘭大道又開了第二次夜市
說不上來到底怎麼了
但整個社會的速度慢了下來,瀰漫著一種不安的氣氛
陳水扁終於在第六年成為走不動的跛腳總統
他拿的拐杖,是深綠色的拐杖
紅衫軍在凱達格蘭大道住了下來
這一年我們是大四或大五或不幸的碩一了
發現自己沒什麼謀生能力,未來霧茫茫一切不明
少年時期走過來的熱情和信仰一夕崩解:
「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
海外的帳戶被一條條的翻了出來
我們看著當年自己滿注熱情投下的那一票
那個人化成一幅新聞畫面,雙手上銬,高高舉起
我們找到了一個還可以的工作
我們沒有時間也沒有力氣關心這些事了
當初那個高談闊論的少年,變成社會的一個小螺絲釘
我們後悔自己年輕時的熱情
所有當時和我們持相反意見的朋友都訕訕的看著我們笑
我們不是被陳水扁打臉
是被曾經這麼信仰政黨輪替、民主法治的自己打了一把臉
我們丟掉NOKIA3310,不去想太堅硬的事情
用一個月的薪水買了第一隻智慧型手機
第一個下載的app軟體是批踢踢
發現學弟妹們看到你滑著黑色的頁面時居然面無表情
發現講些五樓的梗時只剩自己在笑
精靈之城登入人數銳減的那一年,我們開通了自己的FB
在個人頁面關於政黨的詢問,想了很久,按了略過
從此以後不太看政治新聞,每次選舉就說自己住在中壢
國民黨在2008年總統大選沒有意外地打了一場漂亮的勝仗
選票裡面有好多曾經的2000少年傷心的淚水
你對那個人沒什麼印象,只記得他愛慢跑,穿泳褲
出現的時候一定搭配著無數女性的高聲尖叫
我們工作了幾年,有了一點積蓄
但是草莓族這個稱號還是跟著你
你不明白小時候看大人買房子車子怎麼這麼容易
這幾年是存了一點錢
我們卻連到提款機提款時,都不敢多看剩餘金額一眼
這幾年的興趣是用iphone尋找最近的咖啡店
用各種角度把自己的一個下午打卡上傳
MSN宣布結束了那一天,發現自己早已經兩個月沒有登入了
我們早已改用FB記錄所有的小‧確‧幸
無名宣布停用的那一天
我們曾經以為可以把年少的自己永遠存放在無名
有一天終究會回頭去看看痴狂的自己
卻發現這兩年,我們的生活只Line和FB
我們終於沒有備份到無名的網誌和照片
心想這樣也好
我們越來越安靜
認份工作,也不求大幅度加薪
我們差不多是25歲到35歲的七年級
做過一些對於人生的夢,想像過會在28歲的年紀步入禮堂
30歲以前存到人生的第一桶金
偶爾請個特休出國放鬆心情
過年過節有餘力買精品送給父母親
這是我們曾經想像過的二十多歲的青年時期
但事實上是
28歲時發現所謂真愛和財力證明成正比
30歲了第一桶金往往出現在早晨七點鐘的馬桶裡
過年過節咬著牙在紅包裡塞進僅存的現金
上一次出國不確定是到金門還是蘭嶼
所以當我們在18號晚間打開電視
發現一群學生入侵了立法院
為了一個大概聽過,卻從沒有深入去探悉的服貿議題
我們輕輕地笑了一下,沒有發出聲音
〈這幾年我們習慣不太發出聲音〉
想著這陣子又有個晚間八點的政論性節目又有新的話題
19號的新聞畫面,是雞排妹爬上立法院
柯P上台發言,黃國昌老師到現場聲援
但這些都不是重點,我們看到一個刺目的新聞畫面
是一個桌子上排滿了名片,底下跑馬燈描述
這是張慶忠立法委員抽屜裡翻出來的東西
滿滿是中國高官的名片
我們第一件事情,是立刻登入批踢踢
跳過圓仔、黑人陳建州、鼎王打八折的新聞
直接從推文五十以上的文章看起
我們用研讀Paper的方式看過了懶人包、郝明義、鄭秀玲
忽然,我們看懂了這件事情的嚴重性
一直到星期日下午以前
我們其實抱持著參加園遊會一樣的心態
我們到現場,PO了幾張照片上傳到FB
和洪仲丘事件一樣,我們排排坐好在柏油路上
唱著歌,吃著便利超商的微波食品,身旁有一些經過時間篩選的朋友
我們想,這是我表達關心這件事的方式
我們溫和,理性,我們非常有禮貌的向陌生的朋友問好
因為怕清大校長擔心
捫心自問,我們其實隱隱約約知道這件事情最後的走向
但我們不提,也不會和身旁的好友們談太嚴肅的話題
自從藍綠惡鬥以後,
我們只敢嘻嘻哈哈地說正妹的大便也是粉紅色的這類北爛話
自從藍綠惡鬥以後,
我們只敢在JOKE版上絞盡腦汁參加馬Bumbler的徵文大賽
自從藍綠惡鬥以後,
我們只敢在推文裡問吾慾升為什麼沒有找我們play one
我們不談太嚴肅的話題,一個不小心,就陷入立場糾紛、意識形態
就陷入藍綠惡鬥裡
23日晚間七點,學生們衝進去行政院
起風了,所有FB、八卦版,所有熟知的資訊管道開始搖擺
我們忽然不敢在個人動態發表自己的意見
我們忽然不敢說話,我們又熟練的安靜下來
儘管我們心裡隱隱約約知道,他們為什麼會這麼做
儘管我們心裡隱隱約約知道,這件事一定會發生,也應該要發生
甚至,還太晚發生了
我不知道你那一晚有沒有睡著?
直到凌晨五點,水車進場,水柱衝了下來,
我也把棉被蓋了起來,逼自己闔眼。
我以為我現在已經身在一個自由的年代
因為我看過真正的暴民
我看過陳水扁時期的深綠人士,他們拿著整箱的雞蛋,蛋洗行政院
看過計程車隊在競選的造勢場合繞著街區一圈一圈猛按喇叭示威
看過上了年紀的老人們穿著喪衣,在內政部前撒著冥紙,拉起紅字白布條
── 這些大多是低階的工人、勞工、農民
我看過連宋時期的深藍人士,他們拿著汽油彈,出現在紅衫軍的集會
看過邱毅開著衝鋒車,慘遭撕髮迫害
看過拿著鴨嘴油剪,手持鐵條,推倒拒馬,互丟石塊,攻擊採訪車
── 這些大多是中階以上的白領,有人住在天母、大安區
但我看到23號新聞中的學生,
舉高雙手,大喊「不要打人,不要打人」「和平和平,和平和平」
他們手無寸鐵,沒有任何作為武器的工具
他們懷裡揣著筆電,口袋裡放著智慧型手機
唯一稱得上武器的工具,是手中的原文書裡,那密密麻麻的文字
他們筆記著所有學術殿堂中一代代傳承下來的知識
他們試圖在部落格、網路、BBS上以筆為戈
攻伐一座以權利傲慢興築的危城
但始終沒有人注意他們
他們只好用最原始的手段,讓自己成為行動上粗暴的人民
儘管他們知道,真正的暴民是那些拒絕思考的人
真正的暴民是那些不願溝通的人
真正的暴民是那些以一己之私裁一國之大事的人
真正的暴民是外表看不出來的
在內心裡,在腦袋裡,
殘暴的主宰所有自由思維,在自己的內在成為暴君
真正的暴民是文明的外衣,在思想上粗暴地反覆用溫柔的話語強姦你
但他們沒有時間解釋這麼多了
如果不衝進去,
會像多少次立法院、行政院、經濟部、勞委會前靜坐抗議的民眾
最後成為台北市景中,一道瞥目即逝的短暫風景
這一晚我發現我不再年輕
我熬夜,我震撼,我感覺自己的內在的某一個部分受了傷
隔天早上起床,我依然能夠梳洗,
笑笑地聽同事說著小孩、團購的小確幸話題
我們這一代聽過不少悲慘的事情
鄭南榕自焚、林義雄被滅門,陳文成被自殺、吳淑珍車禍半身不遂
陳菊被關了好幾年,施明德22歲起被刑求至滿口假牙
我們不陌生許信良、黃信介的過去
我們其中的有些人甚至認為,台灣的國父是史明
我們痛恨國民黨時期的傲慢
但更痛心民進黨時期的淪落
多少過去的民主鬥士,在轉身之後,成為了另一道權力高牆的版築工
所以我們不看不聽不說
以為這樣就可以讓自己過得舒服一些
直到我們發現,國家大事變成圓仔三個月大又便秘,
霜淇淋打卡了沒,哪裡還有雷神巧克力
塑化劑、毒澱粉、毒醬油,混摻米、假橄欖油、
含鈉奶粉、黑心油、紙餐盒、非中藥鍋底
這些食安問題,兩個禮拜後就會從主播的嘴裡消失
讓我們持續關注下午茶吃到飽,龍蝦吃到飽,夜市小吃吃到飽
我們被快速而無品質的新聞餵養,逐漸被馴服
手機打開就看見最新的生活消息
總統的表達能力只剩下十六個字,每年元旦文告都在拚經濟
我們以為人生就這樣了
存一些錢,有一台車,住一個家,身旁有一個人
不敢生小孩了,因為我們自己就是不想長大的小孩
我們在25歲到35歲這個區間,他們叫我們草莓族,我們是七年級
我們不再年輕,我們已經是這個社會的中堅分子
有些人說我們是青年
但我們很安靜,我們不看不聽不說
我們享受過最完整的自由和美夢,出了社會之後發現一切皆空
我們期待過自己青年時期能成功,出了社會之後發現很多人老而不休
直到看見學運裡的領導者,才發現原來青春從未消逝,只是遷徙
我們看著他們的臉龐,拿著麥克風的手還會顫抖
我們驚訝的發現,這是新一代的政治運動
他們不煽情,不發出叭叭叭的噪音
他們不悲情,說起自己的想法會發抖但是有條有理
他們不濫情,不是因為自己親身遭遇了事件才站出來
他們的關心放在別人的痛苦上
他們看見的是一個不認識的洪仲丘
看見的是服貿過後台灣似乎可預見的政治傾斜的未來
他們不是因為小我才關注政治,他們是從小我中看見大我的層次
所以挺身而出,逼著政府從小我的事件出發,改善大我的體制
他們的年代沒有讀過三民主義,但是他們正在親身實踐主權在民
這是一個新的時代了
我們已經進入青年時期,我們卻幫不上任何忙,我們是失落的七年級
我是一個高中老師
我從思想正確的年代開始接受教育
我經歷過民主思潮、民粹至上、民意運動、政黨輪替
我準時投票,偶爾關心國家大事,不做違法的勾當
我以為,我在做民主的事。
但現實並非如此。
我的選票往往被不夠好的選項綁架,在兩個蘋果一樣爛的狀態下,
我只能盲目的投下並非最能代表自己心中意志的選票。
我從新聞中關心國家大事,
但是我們國家的新聞卻在金錢的魔戒中,被慢慢收編。
我所關心的國家大事,是別人幫我選擇過的國家大事,
而他們淘選的標準往往與我不同,但我卻顢頇不知。
我不做違法的勾當,準時繳納稅金,偶爾遲繳停車費,
我以一種天真的相信,
這些稅金終會來到國家最需要建設的地方,
社會最需要幫助的人民身上。
我卻從來沒有認真監督立法院是否有做到修法、審議
馬英九宣布陸生來台一個月享有補助一萬,我們的學生還在助學貸款
我木然的心抽痛了一下,轉過身告訴我的學生,趕快念書不要鬼混
每年時間到,乖乖地繳納新增的補充保費,
逆來順受的接受油電雙漲的令言。
我不做違法的勾當,我卻天天看著違法的情事在我眼前發生。
我選擇漠視。
19號晚間高雄美麗島捷運站裡,學生發動了靜坐和北部的立院相呼應
我洗了澡,帶著眼鏡、口罩,坐了一個小時後,默默離去
雲林的阿公知道了這件事,周末回家嚴肅地叫了我到客廳
用蒼老口音的台語告訴我:
他十三歲時228事件發生,從基隆到嘉義所有認識的朋友莫不噤若寒蟬
以前的料靶子就是現在的政風科,身為高中老師就是公務人員
不應該出現在那種場合,政府手上有武器,我們只有肉體
好好賺錢,別管政治事,政府只怕有錢人,只要有錢什麼都可以
我低著頭唯唯稱是,
這三年來從來是我教訓學生,好久沒有這樣被教訓
你們看到了嗎下一代的年輕人,這是我們成長的軌跡
所以我們選擇不看不聽不說
非常安靜
所以兩黨都在焦慮政壇沒有中生代
台北市長選舉呂秀蓮還想衝出來
我們努力過,但是失望過,所以我們遠離政治
我們是龜縮的一代,是失落的一代
但你們讓我們看到不同的可能
看到政治除了藍天綠地,還有無形的風自由的空氣
你們是白色的力量,是公民的力量
國木田獨步曾說,
18世紀的關鍵在土地,19世紀的關鍵在人口。
那麼我說,
20世紀的關鍵在群力,21世紀的關鍵在創意。
你們和以前的政治人物不一樣,你們有群力,你們有創意
這是我們這一代,甚至是我們往上的好幾代都無法想像的
我們總以為會有英雄來解救我們,我們崇尚英雄主義
但從來就沒有會飛過金融海嘯的超人
也沒有能在經濟壁壘分明的國際局勢中,飛簷走壁的蜘蛛人
如果台灣是高譚市,我們就是台灣的蝙蝠俠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
過去的黑暗讓七年級的我們成為龜縮的一代
我們已經不是學生,我們沒有辦法翹班站出來
我們龜縮,但我們不懦弱
我們用寄了1500顆大陽餅表達我們的諷刺
我們把憤怒寫成每一首藏頭詩
我們把關心藏在每一行反串的推文
我們把期望放在現處立法院的你們
別忘了我們七年級的偶像,從五月天到S.H.E,從周杰倫到蔡依林
哪一個不是可以再戰十年?
就連五五六六,也在我們七年級生的早晚反串下
被迫在五月中合體舉辦巡迴演唱會
我們七年級生,失落過十年,準備再戰十年
謝謝你們讓我們知道
有一條非藍非綠的道路,只有公民參政,只有主權在民
但你們別忘了
你們是公民,不是政治人物
希望你們永遠記得這一點,這是讓我們繼續支持你們,最重要的因素
妹妹問我:
鎮暴警察都出動了,霹靂小組都進來了,金小刀也回台了,
接下來會怎麼樣呢?
學生問我:
學運破壞了好幾億的公物,還吃了蛋糕跟太陽餅,難道不是暴民?
我以前會氣急敗壞地想扭轉他們悲觀偏斜的觀念
現在我不會了
這是一條民主的道路,我們還有很多要學習
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包容不同的聲音
所謂的進步絕非一蹴可幾
真正的果實會在十年後、二十年後才會熟透
落在下一代台灣人的手中
就像教育一樣
所以,我將堅守我的崗位,用我的方式與你們一同進行這場公民運動
我有一把火
不是龍應台和胡美麗那把熱烈的野火
不是欲燎原卻一吹即滅的星星之火
我的火,是時代的眼淚,闔在歷史的蚌中,成為民主的珍珠
我以舌頭彈它,以唾液潤它,
我將在每一堂國文課中燒,吐氣如蘭,咬字如玉,含義如珠
我要燒,我不是在這把火中求毀,
那是小小的種,燙在每一堂課的語文拋接中
我要燒,燒出下一片美好世紀的初苗,
這火溫潤如玉,緩緩的燒
當學生問我,你們算不算暴民時
我會告訴他們:
「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
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
當學生問我,台中太陽餅倒底好不好吃時
我會告訴他們:
「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
當學生問我,服務貿易究竟好不好的時候
我會告訴他們:
「子夏為莒父宰,問政。
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
所有的運動都有終點,所有的新聞都有疲憊的一天
台灣人是健忘的,台灣人是心軟的
但我會在我的位置上,持續我的方式,
把這把公民之火一間間教室,一屆一屆的的燒下去。
我感謝你們指出一條新的道路,
讓多年後的我想起:
我是青年,我是七年級生,我是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