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領受,請分辨)耶穌被賣的那一夜,吩咐門徒要吃餅喝那酒記念祂。吃喝的時候更要認罪悔改,否則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我十幾年來一直想不通此話何解,怎樣是吃喝罪?吃了喝了罪又怎樣?會死嗎?我昨天在思想,耶穌教導完聖餐的禮後便說:「我將餅給誰,誰就是出賣我的那個」。聖經記載的次序是:耶穌教導後,再將餅給猶大,猶大吃了,魔鬼便入了他的心。我忽然想通了,耶穌剛才關於「吃喝罪」的教導是特別指著猶大來說(也對我們說),耶穌要給他最後一次機會,叫他在吃餅之前認罪悔改。他不認罪,最後被魔鬼入了心。當我們吃喝時不認罪悔改,不跟人和好,生命就有了破口,為魔鬼留了地步。再延伸下去,聖經沒有明確記載聖餐是每月一次,反而記載門徒天天擘餅,所以不應只在一個月一次的守「聖餐」時才認罪,「理論上」每吃一齊用餐時也可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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