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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在說要讓陳其邁先生當高雄市長,兩年可以帶給高雄不一樣的未來,然而,陳其邁先生已經當過,還幹了不少大事。
「給開司一罐啤酒!」是賭博默示錄的著名台詞,然而在2005年的高雄,也上演過相似情節的 #高雄捷運泰勞抗暴事件。
當時的主角正是前總統府秘書長、現任監察院長提名人陳菊,以及目前正積極參選高雄市長的陳其邁先生,當年陳其邁是 #高雄市代理市長 ,陳菊則是 #勞委會主委 ,兩人也因此事件相繼去職。
高捷案,是指2005年高捷位於岡山區的泰國外籍勞工被困在生活環境嚴苛且極其壅擠的狹小空間,居住環境堪與「集中營」幾無二致。管理中心內 #不准打電話、 #禁止收聽廣播節目,卻有 #大量的賭博性電玩,甚至管理員 #慫恿簽賭六合彩。
而管理中心內,強制兌換使用代幣, #一份米糕或黃瓜就要收50元代幣 ,仲介公司每個月除了 #收取10671元的超高管理費外 ,還再扣2500元食宿費、1000元的非法翻譯費,連回國探親及匯款都要付出極高的代辦費。生活守則嚴苛且繁雜,只要 #違反生活守則最高還能罰款罰到3萬元 。
宿舍中,只有三座熱水器,其中兩座只開到7點,#40個人要共用一個便坑、室內通風極差 、只能睡在薄木板的上下鋪,平常人待一天都快受不了,但這些勞工可能一住就得待2、3年。
這樣的生存條件,讓泰勞最終形成暴動、攻擊員警,甚至焚燒管理中心與車輛,而在達成16項和解共識後,當時的華磐仲介甚至打破「不會秋後算賬」的承諾,企圖悄悄提出民事告訴,#向泰勞求償1千9百萬元。
這場發生在高雄、民進黨執政任內的暴動,讓民進黨「清廉執政」、「人權立國」的但書化為烏有,更是台灣人權紀錄的一大污點,更重要的,這場事件讓台灣在世界的人權國家形象,顏面掃地,更衍伸出疑似有台灣民代及政府官員涉嫌收取佣金、官商勾結的黑心弊案爭議。
而最後,誰為這起事件負責呢?主要被告包含陳其邁之父陳哲男、華磐仲介嚴世華二審宣判無罪,5月23日高雄地院宣判捷運工程公辦六標案前高雄市捷運工程局長周禮良無罪,全案幾乎等於無人為此遭受刑責。
這不僅是台灣人權的一大污點,更是過去民進黨在高雄的執政實績與後果。而這樣重大人權污點的主事者之一,即將成為我國人權委員會的主委,這又何嘗不是天大的笑話呢?
鑑往知來,陳其邁出任高雄市長會發生什麼事?而陳菊出任監察院長又會發生什麼事?如果一個執政者任內發生重大暴動,在許多的既成事實下,最後卻無人須付出刑責,這是責任政治嗎?這是一個及格的政府嗎?
偉大的高雄市民,我們相信上一次高雄選出錯的人,是因為看不慣過去這些坎坷,國民黨騙了高雄,但民眾黨絕對不會,我們不用口頭證明,而是用過去的實績證明。本黨的候選人過去18年證明了自己持續深耕高雄、從不離開,未來,民眾黨也將是如此。
#清廉勤政
#人權立國
#民進黨執政高雄回憶錄
#請唯一支持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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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周人蔘電玩弊案」並不是本文的主題,所以這裡就不多聊了,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翻
: 一下網路上的介紹,大致的情形差不多就是那個樣子。
推好文
另外幫轉一系列講周人蔘的文章
這個作者很有才把周人蔘電玩弊案當小說來寫
一共分為16篇
懶得點連結的人可以直接看轉過來的全文
建議花點時間把它看完
其實還滿多料的(  ̄ c ̄)y▂ξ
連結:
1 .https://mypaper.pchome.com.tw/fld/post/1235658140
2 .https://mypaper.pchome.com.tw/fld/post/1235658215
3 .https://mypaper.pchome.com.tw/fld/post/1235920487
4 .https://mypaper.pchome.com.tw/fld/post/12359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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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https://mypaper.pchome.com.tw/fld/post/123709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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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https://mypaper.pchome.com.tw/fld/post/123746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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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https://mypaper.pchome.com.tw/fld/post/1237677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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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https://mypaper.pchome.com.tw/fld/post/123829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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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蔘檔案(一)
二十一世紀的台灣,被稱之為科技島。新竹科學園區裡,有世界級的電子科技產業,每天
二十四小時不停的生產各式各樣的電子產品。走到台北街頭,四處林立的網咖,到處可見
的寛頻網路廣告,也一再提醒我們,如果這個年頭,還不懂得親近親近電子商品,那你就
真的落伍了。
可是,有誰知道,台灣的電子產業之所以會這麼發達,有一部分的原因,是拜電動玩具之
賜?
現代的家長,動輒花費數千甚至上萬元,為家中的子女添購Xbox、PS2等高級電動玩具主
機,看著孩子整天沈溺在電視遊樂器中,也不以為意。玩不過癮時,還可以透過網路,和
陌生的網友們來場Online-Game。
電動玩具,已經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不再被視為玩物喪志、敗德敗行的惡魔。就算出入街
頭的電子遊藝場,也沒有人認為這是不務正業的行為。誰能想像,在十幾年前,在國人的
心中,電動玩具店還像洪水猛獸,讓自許正派的有志男女避之唯恐不及?這麼巨大的轉變
是如何造成的?轉型的過程中,社會又付出了多高的代價呢?
談到電動玩具,有一個人不能不提,那人就是「周人蔘」。
在台灣的電動玩具業界,周人蔘曾被稱為「四大天王」之一,但,他也是很多人心中永遠
的痛。至少,對警察來說,周人蔘這個名字,可能一輩子都忘不了。
提到警察,如果說,要用一句話來形容「警察」,你會怎麼說呢?
有人說,警察就是「人民的褓姆」,也有人說,警察是「穿著制服的流氓」,更有人說,
警察是「民主時代唯一可以合法配槍在街上行走的公務員」。不管是正面表述,或是負面
評價,顯而易見,警察這個角色,在現今社會中,的確佔據了一個相當重要的地位。當人
民需要公權力介入協助時,腦中最先浮現的影象,是警察;但每次街頭巷議品評公職人員
操守問題時,最容易被認為會收紅包、又吃又喝又要抓的,仍是警察。
警察的工作很辛苦,風險性又高,不是親身接觸過,很難體會。
長年來,我主跑司法新聞,和部分警察、警官之間,也建立起很深厚的交情,透過貼身觀
察,我不得不說,警察這個行業,如果不是高EQ的人,可能很難勝任。特別是當警察處
於逆境時,那種內外相煎的折磨,更可能把人逼到絕境。
民國八十五年四月,轟動全國的「周人蔘電玩弊案」爆發。這件警史上最大的一樁集體貪
瀆案,對警界造成的衝擊,至今尚難平復。在這次事件中,被捲入風暴的警察,有人入獄
、有人丟官、有人自殺。許多警界的明日之星,就此一蹶不振。甚至,除了警察之外,這
場弊案還波及兩名檢察官。直到如今,很多熟悉內情的警界人士,一談及周人蔘弊案時,
仍不勝欷歔。
當然,有人會認為,這些出了事的警察們,是咎由自取,怨不得人,但我卻寧願用更寬容
一點的尺度去看待他們。誠然,民國七、八0年代,台北街頭三步一間、五步一戶的電動
玩具店,的確造成社會上許多家破人亡的慘劇,而這些警察未能嚴格執法,甚至刻意縱容
業者,才造成社會風氣的敗壞,對於這些亂象,警察自然應該負起最大的責任,可是,有
誰認真的想過,這些警察們為何如此?是人性的貪念嗎?還是國家法令的政策出了問題?
亦或者是,這根本就是一個上下交錯的共犯結構體,警察只是冰山一角,只是被抓出來祭
旗的倒霉鬼呢?讀完本則檔案後,大家不妨思考看看。
要談周人蔘弊案,當然要先了解周人蔘是個何許人也。
周人蔘,民國三十八年出生於台南市,學歷不高,僅高工肄業。他身材矮壯,喜歡穿拖鞋
,口嚼檳榔。他退伍後從南部北上謀職,先是度過了一段「待業青年」的無聊日子後,終
於有一天,機會之神向他招手。
那天,他無意間逛街走到台北市林森北路一家電動玩具店門口,當他看到川流不息的人潮
時,他知道,電玩業是能夠讓他立即發家致富的管道。於是,第二天,他主動上門求職。
電玩店的老板剛好也缺苦力,見周人蔘身材壯碩,就錄用了他。
一開始,周人蔘在這家電玩店裡,幹的是打掃環境和搬運電玩機台的吃重工作,但過了不
久,他的高工學歷被老板發現了。老板建議他,不如有空時也可以向店裡的師傅學些維修
電玩機台的技術,周人蔘一口答應。沒想到,學會了維修機台技術的周人蔘,就此因緣際
會的拓開了他的電玩王國事業。
民國六十七年,中美斷交,原本駐在台灣各地的美軍顧問團紛紛撤回,而原本安置在美軍
俱樂部裡的許多電玩機台也都釋出流到市面。此時,周人蔘靠著平日省吃儉用,也攢下了
一些錢,他透過關係,吃下了兩台美軍俱樂部的二手機台,又向同行租借了兩台。拿著這
四台生財工具,他再和三重市金園戲院的老板談好條件,把這四台電玩機台都擺到戲院門
口的騎樓下,從此,他的生活為之改觀。
有了自己的機台之後,現金開始如流水般的滾進來。因為,周人蔘初次創業時,他選擇了
一個好地點。
到電影院看過電影的朋友都應該有類似經驗。買了票之後,發覺距離電影開演時間還有一
段不長不短的空檔。這段時間其實很難熬。有些人手頭上有些零錢,轉頭一看,戲院門口
的騎樓下擺了四台電動玩具機台,為了打發時間,有人就會把銅板塞到機台的投幣孔中。
金額可能不高,但如果眾人皆如此,一天下來,這筆錢就是不算小的數目了。
經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周人蔘認為,如果只靠在戲院門口擺機台,還是賺不了大錢。幾經
思考後,他決定前進一水之隔的台北市。於是,萬華區成為他攻進台北市的第一個據點。
他在廣州街開了一家「金台灣」電玩店,果然又讓他日進斗金。不久之後,在西園路,第
二家電玩店「金萬華」也接著開張。短短幾年內,周人蔘的電玩生意愈作愈大,店面愈開
愈多,從萬華區一路擴展到中山區、松山區。全盛時期,僅台北市一地,他旗下的電玩店
就多達二十三家,如果連中、南部地區的店面都算進來,總數超過四十家。
周人蔘的電玩連鎖店有兩個特色。第一,店名都是「金」字開頭,第二,店面招牌都打上
一個狐狸頭作為標記。所以,內行的人一眼看去,哪些店是周人蔘的,一目瞭然。
周人蔘的電玩店為什麼能愈開愈多?如果光以「台灣人好賭」作為理由,可能還不夠充分
。應該說,周人蔘早年學到的維修電玩機台技巧,幫了他很大的忙。
早年,周人蔘在電玩店當苦力、當學徒,但也學了一身好本事。他四處幫人維修機台時,
也順便暗中觀察哪些店家的生意比較好,哪些電玩店卻又門可羅雀。
經過反覆研究之後,他發現,要讓店裡生意賺錢,首要條件就是機器要新,其次就是地點
要好。
但是當年,國內的電子科技還不發達,相關的電子遊戲設備,大多都是從日本進口,一方
面價錢高,二方面也緩不濟急。此時,周人蔘的技術就派上用場了。
當新的電動玩具上市時,他會先買進一座機台,然後把機台裡的IC板拆下來,仔細研究
,再想辦法破解其中的保護程式,然後大量複製。於是,他以購置一台機器的成本,就能
自行改造無數台電動玩具,這也讓周人蔘電玩店裡的機台,比其他業者的機具要新許多。
同業想跟他競爭,哪裡爭得過呢?
等到周人蔘的電玩事業發展到一定程度的規模後,他乾脆在日本也設立了一個據點。這個
據點的工作人員每天到日本的任天堂、SEGA等知名電玩公司門口排隊,只要一看到新
的電玩遊戲推出,馬上搶購,然後再立刻送到機場運回台灣,之後,再由台灣的工作人員
破解密碼,並加以改裝。到後來,日本遊戲機台早上才推出,下午在台灣就能看到相同的
遊戲,這讓日本方面也頭痛不已。可是,由於我國和日本並沒有互設著作權保護協定,就
算周人蔘偷了日本人的智慧財產權,日方又能奈他何?
而周人蔘眼見改造電玩IC板的生意好作,到後來,他除了一方面拓展電玩店的店頭事業
外,他還當起了國內電玩業者的上游供應商。在他生意作到最熱的時候,保守估計,國內
電玩IC板的生產事業中,有三分之二都掌握在他的手裡。
說一句玩笑話,如果用現在的說法,早在民國七0年代,周人蔘就已經是所謂的「科技新
貴」了。
當周人蔘剛剛崛起於電玩界時,原本他並不是一枝獨秀的「領導品牌」。在當年的電玩業
界,有所謂的「四大天王」,周人蔘只是其中之一。另外三人分別是張文生、張清標和李
求銘。不過,周人蔘最後還是能力戰群雄而勝出,他當然有過人的長處。
這其中,最大的關鍵點,在於周人蔘懂得「利潤分享」。他打著「有錢大家賺」的招牌,
把各路相關人馬都安撫得服服貼貼,這才讓他的事業一路長紅。
周人蔘要打點的對象有哪些人呢?說起來還真驚人。
根據調查局事後追查的結果發現,他首要打通的關節,自然是警界人士。而且,周人蔘並
不是那種「看高不看低」的勢利分子,相反的,他從基層一路打點起,直到警政署的高層
單位,他都有私交甚篤的朋友暗中「情義相挺」。
例如說,他在某一警察分局的轄區內開了新的電玩店,他的「禮數」就先會送到派出所,
讓當地的「土地公」不會刁難他。接著,警察分局的一組、二組、三組這三個重要單位,
也一定要按時送禮。至於專門負責查緝電玩業的台北市警察局少年隊,更被他列為重點目
標。
警方的管道打通了之後,消防單位也不能放過。因為,如果沒能「關照」好消防單位,消
防人員三不五時上門臨檢,隨便挑一、兩處消防設施不合格的毛病,就能讓他財源廣進的
店面關門歇業。
另一方面,周人蔘為了快速、順利的讓他的電玩IC板從日本通關進來國內,航警單位也
成了他結識的目標。所以,別人的電玩機台不一定進得了台灣,但只要是周人蔘要引進的
新機具,保證一定進得來。
此外,地方政府的建設單位、教育單位,也要打通關節。推而廣之,某些政黨人士,也成
為他的好友。到後來,周人蔘每個月花在打點這些公務人員身上的費用,就高達上百萬元
。
從一項資料中,可以約略看出周人蔘在各政黨之間的人脈關係。
有一年,周人蔘的父親過世,周人蔘就在報章上刊出了半版的訃文。在這份訃文中,列名
治喪委員會主任委員的,是時任立法院長的劉松藩,副主委是王金平、許水德。而民進黨
籍的盧修一、張俊雄、賁馨儀等知名民意代表,也都掛上了副主委的頭銜。民進黨立委周
伯倫因為與周人蔘同姓,所以列名為「宗親代表」,當年國民黨立院黨鞭廖福本則成為「
親友代表」。由此不難想見他在政界的人脈之廣。
周人蔘檔案(二)
除了這些特殊身分的人物,還有一類人也成為他的結交對象。這類人,就是記者。
早在民國七0年代,有一次,我遇到一位主跑警政新聞的老記者,那天,他肩上背著一個
包包,看起來很沈重。我們閒聊了半天,結果,在不經意之間,他拉開了包包的拉鍊,被
眼尖的我瞧見,包包裡塞得滿滿的,全是一疊一疊的大鈔。
我嚇了一跳,問他:「怎麼會有這麼多錢?這些錢從哪兒來的?」
他很有深意的看了我一眼,然後把食指伸到嘴唇中央,作了一個「噓」的手勢,之後才低
聲的說:「別說得那麼大聲。這些錢,都是要轉交給條子的啦!」
後來,我才搞清楚,原來這位老記者是周人蔘的「白手套」之一。因為他長年主跑警政新
聞,和警方的關係很深,所以,每個月初,周人蔘都會撥出一筆錢,請這位老記者轉交給
某些分局的警察。
而這些主跑警政的記者們,不少人也曾收過周人蔘的好處。例如,行動電話剛剛上市的時
候,周人蔘就曾經送好幾位警政記者行動電話。而這些記者們原本相互之間並不知道對方
原來也是周人蔘的「朋友」,可是,當大家一拿起手機時,發現都是「黑金剛」那種像磚
頭一般大的行動電話,而且電話號碼都很接近,彼此之間不免會心一笑,很多事都盡在不
言中了。
按理說,記者並沒有偵查權,不能去「抄」電動玩具店,周人蔘沒有理由去巴結記者。可
是,只要深入一想,就知道周人蔘這一招的確很精準。
沒錯,記者不能去「抄」人家的電動玩具店,但是,記者可以「寫」。
記者可以把電動玩具店的情況披露在報端上,如果再配上一張大大的彩色照片,然後再附
上一篇特稿,質問警方為何不取締,不用說,這家店第二天一定馬上從人間蒸發。這威力
比警方掃蕩還可怕。所以,安撫記者有時比照顧警察還重要呢!
再者,某些關係特別深的記者,可以弄到警方臨檢的班表。如果今夜負責臨檢的小隊,是
錢砸不動的「怪胎」,那麼,周人蔘就會先通知各家分店,小心應對,賭博性的電動玩具
千萬別擺出來讓人抓。另外,如果有些官方管道實在難以打通,有時請記者代為出馬說項
,有時反而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記者有這麼多好處,哪能不盡力拉攏、巴結呢?
周人蔘每個月花在打點各路人馬的費用雖然很高,但他獲利更快。調查局破了周人蔘集團
後,曾經粗略統計,以周人蔘在台北市的二十三家店面計算,每個月的營業額都超過一億
元,一年下來,扣掉成本和公關費用等支出,淨利還有五、六億之譜。所以,對周人蔘來
說,這些公關費的開銷,只是讓他賺進更多鈔票的「投資」,就算花得再多,也不足惜。
可是,周人蔘不是只會砸錢而已。
純粹的砸錢,暴發戶的味道太重,不見得能夠結交一批「生死之交」,周人蔘還有更細膩
的一面。
舉例來說,周人蔘雖然已經是身價數十億元的電玩首富,但是,他並沒有因此而有更多的
閒暇時間,相反的,他每天晚上都得穿梭在各家酒店之間,忙得不可開交。
這倒不是說他貪杯、好飲。事實上,就我所知,周人蔘是不太喝酒的。那麼,他在各酒店
之間流連忘返,所為何來呢?
這就要提到周人蔘的「服務態度」了。
說起來,很多人可能不信,每當華燈初上的時候,就是周人蔘開始忙碌的時刻。他常常穿
著短褲,腰上掛著黑金剛行動電話,騎著一輛五十CC的「小綿羊」機車,在台北市區各
大街小巷繞來繞去。
因為,他的朋友多,當朋友們聚在一起飲宴應酬時,就會有人打電話叫他過來作陪。對於
這樣的「友情呼喚」,周人蔘大多不會拒絕。他騎著機車,趕路很方便,不會有塞車的問
題,所以很快就能趕到聚會場所,然後跟在座的眾人打聲招呼,之後,他一定把帳結清之
後才走。久而久之,很多周人蔘的朋友都知道,晚上出門喝酒時,只要帶著周人蔘的電話
號碼,今晚的這一攤,就不必自己出錢買單。
另外,每當周人蔘開了新的電玩店時,他就會邀請幾位交情特別好的朋友,讓他們插股分
紅。有些公職人員不敢拿周人蔘的公關費,擔心會出事,但周人蔘以「入股分紅」的名義
,邀他們投資時,這些官員就會自我催眠,認為「我既然出錢投資,按月分紅是應該的,
不算是收黑錢!」這麼一來,心中的憋扭不見了,錢也收得理直氣壯了。
周人蔘對朋友很周道,各路朋友也努力拉抬他,但周人蔘也沒忘記,他自己也要很「爭氣
」才行。他一方面投資「村霖建設」公司,並且擔任董事長,讓自己的頭上也頂著一個「
企業家」的帽子,另方面,他在民國七十四年也籌組了「台北市遊藝場商業公會」,自己
擔任將近十年的理事長。
當了理事長之後,他開始動員旗下幹部,到國會和行政機關展開遊說,並且多次招待民意
代表、官員出國考察。經過長期努力後,果然讓行政院通過了「遊藝場業輔導管理辦法」
,把所謂的電動玩具分成三類。第一類是「從事賭博性」,第二類是「變更為賭博性」,
第三類是「非賭博性」。這其中,第一、二類的電動玩具屬於違禁物,可以依法查扣,但
第三類則不涉及違法,所以主管機關應該開放,讓民眾有一個娛樂的場所。
至於查緝單位呢?原本,這項業務是由警政機關主管,但是在周人蔘的公會奔走下,把主
管單位移轉成為教育部和各縣市教育局。教育單位人少事多,怎麼有餘力去管理電動玩具
店呢?所以,實際負責查緝的單位,還是基層警力,只不過,由於主管單位不再是警政署
,而是教育部,所以查緝電動玩具店的工作就不列入警政績效,警政署不會再逼著員警去
查抄電動玩具店。這也就讓周人蔘能夠高枕無憂了。
那麼,哪些電動玩具是屬於第一、二類?哪些電玩是屬於第三類呢?由誰來審核、分類呢
?
前面說過,電動玩具業的主管單位從警政機關移轉到教育部之後,這項審查的工作理應由
教育部負責。當然,教育部沒有足夠的人力實際從事這項審核作業,所以,就再委託「遊
藝場商業同業公會」成立「電動玩具研究評鑑小組」,審核哪些電動玩具機台屬於「公告
查禁機台」。
現在看來,這樣的作法當然很有爭議。試想,遊藝場商業同業公會的成員,都是電動玩具
店的業者,他們怎麼可能自斷生路,把能夠為他們賺大錢的賭博性電玩公告查禁呢?這不
是等於是讓選手兼裁判了嗎?
而周人蔘也很有分寸,他不會因為自己的公會握有審核電動玩具機台分類的權力,就把所
有的賭博性電玩全部列入不必查禁的類別。因為,這樣作就太明顯了。他會和其他的業者
協調,挑選出一些已經過時的、老舊的、準備淘汰的機台,列為賭博性電玩,然後讓警方
去查扣。
警方查扣這些機台,自然就有績效。而對周人蔘這些電玩業者來說,警方的查扣動作,反
而像是免費的「搬家公司」,幫忙電玩業者出清存貨,汰舊換新。
而各家店面的店長或服務生,雖然因此而不免要吃上賭博罪的官司,但周人蔘會幫他們找
律師,打通關節,常常可以讓他們獲得罰金刑或緩刑的判決。即使這些幹部真的要入獄服
刑,周人蔘也會給他們安家費。而賭博案的刑責都很輕,就算要關,也關不了多久。這麼
一來,等於各方都皆大歡喜。
到了民國八0年代,周人蔘的勢力已經大到令人側目的地步。但是,司法和警察單位卻始
終沒有人動他。
所謂「樹大招風」,周人蔘的事業版圖既然已經擴張到讓人無法迴避的程度,如果政府再
不能有效的發揮制裁的力量,那麼,這個政府真的已經腐化見骨了。
有些民眾實在看不過去,開始在報章「讀者投書」版上撰文抨擊。這些輿論直指,以前,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曾經是全台北市最有名的「書街」,走在這條街上,放眼放去,一間
一間的書店比鄰而居,每逢假日,家長們總喜歡帶著孩子來逛這條書街,培養下一代閱讀
的好習慣。可是,曾幾何時,這條書街卻成了電動玩具街。原本的書店一家一家的關門,
取而代之的,是充滿了五色聲光的電動玩具店。
這些電玩店的門口雖然都貼著大大的公告,聲稱店內陳設的,都是純娛樂性質的電動玩具
,可是,內行人都知道,只要走進店裡,再推開另一道小門,門後就是一座座的賭博性電
玩。舉凡「金撲克」、「黑傑克」、「拉霸」、「水果盤」,都在其中。甚至,有些大型
的電動玩具店裡,還設有價值高達一千五百萬元的大型賭博性電玩「賽馬」、「競艇」。
投書的讀者沈痛的問,這些現象,政府真能視而不見嗎?難道其中沒有任何利益掛鉤?
有沒有利益掛鉤?要查明這點,其實不難,只在於有沒有決心。
民國八十四年,剛剛從桃園地檢署調到台北地檢署服務的侯寬仁檢察官,接到了一封檢舉
函,函中指稱台北地區有許多家電動玩具店之所以能夠長期存在,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其中
涉及了「黑白掛鉤」。侯寬仁看到這封檢舉函後非常重視,他馬上和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
處長劉展華研究,該如何辦理。
劉展華告訴侯寬仁,根據行政院頒布的「調查局十一項業務職掌」,其中並沒有「取締賭
博性電動玩具業者」這一項,按理,調查局也不辦賭博案,所以,這件案子如果僅朝著賭
博罪的方向前進,調查局有心無力,無法插手。但他也相信,台北地區的電玩業者能夠如
此的猖獗,幕後一定有人撐腰,憑著直覺,他肯定這其中絕對有涉及行、受賄等等貪贓枉
法的問題。所以,只要侯寬仁檢察官願意指揮,而且朝著貪瀆案的路子追查,調查局一定
全力以赴,徹底配合檢察官的行動。而且,只要能夠把隱身在幕後的共犯結構擊破,那麼
,台北市的電玩業者自然無法生存。
劉展華為什麼這麼相信侯寬仁呢?這就要談到侯寬仁之前的表現了。
侯寬仁是司法官訓練所二十六期結訓的檢察官,七十九年才出道,他的第一個工作地點,
就是桃園地檢署。當年,桃園地區的社會風氣非常差,電動玩具店也是三步一家、五步一
戶。前後兩任桃園縣議會議長許振澐、吳震寰,更是桃園地區最大的兩大電玩業龍頭。
侯寬仁上任之後,先後辦了不少件大案子。其中,八十三年間,他主辦了桃園縣正、副議
長賄選案,把桃園縣六十名議員起訴了五十四人,轟動全國。後來,他又與司法官二十八
期出身的薛維平檢察官聯手掃蕩桃園地區的電動玩具店業者,更是聲名大譟。到了八十四
年,他就因為表現優異,而調到台北地檢署工作。
由於侯寬仁才剛剛調到台北沒多久,所以和台北地區的舊勢力並沒有淵源,辦起案來也比
較沒有包袱,再加上他以前在桃園地區所展現的鐵腕措施,再再都讓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
處長劉展華深信,如果能夠由侯寬仁出面領導調查局辦案,一定可以把橫行在台北市的電
動玩具店全數掃蕩乾淨。
侯寬仁果然沒讓劉展華看錯。對於調查局種種布線查緝行動,侯寬仁都全力支持,毫不猶
豫。
周人蔘檔案(三)
就這樣,在侯寬仁的指揮之下,台北市調查處展開了長達一年多的事前蒐證工作。電話監
聽的範圍也由首先鎖定的周人蔘開始,逐步擴大範圍。而從這些監聽錄音帶中所得到的情
報資料,也讓長久以來一直被妥為遮掩的黑幕逐漸曝光。但每當案情有了新的突破時,辦
案人員的心情就愈加沈重。因為,他們從來也沒想到,一些平時看來頗為正派的官員,竟
然和周人蔘之間也有很深的瓜葛。到後來,真正讓檢調單位擔心的,反而不是能不能抓到
周人蔘。他們很怕,如果順藤摸瓜,循著周人蔘這個「人蔘頭」往下追,那些啃著蔘鬚的
官員會不會多到不可想像的地步?而國家、社會為了這件案子,要付出的成本,會不會大
到難以收拾的程度?
讓侯寬仁更加猶豫的,還有一點。因為,從周人蔘的電話監聽錄音帶中,他發現曾經收過
黑錢的官員中,竟然有他的同事。
台北地檢署竟然也有檢察官是周人蔘的共犯結構之一!
當劉展華把這麼震撼的消息告訴侯寬仁時,侯寬仁幾乎不敢相信。但承辦人員隨即把監聽
錄音帶以及譯文送到侯寬仁眼前,這種像鐵一般的有力證據,讓侯寬仁不得不信。
論資歷,侯寬仁出道不過才五年,而出現在監聽電話中的檢察官,年資比他深許多,在注
重倫理、輩份的司法界,這些涉及弊案的檢察官都是他的前輩,他能夠打「高射砲」,去
揭發學長的犯罪行為嗎?而且,涉案的檢察官和他同在一棟大樓辦公,幾乎每天都能碰得
到面,大家同事一場,如果有一天,對方成了階下囚,其他的同事會怎麼想?難道不會有
人認為侯寬仁為了凸顯自我,而犧牲同事的前途,拿同事當作自己事業的墊腳石?
侯寬仁愈想愈驚,他只好向他的主任檢察官劉惟宗報告。
幸好,劉惟宗也是一位非常剛正不痾的檢察官。長年以來,他就非常看不慣有些司法界裡
某些腐化的生態。所以,在侯寬仁向他報告之後,劉惟宗馬上決定,就算是同一個地檢署
的同事,只要涉案,也一定要查辦到底,務必把害群之馬揪出來,以正司法風氣。
後來,劉惟宗再向檢察長盧仁發報告,盧仁發也支持劉惟宗的想法。而整件事經過行政程
序循序報到最高檢察署,也獲得支持。於是,辦案的基調定出來,「除惡務盡」成了最高
的辦案原則。
民國八十五年四月七日晚間,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惟宗、檢察官侯寬仁祕密溜到位於
台北市基隆路二段的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三樓,和處長劉展華、肅貪科科長吳新生、機動
組代主任林玲蘭開會,直到半夜,整個行動計劃才告底定。
第二天清晨,台北市調查處各外站主管、副主管都接到辦公室的呼叫,要他們馬上提早上
班,到辦公室報到。緊接著,連基層的調查員腰間的呼叫器也都響起來了。到了早上七點
鐘,共有一百多名調查員被緊急召回。除了少數核心幹部之外,大部分的調查員都如同丈
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大事。
人員到齊之後,劉展華處長出面,向大家說明這次任務的方向,並作了重點提示,隨即展
開人員分組工作。一百多名調查員被混編成十八組,每一組的帶隊官都領到一張檢察官開
出的搜索票,上頭清楚的寫明了即將要搜索的地點。辦案人員個個神色凝重。
上午八點鐘,行動開始。一百多名幹員都奉命穿上局本部剛剛發下,背上繡有金黃色「調
查局」三個大字的深藍色背心,兵分十八路傾巢而出。而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惟宗、
檢察官侯寬仁、薛維平也各自率領一組人手行動。
這一切行動,都在絕對保密的情況下進行。外界不知道,身為記者的我,自然更不知情。
這天早上,我到台北地檢署跑新聞。在我手中,本來就有一件「中正機場二期航站裝修工
程弊案」的大新聞要追,所以,我根本就不知道在台北街頭已經有這麼一件超級大案已經
爆發了。
我像個二楞子似的,在台北地檢署各辦公室轉來轉去,絲毫也沒有嗅到山雨欲來風滿樓的
味道。可是,我消息不靈通,不代表別人也不靈通。因為,調查局雖然已經竭力保密,但
是由於搜索的點實在太多,調查員就算不說,被搜索的人還是會有反應,這些人之中,有
人馬上打電話向外求援,於是,消息很外就外洩出來。
幾家報社裡面與周人蔘集團有往來的記者們,馬上就收到了訊息。他們聽到這項「噩耗」
之後,個個臉色鐵青,但也無計可施。這其中,有一名記者就是主跑司法機關的同業。
我記得很清楚,那天上午,我看到這位很資深的老記者呼叫器響了起來,他很快的回了電
話,然後又掛斷電話,隨即,他再撥了電話,又低聲和某位不知名的人士交換了訊息。
我不知道他接到什麼電話,但看得出來,自從他回覆那通電話之後,整個人就顯得相當的
焦慮不安。整個上午,只見他不停的打電話,但是,感覺起來,那不像是在查證新聞,而
像是在搬救兵,找人幫忙。
事後,我才知道,原來他也是周人蔘的好友之一。周人蔘出事之後,一家被搜索的電玩店
幹部打電話跟這名記者通風報訊,他擔心自己也會受到牽累,所以才會如此緊張。
我和周人蔘素無瓜葛,說得精確一點,在周人蔘案爆發之前,我從來沒見過周人蔘。所以
,當然不可能有人會告訴我這件事。
不過,報社裡頭有人知道。
於是,消息三轉二轉,到了上午十一點多,我也聽到了一些零星的訊息。
可是,訊息並不完整。報社只是告訴我,聽說調查局去搜索周人蔘旗下的某幾家電動玩具
店。長官給我一道指令,要我查清楚,調查局的整體行動究竟是什麼。
我跑去問檢察長,但檢察長一臉神祕,什麼都不肯說。我再打電話到調查局各相關單位,
但也沒有任何人願意透露消息。我急壞了,逼不得已,只好偷偷呼叫我在台北市調查處裡
的一位好朋友。可是,他沒有回電。守在電話旁的我一籌莫展。
中午十二點,眼看截稿時間要到了,桌上的電話突然響起來了。
我大喜過望,馬上抓起電話,說了一聲:「喂!」
電話那頭傳來的,果然是我朋友的聲音。
聽得出來,他是用公用電話打給我的。他在喘著氣,而且聲音很緊張。
我壓低聲音問他:「發生了什麼事?」
他也低聲的回答:「出了大事了。今天早上,辦公室出動一百多個人辦案,我們的目標是
周人蔘。重點不是查電動玩具,是查貪瀆,有三個檢察官帶隊指揮。我們這一組剛剛收隊
,有些人還在行動,下午應該會有大發展。你如果要知道比較詳細的內情,可以去問某某
某。」
我完全被震撼住了。在此之前,我從沒聽說過,調查局辦一件案子,一次要出動一百多人
。規模這麼大的行動,目的究竟是什麼?
按著我朋友給我的線索,我使勁全力,找到了他說的那名關鍵人士,終於七拼八湊,把這
件案子大致的輪廓給拼出來。
趕在截稿之前,我匆匆的發了稿,心中的一塊石頭才落下來。
後來,我才知道,幸好我發了這則稿子,要不然,我可能漏掉一則令我抱憾終生的超級大
新聞。
當天,各晚報的一版頭條新聞都是「電玩業與警掛勾,台北大搜索」。
這場搜索的範圍還真廣。其中包括了周人蔘位於台北市中山區、松山區的十一家電動玩具
店、周人蔘位於台北縣三重市正義北路三十三巷的總部「佰利行」,另外,台北市警察局
士林分局刑事小隊長張台雄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的住所,也被搜索。
這次的行動大有斬獲,光是賭博性電動玩具,就查扣了一千多台,賭客一百六十多人也被
帶回台北市調查處偵訊。有些賭客還很驚訝的說:「哇靠!打個電動玩具,也要被調查局
抓喔?」
不過,電玩機台和賭客都不是調查局的重點目標。擒賊先擒王,幹員手中都有一份名冊,
在這名冊上的人,才是辦案的重點。
這裡頭,包括了周人蔘以及王素連、吳聖芬、連玉芬、連德信、羅春蘭等五名幹部,都被
約談到案。但是,周人蔘的帳房連玉琴、總帳房張秀真,以及被調查員認為最重要的「警
界公關」張台雄,都已經事先聞風逃逸。
事後,調查局檢討這次行動,強烈懷疑有人洩密,才會使得一些重要的對象跑掉。可是,
是誰洩的密?卻無從查究。
事實上,這次的行動中,除了跑掉了幾條「大尾」的目標之外,其中一組幹員前往周人蔘
總部「佰利行」搜索時,也遇到了抵抗。
周人蔘的總部佰利行位在一條不起眼的小巷子裡,從外表看上去,只不過像是一家小公司
罷了,但是,這裡頭卻是機關重重。四月八日那天上午,一組調查員衝到了佰利行,只見
門口的鐵門早已拉下。調查員不得其門而入,只好請消防人員拿著油壓剪破門而入。可是
,等到他們一進到屋內,卻發現室內根本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正當辦案人員不知所措時
,剛巧有一名有線電視系統台收費員到場,他一看到屋內的擺設,馬上脫口而出說:「怪
呀!這裡以前不是長這個樣子的呀!」
這句話提醒了調查員,他們猜想,屋內一定還有密室。
幾經搜索,辦案人員終於在一座展示櫃後方發現一道密門,突破後,裡面又是一間暗室,
其中還有好幾條長長的密道。
但是,調查員從密道走到另一處出口時,卻發現佰利行的員工早就已經逃竄無蹤了。
調查局這天的突擊行動,對警界造成了莫大的震撼。
第二天一早,台北市警察局長黃丁燦馬上召集中山、松山、信義三個分局的分局長,責問
他們怎麼會不知道轄區裡有人開設賭博性電動玩具店?為什麼查緝不力,反而會被調查局
給抄了?他當場下令,轄區內有周人蔘經營的電動玩具店,而且被調查局查獲者,派出所
主管及管區員警馬上撤換,另外再按查獲機台數量,對相關人員作出申誡到大過不等的處
分。
但是,警方此時的自清動作,已經無法擋住調查局來勢洶洶的行動了。這一天,調查局台
北市調查處又發動搜索,目標是台北市萬華區的九家電玩店。另一批調查員則直奔陽明山
上周人蔘的私人招待所搜查。
由於風聲實在太緊,周人蔘旗下所有的電玩店都已經拉下了鐵門,停止營業,以暫避風頭
。因此,這一天調查員的行動並不豐碩,只查獲了二十多名賭客和業者,但查扣到的賭博
性電動玩具數量還是很多。可是,台北市調查處的空間有限,被查扣的電動玩具如果全數
都搬回辦公室,可能會把台北市調查處塞爆,調查員向上請示後,和警方協調,把這些查
扣的電玩移交給警方代為保管。警方心中雖然很不爽,但也只能接受。
第三天,辦案人員從到案的業者口中得知,周人蔘在台北縣林口鄉還設有一家電動玩具機
台工廠以及倉庫。調查員向檢察官侯寬仁聲請搜索票後,趕到林口鄉把這家工廠和倉庫也
抄了。這下子,周人蔘的根據地幾乎已被調查員掃蕩得一乾二淨。
連續三天的行動,調查局表面上好像都針對著周人蔘以及他旗下的電玩店而來,警界人士
中,只有已經落跑的士林分局刑事小隊長張台雄被列入約談的對象。但實際上,調查局的
胃口才沒那麼小呢!
周人蔘檔案(四)
一名調查員就告訴我,周人蔘弊案發展到後來,可能會有很多警官中箭落馬。他語帶玄機
的說:「你等著看。我們將來約談的警官,會讓你嚇一跳!」
我很好奇,究竟哪些人會被約談?哪些人又會讓人嚇一跳呢?
他暗示說:「台北市警察局裡面,有一位頗受阿扁市長倚重的高階警官,他可能也有問題
喔!」
他這麼說,幾乎已經是明示,而不是暗示了。我馬上脫口而出說:「是陳衍敏嗎?」
陳衍敏是誰呢?他原本是松山分局分局長,八十四年四月被市長陳水扁破格擢昇為台北市
警察局督察長。那一次升官,讓警界很多人跌破了眼鏡,也覺得阿扁用人不合章法。可是
,阿扁認為陳衍敏的操守好,績效佳,所以也不管別人怎麼說,就是硬要升他的官。陳衍
敏也因此被人視為「陳家軍」的一員。
我發了稿。陳衍敏馬上否認。
他對外表示,他根本就不認識周人蔘,怎麼可能涉及任何弊案?他說,他不知道他為什麼
會被人家檢舉,但經過這次事件之後,他會要求各分局加強取締電動玩具店。他也澄清,
以前,警方並非刻意包庇周人蔘,而是因為業者實在太精明,難以當場查到不法事證,未
來,警方一定會改進查緝的技巧。
陳衍敏說的是真話嗎?我很存疑。
他和周人蔘之間有沒有交情,我不清楚。但他說,警方查緝不力,是因為業者太高明,這
一點,我很有意見。
我曾經尾隨警方辦案,親眼目睹他們到電玩店搜查的過程。他們一進到電動玩具店之後,
業者馬上把鐵門拉下來,不讓外人進去。過了半個小時之後,警方走出店門口,然後叫業
者搬出三台老舊的機器,讓警方帶走。我還曾問一名帶班的小隊長:「咦?裡頭的吃角子
老虎還有十幾台,你們怎麼沒查扣呀?」
小隊長不知道我的身分,他白了我一眼,沒好氣的說:「你不會看呀!那幾台電動玩具都
沒插上電源,還沒啟動。我們拿什麼理由去查扣呀?」
他根本是睜眼說瞎話。在警方還沒進到這家電玩店之前,我明明看到,每一台機台都插上
了插頭,而且都還有賭客在下注呢!警方這種作法,如果說不是包庇,那是什麼呢?
陳衍敏否認涉案,一手提拔他的市長陳水扁也跳出來為他背書。
阿扁說,自從他把陳衍敏破格擢升為市警局督察長之後,他就陸續接過多封檢舉陳衍敏涉
嫌不法的黑函。阿扁很激動的說:「如果陳衍敏經不起考驗,早就死了,送法辦了。」他
還說,有心人扳不倒陳衍敏,就利用輿論審判、抹黑,有人放話,就有人登在報紙上,這
根本是有心人要拉陳衍敏下台,故意放出的耳語。他最後強調,台北市警方會全面清查電
玩店,如果有任何人跟電玩店掛勾,「就算是皇親國戚也要辦到底!」
面對阿扁的強力背書,調查局不動聲色。眼前,他們有更重要的工作要作,那就是釐清扣
案資料。
一名調查員私下告訴我,他們在「佰利行」查扣到的證物,要一輛小發財車才能載完。這
些資料中,很大一部分是帳冊,而這些帳冊必須經過解讀、分析、比對,不是三天、兩天
就能消化完畢的。所以,他們首要的工作就是把帳冊給弄清楚,查出到底有哪些人曾經收
過周人蔘的公關費,才能夠展開下一步的行動。
我問調查局人員:「可是,你們之前難道沒有作蒐證準備嗎?沒有監聽可疑對象的電話嗎
?光從帳冊裡面找證據,會不會太慢啦?那些收了錢的人難道不會趁這個空檔先落跑嗎?
」
他笑著解釋:「我們手上掌握了多少王牌,外頭沒有人知道。當然,我們也監聽了一部分
對象的電話,可是,只靠監聽內容並不能夠定罪,證據還不夠,所以,一定要配合帳冊上
的物證,才能夠證明他們的確有收黑錢。而且,那些收了錢的傢伙最好就是趁現在落跑給
我看,他們不跑,我還不能說他們是作賊心虛咧!」
我明白了,這也是心理戰的一種。我相信,收周人蔘公關費的人一定不少,但是,他們並
不知道調查局有沒有盯上他們。如果現在他們就棄職潛逃,那無異承認自己涉及犯罪。可
是,如果不跑,說不定哪天調查員就登門拜訪,請他們喝咖啡,那不是更慘?我想,在這
一段時間裡,這些曾經收過黑錢的人,晚上一定都睡不著覺,心理飽受煎熬。
但煎熬的時間也不會太久。一個星期後,調查員把帳冊解析得差不多了,他們要展開第二
波的約談行動了。
四月十四日晚間,台北市調查處肅貪科科長吳新生向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盧仁發報告,指稱
他們有足夠證據,懷疑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家儀曾經收過周人蔘兩百萬元賄款,為了
釐清案情,有必要請洪家儀到調查局說明案情。盧仁發沈吟了許久之後,批准了這項行動
。
第二天上午,洪家儀還在家中,正準備要出門上班時,門鈴響了。兩位調查局人員站在門
口,很客氣的請洪家儀到台北市調查處談談。洪家儀臉色發白,但他沒有多作抗拒,默默
的跟著調查員上車。
在台北市調查處的偵訊室裡,洪家儀很微弱的抗拒著。他否認調查員對他一切的指控,但
是,當調查員翻出周人蔘的帳冊,再比對洪家儀的存摺,裡面真的有兩百萬元的進出時間
相互吻合。這一點,洪家儀很難交代。
調查員很嚴肅的問他:「我們清查您以前承辦的案子,您在台北地檢署服務時,曾辦過周
人蔘的電玩案,當時,警方查扣了一批機台,後來您把這些機台都發還給周人蔘了。您是
不是收了周人蔘的好處,所以在案子上放水?」
洪家儀只有保持沈默。
案子移送到台北地檢署,侯寬仁開庭複訊,隨即下令把洪家儀收押禁見。
「調查員約談主任檢察官!」這在司法界還真是罕見的大事。而洪家儀被約談到案後,也
讓更多曾經收過周人蔘黑錢的人心中惶惶不安。因為,如果調查員連主任檢察官都敢辦了
,還有哪些人不能辦?
可是,司法界裡「吃人蔘」的,只有洪家儀一人嗎?
我問調查局,他們神祕一笑,暗示我說:「白蛇傳裡,栽在白娘子手上的,是誰呀?」
是許仙。
台北地檢署裡面,沒有一位檢察官叫「許仙」,可是,有一位檢察官叫「許良虔」。會是
他嗎?
我跟許良虔私交不錯。在台北地檢署裡,他算是一位相當親切的檢察官,和我也很談得來
。
他身材瘦小,面容白淨,是屬於白面書生型的人,但他辦案相當犀利,很受到長官賞識,
因此成為「肅貪專組」的成員之一。
負責承辦肅貪案件之後,許良虔跟調查局配合過好幾次,查辦過幾件重大的警界凟職案,
被警方私下封了一個「警界殺手」的稱號。如果這樣的人,也被周人蔘納入旗下,那真是
太可怕了。
我很懷疑許良虔會「吃人蔘」。因為,就在這段期間內,許良虔還和調查局北機組合辦一
件「民航局官員浮報飛航測試費弊案」,他還曾經傳訊過民航局前後兩任局長。這麼一個
「司法硬漢」形象的人,怎麼會涉及不法?
我心中存疑,所以,即使調查員私下透露了訊息給我,我也不敢處理。但顯然,調查員放
話的對象不只我一人。我不寫,別人也會寫。
果然,之後幾天的日報上,就出現一些暗示性的新聞,指稱台北地檢署有一位「姓許」的
檢察官,也被調查局列入調查的對象之中。
新聞見報後,大家都知道報上所指是誰,私底下都議論紛紛。
我趕到許良虔辦公室,看到他手中拿著報紙,正在發呆。我走近他身邊,低聲的問他:「
你會不會有事呀?」
他抬頭看我,臉色像紙一樣白。他喃喃的說:「為什麼要寫我?為什麼要寫我?」
我問他:「你有沒有嘛?」
他死命的搖搖頭。
「阿達!」他說:「如果我說,我不認識周人蔘,那絕對是騙人的。在台北地檢署裡,有
幾個人不認識周人蔘的?可是,我沒有收他的錢,我絕對沒有!」
「如果你沒有,報紙為什麼要寫你呢?」我問他。
「可能…」他想了一下:「可能是因為我得罪了某些記者。」
他苦笑著說:「我並不是和每個記者都像跟你一樣熟,也許,他們問我新聞,我沒告訴他
們,他們心裡不高興,就寫了這個假新聞修理我。但是…何必呢?」
我無話可說,只好拍拍他的肩膀,表示安慰。
他凝視著我的雙眼,用一種哀求的口吻說:「阿達,念在我們朋友一場,我拜託你,先不
要處理這一則新聞,好不好?」
我點點頭,很肯定的說:「只要你沒有作,沒有被約談,我絕對不寫你。」
沒有想到,這竟是我和許良虔最後一次對話。
這天晚上九點四十分,台北市調查處肅貪科長吳新生悄悄趕到台北地檢署,和主任檢察官
劉惟宗、檢察官侯寬仁闢室密談,過了一會兒,已經下班回家的檢察長盧仁發也匆匆回到
辦公室,加入密商。
第二天,四月十八日一早,調查員就出現在許良虔的家門口,並且出示約談通知書,表示
要約談許良虔到案。
周人蔘檔案(五)
可是,許良虔的太太說,許良虔一夜沒有回家,她也不知道老公跑到哪裡去了。
調查員很客氣的問:「能不能讓我們到屋裡四處看看?」
許太太沒辦法反對,只好讓調查員進門。兩名調查員在屋裡轉來轉去,果然沒看到許良虔
的身影。這時,他們才確信,許良虔已經逃亡了。調查員眼看約談不成,只好無功而返。
檢察官棄職潛逃!這是多麼嚴重的事情。消息一曝光後,馬上成為報紙上的頭條大新聞。
至於我,在聽到許良虔被約談,而且又已經棄職潛逃之後,我心中真是難過到無以復加。
許良虔會逃亡,顯然,他知道紙已經包不住火了。同時,這也代表,他的確心虛,所以不
敢面對司法的調查。可是,既然如此,為什麼在我向他求證時,他又要騙我呢?
我當然能夠理解,人在自衛時反射性的說謊反應,可是,我們不是朋友嗎?他當著我的面
,睜眼說瞎話時,他心中對我會不會有些愧疚呢?他一定知道,他對我所撒的謊,有一天
一定會被拆穿,到了那時,我們還能再作朋友嗎?我也發現,所謂的朋友,究竟是什麼呢
?以前,我一直以為,我和許良虔很熟,可是,真的是如此嗎?我對他的熟悉,只有在他
上班時的那一段時間。他下班後作了些什麼事,我完全不知道。這樣算是熟悉嗎?算是朋
友嗎?
許良虔躲了一天,在這一天內,他的妻子也代他向台北地檢署遞出假單,表示許良虔要休
假到四月三十日。
公務員有法定的年休假,許良虔要休假,地檢署不能不准。調查局只好暫時休兵,等到適
當時刻,再想辦法約談他到案。
第二天,許良虔突然現身在TVBS的電視新聞頻道裡。
他這天清晨,打電話約了TVBS電視台的記者,在一間密閉的房間裡接受獨家專訪。透過電
視,我看到許良虔神色相當憔悴。他穿了一件白襯衫,領口的扣子也沒扣上,頭髮零亂。
他對著電視攝影機說,他是清白的,他甚至願意以死來證明一切。他說,他連周人蔘長什
樣子都記不得,更別提有收過周人蔘的錢了。
記者問他,為什麼會被扯進這件案子裡?許良虔說,他研判是因為私人恩怨,才會被人夾
怨誣攀。
電視訪問結束,許良虔又再度消失無蹤。
許良虔逃亡了,但是,另外一個人沒逃。沒逃的人被抓起來了。
這人,是台北市警察局二線四星的中正二分局副分局長練錫銘。
副分局長都會「吃人蔘」?老天,聽到這消息後,我不知道還有什麼事情會讓我驚訝了。
我問調查局,練錫銘是什麼時候開始和周人蔘接觸的?調查員告訴我,根據他們清查的結
果發現,練錫銘在十幾年前曾經當過三重分局刑事組長,那時,剛好是周人蔘發跡不久的
事,調查局因此推斷,他們兩人很可能從那時起,就建立一定程度的交情。後來,練錫銘
調到台北市刑大,後來又調到松山分局當副分局長,而周人蔘的電玩版圖也在此時進駐松
山區,之後,練錫銘又調到中正二分局,周人蔘的勢力也馬上跟進。
至於練錫銘收了周人蔘多少黑錢?調查員很明白的告訴我:「時間太久,很難計算,不過
,我們保守估計,至少在一千萬元以上。」
練錫銘被約談到案後,同樣也是矢口否認犯行,可是,不利於他的資料實在太多,光是空
口否認,很難讓他脫罪。他被移送到台北地檢署後,很快也被檢察官侯寬仁下令收押禁見
。
副分局長被收押禁見,這是警界的大事。台北市警察局馬上召開人評會,決定立即記練錫
銘兩個大過,並且免職。這麼嚴厲的處分,也是前所未見。
因為,警方以前對於涉案的人員所採取的處分方式是,收押後先停職,判刑確定才免職。
但這一次,練錫銘才剛被收押,市警局就下令免職,處分相當重。市警局召開記者會說,
之所以採取這麼斷然的處置,代表警界有決心自清。練錫銘雖然已經被免職了,但如果未
來司法證明他的清白,他仍然可以申覆,恢復原職。
可是,市警局沒有想到,用這麼霹靂的手段自清,只是讓警界所有的人更加的心寒,覺得
長官為了自保,都不顧屬下的權益。而且,很多警察都私下交換心得,他們說,萬一被抓
了,一定不能認罪。因為,認了罪,一定被收押,一收押,工作就丟了。不認罪,還可拼
個無罪官司試試。後來,調查局在追查周人蔘弊案時,就遇到非常強大的阻力,幾乎所有
被約談的官警,都沒有人肯認罪。這或許也是警界高層所未預料到的後遺症吧。
調查局連續幾次出手,偵辦的方向已經從周人蔘擴展到司法官以及警官身上,之前,還有
一名身兼聯合稽察小組的消防局小隊長吳永輝,也被查出涉嫌收受周人蔘的賄款,而被收
押。眼看打擊面愈來愈大,警界裡也有人不服氣了。
有一名警官就放話說,調查局一臉正義的化身,四處打擊不法。可是,調查局真的那麼清
高?調查員就沒有人「吃人蔘」?要刮別人的鬍子,也要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呀!
這樣的說法非常有針對性。我馬上問調查局,究竟有沒有調查員也涉及周人蔘弊案?
調查局當然矢口否認。
放話的警官眼看調查局打死不認,乾脆把話說得更明白一點。
他說,周人蔘還沒出事前,身邊常常跟著一位中年人。此人名叫李福保,以前在台北市調
查處通訊監察組工作。警官說,全天下都知道通訊監察組幹的是電話監聽的業務,那麼,
他有沒有可能在發現周人蔘及相關人等的電話被監聽時,向這些人通風報信呢?
我耐著性子,再次問調查局。這一次,因為有名有姓,調查局賴不掉,只好承認。
但調查局承認的方式也很妙。他們說,經過清查,的確發現有一位調查員退休後轉到周人
蔘的電玩店上班,但是,目前並沒有證據顯示,這名調查員在職期間,就和周人蔘有任何
瓜葛。所以,也不能因為調查員退休後的行為,而推斷他在任期間有任何不法行為。
放話的警官不死心,再追加一棒。
他說,四月八日,台北市調查處去三重「佰利行」周人蔘總部搜索時,李福保也在現場,
為什麼會這麼巧?士林分局刑事小隊長張台雄會在約談前就聞風逃逸,是誰通的風、報的
訊?調查局為什麼對警界就窮追猛打,對自己人就輕輕放下?
對於這樣的質疑,調查局的反應是充耳不聞。
調查局雖然採取冷處理的方式回應,但這樣的態度還是激怒了警界。警方有些高階的警官
就私下說:「算我們警察倒霉,今天栽在你調查局手上。案子是你在辦的,你想包庇誰就
包庇誰,想砍誰就砍誰,我們對你無可奈何。可是,你就別犯在我們手上,哪一天你們調
查局出事了,看警方會不會掩護你。」
那段期間,警界有一項「維新專案」,這項專案是由警政署督察室負責,原本的工作重點
是在調查員警有沒有出入酒店等不正當場所,如果一經查獲,馬上議處。自從發生了周人
蔘弊案之後,警界的「維新專案」馬上調整方向,督察室的督察仍然繼續到酒店臨檢,但
臨檢的目標不再只是放在員警身上,反而是加緊過濾有沒有調查局人員到酒店喝花酒。如
果查到了調查員喝花酒,立刻函送調查局局本部處理。
這麼一來,警方和調查局之間等於全面開戰了。
看到警方打算用「維新專案」修理調查局,調查局也沒有閒著,他們上緊發條,投入更多
的人力偵辦周人蔘弊案。
四月二十日,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侯寬仁發布周人蔘案第一件通緝令。被通緝的對象是已經
逃逸無蹤的士林警分局刑事小隊長張台雄。
張台雄被通緝,這很不尋常。因為,周人蔘案從四月八日發動第一波搜索、約談行動開始
,到這一天也不過十二天,案情還處於剛剛加溫的狀態,檢察官在這個時候就採取最後手
段發布通緝,大有非要他到案不可的態勢。這不免讓我們這些記者心中起疑。張台雄真有
那麼重要嗎?他如果不到案,對案情的發展,真會有不利的影響嗎?在這件案子裡,他扮
演了多關鍵的角色呢?
對於這些疑點,侯寬仁閉口不談。他只說,張台雄如果到案,一切就可真相大白了。
四月二十三日,台北地檢署檢察長交接。原任檢察長盧仁發高升到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遺
缺由法務部政風司司長吳英昭接任。在這個敏感時刻,檢察長出現異動,極不尋常。
照理說,周人蔘弊案爆發後,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許良虔被查出涉案,檢察長盧仁發至少要
被安上一個「監督不周」的行政責任,但是,他不但沒有被處分,反而高升,我看了半天
,就看不懂這局人事調動是怎麼回事。
至於由吳英昭接手檢察長職務,這一段倒還有跡可循。因為,當年台北地檢署的司法風氣
的確不太好,檢察官在外的飲宴應酬很多,交友狀況也很複雜。吳英昭出身法務部政風司
,專管公職人員風紀問題,法務部派他來擔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應該有「整肅官箴」的
味道。
果然,吳英昭在交接典禮上也說,司法官會涉入風紀案,很多時候是從不當的飲宴應酬開
始。據他了解,此次發生行賄弊案的要角周人蔘,他之所以能夠打入司法圈和警界,通常
一開始的手段,即是在飲宴的場合結識這些公務人員,然後才會有進一步的接觸、發展。
因此,他上任後將要嚴格要求,按照肅貪行動方案的方式,要求檢察官應該杜絕一切不當
的飲宴招待。
同一天,承辦周人蔘弊案的調查員又再次出擊。他們到桃園中正國際機場航站大廈,直奔
航空警察局,把航警局三線一星的第二科科長盧松男約談到案。警界又是一陣譁然。
調查局說,盧松男在近兩、三年內和周人蔘交往密切,周人蔘多次到日本考察電玩業務時
,盧松男都在機場親自送行。而盧松男在擔任安檢隊隊長時,還涉嫌多次利用職權,對周
人蔘違法進口的電玩IC板免驗放水過關。
調查局也查出,盧松男前前後後一共收過周人蔘四百多萬元。這筆錢,調查局強烈懷疑是
賄賂的款項,不過,盧松男在應訊時則堅稱,那不是賄款,而是和周人蔘之間的借貸關係
。
盧松男被調查局和檢察官折騰了一夜,到晚上十一點多,才被侯寬仁檢察官諭令交保三十
萬元。
盧松男度過了有驚無險的一夜,第二天,對航警局更大的衝擊出現了。
前一年二月才退休的航警局前局長曾淇水,這天一早在家中被調查局人員帶走了。退休前
,曾淇水的官階是三線三星,在警界中,官階比他高的三線四星警官,只有中央警察大學
校長和警政署長這兩個人。換句話說,曾淇水被約談到案,代表周人蔘的勢力不但打入了
警界,而且連警界極高層都已經被他給攻破了。
這麼高階的警官被約談,自然是警界的一場大地震了。
周人蔘檔案(六)
曾淇水為什麼會被約談?根據調查局的說法,曾淇水從八十二年二月起擔任航警局局長,
到八十四年二月退休為止,按月收受周人蔘的賄款二十萬元。兩年下來,這筆賄款高達五
百萬元。
對於這筆按月領取的費用,曾淇水的說法是,他曾經借給周人蔘兩百萬元,而周人蔘則每
個月付給他十分利息,也就是二十萬元。因此,這筆款項並不是賄款,而是借款利息。
不過,曾淇水的說法讓調查員嗤之以鼻。辦案人員問曾淇水,知不知道周人蔘名下的財產
有多少?電玩大亨隨便一出手,就是幾十、幾百萬,怎麼會缺錢?又怎麼可能向警官借錢
?而且,就算是借款,十分利也未免高得太離譜了吧?所以,調查員很篤定的認為,曾淇
水根本就以借款利息的名義,掩護他按月受賄的事實。
調查員也認為,前一天被約談的航警局二科科長盧松男,之所以會對周人蔘違法進口的電
玩IC板放水過關,全然是因為他的直屬長官曾淇水也收受了周人蔘的好處,才會包庇周人
蔘的違法行為。
這天深夜,曾淇水被移送到台北地檢署,侯寬仁檢察官依例開庭複訊,儘管曾淇水仍然矢
口否認犯行,但侯寬仁認為他涉嫌重大,下令交保五十萬元。
聽到連續兩天,航警局兩位高階警官盧松男、曾淇水都獲得交保,我掩不住心中的疑問,
跑去問侯寬仁:「為什麼有些涉嫌的公務員到案後,你就下令收押,但對於航警局這兩個
人,你卻下令交保呢?是不是有什麼特殊的考量?」
侯寬仁正色說:「我絕對沒有厚此薄彼。辦案,本來就不一定要靠羈押的手段才能突破案
情。之前那幾個人被我押起來,是因為怕他們串供。而且他們身上的案情還有發展的空間
,所以不能讓他們給跑了。至於航警局這兩位,涉案的情節很單純,他們有沒有收錢,周
人蔘的帳冊上都記得一清二楚。剩下的,只是事實認定的問題。如果,那些錢是借款,就
不會成立犯罪,但如果不是借款,自然就是貪污了。他們的案子既然很單純,又何必收押
呢?」
我聽侯寬仁這麼說,覺得好像也很有道理。我告訴自己,這件案子裡,已經有好幾個人被
押起來了。被告被羈押,其實檢察官心理的壓力也很大。萬一押錯了人,以後還有冤獄賠
償的問題,而且,人犯最多只能押四個月,一旦被告被羈押了,檢察官就等於要跟時間賽
跑,一定要在四個月以內結案,但周人蔘案情如此複雜,想要在四個月結掉,談何容易?
為了保險起見,能夠少押一個被告,就少押一個,這是最保險的作法。
可是,我轉念也想,貪污治罪條例規定得很明白,公務員受賄的刑責,要比行賄的人重很
多。周人蔘固然是個電玩大亨,但他的行為頂多只是賭博罪和行賄罪,他都要押起來了,
而受賄的公務員卻不必羈押,這難免會讓人覺得不公平吧!
四月二十七日,侯寬仁更大的考驗來了。
這一天清晨六點五十分,調查員又趕到了桃園中正機場,不過,這次的目標不是航空警察
局,而是剛剛從美國西雅圖飛抵國門的長榮航空BR0三一班機。
這班飛機上,除了一般的旅客之外,還有一群由台北縣長尤清帶隊的「赴美參訪市政管理
考察團」成員,這些團員都是台北縣各鄉鎮市的首長。
調查員在機場空橋守候,看到他們一行人走出機艙,馬上趨前跟尤清打招呼。
帶隊的小組長跟尤清報告:「我們根據檢察官的指示,必須請林口鄉蔡宗一鄉長到台北市
調查處接受偵訊,請縣長協助。」
尤清沒想到會遇到這樣的情形,但他也無從反對,只好眼睜睜的看著蔡宗一被辦案人員帶
走。
蔡宗一帶著行李,被送到調查局偵訊室。他對於調查員這種不近情理的約談方式相當反感
,應訊時也非常不合作。不過,調查員倒是一件一件的把資料攤出來給蔡宗一看。
調查員問蔡宗一,周人蔘在林口鄉設了一個電玩工廠,工廠的廠址明明是限建地,為什麼
鄉長會同意讓周人蔘蓋了一棟五千坪的大工廠?林口鄉有一家名叫「永善」的電動玩具店
,據說蔡鄉長和周人蔘都各出兩百萬元投資,是不是真有其事?永善電玩店長期以來都沒
被警方臨檢過,是不是因為蔡鄉長代替周人蔘打通關節,所以才能平安無事?店裡被查扣
了三十五台賭博性電動玩具,蔡鄉長是不是有包庇賭博的行為?
對於這些問題,蔡宗一不是矢口否認,就是拒絕答覆。
到了下午四點半鐘,蔡宗一提出強烈抗議,他說,他早上才剛剛飛了十幾個小時,從美國
回到台灣,結果,一下飛機後,連家門都沒進,就被帶到調查局偵訊。如今,他受到時差
影響,精神不濟,他已經沒有辦法再接受偵訊了。如果調查員還堅持繼續訊問下去,那就
是疲勞偵訊。
調查員沒有辦法,只好草草結束偵訊,把他移送到台北地檢署,交給侯寬仁檢察官發落。
侯寬仁也不敢怠慢,馬上升堂開庭。可是,蔡宗一仍然否認檢調單位對他的一切指控。
偵訊到下午六點鐘,眼看再也問不下去了,侯寬仁面臨了一個棘手的問題,那就是要不要
收押蔡宗一。
為了思量這個難題,侯寬仁把自己反鎖在辦公室裡,來回踱步了一個小時,仍然無法下決
定。他決定再次開庭,可是仍然沒有突破。最後,侯寬仁終於決定,讓蔡宗一交保三十萬
元。
我相信,侯寬仁作出交保的決定,一定經過一番內心天人交戰的掙扎。
按理來說,蔡宗一從頭否認到尾,為了避免串供,應該要把他收押比較保險。但是,羈押
一個鄉長究竟非同小可,搞不好,說不定全鄉的鄉民群起反彈。如果有人從中操弄,發動
鄉民包圍地檢署,那可是會鬧成政治事件。不過,就這麼放了他,侯寬仁心中想必一定不
甘願,或許,這也就是為什麼會讓他陷入長考的原因吧。
事實上,侯寬仁想要收押蔡宗一的另外一個原因,是調查員在蔡宗一投資的永善電玩店裡
,發現了一台價值高達一千五百萬元的超級大型賭博性電動玩具。
這台叫做「競艇」的大型電玩,是由日本原裝進口,據說全世界只有二十多台,其中,台
灣就有七台。之所以能夠進到國內,侯寬仁推測,一定是航警局那邊放的水。
「競艇」的玩法和賽馬很像,可以同時接受大批賭客下注,最高獎金高達一百五十萬元。
由於賠率很高,所以很受賭客歡迎,想玩的人多到要排隊,一名賭客一個晚上輸掉四、五
萬元都還算是正常的。
在侯寬仁眼中,一家電動玩具店裡擺設了吃角子老虎,就已經是違法行為了,而這家電玩
店裡,除了這些小型的賭博性電玩之外,竟然還有造價如此高昂的電動玩具,那自然更是
惡性重大。可是,貿然收押一名鄉長,後遺症實在太大,侯寬仁反覆考量之後,終於很不
情願的讓蔡宗一交保了。
轉眼間,四月三十日到了。這一天,是許良虔請假的最後一天。如果第二天他再不上班,
那就是曠職,而且,很顯然就真的是棄職潛逃了。可是,如果他上班,一定會被調查局人
員約談。他該不該現身、會不會現身呢?我很關切。
這天下午,許良虔出現了。他在律師和立委陪同下,主動到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報到。
許良虔突然出現,讓調查局上上下下一陣混亂,值日官趕快把承辦人員找來,安排好偵訊
室,展開調查作業。許良虔像是有備而來,他口風很緊,對重點問題一律否認到底。辦案
人員兜來兜去,就是問不出什麼重點來。到後來,許良虔還瞪著調查員,反問說:「我自
己是檢察官,平常問案子時,一件案子最多只問一個小時,這樣的時間,什麼該查的也都
查清楚了。你們為什麼問我案子要問三個多小時?我該說的也全都說了,剩下的,你們自
己去查嘛!一直翻來覆去的問,能問出什麼不一樣的東西嗎?」
調查員無法反駁許良虔的說法,只好草草結束訊問,在深夜把他解送到台北地檢署。
許良虔被移送到台北地檢署時,已經是第二天凌晨了。我們這群記者都守在地檢署門口不
敢走,深怕一開小差,就會漏了大新聞。
左等右等,等到凌晨一點多,終於看到調查局的偵防車開到台北地檢署門口。霎時,攝影
記者們一擁而上,個個都擠到許良虔前面拍照。我站在攝影記者後面,遠遠的看去,只見
許良虔臉色蒼白,但面無表情。他兩手被銬上手銬,左右兩方各有一名調查員戒護。
他走進地檢署時,無意識的抬了一下頭,大概是看到了我們這些平時常跑到他辦公室聊天
的記者們,他臉上的神情馬上變得很淒然,隨即又低下頭去,一言不發的跟著調查員走到
了法警室後方的留置室。
地檢署馬上開庭偵訊。這場庭訊,由劉惟宗主任檢察官和侯寬仁、田炳麟兩位檢察官共同
組成。三位檢察官輪流訊問許良虔一些重點問題。而許良虔仍然盡力的左閃右躲,除非對
於一些眼見已經無法抵賴的問題,只好承認之外,對於一些關係刑責輕重的案情,他不是
避重就輕,就是矢口否認。
合議庭的檢察官們念在昔日同事一場,也為了表示「尊重」他,還讓他坐著應訊。
庭訊結束後,劉惟宗主任檢察官下令,把許良虔收押禁見。
許良虔大概早知道會有這樣的結果,他一點也不激動,默默的接受了這樣的處置。而台北
地檢署也在上午緊急作業,發函到台灣高檢署,再轉呈法務部,把許良虔停職。一位原本
有大好前途的檢察官,就此斷送了他的事業。
休息一天之後,調查員到看守所提訊許良虔。這天的偵訊,仍然很不順利。因為,許良虔
自己是檢察官,他以前又常和調查局合作辦案,對於調查局會玩些什麼花招,他實在是太
清楚了。所以,不管調查員如何威逼利誘,他都是死不承認。他很了解,貪污這種案子,
原本證據就很難收集。他只要抵死不認,說不定未來還有翻案的機會,如果熬不下去而認
了罪,那等於是自己挖了墓穴跳下去,絕對是有死無生。
周人蔘檔案(七)
調查員連番碰壁,也火大了。負責訊問的調查員沒好氣的問他:「許檢察官,我們手邊有
好幾捲監聽錄音帶,裡面錄下了你完整的犯罪事證。你要不要我們放出來給你聽聽?」
許良虔根本理都不理。他只是淡淡的說:「憑幾捲錄音帶,就能定我的罪嗎?你怎麼證明
,錄音帶裡面的聲音,就是我的?我難道不能說,那些錄音帶的內容,是你們捏造出來的
?」
調查員很怒的說:「是不是你的聲音,很容易判定呀!待會兒,我們就把帶子送到局本部
第六處,作聲紋鑑定,看你還有什麼話說。」
許良虔仍然面不改色,他說:「就算是我的聲音又怎樣?誰知道錄音帶的內容,有沒有被
剪接、變造過?」
調查員一拍桌子,很大聲的說:「那很簡單,我們把你送去測謊。你有沒有作,一測就知
道了。」
這一招,對許良虔一點用都沒有。他抬頭看著調查員說:「測謊,必須要經過本人同意,
才能受測。我不同意接受測謊,你能逼我上測謊室嗎?」
調查局沒想到,許良虔會和他們玩起焦土戰爭。一天訊問下來,成績乏善可陳,只好摸摸
鼻子,把許良虔還押台北看守所。
一名調查員當天晚上和我通電話時,就忍不住嘆氣說,他從沒遇過這麼刁鑽的被告。這件
案子如果要有突破,可能還要花些心思才行。
可是,調查局絕對沒有想到,許良虔在決定出面投案前,已經偷偷留下一著後路,他才不
願讓自己處於挨打的局面呢!
五月三日,許良虔的律師莊勝榮和民進黨立法委員鄭朝明聯手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他們
說,侯寬仁檢察官在桃園地檢署任職期間,與桃園地區的電玩業者來往甚密,共同吃喝玩
樂,還被桃園地檢署檢察長簽報,由板橋地檢署偵辦。所以他們認為,侯寬仁應該要先自
清才對。
在記者會中,他們還出示了一封許良虔在投案之前所寫的告白書。內容是說,許良虔曾經
承辦過一件醫療過失致死案件,那件案子的被告,是長庚醫院的醫師李致道。而李致道大
學時期同宿舍的室友就是侯寬仁。因此,李致道在官司纏訟期間,曾經透過侯寬仁向許良
虔關說,希望能夠以三十萬元買通許良虔,換取不起訴處分。
告白書說,許良虔後來拒絕了侯寬仁的關說,可能即因如此,而讓侯寬仁懷恨在心,因而
在此次偵辦周人蔘弊案時,夾怨報復,誣陷他入罪。
這場記者會一開,果然又造成了一陣騷動。我們把記者會的相關資料拿給侯寬仁,問他有
什麼話要說,他閉緊雙唇,一言不發的把資料從頭到尾看了好幾遍,之後,他突然起身,
衝到檢察長辦公室去。
經過一番闢室密談後,檢察長吳英昭出面發表聲明。
他說,他完全相信侯寬仁的清白,也全力支持他偵辦本案。他已經請相關人員到板橋地檢
署和台北地院調出舊案卷宗,下午應該就可以很清楚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他說,如果侯
檢察官在這件案子中確有挾怨報復的情形,他當然不宜偵辦這件電玩弊案,但如果許良虔
是誣控濫告,他基於機關首長的職責,不但會發表嚴正聲明,以維護侯寬仁的清譽,也會
依照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追究許良虔誣控濫告的行政責任。
吳英昭說,侯寬仁檢察官向他報告,有關許良虔指稱侯曾經向他關說一件長庚醫院醫師李
致道的醫療過失致死案,並期約給他三十萬元,以換取不起訴處分一事,事實上,李致道
遭遇刑事訟訴時,的確曾向侯寬仁請教過法律問題,但是侯寬仁並沒有指點李致道應如何
處置,同時,更沒有向許良虔關說或期約行賄。事實上,李致道這件醫療過失案件,目前
被害人已經提起自訴,由台北地院審理,根本早已脫離地檢署的掌握。
至於許良虔指稱,侯寬仁在桃園地檢署任內時,也涉及電玩案,被檢察長簽報,移請板橋
地檢署偵查一事,吳英昭說,當時桃園地區的電玩業者檢舉檢察官不法的黑函滿天飛,前
前後一共有八位檢察官「中彈」。當時的桃園地檢署檢察長蕭順水為表自清,乃上簽呈把
全案移交到板橋地檢署,由主任檢察官沈明倫承辦。最後,沈明倫也只起訴邱鎮北一人,
其餘被檢舉的檢察官最後都無事。
吳英昭很嚴正的說,如果許良虔所述不實,有關涉及誹謗方面的責任,要由侯寬仁檢察官
自行決定是否提出告訴,而他也會依照行政程序追究許良虔的責任,但如果許良虔所言屬
實,則侯寬仁即不宜再偵辦電玩弊案,他會要求侯檢察官迴避。
在檢察長吳英昭強力背書擔保之下,許良虔反撲的策略,就這麼被化解掉了。
侯寬仁雖然有驚無險的度過了這一關,但是,偵訊許良虔的工作還是沒什麼突破。或許,
是為了反擊,也或許,是為了要徹底毀滅許良虔的人格形象,調查局開始發動一波「新聞
運用」的謀略作為,打算由外而內,把許良虔整個人殲滅。
我記得非常清楚。許良虔剛被收押那幾天,我打電話到調查局問新聞,他們都守口如瓶,
不願透露任何進度,不過,事實上也沒有什麼進度啦,因為許良虔都拒不吐實嘛!不過,
等到許良虔使出了「圍魏救趙」這招之後,調查局對許良虔卻不再客氣。我打電話到調查
局問案子,常常會有「要五毛,給一塊」的情形,辦案人員透露給我的案情,比我想要知
道的還要多很多。
舉個例來說。有一天,我照例又打電話過去,接電話的是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肅貪科科長
吳新生。我們聊到了許良虔的事。
聊著聊著,他突然說:「哎!人真的不能犯錯!」
他這話一聽,是話中有話。我就接口問:「怎麼說?」
他馬上說:「許檢察官呀!你也知道的,我們以前都很熟嘛!經常合作辦案子嘛!以前,
他還沒有出事的時候,到我們辦公室來,我們尊重他是長官,對他都相當的客氣,他看起
來也很有威嚴。可是呢,現在出事了,一切都變了。」
他嚥了一口口水,然後刻意壓低聲音說:「你知不知道,他在看守所裡,成天裝瘋賣傻。
又是哭,又是笑,還拿頭撞牆壁,還隨地大小便,還把糞便抹到牆上。」
我很驚訝的「哇」了一聲。
他接著說:「我們提訊他時,尊重他是一位檢察官,很客氣的請他坐。結果呢,他卻突然
向我們下跪,磕頭,要我們放過他,還一直拿頭撞地板,把我們都嚇壞了。」
我有點懷疑:「可能嗎?我認識的許良虔,不是這個樣子的。」
他很肯定的說:「哎!我也沒想到,他會是這樣的人呀!其實呀!他自己辦過那麼多案子
,應該很了解,男子漢大丈夫嘛!敢作敢當嘛!既然敢去貪污,現在為什麼不敢承認?他
就算不承認,難道我們查不出來嗎?」
他最後還說:「小范,這件事我只跟你一個人說喔!你如果要寫,沒關係,可是別說是我
跟你講的。」
說實話,我完全沒想到吳新生會跟我透露這麼多辦案的內幕過程。一開始,我有一種如獲
至寶的感覺,覺得自己挖到了一條大新聞。我心裡想,我就照吳新生跟我說的內容發稿,
這一篇一定是獨家。想想看,檢察官「吃人蔘」,在看守所裡又哭又鬧,又有一堆醜行,
這會是多麼震撼的一則報導呀!
可是,當我正準備開始寫稿時,我突然想起了曾當過聯合報社長的張作錦先生以前訓誡我
們的話:「記者是一種很缺德的行業,所以,要筆下積德!」
想到這裡,我的興奮之情頓時冷卻下來。
我問自己,寫這則新聞有什麼意義嗎?這又不是案情的新進度,充其實,只是一則八卦,
有報導的價值嗎?許良虔目前被收押禁見,他的家人看不到他,心中一定懸念,如果看到
了這樣的報導,他們會有多難過?
我又想,吳新生跟我說的,會是事實嗎?我其實沒有查證的管道。因為許良虔現在和外界
完全隔離,就算報導錯誤,他也不能反駁。我只聽一面之詞就發稿,這會不會有風險呢?
對許良虔又算公平嗎?
想來想去,我決定放棄,不處理這則稿子。
我萬萬沒想到,吳新生看我不處理這則新聞,兩天之後,他竟然轉向中時晚報放消息,把
跟我說過的內容再述說一遍給中晚的記者聽。這一次,中晚的記者果然中計,他狠狠的發
了一篇很長的稿子,把許良虔在看守所中種種不堪的醜事都披露於報端。
這則新聞,中時晚報以頭條位置處理,登了很大一篇。
新聞刊出後,許良虔的律師馬上發表聲明。他說,許良虔雖然被收押禁見,但依規定,律
師還是可以見他。律師說,自從許良虔被收押之後,他常常去探監,可是,從來就沒有聽
說許良虔有任何囚情不穩的情事發生,被調查局借提時,更沒有下跪、磕頭的醜態。
而台北看守所也澄清說,許良虔被收押期間,狀況一切正常,絕對沒有發生如報上所說的
種種情事。
中晚的記者嚇了一跳,他馬上打電話給吳新生,問他「怎麼會這樣?」可是,吳新生卻淡
淡的說:「誰跟你說許良虔有這些狀況的?我們沒有人跟你這麼說吧?」
中晚的記者氣得半死,可是,吳新生放話給他時,他沒有錄音。現在,吳新生不認帳,他
又能如何?只能像啞巴吃黃蓮,自己把苦果給吞了。
看到中晚的記者變得像是個裡外不是人的豬八戒,我猛然警醒。我想到,調查局以前就常
常幹這種事。那段期間,調查局辦過不少件司法官貪瀆案,每次辦案時,調查員都會對記
者放一些小道消息,諸如說:某某檢察官貪污很嚴重啦,他開著一輛BMW的高級轎車啦,
當調查員去搜索那輛車時,打開駕駛座旁邊的置物箱,就有一捆一捆的千元大鈔滾出來啦
!
這意味什麼呢?
調查員此時就會補上一句:「貪污的錢多到來不及存呢!」
周人蔘檔案(八)
而我們把這句話如實的寫在報紙上時,那句「錢多到來不及存」,就會成為非常聳動的文
句。
有時候,光憑「貪」這一點,還不足以把被告擊毀。調查局還有更強的殺著,那就是「色
」。
每次辦貪污案時,調查局人員常常會透露說,這些被告在外頭都有很多女人,私生活是如
何如何的靡爛。如果我們這些記者不查,照本宣科的寫出來,那麼,這名被告就完了。
怎麼說呢?
因為,被告的妻子知道他貪污被關,可能還會想方設法營救,可是,一旦知道自己的丈夫
感情走私,那就會萬念俱灰,有時還會恨不得他去死。在這種情形下,被告在外的唯一奧
援等於就此斷援,落入調查局的被告就只能任辦案人員予取予求了。
要說狠毒,沒有一招比這種方式更狠的了。
在對付許良虔時,調查局運用的也是同樣的策略。
前面提到,調查局放出許良虔在看守所中種種不堪行止的風聲後,眼看還不能一槍把他打
死,於是,調查局又使出第二招。這一次的手段,就是大曝許良虔的情史。
有一次,我跟一名辦案人員聊天時,他就假裝隨口跟我說:「你知不知道,許良虔逃亡的
那段時間,他躲在哪裡?」
我怎麼會知道。
他說:「我告訴你,他跟一個酒店的小姐住在一塊兒。」
「喔?」我很好奇。
調查員很得意的說:「我們監聽他的電話,所以知道得很清楚。他那個女朋友,叫趙翠芝
,酒店出身的。許良虔還買了三棟房子給她。那一次,我們要去約談他,他跑掉了,不敢
回家,就躲到趙翠芝那兒去了。後來,他打電話回家,吵著說要自殺,他老婆問他在哪兒
,結果知道他在趙翠芝那裡,很生氣,就罵他說,『你要死就死在家裡,為什麼要跟那個
野女人死在一塊兒!』」
調查員說完這段,很得意的哈哈大笑。
他說,許良虔的女朋友還不只趙翆芝一人呢!
他扳著指頭算,曾經在大富豪酒店上班的女朋友,是趙翠芝,另外,還有一個女朋友,是
在富聖酒店上班的黃詩萍。其中,趙翠芝還曾懷過許良虔的孩子,但後來動手術拿掉了。
他告訴我趙翠芝的來歷。
民國八十五年,趙翠芝才二十四歲。年紀雖輕,可是,名下已經有三棟房子,一輛百萬名
車,和一千二百多萬元的存款。八年多以前,趙翠芝十六歲時,就已經到台北的小酒店上
班了。十九歲時,她轉檯到台北市的聖馬酒店上班,不久後再跳槽到台北市最大的大富豪
酒店陪酒,每個月領到的檯費至少二十萬元。後來,透過周人蔘的關係,趙翠芝和許良虔
結識了。一見之下,許良虔大為傾倒,馬上陷入熱戀之中。
既然有了感情,許良虔就不想趙翠芝繼續在酒店上班,過著生張熟魏的生活。他想要趙翠
芝專屬於他一人。因此,許良虔就請周人蔘設法。而周人蔘也不負所託,把趙翠芝安插在
旗下的公司,讓她每月坐領四萬元的乾薪。之後,周人蔘又出錢在台北市雙城街買了一戶
十六坪大的小套房,讓趙翠芝免費居住,許良虔和趙翠芝有了這個小窩之後,約會溫存時
就不必到處找賓館了。後來,周人蔘乾脆人情作到底,把房子過戶到趙翠芝名下。而趙翠
芝的胃口也因此愈養愈大,又吵著要許良虔繼續幫她買房子,而許良虔也順著趙翠芝的意
思,買了台中市「城市經典」和台北縣永和市「北城玫瑰」房子各一戶。而這些購屋款,
其實都是由周人蔘支付。
他也跟我說許良虔與黃詩萍之間的交往過程。
他說,黃詩萍本來也是大富豪酒店的小姐,後來轉到富爺酒店工作,花名叫逍遙。民國八
十二年間,黃詩萍和一個名叫梁小玉的男人同居,而且還生了一個孩子。但是,到了八十
四年時,許良虔認識了她,並且馬上展開熱烈追求,黃詩萍就此移情別戀,被許良虔包養
,許良虔還在台北市南京東路首華飯店一00八房開了一個長期的房間,讓黃詩萍居住。
後來,梁小玉知道黃詩萍琵琶別抱,於是醋勁大發,動手打她,還不准她繼續到酒店上班
。黃詩萍向許良虔哭訴,許良虔為了要幫助她離開梁小玉,而且要徹底剷除情敵,竟然叫
警方監聽梁小玉的電話,還要警方想辦法栽贓他販毒及私藏槍械,又要警方設法羅織罪名
,打算把他提報流氓。
調查員說,儘管許良虔在外很花,但他非常謹慎小心,他從來不在外面過夜。在外頭玩得
再怎麼晚,一定也會回家,而且,第二天早上還會親自開車送太太上班。所以,幾年下來
,他太太都不知道他在外面還養了兩個女人。
這名調查員也跟我說,許良虔每個月領到的薪水,全數都交給老婆,他哪裡有本錢可以在
外面花天酒地?還不是都靠周人蔘的支助!
他還偷偷唸了幾段調查局監聽許良虔的電話譯文給我聽。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許良虔竟然
可以在打電話給老婆,謊稱「晚上要加班,必須晚點兒回家」之後,馬上再打電話給趙翠
芝談情說愛。等到掛了電話,不到一分鐘,他又可以再打電話給黃詩萍,換個對象,繼續
甜言蜜語,而且,前後面對三個不同的女人,都不會穿梆。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許良虔為什麼會有這種功力?我不曉得。或許,是因為他長得白白淨淨,一臉斯文,社會
地位又高,所以很容易獲得年輕女孩子的青睞。也有可能是因為他想冒險,想要在一成不
變的檢察官生涯中,另外找尋新的刺激。檢察官的待遇雖然高,但是還沒有高到有能力在
外頭另結新歡,因此,他只能向周人蔘求援。幾次下來,他就愈陷愈深,終究難以自拔。
其實,司法界裡所流傳的愛情故事,又何止許良虔一件?跑了十來年的司法新聞,這些故
事我也聽得夠多了,很多故事的結局,總是令聞者嘆息再三。愛情本身或許無罪,但夾雜
了太多的變數後,再浪漫的故事,也都只能成為無言的結局,能以喜劇收場者,少之又少
。
司法界裡有一個「現代陳世美」的案例。男主角早在考取司法官前,即已和鄉下的女友成
親。等他高中司法官時,可能又感覺蹧糠之妻無法端得上檯面,且又迷戀上一名同期的女
司法官。心橫之下,男主角即設計髮妻和他離異,以便以單身之姿,再展開另一場熱戀追
求。
但紙包不住火,男主角的謀略很快被查覺。他被迫再和髮妻結婚,但感情從此有了裂痕。
男主角此後經常徹夜未歸,妻子生活無以為繼,只好到夜市擺攤自謀生路。走投無路時,
妻子還得拿著一個大碗公,羞赧的到隔壁家借些白米下鍋。
司法界裡也有一個「現代王寶釧」的故事。男女主角都是司法官,男主角胸有大志,且思
想前衛。他不能忍受長期生活在受壓制的司法圈中,於是決定出國深造。懷孕的妻子從此
苦苦守著一個家,白天要開庭、晚上要加班寫案子,偶而收到海外來鴻,即興奮得不能自
己,成天捧著薄薄的信紙看了又看。臨盆時,也是自己一個人孤零零的躺在產檯上,卻也
毫無怨言。丈夫放暑假回來,妻子再度懷孕,仍然是在丈夫不在身邊的情形下,孤獨的生
下第二胎。
原本以為,丈夫求得功名回國後,一切又可以恢復正常。怎料,喝過洋墨水的老公,思想
變得更加激進、更看不慣現狀、更經常和友人徹夜長談,妻子更無法掌握住丈夫的想法和
行蹤。
結局是,苦守寒窯的妻子,只能接受和丈夫分手的事實,把不到兩歲的小孩,送到托兒所
寄讀。為了家計,她仍然必須強打起精神,繼續工作。
類似電影「桃色交易」情節的故事,在司法界中,則是多得不可勝數。只不過,司法界中
的男主角,沒辦法像電影中的商賈如此多金。為求一夜溫存,這些男主角們必須設法廣闢
財源,或找金主幫他支付開銷。長期下來,難免遭人檢舉。事發後,男主角們琅鐺入獄,
嬌媚的女主角們,則振翅高飛,再去尋找另一個春天。而往往,男主角的妻子,卻多是最
後一個知道這些故事的人。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故事,都以悲劇收場。司法界中也曾發生過類似「麻雀變鳳凰」的喜
劇。這個故事的男主角,是一名年紀頗大的司法官,他的元配過世後,或許是因為生活空
虛之故,而迷戀上一名出身酒店的年輕女郎。當他毅然決定和女郎成親時,震驚了週遭的
親朋好友。雖然大家都不看好,但他們婚後的生活,卻過得恬適無比。成親後的女郎,洗
淨鉛華,成為無可挑剔的賢內助。男主角的長官,一開始也是帶著猜忌的眼光,觀察他是
否會有逾法的行為,最後,也終於坦然的接受這個事實。這位據稱已經優遇的司法官,偶
而也會帶著他的妻子到公園散步,沒有人會想到,他們當年是經歷了多麼轟轟烈烈的奮鬥
,才得以相守。
扯得有點遠了,還是拉回主題吧!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許良虔到案之後,調查局下一個目標,就是周人蔘最重要的總帳房張秀
真。
經過一個月的追查,辦案人員終於在中部地區找到張秀真。這項突破,讓檢調人員大為振
奮。因為,周人蔘的帳冊裡,有很多筆資料都是用代號記錄,除了作帳的張秀真之外,沒
有人看得懂那些代號代表什麼意義。調查員也知道,張秀真雖然已經到案,但她如果不願
意配合,咬定主意打死不說,那麼,檢調人員對她也是無可奈何的。反之,如果她願意和
盤托出,案情就可以有重大的進展。
於是,調查局決定和她談條件。
周人蔘檔案(九)
人,都怕失去自由。張秀真已婚,也有小孩,她當然更怕被關起來。所以,調查局一名高
級主管在張秀真落網當天,就親自趕去見她,並且誘之以利。這名官員告訴張秀真,如果
她願意說實話,那麼,調查局可以向檢察官求情,請檢察官不要收押她,而讓她暫時留宿
在調查局的招待所裡。住在招待所這段期間,雖然對外的行動仍然不是百分之百的自由,
但總比關在牢裡好。而且,調查局還特別通融,保證會把她的孩子、丈夫也接到招待所,
讓她們一家團聚。
張秀真沒有選擇,她只能接受調查局的條件。
於是,辦案人員連夜把張秀真送到台北,讓她住進仁愛路調查局招待所。
談到調查局的招待所,那可是一個非常特殊的地方,絕非外界所想像的那種「美女如雲」
、「酒池肉林」式的聲色場所。調查局一共有多少個招待所?這在調查局內部算是機密。
而且,除了幹部級以上的調查人員外,基層調查員多半還不知道招待所的確實地點。據說
,調查局在每一個招待所中,都會安置兩名警衛和一名工友,平時作些打掃環境的工作,
並避免招待所被不知情的外人誤闖。
早年,在反對人士的心中,調查局招待所是個恐怖的代名詞。戒嚴時期發生的許多叛亂案
,調查局約談或拘捕到反對人士時,往往都是先送進招待所中盤問。由於當時的法治觀念
並沒有像現時這般進步,調查局把叛亂嫌疑犯往招待所中一送,經常就是箇把個月。等到
叛亂犯供出其他共犯,或是清查確認沒有叛亂嫌疑,才會把人犯移送到軍法機關(當時叛
亂案都是由軍法審判),或予以飭回。根據反對人士的說法,調查局當時最常留置反對人
士的招待所,位於三張犁。不過,多年以後,三張犁招待所早就已經關閉,房舍也已經鏟
平。
到了經濟犯罪比較猖獗的時期,地下投資公司泛濫,調查局一方面要掃蕩地下投資公司,
一方面又擔心過於嚴厲的取締,會使得投資的老百姓血本無歸,造成社會問題。因此,偶
而也會在招待所中先行約談投資公司的負責人,讓他們交代清楚整個公司的財務狀況及償
債能力,等到把投資公司的資產都釐清,且予以掌控後,才把公司負責人正式移送到司法
單位。例如,鴻源機構的負責人沈長聲,就曾是調查局安和路招待所的常客。
但現在的安和路招待所已經不再留置罪犯了,如今此處已經改成為調查局的「聯訓中心」
,除了平時招待一些不願曝光的外賓之外,有時調查局和其他的「友軍」單位舉行聯訓時
,也會在這個地點進行。
留置張秀真的仁愛路招待所,是一間外貌和一般民宅無異的小型公寓式住宅,其中的擺設
和居家生活沒有兩樣。張秀真在招待所裡待了十天。這段日子裡,調查員每天以長達十個
小時以上的工作時間,和張秀真共同解開周人蔘帳冊內的密碼,閒暇時,張秀真有時也會
心血來潮,要求調查員陪著她到菜市場買菜,然後再回到招待所下廚一展手藝。張秀真的
先生胡顯明,以及他們最小的女兒,也陪著張秀真在招待所中共度十天的日子。
調查局為什麼要安排張秀真住進招待所呢?因為,依據憲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犯被
捕後二十四小時之內,必須移送到司法機關處理。屆時,檢察官就必須作出交保或是收押
的決定。但是,如果案件當事人是被「請」到招待所中「作客」,表面上看來似乎並沒有
喪失人身自由,因此也就不算被捕,更不用受到二十四小時必需移送法院的限制。如此一
來,調查員就有更多的時間,得以和張秀真共同破解周人蔘帳冊中的密碼。
為了證明張秀真是在自願的情形下住進調查局的招待所,調查局還要求張秀真簽下一紙「
自願留宿書」,表示調查局並沒有非法限制張秀真的人身自由。
當然,調查局這種作法,是有些欲蓋彌彰的。試想,任何一個有家有室的自由人,怎麼可
能放著自己的家不住,跑到調查局的招待所待著?再者,如果到招待所「作客」的人,並
沒有失去人身自由,為什麼出入招待所都還要有調查員陪同?那不是等於軟禁嗎?
所以,等到後來張秀真被檢察官起訴後,全案移送到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張秀真就突然
在公開審理的法庭中爆料說,她當初是被調查局給軟禁起來的。因為軟禁,所以她在調查
局招待所那十天內所作的供述,都不能作為證據。而調查局也抗辯說,辦案人員根本沒有
限制張秀真的自由,是張秀真自願到招待所「作客」的。為了證實自己的說法,調查局還
把那份「自願留宿書」拿出來作為證據。
以現在的眼光來看,調查局敢如此睜眼說瞎話,而法官竟然也沒有當庭喝止,那可真是怪
事一樁。
不過,這十天的軟禁,的確發揮了很大的功效。張秀真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她一五一十
的把所知的一切都告訴了調查員,使得案情的進展獲得了重大突破。十天之後,辦案人員
眼看從張秀真身上再也榨不出什麼東西了,終於心滿意足的把她放走。
有了張秀真的供述後,調查員馬上發動大規模的約談行動。
五月十四日,台北市調查處幹員大舉出動,一口氣約談了台北市警松山分局二組巡佐林政
男、大安警分局四組巡佐黃建威、中山警分局一組警務佐鄭德隆、士林警分局一線四星退
休巡官陳榮駐、台北縣三重分局一組巡佐陳清溪、台北縣刑警隊二線一星警正偵查員楊義
興等多名官警。調查員發現,被約談的官警林政男,竟然和周人蔘的大帳房連玉琴是男女
朋友。周人蔘案爆發後,連玉琴馬上展開逃亡生涯,這段期間,林政男都偷偷的暗中接濟
。林政男落網之後,連玉琴的生活頓失依靠,她很快的在五月十七日深夜被調查員查獲行
蹤,一組幹員連夜南下台南縣新營市,在午夜零時把她解送上車,並且以時速超過一百四
十公里的車速,把她送回台北市調查處訊問。
調查局大規模的行動,對警方的士氣自然會造成很負面的影響。在充滿肅殺的氣氛下,辦
案人員最不願意見到的悲劇竟然發生了。
五月十九日、五月二十六日、六月四日、七月十六日,短短兩個月之間,全台各地一共有
四名官警自殺。這麼密集的自殺事件接連發生,讓辦案人員也感受到了非常沈重的壓力,
專案小組在開會時也不得不討論,是不是要修正辦案的模式,以免造成更多條人命喪生。
這四名官警是怎麼死的呢?
先說陳文章。
陳文章自殺時的官銜是士林警分局巡佐。在此之前,他原本是萬華警分局桂林路派出所副
主管,他的轄區內有數家周人蔘旗下的電玩店,因此外界推測,他的死因可能和周人蔘案
有關。
事實上,根據調查局的蒐證資料顯示,陳文章的確認識周人蔘,調查局也強烈懷疑他涉嫌
入股周人蔘的「金台灣」電玩店,而且還協助周人蔘集團打點萬華地區的公關活動,也是
一名警界與電玩業之間的「白手套」。後來,市警局督察室在他的轄區內查獲大型職業賭
場後,就把他降調到士林分局去。
脫離了是非之地後,陳文章也決定告別以往的生活,他努力讀書,以五十八歲的高齡考上
警官學校巡官班。如果順利完成學業,他就可以升上一線四星的巡官了。
但是,就在此時,周人蔘弊案爆發。陳文章得知後,心情大受影響。
五月十九日晚間,陳文章在家裡吃過晚飯,八點半左右,他開車把就讀警專的兒子送回學
校之後,就一個人開車到延平北路九段的社子島河濱堤防。
他在車上沈思了一會兒,突然像是下定決心似的,打開車門走到堤防上,縱身一躍,跳入
海中。
詭異的是,這天晚上十一點多,陳家突接到一名神祕女子的電話。電話那頭的女郎說,陳
文章的車子停放在中國海專附近,要陳家的人趕快去開回來。
陳文章的妻子嚇了一跳,急忙趕到現場。可是,哪裡還見得到陳文章的人影呢?他們在車
上只發現陳文章寫的一張紙條,上面寫著「近兩個月以來,經常偏頭痛,今日想游泳,求
媽祖,保平安」。
陳家立刻報案。警方也連夜到附近河域蒐索陳文章的下落。直到二十五日中午,陳文章的
屍體才在十公里外的圓山中山橋基隆河邊被人發現。
陳文章為何要投河自盡?他說他要游泳,這很難令人相信。任何一個正常人,都不太可能
在半夜三更跑到河邊游泳。但如果他是自殺,為什麼又不留下遺書?而且,他投河不久之
後,打電話到陳家的那名神祕女子又是誰?更是難解之謎。
二十六日晚間七點多,陳文章生前的好友,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警員鄭志雄突然在寢室
內舉槍自盡。
之前,鄭志雄和陳文章曾在萬華分局桂林路派出所一同當差,兩人交情很好。陳文章自殺
的消息傳出後,據說鄭志雄心情非常低落,他好幾次向同事表達,不想再幹警察的念頭,
但誰也沒想到,他會在陳文章的屍體找著後一天也跟著自殺。
鄭志雄自盡的事件發生,還意外引發了一場地檢署內部衝突事件,讓侯寬仁飽受挫折。這
部分的故事,在稍後會詳細說明。
悲據持續發生。
六月四日上午,台北市警後勤科二線一星女警官潘素寬投河自盡。她的屍體在捷運淡水線
紅樹林站附近河邊被人發現。警方對外發布消息說,潘素寬是「厭世自殺」。
七月十六日上午七點多,刑事警察局二線三星的偵四隊二組組長李育校突然在辦公室自己
的座位上舉槍自殺。警方在他的抽屉中發現,他在五月二十日就已經寫了一份「請調報告
書」,七月三日又寫了一份「辭職報告書」。這兩份報告中,李育校說,自從他調升為組
長之後,績效一直不佳,感到壓力沈重,無法向長官交代,而且,他的妻子與他結婚三年
,一直無法懷孕,最近好不容易剛有喜訊,卻又意外流產,他覺得自己在事業與家庭兩方
面都不合格,所以才打算請辭。
沒想到,他的辭呈還來不及遞出,就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連續四件官警自殺事件發生,震撼了國人。社會大眾在周人蔘案辦得雷厲風行之際,也不
免想到,雖說除惡務盡,但是,如果真的要拿這麼多條人命來換,這樣的辦案方式到底對
不對?案子再辦下去,還會再死多少人?
法學家林鈺雄博士在他的「刑事訴訟法」一書開宗明義就點到,刑法存在的目的雖然是追
訴犯罪,但也不容許國家以不問是非、不計代價、不擇手段的方式達成目的。同樣的,在
周人蔘這件案子裡,我也看到類似的問題。周人蔘電玩店的存在,的確造成很嚴重的社會
問題,黑白掛鉤的現象,也嚴重的腐化了警紀以及司法風氣,可是,為了打擊犯罪,社會
真能容許辦案單位以這種幾近徹底殲滅的方式來掃蕩罪犯嗎?我心中很是存疑。
不過,檢調人員似乎並沒有打算修正辦案的模式。
五月二十二日,調查的目標指向三線一星的嘉義市警局局長程文典。這天傍晚,程文典在
警政署督察室主任蔣延遠的陪同下,到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接受偵訊。
雖然,程文典對於相關案情都予以否認,不過,調查局人員仍然在訊問後把他移送台北地
檢署,交給專案檢察官侯寬仁漏夜複訊,並在二十三日凌晨二點十分下令交保五十萬元。
在警界中,程文典一向被視為明日之星。他相貌堂堂,書卷氣的臉上還帶著幾許剛毅。之
前,程文典在擔任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長時,剛好是群眾運動最興盛的年代。在那段期間
中,程文典充分發揮了協調折衝的能力,把許多幾乎要擦槍走火的抗爭化解於無形。後來
,他調任中山分局長,也把特種行業充斥的中山區治理得井井有條。他的叔叔,是調查局
副局長程泉,換句話說,他的人際關係不僅限於警界,還能擴及到情治單位。警界之中,
像他條件這麼好的警官並不多見,所以,外界都看好他,認為他在警界的前途一定不可限
量。誰能想到,周人蔘弊案一爆發,竟然連他也被捲入。
聽到程文典被交保五十萬元的消息之後,我趕忙打電話追查,這才發現,程文典之所以會
和周人蔘搭上線,是因為老長官聶緒雄的安排。
周人蔘檔案(十)
聶緒雄是何許人也?他是前警政署長羅張的機要祕書。在「溫錦隆檔案」中,我們曾經提
過這個人。當時,司法單位在調查溫錦隆是否涉及土銀搶案時,聶緒雄不願作出對溫錦隆
有利的證詞,而使得溫錦隆最後被槍決。但聶緒雄本身也是個極有爭議的人物。調查局人
員發現,程文典擔任中山分局長時,透過聶緒雄的安排,結識了周人蔘,並且同桌吃飯,
後來,周人蔘的電玩店就順利進駐中山區。為了答謝程文典的協助,周人蔘乃按月送交規
費給中山分局相關官警。
之後,程文典調任嘉義市警察局長後,他相關的飲宴應酬開銷,除了使用局長公費之外,
絕大部分都是由周人蔘集團替他支付。也就是說,周人蔘等於是程文典的地下金主。
在這段期間,程文典仍然時常和周人蔘碰面,而他們見面的地點都在聶緒雄的家中。通常
,居中聯絡的,都是聶緒雄的妻子蔡麗敏,她把雙方約好後,周人蔘、程文典在聶緒雄家
中碰頭,周人蔘就會把一包錢交給程文典,金額約為二十萬元。另外一包十萬元的規費,
則送給聶緒雄。
到了八十四年十一月底,聶緒雄因為罹患鼻咽癌過世,但周人蔘和程文典的互動仍然維持
不斷,見面地點也還是在聶緒雄家中,該給程文典的規費也沒有短少,只不過,原本送給
聶緒雄的十萬元,降為六萬罷了。
程文典被約談到案之後,對於調查局指控他涉案的部分,自然是矢口否認。不過,調查局
事先已經約談過聶緒雄的遺孀蔡麗敏,並且經由周人蔘的總帳房張秀真指證,辦案人員認
為案情已經相當明確了。
程文典被約談之後,另一項引起討論的話題是他的叔叔程泉。
程泉是調查局副局長,又兼廉政處處長。這次周人蔘弊案爆發,調查局主辦的外勤單位是
台北市調查處,但內勤指導單位就是廉政處。也就是說,程泉辦了自己的姪子。我不曉得
這算不算「大義滅親」,但外界不免有所疑慮,認為程泉似乎應該迴避,免受瓜田李下之
嫌。不過,調查局局長廖正豪卻好像一點也不擔心,他告訴程泉:「繼續幹下去,沒關係
。」
五月二十五日,調查局繼續大動作約談。這天上午,調查局一口氣約談六名官警。這六人
分別是二線四星的台北市警大同分局副分局長沈國棟、二線三星的中正二分局刑事組長張
德星、二線一星的大安分局敦南派出所主管李炎輝、一線三星的少年隊小隊長黃水田、文
山二分局小隊長廖德生和二線一星的少年隊五組組長李同賢等人。
這其中,大同警分局副分局長沈國棟被調查局人員查出,曾經接受一張由周人蔘集團開出
的鉅額支票;少年隊一組的內勤小隊長黃水田則和周人蔘集團至少有六張支票的往來紀錄
;大安分局敦南所主管李炎輝則涉嫌包庇周人蔘在其轄區內開設電玩店。調查局並從電話
監聽中得知,李炎輝對於周人蔘按月贈送的賄款金額表示不滿,希望能再提高一倍左右。
至於中正二分局三組組長張德星,則因為和被收押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許良虔有密切的往
來,且曾多次收受周人蔘的賄款,而被約談到案。此外,少年隊五組組長李同賢、文山二
分局小隊長廖德生,也都涉及受賄及包庇周人蔘集團的電玩店。
在約談之前,調查局已經先經過查訪,認為他們涉案嫌疑重大,於是把約談名單開給警政
署督察室,由督察先把他們集合後,再統一帶到調查局接受偵訊,等於一個也跑不掉。
經過漏夜偵訊並予以測謊後,除了廖德生通過測謊,而被調查局先行飭回之外,其餘五個
人在二十六日凌晨都被移送到台北地檢署。而沈國棟、張德星、李炎輝、黃水田四人更被
檢察官侯寬仁下令收押禁見。而台北市警察局也馬上召開考績委員會,把這四名官警都記
兩大過免職。
至於少年隊五組組長李同賢因為配合度甚高,而且也供出許多少年隊集體受賄的案情,檢
察官特別優待他,沒把他收押,而直接予以飭回。但是,也因為李同賢的供詞,卻導致台
北市警少年隊幾乎整隊崩盤。
原來,李同賢供出,周人蔘早自於民國七十八年開始,就對少年隊展開銀彈攻勢。最初,
周人蔘每月送給少年隊的規費為六十萬元,遇到年節喜慶時還另外加碼。到了八十四年,
少年隊不再查辦賭博性電玩案件,周人蔘原本打算中斷行賄關係,但後來考量到仍然有必
要繼續讓彼此的關係保溫,所以仍然按月送錢,但金額打了對折,每個月只有三十萬元。
但即便如此,調查人員估計,幾年下來,少年隊前後收受周人蔘的賄款至少有五千萬元以
上。
少年隊是如何集體朋分周人蔘的賄款呢?根據李同賢的說法,少年隊領到周人蔘集團的賄
款後,早期的六十萬元,是採「二、四」分帳方式均分,也就是說,長官分二十萬元,少
年隊八個組共分四十萬元,平均每組可以分到五萬元的「辦案費」。從八十四年初開始,
少年隊不再取締電玩後,每月亦可從周人蔘集團拿到三十萬元賄款,仍採「一、二」分帳
,長官拿十萬元,八個組共領二十萬元,亦即每組可分到二萬五千元的賄款。
這樣的行賄模式,直到周人蔘集團在四月八日被查獲後,才告中斷。
既然查出是集體受賄,侯寬仁不再客氣。二十六日上午,侯寬仁又指揮台北市調查處約談
少年隊六名官警,分別是少年隊二線二星的三組警正組長高燦鴻、二線一星的六組組長李
文濱、一線三星的一組小隊長鄭同國、一線二星的二組偵查員張正芳、四組偵查員林文彬
、七組偵查員吳志宗。
這幾名官警到案後,調查局先對他們作測謊試驗,結果發現,他們全數都有說謊跡象。在
檢察官和調查員的反覆訊問下,四組、七組偵查員林文彬、吳志宗,三組組長高燦鴻終於
鬆口,坦承曾收受過周人蔘集團的賄款。
檢察官為了鼓勵日後到案的官警都能坦白認罪,因而採取「坦白從寬、狡賴從嚴」的作法
,把合作供述犯罪過程的高燦鴻飭回、林文彬、吳志宗交保十萬元,至於堅不認罪的六組
組長李文濱、一組小隊長鄭同國、四組偵查員張振芳、二組警正偵查員魏長江四人都收押
禁見。
調查局也發現,這些按月送交少年隊的賄款,都是由周人蔘集團的大帳房連玉琴出面點交
。由於連玉琴和少年隊關係良好,少年隊內有不少人都擔任過「總務」,負責收受賄款後
,分送給隊部內的長官和同仁。這兩天被調查局約談的少年隊官警,有些人即是「隊總務
」,負責和連玉琴接觸,有些則是把賄款分交給同組同事的「組總務」。
一缸子少年隊的官警被約談,這當然讓整個少年隊都震動起來。看著同事被調查局人員帶
走,他們每個人的心情都七上八下。
等候一夜之後,當他們聽說吳志宗、林文彬獲得交保,其餘四人被收押後後,一則以喜、
一則以悲。但當他們聽說,有人已經供出少年隊集體受賄的內情後,在場所有官警均面色
如土,半天說不出話來。
就在檢調單位向少年隊開刀的同時,台北市警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員警鄭志雄在二十六
日晚間七點多舉槍自盡了。
說巧不巧,二十六日輪值外勤的檢察官就是侯寬仁。
外勤的工作,就是屍體相驗。理論上,輪值外勤的檢察官應該二十四小時待命。只要轄區
一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經過警方通報之後,外勤檢察官就該馬上率領法警到現場相驗屍
體,並查明死因。不過,事實上,警方常常會考慮到檢察官的上、下班時間,所以,如果
晚上發生了命案,除非已經高度懷疑有他殺嫌疑,才會立即通報檢察官前往驗屍,否則,
警方通常都會拖到第二天上午才報請檢察官相驗。
鄭志雄命案發生後,警方也是如此處理。
所以,二十六日輪值外勤的侯寬仁,並不知道鄭志雄已經舉槍自盡死在宿舍裡了。他是在
第二天一早上班時,才接獲通報,並且上午十點鐘才趕到命案現場相驗。可是,這時距鄭
志雄死亡時間已經達十五個小時了。
鄭志雄的家屬在得知命案發生後,就趕到現場等候檢察官到來。在檢察官還沒有完成相驗
工作前,屍體不能移動,所以,死者的家屬只能守在遺體旁邊,苦候一夜。第二天上午,
當他們發現前來相驗的檢察官竟是侯寬仁時,不禁怒火中燒,痛罵檢察官毫無人性,逼死
了警察不算,而且還讓警察的屍體曝屍宿舍一夜。
侯寬仁滿腹委屈。他不是不想立即驗屍,而是他根本沒有接獲通報,怎麼會知道有命案發
生?可是,鄭志雄的家屬不接受侯寬仁的解釋,他們向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吳英昭抗議,吳
英昭也覺得事態嚴重,馬上召見侯寬仁,而且狠狠的把他訓了一大頓。
吳英昭說,「死者為大」是中國人固有的觀念,如果任死者的屍體陳屍命案現場而不處理
,對於死者和死者家屬都不夠尊重。以前警方認為,檢察官可能晚上不喜歡外出相驗屍體
,因此,遇到晚上發生命案時,都拖延到第二天上午才報驗,而讓死者家屬在屍體旁苦候
一夜。他認為,這種作法非常不恰當,而如果是因為檢察官的因素,才使得警方不敢在晚
上報驗,更是不該。
吳英昭也說,檢察官和警方絕對沒有「晚上不相驗屍體」的默契。以後,只要發生命案,
警方一定要立即報驗,檢察官獲通知後,也要立即往驗,絕對不可以遲延。任何人只要違
反此一規定,他一定會給予嚴厲的處分。
為此,他還特別發出公文給台北地檢署所有檢察官、法警、法醫,以及台北縣、市的警察
局、分局、刑事警察局、航警局等多個警察單位,告訴他們,以後如果再有命案發生,一
定要「隨報隨驗」。
另外,吳英昭也對侯寬仁和調查局偵辦周人蔘弊案的辦案模式很有意見。
他說,調查局目前以「證據走到那裡,案子就辦到那裡」的方式來偵辦周人蔘案,每天都
約談數名官警,造成警界上下人心浮動,人人自危,他認為,這對於整個警界的士氣都會
造成影響。吳英昭問侯寬仁:「如果依照調查局目前這種偵辦模式進行下去,案子豈不是
一年都辦不完?」
他認為,據他所知,調查局目前已有一部分的證據已經蒐證完畢,這部分的案情可以馬上
著手進行,而後續的案情,也應該把整個犯罪證據都掌握完整後,再一鼓作氣約談所有涉
案人,這樣,對警界的衝擊也不會太大。
他說,警察犯罪,檢察官當然應該要辦,但是,要如何避免社會付出更大的成本,避免對
警界、民心造成不利的影響,他也必須考慮。他反對侯寬仁和調查局目前所採取的這種「
擠牙膏」式的辦案方式,這等於是在凌遲涉案的官警。他告訴侯寬仁,如果案情過於複雜
,如果侯寬仁分身乏術,那麼,他可以再指派其他的檢察官加入專案小組的偵辦行列中,
協助侯寬仁儘速偵結這件案子。
吳英昭這種說法,等於是對侯寬仁的辦案模式投下了不信任票。所謂的「協同辦案」,說
好聽些,是分攤侯寬仁的工作量,但實際上,等於是削弱了侯寬仁的職權,也等於是派個
人牽制或監控侯寬仁的辦案方式。
周人蔘檔案(十一)
聽到吳英昭如此強烈的指責侯寬仁,我不禁嚇了一跳。同時,在我的心裡,也馬上浮現了
一絲陰影。我猜想,該不會是因為這件案子辦得太兇了,引起層峰的關注,所以才會透過
吳英昭,要侯寬仁適可而止吧!但若是如此,周人蔘案會不會變成虎頭蛇尾,前功盡棄呢
?
我想,侯寬仁心裡一定覺得很悲憤,不過,他也不便當面頂撞檢察長。可是,在此關鍵的
時刻,要他停下來不繼續往前衝,也不可能。因此,他在被吳英昭訓了一頓之後,只能報
告說:「這件案子還有幾名重要的被告還沒約談到案,等到這部分的案情處理完畢之後,
一定會遵照檢察長的指示辦案。」
侯寬仁口中「重要的被告」是誰?答案很快就出現了。
五月二十九日,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人員約談台灣省刑警大隊二線四星副大隊長馬振華和
消防署公關科長張再銘。他們兩人被約談,都不是因為現職的關係,而是因為他們在八十
一年到八十三年間,分別擔任少年隊正、副隊長。辦案人員估計,他們在少年隊任職的這
段期間,至少收了周人蔘四百萬元賄款。
馬振華被約談,轟動了警界。
因為,在警界中,馬振華的形象一向良好。同時,他又具有博士學歷,允文允武,外界都
看好馬振華未來在警界中一定是個不可忽視的人物。沒想到,他竟然也捲入周人蔘弊案。
調查局說,他們其實很同情馬振華的遭遇。因為,馬振華還沒到少年隊擔任隊長時,少年
隊就已經有了按月收受周人蔘規費的「傳統」。馬振華上任後,本來想要廢止這項陋規,
但遭到群起反彈,他不得已,只好睜一眼、閉一眼。但卻因為他的姑息,沒想到卻為他自
己扯上了官司。
少年隊官警被約談的動作持續不斷。前前後後,一共有十七名以上的官警被約談。上級擔
心這種行動繼續下去,會讓隊部裡的其他弟兄精神崩潰,因此特別下令,把少年隊全體隊
員的警槍全部收繳。
這段期間,真是少年隊最黑暗的時期。隊部上的同事被約談、免職、收押不說,連警槍都
被收繳,隊部等於整個瓦解。直到後來警政署指派女警官謝芬芬擔任少年隊長,她用了很
大的心力,才讓整個少年隊走出谷底,重新再站起來。
六月七日,也就是周人蔘弊案爆發兩個月後,案情有了重大的發展。
這天上午,調查局終於約談了台北市警察局三線二星督察長陳衍敏。
其實,早在周人蔘弊案爆發之初,我們就得到消息,聽說陳衍敏也涉及此案。不過,當時
陳衍敏馬上否認。而一手提拔陳衍敏的台北市長陳水扁,也跳出來為陳衍敏背書,堅稱陳
衍敏絕對不可能涉案。沒想到,事發兩個月之後,他還是逃不過被約談的命運。
調查局人員私下告訴我,他們強烈懷疑,陳衍敏在擔任少年隊隊長以及松山分局長任內,
即和周人蔘交往甚密,前前後後,陳衍敏共收了周人蔘賄款一百一十萬元。而這些款項,
有些是周人蔘親自面交給陳衍敏,有些則是透過公關警察張台雄轉交。
調查人員搜索陳衍敏的辦公室時,也查到陳衍敏在一本記事本中記下周人蔘的私人電話號
碼。而且,陳衍敏為了避人耳目,還把「周人蔘」三個字寫成「周仁生」,頗有欲蓋彌彰
的味道。
經過測謊,陳衍敏沒能過關,更加重了涉嫌的程度。他被移送到台北地檢署後,侯寬仁本
來打算把他收押禁見的,可是檢察長吳英昭反對。
吳英昭認為,以陳衍敏的官職和涉案情節,他應該沒有逃亡和串供的問題,所以反對侯寬
仁收押陳衍敏。侯寬仁不能抗拒檢察長的指示,只好改為交保六十萬元。但即便如此,對
陳衍敏來說,也是相當難堪的事了。
六月八日上午,陳衍敏進到他的辦公室,二話不說,馬上提筆寫下辭呈。而陳水扁市長此
時也知道再也不能罩得住陳衍敏了,只好忍痛批准陳衍敏的辭呈。
辦倒了陳衍敏,調查局的行動也暫告一段落。緊接著,辦案人員很快的把移送書趕出來,
送到台北地檢署。
調查局為什麼要加班趕寫移送書呢?這裡頭,還有另一層用意。
原來,調查局長廖正豪已經被發布要接任法務部長了。六月十日,是他走馬上任的第一天
。
歷來,調查局長的出路都不算好,最多去當個國策顧問而已,可是,廖正豪卻不然,他是
歷任局長中,第一個直升為法務部長的人。對此,調查局上上下下自然十分興奮,覺得局
裡終於有人出頭了。
為了給長官一個見面禮,調查局從四月初開始,就卯足全力偵辦周人蔘弊案,同時搶在廖
正豪就任法務部長之前,完成偵辦動作。讓周人蔘這件轟動全國的大案子,成為廖正豪告
別調查局的代表作,也同時成為祝賀他當上法務部長的最佳獻禮。
所以說,調查局辦案沒有政策性,誰能相信呢?
至於原本的法務部長馬英九到哪裡去了呢?很慘的,他在不明不白的情況下,被調去當政
務委員。
雖然說,理論上政務委員的地位和部長一樣高,但事實上,政務委員是所謂的「不管部部
長」,手中一點實權都沒有。而且,政務委員的辦公室狹窄得可怕,和當部長時能擁有一
間超級大的辦公室,有天壤之別。任何人都可以看出,馬英九在政壇上已經失勢了,他不
再受到總統李登輝的青睞,他只能去坐冷板凳。
就在廖正豪接任法務部長這一天,調查局手中的周人蔘弊案突然又槓上開花。
原來,從周人蔘弊案爆發之後,就一直行蹤成謎的趙翠芝,突然現身台中市。
六月九日晚上,趙翠芝在台中市自由路的「阿水獅」豬腳專賣店與父母一道兒吃飯時,被
循線趕來的調查員當場逮獲。當調查員很客氣的出示身分,並且表示要請趙翠芝回局裡接
受調查時,歷經大風大浪的她卻面不改色,很鄭定的說:「你們認錯人了。
趙翠芝為什麼敢當面欺騙辦案人員呢?原來,她有一個雙胞胎姊姊趙翠華。她告訴調查員
:「我是趙翠華,你們要找的是我妹妹,我不知道她在哪裡。」
調查員一時也分不清楚趙翠芝的身分,但機警的辦案人員馬上當著她的面,要打電話到趙
翠華家裡查證,趙翠芝眼看西洋鏡要被拆穿了,只好承認。
趙翠芝是許良虔的女朋友,調查局本來以為,她的到案,自然會使得許良虔涉案的部分獲
得進一步的釐清。
可是,他們猜錯了。當趙翠芝被押解回台北之後,她幾乎是什麼話也不肯說。這讓辦案人
員真正見識到什麼樣的人才是厲害的角色。即使到後來,趙翠芝被收押,被起訴,她還是
一路拒絕配合檢調人員的偵訊。
對於趙翠芝這個女人,我以前根本不認得她,也不明白許良虔為什麼會被她迷得神魂顛倒
。直到她被起訴,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提訊她出庭時,我才親眼瞧見她的模樣。
那時,她已經被收押了好幾個月了。
從以前,我就看過很多被收押的被告,這些被告平時看來意氣風發,可是,只要一被收押
,幾乎個個都被關到變形。風流倜儻如許良虔者,被關了幾個月之後,也變得憔悴不堪,
只有趙翠芝,她即使被關了許久,看起來依舊風姿倬約,神彩絲毫不減。
我記得,那一次,她和許良虔同時被法官提訊。這應該是周人蔘弊案爆發之後,她們兩人
第一次見面。
那一天,趙翠芝雙手銬著手銬,在兩名女法警的押解下低著頭步入法庭。她猛一抬頭,突
然看到許良虔,登時,她的眼底閃過無數柔情,而許良虔也默默的看著她,但胸口劇烈的
起伏,顯然心情也是非常激動。
可是,就只這一眼而已。之後,趙翠芝立即收拾心情,恢復原本冷默的表情,低頭不語。
當法官開始訊問趙翠芝時,她把她和許良虔之間的關係撇得一乾二淨。她否認她是許良虔
的女朋友,而且聲稱她和許良虔根本就不熟。我注意到許良虔一直側耳傾聽趙翠芝應訊的
內容。當他聽到趙翠芝的說法時,臉上馬上浮出痛苦的表情。但我相信,他一定知道,趙
翠芝如此作,是為了保護他。
而且,趙翠芝一開口時,她的聲音馬上就吸引了我的注意。
憑良心說,我幹記者這一行,接觸的人絕對不算少。但說一句實話,要找到說話的聲音比
趙翠芝好聽的,真沒幾人。
她的聲音不是那種甜得發膩的撒嬌聲,而是一種很輕柔、很清脆,很像銀鈴在耳邊響過的
感覺。
看到趙翠芝的容貌、看到她單薄的身形,再聽到她說話的聲音,我突然明白,許良虔為什
麼會「暈船」了。我不由得嘆了一口氣,心裡想著:「我見猶憐,況乃君乎?」
六月二十一日,在廖正豪接掌法務部長十一天之後,台北地檢署正式起訴了周人蔘弊案。
不過,起訴的模式和以往不同,侯寬仁說,周人蔘案所牽涉的被告太多,所以他必須分階
段起訴。這次的起訴只是第一波,後續還會有好幾波的被告被起訴。
第一波被起訴的被告共有十八個人。其中,業者部分包括周人蔘在內,共有十人。在公務
員方面,則有八人。最後才被約談的台北市警察局督察長陳衍敏,被依受賄罪起訴,並被
檢察官求刑十五年,併科罰金一百萬元,褫奪公權八年;嘉義市警察局長程文典被求刑十
五年,併科罰金一百五十萬元,褫奪公權九年;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家儀被求刑八年
,褫奪公權五年。至於許良虔的部分,仍因為尚在偵查中,還沒起訴。
接著,在七月十八日,侯寬仁完成第二波起訴作業。這一次被起訴的官警共有九人,其中
包括了大同分局副分局長沈國棟(求刑十四年,併科罰金一百五十萬元,褫奪公權八年)
、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主管李炎輝(求刑十四年,併科罰金二百萬元,褫奪公權八年
)、松山分局二組巡佐林政男(求處無期徒刑,併科罰金三百萬元,褫奪公權終身)、台
北縣刑警隊一組副組長楊義興(求刑十五年,併科罰金二百萬元,褫奪公權九年)、松山
分局中崙派出所員警葉建宏(求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六年)、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警員劉
政祺(求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六年)、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楊秋葵、中正二分局刑事組長
張德星、大安分局四組巡佐黃建威等人。另外,周人蔘集團旗下的電玩店長楊春日也在這
一波起訴的名單之中。
到了八月九日,侯寬仁公布了第三波起訴書。這一波起訴的範圍最大,被起訴的被告超過
一百五十人。這裡面有前航警局局長曾淇水、第二科科長盧松男、前少年隊隊長馬振華、
副隊長張再銘、少年隊警官詹兵賢、侯江全、林浚奕、毛家華、魏長江、張景松、李文濱
、張振芳、鄭同國、陳文財、王天誠、高燦鴻、李同賢、黃水田、林文彬、吳志宗等人。
另外,周人蔘的妻子胡麗華、小姨子胡麗英以及曾在調查局任職,後來擔任周人蔘特別助
理的李福保,都沒逃過一劫。
這一波起訴,對少年隊的影響最大。少年隊的外勤組員約有四十人,這次被起訴的人數就
達十二人,幾乎占去外勤警力的三分之一。少年隊要何去何從,受到各界高度關切。
少年隊可能真的流年不利。連同這次被起訴的前少年隊隊長馬振華在內,少年隊連續三任
的隊長都出了事。
馬振華的前任是陳坤湖。調查局雖然也懷疑陳坤湖涉及周人蔘弊案,但一直苦無證據。陳
坤湖雖然逃過一劫,可是,他自己卻因為豪賭被記了兩大過免職,一樣無法繼續在警界生
存。
在陳坤湖前一任是陳衍敏,他也因為周人蔘弊案而被侯寬仁檢察官起訴。
巧合的是,陳衍敏、陳坤湖、馬振華這三人都曾經在警界的督察系統待過。陳衍敏出事時
是台北市警察局的督察長,陳坤湖曾經幹過警政署督察,馬振華後來調任為市警局督察室
機動小組代組長。
風紀有問題的人卻能到督察單位,去查察其他的官警風紀,這無異是個很諷刺的笑話。而
這也凸顯了警界的腐敗風氣已經嚴重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了。所以,周人蔘弊案爆發後,
某些致力於改革警政體系的年輕警官,就高呼要讓政風系統進入警界,取代行之有年的警
察督察系統。不過,這次的努力還是失敗,直到多年之後,政風系統才勉強踏進警務體系
之中,可是,這些政風人員究竟能夠發揮多少作用,還是令人存疑。
周人蔘檔案(十二)
八月二十七日,台北地檢署公布第四波起訴書。這一波起訴的人數最少,只有五人,但意
義重大。因為,這其中包括了已被停職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許良虔、女朋友趙翆芝、台北
市警保安大隊中隊長林文瑞、大安分局刑事小隊長陳文進及周人蔘旗下電店長周文華等人
。
至此,周人蔘弊案的偵查工作已經接近了尾聲。
不過,對我們這群記者來說,周人蔘弊案的起訴,其實代表著全案另一個階段的起點。因
為,隨著周人蔘弊案一波波的起訴,案子移送到法院審理後,很多原本不為外界所知的內
幕,也逐一曝光。
原來,案子在檢察官偵查階段時,許多重要的被告都被收押,他們的供詞以及抗辯,我們
都無從得知。我們在採訪新聞時所能得到的線索,大多出自於辦案單位,因此,相關的內
容也多半不利於被告。可是,等到案子移審到法院時,因為法院採公開審理,我們可以清
清楚楚的聽到被告的答辯,所以,辦案單位在偵辦過程中許多荒腔走板的行逕,透過被告
的陳述,也就一一浮現在我們眼前。
例如說,陳衍敏在第一次到台北地院出庭應訊時就指出,他之所以會被捲入周人蔘弊案,
完全是因為前松山分局副分局長練錫銘的指控。而練錫銘早在四月十八日就被收押,可是
,收押最初的一個多月,練錫銘都沒有供述說陳衍敏也涉案,直到六月六日,辦案單位才
有所突破。
陳衍敏在庭上很憤怒的說:「報告庭上,您知道練錫銘為什麼會『咬』我嗎?因為,他在
看守所作身體檢查時發現他的心、肝、脾臟都有問題,而且可能來日無多,調查局人員就
跟他說,只要他把我『咬』出來,他就可以交保就醫。六月六日那天,調查局提訊練錫銘
時,他的三位律師都不在場,練錫銘就在這種孤立無援的情形下,胡亂指控我。所以,我
堅決主張,練錫銘的供述不可採信,調查局的辦案方式是違法取供。」
另外,法官在調查周人蔘犯罪的部分,進展得也不順利。有一次庭訊時,周人蔘就當庭翻
供,把所有在調查局和檢察官偵訊時的說法都推得一乾二淨。周人蔘表示,他從來沒有行
賄過任何官員,調查局指稱他行賄的款項,其實是張台雄借他八千萬元,他還給張台雄的
利息錢。周人蔘並表示,調查局對他威迫利誘,要他咬出一到兩個三線一星的警官,就可
以交保。而且還讓他在調查局中拿行動電話向朋友調三百萬元,又曾經三度從看守所把他
借提出來後,讓他回公司處理事務。
周人蔘說,他不認識陳衍敏,也不認識練錫銘,所以不可能透過練行賄陳衍敏。他說,他
在調查局會承認行賄,是因為看到他的員工連玉琴在哭,認為連被調查員刑求,所以他一
時心軟,調查局問他什麼,他都承認。
周人蔘說,調查局人員告訴他,只要他肯配合,就會讓他交保。他因為顧慮公司十多億元
的資金無人處理,擔心一旦倒閉就會家破人亡,所以才配合調查局人員的說詞。但也因此
,調查局一位林姓組長就曾經三次開車載他回公司處理事情。後來,他心想,反正他對程
文典也長期不滿,就順水推舟把他咬出來。他說,他現在良心發現,不能害人家家破人亡
,自己不得好死沒關係,不能害人,所以願意把實情說出來。
他說,中山區的電玩店每月集資二十七萬元,不是用來行賄,而是因為張台雄自稱變賣祖
產,借他長期四千萬、短期四千萬元,他按月還給張台雄的利息錢。有關周人蔘在調查局
筆錄中稱,張台雄曾給他一張名單,上面寫著洪家儀投資二百萬,另有兩位檢察官也有投
資一事,周人蔘說,名單上面寫的「洪」字是張台雄的一個朋友,並非洪家儀,而且也沒
有另外兩位檢察官投資之事。
至於帳冊資料中記載的各項代號,周人蔘表示,這些代號都是調查局人員自己說的,他根
本就不清楚。
承審周人蔘案的,是位年輕的女法官,名叫丁蓓蓓。她是司法官二十八期結訓,比侯寬仁
低兩期。她年紀雖輕,但憑良心說,法官也不是笨蛋,她當然很清楚知道,周人蔘答辯的
內容,至少一半以上是在胡扯,可是,被告說謊又不犯法,法官就算明明知道被告是睜著
眼說瞎話,但也只能任憑他說。甚且,法官還必須花很大的力量,去找出反證,以證明周
人蔘所辯不實,否則,還不能據以定他的罪呢。
到了十月間,調查局突然對周人蔘弊案又發動了另一次的行動。這一次,被約談到案的,
是警政署專門委員張鴻儀。
了解警界生態的人都知道,「警政署專門委員」這是個閒差,沒事作,也沒實權。這樣的
人,怎麼會和周人蔘扯上關係呢?
原來,張鴻儀以前曾經擔任過中山分局長。其實,早在周人蔘弊案爆發之初,調查局就強
烈懷疑,如果有警界集體受賄情事,最有可能發生的單位,就是中山分局。因為,一方面
中山分局轄區內周人蔘的電玩店開得特別多,二方面,中山區的特種營業,也是全台北市
密度最高的一區。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中山區如果長年來都被視為「肥缺」,要說轄區的員警個個清白無
瑕,可能很難令人相信。
不過,調查局攻了中山分局幾次,始終就是攻不破。不像要攻占少年隊,一突破了小隊長
李同賢之後,整個少年隊幾乎全都垮了。
中山分局為什麼能夠久攻不下呢?因為,負責居中穿針引線,替周人蔘轉交賄款的兩個關
鍵人物,一是「公關警察」張台雄,二是中山分局資深女工友林美雪,他們在事發後都相
繼逃亡,而且下落不明。這兩名關鍵人物不到案,調查局就找不到突破點,所以中山分局
才能一直安然無恙。
可是,調查局又怎麼可能甘心讓中山分局成為唯一的漏網之魚呢?他們積極的布線查訪,
後來終於查到一條重要的線索。原來,張台雄之所以能夠順利潛逃到大陸去,都是拜前中
山分局長張鴻儀之賜。是張鴻儀掩護張台雄從台北縣萬里鄉搭著漁船偷渡出境的。
很誇張吧?分局長明明知道部屬犯了重罪,結果不但不舉報,反而安排了小漁船,讓他遠
走高飛。這種包庇行為,已經明目張膽到了令人難以置信的程度了。大家合理的懷疑是,
張鴻儀之所以敢冒如此大不諱,理由無他,那就是為了保護自身的利益。
後來,調查局也查出,張台雄躲在大陸的這一段期間,周人蔘的妻子胡麗華還先後匯出一
千多萬元給他,作為生活費。要遮住張台雄之口的意圖相當明顯。
遠在對岸的張台雄,是周人蔘弊案能不能獲致重大突破的關鍵點。因為,張台雄長年以來
,就和周人蔘走得非常近,很多警界的關係打點,都靠張台雄居間媒介。他如果到案,而
且肯一五一十的把所有內情都告訴調查局,那麼,警界的腐敗分子一定能夠全數清理乾淨
。
可是,張台雄難道不知道他如果投案,鐵定會有坐不完的牢嗎?他怎麼可能傻到回國呢?
而我們和大陸之間又沒有簽訂任何的司法互助條約,大陸公安部門又怎麼可能幫我們呢?
調查局左想右想,終於決定出個險招,想辦法把張台雄騙回國內。
張台雄偷渡出境後,調查局很快就查出,他是由前中山分局分局長張鴻儀透過酒店業者劉
洪福買通萬里鄉的漁民,用小船把他送到大陸去。而張台雄平安抵達大陸之後,劉洪福三
不五時也會到大陸去看看他,一方面帶些生活費給他,一方面也把國內最近的動態告訴他
,讓他心裡有個底。
了解了張台雄的人際網路後,調查局啟用了一名祕密的線民魯順連。
魯順連是何許人也?憑良心說,直到今天我還是不清楚。甚且,我懷疑魯順連這個名字都
可能是捏造出來的。或許,這個化名是取「魯仲連」的諧音吧!
魯順連很快的就和劉洪福搭上了線。劉洪福不了解魯順連的背景,又經不起魯順連千求萬
求,終於同意帶他到大陸和張台雄碰面。
八十五年七月間,劉洪福和魯順連前往大陸,果然順利的見到了張台雄。一見面,魯順連
就很清楚的告訴張台雄,他是調查局派到大陸來的代表,目的是希望能夠策動張台雄回國
。
據說,魯順連還誇下海口,只要張台雄願意回國,而且把一切真相都和盤托出,他可以保
證,調查局一定會向檢察官求情,從輕發落。
口說無憑,魯順連當著張台雄的面前打了一通國際電話到調查局,當場,調查局就同意把
張台雄在台灣的銀行帳戶解凍。如此一來,張台雄戶頭裡的六百二十萬元就能夠正常支用
了。
除了利誘,魯順連還加上了「威迫」這一招。他告訴張台雄,自從周人蔘弊案爆發,張台
雄避走海外之後,調查局因為找不到人,所以竟然把張台雄的妻子和女兒都約談到案後,
移送到地檢署收押起來了。魯順連說,調查局要他傳話,如果張台雄肯回國,那麼,調查
局就沒有必要為難他的妻女,一定會勸檢察官把他的家人放出來。
張台雄聽了大怒,連聲罵說:「調查局這種作法,不是擄人勒贖嗎?這和強盜有什麼兩樣
呢?」
最後,魯順連又小聲的透露,他這次來大陸,除了受調查局之託,要策動張台雄回國之外
,其實,國內有一群警官也花了不少銀子,要他到大陸看到張台雄時,想辦法把張台雄騙
到菲律賓,之後再一槍把他給斃了,以絕後患。所以,要生要死,全由張台雄一念之間決
定。
在此情形下,張台雄似乎沒有什麼可以考慮的餘地。他同意和魯順連一道兒回國。
七月底,張台雄、魯順連、劉洪福三人一路南下到達了福建省,轉眼就要搭機轉香港再飛
回台灣了。這時,張台雄突然反悔了。他很擔心,如果他回國了,而且把警官收賄的內情
都說出來,他自己還有沒有生路。
這麼一想,他馬上變得猶豫。於是,他趁魯順連不注意時,拔腿就跑,從此再也不見人影
。
魯順連的任務沒有完成,他只好怏怏的和劉洪福回來國內。
七月三十一日,他們兩人剛剛返抵中正機場時,調查局人員就驅前逮捕他們兩人,並且馬
上送到台北市調查處偵訊。說是「逮捕」,其實,這都是作給劉洪福看的。因為,直到此
時,劉洪福還不知道魯順連是調查局的線民,也不知道他和張台雄之間有任何祕密交易。
調查局為了怕劉洪福起疑,所以就演了一場戲,一次抓兩個人,讓劉洪福以為魯順連是受
他之累而被逮。
可是,一如所料,魯順連一送到台北市調查處之後,馬上就放出來了。而劉洪福呢?調查
局人員從他的包包裡,蒐到了一份張台雄寫的自白書,裡面提到他曾經行賄過的官警姓名
,以及交錢的時間、地點。除了自白書之外,還有一卷錄有張台雄聲音的錄音帶。
自白書和錄音帶是怎麼來的?劉洪福像是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很顯然的,那是魯順連之
前策動張台雄返台時,要張台雄先寫下、先錄下來的。至於魯順連為什麼會把這兩樣東西
偷偷塞到劉洪福的包包裡,那就不得而知了。
有了這兩樣東西,再加上之前劉洪福曾經安排張台雄偷渡,這些行為已經足以構成協助脫
逃罪了。調查局就以此一名目,把劉洪福移送到台北地檢署,由檢察官侯寬仁下令收押禁
見。
其實,收押劉洪福真的沒有道理。因為,協助脫逃罪並不是什麼重罪,而且案情單純,也
沒有什麼串證的問題。只要筆錄問死了,被告交保候傳就成了,不一定要羈押的。但劉洪
福的運氣真的很差,他不但被收押,而且一押就押滿了四個月,直到十二月一日才被放出
來。
周人蔘檔案(十三)
劉洪福在牢裡蹲了四個月,很多事,他慢慢的想通了。他知道,他之所以會被關起來,倒
不是他觸犯了什麼天條,而是因為調查局不希望放他在外頭,把調查局運用線民跨海到大
陸策動張台雄返台投案的消息給外洩出來。
可是,調查局愈不想他說,他愈是要說。
劉洪福放出來沒多久,馬上就召開記者會,把調查局運用魯順連到大陸去找張台雄談條件
的內情一股腦的都掀出來。調查局自然大為尷尬,連忙否認魯順連是他們的線民。
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組主任吳新生最妙,他完全是臉不紅氣不喘的說:「我以前根本不認識
什麼人叫魯順連,是七月三十一日魯順連和劉洪福一同回國被捕之後,我才知道魯順連是
誰。他怎麼可能是我們的線民?」
好吧!就算吳新生沒說謊吧!但是,調查局要怎麼解釋,魯順連是個吃飽了撐著的傢伙,
沒事就跑到大陸去,想要策動張台雄回國投案?這個年代,還有此種急公好義之人嗎?
不管魯順連和調查局之間究竟有沒有關係,反正,這一趟大陸行,雖然沒能把張台雄帶回
國內來,但至少帶回來了張台雄的自白書,多多少少也算有點收獲了。
循著張台雄自白書這一項新證據,調查局順藤摸瓜,查出了前中山分局長張鴻儀涉案情節
,接著,也發現除了張鴻儀之外,當時的中山分局副分局長周榮村也是共犯。於是,到了
八十六年四月三日,周人蔘弊案的起訴大戲續集上場。
這次,是第六波起訴,人數共有二十人,除了張鴻儀被求刑十二年,褫奪公權七年,併科
罰金五十萬元之外,倒霉的酒店業者劉洪福也被起訴,求刑四年。張台雄的前妻許滿足、
女兒張欣怡也一併被起訴。其中,張欣怡也被求刑五年,褫奪公權三年。至於中山分局副
分局長周榮村,因為自白犯罪,檢察官認為他尚有悔意,還特別向法官求情,請求從輕發
落。
這波起訴,把張台雄的妻女都扯進來了。看到這種態勢,我心裡很明白,這等於是斷了張
台雄回國的念頭,這輩子,張台雄無論如何是不可能再回到台灣來了。
侯寬仁在起訴這波被告時,還有一段插曲。
原來,侯寬仁根據張台雄的自白書和自白錄音帶發現,涉嫌收過周人蔘黑錢的警官還有很
多人,而警政署副署長黃丁燦竟然也涉嫌包庇張台雄逃亡大陸。
這一段內情,侯寬仁曾經在傳訊周榮村時,仔細的查問過。據周榮村說,當他聽說魯順連
要到大陸和張台雄碰頭時,他就趕緊找魯順連,請他轉達幾句重要的話給張台雄。那段話
的大意是說,如果張台雄被捕,只要絕口不提周榮村和曾經擔任中山分局刑事組長的楊源
明(後來升為台北市刑大副大隊長)、刑事小隊長吳進財也涉及周人蔘弊案,那麼,他們
三人願意集資六百萬元給張台雄,作為安家費,另外,再給魯順連一百萬元,作為封口費
。
另外,在張台雄的自白錄音帶中也提到,張鴻儀和周榮村協助策劃掩護張台雄逃亡時,全
程都由張鴻儀向當時的台北市警察局長黃丁燦回報。
侯寬仁把這幾段重要的案情寫在他的起訴書上,沒想到,起訴書原稿送到檢察長辦公室時
,卻被打了回票。吳英昭檢察長對於侯寬仁把還沒有起訴的楊源明、吳進財、黃丁燦都寫
進起訴書裡,有很意見。他告訴侯寬仁:「這幾個人又還沒有成為你的被告,你何必寫他
們?等到你真的查到了,掌握到足夠的證據,你要起訴他們時,你再寫,這樣不好嗎?」
吳英昭堅持,侯寬仁要把起訴書裡提到黃丁燦、楊源明和吳進財的部分都刪掉。侯寬仁雖
然很怒,但他不能違抗長官的意思,只好忍著氣刪掉起訴書這段文字。
不過,紙包不住火。神通廣大的我,還是透過管道知道了這段內情。於是,我毫不客氣的
把上述這段情節披露在報端。
兩天後,台北地檢署只好心不甘情不願的分案,把黃丁燦等人列入調查對象。不過,可能
是因為檢察長太惱火侯寬仁了吧?黃丁燦涉案的這部分案情,吳英昭不准侯寬仁偵辦,而
改由主任檢察官柯晴男負責調查。
其實,這很沒有道理。因為,周人蔘弊案爆發之後,對案情最了解的人,就是侯寬仁了。
前前後後,他辦了一年多,整個案情的來龍去脈,他可以說是滾瓜爛熟。黃丁燦有沒有涉
案,當然要看證據,也很有可能是張台雄夾怨誣攀,檢察官不可能只靠一卷自白錄音帶就
定黃丁燦的罪。那麼,黃丁燦的部分,交給侯寬仁辦,又會有什麼問題呢?為什麼一定要
移轉給其他的人辦呢?說穿了,還不是因為檢察長認為侯寬仁已經出現了有些不受駕御的
危險,所以才要把這麼敏感的案情移給比較「聽話」的檢察官來辦。
這就是利用行政手段進行司法干預的明證呀!
果然,黃丁燦、楊源明、吳進財這三個人到最後都沒有被起訴。
當然,他們沒被起訴,很有可能是因為他們真的是清白的,是倒霉被一個像似瘋狗的張台
雄亂咬的,但是,由於案子不是由侯寬仁偵辦,而是被移轉給主任檢察官柯晴男偵查,所
以也難免令人起疑,是不是有官官相護的空間。也因此,直到黃丁燦從警政署副署長退休
之後,他與周人蔘之間究竟有沒有瓜葛,仍然一直成為警界議論的話題。
愛之適足害之。想當初,黃丁燦這部分的案子如果交給侯寬仁辦,而且若也仍舊不起訴,
我相信警界就不會有任何雜音了。
八十六年四月十二日,也就是侯寬仁起訴周人蔘弊案第六波被告之後不到十天,他下令調
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約談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振興。
約談張振興,這是一項很重大的決定。因為,司法官二十二期結訓的他,是同期第一位升
上主任檢察官的,可以說是檢察體系中的明日之星。八十五年間,張振興從澎湖調到南投
地檢署,適逢檢察長出缺,張振興就是以主任檢察官的身分代理檢察長職務,而且一代就
是一年,這在司法界中,也是前所未有之事。很多人都看好,張振興只要不出大錯,一定
是位檢察長的儲備人選。
所以,像這麼優秀的司法官,怎麼可能涉案呢?
但是,在前一天,調查局已經約談過台北市警局訓練科刑警林德昭,他已經供出了很多不
利於張振興的案情了。
說起林德昭,他也是警界的奇人之一。他原本是中正一分局的刑警,後來被借調到市警局
訓練科擔任教官。他會去當教官,是因為他的武術相當高竿,跆拳道的段數高達五段。八
十三年時,林德昭想從跆拳道四段升為五段時,因為國內並沒有這麼高段的升等考試,他
還特別跑到韓國參加升等。升等之後,他也順利拿到了國際級裁判的資格。
調查局約談林德昭時,他坦承和張振興很熟。他說,張振興在八十五年初曾經投資周人蔘
的事業兩百萬元,並按月支領三分利息,即六萬元。這些利息錢都是由周人蔘開出支票之
後,軋到他的銀行帳戶,再提領成現金轉交給張振興。
他也說,前一年四月八日周人蔘弊案爆發後,過了兩天,張振興就約他到一家餐廳,共同
研究萬一調查局人員上門時,該採取何種的統一口徑應對。
由於林德昭這段供詞,等於證明了張振興涉嫌以投資名義收受周人蔘的賄賂,而且又利用
林德昭洗錢,事發之後還與林德昭串供,涉案情節嚴重,已經到了不能不辦的地步,因此
,侯寬仁在十二日上午,就拿著林德昭的筆錄到檢察長吳英昭辦公室,當面請示檢察長:
「張振興是要約還是不約呢?」
眼看證據如此明確,吳英昭也不可能阻攔。他嘆了一口氣,撥了一通電話給板橋地檢署檢
察長林偕得,表示調查局下午想請張振興到偵訊室一談。約談張振興的行動就這麼展開了
。
這天下午,張振興在檢察長的通知下,主動到台北市調查處接受調查。對於林德昭所供述
的一切,可想而知,張振興當然是全盤否認到底。
到了深夜,調查員打電話給侯寬仁,請示是不是要把張振興移送到地檢署複訊。侯寬仁為
了表示尊重學長,在電話裡特別交代:「不要移送過來,我親自過去問。」
於是,侯寬仁馬上就驅車趕到台北市調查處,親自複訊張振興。自然,張振興還是維持他
原有的說辭,矢口否認犯罪。
偵訊完畢之後,侯寬仁認為張振興涉案情節重大,下令交保二十萬元。
其實,作出交保的決定,對侯寬仁來說,已經是「法外施恩」了。按照他以前辦案的標準
,像張振興這樣的情節,應該早就要收押了才對。可是,不知是何緣故,他卻決定不要收
押,而改採交保方式處置。
由於調查局不能辦理交保手續,必須要到地檢署跑一趟,侯寬仁還特別下了一張條子,批
示「請內勤檢察官代辦交保手續」,然後再把這張單子交給調查員,請他們帶張振興到台
北地檢署辦妥交保手續。
就在此時,張振興打了一通電話。
電話掛掉之後沒多久,侯寬仁桌上的電話響了。
侯寬仁接起了這通神祕電話,低聲的說了幾句話,之後,他的臉色突然變得很頹喪,慢慢
的掛上了電話。
他把正準備出發的調查員叫過來,要他把那張原本已經寫好的「代辦交保手續委託書」拿
回來,當著眾家調查員的面前,撕成碎紙,丟到垃圾桶去。
隨後,他轉頭看著一臉得意的張振興,很痛苦的說:「好!你贏了!你可以回去了!」
在場的調查員們一聽,都嚇得跳起來。
周人蔘檔案(十四)
怎麼回事?前兩分鐘不是還說要交保二十萬元嗎?怎麼接完一通神祕電話之後,馬上就改
為釋回了呢?這通神祕電話的威力真有這麼強嗎?是誰打的電話呢?
侯寬仁神情非常疲憊而難過,但他什麼都不願再多說。他揮揮手,示意張振興可以離去了
。而他自己也緩緩的起身,離開了調查局。
這一切的過程,都被調查員看在眼裡。有一位熱血青年忍不住了,他不願侯寬仁辦案受到
這麼大的委曲,所以,他悄悄打了一通電話給我,把這一段內情偷偷的告訴我。
不囉唆。第二天一早,我就發了這則獨家新聞,把侯寬仁辦案時受到干預的消息曝光。這
下子,我等於是捅翻了馬蜂窩。一群日報記者拿著我的報紙,跑去找侯寬仁,問他辦案時
是不是受到什麼壓力?
侯寬仁不證實,也不否認。
記者再跑去問檢察長吳英昭,吳英昭滿口否認。他說,他絕對沒有打電話去干涉檢察官的
決定。
我當然知道那通電話是誰打的。是的,就是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吳英昭!
在我發出的獨家新聞裡,我替吳英昭留了餘地,沒把他的名字點出來,但我沒想到,當他
面對記者的詢問時,他竟然會否認到底,這等於是公開說謊了。
吳英昭的名字沒有曝光,但他心裡還是很怒。他推斷,我之所以會知道有人打了那通神祕
電話,一定是侯寬仁跟我說的。所以,擺脫了記者的糾纏之後,吳英昭馬上把侯寬仁叫進
他的辦公室裡,破口大罵了好幾十分鐘。
侯寬仁幾時曾經受過這麼大的屈辱?他自覺他的作法沒錯,檢察長明明干預他辦案,事後
卻又不敢承認,錯的是檢察長,而不是他,憑什麼他要挨罵?難道只因為檢察長的官位比
他大嗎?官大就可以壓死人嗎?
他又想到,自從前一年四月起,他開始偵辦周人蔘弊案,這一年來,他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可是,檢察長不但沒有肯定他、支持他,反而常常挑他的毛病。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
警員鄭志雄自殺事件,他只不過是晚一點去驗屍,就被檢察長吳英昭罵得臭頭。後來,連
他偵辦周人蔘弊案的模式,吳英昭也有意見,還要他不能再用「擠牙膏」的方式辦案,又
說要加派人手共同偵辦周人蔘案。這一切的一切,擺明了檢察長不再信任他。
可是,為什麼檢察長不信任他呢?是不是因為周人蔘弊案再辦下去,就會動搖國本了呢?
還是有什麼特殊的考量?除惡不是應該務盡嗎?為什麼要他虎頭蛇尾呢?為什麼檢察長在
記者面前說的是一套,私底下指示他時,又是另一套呢?
侯寬仁愈想愈火大,他忍不住怒氣,終於爆發、終於反彈了。
走出檢察長辦公室之後,一群記者堵住他,問他:「那通神祕的電話是不是檢察長打給你
的?」
侯寬仁正在氣頭上,他馬上脫口而出說:「是的,就是吳檢察長打給我的。」
哇!好戲登場啦!記者看到侯寬仁如此配合演出,馬上加緊追問:「檢察長在電話裡怎麼
跟你說的?」
侯寬仁說:「他不知道從哪邊得到消息,聽說我下令要讓張振興主任檢察官交保二十萬元
。他在電話裡告訴我,對於張振興主任檢察官的強制處分,要慎重處理。」
記者再問:「『慎重處理』是什麼意思?」
侯寬仁苦笑:「你們說說看,那是什麼意思?那不是擺明了告訴我,不准交保,只能釋回
嗎?」
侯寬仁愈說愈氣:「你們都看得見,我辦周人蔘這件案子,是怎樣的付出心力。可是呢?
我有得到應有的辦案空間嗎?」
大家把耳朵豎起來,沒人接話。
侯寬仁繼續說:「去年六月十九日,我完成周人蔘案第一波的起訴書。寫好之後,我呈給
檢察長核閱。後來,檢察長要我到襄閱主任檢察官辦公室面談。當著我的面,檢察長竟然
罵我說:『這是什麼起訴書?』說完之後,還把我的起訴書用力的甩到地上,扭頭而去。
」
哇!我心裡驚呼,真是太精彩了。
侯寬仁憤憤不平的說:「再怎麼說,我也是一位檢察官呀!我的起訴書就算寫得不好,檢
察長可以指導我嘛!為什麼要摔我的起訴書?可以這樣侮辱人嗎?」
發洩完心裡的牢騷之後,侯寬仁也不等在場這一群目瞪口呆的記者回神,他很快的走回到
他的辦公室,把大門反鎖,一個人靜靜的獨處,平復激越的情緒。
我看著侯寬仁的背影,心想,這下子糟了。
果然,第二天早上出刊的日報,每一家都是用斗大的標題寫道:「侯寬仁:檢察長干預辦
案/摔起訴書」而檢察長吳英昭看到這些報導之後,更是氣得臉色發青,什麼話都不說。
我跟吳英昭很熟,跟侯寬仁的私交更好。看到這種情形,我覺得我有必要以朋友的身分向
侯寬仁提供一些建言。
這天晚上,我打了一通電話到侯寬仁的宿舍。他接到電話,知道是我打的之後,第一個反
應就是長嘆了一聲。
我不等他嘆完氣,就劈頭把他臭罵了一頓。
我很嚴肅的問他:「你以後還想不想繼續在司法界混?」
他有點莫名奇妙,反問我:「這話是什麼意思?」
我說:「你如果想當烈士,沒關係,那你就用力的和檢察長對槓下去呀!槓完了之後,你
就辭職,下去當律師好了。但是,如果你未來還想繼續留在司法界,我請問你,你昨天跟
記者講那些話,是圖些什麼?你覺得你可以扳倒檢察長嗎?還是說,你只是想發洩發洩一
下情緒?你把那些內情說出來,對你自己有什麼好處?你以後辦案會比較平順一點嗎?」
侯寬仁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我還繼續講:「以前,有一個活例子。許阿桂,你知道嗎?她辦華隆案的時候,防每一個
人像是防小偷一樣。結果呢?對!檢察長不敢碰她,但是,她遇到問題時,也不知道該請
教誰。最後,她就變得孤立無援,一個人單打獨鬥,面對一個財團,辛苦得不得了。你辦
案能力再好,辦案經驗也不可能有檢察長那麼多,你今天開罪了檢察長,以後,你還指望
他幫你、挺你嗎?你今天造檢察長的反,以後,還有哪位首長敢重用你?你當檢察官,難
道沒有半點理想嗎?你只想成天辦些鳥案子,混日子嗎?你不想辦一些能夠提振社會風氣
的大案子嗎?如果沒有檢察長的支持,你能辦到那些案子嗎?如果理想不能實現,當檢察
官有什麼意義呢?」
我接著說:「今天,我不是以記者的身分跟你說這些話。如果站在記者的立場,我當然希
望你和檢察長之間鬧得愈大愈好,那樣,我才有更多的新聞可以寫。可是,我覺得我是你
的朋友,我不希望你受到傷害,所以我才要跟你說這些話。你今天忍住一口氣,以後你才
可以繼續實踐你的理想。你今天如果嚥不下這口氣,跟檢察長鬧翻了,以後你在司法界就
沒有前途了,註定一輩子坐冷板凳。你是一位很優秀的檢察官,我不忍心看到你的未來就
這樣泡湯了。」
他像是大夢初醒,反問我:「那…那我該怎麼辦?」
我很肯定的說:「公開向檢察長道歉!」
「道歉?」侯寬仁的聲音聽起來很訝異。
「對!」我斬釘截鐵的說:「就是道歉!你要公開跟大家說,你之前說的那些話,全是氣
話。檢察長並沒有不幫你,你是因為工作壓力太大,所以才會脫口而出,說些不得體的話
。你一定要嚥下這口氣。」
他在電話那端沈思了好久。過了一會兒,他說:「我再想想看。等我想通之後,我會告訴
你的。」
說完,侯寬仁默默的掛上了電話。
半個多小時之後,侯寬仁打電話給我,他只說了一句:「阿達,我接受你的建議。明天是
星期天,後天,星期一,我一早就會到檢察長辦公室,向他道歉。」
我很欣慰,也告訴他:「好!明天我會先寫一篇稿子,說明你並不是刻意攻擊檢察長,也
會說你對於自己的談話誤傷檢察長深表歉意。星期一你去見檢察長時,我也會去採訪,再
把你和檢察長之間的對話報導出來。我相信,你這樣作應該就可以化解你們之間的問題了
。」
侯寬仁同意了。
於是,第二天我就發了一篇稿,大意是說,侯寬仁表示,他非常尊重檢察長吳英昭,也很
感激吳英昭在他辦案時的指導與協助,他絕不是刻意攻擊檢察長,對於檢察長因他的談話
而受到傷害與誤解,他深表遺憾及歉意。
在這篇稿子中,我還特別點出,當他第一次把周人蔘案的起訴書送給檢察長核閱時,檢察
長認為起訴書的內容不夠嚴謹,所以要他再加強一些。後來,經他修正後再次送閱,檢察
長就沒有意見了,而且,還陪他連續加了兩個晚上的班,校對打好字的起訴書。所以,這
分長達二萬多字的起訴書,從頭到尾都沒有半個錯字,這完全是檢察長督導的功勞,他永
遠也不會忘記檢察長對他的支持與協助。
另外,我在稿子裡也強調,侯寬仁說,他在訊問完張振興之後,檢察長雖曾打過電話給他
,但並沒有干涉他辦案,只要他必須「慎重處理」,而他斟酌後認為,被告不一定得收押
或交保才能破案,所以自行決定更正強制處分,諭令張振興飭回。
這篇滿滿都說吳英昭好話的稿子見報後,我猜想,吳英昭看過之後一定龍顏大悅,星期一
他們兩人碰面時,應該就不會那麼劍拔弩張了。
周人蔘檔案(十五)
四月二十一日上午八點,侯寬仁主動到吳英昭的辦公室,為他自己情緒激動下的不當發言
鄭重道歉。吳英昭也表示遺憾,但仍勉勵侯寬仁繼續在工作崗位上奮鬥。
侯寬仁低著頭對吳英昭說,他不知道他脫口而出的一句話,會對檢察長、檢察機關帶來這
麼大的傷害。吳英昭也反問侯寬仁,他是否真的曾經摔過起訴書?是否曾真的干預過檢察
官辦案?
侯寬仁也承認,吳英昭並沒有真的摔他的起訴書,只是「感覺上」像在摔。至於所謂「神
祕電話」干預辦案之事,侯寬仁也說,他把張振興由交保二十萬元改為飭回,完全是自己
斟酌後所作的決定,檢察長並沒有干預。
吳英昭聽到侯寬仁的說法之後,很滿意的說,他一直認為司法倫理必須注重,大家也都應
該學習相互尊重,檢察官如果因為辦案壓力太大,心情不好,可以隨時向他反映,任意對
外發言,有時會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他們兩人對話時,吳英昭還刻意開放讓所有記者進到檢察長辦公室旁聽。我在旁靜靜的看
著侯寬仁和吳英昭演出這場戲,心中突然覺得,哎!兩個人都明明知道自己是在演戲,卻
都演得跟真的一樣,這又何苦?難道說,成人的世界就一定是這樣?一定得充滿了做作與
虛偽?
八十六年五月五日,盧仁發升任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前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他才由台北
地檢署檢察長升為台灣高檢署檢察長,時隔一年零十二天,他又再次升官,而且還升到檢
察機關的龍頭位置。檢察體系中,要說官運比他更亨通的人,大概找不到了。而他在台北
地檢署檢察長任內,台北地檢署爆發了周人蔘弊案,他卻沒有受到任何連帶處分,還一路
升職,這在檢察界中,也屬罕見。
十月八日,台北地檢署又偵結一波周人蔘弊案。不過,這次偵結的情形和以往不同,三名
被告都被檢察官依「查無實據」為理由而簽結。
這三名幸運的被告是誰呢?
記不記得之前提過,張台雄的保命錄音帶中提到,他潛逃到大陸時,居中安排他逃亡的,
是前台北市中山分局長張鴻儀,而張鴻儀也把他的行蹤,一五一十的跟當時的台北市警察
局長黃丁燦回報。另外,根據已被起訴判刑的前中山分局副分局長周榮村的自白,周人蔘
案爆發後,他曾經透過中間人傳話給張台雄,萬一張被捕,只要不供出他和中山分局刑事
組長楊源明、警官吳進財,那麼,他們三人願意集資六百萬元作為張台雄的封口費。
後來,台北地檢署把黃丁燦、楊源明、吳進財三人涉案的部分,交給主任檢察官柯晴男偵
辦。而柯晴男辦了五個多月,並且傳訊這三名被告到庭說明,他們三人當然都矢口否認犯
罪,而柯晴男也查不出對他們不利的證據,所以認為證據不足,而把全案簽結掉。
坦白說,我對於這項簽結的結果,是有意見的。因為,被告通常都不會承認自己犯罪,如
果因為被告否認,就認為被告是清白的,那麼,幾乎所有的案子都辦不下去了。我很懷疑
,檢調單位在查黃丁燦、楊源明、吳進財三人涉案的行為時,是不是盡了全力調查?還是
只是隨便查查,應付了事?
不過,俗話說,大難不死,必有後福。這三名被告逃過一劫之後,在警界的前途果然一片
大好。黃丁燦後來以警政署副署長的官職平安退休,為他幾十年的警界生涯畫下圓滿的句
點。
十月二十八日,周人蔘最後一波起訴書出爐。被起訴的被告只有一人,那人即是半年前被
約談的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振興。
我拿到起訴書後,很快的從頭到尾瀏覽了一遍。愈看,我愈覺得狐疑。最後,我實在忍不
住了,就抱著起訴書衝到侯寬仁檢察官的辦公室。
他正低著頭在趕案子。看到我進來,他才停下筆,滿臉疲憊。
他說:「張振興的起訴書,你拿到了喔?」
我點點頭,想忍住心中的怒氣,但還是憋不住的吼了一句:「這是什麼起訴書呀?」
他似乎早就預料到我會這麼說。他並沒有動怒,只是淡淡的說:「怎麼?有什麼問題嗎?
」
我指著起訴書最後兩段,問他:「有沒有搞錯?你起訴張振興的法條是『常業賭博罪』?
他按月收周人蔘的黑錢,這不是貪污嗎?」
他仍然不動聲色,但卻伸手指了起訴書的最後一段,要我仔細看一看。
那一段是這麼寫的:「移送意旨另以:被告有利用檢察官身分圖得不法利益之事實,認尚
有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之罪嫌。惟查,被告投資當時任職南投地檢署,
周人蔘非其轄區內之賭博電玩業者,尚難認有相當之對價關係,自難以遽認被告有何圖利
罪嫌。」
侯寬仁瞄了我一眼,說:「懂了嗎?張振興收周人蔘按月給錢,那是他在南投地檢署的時
候,可是,周人蔘在南投並沒有電玩店,所以,這種錢怎麼能說是貪污所得呢?雙方之間
並沒有任何對價關係呀!」
我冷笑了一聲說:「是嗎?這樣的法律見解倒也特別喔!幸好,你當初沒有收押張振興,
否則,為了一條那麼輕的常業賭博罪,就把一位主任檢察官收押,你自己不是反而要吃上
一條濫權羈押的罪名?」
他聽得出來,我在諷刺他。他只好很無奈的說:「阿達,你也看到的。這分起書書上面,
有三位檢察官簽名。這是一件三人合辦的案子,我只有三分之一的權力,我能怎樣呢?」
他想了一想,忍不住把起訴書的原稿拿出來給我看。
我注意到,在起訴書的原稿上,他寫下這麼一段:「爰審酌被告身為司法人員,代表國家
追訴犯罪,卻未能潔身自愛,保持品德及執法立場,竟未迴避與賭博電玩業者交往,進而
投資參與賭博電玩事業,嚴重損害司法形象,請量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用資懲儆,以正
官箴。」
我注意到,原稿中那句「請量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的「六月」兩個字,竟然被人用筆劃
掉了。我嚇了一跳,說:「哇!這是誰刪掉的?這傢伙大筆一揮,劃了兩劃,張振興就可
以少坐牢半年耶!太誇張了吧?」
侯寬仁嘆了一口氣說:「阿達,如果你還當我是朋友,你就不要害我,別再問下去了!」
我這才發現,司法果然黑暗,果然內幕重重呀!
還不僅如此呢!張振興的案子,一審時被判決有罪,但到了二審時卻出現大逆轉,被高等
法院改判無罪。由於常業賭博罪是二審定讞的案子,所以高院一旦判決無罪之後,這場官
司就此確定了。
只不過,張振興雖然逃過牢獄之災,但卻躲不掉行政責任。
從被約談、起訴之後一直都沒有被停職的張振興,後來在八十九年七月被監察院提出彈劾
,一個月之後,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作出決議,議處他休職三年。在休職期間,具有
律師資格的張振興曾向台北律師公會申請加入,以便執行律師業務,但遭到律師公會拒絕
。張振興不服,提出申訴,不過仍被駁回。
休職期滿之後,張振興辭掉檢察官職務。一位在司法界原本被看好的明日之星,就此折損
,想起來,也不免令人浩嘆。
附帶一提的是,台北地檢署公布張振興被起訴的起訴書中,還隱約透露出了另一個令新聞
界很尷尬的內幕,那就是:記者也涉入周人蔘案。
跑警政新聞的記者們,大多認識周人蔘。我混得不好,所以和周人蔘素無往來,不過,其
他的前輩們可就不是如此了。
早在周人蔘案剛剛爆發之初,調查局人員就查到中時晚報有一名主管曾經多次到酒店喝酒
,而大筆的酒帳最後都是由周人蔘買單。為此,調查局還特別約談了這位主管。而這位主
管也很豪爽的承認,他和周人蔘之間的確相熟。但他反問調查員一句:「我又不是公務員
,為什麼我不能和周人蔘交往?他要幫我出酒錢,這犯什麼法?」
沒錯,記者不是公務員,就算是按月收了周人蔘的規費,那也不犯法。問題是,憑什麼周
人蔘要去巴結記者?難道不是看好記者和警界的關係深厚?難道不是想請記者關照他的電
玩店?
後來,調查員又查出,這名報社的主管除了經常要周人蔘幫他付酒帳之外,周人蔘還常常
招待他到陽明山的別墅渡假。不過,這還是不犯法。所以,查到最後,這部分的案子只能
存參。
不過,調查局在追查張振興涉案的部分時,意外的卻又槓上開花。這一次,調查員查到的
,是聯合報一名主管也捲進案子裡。
聯合報的這名主管,是一位非常資深的社會記者,他的新聞跑得非常好,人脈又廣。所以
,如果說他認識周人蔘,那一點也不令人意外。
但與中時晚報那位主管不同的是,聯合報的這名主管除了也收周人蔘的錢之外,他還把自
己的女兒安插到周人蔘的電玩店工作,後來,他女兒還因此而被檢調單位下令收押。另外
,在張振興「投資」周人蔘的電玩事業這部分案情中,聯合報這位主管還扮演了白手套的
角色,居中為雙方轉交款項。
這樣的情節,顯然就嚴重得多了。
周人蔘檔案(十六)
只不過,還是那句老話,記者又不是公務員,就算幫忙張振興把「投資款」轉交給周人蔘
,那又犯了什麼法呢?
法律治不了他,侯寬仁就乾脆在起訴書中公布聯合報這位主管的大名。這名主管老臉掛不
住,不久之後就向報社遞出辭呈,從此也淡出了新聞界。
周人蔘案經過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侯寬仁分成好幾波起訴之後,台北地方法院就陸續開庭審
理。這些被告在一審時大多被判重刑。舉前台北市警局督察長陳衍敏為例,他在一審時就
被判刑十八年,褫奪公權十年。而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許良虔一審時更被重判有期徒刑二
十年。
不過,被告們都不肯放棄,他們紛紛提出上訴。於是,周人蔘案就在高等法院、最高法院
連續幾次的上沖下洗,不斷的發回、改判、上訴,再發回,再改判。
我查了資料,台灣高等法院最近一次判決,是在九十二年九月三十日。看看裁判字號,上
面寫的是「九十一年度重上更(三)字第二二一號」,換句話說,已經是更三審了。
高院更三審判決的結果如何呢?看到判決主文,可能會讓很多人嚇一跳。
「周人蔘共同連續與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對於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關於違背
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處有期徒刑捌年陸月,褫奪公權肆年;連玉琴共同連續與依據法令
從事公務之人員,對於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處有期
徒刑參年,褫奪公權貳年;張秀真共同連續與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對於依據法令從
事公務之人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處有期徒刑伍年,褫奪公權貳年;楊春日
共同連續對於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處有期徒刑壹年
貳月,褫奪公權壹年。」
「葉庠宏(即葉建宏)連續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
處有期徒刑拾貳年,褫奪公權陸年,所得財物新台幣壹佰壹拾萬元,應予追繳沒收,如全
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以財產抵償之。劉政祺對於主管之事務直接圖利,處有期徒刑伍
年貳月。」
「許良虔公務員洩漏關於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其他被訴部分均
無罪;練錫銘連續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
柒年,褫奪公權肆年,所得財物新台幣捌拾參萬元,應予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
繳時,應以其財產抵償之。」
「沈國棟連續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拾肆
年,褫奪公權柒年,所得財物新台幣貳佰萬元,應予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
,應以其財產抵償之;張德星連續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
賂,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褫奪公權肆年,所得財物新台幣壹佰柒拾萬元,應予追繳沒收
,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以其財產抵償之;楊秋葵連續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
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捌年,褫奪公權伍年,所得財物新台幣貳佰肆
拾柒萬伍仟元,應予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以其財產抵償之;林文彬共
同連續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褫奪公權參年,所得財物新台幣壹佰伍拾萬元,應與高燦鴻、李同賢連帶追繳沒收,如全
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連帶以其等財產抵償之;黃水田連續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
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捌年,褫奪公權參年,所得財物新台幣柒佰捌
拾萬元,應予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以其財產抵償之;高燦鴻共同連續
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褫奪公
權參年,所得財物新台幣壹佰伍拾萬元,應與林文彬、李同賢連帶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
部無法追繳時,應連帶以其等財產抵償之。」
「林政男、程文典、洪家儀、陳衍敏、馬振華、張再銘、吳志宗、鄭同國、魏長江、張振
芳、李文濱、詹兵賢、侯江全、毛家華、張景松、林浚奕均無罪。」
「趙翠芝被訴違背職務收受賄賂部分無罪。」
很神奇吧?那些在偵查過程中,被我們寫得那麼不堪,像是超級大貪官的幾名被告,最後
不是被判無罪,就是改判很輕很輕的刑度。
怎麼回事呢?看到厚厚一疊的判決書,我很懷疑,究竟有多少人能夠從頭到尾看完?就算
真的看完,是不是還有力氣去質疑判決書中是否有任何疑點。
那首打油詩怎麼說的?「一審依法判,二審減一半,最高發更審,最後都不算。」
真的是這樣嗎?一件複雜而重大的刑案,只要經過一次又一次的改判之後,就等於卸下了
厚重的外殼,變得柔軟而輕巧嗎?那些在檢調單位偵辦過程中,被指證歷歷的犯罪情節,
到了更三審之後,都成了無可採信的證據。
我該說,是檢調單位辦案的能力太差?還是法官認定證據的標準太嚴?是檢調單位故意入
人於罪?還是法院存心放水?
這些疑問,我想我這輩子可能都找不到答案了。
只是,我很懷疑,這些警官們就算被改判無罪,但經歷過這場大風暴之後,警界受傷的士
氣,是否能夠復元?而警察與調查局之間因為周人蔘案而種下的心結,又是否有化解的一
天?
捲進周人蔘案的警官、司法官,他們都飽受司法纏訟的煎熬,但另一方面,承辦周人蔘弊
案的司法官,下場好像也都不是很妙。
舉個例子來說吧。周人蔘弊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後沒多久,台北市某一個警分局接獲一
名女子報案,指稱她遭到老公毆打。警方派員調查時才發現,報案的這名女子,原來就是
審理周人蔘弊案的一審法官丁蓓蓓。
由於丁蓓蓓堅決要提出告訴,所以員警也只好依規定為丁蓓蓓製作筆錄。事後,有一名員
警跟我說,人世間本來就有很多奇妙的巧合。想當年,丁蓓蓓高坐在審判席上,台下站的
都是台北市各路的中、高階警官。那時,丁蓓蓓是如何的不可一世呀!誰能想到,當她被
老公毆打時,她最後還是是得上門,尋求警方的協助與保護。
更妙的是,丁蓓蓓跟她丈夫的這場官司,送進台北地檢署時,負責偵辦的檢察官竟然又是
侯寬仁。
想想看,周人蔘弊案起訴後,丁蓓蓓為了查明檢調人員有沒有運用不當的方式取供,侯寬
仁還得在法庭上費盡三寸不爛之舌,力圖說服丁蓓蓓接受他的說法。沒想到,如今時空轉
移,卻換了丁蓓蓓站在台下,要侯寬仁相信她的確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我相信,那場庭訊,對侯寬仁、對丁蓓蓓而言,一定都很難忘。
而當年起訴周人蔘弊案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侯寬仁後來的日子也不好過。
周人蔘案告一段落後,他又接到一件很燙手的案子。這件案子就是很有名的「太極門涉嫌
斂財案」。侯寬仁花了好大的力氣調查,後來把一干被告起訴了。可是,在起訴書中,侯
寬仁竟然提到,他認定太極門的掌門人洪石和曾經習得符籙方術,懂得下符及養小鬼害人
。
他的起訴書一出爐,把大家都嚇傻了。
之後,聯合報的記者深入追蹤,竟然追出一則大新聞。原來,侯寬仁的父親是一名擁有三
十多年年資的乩童。
雖然說,職業無分貴賤,但由於侯寬仁在太極門起訴書中提到「養小鬼」這一段實在太過
於詭異,再加上他父親的職業曝光,大家不免連想,原來,他是因為家庭因素,才會如此
相信這類的怪力亂神。
我相信,這對於侯寬仁的公信力一定會造成很嚴重的殺傷力。
果不其然,侯寬仁後來也因為太極門這件案子,被監察院彈劾。
他的噩運還沒有停止。
幾年之後的某一天清晨,侯寬仁從睡夢中醒來,他突然發現躺在他身旁的妻子毫無動靜。
他大驚之下,馬上探了探妻子的鼻息,卻發現她已經在夜半之中病逝了。
妻子遽逝,侯寬仁還不能馬上為她安排後事。因為,她死得過於突然,按照法律規定,必
須報請地檢署驗屍。於是,他只好含悲打電話給檢察長,請台北地檢署派一位同事到他家
相驗他太太的屍體。
對侯寬仁來說,這是生命中最黯淡的一刻。妻子的屍體已經冰冷,卻不能立即安葬,還得
由他的同事檢視遺體,那種無奈與悲痛,我想,侯寬仁一定永生難忘。
鰥居的侯寬仁,從此和女兒相依為命。有好幾次,我看到侯寬仁的女兒放學後,到地檢署
的辦公室找爸爸。身材瘦長的侯寬仁看到女兒時,也會馬上擱下手邊的工作,牽著女兒的
小手,踱步到法院附近的餐廳覓食。
望著他們一父一女的身影悄然離去,我只感覺一陣淒然…。(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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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惹
你直接按end對不對!?(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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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PWaug 來自: 114.45.167.33 (11/20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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