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教育法三讀,完備學生再申訴權益
大法官釋字784號指出「學生認其權利因學校措施而遭受侵害時,皆可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更確立了學生爭訟權的保障。因此萬堅依據該釋字的精神,提出《高中教育法》54及54-1條的修法,完備再申訴的制度。
昨天正式完成三讀,增加了高中階段的再申訴制度,更明確規定申訴及再申訴的受理期限要全台一致、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的代表要包含法律、教育、兒少權、心理或輔導專家學者等等,使學生權益的保障更加完善。
萬堅也希望透過各式法令持續的修正,能讓台灣的兒少權益能更有保障,都不再受到不平等、不適當的對待。
#孩子就是未來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釋字784 #學生可以告學校? ✔︎ 成為志祺七七會員:http://bit.ly/join_shasha77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 の IG :https://www.instagra...
大法官釋字784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高中生申訴制度成功通過附帶決議
#實踐校園民主
#給學生能勇於申訴的環境
從推動十八歲公民權入憲、共同舉辦兒少議會、根除黑心校規、到學生申訴制度的修法, #青少年主體性 及 #學生權益的保障 一直是我努力的目標。
針對《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4條規範的 #高中生申訴機制,接續上次委員會審查的努力(https://bit.ly/2PoqeA7),這兩周以來,我多次和教育部溝通我提出修正動議的必要性及緣由。
今天在黨團協商時,我更進一步提出2個附帶決議,希望使申訴機制更加完善,以符合大法官釋字784號解釋所保障的學生完整救濟權益。
1️⃣ 校園內學生權益相關的申訴管道很多種,每種針對的內容不同,但申訴機制卻不見得友善,學生權益常因此受損。
為解決問題,我請教育部完成下列事項:
⭕️協助學生充分了解各類申訴管道
對於學生權益各類申訴、陳情、申請調查或檢舉的管道,以及這些管道所對應的受理範圍與內容,教育部應透過製作懶人包、手冊、教案等方式,除了在校內及網路上公告外,也要搭配規劃專題課程、演講等活動,在一年內使全國高中生充分了解,以維護學生的申訴權利。
⭕️改善現行書面申訴機制
教育部應簡化現行學生申訴書的格式與申填方式(如GOOGLE表單、電子表單下拉式選項等),並提供書寫範例,使申訴流程更為友善。
⭕️增設校外協助機制
為使申訴機制更加友善學生,教育部須規劃設置相關協助機制。此機制須設於「校外」(不得指派由「學校」協助學生申訴),以避免造成學生使用上之擔憂。
2️⃣ 目前學校內的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評會),公平性及專業性常遭到質疑,甚至屢屢傳出 #黑箱 傳聞。
為了改善問題,我請教育部針對學校申評會以及主管機關的學生再申訴評議委員會(再評會)完成下列事項:
⭕️申評會及再評會須包含具「兒童及少年權利」或「學生權利」的專家學者
申評會及再評會應納入法律、教育、兒童及少年權利、心理或輔導專家學者,教育部應建置相關人才庫,作為學校及主管機關遴聘依據。
人才庫中的各類專家學者均須具備「兒童及少年權利」或「學生權利」背景或專長,且要注意各類人員人數之平衡。
註:我也透過修正動議,要求教育部納入具「兒童及少年權利」或「學生權利」的專家學者,如此才能促使申評會及再評會真正 #從學生角度思考,教育部也因此重新調整所提出的委員會組成規定。
⭕️中央統一明訂申訴事件的調查方式
教育部須在《高級中等教育法》子法中明訂懲處或申訴事件的調查方式。
包含得組成調查小組及相關組成規範、調查時程、應注意事項(應衡酌雙方當事人之權力差距、禁止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證據、保密規定、利益迴避、……)等。相關內容建議參考《性別平等教育法》,以減少調查結果不公正的問題。
註:為了促使教育部真的在子法中明訂「調查方式」,我也透過修正動議,在母法《高級中等教育法》中明確寫出這項。
⭕️再評會委員人數下限應高於申評會
教育部應參考《性別平等教育法》,主管機關再評會的委員人數下限應高於學校申評會,以納入足夠代表性及專業的外部專家學者。
感林宜瑾宜瑾 委員共同提案黃國書國書 委員的連署、在場多位委員的支持,以及教育潘文忠文忠 的認同,以上修正動議的方向及附帶決議都順利通過!
我會繼續監督後續《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法,確保高中生申訴救濟的權益,打造學生能勇於申訴的環境,實踐校園民主。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大法官釋字784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高中生申訴卻反被霸凌
#高中校園申訴管道的五大漏洞
#立即修法改變
😭 學生被教官罰跪在走廊,想提出申訴卻害怕被學校和教官報復,掙扎許久、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提出後,校方卻只回說:因為超過20天期限,所以駁回申訴。
😭 學生申訴後,加害的教職員公開指責學生,還引導班上同學形成霸凌氛圍;學生在校內孤立無援,懼怕上學。
😭 申訴後,學生及家長只拿到一張 #沒有任何調查及評議說明的處理報告,整個評議過程 #彷彿黑箱作業,無法得知調查程序是否合法正當,後續也難以訴願。
😭 學生因為提出申訴,就被要求在「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會議上 #向現場所有教職員道歉。
😭 學生申評會的調查小組只詢問被申訴教職員的意見,完全不問被害學生的看法,也沒有其他客觀查證與釐清,導致最後調查報告只看見扭曲不符實情的單方說法。
這些誇張的事,到今天都還在校園持續發生,源頭正是現行 #學生申訴機制 的法規漏洞。
昨天教文委員會審查《高級中等教育法》,其中第54條就是規範 #高中生申訴機制,因應大法官釋字784號解釋,需完善申訴範圍及救濟程序,需要修法處理。
我認為既然要修法,就應該確實檢視「高中生申訴機制」的現有法規漏洞,好好處理。因此我整理出五大漏洞,和教育部 潘文忠 部長說明:
1️⃣ 全台 #各地 #各校 申訴機制皆不同, #學生救濟權益有差別待遇
經過我辦公室查證,由於現在高中生申訴機制是由 #各該主管機關 制定,造成全台各地各校的申訴機制皆不同,甚至連法規名稱都不一樣,全台高中生救濟權利上不平等。
我認為學生申訴權益應該有完整的保障,不能因為在某些縣市權利就受損,所以教育部需要統一制定規範。潘部長非常認同我的看法與分析,強調教育部會盡快消除各地歧異。
2️⃣ 申訴機制 #不夠學生友善
❌只能書面申訴,沒有 #口頭申訴管道(但連勞基法的勞工,成年人都可以口頭申訴了,學生卻不能用口頭申訴?!)
❌申訴期限只有20天(但學生在學校是權利不對等的環境,遭受不平等待遇想要申訴,會有各種考慮和擔憂,20天一下子就過了。)
❌申評會未善盡保密義務(申訴學生的資訊和案情常常被洩露。)
❌想申訴時缺少諮詢管道(現況成年人有法扶、法律諮詢等各種協助管道,但學生在學校卻沒有!)
申訴機制是為了保障學生權益而設,但現在制度卻充滿各種不友善,有些需要從行政面落實,但有些需要從法源就明定(例如口頭申訴、申訴期限),修法需要一併處理。
3️⃣ 申評會公正性及專業度屢遭質疑
各類申評會的組成裡,校內教職員常佔7-8成,甚至有些學校申評會的17人中教職員高達15人;而且完全沒有兒童及學生權利的專家學者。
也就是說,學生申訴教職員,但來評斷是否真的侵害學生權益的 #也是教職員,而且還是彼此朝夕相處的同事們,很難公正。缺少兒童及學生權利專家學者,專業性也很常遭質疑。
4️⃣ 缺乏明確調查程序
現在法規中沒有明定申訴調查的程序,包含調查小組組成、調查方式、應注意事項、利益迴避等 #都沒有明確規範,造成各校調查方式皆不同。像我開頭所提到,調查報告只呈現扭曲不符事實的單方說法問題很常發生。
5️⃣ 受理範圍及權限不明確 #申訴機制只剩空殼
現況許多學校申評會只受理學生被記過之事項,拒絕受理學生遭受身心暴力或不當管教的申訴。且因為申評會決議效力沒有明確法律授權,無法處理不適任教育人員或進行懲處建議;導致申評會即使有決議,也無法確實改善校內問題。
#法規漏洞需補全
學生們有的不敢申訴;有的勇敢捍衛自己的權益,卻因現行申訴機制的五大漏洞反而遭受各種二度傷害,我實在難以接受。
我請教育部應盡速盤點各地方政府、各校法規及執行現況,並對我所提出的五大漏洞進行檢討,以 #負責任的態度 研擬出修法對案。
潘部長表示我所提出的問題,有些教育部先前確實沒有想到,他也完全認同我提出這五大漏洞須盡快補起來,將會盡量在本次《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法中納入,並搭配後續修正子法來完整處理。
為了改善這五大漏洞,我也在昨天法案審查中提出修正動議法案的修正動議(包括應由中央統一規範、可口頭申訴、委員專業組成、明定調查方式、受理範圍),並連署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建置學生申訴權益的諮詢管道。
學生申訴受阻、救濟權益不足、黑心校規等問題,一直是我關心及監督教育部的重點,後續《高級中等教育法》的修法我將繼續努力,希望修法能真的補全這五大法規漏洞,確保高中生申訴權益,實踐校園民主。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大法官釋字784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釋字784 #學生可以告學校?
✔︎ 成為志祺七七會員:http://bit.ly/join_shasha77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 の IG :https://www.instagram.com/shasha77.daily
✔︎ 志祺七七 の 粉專 :http://bit.ly/shasha77_fb
各節重點:
00:45 學生被記過為什麼要釋憲?
02:33 學生以前不能告學校?
04:18 反對釋字 784 的人怎麼說?
05:19 支持釋字 784 的人怎麼說?
06:24 我們的觀點
07:56 提問
08:31 掰比
【 製作團隊 】
|企劃:羊羊
|腳本:羊羊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永鴻
|剪輯助理:絲繡 & 范范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釋字第784號解釋:http://bit.ly/2S5BEb0
→ 張〇〇案聲請書:http://bit.ly/2r35G3Q
→ 傅如君案聲請書:http://bit.ly/2S7CBiP
→ 釋字784號解釋:每位學生都有訴訟權:http://bit.ly/34ynTnE
→ 784號解釋文的五件事:http://bit.ly/2r86EMk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84號解釋摘要-各級學校學生之行政爭訟權案:http://bit.ly/2SaOiFk
→ 【釋字784】推翻釋字382!不只是退學,學生只要權利受侵害就可以救濟?:http://bit.ly/2sH620I
→ 法律白話文》校園裡的翹翹板:學校與學生間的「特別權力關係」:http://bit.ly/35zRluT
→ 學校裡的特別權力關係,有多特別?:http://bit.ly/38RPCmw
→ 釋字第684號解釋:http://bit.ly/2M8PFRd
→ 釋字第382號解釋:http://bit.ly/2PyNmJu
→ 台灣報 王瀚興/釋字784號是鬆綁學生訴訟權 還是貓放老鼠? 百家樂:http://bit.ly/2S3vF6r
→ 「釋字784是在哈囉?」學生的訴訟權,不會讓教師不知道怎麼教:http://bit.ly/2rXkGAN
→ 大法官釋字784號 教部:更能保障學生權利:http://bit.ly/34uTC95
→ 法院介入、教官退出 釋字784後 誰護校園秩序:http://bit.ly/2tv0qa8
【 延伸閱讀 】
→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臉書貼文:http://bit.ly/2M5DSDp
→ 【極憲解析】特別權力關係何時才能掃進歷史的塵埃?(釋字第736號解釋評析):http://bit.ly/2EtaLFV
→ 因病補考成績打7折!釋字784申請人傅如君從國中到大學的釋憲之路:http://bit.ly/34txP1z
\每週7天,每天7點,每次7分鐘,和我們一起了解更多有趣的生活議題吧!/
🥁七七仔們如果想寄東西關懷七七團隊與志祺,傳送門如下:
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111號8樓
如有業務需求,請洽:hi77@simpleinfo.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