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到底是誰在亂?看的我頭好暈啊,太詭異了,備份一下
這篇從抱怨COPY來的,判決書在下面連結,跟內文寫的故事完全不同耶XD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ty=JD&id=TPHM,108%2c%e4%b8%8a%e8%a8%b4%2c2265%2c20200624%2c1
———
台灣本土金控銀行是怎麼欺負我們母女,害得我們要入監坐牢?
板橋有家在文化路上的本土金控,
2017年9月,我的機車被那家本土金控的銀行員工拖到別處,
導致我的機車龍頭壞掉,當下我和我媽媽說了這件事,
便去質問那家銀行,
當時那家本土銀行的員工異口同聲的說不是他們做的。
我和我媽媽便去大樓調出監視器畫面,
結果畫面清清楚楚地證實了,
的確就是那家銀行的行員做的,
我媽媽便陪我一同到那家位於文化路的銀行理論。
那時是下午一點,銀行當天剛好沒什麼客戶,
我跟我媽媽只是希望拖壞我機車龍頭的行員能道歉,
並且詢問清楚為什麼要無故損毀我的機車,
銀行不僅不認錯,還狡辯說因為我的車停在他們的停車格。
可是,監視器的畫面卻也證明了我的機車並不是在他們的停車格裡。
結果櫃台裡的沒在工作的行員全部跑了出來,
一群人圍著我們母女,大聲說我們是來鬧事的,
有些人還對我們嘻笑著調侃,
並且有幾個銀行員工拿出手機來拍我和我媽媽。
我們覺得受到了威脅,我媽媽當時便決定錄音。
當時,我有點被嚇到了,
我覺得我和媽媽只是想來問清楚,
為什麼你們銀行的人可以擅自拖行我的機車,
並且希望肇事的人能夠道歉,
結果沒想到這家銀行的員工竟然把我們圍了起來。
後來,有一個王○志的先生闖進來,
當時沒人認識他,
我跟我媽媽也是直到最後才知道他是商辦委員,
王○志一進來就說:
「來,所有事都跟我說,這件事我來處理就好了!」
(王○志跟這家銀行是什麼關係?是不是專門幫這家本土金控喬事?)
又咄咄逼人地對我媽和我說:「妳們不要太囂張!」
更警告我們要「小心一點!」
我媽媽氣不過就說:「請你不要耍流氓?」
結果王○志不理會,繼續大聲咆哮並逼近我們。
因為感到害怕,我和我媽媽就決定報警處理。
警察來了並看過監視器後,就說銀行當然有錯應該負責,
當時有個叫郭○明的行員,出來道歉並承認說是他拖的。
我和我媽媽覺得既然有人終於願意負責,也就覺得沒事了。
這位郭○明當天很有誠意的陪我和我媽到車行修車,
很誠懇地道歉並表示願意賠償,我媽當時看他還這麼年輕,
還安慰了他幾句,車行老闆當時還對我媽說必須讓他寫下證明,
我媽說沒關係,願意道歉也願意賠償就好了。
當時我和我媽也覺得事情過了已經沒事了,
我媽就把錄音檔給刪掉了。
沒想到後來隔一天,雖然這家銀行的行員郭○明願意賠償,
那位商辦委員王○志卻告了我媽媽涉嫌「公然侮辱」,
提告的理由就是那句「請你不要耍流氓?」
我就陪我媽媽到警局寫筆錄,警察幫我們做完筆錄,
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後,就跟我們說,
王某既然說了妳們給我小心一點,也算是恐嚇啊
「妳們也可以告他啊!」
我和我媽不曉得該怎麼辦才好,
我媽便和警察說,
「可是我錄音檔已經刪掉了,怎麼提告?」
警察說,現場不是有很多人都聽到了嗎?
現場有這麼多的證人,當然可以提告啊。
於是我媽媽便聽了員警的建議,對王○志提告恐嚇。
法院可能是基於定紛止爭的目標,
後來便決定雙方互告的部分(公然侮辱及恐嚇)都不起訴。
本來以為事情到此也就告一段落,
沒想到王○志接著竟然繼續告我媽誣告。
後來我媽只能以被告的身分出庭,
這時,我們手上已經沒有錄音檔,也沒有證據了。
在庭上,王○志說得很清楚,是那家本土銀行要他提告的。
當天在場的證人,全部都是那家本土銀行的行員,
我便替我媽作證,我說王○志確實有說「妳們給我小心一點」
可是法院傳喚的銀行行員們,
所有人卻都異口同聲的說「沒聽到」。
我和我媽媽真的是作夢都想不到,
當初警察樂觀地和我們說「現場有很多人聽到了啊」
但其實現場聽到的只有銀行的員工和王○志先生,
最後,在庭上變成只有我一個人(除了我媽以外)聽到,
更令人氣憤的是,我明明聽到的事,
而且在法庭上一字一句說出的明明是真話實話,
卻因為所有出庭作證的銀行行員們,
每個人眾口一詞地個個都說「沒聽到」
導致連我竟然也被捲入司法官司之中。
於是,因為替媽媽作證,我自己也被告「偽證罪」。
我只是把自己真的聽到的事情說出來,
卻被法官和檢察官認為是當庭說謊!
王○志每一次都明示暗示我們,只要給他錢,
我們就沒事了,不然他就會讓我們都吃上官司被判有罪。
可是我和我媽媽都堅持認為,我們明明沒有錯,
我們沒有做錯任何事,為什麼還要道歉認錯還要賠錢?
我媽媽現在也都五十幾歲了,她一輩子從小就教導我,
只要我們心存善念,做人要說實話說真話,
那麼在這個社會上,好心一定會有好報,
後來,在法庭上我忍不住地哭了,我和我媽媽都哭了。
我媽媽被告「誣告罪」,今年年中打到二審時,
法官在偵查庭分明很清楚地和我們說銀行提供的監視器有問題,
當時審理的法官也問我媽想不想要當庭看看,
我媽以為法官終然發現了問題,又怕給法官惹麻煩,
就說不用了沒關係。
為什麼我媽媽堅信並主張那家本土銀行的監視器畫面有問題?
因為當時我們手上已經沒有錄音檔了,
我們沒有其他的證據足以證明我們的清白,
唯一能仰仗地就是銀行內部的監視器。
可是,銀行只提供大廳出入口的一支監視器畫面,
卻不提供銀行大廳內完整的其他幾十支監視器的影像。
那家本土銀行跟法院提出的解釋是,
其他支監視器畫面全部都因為過了影像保存期限而刪除了,
並且在法庭上,一口認定王○志是在警察到來後才抵達,
可是真相分明是王○志在警察抵達前早就已經到了!
如果王○志沒到,我和我媽沒有被那家本土金控的員工圍起來,
王○志和我媽之間沒有發生衝突,我們又怎麼可能會報警?
可是,銀行提供的監視器畫面,
卻偏偏有王○志在警察抵達後從大廳出入口進入的畫面。
加上出庭作證的銀行行員們和王○志本人都一口咬定,
既然王○志是在警察抵達後才到,怎麼可能出言恐嚇我和我媽?
結果,我們沒有銀行大廳內任何一支監視器的畫面,
沒有任何證據來證明我們的清白。
在我母親「誣告」一審的時候,大樓總幹事張○華曾經因為同情我們,
而為我們出庭作證。張○華當時也在場,知道王○志很早就到了,
並且為那家本土金控銀行「喬事」,所以知道真相。
總幹事張○華很明確地在庭上表示,他是先看到王○志,
然後才看到警察進入這家銀行。
結果離開法院的時候,我和我爸還有張○華一起離開法院,
王○志從後面追了上來,非常大聲的吼:
「張○華你給我過來!」由於吼得很兇很大聲,
我還記得當時嚇了一大跳。
後來總幹事也就默默地走過去,之後再開庭,
我和我媽媽唯一的證人張○華,便改口說時間太久了,
他已經全部都忘記了,記不清楚了。
這個王○志先生因為在法庭上表明自己是教授,
他說他是景文科技大學的助理教授,別人都稱他為教授。
因為有著教授的身分,
所以審理的法官們都認為他說得話值得採信。
而認為我和我媽說得並不可信,
加上我和我媽既沒有錄音檔,也沒有監視器畫面來為自己作證。
而王○志當時竟然也錄音,而且只提供法院一小段的錄音檔,
截去了錄音檔前面的爭執,也截去了後面,
就只呈給法官那句錄音:「你不要耍流氓」
據此來指控我媽罵他是流氓!
我媽在一審時被判有罪,我們打官司上訴到二審,
結果在二審審判時,法官依然判我媽媽有期徒刑半年,
並且不得緩刑,不可易科罰金,就是必須要坐牢半年。
我媽媽目前如果不上訴到三審,就必須去監獄坐牢。
而我因為替媽媽作證,被告偽證,起訴七年。
我想問的是,今天的台灣,到底還有沒有是非?
司法到底有沒有正義?這世間到底還有沒有公平?
是不是有權有勢的財團和知法玩法的人就能隻手遮天?
我和我媽媽明明沒有做錯任何事,
我們明明是受害者,卻要吃上誣告和偽證的官司,
媽媽被判有期徒刑半年,
而我只因為說出實話,卻被起訴做「偽證罪」要入監七年!?
從2017年到現在2020年,
為什麼這家本土金控銀行可以指使
景文科大的助理教授王○志來告我們?
銀行明明是服務業,銀行行員明明就拖行並損壞了我的機車,
為什麼我和我媽媽一個被告誣告,一個被告偽證?
為什麼這家本土金控銀行的氣焰可以這麼囂張?
司法有沒有被關說?
為什麼法官在我母親二審時明明說監視器有問題,
私下和我母親坦白有發現監視器畫面被銀行變造,
(當時因為武漢肺炎,出開庭都比較緊張,
法官那個時候透過書記官打電話和我們說。)
卻在最後審判時仍然判我媽媽有罪,必須入監坐牢半年?
我從大學生的時候機車被銀行行員拖行損壞,
吃上官司,打官司打到現在都畢業了,
本來我從小的夢想是成為一名空姐,
希望能等畢業後去應徵空姐的職務,
為什麼我的機車明明被拖壞了龍頭,卻被銀行惡整,
導致我畢業後沒辦法取得良民證,
別說我不能去應徵任何空姐的職務,
更是連一般公司的正職都不能應徵,
直到現在我都只能四處打工?
那家本土金控銀行的信用卡吉祥物是熊,表面上看起來很可愛,
但是我和我媽萬萬沒想到,
這家財團揭開來的真面目,竟然如此猙獰,
竟然能如此窮凶極惡!竟然能如此欺負小老百姓!!
台灣到底還有沒有是非?司法還有沒有正義?
為什麼無辜善良的人,反而要去監獄坐牢!!?
我不甘心!
Tina 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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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wntown is for people── Jane Jacobs
《偉大城市的誕生與衰亡》作者Jane Jacobs生平
Jane Jacobs(1916-2006)(出生名Jane Butzner)是都市規劃領域非常重要的作者,徹底改寫了建築與都市計畫的理論與實作。無論是贊同或是有所批評,都無法排除她論述的影響。2016年5月4日百歲冥誕時,Google就是以她的頭像做為網站的Logo。
她父親是醫師,母親曾經擔任小學老師與護士。從小受到父親很深遠的影響,喜歡查閱百科全書。父親告訴小孩,不要輕易許下自己無法實現的承諾,尤其是「我這一輩子(the rest of my life)都….」。就讀小學時,有次老師要學生承諾從今以後每天都要刷牙,她就不舉手,也說服同學不要舉手,結果被趕出教室。她痛恨學校教育,所以高中畢業就急著去工作,想要寫作或當記者。父親則認為應該先學習一技之長再上班,於是她學了速記(當時還沒有錄音機)。第一份工作是某小報的婦女版編輯的無薪助理。18歲到紐約尋找工作機會,住在姐姐家(布魯克林皇冠高地)。有天在曼哈坦搭公車,受到站名Christopher Street吸引,下了車,就愛上格林威治村了。
這裡有吸引人的建築、蜿蜒的馬路,有市場、書店、咖啡館、劇院、修鞋店… 是很有創造力的鄰里,她覺得這裡才是應該定居的場所。她的速記能力,幫她找到一家公司秘書的職位,於是有能力搬到格林威治村居住。後來,紐約先鋒論壇報刊載了她的一首詩。這幾年她經常探索、觀察、描繪紐約的鄰里,就幾個主題報導。Vogue雜誌刊載一些她的文章,一篇文章的稿費就相當於她一個月的薪水。她接著從觀察人孔蓋(上面的文字)進而研究其下(紐約地下世界)管線的運作。
當時,哥倫比亞大學還沒有招收女生,她只能進入推廣課程,修了地質學、化學、動物學、法學、政治學、經濟學等,得到很高的成績。不過她並沒有大學的畢業文憑。25歲的時候,哥倫比亞大學出版社就出版了她的第一本書:比較美國的憲法以及草擬憲法當時不同的爭議。後來到The Iron Age雜誌工作,寫文。有鑑於家鄉Scranton礦產關門,二萬多人失業,數千家庭外移尋找其他工作機會,家鄉有可能成為鬼城,她撰文討論這個問題,引來注意,政府也因此將(服飾、背包)工廠設置在此,增加許多工作機會。但是雜誌社老闆卻認為她是麻煩製造者。當時性別歧視嚴重,她因為是女性所以薪水只有男人的一半。於是她又組工會,爭取工人的權益。1943年進入政府單位(戰爭資訊)工作,為鼓勵愛國心、說服美國人參與二次大戰。此辦公室於1945年收攤,她進入另一政府雜誌部門工作(Amerika Illustrated),宣揚美國的民主來對抗共產獨裁,文章翻譯成俄文,以對俄宣傳。
28歲與建築師Jacobs結婚,在格林威治村買房。這裡有各種族、不同背景的居民,有餐廳、小店、廠房、洗衣店、理髮廳、披薩店、酒吧,是個有趣的成長地點。有了兩個兒子後,母親的角色又讓她有了不同的觀看城市的觀點。這個城市會是一個有活力而安全的地方嗎?1952年政府雜誌部門關閉,她轉到Architectural Forum雜誌任職。她開始撰寫有關建築、都市計畫的文章。戰後,大量少數族裔搬遷進都市中心來找工作機會,居住在擁擠、條件很差的環境裡。政府開始大量都市更新,清除舊房,興建高級華夏、劇院、政府辦公大樓,也為貧窮者興建國民住宅(現代主義風格的高樓)。Architectural Forum雜誌就非常關心以下諸問題:什麼是都市更新/重建美國城市的好方法?人們應該住在高層還是低層的建物?都市空間要如何安排,讓小汽車得以通行?商業與住宅空間的關係為何?她後來到費城、波士頓參訪,看到了舊社區的活絡與多樣,新高層國宅的單調與危險。當時超大街廓的國宅,缺少轉角的報攤與雜貨店(可以聯絡社區感情),高層阻礙了家長關照遊戲的兒童,犯罪的危險讓人更不敢出門。
1956年Architectural Forum雜誌編輯臨時無法到哈佛大學演講,請她代打,她勉強答應,結果演講空前成功。她批評都市規劃師偏愛單調無聊的超大街廓高層國宅,卻不喜歡沿街的低矮建築。她認為如果沒有糖果店、小飯館、洗衣店這些居民可以碰面的地點,居民就更難有機會相遇。將傳統社區剷除的同時,也將社會社區一併剷除了。當時Fortune雜誌的編輯William F. Whyte就坐在台下,深受她原創的想法所吸引,邀請她為Fortune寫一篇專文。但是雜誌社其他工作人員卻抱持保留態度,認為一個騎腳踏車上班的女人,沒事的時候在鄰里搞社會運動,從沒寫過一篇偉大的文章,恐怕無法勝任此大任。她寫了名為Downtown is for people的文章,強調都市之所以有趣就在於豐富的街道生活。她宣稱都市規劃師所推動的開闊、公園式的、不擁擠的、對稱、有秩序的空間計畫,其實就跟墓園一樣。舊都市中心也許有些髒、有些醜,但是大規模的空間計畫會摧毀街道。洛克菲勒基金會希望她可以將此文擴大成為一本書,給她經費,可以暫時不用工作來寫書。Random House出版社的著名編輯也幫忙要幫她出書。
正在寫書當時,Robert Moses規劃了一條四線道快速道路將會穿過格林威治村,毀了華盛頓廣場。然而此廣場,是社區各族群非常重要的活動地點。Jacobs於是組織當地居民,起來反對此道路計畫。Moses擁有權力與傲慢,開闢快速道路、橋樑、公園、聯合國總部,讓汽車族可以住在郊區,到市中心上班。任何擋在他計畫前面的,都將遭他摧毀。他認為讓快速增加的汽車快速移動的重要性,值得付出摧毀舊有社區當作代價。Moses在會議上大吼:其實沒有人、沒有任何人反對這個計畫,除了一堆媽媽桑。然而Jacobs等人成功阻擋了快速道路的興建,她也成為著名的社區領導人與公眾人物。Moses認為應付汽車,就是拓寬馬路;但Jacobs認為道路愈寬汽車就愈多。後來她又成功阻擋了Hudson Street削減人行道寬度以拓寬車道的計畫(她就住在555號)。
書籍正要出版之際,又聽聞市政府從聯邦政府拿到經費,要研究West Village是否是貧民窟,是否應該拆除/更新。她們馬上組織起來,到市政府。市政府給一個月的時間,要她們證明它不是貧民窟。她們組織、辦活動、調查、示威、遊說、參加公聽會,花了一年的時間,才成功阻止這個清除計畫。(看中某塊地、指定為貧民窟、清除房屋、財團得力)
《偉大城市的誕生與衰亡》帶來巨大衝擊,無論贊成或批評,都會受到此書觀念的影響。批評者認為,她只是想要複製格林威治村、太過羅曼蒂克、工廠會帶來污染、不是每個人都住得起。城市史學者Lewis Mumford同意她對都市更新的批評,但是不贊同她批評花園城市。出版社收到讀者寄回此書,上面寫道:作者用不實證據,破壞他的名聲。揚言要告作者,署名Robert Moses。多數讀者則稱讚她的想法有原創、啟發、挑戰。紐約警察局喜歡她的人行道安全的論述,邀她演講,並將此書列為警察訓練課程的必讀書籍。此書,也很快受到國際矚目,翻譯成德文、西班牙文、義大利文、荷蘭文、葡萄牙文、日文,目前已經銷售數百萬本。
接著Moses又提出連結荷蘭隧道與威廉斯堡橋額的東西向快速道路Lower Manhattan Expressway的計畫,他認為經過之地已經是衰敗之地,十線道的快速道路可以讓東西向汽車通行,經過重建之後,此地的房地產價格也會上升。教堂神父聯合Jacobs,組織社區民眾反對快速道路興建。(會摧毀小義大利、部分中國城、猶太區等)她們成功擋下快速道路。可是幾年後,此計畫又捲土重來。Jacobs笑稱,快速道路必須要殺三次才會死。在公聽會上,因主持人不公正,偏袒規劃方,民眾呼喊We want Jane。Jacobs發表意見後,提議來個和平遊行,經過講台。速記員緊張得把錄音帶掉到地上,遊行隊伍故意將錄音帶踩爛。大家喊:沒有記錄,公聽會不曾存在。主席叫警察把Jacobs逮捕。她在警局待了兩個小時後釋放。經過幾個月,判決她小額罰款。社區民眾籌款,幫她繳交罰鍰。經過漫長努力,最後終於才又將快速道路擋下。
Jacobs的書籍/言論,影響許多世界其他城市,阻擋大規模摧毀傳統鄰里的都市更新,阻擋撕裂鄰里的快速道路。成功說服政府停止大幅用推土機剷除窮人的家以及各式小店,鼓勵人們欣賞城市的各種機會與刺激。1965年,紐約市通過Landmarks Preservation Law(註:應該是受到Penn Station拆除的影響),次年聯邦政府通過National Historic Preservation Act,1974年國會正式廢止都市更新計畫。建築與都市計畫,也開始教導學生要民眾參與,而非一味地從上而下規劃。
1968年參與反越戰示威而入獄。也為防止兒子遭徵兵到越南打仗,舉家搬到加拿大多倫多。到了多倫多又遇到快速道路計畫,聯合市民將其擋下。在加拿大,她一方面持續參與社區運動,一方面持續寫作,出版好幾本其他重要書籍。
《偉大城市的誕生與衰亡》是誠品書局推動的經典書籍之一。臺灣的城市究竟要設置哪種大眾運輸系統(台灣都市使用大眾運輸的人口比例在全世界中排名後段班)、推動怎樣的都市更新、房價過高導致城市變得單調無聊的問題如何解決、如何藉由土地規劃建物保存來增加自然的街道之眼(而不是無所不在的監視器),都值得來閱讀此書以為借鏡。出版社如果有再刷機會,也可以藉此修正幾個翻譯錯誤的地方(像是將「家父長制」的花園城市理念,翻成「合夥」)。
此文主要重點摘要自
Lang, G., & Wunsch, M. (2009). Genius of common sense: Jane Jacobs and the story of 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 Boston: Godine.
Kanigel, R. (2016). Eyes on the street: The life of Jane Jacobs. New York: Knopf.
大樓監視器保存時間 在 高雄市議員 陳玫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成長在左楠的陳玫娟 矢志全心為地方服務
在左營土生土長的陳玫娟,不少地方父老長輩自幼看著他長大,當他從國外學成返回家鄉,承接父親陳清玉政治命脈後,毅然的就參與民代選舉,迄今已歷經十多年從不後悔。
眼見左營舊部落,因地方發展快速,除了原有的蓮池潭、半屏山風景區外,陸續興建高鐵左營站、巨蛋體育館、世運主場館、漢神巨蛋、新光三越百貨、瑞豐夜市、自由黃昏市場等大型活動場所及商圈,紛紛展開營運,帶來地方繁榮之景。但是陳玫娟議員深感地方在管理、經營方面,並未跟著發展、充實造成諸多瑕疵,讓居民在生活上受到威脅。
在93年首次擔任市議員時,就針對大中陸橋下,從翠華路通往楠梓加工區的機車甚多,與汽車道車輛混雜在一起,且交通事故頻傳。陳玫娟議員率先爭取機車專用車道,改善當地交通問題,贏得機車朋友好評,甚至有不少民代紛紛爭功引起不小的錯覺。在交通方面,陳玫娟以鍥而不捨的精神為市民服務,接續針對大中路及翠華路的交通,建議當地的號誌燈改善,以利交通流量更流暢,博愛路分隔島拆除、鐵路地下化自鼓山保禎路延長至左營新站,讓左營段地上交通免受鐵道阻斷。
懸置十九年之久的孟子與子華路打通工程,由於穿越自由路黃昏市場北側,因著當地人口愈來愈多,每天出入市場的消費者不少,讓孟子路與子華路的打通需求更加迫切。長期以來因部分私人地無法徵收,雖地方人士紛紛提出打通的建議,但市府卻以經費等諸多理由無法執行,陳玫娟議員在市政總質詢中,將當地交通實情拍攝照片,向陳市長提出建言,才分別在97、101年度編列1億1千多萬元及7,100多萬元配合工程款,讓瑞豐夜市、植物園、小巨蛋、漢神向東連接高速公路,更加方便不必繞道也讓當地交通不會打結。
左營最代表性的地標蓮池潭風景區,及全國唯一的海軍營區,隨著時間及環境變遷下,慢慢被人所淡忘而縮減。但陳玫娟議員認為這是大家兒時的記憶,更是如同左營舊城的歷史一樣,不能被人所抹掉的寶貴文物。
蓮池潭周邊的建設更不能馬虎,所以每逢颱風之後,陳玫娟議員就會同當地里長、區長與市府觀光局、水利局等相關官員,至蓮池潭進行會勘,以免稍有疏失而讓這個風景區受到傷害。在潭內的觀光水上活動方面,除有水上鴨子船外,他同時爭取德商美最時前來投資,在潭內興建全國首座滑水場,在今年底就會完工供愛好水上運動朋友,享受徜徉水中的樂趣。在今年初正在香港維多利亞港展示的黃色小鴨,經由陳玫娟、曾俊傑議員聯合質詢時,就全力爭取移至高雄展出,為地方帶來莫大商機。
清朝興建的舊城古蹟,保留得十分完整,有關維護工作陳議員認為,不能因眷村改建而被拆毀,將合群、崇實新村內的西門城垣遺址,向中央文化部爭取,與古城同列為國家級古蹟不得拆除。眷村文化保留更是不容忽視。他建議,必須將原有眷村內的文物保存外,尤其眷村美食更是代表中華吃的藝術,不少特殊食物,如酸菜白肉煱、牛肉麵、燒餅、涼麵、鹽水鴨,值得大力推出,成為左營觀光特色。
利用世運主場館開辦大型演唱會,邀請國際巨星前來表演活動,這是居民們所樂見之事,但對演唱會所產生的噪音,卻無法有效的管制,為了迎合場內的觀眾熱潮,往往逾時高唱歌曲經大喇叭播放,吵得鄰近住家無法安寧。陳玫娟議員也要求主辦單位,除了辦活動外一定要有配套的管制措施,才不會有顧此失彼的憾事發生。
因為左營擁有大型場地,各單位前來左楠地區舉辦活動機會多,陳議員建議減輕現行員警勤務負擔,提升警務執勤品質,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也力促市政府警察局檢討人力配置,並對左楠員警編制員額大幅增加。另外要求加速並在重要路段的監視器安裝,以應在警力巡邏不及之處可以協助維護治安。左營分局原設在公車北站附近,早已老舊且距離小巨蛋商圈太遠,經由陳議員的建議改在博愛路及重上街新建辦公大樓,讓警力的配置更符合社區發展的需求。
有關社會教育方面,陳議員指出由於社會意識型態變遷太快公民品格素養卻未能同步跟進,以致校園霸凌,弒親事件,價值觀念錯亂等不當現象層出不窮,陳玫娟議員強力要求教育局的教育工作應是責無旁貸,要從基礎教育開始加強,尤其守法觀念必須在校園內培養,以免青少年自幼受騙、吸毒、偷竊等偏差行為,為社會帶來無謂的困擾。
關懷弱勢團體及婦幼學童的權益方面,更是不遺餘力為他們爭取左新圖書館、跨越翠華路行人、自行車專用天橋及文府國中興建保障學童受教權,更極力爭取催生北區長青活動中心,可供長輩有一處活動地方。
陳玫娟議員從政的理念,除承接父親陳清玉的遺志外,更秉持苦民所苦,誓言為「市民的志工、市政的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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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有人知道-4的監視器錄影畫面會存多久嗎?
我4/3號去繳手機費結果電信那邊卻沒繳費紀錄(也是-4的mobile)
我又好死不死的剛好把收據回收了(之前都會保存,就剛好清明連假整理房間...)
現在還在等他們調查,我也不知道是用對帳還是監視器調查
只是萬一真的是從收銀那邊就出問題的話
我就只能指望監視器畫面了OAQ
我確實記得我有去把帳單印出來
還因為印錯了又再印一次(前期有逾期繳款,所以直接印會連上期的金額也算進來)
雖然不記得第二次把帳單印出來之後的事
可是除非我突然腦袋抽筋、調皮不想繳了,
不然應該是有結帳才對。
拜託我不想繳兩次帳單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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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5.88.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429485973.A.9FF.html
※ 編輯: pillow1126 (182.235.88.36), 04/20/2015 07:30:09
希望沒問題...
有跟客服人員說了
只是覺得萬一真的得再繳的話很嘔,雖然是沒多少錢啦...
※ 編輯: pillow1126 (182.235.88.36), 04/20/2015 09:54:25
不過看樣子會留紀錄的店家留的時間比我想像的久
※ 編輯: pillow1126 (182.235.88.36), 04/20/2015 13:51:57
接到通知了...
首先辛苦客服人員加班到這麼晚0.0
可是沒有資料(跪)
總之後端(←不知道是什麼)查不到我的繳費紀錄
不過似乎沒有查過監視畫面的樣子
只能厚著臉皮去門市請求監視器畫面了
不過客服小姐也說門市那邊不一定會給看畫面(←感覺好像不是直營啊...)
好煩啊啊啊啊啊啊啊
不會真的是我腦抽印了帳單沒結帳吧吧吧吧吧
※ 編輯: pillow1126 (182.235.88.36), 04/20/2015 20:25:39
我直接用回文的
※ 編輯: pillow1126 (140.112.25.106), 04/23/2015 11: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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