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主席戴啟思會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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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執委下月改選,現任主席戴啟思將卸任。多間傳媒引述消息報道,前香港人權觀察主席、有「人權大狀」之稱的資深大律師夏博義(Paul Harris)有意競逐主席之位,而現任副主席葉巧琦據報打算爭取連任,現任執委沈士文亦計劃參選副主席。
夏博義在英國接受教育,於1993年在香港獲頒大律師資格。他執業的範圍主要關於憲法及行政法,今年為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擔任辯護律師,著有《捍衞自由——和平示威簡史》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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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執委 在 黃耀明 Anthony Wong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冇嘢需要跟進!
冇人需被起訴!
冇人需要受罰!
黑警冇皇管!!
Posted @withregram • @thestandnews 【警亂作供統計】至少 21 案罪名不成立因警供詞不獲接納 官屢斥不可信、不誠實、狡辯 /#立場報道
反修例運動至今超過一年,逾 2,000 人被落案檢控,案件陸續進入司法程序。單單在過去 4 天,先後有 7 名警員就 5 宗案件作供時,其證供被裁判官認為有問題,甚至被嚴詞批評「大話冚大話」、「砌詞狡辯」、「信口開河」,不接納其證供。《立場》統計已審結的超過 300 宗反修例運動案件,發現至少有 21 宗案件涉及警員證供有問題,今年 6 月至今幾乎一周一宗,被告最終獲判罪名不成立,口供不獲接納的原因包括被官質疑誇大供詞、目擊警員與報稱受襲的警員供詞互相矛盾、與現場影片內容不符,甚至是警員在未有合理解釋下,在庭上推翻自身證供,對事件有多個版本描述。
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接受《立場》查詢時表示,警員作供有問題的情況過往時有出現,亦不只在於反修例案件,不過近日繁密的嚴厲批評則較特殊,「真係捉得好應」。他認為,裁判官或法官的評論很多時候會被傳媒報導,或留在主控官報告中,但過往從未見過警員不實作供會有任何後果,無論就住「發假誓」作起訴、紀律處分、內部譴責均未見過。
他表示,除非是已脫罪的被告作民事索償,否則警方不會主動跟進,而即使是法官在庭上表明要求記錄在案,案件是交由警方自行調查,由律政司決定是否提告。
《立場》已向警務處查詢,處方有沒有機制處理事件、過去有沒有警員因作供問題被處分等,暫待回覆。
被裁判官指警員作供有問題,被告罪名不成立的 21 宗案件,案情簡述如下(日期為裁決日期,案件截至 8 月 14 日):
2020/8/14 11.02 灣仔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三罪 官指警員證供有出入及不理想
去年 11 月 2 日港島遊行中,工程師陳俊賢被指於灣仔港鐵站外,搜出電磨機、電鑽及無線電收發器等,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三罪。裁判官何俊堯裁決指,警員李家駿及嚴凱華對涉案的袋位置、便衣人士到場的時間等供詞有出入,並不理想,不能放心依賴警員證供,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
2020/8/13 11.04 將軍澳被控襲警 官指受襲警長對關鍵時刻的描述並非完全可靠
去年 11 月 4 日凌晨,將軍澳發生警民衝突中,文員吳日勤被指撿起水喉朝警方防線射水,被控襲警罪。裁判官屈麗雯指,警長 A 表示被告故意將原本前後左右搖擺的水喉垂低射濕他,但從呈堂片段可見,警長 A 衝向被告的關鍵時刻只是兩至三秒,是一瞬即逝之事,對關鍵時刻的描述並非完全可靠,法庭未能肯定被告是否故意射向警長,裁定罪名不成立。
2020/8/12 8.03 旺角被控阻差辦公 警員供詞與呈堂影片不一致
去年 8 月 3 日旺角遊行後,廚師劉偉麟被指在翌日凌晨警員驅散期間,刻意放慢腳步,其後被搜出鎅刀,被控阻差辦公和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梁嘉琪裁決時指,防暴警員 18205 供詞與呈堂影片不一致,盤問下有矛盾,控方亦未能證明被告與示威者有聯繫,裁定兩項罪名不成立。
2020/8/12 8.11 北角被控襲警 官批評兩警員大話冚大話 與呈堂片段「好似形容緊另一個平行時空」
去年 8 月 11 日,現任東區區議員仇栩欣以社區主任身份,在北角英皇道直播時被捕,與同行男子勞澤乾被控襲警。裁判官何俊堯裁決時指,作供警員許景耀、高級督察林景年的作供完全不合理及不符邏輯,砌詞狡辯,又不直接回答有關警員誠信等關鍵問題,經常顧左右而言他,認為兩人是「以一啲大話冚過一啲大話」,警員說法與呈堂片段比較,「好似形容緊另一個平行時空」。裁判官表示,法庭完全拒絕接納兩人證供,裁定兩被告襲警罪名不成立,辯方申請訟費獲批,又關注有警員使用不恰當武力,相信控方會記錄在案。
2020/8/11 10.1 太子站被控襲警 官斥警員砌詞狡辯、信口開河
運輸工人盧家業被指去年 10 月 1 日,在太子站用腳踢防暴警,被控襲警。裁判官林子勤批評,作拘捕的警員盧俊傑證供與片段不符,被指出錯誤時拒絕認錯,砌詞狡辯、信口開河,非誠實可靠的證人所為,又慣性以「不清楚」、「不知道」回應,避免自己的證供與他人產生矛盾,如警員將被告制服在地時,身旁其他警員多番用棍擊打被告,動作之大令盧一度轉頭,惟盧在看完相關片段後仍堅持「睇唔到」。裁判官亦裁定被捕後的三份會面紀錄是在威逼利誘下進行,屬非自願招認,拒絕呈堂。被告最終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
2020/8/3 6.12 金鐘被控襲警 目擊警員小休前後的證供有出入
去年 6 月 12 日,男技術員莊浩峰被指於灣仔警察總部附近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余天生。裁判官黃向戎指目擊過程的警員曾偉輝的證供有所出入,指他原供稱他肯定被告當時是左轉,惟他小休後則改稱不記得被告是轉左或轉右,及不記得事主如何被襲,法庭不接納其證供。裁判官認為被告當時的動作可能是出於自然反應,基於有疑點,裁定被吿襲警罪名不成立
2020/8/3 8.13 機場被控阻差辦公 官指警員供詞充滿疑點
去年 8 月 13 日,網民發起機場「和你飛」集會,工程師彭及鍵阻礙防暴警員追捕另一名涉掟雜物男子,遭控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
大律師公會執委 在 頹飯 Tui Fa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港台節目顧問團13成員促梁家榮尊重頭條新聞言論自由】
13名香港電台節目顧問團成員向廣播處長梁家榮發表公開信,指《頭條新聞》最新一集播出後被警察及多方追擊,顧問要求梁家榮秉持香港言論自由、開放多元的核心價值,包容、尊重和支持《頭條新聞》創作人員的編輯決定。公開信邀請市民聯署,截至下午3時,有逾萬人聯署。
參與聯署包括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融樂會創辦人王惠芬、嶺大文化研究系副教授梁旭明、學者張楚勇等。
他們指出,《頭條新聞》自1989年起一直用「嬉笑怒罵」諷刺幽默表達手法針貶時弊,透過諷刺戲劇鋪陳社會情緒,加深市民對時事認識,對促進議論公共事務和監察政府施政起着重要作用。
公開信表示,警方日前去信梁家榮就時事諷刺節目《頭條新聞》涉及警隊的内容作嚴重指控,屬於干預港台運作,顧問憂慮港台的節目創作自由會被打壓,或者因政府要求《頭條新聞》製作團隊自我審查,損害創作、言論和表達自由,形成寒蟬效應,因此發信支持《頭條新聞》繼續為市民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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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片以超高清拍攝,為確保時效性,本台或會於超高清畫面準備完畢前開始首播。敬請耐心等候收看較高畫質版本,感謝支持。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