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旅日作家獲芥川獎
7月14日,日本文學最高榮譽的芥川龍之芥文學獎宣布:最新得獎者有兩人,一是日本仙台市出身、41歲的石澤麻依;另一位是台灣旅日作家、32歲的李琴峰,她以小說《彼岸花盛開之島》獲獎。李琴峰在台灣讀完大學才去日本留學,母語是中文,她以非母語的日文寫文學作品,而取得這個最高文學獎,實在很了不起。此外,她已有兩本日文小說由她自己譯寫成中文在台灣出版,分別是2017年獲日本群像新人文學獎的《獨舞》,和2019年入圍芥川獎的小說《倒數五秒月牙》。中文讀者直接讀她用中文書寫,比由他人翻譯會更好。
日本的文學獎,與香港、台灣的不同。香港較為人知的只有青年文學獎,台灣的文學獎較多,每個獎都分小說、新詩、散文等組別,獲獎之後也不見得可以寫專欄,出書,當作家。日本的文學獎得獎作品的體裁只限小說,一些著名文學獎不是公開徵稿,而是只要寫作者在雜誌或書籍上發表新作品,便會自動列入評選名單,然後評判再從中挑選。通常選出的得獎作品只是一篇,最多兩篇。獲獎作者基本上已獲得雜誌或出版社取用他稿件的機會,可以說已經出道,當以寫作為生的作家了。
日本各文學獎中,以創辦《文藝春秋》雜誌的日本小說家菊池寬在1935年設立的芥川龍之芥獎和直木三十五獎的歷史最悠久和公信力最佳。芥川獎是頒發給「典雅小說(雅文學)」新人作家的一個獎項,直木獎是頒發給通俗小說作家的獎項。
日本許多名作家,都因獲芥川獎而成名,如獲諾貝爾文學獎的大江健三郎。
為什麼日語學得這麼好?
李琴峰不是第一個用非母語的日文寫小說而獲芥川獎的作家,在2008年,出生於哈爾濱到日本留學並已經歸化日籍的楊逸,憑小說《浸著時光的早晨》獲當年的芥川獎,故事講述1980年代一個青年在中國20年轉型期中的經歷。但這本書沒有被翻譯成中文出版。楊逸也未見有其他著作繼續問世。
用日文寫作的台灣人,之前還有作家東山彰良,以小說《流》獲直木賞,他原名王震緒,家族移居日本,自幼在日本長大,並改了日本名,及繼續發表作品。
李琴峰至今未入籍日本。她1989年生於台灣,15歲開始自習日文,並創作中文小說。她大學時雙主修日文系與中文系, 2013年赴日就讀早稻田大學日語科碩士課程。畢業後做了三年上班族,現在是專業作家。
為什麼會想學日語?她說:其實沒什麼契機。15歲的某天,不知為何突然有個念頭,「不然來學個日語吧」,從此開啟了日語學習之路。她說,剛開始只是某種沒來由的念頭,但學了以後,便為日文之美所迷惑,從此欲罷不能。
日語之美在哪裡?她說,首先是文字,日文字夾雜漢字與假名,密度不均看來像是某種斑點花紋,這就有一種美感,彷彿是漢字的花瓣點綴在平假名的樹梢上,風一吹過,櫻瓣紛紛飄落。
接著是音韻,日語的音節基本上是「子音+母音」的組合,極富節奏與韻律感,使人不由得想出聲朗誦。
問李琴峰為何能把日語學得這麼好,她說,「因為我愛上日語了」。
《彼岸花盛開之島》
母語是中文,又愛上日語的李琴峰,在獲獎小說《彼岸花盛開之島》中,把中文、日文、台語,還有某些琉球語混合在一起,創造出一種新的語言。她知道在宜蘭的原住民中,有一種和日語混合而成的語言,於是她就做個語言實驗,把3種語言混合使用,這是個新嘗試。
有評審認為《彼岸花盛開之島》這小說的內容融入多種語言做安排,突顯日語是在變化的,因此得芥川獎對日本文學的意義很大。這可能是評審給李琴峰得獎的原因之一。
「彼岸花盛開之島」描寫一名漂流到彼岸花盛開的島嶼海邊、失去記憶的少女宇實(umi)來到陌生的島嶼,接觸島上人們的生活文化,島民操的語言是相當獨特的「日本(nihon)語」,但另外有一種稱為「女語」的語言,只有上了年紀的女性才能學習,作為歷史傳承之用。
這座島嶼只有女性才能傳承歷史,擔任所謂的島嶼領導人,領導人稱為noro,暫譯為「祝女」(祝福的祝),最高領導人是大noro,大祝女。故事寫到,大祝女下令宇實要與同齡的游娜(yona)一同成為祝女。和宇實、游娜同齡的男孩拓慈(tatsu),不得學習女語,但他偷偷地學習,女語學得比游娜還好。拓慈不懂為何男生不得學女語、無法當祝女。宇實與游娜承諾拓慈,倆人若當上祝女就改變男生不能當祝女的規則,並承諾也會教導拓慈歷史。
為何島上男性無法當領導人、沒有權力?這是作者幻想的烏托邦,它要突破人類自農耕社會以來的男權社會。但烏托邦也不是完美的世界。這座島嶼有光明面,也有陰影的一面。
彼岸花的雙重隱喻
《彼岸花盛開之島》想寫的是對人類歷史的一種反思。
作者李琴峰認為,幾千年來,透過男人的視野、男人的文字書寫的所謂歷史,其實都是經過男性視點解釋的東西,即使是性別較平等的現在,大家習以為常的思維、邏輯、科學乃至政治體制、意識形態都是男人建構出來的。
於是她思考,有沒有可能跳脫歷史脈絡,幻想出完全不同的一個世界,由女性的邏輯、由女性司掌的世界。
烏托邦是西洋的概念,若以中國的概念來講,就是桃花源。因此她構思,有沒有可能在日本幻想出一個桃花源。她讀了琉球的神話,神話中有一個位於海洋彼端的神仙居住的樂園。她將這神話引用到小說中。
烏托邦是人類幻想出來、不可能存在的。對某些人而言,烏托邦可能是理想,但對另外某些人而言,不見得是理想。
書名《彼岸花盛開之島》,彼岸花是植物「石蒜」的別名,它可以作麻醉劑,也可以在加工後變成毒品,因此是雙重隱喻。同樣的道理,這座島嶼有光明面,也有其陰暗的一面,將男性排除在宗教、政治體制這一點就是陰暗面。
她說:「歷史不可能完美、人類所建構出的社會制度也不可能完美,包括我們現在生活的這個世界都不斷地在尋求改善或變革的契機,這座島嶼也走在變革的路上,雖然現在不那麼完美。」
這小說結局是光明的或灰暗的?她說,由讀者自由想像這座島嶼未來會是什麼樣子。
李琴峰的小說都貫穿著「逃離」的主題。《彼岸花盛開之島》是幻想可以逃往的不太完美的理想之國。
逃離與理想國
李琴峰在2019年的一篇文章中說,在她十幾歲到二十前半段,「在台灣承受過許多不同種類的暴力,度過許多與世界孤絕的黑暗夜晚,忍受毫無道理被強加於身的生之形式,──當二十前半那尚未成熟的我為了逃離而來到日本,終於獲得那一點點自由的空氣時,天曉得我受到了多大的救贖。」但在日本,雖然「窺見過人類的溫暖光輝,也曾承受過令人憤怒甚而落淚的歧視」。
李琴峰談到在日本租房子,儘管有永久居留權,儘管日語流利,但仍然多次被謝絕入住──就因為她仍是外國籍。管理房產的不動產公司規定,日本人的保證公司費用為房租的50%,而外國人則是100%。
在她2017年獲獎的《獨舞》中,主角趙紀惠為了擺脫舊日傷痕,從台灣前來日本,卻仍無法從「自己」逃離,於是便決心從人生舞台逃離,嘗試死亡的跳躍。趙紀惠說:「出生並非出於自身意志,是遭人強加之事實。若人類註定無法對抗生之荒謬,那麼選擇從生命逃避的權利,總該是天賦的。」
在2019年的小說《倒數五秒月牙》裡,在日本工作的台灣女子林妤梅,以及在台灣工作並結婚的日本女子淺羽實櫻,曾是研究所時期的好友,卻有著說不出來的同性情感。研究所畢業後兩人分隔汪洋,彼此的生活都發生了變化。五年之後,兩人終於在東京久別重逢,共度漫長而又短暫的一天。
逃離與留下,都需要勇氣,因為都要面對不同的問題。於是,在《彼岸花盛開之島》,李琴峰就夢想有一個世界,能夠接受人的不同屬性,卻不為其定義,這樣人類才能回歸單純的存在,並獲得些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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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https://wp.me/pd1HGm-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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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1.法律面的理由
2.情感面的理由
3.族群面的理由
開始前先說一下我的想法。
台澎法理建國派談的「去殖民化」是以「台澎及其上住民曾被日本殖民,台澎是原日本殖民地」的事實為基礎,所以可以行使自決權建國的住民,就會以「原日本殖民地的住民及其後代」為主。
這是法律上的定性,也是「去殖民化」在執行上的必要原則。
至於因為中國內戰被迫離鄉背井前來台灣的中國難民之所以原則上不能參與「去殖民化」脈絡下的自決建國程序,原因有二:
1.這些中國難民在隨中華民國政權流亡台澎前,既非台澎住民,也未曾被日本殖民,並非「原日本殖民地住民」,所以不符合「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自決權的住民資格。
2.中華民國政權從1945.10.25開始,在台澎的身分就是盟軍佔領代管執行者,是佔領者的角色。則依照國際法中佔領法的相關規範,特別是《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非但不得將台澎當成自有領土、不得將台澎住民當成自有國民要求效忠,更不能將其本國國民大量移轉到佔領地台澎。
因此,中華民國政權在流亡台澎的同時,將大量的中國人民移居台澎,本身就違反國際法,因此來台的中國人法律性質是屬於「『非法』難民」。讓「『非法』中華民國難民」沒資格參與台澎自決建國程序的,是難民身上的合法中華民國國籍。
難民並非貶抑,這是具有國際法上的法律身分。
中華民國國籍法是屬人主義(這就是血統主義)為主、屬地主義為輔的折衷主義。所以,「『非法』中華民國難民」的後代也具有合法中華民國國籍,這使得他們的後代在台澎一樣是「『非法』中華民國難民」。
而 1949 來台的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之所以不能參與台澎自決建國程序,就是源自於中華民國政權當年將其違法移置到台澎在他們身上附加的「非法」性質。
至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雖然目前都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法律上並非真正的中華民國國民,其原因在於:原日籍台澎住民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因為喪失日本國籍而成為無國籍人。而他們所持有的中華民國國籍,只是身為盟軍佔領執行者的中華民國政權基於管理上的方便所賦予的,並非原日籍台澎住民真正的國籍,原日籍台澎住民自然也不會因此成為「非法」居留在台澎的中華民國國民。
法理建國派主張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在「去殖民化」脈絡下,依國際法行使自決權建國,目的是要讓目前所有在中華民國政權治下地區生活的居民(也包括中國領土金馬東沙生活的居民),能夠成為在台澎建立的主權獨立國家的國民,在台澎安居樂業,徹底遠離中華民國政權這個中國流亡政權身上的一切包袱(一中、中國內戰)、徹底摧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叫囂「武統」的一切法律上藉口,讓台澎能以主權國家的身分跟有台國家簽署共同防禦條約,有效嚇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的侵台野心。
而對以「『非法』難民」身分居住在台澎的 1949 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我們台澎法理建國派不是主張「依法」全部遣返回中國本土,而是主張這些人可以依其意願直接歸化成為台澎國家的國民,從而徹底擺脫「『非法』難民」身分,可以在台澎安居樂業。
法理建國派想要做的事情,是讓所有台澎居民有一個全新的開始,而這個全新的開始,必須以一個在建立的過程中沒有任何可被質疑的法律上瑕疵的主權國家為基礎。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是要為包括「非法」中國難民及其後代在內的全體台澎居民打造這個基礎,是要為所有台澎居民開啟通往國際社會的大門。
如果 1949 中華民國難民後代,不管是第幾代,口中的「愛台灣」、「認同台灣」、「以台灣為故鄉」是真心的,那就可以理解建國的心。誠實面對自己的身分,也不需要背負負罪感,也不用去繼承祖先的遺志統一中國,支持、協助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建立一個能讓大家世世代代安居樂業的國家。
我們在前幾集有說明很清楚法律層面上的差異,大家可以先行回顧。
👉🏻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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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集還說明了具體的建國步驟,有說到台澎人的使命就好比一個開門的人,大家住在地窖中,這個門只能被台澎人打開,因為台澎人握有KEY,就是法律資格可以行使去殖民化。
開門以後,大家都可以走出去,走出去的人是大家,所以我們不是只為台澎人而建國,我們是希望現在居住在台澎上的所有人都可以獲得自由,透過了解客觀史實,有了共識認知,一起前進,所以法理建國派並沒有要割捨任何人,也不是為了某些人的私利。
台澎住民要意識到這個行使自決權是為了大家,也為了不具有法律資格的其他人。
沒有經歷日本殖民的人,沒辦法行使住民自決,但仍舊可以了解這個目標,來支持台澎人握著KEY。
就好比參加運動會,班上會派出選手去比賽,其他同學在場下會為上場的同學加油,獲得勝利時,榮耀是整個班級,並不只限於選手,大家各司其職,都可以知道目標是什麼。
大家有空可以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直系血親日治時期的戶籍資料,可以清楚判斷在台澎自決建國程序中,誰可以是上場選手,誰是當啦啦隊。例如:我的戶口調查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327559092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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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1.法律面的理由
法律層面來看是沒有模糊空間的,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就屬於國際法上的難民身分,其後代也會是難民後代,這沒有任何貶抑喔!在這情況之下,如果沒有法律上的正當理由去賦予新的身分的話,那難民的身分就會一直跟著。台澎在國際法上是主權未定的狀態,不是主權國家,所以1949年落難的中國人來到台澎就沒有正當權限,法律性質就會產生許多影響,而且難民的心態也會存在,如果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身分定位,那留在台澎上思想、視角也會不同。
舉個例,敘利亞難民在歐洲有數百萬的難民,他們身分是有明確標示出來,也因為這身分在法律上受到許多限制,但同時也因為這身分也得到法律上的協助。沒有人會希望自己從原本的國家、土地逃難到他國,犧牲了原本生存的空間,但若真的發生了,真的要探究法律身分就會被他國認定為外來者、避難者、暫時居住未必久留。
1949年流亡的中國難民的心態,要逃的是中國內戰,以他們視角就是國共內戰,這個威脅始終存在,對他們來說台灣離中國還是很近,心中仍舊會有強烈的不安,因此有很多中國人逃難來台,無論是用非法還是合法得到的財富,他們下一步幾乎會是移民到其他國家,就是海外移民潮。而1952.4.28以前的日籍台澎住民很少會主動移民海外,比較常見會是戒嚴時期被列入黑名單被迫移民海外。
這樣相比之下1949來台的中國人會把台澎當作一個暫時地,不會想久留,會想逃到更遠的地方。就算移民到很遠的地方,擁有雙重國籍,心態上仍舊還是會自認為中國人的想法,就是華人依戀,所以若中華民國政權辦選舉,還是會回來投票選親中政黨,就算移民也沒辦法真正當他國的國民,割捨不了原本是中國人的心。
中華民國政權本身的國籍,有在國籍法上要求,若要歸化必須先放棄原有的國家國籍,對很多國家來說,是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代表政府,也不會承認中華民國國籍有國際法上的效力。因此若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人,在這些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立場上來看這就屬於 「非法」中國國籍(此處的「非法」指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不承認其核發的國籍為合法有效的中國國籍的狀態。若是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中華民國政權所核發的國籍就是合法有效的中國國籍)。
所以如果為了歸化到他國國籍要先出具放棄原本國籍身分的證明時,拿ROC政權發的沒有用,而要去找PRC政權申請,這就會很尷尬了。
在國際法上有基本原則,世界人權宣言中有說人有權擁有國籍 ,國際公約上也有說要盡量減少無國籍人士。因此持有不被承認的中國國籍的中華民國人,移民前的申請放棄國籍的申請會遇到困難,而他國國籍的人士,來台多年想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要放棄原本國籍時,也會遇到原本國家不給放棄,因為要避免無國籍情況,主要原因就是該國不承認ROC政權的 「不被承認的中國國籍」 。
(中華民國政權發的中國國籍只對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國家才會是「非法」的國籍,平時避免單獨將中華民國政權發的國籍稱為非法中國國籍,應稱為「不被承認的中國國籍」或「無效的中國國籍」。事實上,國際上只有15個國家承認這個中華民國政權發的中國國籍。)
舉個例,在台生活多年的傳教士,遲遲拿不到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證,就是因為原本國家申請不到放棄國籍,拿不到放棄原國籍的證明就無法歸化成中華民國國籍,後來ROC政權有修法寬待給在台灣有貢獻的外國人,可以不用這些麻煩手續,就能拿到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證。
再舉個例,若與他國國民結婚,伴侶要歸化成中華民國國籍,但原先國家不承認ROC政權是中國政府,就不會讓他國民放棄原本國籍,拿不到原國籍放棄證明就無法完成歸化程序。
台澎建國後,原1949難民及其後代要住在台澎,在法律面要除掉中國難民身分,就是拿到新的國家身分,就可以理直氣壯的生活在台澎。
台澎建國後,台澎人就會是在國際法上合法擁有台澎主權的國家的國民,不會再受限一中兩政權的框架下,被ROC/PRC政權給制約。若生涯規劃要移民他國要放棄台澎國籍取得新國家國籍,也會很容易取得放棄台澎國籍的證明,也不會被他國質疑這份「放棄原國籍證明」的法律效力。
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法律面就是台澎成為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台澎人的國籍就會是國際法上合法國籍,能讓1949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歸化新的國籍身分在台澎安居樂業,也可以有其他人生規劃移民他國,也會讓路走得更順,如果與他國國民結婚,伴侶要歸化成台澎國民也會容易許多。
法律面也不一定是1949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會遇到這些問題,也會是現在台澎人在國際法上無國籍的身分會遇到的難題,所以台澎建國後可以處理原本因為中華民國國籍造成的問題。所以希望大家可以了解法律面後來共同合作來完成自決建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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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情感面的理由
我的想法是1949年來台的中國難民有的位階身分較高的會帶有優越感,我會稱他們為既得利益者,但我後來也發現他們的後代也不一定會有這樣的心態,也可能有不同政治立場,就會想為了台灣做點什麼,但是在剛接觸法理建國論述時,就會因為「沒辦法參與住民自決」而感到氣餒,但就像開場時說的,他也可做啦啦隊,可以成為法理建國的推廣者,大家來分工合作完成自決建國前的條件。
情感面很好的理由其實就是從小生長在台澎的人,對中國的依戀會比較少,不會像長輩總想著認祖歸宗,對台灣這塊土地文化與歷史不在意。在台澎成長的中國難民後代也不一定跟祖父母輩一樣對中國大陸有情感,也不會覺得骨灰要葬在中國大陸,反而對這塊土地文化與歷史充滿感恩。
其實只要愛著從小生長到大的台澎這塊土地,願意以台灣為出發點思考,就會知道對台澎最好的未來就是建立個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真正切割一中兩政權的紛擾。
情感面可以分兩個方面,第一是對台灣的情感,第二是對中國的情感。
1949來的中國人(第一代)對原本的中國有強烈的依戀,希望落葉歸根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第二代、第三代在台灣出生長大的,會面臨到情感面的衝突,因為缺少對中國的記憶,對中國的情感則是源自於祖父母、父母,所以對中國的連結就沒有直接接觸,那如果對台灣的土地有連結,這個連結是「臺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這個立基點,但事實上中華民國政權根本無法「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客觀層面來說這已經是無法達成的事情,所以這種心態認同會導致他覺得自己是愛台灣的,但是與「不認同 臺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的人來講就是不同,因為對「愛台灣跟台灣未來的想像」不同,所以就會不斷遇到情感面的衝擊與矛盾。
台澎住民上有許多「愛台灣」的主張,但是「怎麼去愛」大家做法不盡相同。
探究到底就會發現「愛台灣」最終的目的跟理由,如果是要「從台灣以中華民國視角統一中國」,就會受到另一群「愛台灣」,但最終目的是脫離「一中兩政權」的人的撻伐。
換句話說,當你是1949中國難民後代,你對台灣的連結卻是中華民國,目標則是統一中國,想著中國,那你今天忠於自己的情感坦承這個想法,就會面臨到大多數不認為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人對你的指責,這個情感面的對立就會很難以有共識。
所以台澎建國後可以真正讓大家的情感面都從建國後這個當作起點開始發展。
舉個例子,就好比你苦苦追求一個人,屢屢遭到拒絕,但真正可以讓你死心,就是對方已經有對象,或甚至已經結婚了。當對方法律定位已經很明確了,那你也會有很好的理由不要繼續依戀下去,可以好好的割捨重新出發。
法理建國派很理解情感面要真正切割「中國依戀」是很不容易,特別是情感連結源自於家族,讓1949中國難民後代沒辦法背棄家族,就會放不下 「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的執念,所以當台澎建國以後,就可以協助 中國難民後代 「斷捨離」,可以斷的乾脆一點。在國際法上台澎的領土主權就會歸屬於台澎新的國家,就不會有任何理由去扯「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無論是ROC/PRC政權),而反攻大陸的心態也會放下。
那1949中國難民後代如果有認同台灣的人,不認為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人,也就不會有大中華主義,所以對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跟中國PRC政權藕斷絲連,也會感到很不舒服,這時候可能會產生「原罪」負罪感、愧疚感、自卑感,會想到自己這個身分造成現在台澎的困境,而感到難受,這樣的中國難民身分其實也不是可以選擇的,你並沒有做錯什麼,1949中國難民也算是大時代的受難者,跟著中華民國政權逃難來,無論是主動被動的決定,來到台澎後生下的後代也是非自願的,在台澎成長後了解台澎的歷史,當聽到台澎人指責二二八、白色恐怖時也會感到煎熬跟歉意,這樣的煎熬心結其實是很需要解開的。
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 情感面來說就是讓1949中國難民及其後代可以找到放棄的理由,放下大中華主義、放下中華民國、擺脫一中兩政權、重新在台澎出發、愛著台澎土地在此生根。而對支持法理建國的1949中國難民後代就是可以放下心裡的負擔跟愧疚感重新出發,會有更開心的心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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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族群面的理由
我的想法是台灣人四百年史,就是不斷的有不同民族來到台灣,在四百年中台灣的意識逐漸被重視,法理建國派想的是建立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就可以包容任何年代來到台灣與在台灣出生的人,不用再分你是原住民、新住民、客家人、福佬人、以及台澎人、中國人。
大家都知道史明主張「台灣民族主義」,如果台灣民族已經形成,就不需要倡議,但這是一個進行式跟目標,因為建國以後就會形成以國為本的生命共同體,就是「國族」認同感。
國族之內會有不同民族,就像說自己是「美國人」,美國人就是國族認同,而細分美國人裡面還有不同民族。我期許的是台澎建國後,台灣人成為如同「美國人」般的國族名稱,這個國族裡面包含屬於各種民族的國民,沒有任何民族會被抹煞。台灣四百多年來的殖民給我們的的最大啟示,就是惟有建立真正屬於自己「具有國家法人格」的國家,建立一個「主權獨立的多民族國家」,才能真正終結殖民悲劇。
族群面要處理的族群之間的衝突。
在台灣主張的台灣獨立運動,許多主張者都會提到中華民國政權在台灣做的暴行,這就產生的族群緊張對立,就會由所有具有相關屬性的人來承擔,這樣對立存在就會很明顯。就好比在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做的轉型正義,就會發現族群邊界就會出現,追究不當黨產時也會提到族群的不同。
舉個例,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曾經辱罵中華民國榮民身分的人上新聞,如果說台澎建國了,這些中華民國榮民若選擇歸化台澎新國家,大家的身分基礎就都一樣了,每個人都是平等的重新開始了,不會因為你是從哪個時期來,受到怎樣的遭遇、得到法律上的利益,這些不平等的福利就會被重置跟修正。
無論你是以優越感的身分、或者是背負原罪有愧疚感的中國難民及其後代,都會說自己是「外省人」,這個身分標籤及說法會把自己說成「外」,就是把自己當成外來者;無論是哪個台灣原住民族,被說是原住民的身分,這個「原」就是被歸類在很早就住在台澎上的人;還有「本土」族群的說法這個「本土」就會形成族群上的差異性。這個差異性就會有排斥性,不只對「本土」族群來說,也會對「中國難民」這個標記造成根本上的對立。
這樣的情況下對自己的稱謂有這樣的標記,要與其他族群生活,要怎樣成為「想像的共同體」?
其實建國前有「同在一條船上」的共同體意識存在其實就足夠了,不需要將族群身分明顯做出標記。建國後都可以成為第一批的國民,也不會再有內外之分。
法理建國的論述其實是包容性很大,我們想建構的國家是可以包容所有不同時期來到台澎的族群,我們誠實面對現在的狀況,提出的論述是所有的台澎居民一起來建立長治久安的國家。
👉🏻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台灣其實善用台澎法理地位這個「領土主權未定」的法律狀態,可以很好的切割中國(PRC/ROC政權)與台灣。
❤️台灣有的優勢有:
1. 沒有主權母國的干涉,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是簽署《舊金山和約》及其子約的國家都不能漠視的法理地位。
2. 天然海島屏障,天然的戰略地位。
3. 台灣人有辦法透過民主自由選舉來掌控中華民國政權,使其承認「盟佔代管機構的身分」。
4. 台灣的民主、經濟、人民素養有一定的水準。
善用國際社會所遵循的規範靠自己站起來,必須先自助而後才會有人助、天助。
願大家一起走在法理建國的路上:)
外國人與台灣人結婚居留 在 陳允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案件跟著人走
民國74年,他被人口販子從印尼帶到台灣來賣給了她先生28萬, 之後經歷了家庭的風波,先生的外遇,一路奔波流浪到台中丶高雄丶最後終於落腳在台東
二十幾年前,我在臺東縣警察局外事課的時候,接獲民眾舉報有人非法工作, 於是我依規定前往取締,將他帶回警察局調查, 因為他 在結婚的當下並沒有去辦居留許可, 所以他的狀態一直是處於非法的情況
當時的外國人管理法令並不完備,於是我只能先將它收容後等待遣返, 但是又沒有護照,於是只能讓他先回家,等我們辦妥護照之後再做進一步處理
在那之後將近10多年再也沒見到他的消息,過了十幾年之後我隨著業務移撥來移民署服務, 再度遇到他的案子, 我才一點一滴想起他的事情
這二十年來他還是一直處於沒有身份的狀態, 他自從民國74年他持偽造護照進來台灣之後他就一直沒有 合法的身份也沒有健保 生病吃藥都要靠自己 日子過得非常的辛苦, 在這當中先生也去世了小孩子長大後也紛紛的離去不在他身邊家人也對他不諒解, 認為他離家之後沒有照顧小孩, 但沒有人要傾聽他的故事,原來當時他離家是是因為先生的外遇及家暴,所以才憤而離家
多年後我再度看到他的時候,早已經忘了他的長相,但看到他所持的相關文件內容,竟然是我在民國81年我當外事警察的時候所製作的處分書, 案件一點一滴的回憶回到我腦海, 想起了我年輕時候曾經處理過他的事情
其實在我處理過的案件中,他這個案子啊還算好處理,並沒有很棘手, 我記得有另外一個和他一樣是從印尼人口買賣過來的新娘,本來住台東禡祖廟仁愛街那裡,後來搬到了知本地區了, 當初我們要去訪問他的時候,他竟在身上澆汽油打算當場點燃汽油,以死在台灣做為抗議,那件案子處理起來才真的更棘手!
畢竟公權力一出手,這種脆弱處境的新住民家庭家破人亡在所難免,所以那時候我一個執法人員的心情是非常的複雜,但是又不得不處理!而個案主她只是去躲起來不讓我找到而已,所以相對的來說,所以並沒有造成很大的困擾,所以我印像自然也不是那麼的深刻
後來移民署成立之後,相關的法律有修改, 可以讓他取得的一個合法的身份留在台灣居留,記得當時,我真的也是費盡了九牛二虎之力還原民國74年那時候的事情, 再加上當時的印尼辦事處並不理會這種案子,造成後續處理上非常的困難, 有很多事情都是必須在幾番的折衝之下,才做出最後的抉擇,其中的辛苦不足為外人道
但是他依然還是沒有取得在台灣的身份證明, 這麼多年了他一直努力想要成為台灣人拿到台灣身分證, 這個案子也一直在冥冥當中就跟著我, 還好我當時有預感,這案子沒有那麼快的善了, 於是主動幫他保管了他來台灣所有的證件還有法院的判決書, 果不其然這些文件都用來作為他日後申請,中華民國國民的身份文件
有天早晨,戶政事務所承辦人打來告訴我,他已經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事情, 不出所料當天下午他就高興的跳著跑道我們辦公室找我要辦理下一個身份,事情若順利沒有意外他1年之後就可以拿到我國的身分證
她也算是夠辛苦了,這25年來,沒有看她笑過~那天她笑的特別的香甜
我回頭算了一算,這件案件至少跟著我25年以上,有四分之一個世紀這麼長的時間, 在公部門資深的辦案人員都有一句話,屢試不爽, 「案件是跟著人走」! 我雖然不是屬於那種特別 資深的人,但這句話在我辦了許多case後得到了驗證, 案件果然是跟著人的~
這些年來服務民眾的經歷與過程,心中於是有感而發觸動許多的想法,身在公門確實好修行, 莫因善小而不為 這是我最大的心得, 因此,後來我才發願成立了台灣司法通譯協會,想要去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並且勉勵我的會員還有來和我學習司法通譯的學生們,
「你的權力你的能力是上天賦予給你的,請善用這些上天賦予你的恩賜,去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與大家分享我的人生小故事
#案件跟著人走
#你的權利是上天賦予給你的
#善用你的權力與能力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身在公門好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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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國安法 #一國一制
各節重點:
00:00 前導
01:29 《港版國安法》的主要罪行
03:53 無限擴張的管轄範圍
04:57 大幅擴張的警察權力
05:35 直接把你送中的「國安公署」
07:13 各界的看法跟後續影響
08:38 台灣人會有事嗎?
10:19 我們的觀點
【 製作團隊 】
|企劃:冰鱸、土龍
|腳本:冰鱸、土龍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范范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管制範圍擴及全球:允許送中、祕密審判、指定法官、終身監禁:https://bit.ly/2VJci3A
→ 解讀港區國安法:打擊面超廣 影響深遠:https://bit.ly/31BoK9k
→ 林鄭月娥哽咽謝北京:七一前夜...香港「港版國安法」的肅殺鐘聲:https://bit.ly/3grGwQj
→ 「港版國安法」生效後,出國轉機必看!這53國都跟中國、香港簽有引渡條約 若觸法小心一去不回:https://bit.ly/2ZBh6cb
→ 港區國安法火速生效 66條全文一次看:https://bit.ly/31FDsfr
→ 林志潔 LIN Chih-Chieh - Carol Lin 港版國安法的簡評:https://bit.ly/2BC1QE1
→ 【惡法肅殺香港】宋承恩:世紀惡法讓國家機器侵害人權:https://bit.ly/31Fcogk
→ 一文看懂:「港版國安法」生效,跟台灣人有什麼關係?若因此被抓,會被送到中國審判嗎?:https://bit.ly/38ptiB9
→ 香港《國安法》國際法律學者解讀:天衣無縫的「結婚蛋糕」:https://bbc.in/2CYlASC
→ 【國安法生效】國安委不受司法覆核 可閉門審訊無陪審團 大幅擴警權 國安公署不受港管轄、可送中審理:https://bit.ly/2YVwUHZ
→ 《立場》盤點國安法最少 10 點侵犯人權 張達明:比想像的最壞情況更差 梁家傑:香港無咗架啦:https://bit.ly/2BZ3v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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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區國安法 中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https://bit.ly/3ipBA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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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狀況是國籍沒有這麼好歸化。
若以婚姻移民來說,最大宗就是東南亞新住民。
他們必須先辦理「結婚」取得居留證,然後才能歸化國籍。
坊間說的先歸化國籍再來結婚,根本是莫名其妙,亂七八糟。
另外一種就是用專業人才或投資移民辦理國籍歸化。
但是這個門檻有夠高,應該沒有多少人可以走這條。
但好歹外籍伴侶是高階技術人員或是資本雄厚,是可以走這條。
但是先不管是用哪個進入國籍歸化的程序,後來即便取的台灣的國籍,
仍然可能因為台灣移民署的認定變成無國籍者。
這部份,可以參考法扶出版的《國界上的漂流者》
掉在法律之外的人~《國界上的漂流者》前言
前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 邱伊翎
https://www.tahr.org.tw/publication/2161
外籍配偶也會面臨無國籍狀態
在國籍法第九條尚未修正前,有些外籍配偶也會因為申請歸化的過程中,
必須先放棄原國籍,若後來又因為「品行不端」等因素無法取得我國國籍,
便成為無國籍狀態。即使在修法之後,「放棄原國籍」變成「歸化」成功後才放棄,
但是由於國籍法第十九條仍保留了政府隨時可以撤銷這些人已取得的國籍的權力,
導致外籍配偶在取得歸化後,仍有可能面臨被剝奪國籍的風險。
如果不知道無國籍者的處境,你就想像你沒有報戶口,舉凡租屋念書工作看病都有問題。
跨國伴侶想結婚的困境不應該只有歸化台灣藉一個方法,
為什麼跨國伴侶必須放棄原國籍,才能跟台灣人結婚?
國籍與國家認同本身就是一個基本權利與思想自由,
不是隨便讓我們嘴要他歸化來歸化去,不應該隨便給予他人這樣的建議。
除非真的想要成為「台灣人」的外籍人士,
不然即便長期定居台灣,也不需要建議他們歸化台灣藉。
真的要反對在現在推動跨國同婚,
我認為負責任的反對者應該先提出一個合理的對案。
像是:修法推動放寬居留權或其他依親或自由工作居留的方案等等。
※ 引述《stockeye (stockeye)》之銘言:
:
: 前幾天我也在詢問獲取台灣國籍問題
: 應該直接問移民署就可以
: 因為戶政方面一樣要透過移民署認定後才能給戶籍
: 移民署回答我的答案就是依照法律規定
: 一年183天
: 必須在台灣有工作能力或是有財產
: 之後可以申請台灣國籍
: 感覺上不容易
: 戶政單位直接回答是他們也只能送件移民署
: 移民署確認後才是由戶政單位處理戶籍
: 大致上如此
: 移民署電話,02-23889393
: ※ 引述《domototice (明燈兒)》之銘言:
: : 只要獲得我國的國籍 應該可以受同婚專法的保障
: : 我有打給戶政事務所還是移民署問過了
: : 再請想結婚熱心的大大幫幫忙打電話問看看
: : 謝謝你
: : 一、原有的方式 不用放棄原來國籍
: : 外國人想成為台灣人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 : 對於瑞莎成功歸化國籍為正港台灣人,就內政部也發新聞祝賀,表示歡迎瑞莎成為正港
: 臺
: : 灣人。不過如果外國人要拿到台灣的身分證,基本上得經過層層關卡,可能要經過以下
: 這
: : 幾項步驟:
: : 1、至移民署服務站辦理「外僑居留證」
: : 2、居留滿3年後,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歸化國籍」
: : 3、向母國申請「喪失原屬國國籍」、向移民署申請「台灣地區居留證」
: : 4、向移民署申請「台灣地區定居證」
: : 5、申請「戶籍登記」及請領「國民身分證」
: : 看似只有5個簡單的步驟,但其中還有更細節的規定要符合,例如與台灣人結婚的瑞莎
: ,
: : 在「歸化國籍」上,申請者符合以下規定包括:
: : 1、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5年以上。
: : 2、年滿20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 : 3、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
: : 4、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 : 5、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 : 除了符合以上的情況外,當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時,也要準備許多文件,包括申請書、照
: 片
: : 、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等等,林林總總加起來每一個都要耗時許久為延
: 攬
: : 人才認定標準》。按規定除了中國與港、澳地區人士之外的外國人,只要被認定屬於科
: 技
: : 、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與其他領域的高級專業人才,在台灣居留5年,每年
: 居
: : 住滿 183 天,領有良民證明者,就可以申請歸化台灣且無須喪失原有國籍。瑞莎當初
: 在
: : 還沒修法前,還十分努力地想歸化台灣,真的讓人非常感動!。
: : 二、 比較快速的方式 要經過部門的同意 比如教育
: : 為延攬優秀外國人才,立法院前年底三讀通過國籍法修正案,推出《歸化國籍之高級專
: 業
: : 人才認定標準》。按規定除了中國與港、澳地區人士之外的外國人,只要被認定屬於科
: 技
: : 、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與其他領域的高級專業!
: : 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
: : 人才認定標準》
: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30033
: : (二)在農業、工業及商業之農業開發、農產運銷、機器設備、半導體、
: : 積體電路、光電、資通訊、電子電路設計、生技醫材、精密機械、
: : 汽車零組件、系統整合、大眾傳播、法律、 保險
: : 、銀行、翻譯、諮詢顧問、綠色能源、醫療照護、文化創意或觀光旅遊
: : 等企業擔任專業職務,具傑出專業才能或有跨國經驗為我國亟需之人才
: : 裏頭點進去看還有很多分類
: : 為加強延攬外國專業人才留台,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24日)通過「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
: 人
: : 才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明定持梅花卡的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採簡便程序,不必再檢
: 附
: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理由書,改由內政部主動向各主管機關函詢,經同意推薦者
: ,
: : 免提審查會審查。目前持有梅花卡的90名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將可立即受惠
: : P.S.日本方面
: : 第二十四條
: : 婚姻僅以兩性的自願結合為基礎而成立,以夫婦平權為根本,必須在相互協力之下予以
: 維
: : 持。
: : 關於選擇配偶、財產權、繼承、選擇居所、離婚以及婚姻和家族庭等其他有關事項的法
: 律
: : ,必須以個人尊嚴與兩性平等為基礎制訂之。
: : 這個第24條 的這條就鎖死了同性婚姻但是
: : 第十三十四條又說 謀求幸福 以及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 第十三條
: : 全體國民都作為個人而受到尊重。對於謀求生存、自由以及幸福的國民權利,只要不違
: 反
: : 公共福利,在立法及其他國政上都必須受到最大的尊重。
: : 第十四條
: : 全體國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政治、經濟以及社會的關係中,都不得以人種、信仰
: 、
: : 性別、社會身份以及門第的不同而有所差別。
: : 華族以及其他貴族制度,一概不予承認。
: : 榮譽、勳章以及其他榮譽稱號的授與,概不附帶任何特權。授予的榮譽稱號,其效力只
: 限
: : 於現有者和將接受者一代。
: : https://reurl.cc/9zKa0j
: : 日本可以透過領養的方式
: : 入戶籍 即可
: : 對不起文章太長 謝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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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2.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79681593.A.A1C.html
以目前輿論不支持的狀態,倡議是一定很辛苦。
但是倡議團體就是這樣才要繼續倡議。
只是公民社會應該要有能力適應跟調適不同的社會變遷,找出共存的可能性。
也因此我認為要支持反對當然都沒有問題。
但是真的不要隨便叫人歸化台灣藉,事情沒有這麼簡單而且也不負責任。
而且人家本來就沒有這個義務因為希望爭取結婚就要歸化你台灣藉。
※ 編輯: uka123ily (118.160.73.64 臺灣), 01/23/2020 12: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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