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官職等:328薪點(40,901元)
職系:無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09/03/27~109/04/06
資格條件: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四、無公務⼈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任用限制各項情事。
工作項目:一、國樂團出納業務協辦。
二、國樂團之主計、秘書、綜企研考會辦業務。
三、國樂團團員甄選、考評、差勤等會辦及招聘。
四、特約人員(青年指揮、音樂家…)聘約。
五、臨時交辦事項(含業務會報、公益聆賞規劃執行)。
工作地址:本中心臺灣國樂團(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以下資料(證件),自即日起至109年4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逕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人事室收(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2段201號)」,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甄選職務及日、夜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以下資料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成冊),另請先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電子檔,傳送至tang@ncfta.gov.tw,主旨註明「應徵臺灣國樂團科員職務代理人職務」:
(一)履歷表《表格請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ncfta.gov.tw/)→新聞公告→行政公告→下載該徵選人才公告相關檔案》,各欄位均需詳填(家屬身分證字號、出生月日免填);其中工作經歷請詳述任職時間、單位機構名稱及工作內容,末頁請於填表人欄位簽章。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同一面A4紙張,無須裁剪)。
(三)學歷證明文件【最高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報名者,請檢具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學位證書中文譯本、成績證明與成績證明中文譯本」等4項文件;如無中文譯本者,可自行翻譯或請翻譯社翻譯成中文後,至地方法院辦理公證】。
(四)經歷證明文件。
(五)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附)。
(六)其他證明文件(如政府採購法證照等文件,無者免附)。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如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或測驗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並請自行繕打地址及收件人等資料),俾利郵寄,但郵資不足則不予退還。
三、代理期間:自起聘報到日起至109年高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09年10月)。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時,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四、聯絡電話:03-9705815 分機1134 簡先生;如擬進一步工作項目內容,請逕向臺灣國樂團曾小姐 (電話:02-88669600分機1465) 洽詢。
五、其他事項:本次徵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口頭質詢─ ▶東部鐵路星期六發生出軌,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首先肯定司機應變力,有注意到鐵路變形的狀況而放慢速度;第二,這台火車是莒光號,非傾斜式的列車,所以行經有異地點時,它本身的速度已放慢;第三,翻車的地在農田周邊,是平面的,如果是發生在北迴線的山區道路,甚至是橋梁上面,民眾要疏散的時候連路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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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倫敦大學的博士學位證書,學校嚴格規定,只能補發一次。而蔡英文卻拿到兩次補發的博士證書,顯然嚴重違法倫敦大學的規定。蔡有三個證書,三個不同校長簽名。這明顯根本不是倫敦大學的做法,其中必有詐!】
正文:
徐永泰:LSE聲明疑點重重
本報記者/洛杉磯報導 2019年10月14日
英國牛津大學經濟史博士、美西華人學會理事長徐永泰9月赴英國倫敦閱覽蔡英文總統論文,寫下讀後感等三篇文章後引發廣泛討論,蔡總統並以公布論文草稿及學位證明等自證;10月8日倫敦政經學院(LSE)官網發出聲明,指蔡總統獲頒法學博士學位。
不過,徐永泰博士以所進行的研究心得認為,LSE官網聲明不可盡信,並已去函LSE官網監督機構詢問,以澄清心中疑慮,善盡學者研究本分。
*LSE幾個圖書館從未收到蔡英文論文
以下是本報書面專訪徐永泰的內容紀要:
問:LSE官網聲明,蔡英文總統確於1984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博士論文也收到,且在1985年所刊出的索引文件裡有紀錄。你對此一聲明的看法為何?
答:這幾天看到媒體轉述LSE 官方網站的聲明證實蔡總統確實拿到學位和有交論文給Senate House Library和 IALS Library,似乎直接打臉所有質疑蔡總統論文和學位的人。
我們此時如果再質疑這個官網的聲明,好像雞蛋裡挑骨頭,無事生非。
可是這個官網聲明還是與學者實地的調查結果,有很大的的差距。LSE 的官網此時聲稱蔡總統有呈交論文給Senate House Library 和IALS Library這兩個圖書館,為什麼我們今年7月前卻在這兩個圖書館找不到蔡總統當年的論文呢?
LSE幾個圖書館都說他們從未收到蔡英文的論文,也從未說他們將論文弄丟,怎麼又會有這麼大的落差?
林環牆教授2019年8月27日做的獨立報告已經說明了這個事實。詳細內容請參閱
https://www.dropbox.com/s/or5i4l5nwscej1m/Lin_report_27Aug2019.pdf?dl=0
LSE的官網是屬於大學的,監管LSE官網的單位是The Truth-Trust-and Technology Commission簡稱T3或【真理,信任和科技委員會】,有五位委員,主任委員是Professor Charlie Beckett,他也是公共資訊學系的主任 (Department of Media and Communications)。T3 Commission負責審核所有的資訊,透過最新的網路科技,保證這些資訊的真實,提高閱讀者對LSE官網的信任。倫敦大學政經學院LSE有27科系和近200個以上的研究計劃,其中還包括海外招生,頒授各式學位,甚至PhD。每個學系和研究計劃都有自己的最新研究心得,增加的師資和講座內容,和研究計劃的擴展,透過LSE官網將資訊上傳。
*LSE網站所有資訊並非百分之百正確
TC3能夠保證LSE網站所有的資訊100%正確嗎?答案是:不能。
在T3 Commission 的網站上強調,如今網站平台的錯誤消息和非法行為非常嚴重,也舉實例:Google谷歌在歐洲因為設計優先看到其網站上的link,而被重罰24億歐元。所以T3 Commission有這麼一個但書聲明,它雖完全具有LSE官網的資訊監督權,基本上仍無法執行保證所有資訊正確性。請參閱它的聲明:http://www.lse.ac.uk/media-and-communications/truth-trust-and-technology-commission/platform-responsibility
LSE在10月8日發布的新聞,內容真實性仍待求證,發文時間點和動機可疑,尚未蓋棺論定。
問:LSE官網聲明有那些問題呢?
答:A. LSE官網新聞單位不經查證就認定台灣國圖館收錄的是蔡總統的博士論文手稿,並做出電子版,等同背書,這個聲明太粗糙,誤導大家認為只要將可以將私人文件送往國圖館,連LSE都可背書,對千千萬萬認真的學者而言,這是一種輕挑藐視的行為。不過這個聲明說現存在LSE婦女圖書館的蔡總統私人拷貝,是以個人【書】的拷貝(而不是以【論文】登錄的)。這一點,至少LSE 敢於承認,與我們的調查吻合。
既然要給蔡總統背書,卻又說:“Dr. Tsai recently provided the LSE Library with a facsimile of a personal copy of the thesis.”(蔡總統最近提供LSE圖書館一份個人傳真論文拷貝....),聽起來還真的耐人尋味。等於告訴大家,這不是經過審核通過的論文。
B. LSE應當說明這個私人版本明明是放在【婦女圖書館閱讀室】卻故意改成【圖書館閱讀室】,像是一個私下漂白的小動作,是沒有擔當的行為。
C. 這個聲明說Senate House Library確定從IALS圖書館轉交蔡總統的論文拷貝,這個邏輯太蹊蹺了,如果蔡總統1984年通過論文考試,按照LSE PhD Academy規定,論文拷貝需要同時交給Senate House Library,IALS Library和LSE Main Library的,哪裡需要假手IALS再轉交給Senate House Library?
*聲明論文存圖書館 三館為何都遺失
D. 蔡總統在國圖館的散頁版上傳時的聲明申說,存放在圖書館不知何故遺失,那麼為什麼會三個圖書館會同時遺失?LSE為什麼不出來澄清到底有沒有遺失?或為遺失學生論文拷貝而道歉?還是裝聾作啞,配合蔡總統的聲明?或是規避責任?
E. 為什麼要由英國United Kingdom Legal Research中找蔡總統的論文書目索引listing?LSE擁有所有學生考試和論文資料的源頭,何以要到其他網站上去尋找?
直接前往校方本身負責相關學生口試記錄的單位尋找就得到答案了,不是嗎?LSE這般捨近求遠,邏輯不合。
F. LSE官網的回答還是沒有涉及重點:也就是1983/84學年間蔡總統的學生記錄,與導師互動的學習過程PhD Log,什麼時候口試?主考官的稱謂,和口試考評的記錄,和口試通過的日期等等重要資訊。如果能把這個博士學位考評的前後六個月歷程的記錄能夠公開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我想所有學者的疑問統統迎刃而解。大家就不會再追查了,是不是?當然如果沒有這些必備資料,硬是要,又能向誰要?
縱觀LSE的新聞,看不到校方哪一個部門具名出面,避重就輕,話僅說三分,蠻典型的英式隱言隱語(understatement)。另一個可能,就是撰寫這個新聞的人,是轉發別處新聞,利用LSE的官網平台做某種掩護。
*博士學位證書三個版本 很難釋疑
問:蔡總統的學位證明、論文稿件及LSE官網聲明等都已陸續釋出,你還是堅信自己的觀點呢?你認為那一部分最可疑?
答: 除了前述指出的問題,還有一個疑點就是【博士學位證書】:蔡總統曾經在不同時間出示過三個不同版本的博士證書。如果畢業,一個證書就夠了,何必要三個?同時擁有三個不同年代的學校頒發的博士證書,更是不可思議。
關於畢業證書的說法,和證書產製造室(Diploma Office)和LSE 的公關部門(Media Relation)彼此說法矛盾。應當根據LSE校方畢業證書的辦法條例(https://info.lse.ac.uk/current-students/graduating-from-lse/degree-certificates)非常清楚地規定取得證書的必要手續。畢業典禮當天是不發證書的,需要證書必須繳費申請。如果畢業生希望在畢業典禮當天拿到證書,必須事先辦理繳費和申請手續。申請時必須提供身份證或護照,一般生是如此。為表示慎重,博士畢業證書必須去LSE PhD Academy (博士班管理局)去申請,手續則同。
分校LSE 于2007/2008年獲得母校University of London授權,自己可以頒發學位,不必再由University of London 統一代發。在2007年之前,LSE 的畢業生的證照是由University of London頒發。因此,畢業證書上面的校徽是University of London;在2007/2008 學年之後,LSE的畢業證照則顯示LSE的校徽,由系主任和Vice Chancellor 同時簽字。
LSE 2007/2008 學年以前畢業生的畢業證照則另有單獨規定。因為損毀或遺失,可不可以補發?答案:可以。 但是LSE補發畢業證書的手續相當複雜。學校認為畢業證書是一個獨特和非常珍貴文件(A unique and valuable document),所以補發程序特別謹慎,要求特別嚴格。申請補發的理由必須正當。畢業生如果住在英國本地,本人必須去英國國內的地方法院辦理認證手續,填表申訴需要補發理由,如遺失或原證受損等。地方法官(Magistrate)必須在申請書上簽字背書,認證補發理由。如果住在英國以外地區,申請者必須去鄰近英國領事館(British Consulate)辦理認證手續,領事館的領事必須審核遺失或受損證明,經領事館公證後簽字背書。一旦LSE校方通過認證程序後補發,申請人必須親自去校方領取, LSE 校方不允許第三方代領。這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寫在LSE證書補發單位的規定中。尤其補發條款要點第三點非常清楚的說明:申請補發者只能申請一次證書(Only one replacement certificate will ever be issued to an applicant)。 全部內容,請參閱補發規定則根據LSE 畢業證書補發條例(https://info.lse.ac.uk/current-students/graduating-from-lse/assets/documents/replacement-degree-certificate.pdf )我們如何理解蔡總統怎麼能申請到三種不同版本的畢業證書呢?
問:您有沒有什麼新的證據可以證明您的觀點呢?
答:我們需要是對倫敦大學的體制概況還需要做進一步的了解。
倫敦大學University of London的結構相當複雜,因時空環境歷史背景不斷變遷,不容易馬上理解。它是一個類似聯邦制的大學 (Federated University),屬下有17個大學和學院,學科不盡相同,LSE只是其中一個成員。可是有些倫敦的著名大學如帝國學院(Imperial College)又不願加入。倫敦大學的17個大學和學院有些各自頒發學位,有些由倫敦大學統一頒發學位。譬如,在某些年代倫敦大學可以代LSE頒發學位,某些年代又由LSE自己頒發。蔡總統的學位究竟是LSE頒發還是倫敦大學頒發的?還待探究。不過可以肯定的,無論頒發單位是什麼,二者只能選一。
*論文listing當成實體收錄 誤導大眾
問:你打算怎麼讓大家相信你的研究有所本,蔡總統或相關各方提出的證明不足採信?
答:蔡總統起先不願面對學者質疑,然後突然於2019年6月以私人身分送論文拷貝到LSE婦女圖書館,同時以作者擁有版權,做出閱讀限制。被學者追查到後,從而將當年論文手稿已轉到台灣的國圖館,打印上傳,等同要國圖館變相背書。如果不是總統身分, 請問一般學者或國民做得到嗎? 顯然不足以服眾。
另外,網路上很多翻譯LSE新聞的中文版,有意將論文listing(索引listing)當成實體收錄,誤導大眾,請大家還是參照LSE新聞原文為主。
在這件事情上,我們檢驗的態度必須嚴肅。我們必須避開【上窮碧落下黃泉,兩處茫茫皆不見】,只有【動手動腳下功夫,拼圖查文找證據】。這與當今台灣的各派政治立場以及選舉文化無關。這只與一個人的誠信有關,尤其她是一個帶領台灣2300萬人的領袖。我認為這不是用【有學位就有論文】這種簡單邏輯就可以說服人的。
——原載美國《世界日報》2019年10月14日
https://www.worldjournal.com/6561482/article-徐永泰:lse聲明疑點重重/?fbclid=IwAR1eCvSDd1mtg7pSwaS4_eN551nbhQLyX-yTc7Ff4WKRch87fO4oWgXwP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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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登記結婚文件準備
其實文件準備的過程不難,辦完之後覺得會說台灣是鬼島的只表示你沒有真正遇過鬼國鬼民族~
首先建議一定要直接問自己所屬的Standesamt(Standesamt其實就類似台灣地方法院或戶政事務所的意思),因為每個邦有不同的法律和要求。
我自己因為正好去年有半年時間在台灣,所以有一些時間可以盡可能的備齊文件,我準備的文件有:
1. 戶籍謄本、出生證明
這個基本上是全德國都會要求的,而且一定只能在台灣取得,沒有戶籍謄本其餘免談。戶籍謄本跟出生證明是所有文件當中最容易取得的,去戶政事務所申請就好,戶籍謄本申請個人的就好,不用全戶的(申請全戶的到時候翻譯會更貴,然後其實人家也沒有要知道那麼多)
兩者都不用申請英文版,中文版就可以,因為最後要全部翻譯成德文,英文版的他們不採用。
我就是抱著申請著比較保險看起來比較豐盛的心態兩個都申請,最後只是自己留紀念這樣~
2. 單身證明
拿到戶籍謄本後就可以直接帶著戶籍謄本到地方法院申請單身證明,我自己是到士林地方法院辦的,就是去填個表格,影印文件之後一個半小時就解決了,也不需要事前預約,光是不用凡事都要事前預約這件事就讓我覺得德國人真該跟台灣學學什麼叫效率🙄
我還有額外做所有文件的公證,所以有一些工本費。
單身證明只要有戶籍謄本就可以在德國申請,但是反正我那時候在台灣就先自己申請了,省得到德國來還要寄來寄去浪費時間還有可能不見。
3. 所有文件翻譯
其實這個我後來發現我好像做了白工,但是也好,因為等於多一個證人證明文件無誤。
我回到德國後,這邊的地方法院說他們幾年前就改了法律,所有翻譯只採信德國境內的翻譯,所以我雖然在台灣已經翻譯好了,但是還是得在德國境內找另一個翻譯再一次證明翻譯無誤,然後再寄去我所屬的台北駐德辦事處公證我所有文件才算。
但是其實也沒有多翻譯一次,這樣的狀況的話,這裡的翻譯就不會再重複翻譯一次,就會開一張譯本無誤的證明,這樣就行了,不會多付一次翻譯費,要付的就是公證費。
我在臺灣找的翻譯是
蕭弘霏譯師
(通過德國國家中/德文口譯及筆譯認證資格)
24151 新北市三重區進安街 87 號 6F
電話: (02)2857 5056
傳真: (02)2857 5075
手機: (0921) 028 700
電子郵件: fei@forimex.com.tw
她的收費很公道,而且很快很親切
在德國的中德翻譯不是隨便找只要是中德翻譯就行,因為有規定簡體中文的譯師不能翻繁體中文,繁體中文的不能翻簡體中文,因為證照不一樣,最後我找到
吳麗琪 博士
[email protected]
幫我的文件翻譯做認證,價格也很公道,而且一樣快速又親切,不得不讓人要再次向外配ND炫耀:看看我們台灣人😏
4. 最後這些全部都要寄到所屬的駐德辦事處做公證,我的所在地是歸漢堡辦事處管,可以自己送件取件,也可以透過隨時會把東西寄不見但是也不會負責的德國郵政寄,只要在裡面附上寫好自己地址/姓名的回郵信封和郵資(郵資可以是郵票或現金,現金沒規定一定要鈔票或零錢,只要盡量不要讓人從外面就摸的出裡面有錢就好)。我從寄出到公證完回到我手上,不誇張!!! 3天!!!!!
又讓外配歎為觀止,甚至說:所有德國人根本就都應該去台灣受訓!!!!!
準備完這些之後我的部分就完成了,由於雖然ND是持德國永久居留證,但是他的出生證明跟所有文件都還是得向印尼申請,所以他的文件是另一個故事,然後又是一個「台灣就是比你厲害」的故事
請待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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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質詢─
▶東部鐵路星期六發生出軌,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首先肯定司機應變力,有注意到鐵路變形的狀況而放慢速度;第二,這台火車是莒光號,非傾斜式的列車,所以行經有異地點時,它本身的速度已放慢;第三,翻車的地在農田周邊,是平面的,如果是發生在北迴線的山區道路,甚至是橋梁上面,民眾要疏散的時候連路都沒有,後果不堪設想。臺鐵目前的講法是說溫度太高,可是後續還需要有公證單位來做一些檢視。畢竟過去臺灣也不是沒有這樣炙熱的氣候,尤其是這幾天下雨,所以高溫是不是唯一的理由,畢竟現在才六月初而已,一旦進入暑假,不但乘客人數會增加,天氣也會更熱,對於未來該如何防範,有沒有一個初步檢討的方向?
賀陳部長旦:正在請既有的鑑識小組作調查,在一個禮拜之內會有初步的報告。
▶臺鐵現在要全面換成傾斜45度設計的伸縮軌道,當然我們要等鑑識報告,看這個路段是否整個都已經換新的。是不是可以優先處理東部鐵路可能的衍生問題?事先透過技術的調整來防範可能的安全事故。第二,除了全面的安檢之外,這個事件更凸顯了花東鐵路雙軌化的必要性,因為東部是以鐵路為主、公路為輔的交通模式,當鐵路系統是如此的脆弱,而且又只有單線、單向通車,一旦發生事故,所有南北的鐵路就會全面停擺,甚至連北迴、南迴路線的調度及接駁也都會產生問題,又鐵路跟公路都同時發生事故時,東部地區的居民有宛如處在一個隔離的狀態,進出不便。因此,本席認為花東鐵路雙軌化建設是相當的迫切,目前臺鐵已經將可行性評估送至交通部,提出完整的報告的時程為何?
賀陳部長旦:臺鐵已經報至部裡,現在交由鐵工局進行審查,會儘快辦理。
▶有關公路接駁的檢討,當鐵路出現狀況時,好幾個小時之內卻只調度了中型的巴士到現場,在天氣非常炎熱的狀態下,兩端的車站已經擠滿了上千人,甚至發生中暑、身體不適的情況。事發地點是在距離兩個主要大城市臺東與花蓮的正中央,從吉安的多數遊覽車公司去調度車子,至少也要2個小時的時間,究竟有沒有在第一時間調度?本席認為這也是後續在危機處理上要再檢討的部分。再者,之前本席曾經提過偏鄉地區的共乘制度,如果能在法規上予以鬆綁,就可以徵用民間車輛作為臨時性的接駁載運,譬如那個地區剛好有閒置的大型車輛,可以採用共乘付費的方式,及時化解一部分的交通需求。事實上,並非只針對危機狀況,如果可以開放採取需求式的運輸,從玉里直接用客運將人送至高雄等地,乘客不必到臺東再重新訂票轉乘南迴。本席也希望交通部在一周內提出的檢討報告中能將這些因素都納入。
▶臺鐵在這次危機中因為人力精簡的因素,有些車站僅有一至二人,臨時要他們去處理如此龐大的危機,難免會無法應付。其實,臺鐵在東部地區有退休員工組成的志工團隊與組織,過去在連假的疏運需求或臺鐵特別忙碌的時候,他們會以志工的方式扮演協助、輔助人力的角色,畢竟他們在臺鐵工作了一輩子,對於相關法規與整個運作流程都相當了解,我們應該對於這個部分特別表達感謝之意。而人事行政總處也曾經就退休公務人員的相關團體與志工提出,政府有責任提供空間讓志工團體即時參與相關輔助人力的運作。而本席過去也多次爭取東部地區人力比較匱乏的車站能夠提供空間,供有組織的臺鐵退休員工使用。因此,本席希望能將這部分納入接下來幾個車站設施改建的相關規劃之中,善用閒置的房舍或空間,讓具有組織性的退休人員有經常性的,持續性的對工作付出及聯絡感情的地方,不是只有發生事情時才臨時打電話叫大家出來。
賀陳部長旦:鐵路人有一種特別的家庭感,退休後仍然回到工作上,我們非常珍惜這種感情,也應該要善加利用。
▶就國內機場分流的概念提出探討,像美國幾個主要大城市,或是歐洲一些國家及東京,它們都有至少兩、三個機場,當其中一個機場發生狀況就可以做分流及調度,例如紐約就有3個機場,即使是人口數不如我們整個大臺北地區的華府也有3個機場。本席的意思並非要再蓋新的機場,而是就既有的國際機場而言,當發生一些天候狀況,我們是否能夠及時做好旅客的分流?平常也要鼓勵各航空公司開發其他機場直航到國外的航班,以減低桃機作為單一、主要對外聯絡窗口之負荷,同時從旅客便利性的角度思考,提供一些未來可能的多元選項。至於那些改降至其他機場的班機,是否有提供後續接駁上的協助?
賀陳部長旦:有相關的備降設計與操作,這一次我們也一併看看如何發揮其最大的效果。
林局長志明:航管單位分了6架到高雄機場、4架降至松山機場。原本臺中機場是有1架後來取消。接駁部分,最主要是航空公司在當地是否有足夠的後勤支援能力,因此,大部分的航機都是技降之後再回到桃園機場降落。飛機是暫停在當地加油之後再飛回桃園。部分像松山機場才會讓旅客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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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網誌版:
https://cafemilk.blogspot.tw/2017/01/blog-post.html
跟很多現在的新娘一樣,都對傳統繁瑣的婚禮儀式比較無感,
而是嚮往外國電影那樣,在美麗莊重的教堂內有個簡單的儀式,互許「我願意」。
如果有預算的話也是會想來個海外婚禮,不過就沒有QQ
自從知道法院公證也是那種證婚人會問新人結婚誓約的形式,
而且看很多在海外的朋友結婚也是都要去當地的法院「註冊」,
就一直滿想在法院公證結婚的。
(公婆來提親、談婚禮形式那天我才知道,原來我爸媽之前也是去法院公證結婚的。)
雖然自從台灣實施登記婚後,法院公證對雙方戶籍都是台灣的新人已沒什麼實際效用了,
但也還是滿多新人喜歡這種簡潔莊重的儀式,所以許多法院都還有辦理喔。
大台北地區一共有士林地院、板橋地院、台北地院(公證處位於新店)三間法院在辦理,
其實是覺得新店的公證結婚禮堂最漂亮,不過略遠了些,
所以我們還是選擇了相對較近的士林地院。
士林地院的網頁就有寫可辦理公證結婚的假日(平日好像是每天可以),
及所需文件與預約流程。
https://sld.judicial.gov.tw/default.asp?but1=31&but2=60&but3=41
預約完後每對新人可申請三輛禮車的停車位。
公證費平日1000元,假日1500元。
事前在youtube爬別人在法院公證的影片很久,
發現氣氛差異很大的是那場的結婚對數,
如果只有一對,那麼整個公證禮堂就是自己的場,公證人慢慢問誓詞、致頌詞,
還可讓很多新人的親友上台給祝福。
人多的話.... 就真的有點吵雜混亂了@@
因為預約的算是假日好日,所以其實滿擔心這點,
而且問公證處說那天有幾對預約,公證處總是不太想告訴我。
總算到了結婚日,它假日有早上10:00、11:00兩場,
我們預約的是11:00的場,10:30需報到。
一進到法院,就看到上一場的新娘還在外面拍照....
首先先到報到處簽公證書,新人和兩位證人都要驗身分證,然後簽4份公證書。
之後就可以到結婚禮堂等待....
這時才知道我們這場有三對新人@@
而且有點顛覆之前很多人隨便穿去公證的印象,我們三個新娘都穿了白紗,
剛到時看到的上一場新娘也是。
不過我們算是早到的,所以就趕快抓緊時間趁場地還空時拍照,
先生也在這時幫我掀頭紗、婆婆也幫我戴金飾。
大約11點典禮開始,就是照著法院之前給的結婚儀式程序進行。
我們的公證人是一位年輕的男生,法官袍內穿著法蘭絨襯衫跟牛仔褲,其實覺得有點囧,
因為之前看到的都是莊重慈祥的中年女性公證人。
而且令我有點不開心的是,在詢問結婚真意這邊時,
公證人居然直接問說:「在場的各位新郎,你願意和你現在牽手的另一半結婚嗎?」
接著再問「各位新娘」,而沒有一對一對唱名問....
其實三對也不算很多(看影片之前的大好日有同時十幾對的),
且之前也看過同時三四對新人在士林地院公證的影片,人家就一對對問啊QQ
總之覺得我們的公證人好敷衍啊~~~>"<
不過畢竟是我們的大喜之日,總是在莊重的法院內舉行了儀式,交換了信物(戒指),
在至親好友的祝福下,互相行了禮(很老派的三鞠躬XD)、互許了「我願意」,
還是非常開心囉~~ :)
公證人致頌詞後,也許因為時間還多,就有讓三對新人的親友各上來說些祝福的話,
不過大家也都很客氣只上來講個一兩句,到最後整個儀式完成,總共還不到15分鐘吧。
我們又留下來拍了一會照,大概11:30出發去附近的士林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囉。
整體來說這次士林地院公證結婚的經驗算是還可以,
真的滿適合不想弄傳統繁瑣結婚禮俗,但是又不想只有去登記換身分證那麼簡單,
然後又沒有錢去海外婚禮,也不是天主教基督教徒可以去所屬的教會的新人。
不過如果時間可以配合的話真的滿建議選擇平日,
只有一對跟還有其他新人、親友的氣氛應該真的差很多...。
公證人好像不能選擇事前也無法知道... 所以如果很在意這點的新人也可能要慎重考慮。
(網上搜尋前輩經驗,看起來士林地院是有滿多很好的公證人啊...
只是能不能遇到又是另一回事啦XD)
分享給有興趣公證結婚的新人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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