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bit.ly/3ss9mHQ
CFC制度最快為2022年上路,換句話說,投資架構可能盡快趁這一年調整。
未來CFC上路後,只要境外控股公司獲配股利或收益,個人股東就等於有海外所得,而且其股利扣繳稅款無法扣抵個人最低稅負,等於可抵稅額度減少,不如改為個人直接持有該實體公司較適當。
至於台商將低稅率地區公司做三角貿易情況,原本免稅的盈餘因CFC穿透課稅轉為個人海外所得,等於失去免稅效果,而且未來還可能被視為實質管理處所、比照國內企業課徵營所稅20%,有重複課稅風險,若改為由境內企業或個人直接持有較有利。
台商以低稅率地區公司轉投資台灣公司或購買境內房地,未來可能會有重複課稅問題,境外控股公司獲配股利僅需比照外資就源扣繳21%,房地合一所得則適用35%以上重稅,等到收入分配給個人時,因CFC上路,所以該筆股利、房地合一所得也會視為個人海外所得計入基本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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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萬的網紅艾倫的理財研究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在前幾個禮拜我發了一支影片『紓困4.0重點整理』 很多留言都有提到『明明有錢卻領到紓困』的這個問題 但明明有申報所得40.8萬以上不得領紓困的這個設定 很多人質疑為什麼高收入族群明明收入和資產都不低 卻能夠讓自己的資產持續成長,還享受那麼多政策優勢? 很多人質疑,這到底是什麼世界?根本是獨厚有錢...
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 在 蔡適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報稅應援團啟動】
【5/17~5/31夜間協助您申報綜合所得稅】
5月份報稅季即將來到,適應連續三年與基隆市記帳士公會、基隆市稅務記帳士從業人員職業工會,開辦夜間協助報稅服務,宣導今年報稅的新措施、以及調高基本生活費後的免稅額度,提供更多元的報稅管道,方便各位朋友於5/1~5/31起報稅。
同時也啟動協助申報綜合所得稅平台「報稅應援團」,邀請專業的記帳士現場協助,並贈送米之家米果一包,歡迎各位朋友前來報稅。
報稅應援團服務
日期:5/17~5/31、周一至周五
時間:夜間18:00~20:00
地點:立法委員蔡適應基隆服務處 (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14號2樓)
#報稅應援團 #北區國稅局
#基隆市記帳士公會 #基隆市稅務記帳士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立法委員蔡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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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由於武漢肺炎的影響,導致報稅時間延長為兩個月,2021年疫情趨緩、報稅時間恢復以往一個月的時間,所以今年要特別提醒每位朋友,注意申報時間和申報方法,今年申報綜合所得稅的免稅額和扣除額標準提高,「每人基本生活費用」調高到18.2萬元、相比去年增加7千元,是歷年最大的調整幅度,也是預估會有超過2百萬戶受惠的措施。
其中,2020年有許多執行業務者,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所以今年報稅提高執行業務所得者費用率,醫事人員各項收入費用標準增加約12.5%、藥師健保收入含藥費收入、費用率94%提高到96%,非醫事人員收入較前一年減少三成以上、費用標準才可增加約12.5%。
另外,今年新增了手機報稅的新方式,讓各位朋友在沒有電腦的情況下,也能夠透過手機連結到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不用下載應用程式,只須進入手機報稅系統,就可以報稅,讓報稅更多元、更便捷。
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 在 工商時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善用壽險保單省遺產稅】
高資產族群客戶進行資產轉移或傳承時,一定要留意為後代可能面對的高額稅金預做規劃,除了利用保單預留稅源以外,也可以善用每戶3,330萬免稅額度的相關規定。
也就是受益人與要保人若不為同一人的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屬於死亡給付的部分,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新台幣3,330萬以下者,免予計入基本所得額,因此可以透過保單,在符合實質課稅的原則下規劃這些免稅額度。
➡ 免稅成空!561萬保險金被課遺產稅3關鍵
https://ctee.com.tw/news/tax-law/450028.html
▌保險頻道:https://bit.ly/3nwBya0
#壽險 #遺產稅 #高資產 #保險二三事
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 在 艾倫的理財研究室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在前幾個禮拜我發了一支影片『紓困4.0重點整理』
很多留言都有提到『明明有錢卻領到紓困』的這個問題
但明明有申報所得40.8萬以上不得領紓困的這個設定
很多人質疑為什麼高收入族群明明收入和資產都不低
卻能夠讓自己的資產持續成長,還享受那麼多政策優勢?
很多人質疑,這到底是什麼世界?根本是獨厚有錢人吧?
今天我會跟大家分享收支、資產以及稅務的基本管理方式
00:00 前言
02:13 為什麼有人有稅務優勢?
03:33 讓稅金繳超少的專業
05:17 贈與額度內免稅的陷阱
06:07 兩種有錢人和他們的避稅方法
07:33 從收入檢核稅務關鍵點
08:39 從資產持有檢核稅務關鍵點
09:20 繳極低稅金容易誤觸的雷區
10:41 如何創造優勢、擺脫高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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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困 #節稅 #富人的秘密
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財政部吃掉納稅者權利
我今天在財政委員會質詢財政部許虞哲,為什麼9月份公佈的納稅者權利保障法施行細則,將屬於「成本費用」薪資特別扣除額當作是「最低生活保障額度」。以一對夫妻及一名未成年女子的家庭為例,這個家庭將被財政部吃掉14萬免稅保障。
為了釐清「成本費用」與「最低生活保障額」的不同,我先詢問部長稅法理論上主觀淨值原則與客觀淨值原則的差別,但部長卻答得非常含糊,難怪會有這個離譜錯誤。我向部長解釋:客觀淨值原則指收入減去成本費用之淨額,主觀淨值原則指收入減去成本費用之外,尚需扣除納稅義務人維持自己及其家庭成員之維繫生存最低需求額度。
大法官745解釋中,大法官明確將薪資扣除額視為成本費用,而不是最低生活需求額度。因此只有免稅額與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屬於「最低生活需求」,而薪資特別扣除額屬於「所得成本」。但財政部9月頒佈的納稅者權利保障法施行細則卻完全搞混,變成:基本生活費必須高於「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二者擇一之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其多出來的金額才可從所得總額中減除。
以一對夫妻及一名未成年女子的家庭,夫妻合併申報所得稅為例,根據法規定義,最低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是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百分之六十,也就是大約166,000元,依照施行細則,基本生活費用包含本人、配偶及扶養子女,所以這個家庭的基本生活費用便是166,000 x 3 = 498,000。
若以本次稅改草案的數額為基準,他們免稅額加標準扣除額加薪資特別扣除額是712,000(免稅額132,000+標準扣除額220,000+薪資扣除額360,000 ),高於498,000,因此沒有額外的免稅保障。但若依照「最低生活保障額度」之正確定義,他們免稅額加標準扣除額是352,000,(免稅額132,000+標準扣除額220,000),比基本生活費用少,所以這個小家庭還可以在額外扣除14萬。
現在這些保障都被財政部吃掉,非常可悲。我要求財政部長應立即檢討修正,應向大眾清楚說明。
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 在 所得稅法、基本所得額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必吃
財政部今日公告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 ... 時,可以先賣出美股(達成實現損益),再重新買入美股使用該年度海外免稅額度,分散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