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宜蘭好山好水行動聯盟孫博萮於會中表示,清水BOT園區預定地為河川地,「將河川地讓財團蓋別墅」,且該處鄰近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地下水補注敏感區,「地質調查所竟然沒有意見。」質疑此案公益性何在。
永侒礦區劃入國保1 環團質疑礁溪、頭城地區未來發展必要性
孫博萮也對預定五年內發展的擴大礁溪都市計畫(交流道及溫泉產業特定區)、頭城(大洋地區)都市計畫提出質疑。他表示,大洋都市計畫預定現地為墳墓和良田,預計將田地夷平改建為商城,完全不符合居民實際需求,亦不符農地農用、糧食安全的整體目標。且當初此計畫是配合北宜直鐵路線而規劃,現在北宜直鐵方案確定取消,質疑本案存續之必要。<<<
>>>「礁溪近10年已開發到面目全非!」孫博萮說,蛋黃區高樓林立、交通飽和、每逢假日人滿為患,已嚴重影響在地人的生活品質。並指現有都市計畫已足夠容納50萬人,有些甚至應檢討退場,此外草案內對於如何提升縣內交通、如何因應高齡化均缺乏規劃。<<<
>>>根據《五十二甲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草案)》,目前該處全區規劃為「濕地保育法」定義之其他分區,「等於為開發做準備」。荒野保護協會楊欣惠指出,該區有許多私有地,期待主管機關提出適當方案補償地主。
包含宜蘭縣野鳥學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宜蘭惜溪聯盟、守護宜蘭好山好水行動聯盟及時代力量宜蘭黨部等七位民間團體代表口徑一致,訴求將五十二甲濕地恢復劃設核心保育區,並建議宜蘭縣政府應將該處國土功能分區劃設為國土保育區。<<<
https://e-info.org.tw/node/225997
地質敏感區定義 在 地球公民基金會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反對馬頭山設立掩埋場 停止林業用地不當變更】
今日(7/4)上午高雄市環保局將召開環評會審理「馬頭山廢棄物掩埋場」(富駿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乙級廢棄物處理場開發計畫),本案爭議甚多,地球公民基金會提出以下意見,嚴正呼籲高雄市政府及環評委員審慎把關!
1.「山坡地保育區」與「林業用地」不宜變更為工業廢棄物掩埋場
本案位於高雄市內門區腳帛寮段 0360-0085、0360-0086、0360-0087、0360-0101 地號等 4 筆土地。根據營建署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這四筆土地都是「山坡地保育區」,使用編定都是「林業用地」,目的就是要「保育」,透過保護山坡、保育森林來保護土地、水資源以及住在附近與下游的市民。
林業用地過去可以作為「廢棄物及污水處理設施」使用,但2014年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大修,認為廢汙水、水肥、廢棄物等處理設施與林業用地的性質明顯不相容,因此不再有「廢棄物及污水處理設施」這種容許使用項目。
2.地質敏感不穩,有汙染水體之虞
更值得注意的是開發預定地中有兩筆土地(0086,0087)被地調所畫為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地質敏感區被列為區域計畫的「條件發展地區」(定義:考量某些環境敏感地區對於開發行為的承載力有限,為兼顧保育與開發,有條件限制該類土地開發。)
廢棄物掩埋場的選址重點就是要地質穩定,且就長期來看,不因任何天然或人為意外的發生,影響地表水與地下水,馬頭山這個地點並不穩定,可能會對下游與鄰近地區造成嚴重影響,不適合作為廢棄物處理場址。
3.正視源頭,謹慎選址
南部各縣市遭到有毒事業廢棄物非法棄置的問題嚴重,如紅蝦山、赤山巖或是二仁溪等,這是台灣盲目發展工業,卻未同步考量如何處理廢棄物所產生的惡果。地球公民認為應先確定不會超過環境承載量才能發展,我們支持應加強管制,廠商應循合法管道、找合法廠商、合適處置場所處理而不造成環境污染,所以處理場址的選址很重要,如果選到一個不適當的地點興建而造成破壞與二度污染,並非台灣之福。
從現有資訊來看,馬頭山不是合適場址,地球公民反對在當地開發廢棄物掩埋場!
》請大家一起來連署(http://bit.ly/29akmW0),共同守護「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延伸閱讀:
●馬頭山掩埋場址發現地下水 自救會:須禁開發 http://bit.ly/297fvz4
●憂有毒廢棄物毀高雄糧倉 千人陳情反馬頭山掩埋場 http://bit.ly/297pfd1
●反馬頭山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FB :http://bit.ly/29fWXld
(圖片來源: 反馬頭山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 / Landfill With Options from Vector.me (by Moini)
地質敏感區定義 在 海洋首都中的航海家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北海岸擱淺危輪,怎麼救?
過去幾週,台灣附近接連發生兩起貨輪擱淺事件,一艘在澎湖,一艘在新北石門外海。其中在石門擱淺的「德翔台北」貨櫃輪,在救援過程中,救難直昇機還不幸墜海,造成兩死三傷的慘劇。屋漏偏逢連夜雨,3月25日凌晨更傳出還卡在石門淺礁的「德翔台北」船體已開始斷裂,如果不緊急搶救,可能會開始漏重油!
「德翔台北」擱淺的時間是3月10日,已過大半個月,為何還沒處理完擱淺貨櫃船呢?前陣子天候不佳,救援困難,是一部分理由。但是除了天候問題外,自擱淺起至今的搶救作法,是不是還有急需要改進的地方?
台灣海況與船難搶救
台灣處於亞歐,亞美兩條主要洲際航線之焦點,加以近年兩岸貿易量急速上升,又有漁場,所以四周船舶之密度極大。每到冬天,冬北季風可長達六個月,尤其在北部與澎湖一帶,7至10級季風已然是常態。許多船舶在大浪強風中連搖帶摔,一些老船極易故障,失去動力,受風吃流而向岸邊漂流。
台灣東北部與澎湖四周都屬岩岸,廣闊的潮間帶及銳利的水下礁岩,成了遇難船最大的「殺手」。隨着潮汐漲落,擱淺船舶會在礁岩上越爬越近,船身傷口處則是越裂越大,海水越浸越多。基於海況潮汐的特性,所以「時間」對我們來說十分重要。在海難救護上,「快」成了關鍵。越快動手越容易救;一拖,則有救變沒救,容易變成浩大的工程。
然而,目前台灣的海難救護,無論在政策法律,思維,乃至官場文化等等,都是顯得過於消極被動,再加上台灣根本沒有大型移除工具。 用現有工具搶救的結果,就像是用圓鍬挖雪隧,情況惡化之外更喪失了寶貴時光。
台灣海難搶救公式
目前海難救援的公式是:有了海難,立即出動直升機先出動救人。但其實,多數船在無動力漂泊擱淺的情況下,並無立即沉沒之危險(除非像海研五號是在全速航行中撞上去的之外)。此時冒極大風險出動直升機,損己不利人。輒有救難拖船到達船邊後,想拋繩上船帶纜,苦於大船上無人接應。大船上破了哪幾個艙?四周水深為何?也因船上無船員測量,耽誤了第一時間的搶救工作。
其次在「海難救護」的專業行動思維上,目前只要見油花,就優先抽油;至於抽完油船體弄不弄得下來,往往沒有考慮。而其實抽油也不是那麼簡單,需要專業的工具(加溫,特製吸頭,管線)與專業潛水工程(人員,執照,甚至減壓艙),非常耗時。
最後,台灣遇船難,往往先通知船東,在由船東通知保險公司(汙染保險,貨物保險,船殼機械保險)及殘骸移除責任的「船東互保協會」。這當中的時差加距離,要等保險公司了解情況、找救難公司、找工具、擬定打撈計畫、估價比價,往來之間48小時已經飛逝。若還要等等保險公司人來,上船看現場,黃金72小時也過了。
我們的政策制度就是一切都要「等」:等船東安排主導,等拿到付費方(保險公司)的救難合約,才能據此向航港機關開始申請打撈許可。出錢的人想要省錢,所以慢慢的比價,而政府就只有慢慢等。等到災害造成時再來罰,問題是「罰」是我們的目的嗎?
檢討搶救流程
檢視整個搶救流程,首先該檢討的,應是擱淺示警的時機。一條船由「失去動力」到擱淺,其間可達好幾小時(甚至十幾小時)。這段期間時,海岸線上的岸際雷達、AIS(船舶自動辨識系統),難道都對這種「不在港界附近」的「突然降速」無反應、無警報、無察覺?如果這些警報系統真不會發出警示,那就該換裝備,加軟體了。畢竟再怎麼貴,還是比好幾億的除汙便宜。
其次,海岸線上應劃設明確「責任區」,指定不同救援單位,配備緊急備便拖船。發現船隻失去動力後,在三海浬左右就應強制以拖船推頂,或帶纜強行朝外海拖曳,務求「決戰於境外」,盡量減少擱淺機率。
倘若船身仍是擱淺了,此時首要之務不必然是救人與抽油,而可能是更釜底抽薪的整船救援。以救人而言,倘若船員能先留在船上,等待救援拖船到達,便能在救援時協助將拖攬掛在大船上,甚至動俥協助脫困;此舉可節省大量時間。大船有人是很重要的!船自己也能動,救援起來就更容易。這就好像「扶一個人」比起「扛一個人」要輕鬆有效率。以抽油而言,抽完油船也就廢了,移動也更困難。倘若能直接拖救船隻,之後再處理艦載油品,也可能更有效率。
再者,現行法規對主管層級的規範,也有不合理處。依照《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第六條,「油外洩或有外洩之虞未達一百公噸」的事件(完全沒考慮船上有毒化學物質)被定義為「小型外洩」,主管層級只在「海岸管理機關或地方政府」。但實務上,海洋救難涉及的海況潮汐地質、專業設備調度、英文溝通、統合協調層級這些,是縣級環保科該具備的常識嗎?
最根本的是:環境是屬於大家的,政府有責檢視制度,承擔更積極角色。例如,政府應基於環境主權的行使、及對事發現場的掌握(相較於遠在天邊的保險公司),主動先發「打撈許可」,以便能立刻採取動作搶時間,讓執行的民間打撈公司「先救再談」,之後再向保險公司細談商業合約。因為搶到第一時間施救,實際上相對容易,成本也低廉。
搶救的正途
以德翔台北的現況,最有效的救援方式,是運用大噸位的浮式重吊船。例如 Zhengli 2200型,吊重達2200噸,可將船艏與船艉斷裂處分兩大塊吊起,避免進一步污染。這種工作船,目前對岸最近在福州港就有。倘若政府能排除行政障礙,20小時就可抵達現場。處理這種規模的船難,也需強悍的抽油設備──例如達到每小時20噸、揚程40米標準的設施。
反觀目前環保署委託的,日本的海歷工程顧問(及Nippon Salvage)。其雖著名,但似乎受限於時空與預算(保險額度),並未運來該日本公司的一流的設備。連抽油設施,也只用上每小時5噸的「玩具」。
這幾天跟官員開會,總覺得挫折。首先,目前解決問題的最經濟有效的方式,是直接找對岸廉價又技術成熟的打撈公司──例如之前韓國世越號沉沒,後續打撈作業開國際標,就是由上海打撈局得標。但畢竟兩岸敏感關係,租用陸藉船隻有繁複的審批程序,更不免引起政治風暴,官員避之惟恐不及。
其次,即便這次事件已有中央官員參與,許多事,總卡在行政院與立法院間的各種問題。與會的環保署跟航港局官員,也都糾結於法條是否授權的詮釋。但實際上,不管是航港局依據的《商港法》第53條,或是環保署依據的《海洋汙染防治法》第32條,均明訂「必要時,主管機關得逕行採取應變或處理措施」。也就是說法已授權,只是主管機關對於「必要」之認定而已。如果說到這個時候,還在爭辯有無必要逕行採取處理措施,那就是官員的認知問題。
最後,新舊政府即將交替,舊政府顯得企圖心不高;新政府則還不能攬事,所以環境生態是最大的受者。
#丁漢利 #德翔台北輪擱淺 #海難救護 #海岸汙染
地質敏感區定義 在 國立臺東高級中學期末考高一環境科學概論卷別:綜高班 的必吃
」根據此定義並. 參考右列東熱帶太平洋地區的海面溫度距平值(5°N-5°S,170°W-120 ... 下列哪個地區最可能被劃定為「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 (A)臺中高美溼地(B)利吉惡 ... ... <看更多>
地質敏感區定義 在 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 - YouTube 的必吃
本影片介紹臺灣地質環境特色及常見之山崩與地滑地質災害, 地質敏感區 如何被劃定,以及該如何因應。希望藉此影片讓大眾更了解, 地質敏感區 的資訊揭露,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