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質詢:要求多宣導五倍劵加碼方案~
玉琴9/28質詢市府經發局,對於市府配合中央五倍劵的各種加碼方案,給人的印象是眼花瞭亂,甚至還有市民誤認為只要持市民卡登記就可增加1千元的假象,要求經發局加強宣導方案內容,避免爭議。
配合中央推出的五倍劵,桃園市政府推出「數位桃園1000+」方案,並推出「好市成雙劵」、「桃園好市劵2.0」等各種加倍方案,甚至民間還有傳言配合桃園市民卡可以加碼1千元的傳聞,抽獎或登記方案多到讓人眼花瞭亂,市府應加強宣導,避免民眾費時費力申請,最終落空。同樣地,疫情期間將無人店的夾娃娃機店列入管制對象,經陳情之後才採取三階段放寛,業者苦不堪言,爾後遇到這類的管制,市府應主動把實情反映給中央,減低業者損失。
玉琴也針對恢復農業使用之農地,已經取得農地農用證明書,竟然還有案件無法適用免課徵土地增值稅情況,要求市府稅務局加強宣導,避免民眾因不諳法令權益受損。
💞同理心關懷萬家事
入里鄰建設好家園💞
周玉琴
桃園市議長邱奕勝
徐石全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陳麗娜新聞稿(10.2)之三 陳麗娜要求: 大林蒲遷村市府要兼顧每位居民應有的權益 大林蒲遷村迄今看不到遷村計畫書,讓居民天天活在污染與擔心遷村有變化的陰影中。市議員陳麗娜要求市府未來的遷村計畫一定要兼顧居民的應有權益。 副市長史哲表示,大林蒲遷村計畫按部就班進行。如有必要再訂定自治條例來...
土地增值稅免徵不課徵 在 每天稅法5分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房地合一稅2.0修正重點報你知2021/07/19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2021/7/19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有關房地合一稅2.0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業經總統公布,自110年7月1日起實施;修正重點如下:
一、擴大房地交易適用範圍: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交易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視同房地交易課稅。
二、延長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之持有期間:境內居住者交易持有2年以內之房地,稅率45%;持有房地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35%。非境內居住者交易持有2年以內之房地,稅率45%;持有房地超過2年,稅率35%。
三、營利事業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分開計稅、合併報繳:營利事業交易持有2年以內之房地,稅率45%;持有房地超過2年,未逾5年,稅率35%;持有超過5年,稅率20%。
四、修正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規定: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以交易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減除前次移轉現值所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為限,超過部分不得減除,但其屬超過部分土地漲價總數額計算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得以費用列支。
五、調降推計費用率,並增訂上限金額:為使稽徵機關對未提示證明文件之費用基礎更符實情,推計費用率由5%調降為3%,並增訂上限金額為30萬元;如實際支付超過該上限者,仍得提出證明文件核實認定。
六、獨資、合夥組織交易房地,按個人課稅規定辦理:獨資、合夥組織交易之房地,修正前計入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之所得額,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列為營利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修正後改按個人課稅規定辦理,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個人規定申報及課徵所得稅,不計入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之所得額。
高雄國稅局說明,110年7月1日起交易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房屋使用權或預售屋,適用房地合一稅2.0的規定,所有權人如為個人,應於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房屋使用權、預售屋及股份或出資額交易日之次日起30日內申報,避免逾期申報遭受裁罰。
土地增值稅免徵不課徵 在 地產秘密客 Ting & Sam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房地合一新制懶人包 2021年又過了一半,時光飛逝,竟然來到7月,今天是「房地合一2.0」、「實價登錄2.0」新制上路的第一天。
很多人還是搞不懂「房地合一稅2.0」到底是什麼,幫大家整理一個懶人包,簡而言之,要杜絕投機客短期炒作課重稅,原本2年內課稅獲利35%~45%,新制拉長到5年。
另外之前有很多投資客,成立人頭公司炒房,新制法人比照「個人」課稅標準。
對自住客的我們來說,基本上新制對我們沒有任何影響,但如果要「換屋」怎麼辦?記得要用「重購退稅」喔!
📌「重購退稅」三大要件要符合:
第一:是出售前一年沒有做為租賃、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第二:個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並居住。
第三: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移轉登記日要在兩年內。
注意:如果選用重購退稅,5年內所購房屋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房地合一2.0懶人包】7月1日新制上路
適用對象:個人出售房地而獲利者
預售屋換約也要課徵房地合一稅喔!
Step 1.【先算課稅所得有多少?】
成交價-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所得
※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滿6年出售:免稅額400萬元,超過部分稅率10%
Step 2.【再算要繳多少所得稅?】
課稅所得x稅率(10~45%)=所得稅
※非自願因素(如調職、房地產強制執行)交易 、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後出售、都更危老重建取得房地後第一次移轉:稅率20%
📌【案例說明比較清楚】
Alex購買一間房1000萬,持有1年半轉售,賣了1460萬,另外支付仲介及代書費用約45萬,這段持有期間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土地漲價總數額約15萬。
請問Alex持有1年半,出售房地產,房地合一稅要繳多少?
1460萬-1000萬-45萬-15萬=400萬
400萬X45%=180萬
答案:繳稅180萬
但Alex如果不轉手,若持有6年後符合自住優惠並以相同條件出售,可享有400萬免稅額,超過部分再以稅率10%計算,Alex這次不用繳稅 #提醒6年並非一生只能一次
資料圖片來源/財政部網站
#地產秘密客
土地增值稅免徵不課徵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陳麗娜新聞稿(10.2)之三
陳麗娜要求:
大林蒲遷村市府要兼顧每位居民應有的權益
大林蒲遷村迄今看不到遷村計畫書,讓居民天天活在污染與擔心遷村有變化的陰影中。市議員陳麗娜要求市府未來的遷村計畫一定要兼顧居民的應有權益。
副市長史哲表示,大林蒲遷村計畫按部就班進行。如有必要再訂定自治條例來處理相關事宜。
陳麗娜說,大林蒲居民最在意的是不動產產權填補的問題,以及如何完整保障每一個原大林蒲人居住權的問題,在市府?一坪換一坪?的框架中,應該設法把每一個特殊個案造成當事人可能損失的權利,全部都能妥善處理。這是市府對於工業發展所造成大林蒲人無法彌補的傷害,必須要有也是基本的態度。
遷村未來將採整體開發模式進行,其屬性等同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地主參加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其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等均有所減免,遷村自應同步比照辦理。因此,遷村土地及房屋稅賦之減免,建議如下:
一、因遷村,致土地所有權移轉時(如協議價購及以地易地),免徵土 地增值稅。
二、自公告遷村之日起,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
三、遷村完成後(指土地點交於地主之日),第一次土地移轉,減徵土 地增值稅40%。
四、遷村完成後(指土地點交於地主之日),開始課徵地價稅及房屋 稅,但應減半課徵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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