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eats外送員罷工!】
#勞動小教室
Ubereats的外送員,在網路上號召,預定在今日中午11點到下午2點進行罷工,抗議Ubereats的新的接單計價,導致報酬大減,3天拚命跑75趟只能獲得1775元獎勵金,為了抗議Ubereats片面降低獎勵措施,於是發起罷工。
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議題。
➡️首先,Ubereats的外送員,想接單就接單,不想接單就不接單,看起來彈性的工作時間和工作模式,#他們算是Ubereats的員工嗎?還是他們只是承攬Ubereats的工作而已?
一般我們認定是否有勞雇關係,主要是看員工是否在雇主的指揮監督之下,在8月15日公視《有話好說》的節目中,勞動法學者邱羽凡教授表示,Ubereats的外送員,必須穿著特定的制服,以及使用公司的配備(如有企業識別標誌的外送箱),都可以顯示出來,Ubereats的外送員還是有被進行某種程度上的控制,因此,Ubereats想要以「承攬關係」來規避對於外送員的各種保障,依然是有疑慮的。
由此延伸出的更深一層問題就是,目前台灣幾個新興工作型態,承攬關係和雇傭關係的邊線越來越模糊,導致勞動保障的縮減,這就是「勞動彈性化」的一部分。
舉個例子,以路上隨處可見的郵差來說,看起來都是穿著綠色制服送信,他們的身分就有三種:正式勞工、約聘僱以及自然人承攬。
他們的工作內容都是送信,但是因為郵局的人事政策,而衍伸出不同的身分別,這也造成保障上的不同。
如果今天你是一名承攬業務的人員,那麼公司就沒有義務要替你保勞健保、提撥勞工退休金,發生了職業災害(尤其外送員特別容易遇到被狗咬或者是意外車禍),公司也沒有任何的責任。
但如果你今天是一名勞工,公司就有義務要替你承擔上述的責任。
➡️第二個問題,Ubereats員工罷工是 #法律上有效的罷工嗎?有殺傷力嗎?
根據新聞報導,為了避免有些外送員反而利用罷工期間,外送員數量下降,因此接到更多的單,他們表示會故意點單然後給予負評,簡單說,就是希望大家團結一致對抗Ubereats,不要成為「工賊」。
不知道大家覺得這個做法有沒有效呢?
Ubereats員工目前並沒有組織工會,無論如何,絕對是「野貓式罷工」,也就是並非 #法律上的合法罷工。在台灣的罷工程序其實非常繁瑣,如果你連第一關的工會都沒有,很抱歉,一切的罷工行動都是非法的。而即便組織了工會,也要經歷漫長的過程才能罷工。這是台灣勞動法令上對員工不夠友善的地方。
如果今天一家工會想要為了爭取年終獎金罷工,那麼他們要先開會員大會,向市政府申請調整事項的勞資爭議調解,等到開完會議確認調解不成立之後,才能進行罷工投票,而罷工投票的門檻是全體會員過半數同意(比罷免門檻還高!),通過這個門檻才能進行罷工。
過程之漫長,我常開玩笑,等到工會真的拿到罷工權,紅包早就發完、領完了。
而「替代性勞動力」,也就是俗稱的「工賊」,的確是在罷工過程中,會影響勞工權益是否得以伸張的關鍵因素。
可能有人想問,如果這次Ubereats罷工是不是依法的罷工,他們會被懲處嗎?這問題並不一定,要看外送員不接單的行為,是否有違反與公司簽的契約。
Ubereats外送員想出給負評的這一招反制,是一個新鮮的嘗試。或許我們可以觀察看看。
➡️第三個問題,#台灣長期的低薪化。
許多Ubereats的外送員是兼差工作,而之所以需要在正職工作之外進行兼差,當然就是既有的正職工作薪水不足以應付日常開銷。
在8月13日,我與徐永明委員一同召開「基本工資要立法,調高基本工資」記者會,分享了一個驚人的數據,那就是,薪水在3萬塊以下的勞工,有超過7成的人,都不到40歲。
換言之,台灣年輕勞工的低薪問題是非常嚴重的,而薪資成長率也確實追不上GDP成長率。
我從十年前投入勞工運動,到今日出來參與立法委員的選舉,便是希望台灣勞工能更有尊嚴的生活,期待Ubereats的外送員能夠團結起來,抵抗不合理的政策。
#加油!
新聞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828/1522932.htm
==
林佳瑋 中壢區立委參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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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大學社會學系
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經歷】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協助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國道收費員大量解雇案、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案
協助華映、宏達電、復興航空大量解雇案
籌組長榮航空工會、桃園捷運工會、美光晶圓科技工會
國道 車禍 申請 調解 在 林佳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Ubereats外送員罷工!】
#勞動小教室
Ubereats的外送員,在網路上號召,預定在今日中午11點到下午2點進行罷工,抗議Ubereats的新的接單計價,導致報酬大減,3天拚命跑75趟只能獲得1775元獎勵金,為了抗議Ubereats片面降低獎勵措施,於是發起罷工。
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議題。
➡️首先,Ubereats的外送員,想接單就接單,不想接單就不接單,看起來彈性的工作時間和工作模式,#他們算是Ubereats的員工嗎?還是他們只是承攬Ubereats的工作而已?
一般我們認定是否有勞雇關係,主要是看員工是否在雇主的指揮監督之下,在8月15日公視《有話好說》的節目中,勞動法學者邱羽凡教授表示,Ubereats的外送員,必須穿著特定的制服,以及使用公司的配備(如有企業識別標誌的外送箱),都可以顯示出來,Ubereats的外送員還是有被進行某種程度上的控制,因此,Ubereats想要以「承攬關係」來規避對於外送員的各種保障,依然是有疑慮的。
由此延伸出的更深一層問題就是,目前台灣幾個新興工作型態,承攬關係和雇傭關係的邊線越來越模糊,導致勞動保障的縮減,這就是「勞動彈性化」的一部分。
舉個例子,以路上隨處可見的郵差來說,看起來都是穿著綠色制服送信,他們的身分就有三種:正式勞工、約聘僱以及自然人承攬。
他們的工作內容都是送信,但是因為郵局的人事政策,而衍伸出不同的身分別,這也造成保障上的不同。
如果今天你是一名承攬業務的人員,那麼公司就沒有義務要替你保勞健保、提撥勞工退休金,發生了職業災害(尤其外送員特別容易遇到被狗咬或者是意外車禍),公司也沒有任何的責任。
但如果你今天是一名勞工,公司就有義務要替你承擔上述的責任。
➡️第二個問題,Ubereats員工罷工是 #法律上有效的罷工嗎?有殺傷力嗎?
根據新聞報導,為了避免有些外送員反而利用罷工期間,外送員數量下降,因此接到更多的單,他們表示會故意點單然後給予負評,簡單說,就是希望大家團結一致對抗Ubereats,不要成為「工賊」。
不知道大家覺得這個做法有沒有效呢?
Ubereats員工目前並沒有組織工會,無論如何,絕對是「野貓式罷工」,也就是並非 #法律上的合法罷工。在台灣的罷工程序其實非常繁瑣,如果你連第一關的工會都沒有,很抱歉,一切的罷工行動都是非法的。而即便組織了工會,也要經歷漫長的過程才能罷工。這是台灣勞動法令上對員工不夠友善的地方。
如果今天一家工會想要為了爭取年終獎金罷工,那麼他們要先開會員大會,向市政府申請調整事項的勞資爭議調解,等到開完會議確認調解不成立之後,才能進行罷工投票,而罷工投票的門檻是全體會員過半數同意(比罷免門檻還高!),通過這個門檻才能進行罷工。
過程之漫長,我常開玩笑,等到工會真的拿到罷工權,紅包早就發完、領完了。
而「替代性勞動力」,也就是俗稱的「工賊」,的確是在罷工過程中,會影響勞工權益是否得以伸張的關鍵因素。
可能有人想問,如果這次Ubereats罷工是不是依法的罷工,他們會被懲處嗎?這問題並不一定,要看外送員不接單的行為,是否有違反與公司簽的契約。
Ubereats外送員想出給負評的這一招反制,是一個新鮮的嘗試。或許我們可以觀察看看。
➡️第三個問題,#台灣長期的低薪化。
許多Ubereats的外送員是兼差工作,而之所以需要在正職工作之外進行兼差,當然就是既有的正職工作薪水不足以應付日常開銷。
在8月13日,我與徐永明委員一同召開「基本工資要立法,調高基本工資」記者會,分享了一個驚人的數據,那就是,薪水在3萬塊以下的勞工,有超過7成的人,都不到40歲。
換言之,台灣年輕勞工的低薪問題是非常嚴重的,而薪資成長率也確實追不上GDP成長率。
我從十年前投入勞工運動,到今日出來參與立法委員的選舉,便是希望台灣勞工能更有尊嚴的生活,期待Ubereats的外送員能夠團結起來,抵抗不合理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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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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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協助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國道收費員大量解雇案、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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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 車禍 申請 調解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時代力量成立「守護勞工小組」,宣示主動出擊!
今日是五一勞動節,時代力量今日(5/1)宣布成立「守護勞工小組」,除設立專線、組成全國律師團、提出保障勞權的八大修法方向之外,並宣示將積極扮演公益告發人角色,主動出擊。
新北市三重蘆洲區市議員參選人陳志明表示,新北黨部在1月12日新法上路前就成立過勞申訴專線,發現民眾最常投訴的就是欠薪、未按時給薪、未給加班費。新法上路後應增加對工會的補助,接下來面對勞工各種議題,工會都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預算有限,當工會數多,個別補助數目就會不足。
【時代力量黨團新聞稿】2018-05-01
時代力量成立「守護勞工小組」,宣示主動出擊!
今日是五一勞動節,時代力量今日(5/1)宣布成立「守護勞工小組」,除設立專線、組成全國律師團、提出保障勞權的八大修法方向之外,並宣示將積極扮演公益告發人角色,主動出擊。
今日出席守護勞工小組成立記者會的人有:高潞以用 Kawlo Iyun委員、徐永明委員、林昶佐 Freddy Lim委員、全國律師團召集人丁穩勝律師(穩勝莉絲)、曾威凱律師,及議員參選人台北市三重蘆洲區陳志明(新北新時代 改革新力量)、桃園市桃園區簡智翔、桃園市中壢區劉祐龍、新竹縣竹北市連郁婷律師、台中市北屯區許皓甯、南屯區吳佩芸、西屯區簡嘉佑、嘉義市東區張志翔-嘉義市東區等。
徐永明委員首先指出,因應三月一日勞基法再修法已上路,兩個月時間以來,出現不少爭議。無論是最近桃園的大火,或之前客運在國道上肇事導致兩位警察出事,此與整個勞基法落實、勞工權益保障均有很大的關係。時代力量實現我們在修法時的承諾,成立「守護勞工小組」,設有陳情專線和線上陳情QR code,最重要的是,時代力量希望扮演除了在整個修法過程裡的參與,以及未來最低工資法的公投,甚至支持相關社運團體提出的勞基法修法複決,都是一整套希望在下個階段,透過這些努力保障勞工的權益。
徐永明說,很多人會問這和一般專線有什麼差別?我們不只是被動接受陳情,會積極扮演公益告發人的角色。目前已有判例出來,如勞健保高薪低報,甚至將雇主負擔計至薪資內,已被判為詐欺,這是公訴罪。時代力量守護勞工小組會更積極從公益告發人的角度出發。各地方黨部或議員參選人,在問政和訴求上,也都會從地方政府應扮演的勞檢角色、相關預算應擴張等著手。徐永明強調,時代力量守護勞動小組絕對不是被動的,希望如有任何和勞基法、勞權保障等相關問題,都可以和我們接觸。
為何會接下全國律師團召集人這樣的工作,丁穩勝律師表示,有兩個原因。首先,三月一日勞基法上路後,整個勞基法改惡造成台灣勞工權益嚴重的下降後退,這是不得不起身反抗、不得不起身因應這次惡法的時刻。第二,非常感佩時代力量五位委員,為了反對勞基法修惡在總統府前進行了非常艱難的陳抗。基於這兩個因素,法律人今日不能置身事外。舉例來說,按照新法規定,目前鬆綁七休一,目前也將每月加班時數從46小時往上提,另有三個月平均不超過46小時的規定,在極端狀況下,按照法律解釋,在四周週間28天,前面兩天休息、後面兩天休息,雇主可以要求勞工連續上班24天,每天上班9小時,就能將鬆綁七休一、增加每月加班時數做最極端的應用,而且這樣的狀況可以持續四個月。也就是說在未來,在某些行業我們可能就會出現這樣極端的班表,連續四個月,連續工作24天,每天工作至少9小時。現在的狀況是我們把所有把關責任都丟給工會,沒有工會就丟給勞資會議,最後再加上勞動部的把關。但從最近這幾個嚴重的職業災害案例,無論是國道警察因為貨運駕駛過勞產生的重大車禍,或前幾天發生的平鎮大火,勞動部總是在嚴重的事故發生後,才告訴我們某某行業不考慮鬆綁,某某行業考慮嚴格規範。丁穩勝說,我們的勞基法曾幾何時,從規範最低勞動基準的法律,變成是一個使得全台勞工過勞,等到發生重大事故以後,才由勞動部來補破網的法令?與其被動反映勞基法的修惡,不如主動地來反擊。守護勞工小組的成立,除了接受全國各地勞工朋友的申訴外,還要積極做兩件事。首先是要做案件類型分析,作為提供未來修法、制度改善處理的依據;再者,我們要更積極扮演公益告發人的角色,針對雇主明顯違背相關法律、勞動法令規定,主動予以告發。
丁穩勝指出,勞動部統計資料中,從104年到106年短短三年間,全國因為勞資爭議申請調解的數量,從104年的2萬3千多件、105年的2萬5千多件、106年的2萬7千多件,平均每年都以百分之10成長,特別在106年勞資爭議處理的次數,直逼在98年金融海嘯時的數量。這有兩層意義,一是民眾更勇於使用勞資爭議調解的機制(也是勞動部的說法),但在他看來,這也象徵著勞權狀況的惡化,爭議變多了。在這2萬7千多件案子裡,我們可以清楚看到,都是雇主違反勞基法,違反權利事項、勞動契約。也就是說,台灣不是一個雇主普遍守法的環境,勞基法一再改惡、一再向下沈淪,就是勞權的紛爭和爭議。
丁穩勝說,目前是化被動為主動的時候,不應該再被動地去反映雇主違法,而該主動出擊,儘速將這些案例加以類型化,並必須適時提出反映和反擊。
高潞以用則舉花蓮為例表示,花蓮大部分都是服務業、運輸業、倉儲、餐飲業,是勞工密集、工時很長的行業,我們所看到的申訴案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黑數,因為不相信我們的政府,不相信我們的方案可以解決勞工的問題。時代力量不只要做主動的反擊,要對案件類型進行分析,希望未來作勞動條件的改革有所助益。
桃園市桃園區市議員參選人簡智翔表示,桃園區有很多工廠、製造工廠,都是屬於大型企業,我們要求勞動檢查要有產職業工會的陪同,不能僅靠資方單方面提供資料來進行。
桃園市中壢區市議員參選人劉祐龍說,中壢是台灣的工業大城,許多勞工朋友權利受到侵害,希望桃園市政府能夠成立線上勞工申訴管道,讓勞工有管道可以在自己勞權被侵害時有管道做申請,不會石沈大海。平鎮敬鵬工廠大火造成五名消防員逝世令人很惋惜,也希望強力推動警消人員可以籌組工會,為自己權益來把關保障。
新北市三重蘆洲區市議員參選人陳志明表示,新北黨部在1月12日新法上路前就成立過勞申訴專線,發現民眾最常投訴的就是欠薪、未按時給薪、未給加班費。新法上路後應增加對工會的補助,接下來面對勞工各種議題,工會都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預算有限,當工會數多,個別補助數目就會不足。
台中市北屯區市議員參選人許皓甯則說,去年北屯全聯曾發生過嚴重的勞工事故,在年輕人大量移入的地方,許多勞工是孤身一人在城市打拼,希望在未來日子裡,政府可以主動提供訴訟資源,不要讓資方在違法時,只有隻身的勞工自己在和資方周旋,而可以提供足夠的訴訟資源,讓我們成為勞工的朋友,不要讓他們孤身奮鬥。
台中市南屯區市議員參選人吳佩芸指出,地方勞檢員在聘僱、勞動條件、地方政治壓力下,仍有許多需要改善的,但政府官員的做法是什麼?勞動部長許銘春的作法是陪同勞檢員到現場,這種作秀式的勞檢,能夠改善勞檢員的聘僱、勞動條件和政治壓力嗎?在中南部更經常看到民代會陪同勞檢,是因為資方會請民代給勞檢員壓力。無論是中央或地方,都不要再用作秀式的勞檢來處理,而是應以工會陪同勞檢,落實相關問題。
嘉義市東區市議員參選人張志翔說,在嘉義所見到的狀況是,有很多勞工朋友因為資訊落差的關係,不知道自己有什麼樣的權利,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屬於被剝削的一群。他們不知道或不敢出來爭取自己的權利,因此想跟嘉義的鄉親朋友們說,在嘉義接下來會推廣一連串勞權教育相關活動,希望大家可以相信我們,和我們站在一起,讓我們一起為勞權把關,出來爭取屬於自己合理的報酬、合理的待遇,因為大家都值得更好的。
新竹縣竹北市議員參選人連郁婷律師表示,她義不容辭就參加全國律師團,是因為她從過去的實務判決中,看見資方用優勢的資本去聘僱很多律師,就算敗訴也有很多時間上訴到最高法院,造成有很多不利於勞工的判決,她希望透過全國律師團,降低勞工訴訟的成本,讓時代力量成為勞工最大的後盾。除此之外,勞工行政也是很不友善的,她曾接過孕婦惡意解聘案,在調解時調解員竟說,就算被離職,不在職狀態也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這個法律解釋是非常錯誤的,若沒有律師陪同,這個調解員的建議就讓孕婦勞工吃虧了,因此友善勞工行政也是非常重要的。
台中市西屯區市議員參選人簡嘉佑指出,地方可以做的事情還是很多的,無論是案件發生前的勞檢,事後可能遭受到惡意雇主的解雇後的生活津貼等,地方政府也要維持這樣的預算、追加。此外,在進行訴訟時,地方政府應提供勞工訴訟基金,很多人都不知道有這些需求時可以爭取這些津貼和補助,地方政府應該更積極地在勞動爭議案件上,主動告訴勞工可以有哪些權益去爭取,以使整個勞動行政流程要更順暢,讓權益受到損害的勞工,受到更好的保障。
林昶佐委員表示,在立法院會持續推動,我們從進入國會以來持續關注的議題和方向,一共分成八個部分:
一、縮減勞工工時:推動國定假日法,縮減年總工時。
二、提高勞工薪資:推動最低工資法,提升勞工底薪。
三、促進勞動三權:修正工會法,降低籌組門檻,產職業工會陪同勞檢。
四、友善勞工行政:加快勞動行政處理流程,中央與地方勞工行政友善化。
五、強化勞動訴訟:推動勞動訴訟程序法,降低勞工訴訟成本、強化勞工自救能力。
六、落實勞動檢查:增加勞檢人力,加重勞檢罰則。
七、違法納入刑責:雇主違反勞動法令情節重大課以刑責。
八、審查納入勞權:政府獎補助、抵減稅與相關委託、承包、專案、計畫之申請,均須納入勞動條件與紀錄之審查。
最後,高潞以用委員也提醒勞權公投兩項題目已經啟動了,1124投票前,還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在八月底前完成30萬份第二階段連署書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