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疫情升級到第三級警戒,民眾為了配合防疫紛紛取消國內旅遊活動,觀光局表示依據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目前疫情情況,除了旅行社已支付給飯店、餐廳與交通等等業者的費用,其餘款項應該還給旅客。
國內不少旅行社都表示會依規定辦理,不會收取手續費,也會和相關業者協商,為消費者爭取最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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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發出公告,目前國內疫情狀況,已經符合旅遊定型化契約「出發前有客觀風險事由」,旅客有權解約,可以與業者協調退費或是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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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禁令延長至六月底 🈲
#國旅可去 🈲 #海外出團不行 🈲 #海外團體入台也不行
為配合防疫措施,交通部觀光局19日宣布,持續暫停旅行業組團赴國外旅遊及接待來台觀光團體入境至6月30日。
觀光局表示,鑑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國內今日無武漢肺炎新增病例,截至目前累計440例確診,全球累計4百多萬例確診,分布於187個國家、地區。考量目前國際疫情仍屬嚴峻,有關國際觀光旅遊及邊境管制,觀光局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措施辦理,爰為有效防疫及衡酌疫情發展,持續暫停旅行業組團赴國外旅遊及接待來台觀光團體入境至6月30日。
觀光局指出,前揭旅客參團赴國外旅遊解約退費原則,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規定辦理。後續將視疫情發展,適時調整公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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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參團旅客取消6月30日以後國外旅遊行程,其解約退費處理原則,以旅客取消時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國際疫情及建議等級辦理,並請旅行業者以對旅客有利者為優先考量適用:
1. 第一級注意(Watch),民眾應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3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規定。
2. 第二級警示(Alert),民眾至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5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5條)規定。
3. 第三級警告(Warning),民眾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規定。
觀光局表示,旅客與旅行社間如因疫情影響取消國外旅遊行程,衍生退費爭議,得檢具相關資料先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調處,倘調處不成,後續得再向觀光局申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