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老師有「差別待遇」
非主科老師每周授課時數為何比較多?
本市高中各科授課基本時數一覽表
國文 英語 數學 自然 社會 健康與體育 藝術 綜合活動
台北市 14 16 16 16 16 18 18 18
本市國中各科授課基本時數一覽表
國文 英語 數學 自然 社會 健康與體育 藝術 綜合活動
台北市 16 18 18 18 18 19 19 19
從以上表格可以發現,台北市的高中各科目,健康與體育、藝術以及綜合活動這三門非主科,每周授課時數比其他科目就是多了2-4節課。同樣的國中各科目,這三門非主科每周授課時數也比其他科目多了1-3節課。為什麼不同科目的老師,要有這種差別待遇?難道就不能「科科等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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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黃珊珊表示,高中與國中由於規定不同,必須分開來看。在高中部分,根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2條規定「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合聘教師、專業及技術教師、兼任導師或行政職務者,其每週教學節數之標準,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照理說,依造《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每周授課節數係由各地方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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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來了,中央教育部又頒布《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在這個標準中第3條又規定,高中課程中除國文(基本授課時數為每週14節)外,一般科目如數學、生物、化學、物理、地球科學及社會領域等領域教師,其基本授課節數均為每週為16節,上述那3門非主科科目每週授課時數為18節。也就是這樣的規定造成現在科目老師間有這樣不公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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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全教總以及台北市教師工會已向教育部反映,目前交付國教署研議修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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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中部分,僅在《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準》第二條「國民中小學專任教師之授課節數,依授課領域、科目及學校需求,每週安排十六節至二十節為原則,且不得超過二十節之上限。」教育部對於各科目間並沒有像高中有差別結束的規定。而實際上有許多縣市教育局都已自行調整各科目每周授課時數,達到科科等值之教育理念。如賴清德院長先前主政的台南市,還有高雄市、桃園縣、金門縣、宜蘭
縣、花蓮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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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國中)各科授課基本時數一覽表
縣市 國文 英語 數學 自然生活科技 社會 健康與體育 藝術與人文 綜合活動
台北市 16 18 18 18 18 19 19 19
台中市 16 18 18 18 18 19 19 19
新北市 16 18 18 18 18 19 20 20
台南市 16 18 18 18 18 18 18 18
高雄市 16 18 18 18 18 18 18 18
桃園縣 16 18 18 18 18 18 18 18
彰化縣 16 18 18 18 18 18 18 18
金門縣 16 18 18 18 18 18 18 18
宜蘭縣 16 18 18 18 18 18 18 18
花蓮縣 16 18 18 18 18 18 18 18
雲林縣 16 18 18 18 18 19 19 19
連江縣 16 17 17 17 17 19 19 19
台東縣 16 18 18 18 18 19 19 19
屏東縣 16 18 18 18 19 19 19 19
嘉義縣 16 18 18 18 18 20 20 20
嘉義市 16 18 18 18 18 20 20 20
南投縣 16 17 17 17 18 18 20 20
苗栗縣 16 18 18 18 18 20 20 20
新竹市 16 18 18 18 18 20 20 20
新竹縣 16 16 18 18 18 20 20 20
基隆市 16 18 18 18 18 20 20 20
澎湖縣 16 18 18 18 18 18 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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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黃珊珊議員要求北市教育局應儘速檢討本市國高中每周授課時數,比照其他縣市做法,不要讓不同科目的老師有差別待遇,達到科科等值的教育理念。
http://tcc8706.tcc.gov.tw/News_Content.aspx?n=FC77F3723EED0AE3&s=5181C15D4A7178C4
國中導師非主科 在 我是中壢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教育質詢回顧 「他就是個屁孩,懂什麼教育?」看完這個質詢影片,再說浩宇不懂教育吧!
國中老師的一封信:局長,你知道我們國中老師多辛酸嗎? 七點多就得到校看學生考試。每天,我七早八早就得把剛上小學的女兒挖起來送到班上,起不來的她常常哭得淚汪汪的,就算我知道他是全班最早到校的那一個,晚上第九節上完才能到安親班接她,我還是得狠下心來丟下她,因為我得照顧別人的孩子。
去年孩子上國小後,我曾經跟主任提過是否可以晚一點到校,沒想到校務會議竟然被點起來批評「不認真」、「不配合」,這學期起週末還得輪著來上課,連陪孩子出門走走都沒時間。我真的很想問局長,你到底知不知道「教學正常化」只是口號,你到底知不知道這麼多學校都這樣亂搞?這麼爛的教育需要把老師、學生搞到都過勞嗎?
當老師這幾年,面對現實,當初念教育的理想早就沒有了,我們教育的目的就只有升學而已,對我們老師來說,早自習就只有考試一個用途,而第八節怎麼可能不拿來上正課?這麼長的上課時間對孩子真的健康嗎?希望局長替我們老師想想,拜託您了,好嗎?
局長,聽了這封信您有什麼感覺?
事實上,因為我關心教學正常化的問題,許多的國中老師都主動來跟我討論他們遇到的狀況。其中,國中老師的過勞問題是很多老師都提到的狀況。以當導師的主科老師來說,每天從7點30就得到校,一直上課到至少第八節,如果剛好有教8年級升學班,還得上到更晚,如果輪到站導護上班時間就更長了。很多老師都抱怨,自己的孩子常常是最早到班上的,下課還不得不得送安親班、補習班,連週末都得到學校來上課,造成這個問題的主因,是校方屈就於家長會的壓力,讓國小變成安親班、國中最後變成補習班,大家都超時工作,而最讓他們無法諒解的,就是教育局的態度,長期以來,教學教育局好像沒有做為耶?
教育部教學正常化要點清楚規範,縣市應成立教學正常化小組定期抽訪學校,督導學校正常教學。另應將正常教學之內涵納入校務評鑑項目,督導學校之辦學情形並加以考核,請問,桃園有做嗎?
我們就照教育部的規定,一個一個來談:
1. 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應以自由參加為原則
2. 課程內容以復習為主,不得為新進度之教授
3. 課後輔導每日不超過下午5時30分
4. 不得於週末或節日辦理
5. 寒暑假學藝活動應於週一至週五上午辦理
6. 學校及教師不得要求學生購買參考書或測驗卷,並不得以7. 參考書為教學內容,指定之家庭作業亦不得為參考書或測驗卷之內容。
違反者,地方政府應訂定相關獎懲規定,對督導教學正常有具體表現或對教學有特殊優良事實之教育人員,應從優敘獎;違反相關規定或未據以落實教學正常之校長、學校行政人員及教師,經限期改善而屆期仍未改善者,應依規定議處。
請問過去一年,有幾個學校受到懲處?
就拿最近本席具名檢舉中壢區東興國中一事,明明非法延後放學、週末上課是學校的錯,明明六點下課回家的學生就很危險,很多都在黑暗中落單走路,但學校最後卻把做錯事情的責任推給願意關心的議員,讓所有家長、老師、學生一起到我臉書罵我,這凸顯了什麼?凸顯了長期以來教育局督導不力,甚至放任、包庇學校違反教學正常化規定,讓盡責關心的議員反而被汙名化,不該檢討嗎?。
最後,因為貴局正在修訂到校時間,本席親自走訪了很多學校,發現早上7點到8點就是學校風險最大的時段,幾乎等於不設防。而老師到校的時間約為8點,早到的孩子其實並不安全,風險其實頗大。除此之外,近年桃園的服務業人口已經超越工業人口,達到52%,在考量老師工時、學生安全、家長方便的狀況下,是否能推動彈性早自習,讓必須早到的學生可以安全,想晚到的學生可以彈性?
上個會期曾提出桃園球場四大缺失,首先,是排水不佳的問題,下雨後球場就淪為池塘,¬就必須停賽。第二,是照明不佳問題,方位設計不良讓太陽非常刺眼。接著,是最近新建的¬外野,整個很不人性化,再來,隨著人氣越來越旺,週邊停車也越來越混亂,未來當附近都是大樓時,停車該怎麼辦呢?請問局長有針對這些缺失做出改善了嗎?
國中導師非主科 在 我是中壢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國中老師的一封信:
局長,你知道我們國中老師多辛酸嗎? 七點多就得到校看學生考試。每天,我七早八早就得把剛上小學的女兒挖起來送到班上,起不來的她常常哭得淚汪汪的,就算我知道他是全班最早到校的那一個,晚上第九節上完才能到安親班接她,我還是得狠下心來丟下她,因為我得照顧別人的孩子。
去年孩子上國小後,我曾經跟主任提過是否可以晚一點到校,沒想到校務會議竟然被點起來批評「不認真」、「不配合」,這學期起週末還得輪著來上課,連陪孩子出門走走都沒時間。我真的很想問局長,你到底知不知道「教學正常化」只是口號,你到底知不知道這麼多學校都這樣亂搞?這麼爛的教育需要把老師、學生搞到都過勞嗎?
當老師這幾年,面對現實,當初念教育的理想早就沒有了,我們教育的目的就只有升學而已,對我們老師來說,早自習就只有考試一個用途,而第八節怎麼可能不拿來上正課?這麼長的上課時間對孩子真的健康嗎?希望局長替我們老師想想,拜託您了,好嗎?
局長,聽了這封信您有什麼感覺?
事實上,因為我關心教學正常化的問題,許多的國中老師都主動來跟我討論他們遇到的狀況。其中,國中老師的過勞問題是很多老師都提到的狀況。以當導師的主科老師來說,每天從7點30就得到校,一直上課到至少第八節,如果剛好有教8年級升學班,還得上到更晚,如果輪到站導護上班時間就更長了。很多老師都抱怨,自己的孩子常常是最早到班上的,下課還不得不得送安親班、補習班,連週末都得到學校來上課,造成這個問題的主因,是校方屈就於家長會的壓力,讓國小變成安親班、國中最後變成補習班,大家都超時工作,而最讓他們無法諒解的,就是教育局的態度,長期以來,教學教育局好像沒有做為耶?
教育部教學正常化要點清楚規範,縣市應成立教學正常化小組定期抽訪學校,督導學校正常教學。另應將正常教學之內涵納入校務評鑑項目,督導學校之辦學情形並加以考核,請問,桃園有做嗎?
我們就照教育部的規定,一個一個來談:
1. 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應以自由參加為原則
2. 課程內容以復習為主,不得為新進度之教授
3. 課後輔導每日不超過下午5時30分
4. 不得於週末或節日辦理
5. 寒暑假學藝活動應於週一至週五上午辦理
6. 學校及教師不得要求學生購買參考書或測驗卷,並不得以7. 參考書為教學內容,指定之家庭作業亦不得為參考書或測驗卷之內容。
違反者,地方政府應訂定相關獎懲規定,對督導教學正常有具體表現或對教學有特殊優良事實之教育人員,應從優敘獎;違反相關規定或未據以落實教學正常之校長、學校行政人員及教師,經限期改善而屆期仍未改善者,應依規定議處。
請問過去一年,有幾個學校受到懲處?
就拿最近本席具名檢舉中壢區東興國中一事,明明非法延後放學、週末上課是學校的錯,明明六點下課回家的學生就很危險,很多都在黑暗中落單走路,但學校最後卻把做錯事情的責任推給願意關心的議員,讓所有家長、老師、學生一起到我臉書罵我,這凸顯了什麼?凸顯了長期以來教育局督導不力,甚至放任、包庇學校違反教學正常化規定,讓盡責關心的議員反而被汙名化,不該檢討嗎?。
最後,因為貴局正在修訂到校時間,本席親自走訪了很多學校,發現早上7點到8點就是學校風險最大的時段,幾乎等於不設防。而老師到校的時間約為8點,早到的孩子其實並不安全,風險其實頗大。除此之外,近年桃園的服務業人口已經超越工業人口,達到52%,在考量老師工時、學生安全、家長方便的狀況下,是否能推動彈性早自習,讓必須早到的學生可以安全,想晚到的學生可以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