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說的那個很嚴肅的話題真的要來囉
2012年上映的電影《寒戰》是一部令人印象深刻的警匪鬥智電影,郭富城跟梁家輝兩大影帝在裡面的演出叫人印象深刻,但其中劉德華所說的一句台詞也蔚為經典。
「非常時期,用非常方法。」
那到底甚麼是"非常時期"? 又是誰定義的?
在《寒戰2》裡面,(劇組藉)周潤發說出了這件事的全貌 : 「就是因為掌權者有權利去定義什麼時候是"非常時期",所以就算是非常時期,你也不可以用非常方法!!」
(然後"啪"的摔文件!!)
相當經典的兩幕啊,是吧?
#但是否也同樣發人省思呢?
-------------------------
要省思什麼?
現在的我們,算不算是非常時期?
顯然我們的政府與各國當局都認為是非常時期了。
是以,各種非常手段都出現了;而非常時期下的非常手段,也引起了許多討論跟各種抨擊。
我們來看看以下的幾條新聞 :
1、北韓官員隔離期偷跑至公共澡堂 遭立即槍決(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81273)
2、「中國人種進入商店禁止」日本店家告示惹爭議(https://news.now.com/home/life/player?newsId=377749)
3、台灣出現社區感染!陳時中:風險高不排除「公布活動地點」(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90770)
4、湖北省實施「最嚴封閉管理」!居民禁止外出:物資集中配送(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90658)
5、柯文哲喊用電子手銬解決居家檢疫失聯 指揮中心回應了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215/1646297.htm)
對大家來講,這些事情都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那是發生在別人身上。
記住 : 發生在別人的都是「故事」,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就是「事故」。
當我們在新聞前面看著某些人的違法脫序時,心裡面想的都是「抓去關啊!可惡!」、「這種人拉去槍斃算了!」、「不酒駕很難嗎?」、「酒駕零容忍」
但當我們開車去赴宴時,面對大家快樂且酒酣耳熱時,難免會想「就…喝一杯,也不會茫、也醉不了,開車不會危險的…」
而那些被隔離的人也會想「我也沒症狀,也沒不舒服或咳嗽,去買個菜、附近便利商店買個吃的、去市場買個菜,沒那麼嚴重吧?」
尤有甚者,我正在打這則貼文時,新聞上就播著一個陸配的消息。這個女子有台灣身分證,兒子與他在台居住九年已經有居留權,但還沒有身分證,卻因此被擋在海關外,並且原機遣返;對此,她大喊不公、大聲喊冤,並戴上口罩接受採訪。
你看了有什麼感想? 大概也沒什麼感想吧。
發生在自己身上,與別人身上的,永遠都是兩碼子事。
#這就是人性
-----------------------
同一台的下一啪,訪問到一個精神科醫生(雖然不知道為什麼是精神科,但他至少是個醫生),他說得很實在:「我們真的無法用這麼多(個案)的故事,來挑戰我們防疫的底線。」
其實我也是這麼想的,就是一條規矩畫下來,齊頭式的、一視同仁的平等遵守,事情會好處理很多;但這也就表示,這執行起來不講情面、沒有同情,也沒有例外。
那怕有其中幾個陸配的子女在中國因此病死(即使他本來是健康的),再經由媒體爆發與渲染,大家也會覺得這是天經地義的,因為就連許多國家的法律中都保障「人們為了自保安全與性命,而對其他人不施援救的行為」,何況這是死幾個人vs死幾千幾萬人的差異。
但我們是這麼衡量人命的嗎? 又或是人命可以這麼衡量並交換的嗎?
這是個值得思考,而且我沒有答案的問題。
-----------------------
同樣的原則,還可以往很多地方延伸思考;其中最直接會被推衍的下一個問題就是「人權問題」。
畢竟有取捨,就會有排除,有排除就會有割捨,有割捨就會造成犧牲。
先是之前大家激烈討論的「口罩跟醫療用品要不要外送出國」的問題;到近日來柯文哲認為要動用電子手銬而被陳時中打槍;最近賴清德更在臉書上呼籲「中國政府應該持開放態度面對國際幫助,然後台灣也應該要當仁不讓的前去協助」
這幾個有正反兩面意見的新聞,其實兩邊意見都對,只是立場不同與牽涉的層面不同而已。
只是有趣的是,陳時中說不考慮電子手銬,但卻表示「如果有不特定的風險比較高的話,那我們就會公布(住家、地區或是明確地址)」
對我來說,電子手銬不過就是GPS定位,但公布了是全國性都會知道的消息,這也是之前一派人士認為會侵犯隱私,造成恐慌跟引發歧視與霸凌的措施(更何況,我們已經實施個資法一段時間了)
而更猛的是,新北跟台南都已經有違反隔離規定外出的人,而被公布姓名的案例。(很快地找回)
另一個有趣的則是副總統賴清德的發言,看起來跟行政院,甚至總統立場不同的情況;只不過我覺得他也是言其當言,再怎麼樣他也曾是個醫者。(他是個很有趣的人,以後可能還會有一兩篇是討論他的;還請綠粉不要介意、藍粉不要期待)
但這些問題總歸起來都離不開「人權」,只是兩造出發點源自於"兩害相權"或是"推己及人"罷了。
-----------------------
只是這些問題雖然都離不開「人權」,且考量點差異在兩害相權vs推己及人,但實施起來的力道(或是說對人權、人身自由跟人命的犧牲與侵害程度)是有所不同的。
在這非常時期,我(或許跟很多人一樣)對金正恩的激烈手段沒有產生太大的反感,事實上對於那些明知要隔離,卻照樣亂跑的人,我也有那麼一點希望他們直接抓去打靶算了……
但我們畢竟是民主法治國家,要真這麼做的話,會很過癮的……啊不是!!!
是很不恰當的。
而仔細從侵害人權的角度來看這幾則新聞,其實我們可以知道這些非常時期中的非常手段,是如何顛覆我們對一般生活的認知。
例如第2條「日本店家立告示禁止中國人種進入商店」,這裡面說的是日本有店家貼出告示,表示不歡迎中國籍的客人(但是排除了台灣或港人…),姑且不論這麼政治正確的辨別是很令人激賞的…啊不是,是具有一點歧視性的。
這種歧視就如同美國早期對有色人種的各種限制,或是像《精武門》裡面公園告示牌寫”中國人與狗不得進入”那樣的歧視性,這是會令人不舒服與不悅的。
但在這個人人自危、草木皆兵的防疫時期,,對這種邏輯似乎也無可厚其非。
-----------------------
再看看第3條「陳時中不排除公布風險高個案的活動地點」。
這點其實不大需要討論,大家都會覺得公布個案的資料,甚至活動地點與姓名,是很不洽當的,我想一大部分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個資法已經推行了好一陣子。
但遇上了防疫,更多的聲音反而是:「公布出來大家才知道哪些地點那些日期要注意或避開或開始隔離…」,甚至也聽過「這種惡劣的人就是要公布姓名讓大家知道到底是什麼人這麼可惡。」的說法。
與這個有點相連性的是第5條「柯文哲喊用電子手銬解決居家檢疫失聯」。
我是沒真的了解他對這件事的全部說詞,但我想他想表達的是「透過電子手銬的GPS定位系統,可以即時知道目標人的所在位置。」
對我來說這個方式其實還不錯,這絕對比什麼里長打電話要來的簡省跟有效率,但這卻引起某些人的反彈,想當然耳是對”手銬”這個詞很敏感(像是把可能嫌疑的病患當嫌犯)
但說真的,如果已經決定要動用居家隔離並且派人打去監控行蹤了,不也就是那些人所想的嫌犯”定義”了嗎? 既然要監控,電子儀器不是方便又有效率多了?
不然像日本當局一樣放他們自由返家跟行動好了啦,居家軟禁太不人道了………(未完待續.....不意外吧?)
中篇在此 : https://www.facebook.com/GeeChungYo/posts/2632468633642981?__tn__=K-R
下篇在此 : https://www.facebook.com/GeeChungYo/posts/2632473716975806?__tn__=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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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寫完_但我還是想知道你們的想法
#想不想猜猜我最後的髮夾彎會轉到哪裡?
#期末考結束放寒假了
#回到一個禮拜休兩天的快樂時光
#但是快樂時光剩三天....
每週一、三、五的晚上10點半,一起看、一起想、有瞌睡蟲一起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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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映的電影《寒戰》是一部令人印象深刻的警匪鬥智電影,郭富城跟梁家輝兩大影帝在裡面的演出叫人印象深刻,但其中劉德華所說的一句台詞也蔚為經典。
「非常時期,用非常方法。」
那到底甚麼是"非常時期"? 又是誰定義的?
在《寒戰2》裡面,(劇組藉)周潤發說出了這件事的全貌 : 「就是因為掌權者有權利去定義什麼時候是"非常時期",所以就算是非常時期,你也不可以用非常方法!!」
(然後"啪"的摔文件!!)
相當經典的兩幕啊,是吧?
#但是否也同樣發人省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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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省思什麼?
現在的我們,算不算是非常時期?
顯然我們的政府與各國當局都認為是非常時期了。
是以,各種非常手段都出現了;而非常時期下的非常手段,也引起了許多討論跟各種抨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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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大家來講,這些事情都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那是發生在別人身上。
記住 : 發生在別人的都是「故事」,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就是「事故」。
當我們在新聞前面看著某些人的違法脫序時,心裡面想的都是「抓去關啊!可惡!」、「這種人拉去槍斃算了!」、「不酒駕很難嗎?」、「酒駕零容忍」
但當我們開車去赴宴時,面對大家快樂且酒酣耳熱時,難免會想「就…喝一杯,也不會茫、也醉不了,開車不會危險的…」
而那些被隔離的人也會想「我也沒症狀,也沒不舒服或咳嗽,去買個菜、附近便利商店買個吃的、去市場買個菜,沒那麼嚴重吧?」
尤有甚者,我正在打這則貼文時,新聞上就播著一個陸配的消息。這個女子有台灣身分證,兒子與他在台居住九年已經有居留權,但還沒有身分證,卻因此被擋在海關外,並且原機遣返;對此,她大喊不公、大聲喊冤,並戴上口罩接受採訪。
你看了有什麼感想? 大概也沒什麼感想吧。
發生在自己身上,與別人身上的,永遠都是兩碼子事。
#這就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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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台的下一啪,訪問到一個精神科醫生(雖然不知道為什麼是精神科,但他至少是個醫生),他說得很實在:「我們真的無法用這麼多(個案)的故事,來挑戰我們防疫的底線。」
其實我也是這麼想的,就是一條規矩畫下來,齊頭式的、一視同仁的平等遵守,事情會好處理很多;但這也就表示,這執行起來不講情面、沒有同情,也沒有例外。
那怕有其中幾個陸配的子女在中國因此病死(即使他本來是健康的),再經由媒體爆發與渲染,大家也會覺得這是天經地義的,因為就連許多國家的法律中都保障「人們為了自保安全與性命,而對其他人不施援救的行為」,何況這是死幾個人vs死幾千幾萬人的差異。
但我們是這麼衡量人命的嗎? 又或是人命可以這麼衡量並交換的嗎?
這是個值得思考,而且我沒有答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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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原則,還可以往很多地方延伸思考;其中最直接會被推衍的下一個問題就是「人權問題」。
畢竟有取捨,就會有排除,有排除就會有割捨,有割捨就會造成犧牲。
先是之前大家激烈討論的「口罩跟醫療用品要不要外送出國」的問題;到近日來柯文哲認為要動用電子手銬而被陳時中打槍;最近賴清德更在臉書上呼籲「中國政府應該持開放態度面對國際幫助,然後台灣也應該要當仁不讓的前去協助」
這幾個有正反兩面意見的新聞,其實兩邊意見都對,只是立場不同與牽涉的層面不同而已。
只是有趣的是,陳時中說不考慮電子手銬,但卻表示「如果有不特定的風險比較高的話,那我們就會公布(住家、地區或是明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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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猛的是,新北跟台南都已經有違反隔離規定外出的人,而被公布姓名的案例。(很快地找回)
另一個有趣的則是副總統賴清德的發言,看起來跟行政院,甚至總統立場不同的情況;只不過我覺得他也是言其當言,再怎麼樣他也曾是個醫者。(他是個很有趣的人,以後可能還會有一兩篇是討論他的;還請綠粉不要介意、藍粉不要期待)
但這些問題總歸起來都離不開「人權」,只是兩造出發點源自於"兩害相權"或是"推己及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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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這些問題雖然都離不開「人權」,且考量點差異在兩害相權vs推己及人,但實施起來的力道(或是說對人權、人身自由跟人命的犧牲與侵害程度)是有所不同的。
在這非常時期,我(或許跟很多人一樣)對金正恩的激烈手段沒有產生太大的反感,事實上對於那些明知要隔離,卻照樣亂跑的人,我也有那麼一點希望他們直接抓去打靶算了……
但我們畢竟是民主法治國家,要真這麼做的話,會很過癮的……啊不是!!!
是很不恰當的。
而仔細從侵害人權的角度來看這幾則新聞,其實我們可以知道這些非常時期中的非常手段,是如何顛覆我們對一般生活的認知。
例如第2條「日本店家立告示禁止中國人種進入商店」,這裡面說的是日本有店家貼出告示,表示不歡迎中國籍的客人(但是排除了台灣或港人…),姑且不論這麼政治正確的辨別是很令人激賞的…啊不是,是具有一點歧視性的。
這種歧視就如同美國早期對有色人種的各種限制,或是像《精武門》裡面公園告示牌寫”中國人與狗不得進入”那樣的歧視性,這是會令人不舒服與不悅的。
但在這個人人自危、草木皆兵的防疫時期,,對這種邏輯似乎也無可厚其非。
-\-\-\-\-\-\-\-\-\-\-\-\-\-\-\-\-\-\-\-\-\-\-
再看看第3條「陳時中不排除公布風險高個案的活動地點」。
這點其實不大需要討論,大家都會覺得公布個案的資料,甚至活動地點與姓名,是很不洽當的,我想一大部分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個資法已經推行了好一陣子。
但遇上了防疫,更多的聲音反而是:「公布出來大家才知道哪些地點那些日期要注意或避開或開始隔離…」,甚至也聽過「這種惡劣的人就是要公布姓名讓大家知道到底是什麼人這麼可惡。」的說法。
與這個有點相連性的是第5條「柯文哲喊用電子手銬解決居家檢疫失聯」。
我是沒真的了解他對這件事的全部說詞,但我想他想表達的是「透過電子手銬的GPS定位系統,可以即時知道目標人的所在位置。」
對我來說這個方式其實還不錯,這絕對比什麼里長打電話要來的簡省跟有效率,但這卻引起某些人的反彈,想當然耳是對”手銬”這個詞很敏感(像是把可能嫌疑的病患當嫌犯)
但說真的,如果已經決定要動用居家隔離並且派人打去監控行蹤了,不也就是那些人所想的嫌犯”定義”了嗎? 既然要監控,電子儀器不是方便又有效率多了?
不然像日本當局一樣放他們自由返家跟行動好了啦,居家軟禁太不人道了………(未完待續.....不意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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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寫完_但我還是想知道你們的想法
#想不想猜猜我最後的髮夾彎會轉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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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則網路笑話,#但這小姐大概不知道進士不會只有一個。
這有點像是看級分的。
第一批三位,第二批若干位,第三批也有若干位。
而第一甲(批)才有狀元、榜眼、探花之分,第二甲是「賜 進士出身」,第三甲就是「賜 同進士出身」,於是一次考下來,可以同時有幾百人有進士功名。
#那進士不就不稀奇了?
還是很稀奇啊。
每一兩年都有各級考試在幾百萬人中不斷刷名額,然後一次次科考都會有成千上萬人去考,最後只取這些人,還能不稀奇嗎?
而且,科舉主要的用意在於為國選材。
中國從秦漢制縣到清末,大約就是1000~1200個縣,那光是縣令就要這麼多人,更別說各級政府(就算是郡縣制是二級,州郡府縣就是四級)也需要不同職務的人,還不包括那些疊床架屋的重複單位也要人。
所以,要是每三年刷掉幾十萬人才取三名,那絕對遠遠不足的。
------------------
但就像今天的台灣一樣。
現在到處都是教師、都是博士,也有一堆作為博士後研究的,也有一堆獸醫跟博碩士,然後都找不到工作。
為什麼?
當一個職位或學位可以被"量產"時,就會過剩。
舉例來說,某人今天準備當大學教授,那從他高中開始就必須維持不錯的成績,而考進開始念四年,然後研究所順利念三年,博士班順利四年唸完,那也就十一年過去了;然後大家都有"學士後",所以自己也不能免俗地去念一下,這麼一來,夯不啷噹的就是十幾年過去了。
但就在這十年期間,有多少已經拿完博士後的人被量產了?
如果他不是頂尖中的菁英,憑甚麼先卡缺? 如果是抽號碼牌,他也是一百幾十號之後。
而另一方面,如果今天有個人學經歷足夠,被延請去大學任教,那就讓他35歲順利完成一任學位,他再一路教到65歲,這三十年間所量產出來的其他人上哪裡找缺?
所以,不斷出現的博碩士就會成為量產後過剩的高知識失業份子。
------------------
這個問題,在進士們身上也同樣成立。
#那明清時代的的進士量產數量如何呢?
明朝277年內開科89次,取進士24,536人;清朝267年內開科112次,進士26xxx人;還更別說,清朝時期舉人就具備當縣令的資格了,那競爭人數會多上十幾倍。
#這在後期造就了許多等不到職缺的人。
而且,陳水扁當總統時,還廣設大學科系,給了這麼多博碩士有教職缺,古代中國就是那一千多個縣跟二到四級不等的分級政府,職位其實也就這麼多。
於是,很多窮盡一生讀書,也等於整輩子沒工作而靠家族贍養的讀書人,在考到功名後也沒官可做;然後困死在家中,一輩子沒法有出路。
尤有甚者,是一輩子等不到缺,然後死在家裡都沒錢收斂,還是靠地方士族出錢把他收葬的悲慘案例。
-------------------
故事說到這邊,大家也大概了解了一點點關於科舉的兩三事了。
#那現在問題來了。
要是這個小姐名冊上的五十個有幾個同登二甲,一個居然能登頭甲,那她自然選排名最高的,這是毫無疑問的。
但要是其他同榜同學後來發現進士夫人曾跟自己一夜夫妻,也都說要對自己"以身相許"......
#那絕對會被說是賣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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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的歷史水平居然在這裡寫這種廢文
#但我知道你們看得很開心......
#不同朝代的科舉有不同考試項目跟制度
#這裡主要講明清時代的
#期末考結束放寒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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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快樂時光剩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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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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