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仍不願意面對的拜登團隊
Daily Caller News在昨天發了一篇評論,內容主要是「Biden及Harris陣營至今仍然不願意公開到底他們支持到哪種程度的墮胎合法化」。這項疑問主要來自長期民間對Biden陣營是否全面開放墮胎的疑慮、以及Trump陣營曾公開質疑「Biden上台將會開放無限制墮胎」的發言。民主黨黨部也同樣對Daily Caller的疑問沒有任何回應。
(https://dailycaller.com/…/02/biden-harris-abortion-election/)
換言之,民主黨陣營打算在這個超大爭議點上裝死到底、選完再說。
#羅訴韋德案
講到美國政壇上對於「女性墮胎權」的討論就不得不提到「羅訴韋德案」,這是一個1973年美國發生的大法官解釋案,結論是「女性具有墮胎權,但此權力不應無限上綱」。
(詳細內容請見wiki : https://zh.wikipedia.org/…/%E7%BE%85%E8%A8%B4%E9%9F%8B%E5%B… )
而這個大法官解釋中的重中之重即是「胎兒生命權」,因為女性做為自我身體的主體性在那個年代也早就沒有任何疑問,如何認定、用甚麼條件認定胎兒的生命權變成各州州法對於墮胎權的主要爭論點。
#嚴法州及幾乎無管制州
這當然也讓各州依居住者組成比率的不同(或是宗教影響強烈與否),在墮胎相關法案上有極大的分歧。例如極保守的阿拉巴馬州在去年通過去年通過的反墮胎法幾乎禁止所有形式的墮胎,除了要保障孕婦健康外、強暴或亂倫懷孕都不得墮胎。此法也讓該州的聯邦法院接受陳情後緊急判決該法「違憲」,讓已經通過的該法無法實施。
民主黨大本營的加州則是完全180度相反。加州在去年通過了一個法令,規定所有的公立大學都要在校內給學生提供避孕藥物(包含墮胎藥),該法通過時也是嚇壞了一堆保守人士,但這也可以看出各州間對墮胎的立場差異有多大。
#胎兒心跳與女性自主權
現在最多保守派的底線是「胎兒心跳聲」,這也是許多保守州對於墮胎的限制所在。也就是說,有心跳的胎兒就有生命權,如果有任何墮胎的理由、請在胎兒6-9週之前(每個胎兒狀況不同)執行,不然就是違法。
保守派想要將這個基準推廣到全國是很困難的,因為很多州任何胎兒必須要脫離母體也能存活才算是有生命權,這部分應該算是大多數美國民眾的「共識」。
晚期隨意墮胎(胎兒即使早產也能活)則是連某些自由派人士都認為太過於殘忍,這也是為何Daily Caller希望Biden陣營可以回應這個問題的原因,但人家說不回答就不回答....... (那你的答案是啥不是等於公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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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DailyCaller
Daily Caller News Foundation (簡稱Daily Caller)是一家偏右派新聞社,由Fox News的主播Tucker Carlson及另一位政治評論家Neil Patel設立。
兩人設立時就說明,「我們要開一家對抗極左媒體哈芬登郵報(The Huffington Post)的新媒體」,這也反映在Daily Caller的報導角度上。
#AboutionRight
#DailyCaller
#美國大選2020
#Sith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9萬的網紅侯漢廷為民請命,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陳儀真的運米赴陸嗎?】 有人說:「國民政府在光復初期掠奪台灣米糧送往大陸打內戰,導致米糧稀缺、米價上漲。」此一說法不僅在網路瘋傳、更透過教科書被寫成「標準答案」。 但其實,最新的證據證明過去的研究是有疏失的。歡迎分享轉發!宣導正確歷史! 一定有人說電報是假的。那請拿出證據或其他史料,證明陳儀...
嚴法州及幾乎無管制州 在 侯漢廷為民請命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陳儀真的運米赴陸嗎?】
有人說:「國民政府在光復初期掠奪台灣米糧送往大陸打內戰,導致米糧稀缺、米價上漲。」此一說法不僅在網路瘋傳、更透過教科書被寫成「標準答案」。
但其實,最新的證據證明過去的研究是有疏失的。歡迎分享轉發!宣導正確歷史!
一定有人說電報是假的。那請拿出證據或其他史料,證明陳儀真的掠奪台灣米糧到大陸。
為什麼跟你學習的、跟網路上聽到的不一樣?
答案很簡單,教科書真的寫錯了!
我希望要反駁的,拿出證據,不要只會人身攻擊或轉移焦點,說國民黨其他地方很爛或日本其他地方很好,我們在談的只有一件事:陳儀有沒有將台灣的米糧送至大陸。
※
(史料內容繁多,大家可以只看影片。)
一、缺乏米糧之歷史背景
關於1945年臺灣稻作生產情形,日本殖民當局分析,由於寒害、乾旱、暴雨等天災因素,及美軍空襲轟炸等原因,第一、二期稻作大幅減收,未來的糧食需求將出現大問題。亦即,日本殖民當局不但精準預知1945年的嚴重糧荒,事實上他們於陳儀抵臺之前,就已經確切知道1945年上半年米穀收成的悲慘情況。1945年臺灣稻米的總產量只達到747萬公石,未及1937年的一半。
又由於美軍大肆轟炸,臺灣肥料工廠殘破不堪,肥料生產可說幾乎完全停頓。1945年全臺肥料施用量為0.2萬公噸,僅及日據時期的1938年肥料最高施用量38.9萬公噸的0.5%, 可見肥料的稀缺。戰爭時期,農村之少壯者均被徵調參加侵華戰爭,農村的勞動力極端缺乏,又因農產品被日本殖民當局低價強制收購,等於無代價被搜刮,農民對米穀增產已失去興趣。在缺乏肥料、天災、戰爭缺乏勞力等因素之下,1945年的臺灣糙米產量一落千丈,大為減少,約僅63.8萬公噸 ,僅及前一年1944年產量的59.8%。比全省最低消費量還少22萬噸,出現嚴重米荒。
然而,就在糧食已經非常不足,臺灣需施行米糧嚴格配給的情形下,日人仍強將大量的臺灣米穀(糙米)運往日本。1943年自臺灣運往日本的糙米達25.8萬公噸,1944年運往日本16.6萬公噸。1945年上半年日人又將3萬公噸糙米輸往日本、沖繩與華南。 同(1945)年6、7月時,日人還以臺灣的糧食供應其在東南亞作戰的日軍,雖然到了後來,運糧船一艘艘地被美軍炸沉,連漁船運米也遭炸沉引 。凡此種種,更加重了臺灣地區米糧不足的情形。
當時學者即評估,到了1946年春,如果依正常消費標準,即如果米糧是在市場自由買賣,則臺灣缺糧約超過一半。「臺灣將超過一半的人在市場上是有錢買不到米,無米糧可食!」
1945年,日本殖民當局已完全掌握臺灣即將面臨嚴重糧荒大災難,但就在要將臺歸還中國前的九月上旬,日本人放棄對各項物資的管制 ,導致民間大量消費糧食。據9月22日《臺灣新報》報導,從萬華車站到龍山寺間馬路兩旁的店家內,都高高地堆著牛、豬、雞、鴨等肉在販售,市民們完全可以買到他們想要的商品 。又由於日人管制鬆綁放任不問,全島耕牛頻頻被偷屠宰。據陳儀抵臺當天10月24日《臺灣新報》的報導,當時全臺耕牛總數的三分之一遭屠宰,故影響未來耕作與糧食生產尤大。
據當時專家估計,日人投降後一、二個月間所大肆浪費的糧食,可維持臺灣半年份的食用量 。就臺灣整體社會而言,米穀專家們則估計,依當時臺灣現存米穀與第二期的收穫量,到了1946年的二、三月,臺灣社會就將進入饑餓狀態。 糧食不足必然帶來社會的動亂,已可預見類似二二八事件的發生不遠矣。
屋漏偏逢連夜雨,1945年缺糧,1946年,第一期稻作遭旱災,中部水田因缺水而未能播種者即達萬餘甲,第二期又於9月25日遭逢臺灣十四年來未有的巨大颱風。 故1946全年稻作收獲僅89.4萬公噸,遠遜於日據時代產量,在稻作收成勢必銳減的預期心理下,米價再度高漲。
二、陳儀積極解決糧荒
糧荒如此嚴峻,陳儀抵臺後,積極努力解決糧荒問題。例如陳儀於1945年10月24日抵臺,僅一星期後的31日,長官公署就公佈〈臺灣省管理糧食臨時辦法〉。
11與12月時,花蓮港廳與農林處即宣佈禁止米穀釀酒製粉,臺北市開始實施食米配給。翌(1946)年春,長官公署、臺灣省糧食調劑委員會、臺灣省貿易公司(1946年2月7日改為臺灣省貿易局)、警備總司令部、國民黨臺灣省黨部及花蓮、臺南、臺中、高雄、臺北、基隆等縣市皆有諸多解決糧荒問題之命令及方式。在光復後直到二二八事件爆發前,陳儀政府不斷嘗試各種方式,欲解決糧荒。
當時陳儀採取重新整治農田水利、加強化肥供應、調整土地關係等措施,使遭到戰爭嚴重破壞的農業生產力逐漸得到恢復。到1947年,全省受戰爭和自然災害破壞的農田水利設施基本修復,並進一步加強了河患的防治與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農田灌溉面積有所增加。化肥產量也逐年增加,部分緩解了「肥荒」問題。
在此同時,中央政府曾多次向臺灣徵米,但陳儀鑑於臺灣人民亦缺米糧,所以反對將米運往大陸,極力抗拒,以致中央無法徵收。 如1945年12月28日中央行總秘書長向景雲,致電行總臺灣分署錢宗起詢問:
「臺灣食米全年生產及銷費量各若干,目下有無餘糧可資出口,供給華南各地。署如大量購運有無困難。盼即電復滬福州路120號善後總署。」
行總不僅催促分署,也直接去電長官公署詢問是否有辦法糧食出口。陳儀在12月29日以亥艷電向行總署長回覆如下:
臺灣素以產米著名,唯近年因肥料供給缺乏,收穫逐年遞減,估計自本年十一月至明年五月需要四十九萬三千餘噸,而本省可能供給者祇三十七萬九千餘噸,尚短十一萬四千餘噸,雖目前尚未缺糧,而轉瞬即感糧荒頗為嚴重。為今之計,首在輸入大批化學肥料,使勿失農時,來年收成方有把握。次則在青黃不接時期,運濟糧食以資過渡。報載聯總明年一至六月運米七十三萬噸接濟我國。此項糧食如何分配,當在藎籌之中,務祈將臺灣列入分配糧食區內,於明年二、三月間接濟五萬噸以維民食。一面並請分配大批化學肥料來臺,藉利農事,實所企禱。至臺灣糧食產銷數字,已由救濟分署另電詳陳,佇盼電復。弟陳儀亥艷親印。
陳儀不僅明確表達了沒有餘糧可供出口,更要求中央行總能盡速撥糧食、肥料來到臺灣,以解決臺灣方面缺糧之急。
此外,長官公署於1946年5月25日下令查緝嚴禁糧食出境,並積極籌購外米。1946年1月31日,越南西貢米五千袋運抵臺灣 。同年夏天,內地福建曾運米364公噸、穀281公噸及麥32公噸至臺灣 。此外,自1945年11月至1946年10月止,貿易局以交換物資為主併採購的方式,自上海、天津、青島等地進口大量臺灣所缺的物資,例如肥料8,457公噸、麵粉90,900袋、布123,664疋、汽油26,500加侖等共二十三類之多,並大量配銷予一般人民及合作社。
由上述資料可知,「長官公署運輸大量米糧到大陸而導致臺灣米荒」之說,應該僅是「傳聞」,並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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