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今天的貼文是跟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合作的最後一篇貼文了,嗚嗚嗚時間過得好快,不曉得先前的合作貼文有無帶給大家一些幫助呢?最後一篇貼文,想要來分享有關於勞動檢查的議題,對於許多雇主而言,維持公司營運與人事管理需要耗費相當心力,若此時又遇到勞動檢查,無疑是雪上加霜,今天Workforce勞動力量為大家整理了,若遇到勞檢應該要準備的資料。如果有興趣的讀者,就跟著一起往下看看吧
❶勞工名卡(勞基法第7條)
無論是取名為人事資料表、員工檔案或甚至履歷表,只要有記載員工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程度、住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獎懲、傷病及其他必要事項,都可作為法定的勞工名卡。另外也應注意,勞工名卡要保存到員工離職後五年,違者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❷員工名冊
老闆們除了要幫個別員工準備勞工名卡外,也應準備好員工名冊,讓主管機關可以快速地知道你的公司總共有多少員工,雖然法令是規定其內容應包括勞工「到職、離職、出勤工作紀錄、工資、每月提繳紀錄及相關資料」,不過實務上也有許多公司是將員工名冊與勞工名卡合而為一,以系統來管理與調閱這些資訊,而就算是沒有出勤管理系統的公司,至少也能以excel表單來記錄,也才不會在有需要時又得花時間東翻西找。(勞保條例第10條規定,受檢時拒不出示名冊者可處6千元以上1萬8千元以下罰鍰;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1條規定,未置備名冊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❸勞動契約(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
雖然法令並未強制規定勞動契約應以書面方式簽署,這也意味著勞資雙方以「口頭」方式約定也會成立(精確一點的說法是勞動契約屬於諾成契約,不以書面為必要),但如果沒有白紙黑字寫下約定的細節的話,未來雙方就很有可能會因為沒有明確約定勞動條件而產生爭議,所以最好還是能在員工到職時以白紙黑字講清楚權利義務,必要時也才有依據可循。
❹出勤紀錄(勞基法第30條第5項、第6項)
不管是用傳統打卡、簽到、電子刷卡、指紋或虹膜辨識,出勤紀錄最重要的是記錄下員工上下班的時間,發生爭議時就可用該紀錄作為認定工時的依據。如果沒有依法置備出勤紀錄並至少保存5年以上,就可能會面臨到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請雇主們要特別留意。
❺工資清冊(勞基法第23條)
除了工作時間要有出勤紀錄作為依據外,雇主發給員工的薪資中有哪些項目,減掉了哪些法令規定可扣除的項目,實際上又發給了多少的薪資,這些細節都應在工資清冊中呈現,並應能詳細說明各項金額是如何計算而得,例如加班費、全勤獎金或勞保費自付額,如果都能讓員工清楚地知道這些項目的計算過程,對公司的信賴程度也會隨之提升。
❻工作規則(勞基法第70條)
雖然依照法規是聘僱滿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才需要製作,並將其送交給勞政機關核備,不過工作規則是整個單位將人事管理制度書面化的最佳實現方式,並能將法令中並未明確規範的考勤規則、請假程序、獎懲制度及升遷方式明定出來,成為屬於自己公司的一部「法律」(當然,還是不能與國家的法令抵觸),當今天有勞資爭議發生時,備好相關證據便能依規定辦理,即使要走到調解或訴訟也都不必擔心站不住腳。
❼勞資會議紀錄
依照勞基法第83條規定,事業單位應定期召開勞資會議,當面臨勞檢時,便可提出該會議紀錄作為有依法開會的證據。雖然目前未依法召開勞資會議並無罰則,但是有一些制度例如延長工作時間、變形工時、女性夜間工作、彈性調整加班時數上限等都需要經過勞資會議同意才可以施行(沒有組織企業工會的話),因此如果受檢時拿不出這些資料,很可能會被認定這些彈性措施是無效的而被處分。
其實看完上面的敘述,應該不難發現這些都是依照相關法令規定,雇主應置備的文件,平常若有準備好,遇到勞動檢查其實也不必太心慌(人資也不必臨時加班加到想哭)。那如果你想知道準備假資料會有什麼風險的,請再去 @法律百科 那邊看看貼文,他們有做了詳細的說明唷:)
最後想好好的感謝法律百科,從前置溝通到後來的貼文呈現,都花了許多的心思:)也要謝謝讀者的陪伴與支持,如果有什麼其他想了解的議題,也都歡迎私訊Workforce勞動力量唷!祝大家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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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 獎懲 紀錄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嗨嗨大家,今天是週三,又要來送上我們與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合作的貼文啦!上週與大家聊到了雇主是否可以預扣薪資做為補償,不知道大家都看了嗎?今天的貼文想要來聊聊,有時候發生勞資爭議的時候,最難的就是舉證且找出適合的法規,並有條理地闡述自己的訴求,尤其是舉證,到底哪些資料可以作為輔助之用呢?有興趣的讀者請趕快往下看吧
❶ 出勤紀錄
舉凡是簽到簿、出勤卡、打卡機、指紋或臉孔辨識系統、電腦打卡系統或其他可記載出勤時間的紀錄,都能作為推定工作時間與休假情形的依據。另外,依法勞方是可以請求雇主要發給出勤紀錄副本的,雇主拒絕可是會有相關罰則喔!
(延伸閱讀:工時與工資的基石—讓你知道「出勤紀錄」有多重要!)
❷ 薪資單
依法來說雇主「應」主動提供勞方每月的薪資明細,其中需要包含薪資總額、薪資結構中各項目的金額、雇主代扣的勞健保自付額或職工福利金以及實際發放的金額,當面臨的是涉及工資給付或加班費計算等等爭議時,薪資單就成為了很重要的事證之一了,此外,如果是採匯款方式領薪的話,存摺中的薪轉紀錄也可以搭配運用。
❸ 勞動契約
勞動契約目前法令並無強制規定應以書面方式約定,因此雖然不是每份工作都一定會簽訂書面的勞動契約,但如果有的話,遇到部分爭議時也是一個有利的證據,特別是在需要舉證有無試用期、工時與休假、工作內容、工作地點、薪資結構與發薪日等情形時,都能有不小的幫助。
(延伸閱讀:不簽勞動契約,會有哪些問題呢?)
❹ 勞保投保與勞退提繳明細
當遇到勞保高薪低報或勞退提繳短少的狀況時,勞工便可以自然人憑證查詢投保紀錄,或攜帶證件至勞保局申請調閱,再搭配上述的薪資明細或發薪紀錄後,雇主是否有高薪低報就一清二楚了!
(延伸閱讀:老闆不幫員工投保勞健保,會有哪些問題呢?)
❺ 工作規則
依法來說滿30人的公司或單位就應該要有工作規則並向勞工局核備,而且該規則應該要在事業場所內公告並印發各勞工,當勞資爭議是涉及到獎金發放或獎懲等情況時,可能就得從工作規則中找出蛛絲馬跡。
❻ 公告、通知、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對話記錄或甚至錄影錄音等
除了上述幾項資料之外,當今天勞資爭議涉及到的不只是薪資或工時等問題,而是諸如職務調動、請假准駁、排班調整、強制加班或常見的資遣爭議等等,就可能需要這些紀錄來拼湊出勞資雙方真實的約定情形與爭議全貌。
以上就是Workforce勞動力量做的小整理,其實也不免會遇到讀者問到,若今天真的要運用到公司內部文件或是錄影錄音的資料,是否會有違法的疑慮,或涉及到洩漏營業秘密等問題呢?這部分的內容,就請大家至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那邊看看更詳細的說明囉:)祝大家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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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屏北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得置備取若干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3/30~110/04/12
資格條件:
(一)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學歷。
(二) 口語表達能力佳,擅長溝通,且能獨立作業者。
(三) 具備簡易電腦操作與文書能力。
(四) 個性積極正向,生活作息正常,無不良嗜好。
(五) 具宿舍管理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聘期:初聘自110年5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若表現優異,通過考核者,得續聘自110年08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
二、工作待遇及要求:
(一) 大學學歷以上起薪均為32,470元,三專畢業28,931元,五專(二專)畢業26,797元,高中職畢業24,000元。享勞(健)保、勞退,通過年終考核標準者得領年終工作獎金。
(二) 如為支領月退休金(俸)之公教或軍警人員,需於到職時主動告知本校。
(三) 每週工作五天,時間如下:
1. 平常:週日至週四小夜班16:45至次日上午00:45,或代理大夜班週一至週五00:30-08:30。由本校提供晚餐或早餐。如有需要,女性得於上夜班前後於女性員工夜間休息室就寢。
2. 如遇原民班有學生週末留校,且無假日舍監可值班時,則當週週間小夜班改為週末小夜班;無學生住宿時改為上白天班。
3. 聘期期間每學期須配合職務輪調大夜班至少兩週。
(四) 工作事項如下(與另一宿舍管理員共同完成):
1. 安排學生寢室名單。
2. 值班期間負責點名、查舖,掌握學生動向。
3. 晚點名後巡視宿舍,並於值勤室備勤(留意監視器畫面)。
4. 督導學生晚餐及用餐前後之活動。
5. 督導學生晚自習及其他晚間活動。
6. 分配並督導學生公區打掃及工讀打掃。
7. 督促並檢查學生節約水電與行動裝置送交保管之狀況。督促學生在生活中實踐儉樸.健康.環保之舍訓。
8. 負責學生違規記點、次數統計、退宿預警與懲處申報,並安排銷點名單。
9. 宿舍各項設備故障申報與追蹤。
10. 負責男女舍一樓各室內外與該棟周邊環境之整潔。
11. 負責宿舍管理員值勤室及學生宿舍(含走廊、樓梯間及洗晾衣間)之整潔及各項設施正常運作。
12. 擔任值月舍監,安排宿舍輪值表,並參加相關會議。
13. 學生留宿(含週末假日申請留宿)人數之調查統計及報餐。
14. 督導學生作各項防災之準備與演練。
15. 擔任其他舍監之職務代理人。
16. 出席住宿管理與學生獎懲相關會議(得以補休)。
17.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五) 得經申請免費使用屏北高中之游泳池、運動場館、圖書館等設施。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屏東縣鹽埔鄉彭厝村莒光路168號(國立屏北高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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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索取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於屏北高中網站http://www.ppsh.ptc.edu.tw「首頁/重要公告」下載列印(各項表件內容、格式均不得任意變更,並應使用A4白色紙張列印)。
二、報名:
(一) 日期:自公告日起至4月12日(星期一)止。
(二) 方式:得採下列二者之一辦理
1. 通訊報名:填妥報名表並備齊審查資料(以A4格式列印),於110年4月12日(星期一)前以掛號(郵戳為憑)寄送(郵遞區號90741)屏東縣鹽埔鄉彭厝村莒光路168號,國立屏北高級中學圖書館收,並請於信封上書明「計畫專任宿舍管理員甄選」字樣。(*請注意投遞時間,逾時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郵寄後請致電原民專班黃曉薇小姐(聯絡電話08-7937493#602)告知報名郵件已寄出,並留下聯絡電話。
2. Email報名:填妥報名表並備齊審查資料(以A4格式列印),以掃瞄或照相方式將紙本資料集結為一份word檔或pdf檔,並於110年4月12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email至itd02@ppsh.ptc.edu.tw,請致電原民專班黃曉薇小姐(聯絡電話08-7937493#602)確認報名郵件是否收到。郵件標題請註明「計畫專任宿舍管理員甄選」字樣。面試當日請攜帶原始資料供查驗。
3. 應徵者需提供之審查資料:身份證影本、學經歷證件影本、自傳(至少400字,請以12號細明體打字或手寫)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甄選及錄取方式(資格審查及面試):
(一) 書面審查(審查表件):通過書面審查者公告參加甄試(公告於屏北高中網站,不個別通知,請自行注意網站公告,未通過審查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公告時間:預定於4月14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
(二) 面試:預定於4月16日(星期五)14:00辦理(確定時間於4月13日一併公告)。面試結果預定於4月19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公布於屏北高中網站。經公告錄取後,依相關規定辦理進用(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得予從缺)。
(三) 正取者於4月2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報到,且須參加見習培訓4日,培訓日期於 4月30日前由本校擇定 5個工作日辦理,培訓地點為國立屏北高中。惟曾參加本校原民班宿舍管理員培訓者,得免參加見習培訓。培訓期間提供最低工資時薪(每日3- 8小時),另免費提供晚餐或次日早餐。如有需要,女性得於上夜班前後於女性員工休息室就寢。
(四) 正取者須於報到一週內繳交「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及最近1個月內之公立醫療院所或區 域教學醫院健康檢查報告(含肺部X光透視合格證明)。如有刑事犯罪紀錄、患有法定之傳染病、或未依限繳交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或健康檢查報告者,均註銷其錄取資格。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