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郎每日讀報 #娛樂產業國際要聞揀3條
│10月1日決殺令:美國 IATSE 工會的會員投票結果將決定好萊塢和串流劇組是否會在今年因罷工而陷入全面停擺│
• 上個月,近百名好萊塢攝影師包含 Roger Deakins(《1917》)、Emmanuel Lubezki(《The Revenant 神鬼獵人》)、Erik Messerschmid(《Gone Girl 控制》)等攝影大師共同連署一封公開信,向 AMPTP 電影電視製作人聯盟提出警告說大量好萊塢工作人員被迫在不安全的環境中連續超時工作,已經對許多從業人員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不到一個月,這些攝影師就有機會採取比發信更積極的行動。今天 ICG 國際攝影師工會(屬於IATSE 國際戲劇和舞台成員聯盟的分支機構)正式向所屬的會員呼籲在10月1日開始的 IATSE 會員電子投票中,投贊成票授權給工會領袖和談判代表發動全國性的罷工行動。
• IATSE 國際戲劇和舞台成員聯盟一開始是北美劇場跟舞台工作人員所屬的大型工會,後來才延伸到電影的相關職務,包含攝影師、服裝師、化妝師、髮型師等等好萊塢劇組劇組不可或缺的職務。在 IATSE 的各地方分會之中,規模最大的就是 ICG 攝影師工會和 MPEG 剪接師公會。這兩個工會近日已經連續表態呼籲支持 IATSE 主席發起的罷工授權投票。連不屬於 IATSE 的 SAG-AFTRA 演員工會剛剛當選的主席 Fran Drescher(《The Nanny 天才保姆》)也公開發言支持 IATSE 的罷工投票。包含好萊塢知名演員 Seth Rogen、Jane Fonda 和 Lily Tomlin 等也都相繼公開相挺。
• 罷工的選項之所以在最近浮上檯面,是因為 IATSE 與 AMPTP 電影電視製作人聯盟的勞動協議已經三年期滿,卻始終未能針對接下來三年的新協議達成共識。其中最主要的爭執還是勞動協議中關於薪資保障的規定。好萊塢正在經歷串流產業的大爆發,但製作人卻仍在用非常低的薪資雇用工作人員並每每要求超時工作,使他們的時薪經常只能勉強超過加州的每小時14美元最低薪資規定。不過因為雙方的談判是不公開的,我們無法確切得知雙方對於薪資條件的落差有很多。只能看到各自發新聞稿譴責對方沒有談判誠意的古老戲碼。
• 因為談判的持續擱淺, IATSE 於是決定祭出殺傷力最大的武器——罷工。 IATSE 過去從未發動過全國性的罷工。可以參考的案例是 2007 年美國東西岸的編劇聯合工會 WGA 發動的罷工致使1.2萬名美國編劇必須立刻停止手邊工作,根據 UCLA 的估計當年的罷工總計造成好萊塢3.8億美元損失。下週的授權投票如果獲得各分會會員75%贊成票支持的話,IATSE 的主席和談判代表將取得權利在談判中上提出罷工要脅,並在下一次談判破裂後啟動全國性的罷工。由於 IATSE 會員涵蓋了攝影師、服裝師、化妝師、髮型師等重要職務,屆時好萊塢可能的損失將非常可觀。而且適逢串流大戰造成對於內容供應的強烈需求,另一方面又有 COVID-19 造成的拍攝延誤和節目供應不及,這個時間點出現全面罷工甚至可能直接左右串流大戰的結果。
• 好萊塢歷史上最激烈的罷工都跟新媒體有關,因為片廠經常沿用舊合約範本,假裝不知道有一個新的收入正在快速激增。一旦被演職員抓包,就很容易撕破臉。 1988年編劇工會破紀錄的22週罷工主因正是片廠偷偷隱藏錄影帶帶來的激增營收,不分給相關演職員;2007年持續14週(還跨到隔年)的編劇罷工則是為了 DVD 和網路零售(iTunes )的營收分潤。今年的爭執點理所當然就是在疫情中快速崛起的串流市場。實際上幾個星期前 Scarlett Johansson 和 Disney 針對《Black Widow 黑寡婦》的訴訟正是跟串流和分潤有關。
• 有趣的是 IATSE 這次的行動似乎在偷學2008年 WGA 編劇工會罷工的經典技巧。2008年編劇罷工是網路時代的罷工典範,因為編劇工會全程善加利用網站來向大眾溝通他們的罷工理念,並充分運用明星好朋友們的曝光來幫忙擴散理念,因此才有辦法在產業重創之中仍然得到民意支持。而這次 IATSE 則進一步在罷工的發動過程中或用另外一個力量無窮的網路工具——社群媒體 Instagram。
• 一個多月前 IATSE 開設了一個 Instagram 帳號名為 IATSE Stories,由他們會員中一名紐約的燈光技師 Ben Gottlieb 發起並經營,持續刊登影視產業中不同職位工作人員在非常艱困的勞動條件下勉強活著的慘烈故事。這個社群帳號幾乎在業界之間一夜爆紅,不僅獲得大量專業媒體報導,並快速累積9萬粉絲追蹤。發文中許多驚悚的故事引發了同業的激烈迴響,也創造了行業外的大量同情。最驚悚的故事包括過勞的助理在開車過程中睡著,一名女性工作人員甚至忙到撥不出時間去開乳癌切除手術,或是因為沒有時間上廁所而膀胱發炎等等案例。工時過長更是不同職務共同遇到的狀況,製作人經常為了控制拍攝成本而要求連續上班12甚至16個小時。
• 由於多數影視工作者和雇主之間都沒有長期雇用關係,採用的是比較接近 Uber 司機那種零工制,所以勞動環境和基本生活條件都無法像一般勞工那樣受到完整的法制保障。台灣的影視工作者也在一個多星期前在勞動部的會議上極力爭取讓拍攝現場的工作人員納入勞基法的責任制勞工,以便取得關於工時、休假、工作中休息時間和加班費等等基本保障。
◇ 新聞來源:
‘About Power, Not Reason’: As Locals Build Support, IATSE Votes on Strike Authorization Next Week(https://flip.it/fHZeAt)
Cinematographers Guild Urges Members to Back IATSE Strike Authorization Vote(https://flip.it/Q8eaG2)
Fran Drescher & Other SAG-AFTRA Leaders Join Chorus Of Actors Supporting IATSE’s Demands For Fair Contract(https://flip.it/o3YITK)
Behind Hollywood glamour, an Instagram account highlights darker side for workers(https://flip.it/4lX1_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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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今天也可以知道一下的事:
│Netflix 買下 Roald Dahl 作品的大手筆並不是穩賺不賠的投資 │
◇ 新聞來源:Why Netflix’s Big Roald Dahl Acquisition Is A Huge Risk(https://flip.it/Mzv4XD)
│Netflix 今年投資在內容製作和購買的支出預計將大幅成長26%│
◇ 新聞來源:Netflix Content Spending Predicted to Rise 26% in 2021(https://flip.it/A35c0B)
員工合約範本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法客電台:我的創作不是我的?著作權要這樣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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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客電台更新了:https://reurl.cc/XWl9Eg
ft. 中小企業榮譽律師 周逸濱律師
前陣子有一個知名連鎖餐廳請文創公司設計一個 Q 版商標,後來,文創公司負責該案的設計師,跳槽到餐廳任職,餐廳將設計拿去申請商標,設計師也把商標設計繪製於餐廳的其他產品。
文創公司發現以後,就控告該餐廳侵害著作權,主張設計師創作商標的著作權屬於文創公司,結果也告贏了。
但是為什麼設計師創作的成品,會歸屬於文創公司呢?
原則上,基於「創作完成主義」,在完成的當下,創作者擁有成品的著作權。照著這個邏輯,在這個案例,理論上著作權應該歸屬該名員工,但為什麼文創公司可以主張著作侵權呢?
這個問題的爭議是,公司聘僱設計人員製作商品包裝或者設計,在設計人員離職後,把相同東西帶到其他公司使用,有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 身為員工就沒有著作權嗎?
著作權原則上是由創作者取得,但在僱傭關係中,可以約定著作權的歸屬,可以約定著作人是公司或員工,也可以約定著作財產權的歸屬。
一般員工在勞動契約沒有著作權歸屬約定時,依《著作權法》第 11 條規定,著作人是員工,但著作財產權人是公司。因此,假使設計師受雇於公司,但沒有約定著作權歸屬,職務上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在公司,員工如果要重製、改作等,必須取得公司授權,否則會有侵權疑慮。
➤ 若公司外包設計項目給其他廠商?
如果今天公司不是請員工創作,而是個案發包給其他團隊或委外設計師時,著作人及著作財產權也可以由契約約定歸屬。
如果契約沒有約定著作權歸屬時,依《著作權法》第 12 條規定,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均歸屬外包的設計師,業主只能在契約目的範圍內利用該著作。
著作權歸屬的約定方式很自由,可以約定著作人為何人,也可以約定著作財產權人為何人,因此可能會有著作人與著作財產權人不同的情形。
那麼,實務上有哪些常見的著作權歸屬約定模式?怎麼談判及授權才不會踩到地雷?
現在,打開你的 Podcast app 進來聽這一集,你就會知道:https://reurl.cc/XWl9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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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精彩重點】
✓ 知名連鎖餐廳商標事件,涉及什麼著作權爭議?
✓ 僱傭關係中的創作,及公司外包設計給其他廠商,著作權各屬於誰?
✓ 實務上著作權歸屬約定合約範本
✓ 智財權常見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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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https://law.moeasmea.gov.tw/ai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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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
員工合約範本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最近和W律師討論出本「一百個錯誤法律觀念」,我們目前列了以下錯誤法律觀念,如果大家有發現什麼錯誤觀念,或覺得有什麼法律觀念很重要觀念要正確,也歡迎留言,感謝。
以下是錯誤法律觀念:
契約成立一定要書面白紙黑字
保證承保,但不保證理賠
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公司名義簽約比較有保障
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父債子要還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就不起訴案
取得債務人所有權狀,就能享有抵押權
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欠錢惡意不還要坐牢
嫁出去的女兒沒有繼承權
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
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就完成
協議離婚必須處理的議題
檢察官可以幫我討債索賠
沒工作收入無法取得子女監護權
公平法是管制物價的法律
通姦違憲後抓姦也沒用
分居二年就可以離婚
打滿三張驗傷單才能訴請離婚
是借貸或投資關係不重要
欠錢躲超過15年就沒事
過期的本票支票完全沒有用
發生碰撞才算車禍
車禍處理很簡單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
簽約只管對方有簽名蓋章就好
試用期約定不合法
有本票支票就可以向對方討債
離婚證人不用和雙方碰面
違反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契約無效
網路上文案圖片可以任意複製下載
網路上影片可以自由下載並分享
出資委託的配音可以自由使用
創作甄選的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可以自由使用
攝影師可以自由使用模特兒照片
車禍傷人可全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車禍肇事責任鑑定會寫責任比例
對方同意就可以和他/她發生性行為
跟蹤纏擾目前無法可管
裝修房子簽合約太麻煩
裝修品質有問題就是刑事詐欺
網路購物七天內一定可以退款
公寓大廈社區不能禁止養寵物
管委會可以拒絕住戶影印任何文件
建商拖延公設點交無法可管
產品申請專利權就不會侵害專利
商標圖案近似就是侵害商標權
漏水爭議只能上法院訴訟
租約有公證就不必上法院訴訟
房東房客可以任意提前終止租約
簽發本票支票不寫禁止背書轉讓
存證信函內容隨便寫就好
老闆可以任意付錢資遣員工
建商廣告不實消費者當然能解約
房屋實價登錄灌水沒關係
隱瞞凶宅或重大瑕疵不會有刑責
屋況說明書內容不實一定能解約
遺產可以只留給女兒
打官司的律師費可以要對方賠
遺囑自己寫一寫就有效
虛擬貨幣不能用來付錢
App使用者資料可以蒐集賣錢
開加盟店比上班領死薪水好
房屋久占別人土地就免拆
加盟契約條件加盟總部說得算
竊盜罪只有當場抓到才會成立
加入工會根本沒什麼用
網路空間的言論自由無法可管
罷工是侵害他人權益的違法行為
面試新人時絕對不能詢問前科
工作場所可以任意設置監視器
契約違約金條款不受法律限制
員工五人以下公司免保勞健保
颱風天不上班會構成曠職
不動產買賣有仲介代書就無須履保
員工自己疏失發生職災老闆可免責
職場霸凌無法可管
法律問題諮詢免費律師就好
沒收犯罪所得可以保護被害人?
擔任國民法官很輕鬆
犯罪案件媒體可以自由報導
法官的邏輯一定也和我一樣
友善父母原則可以不用理會
沒付扶養費不能探視小孩
補習班倒閉信用卡分期帳款只能乖乖繳完
假扣押有甚麼功能?
關於假扣押常被誤解的觀念
運動比賽中任何傷害都可免責
粉絲抖內的金錢不用歸還
商品直播代言人有何法律責任
打官司有證人就夠了
私人錄音不能當證據
行政訴訟都會敗訴
銀行帳戶被凍結不能解除
營業秘密保護可以包山包海
合夥作生意靠信任不用簽約
取消訂位可以要求餐廳退訂金
無罪推定原則是真的?
沒錢請律師無法打官司
糾紛鬧上法院就不用調解了
打贏官司對方就會賠我錢
#錯誤法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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