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於安樂:八旗軍由盛轉衰的歷史教訓|知史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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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八旗軍早期戰鬥力甚強。從統一女真各部並征服蒙古、朝鮮,到推翻明王朝政權的歷次戰爭中,可以說是所向披靡。然而入關後不久,八旗軍便開始出現戰鬥力衰退的跡象。隨著清王朝在全國的統治日趨鞏固,戰事日漸稀少,這支軍隊也逐漸蛻變衰敗,及至晚清亟需用兵之際,它已完全變成一支不堪任戰的糜爛之師。本文將著重從軍事領域的各個不同側面,揭示其由盛轉衰的歷史教訓。
一、八旗軍由盛轉衰的歷史概況
八旗軍是清太祖努爾哈赤創建的軍事組織。他起兵後不久,便對女真族氏族社會時期就存在的兼具生產和軍事職能的社會組織──牛錄進行改造,先後建立了黃、白、紅、藍、鑲黃、鑲藍、鑲白、鑲紅8旗。皇太極時,又按民族分為滿八旗、蒙八旗和漢軍八旗。各旗設立都統、副都統、參領、佐領等官職,逐級統轄。從努爾哈赤創建八旗到1644年清軍攻佔北京這一階段,八旗實行兵民合一,兼具軍事、行政和生產等多方面的職能。兵丁平時狩獵務農,戰時自備武器糧秣,隨軍作戰,「出則為兵,入則為民,耕戰二事,未嘗偏廢」,堪稱一支能征善戰的精兵勁旅,作戰時軍紀頗嚴,有進無退,甚至在死傷慘重、屍相枕籍的情況下仍很少有人退縮逃陣。它曾以精兵6萬,採取集中兵力、連續作戰、逐路擊破的戰法,擊敗明朝10餘萬大軍,取得了薩爾滸大捷;用兩年的時間攻克明軍防守關外的寧錦防線,殲滅明軍5.4萬人;後來又在山海關與明總兵吳三桂合兵擊敗李自成大順軍,逐一消滅各地的反清力量,在建立清王朝、統一全中國的戰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清軍入關並建立全國政權後,建立了八旗常備兵制度,將整個八旗組織原封不動地移入新的社會體系之中,成為完全由國家供養的職業軍隊和職業預備役軍人集團。八旗官兵攜家帶口,按建制集中居住在軍營之中,駐於京畿地區的部隊稱「京營八旗」,駐於全國各戰略要沖之地的部隊稱「駐防八旗」。軍營內生活設施齊備,旗兵及家屬不得私自外出。官兵嚴格從旗人內部選拔,「生則入檔,壯則當兵」。都統、參領、佐領等各級軍事長官同時又是行政長官,平時督促士兵從事生產、養活家口、操練武藝,戰時率部出征。為了維護自己的政權支柱,酬謝八旗軍功貴族,清廷開國之初即給予八旗將士相當優厚的待遇,期以免除官兵後顧之憂,專心練武,保持原有的軍事素質。同時也嚴格規定,八旗官兵不得做工經商或從事其它謀生之業。然而,事與願違。從順治、康熙年間起,八旗官兵便已出現追求享受、戰鬥意志衰退的傾向。在前線指揮戰鬥的親王、郡王和貝勒們「逗留觀望。不思振旅遄進,竟爾營私適己,希圖安便,或逶兵甲之不全,或托舟楫之不具,借端引日,坐失事機」。在平定三藩之亂的戰爭中,八旗軍以往的主力地位已被綠營兵所取代。雍正、乾隆年間的一些重要戰爭,如柴達木之戰、平定大小和卓之戰、大小金川之戰中,儘管參戰的八旗官兵數量有限,其中一些號稱精銳的八旗部隊的表現卻不如綠營兵,昔日敢打敢沖的作風已不復存在。
嘉慶至清末,八旗軍逐漸演變成專靠國家供養的社會救濟組織,失去了起碼的戰鬥能力。1799年清軍在鎮壓白蓮教大起義時,曾一度把京營八旗中最精銳的健銳營和火器營派往前線,結果因軍紀敗壞,不聽約束,未及投入戰鬥就被迫撤軍回京。清朝末年,有人建議從八旗軍中挑選壯丁加以操練,使之恢復入關時驍勇善戰的面貌。而深知其弊的慈禧太后、光緒皇帝此時早已不抱任何幻想,回答說:選練八旗丁壯是多年前的老辦法了,你們卻不知今天的八旗兵早已無可練習。
八旗軍的衰敗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官兵素質低下。八旗軍入關以後,尚武精神迅速失落,好逸惡勞的現象到處蔓延,直接導致了八旗官兵體能和軍事素質的全面下降。人人耽於安逸,優遊渡日,很少把心思用在練功習武上,掌握良好的鞍馬騎射技藝的官兵越來越少。1815年,嘉慶帝閱看左右兩翼前鋒營官兵射靶,200人內竟無一人能5箭全部射中。八旗兵每逢上操、應差大都是僱人頂替。在皇帝和大臣都要出席的玉泉山閱兵大典上,也是由僕人攜帶著兵器,騎馬乘車趕赴演武場,儼然一副老爺兵的模樣。當時京城中盛傳的謠諺「糙米要掉,見賊要跑,雇替要早,營營要少」,說的便是這幫旗下大爺每次領歲米月糧時都要刁難發放者,臨陣交鋒時唯恐奔逃不及,操演檢閱時都要預僱替身,平日儘量少到營中當差巡城的情形。上述不正常現象的長期存在,必然使八旗軍中充斥人殘技疏、羸弱不堪任戰之人。清末甲午戰爭中,京營八旗中最精銳的部隊神機營赴山海關佈防。有人在蘆溝橋遇見他們,但見「前二名皆已留髯,第三名則一十一二齡童子也,余多衣不周體,蹲踞道旁,不願前進」。這樣的老弱殘兵當然不會在槍林彈雨的戰場上有什麼作為。
訓練形同虛設。清朝建立以後,逐漸建立起較為完善的軍事訓練制度。但因承平日久,這些制度實際上並無人認真執行。平日規定的每月練習步射、騎射,每年合操、考試大都草草了事。有的將領還肆意篡改條例,減少訓練次數,減輕訓練強度。如乾隆年間廣州駐防八旗的火炮訓練時間就由每年4周減為2周,射擊訓練的次數由10次減為5次。有的駐防八旗部隊,甚至因操場被出租賺錢,乾脆取消了火槍和火炮的射擊練習。
軍隊風氣敗壞。清軍入關以後,軍紀鬆懈、風氣敗壞的現象開始出現。終年仰食於官府的八旗官兵拋棄了以往淳樸簡約的社會風尚,以遊手好閒、華衣美食相標榜,追求安逸舒適的生活。平日裡很少有人按時巡城出操,而是「三五成群,手提雀籠雀架,終日閒遊甚或相互賭搏」,「肆無顧忌窩竊、窩娼、窩賭」。將領整日「居家彈箏擊築,衣繡策肥,日從賓客子弟飲」;士兵穿衣爭用綢緞,飲食必求醉飽,甚至將剛發下來的餉銀拿出來揮霍一空,剛領到的糧米轉手賤賣給商舖,換取銀錢大吃大喝,鬥雞走狗、入班唱戲以及抽大煙之風到處蔓延。一些人倚仗著自己的旗人身份,以為反正在生活過不下去時,官府要予以接濟,所以「多有以口腹之故,而鬻房賣產者,即如每飯必欲食肉,將一月所得錢糧,不過多食肉數次,即罄盡矣。又將每季米石,不思存貯備用,違背禁令,以賤價盡行糶賣,沽酒市肉,恣用無餘,以致閤家匱乏,凍餒交迫,尚自誇張,謂我從前曾食美物、服鮮衣。」一月的餉銀不足數日之需,餉米領出以後便行糶賣。
清中、後期,統治階級政治上的腐敗也嚴重地影響了八旗內部。在生活方面,一些軍官為了私人目的指使手下旗兵去做各種小差使、跑腿,打仗時則在隊伍中挑選精兵專門保護自己。一些軍官藉口各種公務對兵丁錢糧私行科斂。如旗人辦事,需要佐領出具保結,佐領往往要收受銀錢才出具手續,使旗人本來就難以養家餬口的兵餉被層層剋扣。還有一些軍官利用手中的權力對屬下兵丁放印子錢(高利貸)。有人甚至與商人勾結起來,讓兵丁先向米鋪借錢,到發放祿米的時候,則由軍官串通米鋪代領,剋扣折算欠款,等到兵丁缺糧少米時,只能向米鋪高價購買。軍官和米鋪商人靠這種卑劣手段獲取重利,不少普通兵丁卻因此家境日趨貧寒,負債纍纍。在用人方面,八旗將領往往以自己的隨營子弟立有戰功及鞍馬騎射技藝出眾為由,將他們提升為軍官。或不顧年齡的限制,挑選心腹及家屬中的孩子和老人當兵吃糧。像防禦和驍騎校這樣較低的軍官職務,簡直可以公開用錢來購買。太平天國戰爭期間,一位名叫陳升的廣州駐防八旗馬甲,就因為捐獻了2500箱火藥而被提升為防禦。八旗軍內部腐敗現象的盛行加速了官兵貧富分化的進程,使官兵關係趨於惡化,對軍隊戰鬥力的削弱有著不可低估的影響。
裝備殘缺廢損。按照制度規定,八旗官兵出征作戰時都應自備兵器糧草,清軍各級組織對官兵自備兵器的殘缺廢損情況平時要定期進行檢查。但從乾隆年間開始,相當一批八旗官兵的自備兵器已是徒存名目。有的八旗兵丁藉口經濟困難不按規定置辦軍器,還有人將已有軍器典當換錢,甚至偷偷地把軍中利器──火炮砸碎賣廢鐵。清廷三令五申,仍是屢禁不止,最後只好在軍器點驗時實行照顧政策,不再點驗旗員內護軍校、筆帖式以至六品武職的軍器。到了乾隆末年,那些沒有經過點驗的官員所擁有的軍器、盔甲大部分朽壞。皇宮各門所備兵器也都成了擺設,不具備起碼的殺傷功能。
當然,八旗兵衰敗的根本標誌還是其戰鬥力的喪失,是其作為一個武裝集團已失去執行自身職能的基本能力。而對此最嚴格、最全面的檢驗應當是在你死我活的戰場上。1659年鄭成功攻南京之役,鎮守南京的總管喀喀穆統八旗軍不敢迎戰,只好以綠營出擊,已初露衰弱之象。康熙年間平定三藩之亂,大將軍多羅順承、郡王勒爾錦駐兵荊州,勞師數載,不敢進兵。聽說吳三桂軍隊到來,匆匆將大炮埋在土中倉惶退去。貝勒尚善、察尼、鄂鼐等領兵進攻岳州,藉口舟楫未具、風濤不測,屯兵城下一年之久,不敢一戰,聽到退卻的命令,竟「三軍歡聲如雷」。清中後期,八旗軍將無敢戰之膽、兵無縛雞之能的實情已為舉國上下所熟知,連清廷也不敢輕易把他們派上戰場了。
二、八旗軍衰敗的原因:
八旗軍從興盛走向衰敗是一個複雜的歷史過程,是多方面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首先,也是最根本的因素,八旗軍的興衰與清王朝的興衰是一致的。作為與廣大人民利益根本對立的封建貴族政權,清王朝的統治最終走向腐朽是歷史的必然。作為這一政權的統治工具,八旗軍由盛而衰也符合歷史發展的規律,並且是清王朝走向沒落的一個縮影。早在「康、乾盛世」時代,清王朝就開始顯露出種種敗兆。最明顯的表現是封建貴族們出於其追逐財富、剝削壓榨廣大民眾的階級本性,上至皇帝大臣,下至各級官吏、豪紳,皆一改清初較為簡樸的風氣,肆意侵吞和揮霍人民的勞動果實,追求紙醉金迷的糜爛生活。康熙6次南巡,費用浩大,銀子花得跟淌海水似的。乾隆的豪侈則遠遠超過他的祖父和父親。為遊山玩水、尋歡作樂,他倣傚康熙6次南巡,途中修建行宮30處,運河上的隨行船隻達上千艘。每到一處,地方官百般討好,搭綵棚、辦筵席、進貢山珍海錯和土產方物,酒無虛日,城開不夜。乾隆還大興土木,修建宮殿、苑囿,如擴建康熙時修建的避暑山莊,建外八廟;擴建雍正時期建的圓明園,增建長春園、綺春園等,不知耗盡了多少民脂民膏。清朝的王公貴族、文武百官也上行下效,無不沾染上奢華沒落的風氣,貪污成風,賄賂公行。而歷朝皇帝大都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作深究。康熙朝掌握大權的索額圖、明珠、徐乾學和高士奇等人無不是聲名狼籍的貪贓枉法之徒。乾隆的內侄福康安也仗著自己的寵貴地位和特殊功勛,搜刮民財,生活異常奢汰,動輒拿出上萬金幣犒賞軍中將士,家中每日裡姬妾僅買花就花費數萬錢。最典型的是乾隆晚年執掌朝政的和坤。他任軍機大臣達24年之久,專權和貪婪之名,連外國人都知道得清清楚楚。1799年,乾隆死後,嘉慶將他治罪抄家,僅其家產的一部分就值2.2億多兩,相當於當時國庫5年多的收入。和坤的兩個僕人被抄沒的家產也值700多萬兩白銀。可見他們貪贓枉法已達到何種嚴重的程度。
清朝封建政治的腐敗必然會深刻地影響到八旗軍官兵,這是導致八旗軍衰敗的最根本原因。但八旗軍本身在治軍指導思想以及相關制度、決策上的種種謬誤弊端,也是十分重要的原因,直接加速了其衰敗過程。
其一,對變化中的國家安全環境缺乏清醒意識,缺乏整軍經武、進行改革的危機感和緊迫感。清軍入關以後,所面臨的社會歷史環境發生了四大變化:由以遊牧狩獵經濟為主的滿、蒙少數民族聚居地區進入到以農業經濟為主、漢族佔絕大多數的關內廣大地區;由部族軍隊變成國家軍隊;由戰爭時期進入到相對和平時期;由以冷兵器為主的時代進入到火器時代。與此同時,隨著歐洲工業革命的開始和歐洲通往東方航線的「開闢」,西方殖民勢力加快了從海上東侵亞洲各國的步伐,佔領了爪哇、蘇門達臘、菲律賓、印度、緬甸等許多中國周邊國家,將其變為自己的殖民地,甚至入侵中國的澎湖、台灣,竊據澳門。原先地處歐洲的俄羅斯也在短短近百年間,越過烏拉爾山,迅速佔領東、西西伯利亞的廣闊疆土,成為中國的北方強鄰。這些「千古未遇」的強敵逼處四鄰,虎視眈眈,給中國的安全環境帶來極大威脅。
上述變化客觀上要求清朝統治者從實際出發,對確立於戰爭年代的八旗制度進行改革,特別是將原先「軍民合一」的八旗軍的軍事組織職能與社會組織職能剝離開來,建立適應當時世界局勢及和平時期軍隊建設的軍事體制,將八旗官兵家口的生計問題交由社會去解決;要求清朝統治者不能僅僅滿足於應付國內問題,而要學習近代西方先進的軍事技術、編制體制和軍事思想,盡快使自己的軍隊擺脫落後狀態。
但清朝統治者卻無視這些客觀需求。他們死抱住「祖宗成法」不放,片面強調「辦理一切事件,皆法祖宗」,把建立適應新的社會環境的軍事制度與優待八旗軍功貴族對立起來,把學習西方先進技術與保持旗人的尚武精神對立起來,軍事改革嚴重滯後。一旦有人主張對八旗制度做這樣那樣的變革,都遭到嚴厲斥責。例如,清中後期,旗人貧富分化日益嚴重,貧窮者不得不將清朝廷分給他們的土地大量典賣他人,單靠朝廷發放的兵餉俸祿生活。而隨著旗人家庭人口迅速增加,往往一份兵丁糧餉要養活十幾口人,致使許多貧苦旗人家徒四壁,有的旗人因為貧窮一輩子不敢結婚,有的旗人跑到農村去討飯甚至餓死。而清朝統治者眼看著大批旗人窮困潦倒,卻不肯對這一過時的制度進行根本性改革。嘉慶帝在聽取某御史關於派京城中的八旗閒散人丁到口外、西北一帶耕墾的建議時,曾大發雷霆說:「若如該御史所奏,八旗男婦皆以紡織為務,則騎射將置之不講。……於國家贍養八旗勁旅,屯駐京師本計,豈不大相刺謬乎」。另一方面,抱著「天朝上國」自大心態的清朝統治者,以為憑著老祖宗」馬上打天下」的騎射功夫足以揚威天下,因而無視近代西方軍事技術的高速發展,無視西方列強「船堅炮利」的現實,閉關鎖國,固步自封,聽任自己的軍事技術停滯落後。清軍征緬作戰時,已發現緬人所使用的來自西方的火槍性能遠遠超過清軍的火槍,但沒有引起乾隆皇帝的足夠重視。英國使臣馬戛爾尼出使中國時,曾帶來一支裝備有新式武器的衛隊。他邀請清朝名將福康安檢閱衛隊演習新式武器。福康安卻不屑一顧地說:「看也可,不看也可。這火器操法,諒來沒有什麼稀罕。」英國送給清王朝的新式火炮,被收藏到圓明園倉庫之中。直到百餘年後,露出強盜真面目的英國侵略軍打上門來,攻佔京城,火燒圓明園,又把這些沈睡多年的火炮重新搬上船運回國。鴉片戰爭失敗以後,清朝統治者雖然不斷接到中國軍事技術專家們關於仿製西洋火器的建議,卻並沒有產生學習西方先進技術的緊迫感,仍把這些先進火器打發到倉庫中去睡大覺,並再次下諭,命令八旗官兵們學好滿語、騎射功夫。
其二,當迫於現實壓力不得不進行改革時,卻往往以錯誤的思想做指導。頑固守舊的清朝統治者通常對改革抱著敵視的態度,但在客觀形勢的逼迫下,在陳腐的八旗制度實在難以維持下去時,不得不對其進行某些局部的改變。但在這種時候,卻往往是從優待八旗貴族、解決旗人生計問題出發,著眼於賙濟八旗老弱,為其提供起碼的衣食之需,背離了軍事組織以增強戰鬥力為宗旨的改革方向。比如,為了遏制旗人因為典賣土地,負債纍纍,經濟地位日益惡化的趨勢,清廷動用巨額公款代八旗兵丁回贖「民典」旗地,代還債務,賞賜銀兩錢糧。設立養育兵制度,從那些戶口滋盛,餘丁繁多,因無法補上兵額而生活窘迫旗人家庭中挑補養育兵,每月發一定數量的兵餉或祿米。在挑選馬甲等薪餉較多的職位時,不是以身體是否強壯、軍事素質好壞為標準,而是對貧乏孤寡之人,對無人贍養者,對年老者實行照顧政策,讓其領取更多的薪餉。有時,採取用國庫款項或挪用軍費經商,減少營馬數量,削減裝備和訓練方面的開支,將訓練場地和一些公共建築出租賺錢的辦法,來接濟貧困旗人。
這些措施,從本質上說是為了維護陳腐落後的八旗制度,解決旗人一時生活之需,而不是著眼於解決軍隊的機制問題,對整個軍事制度進行脫胎換骨的改造,所以並不能從根本上制止八旗官兵生活水平日益下滑的發展趨勢。為救濟貧困而增加的兵額與餘丁數量的迅猛增加相比,無異於杯水車薪。康熙年間是五名丁壯招收一兵,乾隆年間已達到八名丁壯招收一兵,其後兵、壯比例更為懸殊。靠著一名士兵每月一兩銀子、五斗米贍養一家十幾口人的情況相當普遍。康熙、雍正、乾隆年間為旗兵贖回的土地很快又被賣掉。平日對八旗官兵的補助賞賜,也只能救一時而不能救長遠。但從另一方面看,這些以解決八旗生計為核心的做法卻嚴重地危害了八旗軍的建設。為了供養養育兵,救濟貧苦旗人,八旗將領採取減少戰馬和戰船數量的辦法,將原先給戰馬買草料或製造、修理戰船的錢來救濟士兵家口,甚至將戰鬥力比較強的騎兵兵額裁掉,挪出錢來養活更多的養育兵,使八旗軍隊中充斥戰鬥力較低、甚至完全沒有任何作戰能力的冗員。八旗將領用軍費和出租軍產經商,也對清軍內部腐敗現象的蔓延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一些人乘機大肆出售軍用牧場、演炮場,造成八旗戰馬數量銳減,士兵無處進行火炮射擊,就連射程比較近的火槍射擊,也因為操場長度不夠而只能在秋收後舉行。而八旗官員整天忙於經商,自然無心進行正常的軍事訓練,平日操演擺花架子,敷衍了事也就不足為怪了。
其三,軍事功能與社會功能混為一體,軍隊臃腫不堪。為了維持八旗成員特殊的政治、經濟地位,清廷將八旗官兵及其家屬全都包下來,給予他們授官襲爵,佔有土地、人丁等許多方面的好處。而長期供養「數十萬不士、不農、不工、不商、非兵、非民之徒,安坐而仰食於王家」,必然要給清朝的中央和地方財政帶來十分沈重的負擔,不得不竭盡全力搜括民財予以支撐。清軍軍費支出大體可以分為三部分:一是兵餉馬干銀,主要來自於中央財政支出,其數額在雍正中期以前每年約1900萬兩左右,雍正末年以後每年約為2600萬兩左右。二是歲米月糧,由國家徵收的糧食中統一撥給實物,也有一部分糧米採取折成銀兩的辦法發放。三是武職養廉銀、兵器火藥製造費、軍事工程修造費等,主要由地方財政支出,大約每年500萬兩左右。在上述巨額軍費支出中,僅兵餉馬乾銀一項每年即佔康熙朝中央財政支出的70%,佔道光朝中央財政支出的72%。而其軍費的一半以上都耗費在人數最多時僅有27萬人的八旗軍身上。如嘉慶朝60萬綠營官兵每年兵餉馬干銀約1200萬兩,僅佔當年總數的46%,其餘1400餘萬兩為八旗官兵兵餉馬干,約佔總數的54%。
但在上述管理模式下,清廷每年花費的巨額軍費並沒有真正增強八旗軍的實力。這是因為在八旗俸餉總額中,官兵的家口、馬匹耗費佔了很大的比重。僅以西安駐防八旗為例,其官兵的俸餉佔餉銀總額的42%,所支糧食佔糧食總額的7.4%;而供養官兵家口的費用則佔餉銀總數的20.5%,所支糧食佔糧食總額的90.5%;養馬費用佔餉銀總數的37.5%,馬匹飼料糧佔糧食總數的2.1%。而馬匹飼養費項目的設立在很大程度上帶有補貼旗人家口生計的性質。清中後期,各駐防八旗軍營都大幅度減少,實際養馬數額,私下改騎兵為步兵,出租牧場,馬匹飼養費實際上是空有名目,大部分被挪做它用。即使是作為兵餉發放的軍費,也有相當數量花在為救濟旗兵生計而內部招收的養育兵身上。這些年幼體弱的「童子軍」數量十分可觀,乾隆年間總數即達到2.6萬餘人。嘉慶後期數量更多,僅八旗驍騎營中已達26872人,佔驍騎營總兵額的33.4%。他們每月所領的餉銀為3兩、2兩、1.5兩不等,按平均數計算,則每月耗銀不低於5萬兩,每年耗銀不低於60萬兩。但這些養育兵實際上是在空吃糧餉,根本不具備起碼的軍事技能,也就無法在戰場上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更為嚴重的是,隨著八旗人口的不斷增加,八旗軍費日益增長,大大超出了清廷的財政支付能力,一旦遭逢災害、戰爭,收入劇減,軍費將無法保證按足額發放。清中、後期,由於西方列強的侵略和掠奪,國內農民起義風起雲湧,本來就捉襟見肘的清朝財政瀕於崩潰,清廷不得不在咸豐年間將旗餉減成發放,京營八旗官兵只能拿到原餉的六、七成。在一些地區,旗兵俸餉拖欠扣減現象更為嚴重。如光緒末年奉天旗人在兩年間總共發了9個月的俸餉,加上扣減攤派,每兵所得不及餉額的十之一二。而這種「既要吃皇糧,又吃不飽皇糧」的現象的出現,對本來就難以維持生計的旗人家庭無異於雪上加霜。一些旗人紛紛逃亡,另覓生路。有的旗人還違禁私下做起了小生意補貼家用,而無心上操應差。更多的人則因為長期享受優待政策,產生強烈的依賴心理,把當兵看成是一種謀生的手段,把遊手好閒、追求安逸奢侈的生活看成天經地義的權力,清廷補貼賞賜稍不如意,就四處鬧事。清代京營八旗兵丁曾幾次為增發津貼等事項,在皇宮門前或親王府中聚眾喧嘩,幾乎釀成大規模暴動,令清朝君臣都頭痛不已。
其四,治軍不嚴,訓練鬆垮,姑息成風。清廷給予八旗官兵特殊的優待政策,也使得「從嚴治軍」的信條在他們身上無法真正實行。事實上,八旗士兵在社會上惹事生非,打架鬥毆,作姦犯科,久已成為京城和各八旗軍防地的一項公害,各級旗營軍官總是曲加庇護,地方官吏也很少敢出面拿問,致使旗營無賴的氣焰愈加囂張。八旗軍的訓練,大都是虛應故事。不僅平日射箭拉弓,視為具文,就連三年一次的大閱兵,也不過臨時稍為演習,過後即置而不問。負責監督軍訓的御史大臣們雖心知肚明,卻仍層層欺瞞,不願意說出真相。一次,某王爺奉命閱操。有一名步軍校遲到,按例要受到鞭打的處罰。執刑人解開他的衣服,卻發現一大堆小古董從其身上掉下來。王爺問是怎麼回事。步軍校哭著回答說:「家中有人十口,每月只有五兩俸銀,吃不飽飯,只好從古董店裡領一些小古董到集市上販賣以養家口。今天早上正逢隆福寺廟會,所以上操遲到了。」最後連王爺也只好將他放了不加責罰。乾隆、嘉慶皇帝對八旗軍內部隱瞞真相、姑息遷就的情形並非毫無所知,也曾多次批評八旗官兵和監察御史。但他們除了在口頭上提倡「鞍馬騎射功夫」外,並沒有採取什麼有效措施來改變這一局面。相反,卻不斷降低軍官和士兵的軍事技能考核標準。如乾隆以後規定,各旗挑選馬甲時不再校閱騎射功夫,只是將備選之人傳赴衙門,令其拉弓,即行選取。據收藏在東洋文庫中的《雍正朝鑲紅旗檔案》記載:當時世襲祖先軍官職務的大多數人,軍事技能考試成績並不好,許多人的步射、騎射成績評語都是「劣」,個別為」平」,幾乎沒有得「優」的,卻都能照樣任官不誤。這些新的考核標準實際上是姑息了僅把當兵作為謀生手段的的八旗子弟,縱容了旗人不習武藝,整日遊蕩的風氣。
其五,實行封閉的用人制度,人才危機日益嚴重。軍隊是擔負專政職能的特殊武裝集團,只有廣泛吸納社會上的優秀人才,才能有效地履行這一職責。但八旗軍始終是關起門來,在自我封閉的小圈子裡搞軍隊建設。八旗制度規定軍職世襲。兵員都從旗人子弟中選募,旗人不得與漢人通婚,以保持血統的純潔;初級軍官主要靠世襲或由官學中學習滿漢語言、騎射功夫的八旗軍官子弟中間選拔。屬於中級軍官的佐領,有勳舊、世管、互管、公中諸種,除公中佐領外,都是由某一個或幾個世家子弟承襲。高級將領如都統、副都統全都由滿洲貴族世代壟斷。由於世襲範圍十分廣泛,八旗軍職的陞遷失去了競爭力,失去了公正性,使得八旗軍官隊伍中充斥昏庸無能、不思進取之輩。特別是清廷常派缺乏行伍經歷及戰爭閱歷的皇親國戚擔任大軍統帥。這些人從小生長在深宮官府之中,過慣了驕奢淫逸的生活,大多不具有擔任軍隊統帥的素質,卻硬被置於關係到戰爭勝敗、國家安危的重要崗位上,由此往往埋下失敗的種子。清軍在征討噶爾丹、平定準噶爾等作戰中屢次受挫,都是由於任用了昏庸無能的八旗貴族做主帥所致。比如清軍對準噶爾用兵時,雍正皇帝先後派出怯懦無能、寡謀魯莽的滿族貴族傅爾丹、馬爾賽為將,結果損兵折將,一敗塗地。而雍正皇帝不自省用人不當的教訓,反而極力庇護敗軍之將,遷怒於漢人將領。賜給傅爾丹御帶,卻將漢人寧遠大將軍岳鐘琪關進監獄,將漢人署寧遠大將軍紀成斌處死。有的八旗將領不僅無能,而且怕死,在戰場上鬧出不少笑話來。康熙年間的烏蘭布通之戰,擔任前敵將領的正白旗副都統色格,臨陣怯戰,推托中暑而下馬。他的家人說:「二品大員如此臨陣退怯,將來回去有什麼臉面見人呢?」又把他扶上馬。色格卻再次從馬鞍上滾下來,躲進草叢。等到打完仗回營時,還是渾身顫慄不已,身穿甲冑、蒙著大被抖到天亮,一時傳為軍中笑談。封閉的用人制度所帶來種種不利影響,從上述例子中可見一斑。
其六,以體恤八旗官兵為由,不願利用寶貴的臨戰機會對八旗軍隊做適度使用。清廷和八旗將領為了優待旗人,保存「國之根本」,一方面禁止他們與漢人接觸,免受漢文化的熏染。另一方面又以體恤生命為由,不願意在一些小規模戰爭中適度地使用八旗官兵。早在平定三藩之亂時,八旗大軍頓兵昆明堅城之下,不思進取。漢人將領趙良棟欲發動進攻,即遭到定遠平寇大將軍彰泰的反對,理由竟是「皇上豢養之滿州,豈可輕進,委之於敵?」其實不僅彰泰,康熙、雍正、乾隆皇帝在歷次南北戰爭中都有不願多用八旗兵的想法。如1767年征緬甸之役,用兵25000名。其中綠營兵22000名,八旗兵僅僅3000名,綠營兵數多於八旗8倍有餘。1787年鎮壓台灣林爽文起義,用綠營兵10000名,八旗赴前敵者僅100名。1853年鎮壓太平天國起義,清軍調集綠營兵53436名,八旗兵僅4999名,綠營出兵人數較八旗多出10倍有餘。即使是派八旗軍上戰場,打仗時也往往是由綠營兵甚至臨時招募的勇營兵打頭陣,八旗兵在後跟隨。這樣做表面上看起來是對八旗官兵的體恤優待,從長遠觀點看卻是坑害了他們。在相對和平時期,每一場戰事都是檢驗軍人素質和軍事訓練水平的難得機遇,也是將帥們積累作戰指揮經驗的極好機會。然而從清朝統治者到八旗官兵都千方百計逃避上戰場,只滿足於在平日的操演教閱中走過場、擺花架子,以領取糧餉度日。清後期,八旗官兵除了蒙古、吉林、黑龍江馬隊還稍能打仗以外,京營八旗和各駐防八旗大都是兵無縛雞之能,將無才智之士。當時荊州旗營官兵甚至連自己軍營中的財產都保護不了,還需要花一大筆錢僱人替他們站崗放哨,以防止小偷偷竊財物,由此不難看出其軍事素質之低劣。
綜上所述,八旗軍由盛轉衰是在特殊的社會歷史條件下出現的現象,它的衰敗與封建統治階級腐朽沒落的趨勢是相一致的。但同時也要看到,任何軍隊從戰爭年代進入和平時期,都要面臨嚴峻的考驗。古今中外的軍隊都要經過這一關。八旗軍由盛轉衰的事實,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和平時期軍隊建設過程中某些普遍傾向。清朝統治者對和平時期軍隊建設的影響認識不足,固步自封,拒絕改革,直接導致了八旗軍的迅速衰敗。這一歷史教訓對後人仍然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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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明:國家安全底線愈牢 「一國兩制」空間愈大】
6月8日下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舉辦了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網上研討會,國務院港澳辦張曉明副主任應邀以視頻方式發表了題為《國家安全底線愈牢「一國兩制」空間愈大》的主題演講。講話全文如下。
國家安全底線愈牢「一國兩制」空間愈大
——在紀念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研討會上的講話
尊敬的林鄭月娥行政長官,
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10天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這是香港回歸以來中央處理香港事務最重大的舉措之一,是「一國兩制」實踐過程中具有歷史意義的一件大事,也是基本法實施的一個裡程碑。我曾經與許多朋友說過,香港國家安全法一日不立,就不能說基本法得到全面實施。在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之際,我們終於欣慰地看到,這一缺失正開始以另一種立法方式得以彌補。我想,這也是我們對那些為香港回歸祖國和香港基本法起草作出歷史性貢獻的先輩們最好的告慰。
作為本屆全國人大2975名代表之一,我有幸參與和見證了這次全國人大會議審議「決定」的全過程。王晨副委員長對「決定」作說明和「決定」草案最後獲高票通過時人民大會堂內經久不息的雷鳴般掌聲震撼了我——那是一種只有壓抑很久或者期待已久才會爆發出的掌聲,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14億中國人民的心聲!
我注意到這段時間香港社會對「決定」的各種反應,歡欣鼓舞者有之,抹黑攻擊者有之,疑惑憂慮者有之。支持「決定」的市民認為,這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保障,「中央出手,香港有救」;反對「決定」的人聲稱「香港已沒有高度自治」,「『一國兩制』名存實亡」,「『一國一制』已經來臨」;對「決定」抱有疑惑的人主要擔憂「決定」和有關立法會不會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和終審權,會不會影響到人權和自由。總的看,各方面關注都比較多地指向「決定」和下一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對「一國兩制」的影響。這也充分說明,「一國兩制」的確是香港社會各界的最大公約數。那麼,究竟該怎麼看中央這一舉措對香港「一國兩制」實踐帶來的影響呢?今天我想與大家分享的一點看法是:國家安全底線愈牢,「一國兩制」空間愈大。要說明白這個問題,先要想清楚幾個「為什麼」。
第一,回歸初心,想一想為什麼要實行「一國兩制」?
大家知道,「一國兩制」最早是為解決台灣問題提出來的。為什麼針對台灣問題提出「一國兩制」的解決方案?為了實現祖國統一。後來由於解決香港問題的條件比較成熟,「一國兩制」首先被運用於解決香港問題的過程中。中央用「一國兩制」解決香港問題,基本考慮有兩個:一是為了收回香港,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二是為了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這在基本法的序言中寫得很清楚。對於後一點考慮,鄧小平先生講了不少。他在1984年7月會見英國外交大臣傑弗裡·豪時說:「根據香港和台灣的歷史和實際情況,不保證香港和台灣繼續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就不能保持它們的繁榮和穩定,也不能和平解決祖國統一問題。」他還說,如果不采取「一國兩制」方式,香港會出現混亂局面,「即使不發生武力衝突,香港也將成為一個蕭條的香港,後遺症很多的香港,不是我們所希望的香港。」這是體現實事求是精神的戰略考量。但是,相比之下,對前一點考慮,鄧小平先生更為強調。
大家都很熟悉1982年9月24日鄧小平先生會見撒切爾夫人時那篇堪稱經典的談話。鄧小平先生一開談就對中國政府解決香港問題的基本立場作了明確而清晰的概括:「一個是主權問題;再一個問題,是一九九七年後中國采取什麼方式來管治香港,繼續保持香港繁榮;第三個問題,是中國和英國兩國政府要妥善商談如何使香港從現在到一九九七年的十五年中不出現大的波動。」在這裡,鄧小平先生把中央對香港的方針政策作了層次區分,主權問題排在第一位。他還斬釘截鐵地告訴撒切爾夫人,主權問題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可見,鄧小平先生在構思解決香港問題的方案時,從一開始就把主權問題放在「置頂」位置。
針對當時香港社會的憂慮,鄧小平先生還多次談到了香港回歸前的過渡期乃至回歸後可能出現的動亂和干預問題。1984年10月3日在會見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時,他說:「不能籠統地擔心干預,有些干預是必要的。要看這些干預是有利於香港人的利益,有利於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還是損害香港人的利益,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切不要以為沒有破壞力量。這種破壞力量可能來自這個方面,也可能來自那個方面。如果發生動亂,中央政府就要加以干預。由亂變治,這樣的干預應該歡迎還是應該拒絕?應該歡迎。」「總會有人搗亂的,但決不要使他們成氣候。」「某種動亂的因素,搗亂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是會有的。老實說,這樣的因素不會來自北京,卻不排除存在於香港內部,也不排除來自某種國際力量」。1987年4月16日,鄧小平先生會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又就此講了很長的一番話。他說:「還有一個問題必須說明: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實際。中央確實是不干預特別行政區的具體事務的,也不需要干預。但是,特別行政區是不是也會發生危害國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難道就不會出現嗎?那個時候,北京過問不過問?難道香港就不會出現損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夠設想香港就沒有干擾,沒有破壞力量嗎?我看沒有這種自我安慰的根據。如果中央把什麼權力都放棄了,就可能會出現一些混亂,損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有利無害。大家可以冷靜地想想,香港有時候會不會出現非北京出頭就不能解決的問題呢?過去香港遇到問題總還有個英國出頭嘛!總有一些事情沒有中央出頭你們是難以解決的。」「有些事情,比如一九九七年後香港有人罵中國共產黨,罵中國,我們還是允許他罵,但是如果變成行動,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怎麼辦?那就非干預不行。」
我想,在座各位今天與我一起重溫鄧公這些講話,都會對這位偉大政治家所具有的非凡洞察力和預見力、對他的先見之明欽佩之至!我記得,1993年9月23日,也就是末代港督彭定康拋出「三違反」政改方案、迫使中央另起爐灶成立「預委會」之後,中央決定公開發表鄧小平先生會見撒切爾夫人的上述談話,當時特別強調這篇講話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今時今日,再次重溫這些談話,更是讓人「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尤其是鄧小平先生關於切不要以為香港沒有破壞力量、中央必須保持某些權力、必要時非干預不行的諄諄告誡,作為「一國兩制」思想的原創性內涵,具有「警世恆言」意義,是需要我們深刻領悟的。
香港回歸祖國後,中央始終堅持按照「一國兩制」方針處理香港事務,從未動搖過。大家一定注意到,習近平主席關於香港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特別強調要全面准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習近平主席還公開宣示了「一國兩制」下不可觸碰的三條底線,指出「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決不能允許的。」這些重要論述都是針對香港回歸後特別是近些年來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有的放矢提出來的,是鄧小平先生「一國兩制」思想的繼承和發展,為我們在新形勢下推進「一國兩制」事業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回顧歷史,回歸初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不僅是「一國兩制」的題中應有之義,而且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以此衡量,凡是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為維護國家安全目的而依照法定程序采取的舉措,包括這一次全國人大作出有關「決定」以及下一步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有關法律,都是天經地義的。如果有人因此質疑中央改變了「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是不是應該反思一下他自己對「一國兩制」的認識不全面、不准確,甚至有偏差呢?
第二,正視現實,想一想為什麼中央要出手處理香港有關國家安全立法問題?
古人講,「事有必至,理有固然」。用這句話來形容這次中央出手是很恰當的。香港局勢的發展變化已經到了鄧小平先生所講的「非中央出手不行」的地步,中央出手既是勢在必行,也是理所當然。
中央出手的事實依據是,香港內外敵對勢力所作所為已造成香港長時間亂局,並危及國家安全。而且,有關活動及其危害大有愈演愈烈之勢。特別是去年6月「修例風波」發生以來,一些人持續進行各種暴力活動,阻塞交通,毀壞地鐵,圍堵機場,四處縱火,打砸商鋪,用殺傷性凶器襲擊警察,對普通市民擅用「私刑」,甚至當街潑油點燃,制造「火燒活人」的慘劇。他們還私藏和制造槍械彈藥,囤積烈性炸藥,在公眾場所放置爆炸裝置,表現出明顯的恐怖主義犯罪傾向。性質更為嚴重的是,一些組織和人員明目張膽地鼓吹「港獨」「自決」等言論,並侮辱和焚燒國旗,污損國徽,衝擊中央駐港機構和香港立法會等政權機構,甚至叫囂「武裝建國」「廣場立憲」。一些外國勢力和台灣勢力更是赤裸裸地插手和干預香港事務,煽風點火,推波助瀾,為反對派和激進分離勢力撐腰打氣,提供資金、物資、培訓和保護。美國還制定《香港人權和民主法》,直接以國內法方式把對港干預制度化、常態化。這些活動不僅嚴重危害香港社會穩定、經濟繁榮和公共安全,而且突破了「一國兩制」底線,嚴重危害我國家安全,使香港出現了回歸以來最為嚴峻的局面,也有人說是香港歷史上最長的動亂。正如劉兆佳教授所說:「這次大規模風波與香港過去發生的政治鬥爭的最大分別,是它對國家主權和安全的悍然挑戰和衝擊,而更為嚴重的則是美國和其他外部勢力的前所未有的高度介入」。面對這樣的情勢,能設想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可以坐視不理或者束手無策嗎?有不少朋友說,中央這次出手是香港反對派和激進分離勢力逼出來的。我一定程度上認同這個說法。他們把中央和特區政府的克制忍讓當作軟弱可欺,做得太過分了!
當然,如果香港特別行政區能夠自行完成有關立法,堵塞有關法律漏洞,健全有關執法機制,有效打擊有關犯罪,自然無需中央出手。但連國歌法案在立法會通過都那麼艱難,在可預期的時間內完成國家安全立法恐怕更是「天方夜譚」。中央此時出手是現實政治下的必然選擇。
在這裡,我們不妨回溯一下「港獨」活動在香港冒起的軌跡。如果說,在香港回歸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港獨」還「見不得光」,還要借「本土」之名包裝兜售的話,2012年反「國教」得手之後,有關活動逐漸公開化。起初市面上流傳一些「明獨」或者「暗獨」出版物時,有人說,這是言論自由,政府不能干預。之後一些校園的學生組織公開提出「香港民族,命運自決」,有人又說這是學術自由,是一些不懂事的年輕人隨便說說而已,要多點「包容」。到了2015年1月,時任特首梁振英先生在《施政報告》中針對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雜志發表「港獨」主張提出嚴正警告,一些人說他小題大做。2016年2月8日發生「旺角暴亂」,那些人已不再滿足於言論表達,而是付諸街頭抗爭了。2月28日立法會新界東選區補選,主張「港獨」的候選人獲得高票,令他們食髓知味,要循體制內選舉奪取政權。3月28日,第一個公開主張「港獨」的所謂政黨「香港民族黨」宣布成立,該組織的綱領寫明要「建立獨立的香港共和國」,並開始籌集資金、招募會員、出版刊物和布置參選活動。我記得,4月1日我在香港接受鳳凰衛視采訪時,專門對此講了一番我至今仍然認為是義正詞嚴的話。我說:有人公開成立以「港獨」為宗旨的政黨,容不得我的回應有半點含糊,我們不能因為這些人的主觀意圖不可能得逞或者說不可能成事就姑息,在這些大是大非原則問題上,一定要講是非、講原則、講底線,絕不能養癰遺患,必須防微杜漸,露頭就打,窮追不舍!當時也有人說我「言重」了,甚至說這樣反而會抬高這幫年輕人。後來,我們看到的情形是:多名主張「港獨」「本土」的新人進入立法會,並上演了一幕幕就職宣誓鬧劇;「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居然成為「外國記者會」(FCC)的座上賓,邀請他公開「播毒」。有人說,人大釋法導致宣誓違規的6名議員的資格被取消,特區政府拒絕為FCC負責人、英國《金融時報》記者馬凱續辦在港工作簽證,是中央收緊對港控制的標志性事件。但他們為什麼不去想想,導致這些「後果」的「前因」是什麼?為什麼不去想想「港獨」活動何以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現在,越來越多的人痛定思痛,意識到「港獨」是「政治病毒」,也是暴恐活動的溫床,如果任其傳播肆虐,成規模,成氣候,全社會都要付出慘痛代價,所以,必須「零容忍」。
中央出手的法理依據,最基本的是三條:一是國家安全事務本來就是中央統一管理的事務;二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本來就屬於中央事權;三是任何國家在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方面都會采用一切管用的措施,毫不手軟。這幾條放之四海而皆准,無論實行單一制還是聯邦制的國家都是如此。美國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不斷制定的大量法律和堪稱「銅牆鐵壁」的執法體系、西班牙政府對加泰羅尼亞自治區獨立派領導人的嚴刑重判、俄羅斯對付車臣武裝的鐵血手腕,都足以說明問題。港人所熟知的FBI、CIA和MI5、MI6,也都是由聯邦或中央政府統一掌控的國家安全機構。需要說明的是,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立法禁止七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雖然是「一國兩制」下的特殊安排,是中央在國家安全立法方面作出的部分授權,但這並不改變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的基本屬性。中央對維護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內的全國範圍內的國家安全負有最大的和最終的責任,有憲制權力也有憲制責任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廣泛領域、根據形勢發展變化需要進行各種必需的立法,包括繼續建構滿足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需要的有關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原有法律規定基礎上進行有關立法,是其行使主權權力、履行憲制責任的體現,與憲法第31條「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的規定和第62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第13項「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的規定,也是一致的。
還應看到,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也是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3年前召開的中共十九大,已把「一國兩制」確定為14項治國基本方略之一。去年秋天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明確提出這一課題和任務。中國共產黨是我們國家的執政黨,黨的中央全會作出的統一部署必須得到切實執行。所以,我前面講到只是「部分認同中央出手是反對派和激進分離勢力逼出來」的說法,因為中央早已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對有關工作作出部署,只不過因為「修例風波」凸顯了國家安全風險,使這一舉措更顯緊迫,刻不容緩。
第三,理性思考,想一想為什麼中央再三強調有關國家安全立法針對的只是極少數人?
理性是迷茫時的光亮,是衝動時的清醒劑。做到理性思考,才能不被各種似是而非甚至顛倒是非的觀點所迷惑,不被各種危言聳聽的言論甚至謠言所煽惑。這在當下的香港極為重要。
「兩會」期間,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韓正和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會見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時都表示,這次全國人大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針對的只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行為和活動,針對的是「港獨」、「黑暴」、「攬炒」勢力。韓正副總理幾天前在聽取林鄭月娥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有關官員對國家安全立法問題的意見時,又進一步明確表示,有關立法懲治的是極少數人所從事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和活動,不會影響廣大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和行使各種權利和自由。結合「決定」有關規定和王晨副委員長的說明,我們可以對這些講話信息作以下通俗解讀:一是宣示「打擊極少數」,不僅僅是為了「安民告示」,也是中央確定的一項重要刑事政策,是有關立法的指導思想和原則,而且,也會體現在有關執法和司法過程中。二是有關立法的適用範圍是有嚴格限定的,懲治的只是干犯上述4種犯罪的行為和活動,與絕大多數香港居民無關。因為這4種行為和活動為害最烈,是影響國家安全最突出的風險點。至於其它一般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以及普通刑事犯罪、經濟犯罪等,都不在本法規管範圍之內,而是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有關法律處理,有些該「激活」的法律要「激活」,不能老是沉睡。三是有關立法對執行機制的規定,包括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機構設置及其職權,都會以有效防範、禁止、懲治上述4種犯罪行為和活動為原則,並充分尊重香港特別行政區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四是所有相關的立法、執法和司法行為,都會切實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符合現代法治原則和精神,不會擴大打擊面,更不會羅織罪名、任意出入人罪。
之所以強調理性思考,是因為反對派和一些外部勢力長期以來擅長玩弄一招,就是將中央和特區政府有關法律舉措污名化、妖魔化,危言聳聽,妖言惑眾,制造恐慌。「修例風波」中,一句「修例通過後人人都會被移交內地受審坐牢」的謠言,不知讓多少人走上街頭!這一次,他們一定會故伎重演。最近我已聽到一些謠言,特別是針對中央駐港國家安全機構的說法比較多,比如說它可以在香港隨意抓人,並把人送到內地受審,等等。這些其實都不值一駁。國家安全機構在內地辦案也要嚴格依法辦事,並有嚴格的程序限制,怎麼可能到了香港反而變得無拘無束呢?
毋庸諱言,這裡還涉及一個深層次問題,就是香港一些市民對國家的了解和信任問題,特別是對內地法治狀況缺乏了解和信任的問題。改革開放以來,經過40多年的努力,國家法治建設取得了舉世公認的進步。否則,怎麼解釋為什麼中國內地是吸引外資最多的地方?為什麼超過200萬的台灣居民、越來越多的香港居民和外國人選擇中國內地作為永居地?就刑事司法制度而言,好幾位香港法律界的朋友告訴我,其實內地與香港差不太多。內地辦案時也堅持正當程序原則,堅持罪刑法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罪刑相適應原則,堅持無罪推定、疑罪從無原則,嚴格遵循非法證據排除原則,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檢控方承擔,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內地各級各類法院所有裁判文書都要上網,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多位香港大法官參觀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庫信息系統後,對此都贊不絕口。
第四,辯證思維,為什麼不把這次中央出手視為香港撥亂反正、走出困境的轉機?
以50年為一個時段來計算的話,「一國兩制」實踐已進入中期。作為前無古人的創舉,它所取得的成功已載入史冊。特別是交接順利、過渡平穩、制度不變、高度自治、自由開放以及兩次在國際金融危機衝擊下快速復蘇等等,都超出了許多人的預言。但是,正如任何新生事物一樣,「一國兩制」實踐在探索前進的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路障,碰到了一些挑戰,顯露出一些問題,其中包括頂層制度設計的局限和實際工作的不足,都有不少值得我們反思和改進的地方。特別在治權和人心等方面的問題比較突出,以至於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鄭永年教授等國際知名學者提出了一個新命題,就是香港需要「二次回歸」。
那麼,到底什麼是香港現在的主要問題呢?答案無疑會見仁見智。我認為,香港的主要問題不是經濟問題,也不是困擾基層民眾的住房、就業等民生問題,或者利益階層固化、年輕人向上流動困難等社會問題,而是政治問題。其集中體現是,在建設一個什麼樣的香港這個根本問題上,存在嚴重分歧甚至對立。我們要建設一個真正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並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香港,但反對派及其背後的外部勢力則企圖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變成一個反華反共的橋頭堡,變成外部勢力一枚牽制和遏制中國發展的棋子。這是影響「一國兩制」全面准確實施和香港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主要矛盾,香港社會政治生活中的亂像和一些社會矛盾的激化,都是由這個主要矛盾決定的。
從現像上看,我們看到的更多的是社會高度政治化、泛政治化和民粹主義化,是政府施政動輒得咎,是國家安全處於不設防狀態,是國民教育難以推行,是充斥於媒體的對國家的各種負面報道,是學校考試題的荒誕不經,是把香港與內地隔絕的各種言論和舉動,是為香港發展提供空間和動力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受到抵制,等等。究其本質,是香港內外反華反共勢力蓄意制造的政治對立。他們的目標,不只是要搞亂香港,在香港奪權變天,而且要推翻國家政權,顛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是有人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叫嚷,要讓香港成為嵌進中國內部的「特洛伊木馬」嗎?不是有人誓言要「為美國而戰」嗎?美國國務卿蓬佩奧5月底發表的聲明不是還透露說「美國一度希望自由和繁榮的香港能夠為威權中國提供榜樣」嗎?所以,我上面講的判斷並不是我們的臆測,而是他們真實的妄想。我想,現在到了「打開窗戶說亮話」、一語道破的時候了。只有把香港問題的本質點破、說透,不諱疾忌醫,敢於直面所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才有可能找到正確的根治的辦法。當然,相對於身體疾病而言,社會問題成因更復雜,治理難度也要大得多。
這次中央采取果斷措施,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顯示的是一種撥亂反正的決心和意志,采取的是既治標又治本的辦法,目的既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也是為了幫香港早日走出亂局和困局,重返正軌。如果任由香港局勢在反對派和一些外部勢力主導下發展下去,甚至順著他們的腔調和他們設計的路徑,通過倉促實行所謂「真普選」尋求出路,那麼香港只會陷入惡性循環,社會會越來越分化,與國家會越來越對立,不僅繁榮穩定難以為繼,「一國兩制」也可能被他們毀於一旦。我還注意到,香港社會不少人已在展望2047年後「一國兩制」的前途命運,我們確實要考慮一下,香港拿什麼樣的記錄來獲得屆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代表的全國人民的新的授權呢?
有人說這次中央采取的是霹靂手段,用力很猛,擔心國家安全立法會不會把香港管死,「一國兩制」空間會不會因此而壓縮。如前所說,我認為,如果這兩者之間存在辯證關系的話,那麼應該是:國家安全的底線愈牢,「一國兩制」的空間愈大。從經濟領域看,可以預見,立法出台後,香港社會恢復安定,營商環境、投資環境會改善,中央對香港的支持力度肯定會更大,包括大家關心的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問題,中央也會不遺余力地支持。上個月,林鄭特首剛向中央政府提交了一份這方面的建議報告,已得到韓正副總理和中央有關部門的積極回應。最近香港金融界的一位朋友還與我們談到一個看法:全球幾大國際金融中心的GDP與上市公司總市值的比例基本上都是1:1,只有香港是1:14。香港比其它金融中心多出來的13塊錢,是中國的錢、世界的錢。香港資本市場根本不是香港的市場,而是中國的、國際的市場。因此,只要中國經濟保持良好發展態勢,只要中央政府繼續高度重視香港的特殊地位,繼續看重世界與中國內地之間的超級聯系人角色和轉換器功能,只要中央在國際經濟環境困難的時候繼續力挺香港,還有什麼理由擔心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不保呢?從民生領域看,住房、就業、貧困等問題單靠香港自身條件解決,確實難度很大,但以國家之大,推出任何一項重大政策支持,都可能產生不可低估的效應。從自由人權保障來說,除了極少數作奸犯科、與國家「死磕」的人可能心有恐懼外,對於廣大市民來說,立法更多地意味著是對他們的有力保護。他們從此有了免於黑暴恐懼的自由,有了安心乘地鐵、逛商場的自由,有了在街上講幾句實話而不被「私了」的自由。特別是我們不用再為還未成年的孩子們擔驚受怕,不用擔心他們被「洗腦」,不用為他們一時衝動留下犯罪案底,毀掉一生而痛心疾首,香港的未來還有希望。這不正是香港走出困境、變亂為治的轉機嗎?歸結起來說,國家安全底線越清晰、屏障越牢固,香港越安定、繁榮,香港同胞與祖國內地人民的感情越親近,香港的優勢越凸顯,自由發揮空間越大,社會創新活力越強,對國家深化改革開放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貢獻也會越來越大。
前不久,我看電視時見到一位香港女市民在記者問她是否擔心中央為香港制定國家安全法的問題時,一口氣反問了5個問題:「全世界任何國家、任何地方都有這樣的立法,香港為什麼不能有?香港自己立不了,國家為什麼不能立?如果沒有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你怕什麼?如果你犯了罪,為什麼就可以不接受懲罰?你是誰,為什麼有超越法律的特權?」我欽佩這位女士獨立思考和邏輯思辨能力,幾句話簡潔有力,講出了淺顯而深刻的道理。
以上我講了4個「為什麼」,也鬥膽講了許多直言不諱的話。為節省時間,我最後再請大家想一個帶有終極性的問題,就是:誰人真心為香港?是成天在媒體上詛咒國家、到處唱衰香港、跑到外國乞求干預的那些人嗎?是成天幻想著對中國實施「顏色革命」、等著看香港街頭出現「美麗的風景線」的那些人嗎?......在香港再次面臨何去何從關鍵選擇的時刻,我們確實更需要集體理性。
去年11月,正當「修例風波」風高浪急的時候,習近平主席在巴西出席金磚國家領導人會晤期間就香港局勢講了三句話:「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堅定不移,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事務的決心堅定不移。」這三句話句句擲地有聲,力發千鈞。香港局勢正在發生積極而微妙的變化,我堅信:不論接下來香港再發生什麼,也不論外面的人怎麼說、怎麼做,全國人大常委會都將依照法定程序順利完成有關立法,並確保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落地實施。有了這部立法,「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就裝上了殺毒軟件,必定會運行得更安全、更順暢、更持久!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