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靜許久的 全能-夜露喜ku請多多指教 群組,在上禮拜四晚上忽然傳來幾封未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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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月,禮拜五晚上出發,錯別字負責OO燒炭樂園。」沒有情緒卻令人胃抽經的一句,其實在三級降二級時就有心理準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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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機滑著有關燒炭樂園的新聞,#廢棄樂園 #經營不善 #游泳池 #溺斃 #燒炭 #夜遊,所有的關鍵字通通都不友善,我關掉手機下了車,黑夜吞噬了空間看不清前後左右,跟著團隊踩過一片森林隧道,除了腳步聲和不遠處的瀑布流水,剩下的只有恐懼的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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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這是 晴明 - 靈異前線GhostHunter主持人 對我說的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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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一棟兩層樓高的白色建築物,坍塌的外牆像是一塊被切一半的漢堡,剖片圖清晰可見,垂下的藤蔓宛如肉汁血水,生菜被一叢叢榕樹葉塞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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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的空地,放著一組生鏽的打擊鼓,安靜卻尖銳的在一攤燒過紙錢的地板上,我拿著手電筒跟錄影機,往二樓走上去,在抬腳前我嚴肅的問了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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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不陪我上去!」
「我幹嘛陪你上去!」
「我再問你一次…」
「錯別字你別浪費時間快上去,攝影機快沒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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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步步踏上二樓,一句句回顧發生在這的一起社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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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晚,一團不怕死的夜遊團跟我們一樣,來到了這棟大樓之中,正當團長感嘆這處探險點並沒有很刺激時,一處角落的浴室飄散一股不尋常的腐肉味,多半都是因為味道才會找到,找到後多半下一秒是劃破安寧的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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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具腐爛且點綴蒼蠅的大體,更離奇的是大體腳邊放著一碗插香的「腳尾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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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來到,封鎖線拉起,一連串的調查,死者為40多歲的陳姓竊犯,選擇這裡當人生最後一站,離開前還自行放了一碗腳尾飯,新聞一曝光此處一夜暴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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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明要我去找,當初命案現場的浴室,並燒個紙錢打聲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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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實,我沒打算一間間找、一間間確認,總之找到浴室就當任務完成,但重點這裡過去應該是員工宿舍,一眼望去一層樓隔成好多間,就當我還在想該怎麼交差,雜亂的傢俱和廢棄物中有雙,擺著"聖筊"的藍白拖,我手電筒順著拖鞋腳間的方向照過去,就是一間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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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管是不是就先跑下樓,晴明在抽菸,我說找到那一間浴室了,他吐完菸回是最邊間的對吧?!我點點頭他也點點頭,很好,我瞎猜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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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險拍攝完成,我喘一口氣換 奇門遁甲-黃濤老師的戲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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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幾句的呼喊之下,他慢慢穿過樹叢,哼著改編的下流歌詞,晴明請他用 #奇門遁甲,找出這棟大樓最不好的風水位子,俗稱「極陰之地」,簡稱 #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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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很有默契不提這裡發生過什麼事,只見黃濤有順序的拿出羅盤,捧著、喬正、不再哼歌,他低頭看了一分多鐘,隨後講了一堆聽不懂的死門、喪門、五黃煞,然後兩指朝一個方位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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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這個方位最陰,但…不是一樓是二樓!二樓屋內的這個地方,也就是這個天花板的正上方,是整棟屋子裡面最不好的,如果上面是房間,那住在這間的人一定不好!」
「老師上面是浴室。」
「那很好!可能當初也有老師算過,把它用成浴室很好。」
「但幾年前才有人在浴室輕生。」
「你看,果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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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完黃濤,晴明轉身要我在浴室裡說鬼故事,我鬼屋探險是有原則的,第一,我認為這太冒犯往生者,堅決不做何挑釁好兄弟的行為;第二,我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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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明尊重我,就開始在外面架攝影機,此時我拉黃濤到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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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一下你在旁邊陪我,這裡太恐怖了。」
「兄弟,我很想陪你,但晴明說要你一個人,他是老大,我不能違背他,抱...」
我拿出手機「這是OOO的自拍影片,你想看嗎?」
「操操操,苜蓿給給,真的是她嗎?」黃濤迅速把臉貼到我手機螢幕,我大拇指一按關掉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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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機架好後,晴明要黃濤離開留我一人,但黃濤也是有原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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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說了,這是死門又是喪門,且發生過這種事情,我…我身為老師,要保護團員安全,這次必需留下來陪錯別字先生,幾位先請離開吧,攝影機快沒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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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明兩眼拉成一線,吸了一口菸慢慢走下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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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黃濤站在旁邊,乖乖聽我說故事,不吵不鬧安安靜靜,結束後還幫我收腳架跟抬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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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鬼月期間鬼屋探險,是非常危險的事,但這是我們的工作,有經驗的團長、專業的民俗老師還有相關工作人員,所以拍攝期間的防護措施都有做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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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開機前,我們有拜拜、燒紙錢、擲筊;關機後,我們再拜拜、再燒紙錢、並做科儀,這些都是你們沒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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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這麼多,就是要告訴大家不要模仿,畢竟很多風險是肉眼看不見的,祝大家鬼月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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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0515東森+中天 社區水塔陳屍成凶宅?專家:僅頂樓、其他樓層不算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wXZMEKtshfk 東森:黃子鳳、王鎮宇 中天:陳怡汝、林俊鋒 採訪報導……↓ 【東森】 高雄透天民宅發生駭人的冰屍命案,107年,男子被妻小謀殺,藏在冰櫃3個月,屋子成了凶...
命案現場封鎖線 在 東森新聞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台灣大代誌預告】狠姪奪3命 離奇猝死現世報?
請鎖定05月16日(日)21:00東森財經新聞台57頻道
桃園八德一戶透天厝拉起封鎖線,
因為在這裡頭有四個人死亡,
案子一追下去警方發現,
原來凶嫌是一名叫做阿哲的男子,
為了祖產的問題,
竟然拿斧頭狠狠的砍殺自己的大伯、大伯母,
還有他的堂姐,
甚至連堂弟他也不放過企圖要滅門。
不過後來阿哲口吐白沫在命案現場,
一開始傳出有可能是畏罪服毒輕生,
但是當驗屍報告出爐,
鄰居開始議論紛紛,
這彷彿是現世報。
#現世報 #滅門 #命案 #台灣大代誌 #東森財經台
命案現場封鎖線 在 東森財經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灣大代誌預告】狠姪奪3命 離奇猝死現世報?
請鎖定05月16日(日)21:00東森財經新聞台57頻道
桃園八德一戶透天厝拉起封鎖線,
因為在這裡頭有四個人死亡,
案子一追下去警方發現,
原來凶嫌是一名叫做阿哲的男子,
為了祖產的問題,
竟然拿斧頭狠狠的砍殺自己的大伯、大伯母,
還有他的堂姐,
甚至連堂弟他也不放過企圖要滅門。
不過後來阿哲口吐白沫在命案現場,
一開始傳出有可能是畏罪服毒輕生,
但是當驗屍報告出爐,
鄰居開始議論紛紛,
這彷彿是現世報。
#現世報 #滅門 #命案 #台灣大代誌 #東森財經台
命案現場封鎖線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0515東森+中天 社區水塔陳屍成凶宅?專家:僅頂樓、其他樓層不算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wXZMEKtshfk
東森:黃子鳳、王鎮宇
中天:陳怡汝、林俊鋒 採訪報導……↓
【東森】
高雄透天民宅發生駭人的冰屍命案,107年,男子被妻小謀殺,藏在冰櫃3個月,屋子成了凶宅,嫌犯遭判賠屋主315萬;同樣是驚悚命案,位在新北市新莊的水泥封屍案,雖然事後房子已經售出,但同樣都成了凶宅,凶宅該如何定義?
律師/劉韋廷:「非自然死亡與陳屍的地點或輕生等等就會被認為是凶宅。」
在宜蘭就曾有工人在社區施工發生公安意外死亡,消防借隔壁室內運送遺體,法院判定「借道運屍」不算凶宅。而桃園也曾有房客輕生後來自行上救護車送醫,法院判定由於她離開屋子後才死亡因此不算凶宅。如今新北市汐止某社區的頂樓水塔有男子陳屍,這個在法律上如何定義?
律師/劉韋廷:「頂樓水塔才是凶宅的所在,而其他的樓層因為並不是死亡的地點,所以它並不會被認為是凶宅。」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實際上房子本身它不是凶宅,所以這件事情對於房價的影響會隨著時間而遞減,短時間、尤其是街坊鄰居大家都知道的時候,這個一定會有影響。」
凶宅讓民眾敬而遠之隨之影響法價,只是對於凶宅的認定還有些特殊判例。
律師/劉韋廷:「獨居老人自然死亡,老死的狀況正常來講也不認為是凶宅,可是因為後來被發現並覺得現場環境是很恐怖的,也有人認為說這應該把它列為凶宅。」
但無論法院是否認定是凶宅,大部分的新屋主或租客對於曾發生過命案的屋子都感到不舒服也導致爭議不斷。
【中天】
白色上衣的男子在路上徘徊接著轉進巷子裡面,沒多久後從此消失不見。大樓樓頂拉起封鎖線,地上水塔的鎖遭人破壞打開,新北市汐止一處高級住宅區驚傳男子陳屍在水塔裡。
記者/陳怡汝:「警方研判因為早上社區車道入口都會是打開的狀態,死者疑似是趁著車道口打開的時候入侵到社區裡頭,接著用走樓梯的方式一路走到頂樓。」
大樓門禁森嚴,但當時男子進到頂樓還破壞水塔並投進水塔裡面,住戶喝水時發現水怪怪的向社區反應才驚覺喝到屍水而且長達12天。
社區總幹事:「我們會打掉再加裝其他的水塔,住戶端的管內會再做一次完整的消毒。」
喝到屍水好幾天,住戶們人心惶惶,還有人乾脆自己去買桶裝水來用,不僅如此也擔心是否可能成為凶宅?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法律上的角度來看它畢竟不是凶宅,可能3~5年後或許消費者就比較不會那麼在意了。」
房仲強調賣房前必須先告知水塔狀況否則很容易出現糾紛,另外民俗專家也認為,必須要好好處否則可能會影響住戶的運勢。
民俗專家/張旭初:「這狀況應該先去找醫生(解毒),吃一些素齋、素菜,對他們健康才比較有幫助。」
男子疑似精神失常趁著住戶及保全不注意進到他人住宅,撬開水塔的鎖投入水塔屍體在水塔中泡了12天讓喝到屍水的住戶擔心身體出問題,更怕是否會帶來其他沒有辦法預料的事情。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5/2005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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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現場封鎖線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40514東森 買屋約定鄰居不得為凶宅 法官判定包含公設及頂樓
影片網址→http://youtu.be/oKh1aEjR9_M
感謝記者 曾鈴媛 的採訪,說真的,如果連「上下左右鄰居都不能是凶宅」條款,房仲都答應了,整棟大樓哪裡有凶宅,都有可能面臨解約的風險,因為這可以依照法官自由心證來擴大解釋了!以後整棟大樓只要有一戶是凶宅,整棟大樓都會遭殃了。
以下是新聞報導......↓
板橋市區大樓林立,因為黃小姐第一次買房,看上這兒的環境,花1200萬買下其中一樓,才剛交付325萬後卻從鄰居口中得知頂樓曾有人跳樓,憤而提告解約。
管理員:他自己跳下來的。記者問:在哪裡跳?管理員:在樓上、頂樓啊。
對於跳樓事件,管理員低調不願再談,這位黃小姐當初透過房仲買下這棟大樓的四樓,買賣前曾交代房仲「上下左右不得發生命案」,命案現場,警方拉起封鎖線,鄰居們議論紛紛,大家買房一般都害怕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下凶宅。
原本依照內政部公布的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保障的是在建物或附屬建物,也就是房子專有部分不得發生凶宅兇殺命案,不過雙方簽定契約卻「另約定」同棟其他樓層包含上下左右都不能有兇殺或自殺,法官審理因此認定「沒有排除公設」。
記者 曾鈴媛:根據買賣契約,房子不是凶宅不只頂樓,還有大樓的樓梯間甚至含整棟建物的走廊公共空間。
雖然賣方認為,這是黃小姐和房仲間約定的特別條款,沒有記載合約上,還覺得是黃小姐擴大解釋成整棟社區不是凶宅。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依照上下左右)你從頂樓跳下去,頂樓也算凶宅,你跳下去的地點也算凶宅,民法的規定是說連口頭上的約定也具有法律效益,只是能不能被證明。
不過法官根據黃小姐和房仲的通聯,認定約定有效,非凶宅條款包含公設,判黃小姐可以退錢解約,全案還可上訴。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4645266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oKh1aEjR9_M/hq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