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今天
打開電腦,桌面立刻出現照片,告訴我去年今天我和朋友帶著丹丹控肉到三芝放風。我們的行程很簡單,去海邊晃晃,吃越南小棧,不熱的話再找個地方讓兩隻狗跑跑,回套房休息吹冷氣,睡午覺,三點左右打道回府,在下班塞車時間前到家。
今天的提醒也讓我確切的記起,是在這一天,我對著大海吶喊:「到底什麼時候才要死!」那時父親出院已超過半年,不但褥瘡好了,生命跡象越來越穩定,臥床一年多的他在復健後還能坐輪椅。相對於母親經常出門曬太陽,我們從不讓父親出門。他是老派人,絕不希望鄰居看到他的病容,因此他的旅程通常僅止於到老婆房間約會或到客廳換個風景。
我一直以為前半年是最辛苦的,我是說受傷後的六個月創傷期。當時我每天早上四點起床遛狗,五點回家,六點半到病房讓看護出去透氣吃早餐,七點半醫生查房。那時他說,行醫三十年從沒遇過我這種天天比他早到的家屬,我以為他的意思是正面的。一年後,我為了父親出院事宜跟他吵架,因為社工課課長指控我主導家屬會議,並非所有家屬都同意讓父親脫離呼吸器回家。為了這個指控,我從呼吸照護病房跟他吵到胸腔科病房,一開始溫文儒雅的主任,突然變成防禦性醫療主義醫生,我在所有等著他開會的醫護人員面前跟他大吵,都一年多了,他怎麼可能以為我是那種人。原以為用心良苦建立的醫病信任關係,就這麼毀於一旦。
也許那信任關係根本未曾存在。後來我才知道,所謂的「呼吸照護病房」是人間煉獄,據說只有一個病人坐著出院,因為年輕力壯得已藉由訓練恢復自主呼吸能力,但依舊全身癱瘓。其餘的病人只能老死在那裡。他們不符合「末期」的定義,但無法脫離呼吸器自主呼吸,自然無法下床,更無法由口進食。就算如此,營養師依然為這些人調配一般人所需之熱量,父親每天攝取1500大卡的營養奶,肚子越來越大,原本就有糖尿病的他血糖飆高,醫生的處理方式是打針,如此惡性循環,褥瘡永遠不會好。呼吸照護病房由胸腔內科負責,胸腔內科醫生看的就是肺臟,只要肺臟好好的,就是健康的病人,就要活下去,不論這「活」的品質如何。因為在法律上,呼吸器依賴不算末期,全身癱瘓不算末期,萬一感染一定要打抗生素,除非像我這樣,全家都簽安寧照護同意書,確保將來沒有家屬會告他,這不是安寧緩和,這是無意義的延長生命。
後來我到處打聽,請來安寧科醫生評估,但父親不符合末期條件,自然也找不到兩位醫生簽名。只好用上更極端的方式,我們和院方開家屬會議,然後辦理自動出院。除了所有的直系親屬,包括二哥從新加坡特地飛回來,出席的有醫生,護理長,社工課課長,護理師,呼吸師。醫生向所有家屬解釋出院後會發生的狀況,也分批帶著家屬到病床邊向父親解釋出院的意義:你會停止呼吸,然後死亡。那日父親異常清醒,堅定而清楚的點頭表示了解。我們終於爭取到父親的死亡權。
當時醫生和呼吸師都評估父親脫離呼吸器之後撐不過三十分鐘。不久前大哥才親眼目睹岳父由於肺炎活活喘死,如同溺死般痛苦。為此我們做好必要的準備,包括在安寧病房預留一個床位。
我清楚記得那天是十二月七日星期六,選星期六是因為大家可以不用請假,且那天安寧科醫生有門診,不用擔心有問題找不到人。一直以來,大家都以為是呼吸器在幫父親呼吸,脫離呼吸器他就會停止呼吸。然而,從出院那天開始整整一年多,他的血氧,血壓和心跳完全和使用呼吸器時一樣正常。這位高齡九十的阿公明明脊髓受損,無法自主呼吸,他硬是用橫隔膜繼續呼吸了一年多。
父親回家後,母親的機能也漸漸退化,尤其是吞嚥功能。漸漸的,母親的雙人床換成了病床,床邊多了一台抽痰機。客廳堆滿醫療備品,如果我不說話,我們家彷彿身處印尼。
一個原本應該死去的人該如何活下去?這個問題跟我無關。我要面對的是如何照顧一個原本該死去但死不了的病人,還有一個沒什麼意志力活下去的妻子。其實也沒什麼,就把醫院那套搬回家,其他的慢慢學,剛好遇到疫情,所有的物資都要囤貨。我終於回台南搬了家,不用再付房租,也找人重新整理三芝的房子,考慮出租或當成喘息的空間。領了三人份的三倍券跟朋友去吃高級牛排,一個月一次和朋友相約帶狗到海邊放風,然後呢?然後就是抬頭無語問蒼天,只好對著大海吶喊「到底什麼時候才要死?」
第一家出版社找我寫書的時候,我們連書名都想好了,就叫「不孝女」。我並不覺得受到冒犯(是我自己提的)或幽默風趣,只覺得深沉的悲哀。他們都出生於不幸的的家庭,自食其力成家立業,同時背負原生家庭的重擔,熬到退休,抱著人生短暫的心情看了幾眼外面的世界,歡欣的迎接五個孫子的到來。他們經歷了人生,有喜有悲的活過了,也坦然準備面對也許老也許病或既老且病的晚年,從未料到老病與死亡的距離是這麼的遙遠,看似很近,其實很遠的難熬。究竟是苟且偷生好,還是灑脫的揮揮衣袖好?
一年後的今天,腦部萎縮的母親發作時總是焦慮躁動需要藥物緩和。原本以為已經可以回答一年前的問題,如今忍不住再問一次殘忍的蒼天:「到底什麼時候才要死?」
喔對了,龍山寺很準,不過據說對年前不能進廟宇,所以依舊沒有答案。
呼吸器依賴定義 在 政經八百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八百回合經濟談
〔#誰的命更有價值? #經濟學看誰先打疫苗〕
各個工會爭取被列入優先接種、有錢的人可以飛去美國打疫苗,你也在想「我什麼時候能等到疫苗」嗎?
接續著上週,八百想繼續討論的是,到底經濟學家怎麼看「疫苗施打順序」?
▌首先,經濟與公衛的考量不同
既然政府管制了疫苗市場、疫苗數量又有限,誰應該先施打疫苗就成了一大難題。
公衛學家透過模型推算來控制疫情、拯救生命。
而之前提到過,以經濟學來說,政策要能極大化社會福祉(請看 #疫苗管制必要嗎),必須考量疫苗保護力與阻止傳播力之間的效益差別,代表著公衛角度的最優解,不一定等於經濟角度的最優解。
且我們可以明顯發現,由於各國的人口結構、文化、經濟命脈不同,所以選擇與優先排序也會不同。
在疫苗分配上,或許經濟學的成本效益分析能有所貢獻,尤其考量到疫苗與呼吸器不同。
(疫苗分配不是選擇救誰的性命,即使還沒辦法馬上打疫苗的人,也可以繼續居家防疫,且居家快篩的擴大使用也能降低 R 值。)
接下來,讓我們來看看,為什麼有些「群體」應該優先施打疫苗?
▌ 風險工作者與長照機構
一般來說,醫事與工作人員以及長照機構的照護者與居民都會在優先順序上,美國部分州更將最優先接種對象限制在「從事新冠相關醫療照護」的人員。
一來,讓這兩群體施打都能協助保證防疫量能穩定、尤其第一線防疫人員創造醫療量能,進而增進社會效益。
在台灣,長照機構住民與照護者排在第 3 順位序;然而,以英國與紐約州為例,因為療養機關多、且群聚感染率與死亡率極高,長照機構人員與住民都是第一順位施打對象。
二來,英國預防接種委員會(JCVI)則強調醫療人員應該優先施打、因為此工作讓他們個人高度暴露在染疫的風險中。
然而,若純粹以此說法,考量就成了「職業風險」 — 醫療人員的私人利益,必須思考其他與醫療量能無關,卻也有高染疫風險的職業別(如超市店員等)也該優先施打嗎?
如果以美國為例,其一大困境就是近 8 成的人口按定義都是重點工作者(essential workers),而加州就將超市、餐飲與農業相關勞工都列在第二順位。
▌ 長者該比勞動人口先打疫苗嗎?
另外一個經常被討論的焦點,是長者是否應該優先打疫苗。
我們假設一個簡化的情境:長者跟勞動人口其中一個群體在 7 月前能接種疫苗、另一個群體必須等到 12 月。
而疫苗並非此時防疫的唯一解,居家隔離與居家快篩普及都能有效降低 R 值。
在此情況下,問題並非「誰應該得到疫苗」而是「誰應該先得到能讓他安全地外出、而不需要繼續居家隔離防疫的物資?」
以公衛而言,讓長者優先施打的出發點是保護最脆弱的族群。
倫理考量外,支持長者先打疫苗也可維持醫療量能,減少重症造成的醫療體系負擔,讓醫療體系能支撐到 12 月。
然而, John Cochrane 等經濟學家則指出許多勞動人口應該先得到疫苗。以成本效益分析來說,包含兩個主要層面。
📌 首先是經濟層面:這些人口是否無法遠距工作?這些產業能間接創造多少工作(就業乘數效應)?
台灣的中小企業數位化程度不足、而 30-50 歲的人口又是主力消費族群,要能恢復經濟與人民的生活品質,讓青壯年人口能盡快回去工作顯得十分重要。
以南韓為例,雖然早已展開年邁人口的施打,但近期疾病管理廳(KDCA)官員也表示在考慮讓晶片等關鍵產業員工優先施打新型疫苗,以避免生產遭受疫情衝擊。
📌 其次則是傳染給他人的可能性:勞動模式是否需要與許多人接觸?
根據香港與以色列的實證研究,新冠的傳染鏈符合帕雷托法則(又譯 80/20 法則),約 10-20% 的受感染者導致了 80% 的傳播感染個案。
這顯示了減少超級傳播者(Super-spreader)的必要性,也有模型顯示先施打重點工作者可以更快降低確診數。
若想維持經濟,勞工就必須出門上班、搭乘大眾運輸、跑外送與物流、甚至在餐廳駐唱,但其中某些勞動模式可能有超級傳播的風險。
相較之下,已經退休的長者沒有必要外出原因、進行居家隔離的成本較低,把疫苗先給勞動人口的分配就可能達到更好的經濟效益。
以印尼為例,因為其人口結構年輕又對勞力密集產業高度依賴,就優先讓勞動人口施打疫苗。
美國許多州讓部分產業的勞工優先施打也有同樣的出發點。
▌ 能妥善排序基於「保護」的優先順序嗎?
如果台灣採用公衛的考量要優先保護最脆弱的族群,那除了年長者外,是否有其他高重症率的人口也該優先施打?
美國 CDC 就公告具特定狀況的人有高重症風險,其中包含:糖尿病、癌症、氣喘、HIV、過重(BMI>25)、懷孕、吸菸、藥物濫用失常等數項。
帶有這些症狀的人,許多甚至是每日必須外出上班的勞動人口。
這成為美國各州在規劃優先順序時的參照標準,比如慢性病患者都會出現在優先施打名單裡,而麻州甚至細分到「帶有至少 2 個以上症狀的年長者」才是最優先者。
基於衛福部 6/20 的順序修改,除了孕婦被新加入第 6 順位外,其他 64 歲下的高風險疾病患者是被安排在第 9 順位。
然而,資源的稀缺性代表如慢性病等標準的訂定都可能給人動機造假來插隊打疫苗。
當管制必須考量這些問題,標準就容易限制在可觀察訊息(如年齡),直接影響到分配疫苗的配置效率。
另外,因為資源不對等,研究發現如街友、低教育程度與中低收入戶(教育程度/薪資水平與健康狀況/平均壽命有正相關)等族群也有較高的重症機率與傳染力。
另外,因為資源不對等,研究發現如街友、低教育程度與中低收入戶(教育程度/薪資水平與健康狀況/平均壽命有正相關)等族群也有較高的重症機率與傳染力。
▌ 小結
以上我們討論了經濟學對政府規範施打順序的觀點,學者們也以模型來驗證。
政府管制分配其實難以辨認最適合先打的人,標準模糊、關說等也都會造成資源錯配。
優先順序的研擬已經成實證研究的命題,所幸各國的選擇不同,未來我們才能比較哪一套更好!
呼吸器依賴定義 在 百工裡的人類學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近年來,在生死議題的有關討論中,「安樂死」議題成為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安樂死」看似提供尊嚴自主的痛苦解脫之道,但從法規如何訂定規範到如何執行都涉及了社會定義何而為人以及如何評估生死權的探討。各國認定安樂死合法與否的各種爭辯也映照出對於生命價值的思考,因此,安樂死議題往往比個人自主決定更加複雜。不妨讓我們透過【 nippon.com 繁體字 走進日本】的這篇關於日本的專題報導,看見「安樂死」議題與社會文化脈絡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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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爭論面前,有很多值得我們去思考的問題。首先,「安樂死」並不是單純指「安樂地死去」,而是為了讓那些飽受難忍痛苦的人擺脫痛苦而「使之死去」的行為。如果通過醫學治療或精神上、社會性的關懷和幫助能減輕患者的痛苦,也可以說是問題的解決和改善。但是,通過死亡的方式讓人從痛苦中解脫出來,實際上並未解決問題,而只是「消滅了問題本身」。
另外,認為那些強烈要求「想死」的人是不想活下去了,這未免過於武斷。人之所以「想活下去」,是希望「有意義、有價值地活著」,當人們感受不到活著的意義和價值時,就會悲觀地想去死。「想死」和「想活」其實就像硬幣的正反兩面。反過來可以說,正因為「想活」,人們才會「想死」。
因此,根據周圍的情況或與遇到的人的關係,「想死」的願望隨時都可能逆轉為「想活」。漸凍人症是一種肌肉逐漸萎縮和肌肉力量逐漸衰弱的頑症,尚無有效的治療方法。不過,有很多漸凍人症患者的病情比京都事件中的那位女性更加嚴重,他們戴著人工呼吸器頑強地生存著。其中很多人證實,有些時候他們也曾強烈地「想死」,並要求結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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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安樂死合法化的,是個人主義傾向較強的歐美一些國家或州。在「患者權利法」都不存在、組織和集體利益優先的日本社會,如果安樂死合法化,可以想見,即使看似基於本人意願,但實際上是出於「對家庭和社會的責任」而被迫去死的情況會不斷出現。
當前在日本,很多人對老齡化急速發展和政府推進削減社會保障費抱有強烈不安。近年來日本社會對「死」的關注度不斷上升,與其說是圍繞人的生命產生的深層追問,還不如說是這種不安心理起著更大作用。不安容易使人陷入狹隘的想法之中,容易助長對他人的依賴。在這種不安心理的驅使下,人們容易傾向於簡單地選擇「安樂死」。我們應該更加清醒地認識這種危險性,並對此保持警惕。」
(引用自https://www.nippon.com/hk/in-depth/d00644/?pnu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