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是民間團體
在他們沒有違法的情況
政府是不能隨意介入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994248969&id=1745581734
林靜儀醫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789212837850893&id=536076903164519
台灣體育發展的困境就是台灣本身自我認同的困境,除了洛桑協議以外又有多少人在意中華奧會是從「1922年」就有的組織。
1922年有什麼問題?大概就跟島上每個日治時期建築落款,全部被後占者抹去改為民國紀年,或是直接拆掉舊的蓋新的,讓你相信台灣民族自古以來應同屬中國人,要為了中華民族共赴賣命奉獻人生一樣愚蠢。
台灣的運動員,中華奧會其實是你的,僭主。
#中華台北的詛咒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8697397057885&id=645577884
政府對體協沒有強制力 黃國昌當年就演過了 而且還只演一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461958377151204&id=100000113179946
講到體育改革,就要推蔡肯的文。
體育改革不要聽黃國昌講的好像很簡單,但政府一旦干涉就有可能被剝奪參賽權。
科威特與義大利,也曾因為「政治干預體育運作」的問題,影響該國被國際奧會警告違反憲章,科威特甚至在 2010 年至 2012年、以及 2015 年直接被剝奪參賽權,
那怎麼辦?國體法已經修了,參與協會的難度已經大幅下降了。大家都討厭中華奧會和一些單項協會,政府又不能直接出手,就只能你也參與進去選,進去跟他們鬥。民間自己不出頭,真的很難啦。或是用不同的派系去把最爛的那個競爭掉,僅此而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847146325546057&id=100007521526284
很有趣,才短短不到一天的時間,體育改革的討論就卡在兩個關鍵點:
一個是談改革需要大家親自參與單項體育協會,從繳交會費並集中選票選出席次開始,這個開始可能只是一席理監事。
另一個是政府對於民間體育協會沒有直接的管轄權,也大致都知道了這些協會仍掌握在國民黨手裏,即便有國體法也只是導正過去更多亂象,無法撼動結構。
好,我發現多數人會選擇持續評論「政府應該做什麼」而迴避「自己能夠做什麼」,這很符合人性,但既然如此也就應該理解要改變這些協會需要更多更多時間。
這跟大家嫌棄民進黨一樣,揪30萬人加入民進黨,民進黨整個結構可以翻過來,可以選出30萬人認同的黨代表、黨中央、黨主席甚至修改黨章。
但大家寧願網路每天罵民進黨,不願意繳黨費改變民進黨,有一群人說民進黨沒救了,我們要成立第三勢力政黨,然後時代力量、台灣民眾黨發生多少匪夷所思的事?
嘴砲最簡單,噴口水就好!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128380723894582&id=100001680853472
有參與改選的人
出來分享經驗了
一
體育改革去哪裡?我想談談我自身的經驗與觀察,也試著提出自己的觀點。
2017年國體法修法,其中的重要精神之一是「全民參與」,包括當時在修法後,特定體育團體依規定要在6個月內完成章程修訂、開放民眾加入並進行理監事改選。
因為當時世大運拿到好成績,大家對於體改更殷殷期盼,可能也是近年來體改聲量最高點。當時在國體法通過後,我也一股熱情的繳了會費加入棒協,我也依照法規,獲得了可以投票選棒協理事長在內的理監事成員。
而且那時候也有一群關注體改的好朋友不只不約而同的加入各項單項協會,甚至還在網路的串連之下,我也認識了一群想要改革棒協的好朋友,我們也有過聚會討論,最後也決定要集中投票,至少送一個人進去理事會,看看能不能過因此對棒協帶來影響。
2018年5月19日是投票日,我特地穿球衣,滿心期待的去投票,認為這是體育改革重要的一刻,要投下手中重要的一票。投票地方在松山火車站二樓,我上樓去投完票拍了這張照片後,就回到一樓的星巴克,一群支持體改的朋友當初約在那邊閒聊等開票。印象深刻的是,我要進星巴克前,就看到一車遊覽車的人在松山火車站下車,裏面的人往二樓去(當然我不能說他們就是動員來投票的,我沒有足夠證據)。
到了下午三點開票,進去會場看一票票開出,才發現我們想要支持體改、集中投票,但還是贏不過其他看起來已經有經過配票的眾多理監事當選人。投票就是這麼殘酷,票多的人贏、票少的人輸,最後也只能失落的離開會場。
當然中間還有許多細節可以討論,體育署對於單項協會也需要善盡督導職責,但如果對體改清楚的人也應該知道,其實國家強行介入體改是違反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非常堅持,國家不可以介入運動紛爭,也不能介入訓練,不然下場就是遭到國際奧委會停權。2016年科威特就曾因干預該國奧委會運作,而遭到國際奧會停權,導致科威特運動員在巴西里約奧運期間,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賽。
所以常常有人會覺得體育改革「改假的」,但按照奧林匹克憲章的精神下,我們的作法是開放全民參與的權利給大家,希望透過全民的力量來對體育圈做改變。但事實上就是,我們的運動風氣有限,要繳費加入單項協會更是一項門檻,至少我看到一群人試圖努力過了,但目前還是沒有好的結果。
從這個故事我想說,體育改革絕對還有改進的空間,但如果單單只是說「改假的」,那就枉費了一群曾經、甚至現在都還要想要改變現況的人們,因為他們需要的是更多人加入成為同一陣線,而不是只是在外圈指指點點。
至於體育署的問題,如果大家想要追求的是「改革」,那就要面對到現行法規問題:
(先聲明,我只是舉例來提「改革」會面臨到法規問題,並不是指涉相關人等,但也請教育部身為上級機關必須要好好檢討並究責)
舉例以體育署長的任用資格來說,《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 》第三條,署長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必要時得比照大學校長之資格聘任。白話文來說,我們的體育署長人選要嘛就是從年資夠資深、考績也足以一直升等的公務人員去找,或是可以找「符合大學校長資格」的人選。
兩者選人的方式各有優劣:事務官體系對公務體系熟門熟路,也有機會讓政策有延續性,對體育政策規劃可以更長遠(而不是追求短效),但缺點就是大破大立機會不大。而另一種任命方式「符合大學校長資格」,看起來像是一個彈性,可以在體制外舉才進入,但在體育圈裡面,有多少人符合大學校長資格?換個角度來想,有實戰經驗又有改革理想的選手(或退休選手),又有多少人可以符合大學校長資格?最後是否有可能就是長期最讓大家詬病的「就是同一個圈圈的人繞來繞去」,體育署跟中華奧會、各單項協會都你好我好,這樣又如何期待到大家心中的「改革」呢?
但我必須要說,在一個民主國家,法令的修正是需要時間的,除了要有共識覺得有需要修法外,另外到底要怎麼修,這又是一個需要凝聚共識的過程,或許大家可以來集思廣益。
但大家別忘了,其實真正會掌控球員的出賽權益,真正在第一線照顧選手的是單項協會。若要成為選手的後盾,這麼長遠的觀察,我的看法就是兩條路:
1. 懇求大家,選一個你有興趣的單項協會加入會員吧,如果真的越多人願意加入單項協會,凝聚想要改革的力量,至少讓理監事會開始有席次,才是改變單項協會的開始。
2. 請大家多支持有興趣的運動,而且是身體力行的支持(比如說進場看比賽、購買周邊商品等等),讓整個產業做大,當該項運動市場大到可以成為職業運動,選手才有機會組成工會來抗衡協會,就像目前唯一運動員工會-職棒球員工會多多少少可以協助牽制職棒球團與棒協一樣。別忘了,除了棒球以外,我們目前沒有任何一項運動有這樣的實力可以產生制衡力量對抗協會,這都需要大家加把勁。
體育改革,從你我開始做起。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427514801&id=1745581734
國體法不是過了
如果協會不聽話體育署就不要給補助啊
嘿啊!
不要給補助啊
那以後就叫選手或者學校都開直播抖內好了
.
.
.
.
#阿米巴原蟲式思考模式的人
#是幸福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563477853685657&id=100000704628163
要處理中華奧會嗎?告訴大家,說簡單也真的不難就是了,但也很容易被反制,就是找個幾千幾萬人入會參加選舉拼輪替,而且對方一定也會找一堆人頭加入,所以就是比誰人頭多。
搞社團內的黨派政治啦懂不懂,然後因為怕被說政黨介入,所以民進黨要避嫌,但國民黨本來就在各協會有一堆內應或根本主導很多協會所以可以明目張膽介入,而且雙標紅白藍黃的奴才對這個根本無感好不好。
要知道今天我就算找五萬入會,國民黨也能弄出十萬人入會給你看,況且也可能學時力或者民眾黨來陰的,鬼扯來不及審查讓你失去選舉權,只是白交會費給他們花。
想知道這些體協有多髒,其實最直接的就是看時力跟台民黨的運作模式,他們的體制非常類似,比起來國民黨的體制反倒比較正常一點。
其實如果你寄望的是弄個台灣奧會,那可能順序要排在台灣正名之後,才可能名正言順改名字,而且還得看中國把持國際奧會的程度。
搞清楚,在我看來改這玩意比台灣本身正名還困難,這也是當初東奧公投雖然我不反對,但也沒有積極支持的緣故,因為那叫來亂的。
當然,如果真有人願意號召,弄個數十萬人規模的入會,或許有機會拼翻盤,就怕跟黃國昌一樣臨陣脫逃,或者乾脆被收買,畢竟民進黨政治人物在這節骨眼可能要避嫌免得反倒被操作,因為黃白藍黃北七真的不可理喻,但剩下來的又有誰值得信任?
何況不能只有一個,至少要奪下理事席位的半數,因為這能拿下理事長,同時一併換掉秘書長及底下所有會務人員,還能主導各單項委員會預算。
權力很大,也很忙,何況很多學校與教練可能也會找你麻煩,因為這些也都有很深的黨國盤據,尤其是軍方的。
你以為很好玩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3700261788461&id=1050070390
就是這樣,人民團體就是選舉決勝負,不加入當然就管不到,上次黃國昌怎麼耍寶大家都還記得。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3698741790462&id=1050070390
連體育改革
蔥神都放棄
到底哪件事
做出成就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445675255&id=1745581734
跟一位朋友解釋,奧會的構成和運作模式不是政府可以隨便介入的,就花了一小時多,但朋友還是重復說:都第二任了,就改不了嗎?
一
國際奧會有一個霸王條款
奧林匹克憲章第27.9條:「除違反奧林匹克憲章給予相關處置和懲處之外,如國家奧會的活動遭該國憲法、法律或其他規定,或任何政府及其他機構的行為所影響或阻礙,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於聽取該國家奧會意見後,得做任何適當決定以保護國家奧會的奧林匹克活動,包括中止或撤回對該國家奧會的承認」。
簡單說就是
如果中華民國的奧會,覺得執政黨故意打壓他們
他們就有權利跟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申訴
如果國際奧會覺得有道理
那就可以取消中華民國參加奧運的權利
以此來抵制政治去干涉體育活動
那依照中華民國人的那種雞掰尿性,你要他犧牲選手權益,然後跑去國際奧會申訴來跟民進黨對幹
#他們絕對十分樂意
那要想辦法換掉這些人
就必須再找另外一些有錢有勢的大佬去跟他們鬥
#畢竟體協的選舉需要錢也需要有動員力
再不然就是要一些很熱血的人
或者透過知名人士的號召,一起去參與協會的選舉
來去抵制這些舊勢力的干擾
#因為體協的選舉需要錢也需要有動員力
但是第一種方式
只要那個有能力的大佬跳出來
那八成就會被打成要跟民進黨官商勾結
#誰不知道你們這些左膠刁民的尿性啊
#這幾年看多了啦
那第二種方式
透過熱血人士或者知名人士的號召
之前黃國昌不就示範過一次了嗎
#聽他的號召
#有一堆人真的花了錢也花了時間去參選
#結果就他老大臨陣脫逃啦
所以真的要我說
最沒資格靠背什麼體育改革的就他啦
#拎北私下出的錢和人都比他還多啦
#他就只是個來沾醬油想收割光環的垃圾而已
#幹拎娘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486379311381578&id=100000286590216
政治蟑螂外加碰什麼什麼倒ㄉ奇異體質
一
轉載》
2018年,時代力量發起了一個叫做「體育改革聯會」,他們號召了一群人要加入各種體協,並競選協會理事長。
當時超多我們這種所謂「側翼」、「綠共」都去響應,因為只要競選成功,這些所謂「體邪」就真的整個要被掀底了。
就拿棒協來舉例,你繳2500元,就能成為棒協會員,成為會員之後你就有投票權可以去競選理事長。不過要競選理事長,還得再繳納5萬元保證金。
而當年那一次的選舉,只要300多票就能選上。
那時候超多的網友都自掏腰包加入、並參與選舉,時代力量有沒有出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們號召,然後目前我問得到當年有參與的人,都說他們是自己出的錢。
結果選得怎麼樣了?
各位去找新聞,應該是找不到,為什麼?
因為我們偉大的黃國昌跟時代力量,在真正到了選舉關頭前,他們認為說因為這些體協選舉都有人頭灌票、不公平,所以咱們不玩了。
然後呢,有些已經繳了入會費的人,這2500元就如同丟到水溝裡一樣。甚至有人都已經代墊了10幾萬的競選保證金,全部付諸流水。
你說對方有人頭灌票那幹嘛繼續選?
欸,那些保證金,只要你票數達到一定門檻,還是拿得回來的。你發起那個活動,那好歹要選到底、幫大家拿回保證金吧?
而且最後選舉結果,有些協會根本差一點點就選贏了。
結果就因為我們偉大的時代力量輕輕一句話,走,我們撤。
沒了。
然後當年有一個時代力量的年輕人叫張祐銓,他為了揭露所謂「體邪」的惡型惡狀,被排協理事長告,並依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罪起訴。
我們號稱有最多法律人的政黨,哪一個出來幫忙?哪一個出來力挺?
沒有。
當時出來力挺的只有林昶佐,其他人躲得跟看到鬼一樣。
人家響應你的號召衝第一線去跟體協拼搏,出事了之後卻被你們當垃圾一樣丟掉。
然後體協選舉虎頭蛇尾,搞得一堆人錢拿不回來。結果選舉時,這些人依然拿當時的體改聯會出來當自己選舉招牌,說票一定要投給我們時代力量,體協才會改革。
結果現在咧?笑死,還跳針「請問現在誰執政?」
這就是布狸貓口中最致力改革體協的黃國昌跟時代力量,他們在體協改革所做的豐功偉業。
#黨國側翼半途而廢一事無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162248823912258&id=100003814830551
無良公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31912279712&id=102341705295400
新時代柯學中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37082414394909&id=102477577855397
給黃國昌這種垃圾撿到槍,體育署真的應該全部撤職下台才對,幹。
一
你他媽你敢提體育改革?
當年一堆人聽黃國昌的話,去參加體育改革,親自掏錢,跟公司請假,拉人進協會,一個個準備跳下去選各協會幹部了
結果黃國昌一聲令下,大家撤退不要選了,因為這蠢蛋認為程序不公
結果跳進去的人全部傻眼,我他媽的頭都洗了,你喊大家回家?
我朋友還掏了好幾萬,全部作廢
一個指揮官說大家衝啊上戰場啊,結果所有人衝到最前線,回頭一看指揮官喊回家嚕,讓上前線的勇者死光光
一堆繳了會費保證金的,全把錢丟到水裡,還有人被協會追殺提告,黃國昌完全放生不理,很多被時力國昌號召的烈士,怒轉終身時黑昌黑
結果今天黃國昌你他媽有臉跳出來喊:蘇貞昌你愧對體育改革?
真的好意思嗎?
幹你涼
所以也不要怪汐止人為何對這個人吐口水啦
永遠的三公分微勃早洩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861592293856490&id=100000173029079
國昌老師好像都忘記了體育改革就是他當初拋棄的議題之1,現在逮到機會又跳出來嗆聲,真的是很好意思。
從太陽花運動開始,國昌老師的眼光一直都很準,哪個議題會紅就會蹭上去。
如果真的有心要解決什麼事情的話,蹭議題其實也不是壞事,但國昌老師等到議題熱度過去之後,就會開始尋覓下個議題,然後留下未解的難題,從司法改革、勞權改革到體育改革都是,1個又1個的議題形塑國昌老師滿滿的正義光環,但核心問題從沒看他認真動手解決過。
講好聽是強力監督,實際上就是個 #流量狗。
曾經號稱只有黃國昌在做事的立法院,在他離開後依舊正常運轉,少了他的咆嘯與監督,社會改革照樣繼續推進。
黃國昌講監督,大概就像柯文哲講科學,講得嚇死人,做得笑死人。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090504830974796&id=100000460195108
當年體協改革有個虎頭蛇尾的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768109039867800&id=100000062538783
#聽說黃國昌又跳出來了
#這次我絕對挺選手的權益
#黃國昌這個體改烙跑仔還是旁邊洗洗睡吧
一、先聲明
這次選手坐經濟艙、官員坐商務艙,絕對是不對,因為比賽的是選手,不是官員,獲得坐商務艙資格的絕對是選手,如果認為無法一次讓選手都坐商務艙,體育署是不會多包幾台飛機,分段到日本比賽嗎?
這點,⚠️體育署一定要改進!
二、後吐槽
1、最後我還是得吐槽,國昌老師,你還記得2017、2018年由聲勢如日中天的您所號召的體改聯嗎?請問,您還記得嗎?您真的還記得嗎?還是您害怕想起來這段烙跑往事嗎?
2、幫各位回覆記憶:
(1)2017、2018年陰德值爆高的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領軍,糾集大量磨刀霍霍想加入體協改革的鄉民,繳了會費,繳了保證金,正要真刀實彈上陣與國民黨系統把持的體協打個曠日費時的陣地戰、肉博戰,取得協會內的權力以改善運動台灣運動選手的困境。
(2)結果,正要出陣前,換來了黃國昌的撤離,讓一群繳了會費、保證金的傻子打水漂,其中,跳出來勇於對抗協會的排協張祐銓,因提供錄音踢爆排協,事後更被協會追殺,被起訴妨害秘密跟妨害名譽,而其中有誰協助他?不好意思,只有林昶佐去協助,當初的帶頭大哥黃國昌跑去哪了啊?呵呵!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1559400
3、再預防性補充,為何體改一定要靠加入協會成為會員的方式才能改革體協,政府為何不能直接立法強制介入體育改革?為何黃國昌2017、2018沒有反對這種修法?
(1)因為台灣體改的人都清楚,黃國昌當時也很清楚,立法強制介入這是違反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非常堅持,國家不可以介入運動紛爭,也不能介入訓練,不然下場就是遭到國際奧委會停權。
(2)例如:
2016年科威特就曾因干預該國奧委會運作,而遭到國際奧會停權,導致科威特運動員在巴西里約奧運期間,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賽。
因此,由上所述,當年體改只能以繳會費,加入協會,選出代表握有權力後,才能逐步改革選手困境唷!
🔥感想:
再次重申立場,這次體育署讓比賽的選手坐經濟艙,沒有參賽的官員坐商務艙的事件,絕對是錯的,這點完全無庸置疑。
但當年體改烙跑的國昌老師,您還是洗洗睡吧,因為從您2017、2018的作為顯示,你不配!
以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54139601788589&id=100015776776132
黃國昌就是喊最大聲而且最沒有用處,完全沒有用處,什麼都做不到的立委兼黨主席
我重複一次
完完全全沒有任何用處,黃國昌真的完完全全沒有任何路用,我到現在還覺得很不可思議,這麼沒用的人居然敢叫這麼大聲
他那時候唯一的作用只有把那個抗議泳協的游泳運動員(唐什麼的)弄進時力選議員,而且沒上;還不只這樣,新北他輔選10幾個議員,一個都沒上,我重複,一個都沒上
一
看到不狸貓在那邊靠北說什麼
你看現在體協怎樣,好可惜黃國昌當初怎樣怎樣
我幹伶娘的告訴你當初黃國昌怎樣啦
當時時代就在那邊喊說要改革體協
還號召一堆人,說要去參加體協選舉
還記得當時泳敢三小的嗎?
OK 好喔!
然後我就有一些朋友就在那個時候為了他
開始努力加入幾個協會的選舉
我這邊還幫忙出錢找人
結果勒
黃國昌突然那個時候一句
啊!體協選舉不公,選舉沒有報名費,然後就宣布不玩了
幹伶娘!
我們這些沒有政黨背景的路人甲
還能弄到就只差快兩百票,高票落選
然後他這個當時如日中天的時代力量黨主席
跟我說他做不到,竟然給我半路退出勒
所以你是要我怎麼不罵他
只是個出來撈聲量的廢物啊
要不然勒
你們金魚腦都沒覺得奇怪
欸!阿!那個泳敢勒?
怎麼突然沒消息了?
因為他每一次都是這樣
隨便喊一個議題出來,就是想要己願他力
喊司法改革
結果講出不放棄司法追訴權
喊居住正義
結果自己從小就是大地主
自己不願意把土地半價賣出
也不敢要他岳父把建案低價出售
喊說立法院只有他一個人在做事
結果他自己名義提的法案沒有通過半個
當時無黨籍的洪慈庸和林昶佐
都可以通過法案了勒
甚至在立院沒席次的基進
都想辦法推出了代理人法案
結果你這個聲勢如日中天的黃國昌做不到
#拎北根本笑爛
這就不要講你那個什麼錢尼公司法
什麼簡單多數決啦
#根本十足十的智障提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9387486105888&id=1473785203
體育協會是民間組織,奧委會也是,鬼叫政府改革的,都是黃國昌演的包青天看太多
一
我絕對不挺任何類時力集團提出的體協改革,林北三年前被這些覺青廢青玩的很夠本了。體委會沒有中華奧會跟這些體協的人事權,那些都是民間組織,政府不可能直接命令他們。再次提醒一下各位,大家能做的就是找一個你有興趣的協會,加入之後選出你比較認同的委員。像瑞莎那樣袖子一卷直接幹出成績來也是一條不得了的路。
絕對不要學的就是不狸貓那種廢話路線。黃國昌當立委的時候就只會講廢話,現在不當了仍然講廢話。他們永遠都在講廢話。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02640807994233&id=100047449492980
土星六號之狼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06037647429919&id=100191361347885
不及柯大學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39013161193800&id=102852464809872
柯粉的超譯天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21386381646731&id=650387945413247
無良公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86235607613&id=102341705295400
【回顧】
ㄧ扯後腿力量!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89679277838814&id=584986081641475
一「獨家》體育署長張少煕自請處分 政院高層:賽後檢討處理 - 自由體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050466345093434&id=584986081641475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質詢重點: 1. 台中監獄教化科長非常離譜,竟利用權勢要求受刑人代寫論文,早在本月19日已有人上網爆料,法務部次長似乎還狀況外。法務部必須調查事件真相,追究法律責任,切勿護短。 2. 針對一、二審檢察官輪調的改革,上週四邱太三在立法院接受我質詢時,回答說還在研議,但傳出當天下午開會作出一個根本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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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事務官非本科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月旦法學教室 第224期(2021.6)
本期「特別連載」欄目將推出「經濟刑法」講座。其實經濟犯罪規範,乃散落在各類的商事法規的罰則之內,或特別獨立的規範。雖然經濟刑法,並未在我們一般所稱的「刑法分則」之內。但是,在司法實務上的適用與審判,非常普遍與常見。因此,身為法律人的我們,不能不知曉經濟刑法的重要規範與適用。本期開頭,特別邀請林鈺雄老師,就「普通洗錢罪之行為類型」來做論述。往後的連載將陸續邀請國內刑法學者,就不同經濟刑法類型,為讀者一一介紹與說明,敬請期待!
轟動全世界的長賜輪(Ever Given)事件,在歷經將近7天的擱淺與搶救後,這艘將近20萬噸的超大型貨櫃輪終於脫困。海上運送責任的屬於海商法的範疇,所涉及的問題相當複雜,且非一般民法運送契約概念與法理所能涵攝。同時,海上運送責任,常又與海上保險息息相關。在擱淺期間,已經有很多不同觀點與意見相互對抗,對於擱淺所造成的各種損失,究竟誰是最終負責之人,以及可能的賠償責任種類與金額,眾說紛紜。以本件為例,船舶運送人為我國籍的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船舶的船籍為巴拿馬籍。然而,此船舶為長榮海運以論時傭船的形式,向日本正榮汽船株式會社傭入,來執行其運送責任。所有船員均由正榮會社僱用。
本期的「新聞法律講座」,特別邀請對於海商法實務與理論素養兼具的饒瑞正老師,提出剖析。饒老師則就現有所知事實為基礎(媒體報導有時與真正事實會有落差),就本事件所涉及之法律、保險與政策問題,提出介紹與分析。
📕本期目錄
【法學教室】
🔸公法上「結果除去請求權」之體系定位/林三欽
🔸使用人之界定/姚志明
🔸一貫性審查與重要性審查/劉明生
🔸結果提前發生的侵入住居罪?/許恒達
🔸檢察事務官依檢察官指揮詢問證人之證據能力/陳文貴
🔸內線交易消息受領人責任是從屬的(衍生的)還是獨立的責任?/劉連煜
🔸財務報告虛偽隱匿犯罪構成要件重大性之再檢視
──以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547號刑事判決為中心/郭土木
🔸表見要保人交付保險費之效力與不當得利/葉啟洲
【特別連載】
🔸經濟刑法:第一講
普通洗錢罪之行為類型──評析洗防法第2條/林鈺雄
【新聞法律】
🔸長賜輪事件之法律、保險與政策觀察/饒瑞正
【法律論述】
🔸都市計畫審查訴訟中重新自我審查程序之探討/王珍玲
【實務選編】
🔸公法類
🔸民事法類/曾品傑
🔸刑事法類
【時事直擊】
🔸行政法與憲法之匯流──簡介行政訴訟法第107條第3項之新發展
🔸金融科技創新實驗落地,催生「新型態」證券商
🔸交付審判轉型──聲請法院裁定「准許提起自訴」制度?
🔸挖角人才要小心!──淺談營業秘密
【讀後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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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事務官非本科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關於太極門欠稅執行案,轉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聞稿:https://bit.ly/3kB83kr (截圖來源)
在一個法治國家,如果要討論行政執行署的執行、警方執法,就必須就法論法,而不是流於情緒,
所以,讓我們來理性的一起思考:
簡要整理本案法律議題:
1.太極門 #欠稅案,係經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 之欠稅案件(欠稅7000多萬元)。因此行政執行署依法執行。
2.如果對於此稅法案件有所不服,#應向法院或國稅局尋求法律途徑之救濟 (此稅法確定案件,曾提再審但經法院駁回)。
3. 集會遊行(言論)自由的行使,可以 #包圍公務人員個人住宅與騷擾公務人員 嗎?
接下來的問題是:
人民對於政府有所不滿、對於納稅議題有所不服,那麼,有集會遊行的言論自由。
但在本案中,群眾是在機關大門口做法事、灑冥紙,詛咒執行人員下地獄、遭天譴、必有報應,甚至謾罵及拍打車窗,以打電話佔線方式癱瘓公務機關電話、以電話騷擾執行人員。甚至前往公務員(執行官=事務官,也是基層公務員,而非選舉上任的政治人物(政務官))「#個人住宅」門口舉牌、宣稱執行人員是為獎金而執行、放錄音帶廣播。
導致 #執行人員不敢回家,也 #影響社區住宅住戶安寧。因此該被滋擾的執行人員報警處理。
這樣的「言論與集會自由」的行使方式,大家怎麼看?
現行犯逮捕的案件, #民眾包圍警局「要求警局放人」,這樣的訴求是否合理?
刑事訴訟法第92條第2項:「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逮捕或接受現行犯者,#應即解送檢察官。但所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得經檢察官之許可,不予解送。」
申言之,在我國刑事訴訟法,檢察官為(唯一的)偵查主體、司法警察為偵查輔助機關,在現行犯逮捕的案件,決定是否放人的權限在檢察官。
警察有放人的權力嗎?包圍警察局逼迫警察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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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貼警方(竹北分局)新聞稿:
警方於109年09月19日17時許獲報於新竹縣竹北市 #某社區附近 約有20名民眾拉舉白布條及看板抗議,經查看板上之內容為「主任執行官OOO、太極門案你到底領了多少獎金?10萬?100萬?1000萬?趕快吐出來」及抗議稅改不公、違法徵收等語句。
案經被害人向警方報案,對該名舉看板之行為人黃OO依法提出恐嚇、妨害名譽、個資法等告訴。警方遂請黃女返回六家所協助調查,該團體遂開始動員集結至六家所表達訴求,新竹縣警察局立即調派各分局相關警力,並向警政署申請機動保安警力維持現場秩序。
案經請示新竹地檢署內勤檢察官,黃女涉案部分案件 #以現行犯移送地檢署,訊後裁定限制住居。
臺灣是民主法治國家,警方絕對尊重民眾的表意自由。但從未有陳抗人員係前往司法或行政人員 #社區附近指名道姓侵門踏戶,這樣作法顯然跨越法律紅線 ,也不可能為社會大眾所認同。
今日太極門化身稅改團體,至「行政執行署官長住家」附近抗議,危及司法人員人身安全等行為是任何一個民主法治國家,都不能容忍的,所以 #警方應地檢署要求嚴守依法行政立場。
因此,本日負責集會遊行相關案件處理之竹北分局長局長謝博賢呼籲,陳情民眾要遵守法律界線,否則類似陳抗行為,極可能發生質變,不僅不能獲得社會的支持,更會因爲涉及恐嚇執法人員,而遭國人所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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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
法稅改聯盟赴執行官家抗議 執行署:逾法律紅線:https://bit.ly/3kEf5F0
不滿太極門土地收歸國有 至執行官住處舉牌抗議涉恐嚇:https://bit.ly/33Pju15
司法事務官非本科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質詢重點:
1. 台中監獄教化科長非常離譜,竟利用權勢要求受刑人代寫論文,早在本月19日已有人上網爆料,法務部次長似乎還狀況外。法務部必須調查事件真相,追究法律責任,切勿護短。
2. 針對一、二審檢察官輪調的改革,上週四邱太三在立法院接受我質詢時,回答說還在研議,但傳出當天下午開會作出一個根本反改革的「萬年二審」方案,背棄對基層檢察官的承諾。今日法務部次長否認曾經開會討論此事,不斷閃躲避談法務部立場與決策方式。
3. 法務部抱怨假性財產案件浮濫,造成不必要的審理負擔,並因此規劃成立「立案審查中心」,避免人民濫訴。然而,我卻收到投訴,有高檢署檢察官因為單純社區管理糾紛,對鄰居及管理委員會工作人員等10人提起背信、偽造文書等告訴,案件耗時將近三年,多次開庭,造成投訴人長久的精神苦痛,最後才得到不起訴處分。離譜的是,偵辦過程該名檢察官居然下條子給承審的檢察事務官,詳列要求訊問事項,介入偵辦。
4. 由於台美司法互助協定缺乏引渡條款,許多權貴逃亡美國根本抓不回來,希望法務部積極與美國協商,盡速簽訂引渡協定。
司法事務官非本科 在 讀家補習班- 109年司法官非本科系5年兼職上榜心得寫的很用心 的必吃
109年司法官非本科系5年兼職上榜心得寫的很用心,大家參考看看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11911646.A.B72.html. ... <看更多>
司法事務官非本科 在 #請益#請益#討論非本科系考取司法官 - 法律人板 | Dcard 的必吃
這篇文也13小時了!,結論:目前想先報個科法所看看,因為我覺得今天留言看下來,科研所不僅可以有聽到實例,也能學習一下順便看看自己是否適合, ... ... <看更多>
司法事務官非本科 在 [心得] 110年司法官上榜心得(非本科大叔) - 看板Examination 的必吃
一、前言
從來沒想過自己會再回到這裡,8年前曾在這留下高考經建行政的心得文(#1IEJTF4J)
,當時覺得自己不會再唸書了,也不想再考試了,而現在卻是以另一種身分回到這裡,
也從當年的小弟變成大叔了,真的是很奇妙的緣分。
自己是從私校經濟系畢、中興大學財金所畢,也因為是商科背景,所以一開始才會選
擇考經建行政,之後在職場上認識了在從事法制工作的另一半,因緣際會下接觸到了這個
考試,就毅然決然的一頭栽了進來,還好順利的一次上岸,在看到今年通過二試的考生平
均年齡竟然只有25歲出頭時,真的感覺自己老了,能在這青春的尾巴抓住年輕時該完成的
事,還是挺有意義的。
由於自己非本科系,只有在大學時有修過類似民法概要跟商事法的課程(各2學分),
剛好達到報司法官的門檻,但沒有報考律師的資格,前前後後的備考時程約一年半,法學
基礎從零打起,基本上除了在準備經建行政時短暫接觸過商事法外,沒有接觸到法律的機
會,記得在剛踏入時,連公/私法、實體/程序法都無法區分,也不清楚檢察官的定位,每
走一步都像發現新大陸,在探索及懷疑自己中成長。
會決定回來分享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自己清楚這條路到底有多荊棘,尤其是在零基
礎的情況下,加上上了年紀也不可能有同儕,那孤獨及黑暗的陰影面積,真的很容易擊垮
一個人的自信,我想告訴那些正走在這條路上,跟自己有類似經歷的同學:「你並不孤單
,雖然辛苦了點,但還是有機會跨越的」;其次是回饋給這個一直幫助我的地方,文章有
點長,大家可以挑自己需要的部分看就行了。
二、成績
(一)一試
1.綜合法學(一)(刑法、刑訴、法倫):114
2.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公、國私):112
3.綜合法學(二)(民法、民訴):116
4.綜合法學(二)(公司、保險、證交、票據、強執、法英):98
總分:440 (錄取標準:410)
排名:1300
(二)二試
1.憲法與行政法:115 ( 50.5 / 64.5 )
2.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31.5 ( 65.5 / 66 )
3.國文(作文):54 ( 28 / 26 )
4.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114.5 ( 54 / 60.5 )
5.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二):74.5 ( 35.5 / 39 )
6.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70 ( 31 / 16.5 / 22.5 )
總分:559.5 (錄取標準:539.5)
排名:約56名左右
(三)三試
口試成績:83.6666
總分:643.17
排名:57
三、備考過程
(一)109年1月~109年8月
因為另一半的關係初踏入法律的世界,我們從109年1月一起決定投入司法考試,起初
是以司法事務官為目標,只希望能從行政機關跨到司法機關,彼此都是邊兼職邊準備,時
間相當有限,準備的科目除了司法官的共通科目(刑法、刑訴、民法、民訴)外,還有強執
、非訟、消債、破產法,這段時間是打底的重要時期,但因為踏入一個未知的領域,加上
工作上的壓力,唸的非常痛苦,也常常有想要放棄的念頭,還好撐了過來,把刑事、民事
法的底子好好紮穩。
(二)109年8月~110年2月
基本上這階段就是考完在等放榜,當時覺得考上司法事務官就結束了,完全沒有再碰
書,而10月放榜後我們都有順利通過筆試,就繼續準備口試,結果自己在口試的時候,不
知道是太緊張還是怎樣,練的滾瓜爛熟的自介,竟然在開頭講了兩句後就大忘詞,呈現斷
片狀態,所有口委盯著我,我一個字都想不起來,當時旁邊如果有洞我一定直接鑽下去,
冷汗直流,就這樣空過了兩分鐘,這時也看到各個口委紛紛動起筆來,自己心裡也知道大
概是沒了,後續的問題雖然應對的都還可以,不過最後仍以0.03分的差距,以落榜頭之姿
落榜了,還好另一半有順利通過,但這件事也讓自己沉澱了好一陣子。
(三)110年2月~110年7月
調適了一陣子的心情,在過年後決定重拾書本,再給自己一次機會,而這時候也隨著
另一半要分發到外島,所以索性辭了工作,全職準備,也因為時間變多了,所以決定在今
年多挑戰司法官考試,而必須多準備公法及商法,在3月份的時候快速的把行政法、公司
法、保險法的函授解決掉,4-7月再回頭複習刑事法、民事法,還有司法事務官的小科。
而這期間也歷經了大搬家、適應新環境,以及完成了人生大事,時間切的七零八碎,
這時候時間的配置就很重要了,自己是會習慣做進度表,比較能掌握唸書的進度,不用做
的太細或太緊繃,盡量讓自己每天能超前所定的進度,會讓自己比較安心,這邊也分享一
下自己貼在書桌前的進度表給大家參考,只是今年因為疫情延了又延,導致得一直調整進
度。
(四)110年7月~110年10月
雖然因為疫情,考試被延的亂七八糟,但也因禍得福,讓我有時間能把還沒唸的部分
趕快補起來,在7-8月份的時候把憲法跟證交法的函授速速的聽過,整理好筆記後,差不
多就要迎接10月接踵而來的考試了,回頭複習一下司法事務官的小科,也針對司法官一試
花了一些時間準備,大概是張力最大的一段期間,連生病的時間都沒有。
(五)110年10月~110年12月
通過一試後,來到二試的主戰場,這時段基本上就是反覆複習自己的筆記或解題書就
行了,切記除非是很重要的新進爭議,不然不要再去看自己不懂的部分,就直接當作他不
會考就好了,把自己能掌握的部分掌握好才是重點,這時段大家都會覺得唸不完,很多地
方還不熟,但事實上就算多唸幾年,還是會有同樣的感覺,這個考試沒有人是抱著唸完的
心情踏進考場的,所以不要自己嚇自己,唸到一定程度後,沒有這麼容易就出到你不懂的
部分,即便考出來了,憑自己累積的實力跟法理下去論述也不一定會爆掉。
因為很接近考試了,每科都要有一定頻繁的接觸,自己是會把同類的科目擺在一起唸
,基本上時程的安排如下:
*星期一、三:刑法、刑事訴訟法 (晚上時間可能會分給較晚接觸的公法)
*星期二、四:民法、民事訴訟法 (含身分法、家事事件法)
*星期五 :公司法、證交法、保險法
*星期六、日:憲法、行政法 (含出門踏青調適壓力)
四、各階段準備心得(含書單分享)
(一)一試
其實自己一試準備的算是蠻抖的,因為疫情的關係,導致司法事務官、法制及司法官
一試延一延全部都集中在十月份,當時在轉換備考科目,還有舟車勞頓下,壓力真的是大
的一個極限,還好心態還算健康,靠意志力撐了過去,只是一試的準備心得會有點投機,
大家就斟酌參考使用,以下就照考試科目的分類說明。
1.刑事法:
刑法要特別回頭看細節性規定(例如刑法效力、刑度、假釋、保安處分等),CP值很高
,幾乎必考,自己是以易台大老師的考點式刑法一本通前半段(一試部分)為主要複習內容
,反覆看3~5遍應該就行了;刑訴的部分沒有特別看什麼,基本上就靠做考古題複習;法
律倫理沒準備,憑感覺選大部分都選的出來,做考古題有錯的部分要特別記起來就行。
2.公法:
憲法要留意最新的一些釋字內容(現在是憲判字的內容了),憲法訴訟法的細節性規範
,今年也可能會出現在考題了,還有權力分立的部分要特別看一下,CP值很高,幾乎必考
;行政法範圍太大了,蠻吃打底時的熟悉程度,這部分沒特別看什麼,就靠做考古題複習
;國私是CP值極高的一個科目,可以好好掌握,以拿到7題以上為目標;國公沒準備。
3.民事法:
這科是自己寫起來感覺時間最趕的一科,題目很多,要特別掌控好時間,民法的部分
佔分很高,又會考許多細節性的條文,例如時效的相關規定,平常不會接觸的債各、物權
等,所以自己是會利用唸不下書、吃飯或睡前的空檔時間,從頭到尾的把民法每一條都看
過去,之後在選答案時常常能多劃掉一個選項,還蠻有幫助的;民訴的部分真的太雜了,
尤其是上訴審之後的規定,自己也是靠做考古題複習而已,剩下的就憑感覺跟法理去選了
。
4.商事法:
公司跟證交可以一起對照著唸,雖然條文很繁瑣,但很多補習班或粉絲團都會整體對
照的表格,可以多多利用;保險法也是把條文一一讀過,後面的保險業法沒看;票據法是
準備法制時有稍微看過,大概也是把條文掃過而已;強執則是準備司法事務官時本來就有
唸,所以不算陌生;法學英文全部猜D(再猜C我是狗)。
最後要補充說明的是,大家在練習考古題的時候,要擬真時間的模擬,但因為不用劃
卡的關係,至少要提早20~30分鐘完成答題,這樣在考場才不會手忙腳亂,還有檢討的時
候要把每個選項都弄懂,即便是猜對的題目也是一樣,一試的題目量沒有想像中的多,要
好好珍惜使用,自己是各做了7年左右的考古題。
另外一試出題的範圍細又雜,而且是個與時間戰鬥的考試,題目做多了,自己對於每
個題目是不是已經停留了太久都會有體感,如果當下沒辦法解出來,就趕快猜一猜往下走
了,不要影響到整體答體的節奏。還有看題目時,可以練習先看問號的問題,再看選項的
內容(如果選項文字很短的話),接著再回頭看題幹,這樣對於審題速度會有很大的幫助,
比較容易在閱讀題幹時找到重點文字,不過可能也是因人而異,只是提供一個方法給大家
參考。
(二)二試
1.寫在前頭
二試毫無疑問是這個考試的主戰場,所以會花比較大的篇幅著墨在此,前半段會先就
應注意的共通事項做分享,後半段再針對各科的準備方式做分享(含書單)。
(1)筆記必要性
首先要先說明一下筆記的定位,先說結論:「因人而異」,沒有一定要或一定不要,
我認為筆記的定位是在讀懂一定的內容後,內化完(重點),用自己熟悉的話整理成精簡好
記憶的文字排列,方便自己未來重拾記憶之用,再稍作整理後就會變成所謂的答題模板,
而且是屬於自己的答題模板,相較於解題書幫你整理好的模板而言,前者的記憶深度、強
度都遠遠大於後者,在考場看到相關問題能第一時間從你腦中浮現出文字或架構的也往往
是前者,這才是筆記最核心的價值,所以筆記對我來說是具有高度屬人性的,不是自己做
的筆記,基本上就跟看解題書一樣,需要一直反覆咀嚼才有可能變成自己的東西。
然而要做出這樣的筆記,首先必須要先有辦法內化書上的內容,其次要有歸納問題及
排列文字的能力,這是非常花時間的,許多人把這個過程拿去直接多刷幾輪解題書,或補
習班整理好的內容,可能也已經記起來了,所以才說因人而異,身邊也認識很多朋友是不
做筆記的,自己雖然有做,但是每科大概也就10-20頁(B5大小)極度精簡的篇幅而已,主
要是作為答題模板跟快速複習之用,多數問題還是靠著反覆刷書來記憶。所以這裡只是要
強調筆記的定位,不用為了作而作,也千萬不要淪為抄書,或筆記頁數比書還大本,這樣
就本末倒置了。
(2)法典使用方式
這裡主要是要強調法典的使用也是因人而異的,沒有一定要使用法典或者把東西抄在
上面,自己初學法律時,也是跟大家一樣使用來勝的學習式六法,法典下方的提點確實幫
助很大,厚度也方便攜帶跟翻閱,自己也已經把每一本法典抄的密密麻麻,但後來唸到一
定程度後,會翻法典多數只是為了確認精確的文字敘述為何,大部分的內容都已經印在腦
海了,而且許多爭點橫跨不同的法條章節,抄的時候常常要決定抄在哪邊,在整理上會跟
自己的邏輯有些衝突,到後期基本上就會整理成上述自己的筆記,而比較少寫在法典上。
當然很多同學會直接抄在法典上,或者貼上一張張的便條紙,並沒有不好,這只是反
應了每個人內化跟歸納的方式而已,申言之,法典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及便條紙,其實跟
我上一點提到筆記歸納到最後的樣子,只是殊途同歸罷了,最終這些記憶或文字都是要放
進你的腦中的,只是呈現在不同的地方,成為每個人最終的備考資源而已。
所以再次強調,不用執著要不要做筆記?要怎麼使用法典?這些問題的上位核心問題
,是你必須問自己需要什麼樣的最終備考資源?要以什麼樣的型態帶進去考場,能夠幫助
你快速重拾記憶,抑或是成為考卷上要呈現出來的答題模板?因人而異,只有你自己有答
案。
(3)解題書使用方式
在過去唸書時,印象中還沒有解題書這種資源,這一年多備考時才第一次接觸到這種
資源,真的是為了考試而生的產物,解題書完美連結了輸入後轉輸出的關鍵階段,但解題
書的內容基本上都太洗鍊了,考場上是不太可能寫的出來的,所以解題書某種層面上也只
是在幫助我們內化資訊,如何輸出仍需要有一定的整理。
另一層面上,也是解題書的核心功能,就是幫助我們大量審題、破題,以及了解面對
各個問題如何作答,使用上盡量先自己預想(預擬)過後再看擬答,直接看擬答會有自己已
經懂了的錯覺,而我的習慣是會在每看過一次後,在該題右上角用鉛筆打一個勾,來記錄
自己看過這題幾次了,自己的經驗是在看到第5次後,基本上就會漸漸成為長期記憶了。
再來是有些解題書會大量收錄同類型的題目,大家也可以斟酌一下做個有代表性的一
兩題就行了,解題書很多,每一題都做時間是不夠的,也沒有效率。還有考選部從106年
後開始公布的評分要點堪稱官方版解題書,請務必要細細讀過,了解一下老師改題希望看
到的是什麼。
最後就是請帶著批判及懷疑的角度去做每一題,解題書有誤的地方不少,有疑問要去
找答案,不能盡信,這個過程同時也是在訓練自己思考題目,培養問題意識,並不會浪費
時間。
(4)各大粉絲團資源
由於自己已經離開學校已久,又不是本科系,身邊基本上不會有唸法律的同儕,更不
用說有讀書會了,所以花了不少心力在找尋資源這件事上,單靠補習班及解題書的資料非
常有限,尤其是新修法的內容、新文章的重點、實務上的變化等等,根本無法及時掌握,
好在現在網路很發達,而各大粉絲團也有非常多即時的評析或講座等資源,只是需要自己
好好整理,建議可以在每天唸書唸累時或睡前瀏覽一輪,把重要的資訊或講義存下來,自
己是會利用開車或通車的時間聽講座的內容,以不影響到原定進度為主。
其實我是覺得現在的考試就某種層面來說,也是一場資訊站,考試早在備考階段就開
始了,尤其對於已經離開學校又沒有可以一起奮鬥同伴的我們來說,資訊是不會主動來敲
門的。
(5)考試技巧
這部分短時間也很難有系統的分享,可能就想到什麼就打什麼,有機會再慢慢補充。
首先是如何壯大自己的篇幅?內文固然要謹遵三段論的架構回答,但針對自己有把握
的問題時,前後可以多寫一些,讓自己的答案看起來更紮實,具體來說,前階段可以在大
前提時多論及本題適用到的法條其立法目的(修法目的)為何?或者有記得的帥話也可以在
此階段飆出,或者題目的前提要件沒有表達的很清楚時,可以自己假設(例如題目在問繼
承,可以先檢視一下親屬身分的連結有無問題),讓老師知道你是很嚴謹及有邏輯的依序
檢視下來,只要最後補一句先予敘明即可;而後階段可以補上一些立法論或比較法的東西
,最好是能證立到本題無法解決的爭議問題,在國外或者立法上有辦法透過修法而得到解
決,整體連貫性上比較不會離題,最後一樣再補上一句併予敘明即可。當然以上要怎麼拿
捏,還是需要臨場的判斷,以及依據所剩的答題時間而定。
其次是練筆很重要,二試也是跟時間的戰鬥,至少在考前兩個月要開始頻繁練筆,讓
自己熟悉寫字的感覺,不用每一題都實際擬真計時寫,但至少每一科都要寫過幾次全擬真
的作答,才能知道自己的手速跟肌肉強不強壯(?),而現在坊間也很多司律的考試用紙本
,建議可以去買一本回來寫,自己在最後兩個月的備考階段,基本上都是拿這當一般計算
紙在使用了,所以到了考場並不會覺得試卷紙很陌生,多少有定心的作用。
答題層次的部分,如果不是刑法或有特別答題架構的爭點下,自己會習慣使用:「固
…惟…(下一段)本文認為…(下一段)涵攝…(下一段)結論…」的方式來作答,而不會硬要
分列兩說或三說,當然這可能也是因人而異,但就是要找到一個自己通用的作答方式,才
不會到考場上浪費寶貴的時間思考架構。
最後提一下簡體字的部分,可以不寫的話當然自己也不想寫,但我發現自己如果硬要
寫繁體字,會少掉大量的篇幅,在抉擇下還是決定以完整答題為目標,除了國文以外,基
本上沒有特別控制自己要寫繁體字,以結果來說應該是沒有被扣到分,我也不確定,各位
就自己再斟酌一下,另外自己在100分的題目會寫到近6面、75分的題目4面左右,大家也
可以參考一下。
2.各科心得分享
首先要特別提一下,以下的分享會稍微主觀一些,畢竟是自己的使用心得,大家還是
要衡量自己的習慣,多方比較,選擇適合自己的教材。另外書單僅是例示,非列舉,有列
出來的是自己特別推薦的部分(星號代表推薦程度),實際在參考的書會遠超過以下列出來
的書。
(1)刑法
[書單]
陳介中 - 109年函授正課 *
易台大 - 考點式刑法一本通 **
周易 - 讀家二試總複習 **
連芯 - 讀家二試總複習 *
[心得]
刑法算是自己最早接觸的一科,打底是上陳介中老師的正課,課程算是中規中矩,書
的內容也算詳盡,但整理上可能自己要多費點心,作答技巧是在接觸易台大老師的一本通
後才慢慢培養起來的,這本書不厚,收錄的爭點也相當有限,但價值在於他能幫你勾勒出
各類問題的答題模板,而且是考場上寫的出來的,書中的題目也都是經典萬年爭點,老師
會把他湊一湊變成一題很龐大的題幹,也比較符合現在一題100分該有的長度,收尾時蠻
好用的書,刑總的部分自己也以此為基底,就各種犯罪類型及重要爭議做了答題模板(如
附圖),考前基本上也只翻這些筆記,而這本書前前後後大概刷了3遍以上,重要的章節應
該有5遍以上,缺點就內容真的相對有限,行有餘力還是得多補充其他教材。
二試總複習看了三套,首先是易台大老師的二總,基本上就是以他的一本通為教材,
兩堂課也只是圍繞在刑法解題的架構,強烈建議有一定底子的同學可以自己看他的書就行
了;其次是連芯老師的二總,講義很厚,該有的爭點都有,算是地毯式的複習,也有收錄
重要的文章,但東西真的太多了,很多部分也太深了,我並沒有看完,最後是拿來當作字
典,比照爭點的時候很常會翻;最後是周易老師的二總,講義內容適中,算是猜題導向的
複習,不過也都是當年度或是萬年重要爭議的內容了,可以把他當作至少這些內容在考前
是一定需要會的部分,內容的深度也是足夠讓我在考卷上有東西寫,沒太多時間分配給這
科的同學也建議至少把這本講義的內容掃過。
刑法這一科要拉開分數並不容易(刑法之神例外),作答上也是相對制式,所以得好好
把握,至少要拿到中等以上的分數,就算在考場上忘了許多細節性的爭點,只要好好的把
大方向抓住,該開的罪名開出來,正共犯的討論順序不要錯,排版架構完整,競合好好論
述作結尾,基本上都會有一定的分數,不用太執著非常細節性的爭點,那部分的分數是給
神人拿的,司律考試相較於其他考試難能可貴的是,答題的整體架構、論述能力、邏輯等
等都會是評分的一環,不會只是看你爭點有沒有討論到。以我自己為例,今年的題目我明
知有因果歷程錯誤要探討,我當下看不出來要討論的核心爭點為何,就只在構成要件層次
的主觀上稍作交代;也明知兩個不同犯意的放火罪間要討論的內容不同,但當下也沒時間
細想,只能平舖直述的中規中矩把罪名開一開,兩個行為都寫的差不多作結,就結果來看
,應該還是有一定的分數的。
另外想特別提一下,私心認為不純正不作為犯的參與問題在近幾年應該會是個熱門爭
議,建議這部分要特別留意一下。
(2)刑事訴訟法
[書單]
伊谷 - 109年函授正課 **
Jango - 刑事訴訟法題型破解 ***
黎台大 - 高點二試總複習 **
言頁 - 讀家二試總複習 *
益明 - 讀家二試總複習 *
[心得]
刑訴也是在相對早期就接觸的科目,打底是上伊谷老師的正課,老師的課上的很好,
也很生動不會無聊,會帶入很多實際案例幫助理解,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課程常常會上不完
,到後期(上訴審之後)幾乎都用飆的,質量下降許多,上課用書的內容還算可以,但排版
有些凌亂,需要自己再整理過。解題書在接觸到Jango的書之後就回不去了,唯一推薦,
雖然書越來越厚,但內容整理的極其完整,對於考題趨勢掌握很高,錯誤率也不高,好好
把這本書反覆咀嚼,絕對夠應付考試(自己大概刷了5遍以上),自己後來也是以此書為基
底,整理出精簡版的重點整理,以及重要爭議的答題模板(如附圖),考前基本上也只翻這
些東西了。
二試總複習基本上是以黎台大的二總為主,老師課上的很認真,講義也整理的不錯,
覺得重要的部分再整理進自己上述的筆記中,至於讀家二總的兩位刑訴老師也都不錯,但
礙於時間,沒有辦法好好聽過,基本上就是快轉聽過或是只看講義,做一個補遺的瀏覽。
刑訴這一科現在也不太會是決勝負的關鍵,但以往年的經驗來看,可能還是至少要拿
到6成左右的分數會比較穩,刑訴的考題趨勢很容易跟時事或新修法掛勾,所以除了傳統
爭點以外,必須更加留意新的議題,典型如348修法後的相關問題或新增訂的暫行安置制
度問題等,且近年來刑訴的命題趨勢也漸漸的從強制處分、證據法慢慢轉移到上訴審或程
序上的一些相關問題上,不能再只豪賭在過去的命題熱區了。
(3)民法
[書單]
張台大 - 109年函授正課(財產法) **
袁翟 - 109年函授正課(身分法) **
張台大 - 民法債編I、II **
賴川 - 財產法爭點地圖 ***
張璐 - 債法題型破解 ***
張璐 - 物權法有聲解題書 **
林青松 - 3Q身分法解題書 **
程穎 - 讀家二試總複習 ***
賴川 - 讀家二試總複習 **
[心得]
民法是個連貫性相當高的一門學科,在財產法上,民總、債、物權密不可分;在身分
法上,親屬跟繼承在近年來考題趨勢下也是會同時出現,所以唸的時候必須要同時並進、
前後對照,初期太鑽研進某個章節很容易讓自己的觀念陷入錯誤而不自知,自己民法打底
是上張台大老師的正課,老師的課非常重體系跟邏輯思考,很適合初學者或體系感不強的
同學踏入民法的世界,但可能因為自己是完全零基礎的直接上課,第一遍真的是非常痛苦
的啃完(尤其是債的部分),才對民法有初步的了解,之後也再回頭看了老師的民法債編I
、II,把債再打底第二次(債各只看了買賣、租賃、承攬),時間不夠的話建議至少也要把
債總的部分看熟,對於整體功力會有很大的進步。身分法的部分是上袁翟老師的正課,短
短十堂,算是初步建立了身分法的體系,身分法是個枝微末節很繁瑣的學科,細節性的規
定多如牛毛,建議抓著重要的章節區塊式的學習,等熟一點後再向外延伸較為細節性的爭
點。
解題書的部分,財產法我想大家都大同小異,賴川的爭點地圖真的是神書,書本厚度
、篇幅、爭點篩選都恰到好處,收尾時很有定心的功用,整本大概刷了7遍以上;張璐的
債法題破也是神書,第一次看的時候許多地方都顛覆了我對問題的思考方向,完整啃完一
輪後審題跟破題的功力真的大幅提升了很多,但這本書也不薄,大概只刷了1~2遍;物權
有聲書也是不錯,但因為自己物權比較熟悉,所以分配給它的時間不多,概略的刷了1遍
,不過前半段的重點整理很有用,自己到考前都還會反覆的拿起來複習。身分法的部分,
唯一推薦林青松的解題書,雖然版次有點舊了,但感覺還是很難找到比這本書CP值更高的
書,每個章節在解題前都會有重點整理,根本是參考書+解題書的功能,至於新的議題或
修法自己再更新一下就行了。
二試總複習非常推薦程穎老師的課,老師除了會迅速的地毯式帶過整個財產法以外,
還會整理最新的重要議題,掌握度也相當高,尤其考前的講座內容,真的很用心。賴川老
師的二總也上的很好,但因為大部分的重點跟他的爭點地圖有高度重疊,所以自己以刷爭
點地圖為主。另外身分法的部分,只有看程穎老師整理的資料而已。
民事法眾所皆知,是現在司律考試的一級戰區,所以必須在此下足功夫,雖然範圍相
當大,但不太建議放掉任何一部分,真的時間不夠,至少以下的部分要掌握起來,物權範
圍很有限,至少要好好把所有權、共有、抵押權的相關問題都弄熟;債的部分博大精深,
債總必須耐著性子好好讀通,解題時即便無法完整的依請求權體系作答,至少也要能以侵
權責任及契約責任的角度下去思考,答案才會較為完整,債各的部分至少要把買賣、租賃
、承攬這三部分唸熟;民總的部分,唸到後來反而覺得是最困難的一環,不過基本上民總
的問題都散落在債跟物權中了,特別留意一下時效的相關問題即可,近期許多爭點都圍繞
在此;身分法的部分好好把林青松那本K完不會有太大問題,遇到不熟悉的題目,盡量回
歸上位法理去解題(例如子女最佳利益、子股間的公平等)。
因為民法太龐大了,自己短時間內也沒辦法好好內化整理筆記,最後只能直接整理在
二總講義上作為最終備考資料了,所以這科算是收尾收的相當趕的一科,而民法問題何其
多,在考場上面對到沒看過的問題是很正常的,千萬不要緊張,固然它在實務或學說上可
能有一些論點,但我們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了,而民法多數的爭議都是價值選擇的問題,試
著找出價值衝突的雙方,各幫他們找個理由論述一下,然後本文見解採擇一邊(基本上就
是選擇要保護誰),即便通篇沒寫到實務或學說的看法,至少還像是份完整答案,不至於
變成破口。
另外想特別提一下227-2情事變更原則的問題,在後疫情時代,私心認為主觀情事變
更原則如何適用的問題很可能具體化成考題,王澤鑑老師對此有撰文詳細的分析,行有餘
力的同學建議可以好好練習這問題的請求權基礎思考模式,還有涵攝的方式,或許會有奇
效。
(4)民事訴訟法
[書單]
喬律師 - 民事訴訟法上、下 **
喬律師 - 民事訴訟法解題書 **
喬律師 - 家事事件法焦點掃描 **
勝平、瑞希 - 爭點Here民事訴訟法 ***
薏偉 - 這是一本民事訴訟法解題書(進階篇) *
薏偉 - 民事訴訟法文章速覽 *
李甦 - 讀家二試總複習 *
[心得]
民訴是個不論在實務或學說上都有著相當大差異的學科,非常著重在上位法理的理解
,不同的上位法理所推導出來的民訴是完全不同的科目,要精通並不容易,向來富有玄學
之美名,當你覺得懂了,隔一段時間又不懂了、再看一次又懂了,無限反覆循環,那恭喜
你,你確實進入到民訴的世界了QQ~
民訴也是自己的苦手科目,沒有遇到好的函授帶我進入民訴的殿堂,最後只能自己硬
啃喬律師的兩本磚頭書打底,不過這套書還蠻適合初學者的,圖文並茂,耐著性子讀過去
應該不會有太大問題,缺點就是真的太厚了,自己也只完整看完一遍就進到解題書了。另
外家事事件法的部分千萬不能放掉,在現行考試制度下,考出來就是75分,放掉基本上那
年也掰了,至少要能有能力區分一些核心爭議是屬於哪一類事件,是否為可處分事項,才
能判斷應適用何種法理,以及後續的判決效力,自己也只有看喬律師那本家事事件法焦點
掃描,薄薄一本,整理的還不錯,另外建議可以把身分法及家事事件法排在一起唸,有助
於貫通實體及程序法。
解題書的部分自己是以喬律師的解題書為主,薏偉的解題書為對照組,兩本都寫的很
好,民訴非常重視破題的角度,剛開始練習時很多題目會完全解錯方向是很正常的,所以
更需要多看題目,自己喬律師的解題書大概也刷了5遍以上(包含後面家事事件法的部分)
,而薏偉的文章速覽這本書也不錯,本來是要買來補充最新的文章見解,但最後根本沒有
多的時間可以分配到這裡,所以也無法多做評論。另外要特別提出來說的是勝平、瑞希的
這本書,這是自己在備考後期才入手的神書,真的是相見恨晚,這本書把民訴大部分的爭
議都用爭點的方式呈現出來,而且內容準確性很高,篇幅也適中,稍作整理直接寫到考卷
上都沒問題,自己後期基本上只看這本書了,如果能把作者分類在三顆星以上的重點部分
都好好弄懂,應該也有一定的基礎了,激推!
二試總複習只看了李甦老師的二總,講義非常薄,基本上就是猜題的性質,建議可以
把老師猜的內容對照回自己唸過的書,用自己原本的架構複習,避免在後期因為不同的切
入角度而產生迷惘。
如同前面所說的,民事法無疑是考試的一級戰區,不過自己半吊子的民訴也沒有能力
內化成自己的筆記,這科也是在考前唯一還抱著書本在看的一科,結果也血淋淋的反應在
成績上。這邊還是分享一些準備的方向,給一些跟我一樣是民訴苦手的同學,首先是爭點
整理程序及既判力範圍的相關問題要非常熟悉,再來把訴訟客體(訴訟標的理論及其相關
延伸議題)及訴訟主體(訴訟擔當、共同訴訟、訴訟參加)掌握住,如果行有餘力就把證據
法、上訴審、闡明義務看過,而執行力擴張、假處分效力等較深的問題就放寬心吧,短時
間要硬吸收只會造成反效果,把可以掌握住的掌握好,不要變成破口才是重點。
另外就是爭點整理程序一直是重中之重,除了主張一貫性、答辯重要性審查或舉證責
任分配的典型考法外,私心認為爭點簡化協議的相關效力問題很可能會出現在國考上,在
唸爭點整理的時候建議要一併把這部分一起掌握起來。
(5)憲法
[書單]
韓台大 - 110年函授正課 **
歐律師 - 憲法爭點解讀 **
歐律師 - 憲法解題書 ***
[心得]
如同前面備考時程提過的,自己憲法前前後後接觸的時間可能只有一個多月,要說有
什麼底子那肯定是唬爛的,所以這科分享的內容會比較建立在功利主義下,純以考試為目
的的準備過程,自己是上韓台大的正課,老師體系感很強,不用怕初學聽不懂,講義內容
也足夠,每章節最前面也有體系圖可以幫助了解,不過內文有些部分可能有些凌亂或重複
,需要自己再整理過,後面幾堂課也因為趕課的關係,質量稍稍下降了些,但整體而言瑕
不掩喻,穩健的帶我進入公法的世界,而後期購入歐律師的爭點解讀及解題書,本來想做
第二次打底,但完全騰不出時間,所以爭點解讀那本基本上沒翻過,就直接進解題書了,
歐律師的解題書很強大,每一題感覺都有用自己的話再整理過,擬答的內容很有架構,也
是考試上寫的出來的內容,非常推薦可以這本作為答題的練習,自己基本權違憲審查的部
分大概刷了3遍左右,其餘部分1遍。而憲法相對抽象,許多文字沒事先預想過會完全寫不
出來,所以自己是以韓台大的正課講義及歐律師的解題書為基底,整理出一些必背的筆記
,例如各基本權的定義及相關延伸爭點,還有為因應憲法訴訟法的施行,也特別針對違憲
審查制度及效力做了簡單整理(如附圖),剛好今年就考了出來。
二試總複習的部分還沒有看到滿意的,所以最後階段還是以自己的筆記及歐律師的解
題書為主在複習,不過新的釋字或議題許多補習班都會有講座,我幾乎都會聽,還蠻有用
的,推薦陳希老師的講座,如果鍾禾老師有開憲法也極度推薦。
公法這科就往年的經驗來看,評分老師給分會比較甜,通常也不會是決勝負的一科,
但至少也要拿到接近6成的分數會比較穩,自己則是因為疫情延期才有多的時間接觸憲法
,能拿到5成的分數我已經很滿意了。另外今年憲法訴訟法剛上路,違憲審查制度及效力
還是要特別留意,而基本權的違憲審查仍是考試熱區,至今的憲判字每一號判決感覺都挺
有可考性的,而109年司律才剛考過的刑法140違憲審查,今年修法也又動到這一條,還蠻
有趣的。
(6)行政法
[書單]
韓台大 - 110年函授正課 **
周董、周凌 - 行政法題型破解 *
鍾禾 - 讀家二試總複習 ***
[心得]
行政法準備的時間也是相當倉促,大概只比憲法好一些吧,加上有過去在行政機關的
經驗,有些問題可能比較有既視感,沒那麼抽象。自己是以韓台大老師的正課打底,如同
前面所介紹的,老師的體系感很強,在唸的時候要常常往前翻,公法的學習不能見樹不見
林,不然未來面對題目會完全傻住,而礙於時間,這科也沒時間在找其他書本打底,就直
接以韓台大老師的正課講義,唸熟後內化成自己的筆記(如附圖)。解題書的部分,跟大家
一樣選了周董、周凌的題型破解,不過也是沒時間翻,大概只做了行政程序相關的章節而
已。
二試總複習只上過鍾禾老師的二總,老師完全救了我殘破的行政法,講義極其強大,
薄薄一本處處是精華,可以想見老師花了多少時間在製作及編排,內容是以爭點的方式呈
現,並且會輔以題目,用很具體的方式涵攝各種抽象的概念,非常符合現在考試答題所需
,也讓我第一次感覺到一般原理原則沒有那麼抽象,考前除了自己的筆記外,就只反覆看
這本了,激推!
公法就像前面說的,還是要以拿到6成的分數為目標,而行政法因為涉及諸多特別法
,題目也常常又臭又長,很容易讓人崩潰,所以在解題的時候要耐著性子好好讀過,後面
所附給我們的特別法法條通常都會用的到,對於題目沒有想法時,可以試著從那些法條往
回看,找到一些答題的方向,另外就是公法相較於其他科,更重視邏輯及涵攝的過程,在
答題時千萬不要邏輯跳躍,涵攝行為人的行為時也必須要精準,避免用概括性的文字。
(7)商事法
[書單]
程政大 - 110年函授正課(公司法、保險法) **
伊台大 - 110年函授正課(證交法) *
蕭雄、雋婕 - 商事法老師解題 **
程政大 - 高點二試總複習(保險法) **
陳楓 - 讀家二試總複習(公司法、證交法) ***
[心得]
商事法算是自己唯一曾經接觸過的科目了,不過之前沒接觸過證交法,公司法也在
107年大修,基本上也是重新來過了,打底是上程政大老師的公司法及保險法,老師會著
重在法條的體系以及立法目的的闡述,我覺得這是商法非常重要的一環,許多條文是因應
日益月新的商業活動而設,掌握立法目的才能在論述上更加深入,證交法是上伊台大老師
的課,老師幹話有點多,不習慣的同學要斟酌一下,學習上建議可以跟公司法一起對照著
唸,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解題書的選擇上,因為時間關係,只看了蕭雄、雋婕的商事法三合一解題書,個人認
為在商法配分改成100分之後,這本書的CP值很高,內容雖稍嫌不足,但薄薄一本能一次
複習三科還是很有幫助的,自己只夠概略刷完1遍,當然時間充裕的同學還是建議多涉略
其他書籍。
二試總複習是上陳楓老師的二總,老師的強大相信各大心得文都介紹過了,課程跟講
義內容基本上都是一時之選了,考前也只翻老師二總的講義複習而已,講義雖薄,但絕對
夠用,不用擔心,激推!保險法則是上程政大老師的二總,老師的講義整理的非常好,也
只有薄薄一本,後面的最新文章收錄還有例題唸熟就行了。
商法的配分在改為100分之後,一直處在很尷尬的位置,內容份量跟配分不成比例,
又放不掉,雖然自己是較後期才著手準備商法,分配的時間也很有限,不過可能本身是商
科背景,所以唸起來還算順利,但對於商法苦手的同學可能得適當的取捨掉過於細節的部
分,把火力集中在配分較高的民事法上,真的遇到不會的問題盡量以立法目的去充實大前
提,另外新修法的內容務必要弄熟,商法跟刑訴一樣,很容易以新修法的內容做相關問題
的延伸。
(8)國文
國文自己也是很爛,沒什麼實質內容可以分享的,只是這次看到很多同學被打2x或3x
分,特別提一下自己的經驗,國文改分很謎又很吃底子,基本上大家應該也不會花時間在
這科上,但能掌握的部份至少不能被扣到分,例如國文非常忌諱出現簡體字、文句不通順
,或塗掉的地方忘了回填或手磨到模糊之類(國文試卷整潔也是評分標準之一),所以這科
最後一定至少要留10分鐘左右讓自己可以回頭檢視每一個字跟語句通不通順,通常都能檢
查到不少個錯誤,這些是務必要避免流失的分數。
(三)三試
終於來到三試了,跟一二試最大的不同就是,終於不是跟時間的戰鬥了,反而希望口
試過程的漫長時光趕快過去,度秒如年@@
因為三試很多學長姐已經分享的很詳細了,這邊就不多打了,但想在這邊特別感謝當
天跟自己同一組口試,坐自己前方的同學,因為是第一梯口試,只有三個人一組,特別緊
張,但在等待時的聊天中發現這同學竟然跟自己年紀一樣大,而且還是同鄉的,瞬間緩解
了緊張的氣氛,也讓自己可以順利的完成口試,非常感謝,很開心我們都一起上榜了!
以下把還有印象的題目分享在下面,實際問題可能有些出入,有點模糊了,給大家參
考一下:(問題順序不代表委員發問的順序)
Q1:你的審判長或主任檢察官請你使用測謊的方式調查被告/證人,你 會怎麼處理?
Q2:如果當事人聲請調查證據,而你認為不需要,他聲請迴避未果,下一庭又碰到你時
,態度惡劣、語帶不屑,你會如何處理?
Q3:請舉出近期三個修法內容,以及對於人民的影響為何?
Q4:如果被害人向你抗議自己陳述的時間遠比被告來的少,你會如何處理?
Q5:如果被告是你的鄰居,一進法庭就跟你套交情,你會如何處理?
Q6:如果你的判決被媒體大肆報導判決不公,你會怎麼面對或調適這樣的壓力?
最後委員問題都問完後,因為還有時間,有針對一開始的測謊問題延伸了許多小問題
,自己也有點忘了,基本上就圍繞在測謊的證據能力、證明力、如何使用、還有未來修正
方向上。
五、心態
我認為在面對這個考試,備考過程的心態肯定也是決勝負的關鍵,畢竟要唸的書太多
,戰線又拉的很長,心態崩了,還沒上考場就已經先輸了,希望能用自身的經驗,幫助在
這條路上曾經感到迷惘的考生找到方向。
(一)全力以赴
相信大家都聽過「最可怕的事,是聰明的人比你更努力」這句話,既然選擇了這個考
試,就必須清楚自己在走的不是一條平凡的路,如果你自認是聰明的人,那你應該努力;
若自認不是聰明的人,那更應該加倍努力,這場戰鬥中沒有弱者。
在備考的過程中,我沒有一刻是不懷疑自己的,也深知自己一直是處在後追的位置,
但已經走到一半,只能用努力來消除對考試的悲觀,這一年半來,休假的時間應該沒有超
過5天,每天都是8小時起跳,考前的幾個月更是12小時起跳,連作夢嘴巴都還在唸法條,
我相信比我努力的人一定也不少,這裡只是要告訴大家,每個對手都是如此努力,在成就
偉大的自己之前,必須先面對自己的渺小,只有全力以赴,才有可能一口氣衝過這條線。
(二)享受孤獨
由於自己的年紀及背景,在這條路上並不會有同儕,更不用說讀書會了,過程中有多
孤獨,相信走過的都明白,所有問題得自己找答案,還不一定找的到,找到也可能沒能力
確認是否正確;所有資訊得自己更新,必須花更多的時間搜尋資訊;自制力要極強,因為
沒有人會督促你前進等等,族繁不及備載。而唸到崩潰、偷偷哭泣更是在所多有,就在這
淚水中成長,迷惘中茁壯,在這條路上,如果你也是一個人,請不要害怕,孤獨會使我們
更強大,學會與自己相處對話,只有自己能夠陪伴自己走到最後,加油!
(三)面對挫折
每個人生命中一定都遭遇過大大小小的挫折,人生本來就不會一帆風順,司法事務官
大忘詞落榜的那年,自己也受到巨大打擊,但現在回頭看,當時的挫折何嘗不是人生給自
己的一個考驗?或是法律世界歡迎自己的一種方式?而落榜的結果又何嘗不是帶領自己走
到這裡的契機?我相信人生中的每個過程都有他的意義,也唯有如此相信,才有可能成為
更好的自己。
試著把挫折轉換成正面的能量,讓他成為推進你前進的動力,那些受傷的地方都會變
成我們最強壯的地方,有時候事情沒有好的結果,很可能只是因為還沒走到最後,而當你
盡了全力之後,生命一定會帶你走到最適合你的地方。
六、結語
非常感謝這段時間以來持續包容我大量負面情緒的老婆,在我未來不甚明確時,仍選
擇相信我、嫁給我,也持續照料我的生活起居,讓我只要做好唸書這件事就行了,沒有你
,我肯定走不到這裡。我也明白妳曾經是這條路上的一員,在妳最接近時,無奈那年只收
70幾個人而高分落榜,很開心自己能夠承載著妳未完成的夢想、家人的期待、朋友的支持
、以及自己對自己的期許,一路走到了最後,雖然這只是另一個開始,但在這個時間點還
是很令人激動的!
最後想分享一首在備考階段很常聽的歌給大家,(你的答案-阿冗),整首歌詞實在是
太契合走在這條孤獨又漫長路上的考生了,我們都必須相信黎明一定會到來,也會找到自
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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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49403915.A.C16.html
要等受訓完才會填志願唷~
其實共同科目(刑事、民事法)準備方式都差不多,只是在答題方向上要有些修正
畢竟25分的篇幅跟100分的篇幅差很多,司三考試基本上有點出問題意識,實務及
學說開一開,兩面大概就滿了,其他小科的部分感覺射倖信挺高的,就多看考古題
還有就是 ... 不要忘詞 QQ
超過35歲囉 QQ
謝囉^^ 受訓時見~
※ 編輯: purplechime (1.173.0.125 臺灣), 04/08/2022 23:37:45
前半段是帶職狀態,後半段是全職狀態。
※ 編輯: purplechime (1.172.147.133 臺灣), 05/29/2022 18: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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